第一章:兩人之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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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在點別人送自己的禮物時終於明白了禦風為何會突然想要大辦及笄禮,在辰國內亂的如今,禦風可以說是冀州大地上最有權勢的人,不管是已臣服辰國的國家亦或未臣服的戎狄國族都要給他三分顏面,這次及笄禮,能來的都來了,不能來的也都讓人送來了禮物。
禮物很多,除了謝家人送的是雖然不怎麽值錢但很用心,都是她喜歡且實用的東西,其餘人送的則非常值錢,甚至不乏傳世之寶。
來自大海的溯理所當然的送了海產——一顆南瓜大小的月光明珠,南海一片深海海域出產一種極為珍貴的夜明珠,在深夜可光照百步,因而被稱為月光明珠,是所有明珠中的極品。這顆南瓜大小的月光明珠,小歌估摸著,掛起來能省了幾條街的火燭。
風無憂送的是一套組玉佩,小歌覺得很眼熟,在記憶長廊中翻了好一會才想起那是上古時巫宗曾盛行過的玉器,無回谷收藏的古董中還保留著一些。但風無憂送的這套不同,成色極品不說,靈氣極足,顯然長年累月的被靈力卓絕的人佩戴,汲取了很多靈氣,已從普通的玉石變成了可潤物無聲般改善佩戴者體質的靈玉。這也是所有禮物中禦風最滿意的,實用,正好調理小歌那怎麽治都治不好的先天不足。
伯服送的禮物是最詭異的,竟然是一塊黑色的非金非木非革的透明石頭,那是一只千年的邪靈徹底死亡後留下的魂石,奇毒無比,伯服非常有興趣的建議小歌若是看誰不順眼的話可以用它試試。
文華公子送的是一組奇古的卦盤,小歌見了後奇道:“它不是毀了嗎?”
“我當年撿了,發現還可以修覆,便修覆了。”文華公子回道。
小歌不由眼神詭異的看著文華公子,閣下高壽?
“怎麽了?”禦風不解的看著表情古怪的小歌。“那是什麽東西?”
“周天卦盤,連山氏族的鎮族之寶。”
禦風更加疑惑,既然是鎮族之寶怎麽會落在文華公子手裏?“鎮族之寶?”
“三千年前,無疆建立古洛國時曾讓當時的巫真占蔔國運,巫真以周天卦盤占蔔,蔔出古洛國國祚四百七十三年,國破後王裔亦將徹底滅絕。無疆惱羞成怒,卻沒膽將巫真如何,便毀了周天卦盤,但卦象最後還是成真了,古洛國在立國的第四百七十三年時滅亡,王族血裔滅絕。”小歌不太喜歡這東西被覆原,算得太準,連古洛國滅亡的具體時日都給蔔了出來,若是用來算人更是可以將一個人的一生巨細無遺的蔔算出來,而她不喜歡已知的未來,也因此她一直很懷疑當年自己那位祖先是不是故意讓洛王無疆看到周天卦盤然後以合理的方式讓周天卦盤從他的生命中消失的。
巫這種職業的人送的禮物小歌全都專門收了回來,這些東西不是不能見人就是用得著,留著比較好,但其餘的都特別點錢算了價值,然後小歌錯愕的發現,她的及笄禮投入不過幾百金,但收到的禮物,折現的話不少於十萬金,貴族果然是這世上最有錢的生物,讓她都想多辦幾場笄禮了。她雖不缺錢,但禦風缺,為此她還特別說服了琳瑯閣的那些元老,讓琳瑯閣包攬了慈幼局與敬老局這兩個機構的所有開銷。更多的,她也無能為力了,她是琳瑯閣閣主,但琳瑯閣從來都不是她的一言堂,那些元老全是當初一起與謝琳打天下的人。因為謝琳最初建立琳瑯閣就是為了照顧戰亂中的孤兒,讓孤苦無依之人可以在這個亂世中活下去,那些元老都是差不多的出身,因此他們能夠縱容她倒貼錢攬了慈幼局與敬老局的事,但她若將琳瑯閣賺的錢送進禦風的庫房,那些元老肯定不幹。
小歌無意得罪那些元老,全都是看著她長大的長輩,她也不能做得太過分,因此她只是爭取了每年十萬金的借款。但對於百廢待興,不,冀西之地不是百廢待興,百廢待興哪怕是一片廢墟也有一定基礎,冀西之地卻因為數千年生活在這裏的一直是游牧民族的關系,什麽基礎都沒有,一切都要從零開始。十萬金也不過是杯水車薪。因此笄禮收到的這些禮物無疑是一場及時雨。
在小歌滿意的清點收入時,禦風端著一碗湯餅走了進來,見她還在看賬冊,隨手拿走賬冊丟到一邊。“行了,今日是你生辰,休沐一日,嘗嘗我做的湯餅。”
小歌聞言挑眉看著面前的湯餅。“長壽湯餅?”
“嗯。”禦風點頭,小歌年年給他做湯餅,他覺得自己也應該為她做點什麽,可以小歌的思維邏輯素來令人望塵莫及,送她金銀珠寶,說不定轉身就被她給賣了換錢,還不如送些吃的用的實在,至少她不會隨手賣了,節儉是巫的美德,物盡其用一向是小歌的風格。
“能吃?”小歌狐疑的看著湯餅,禦風可不是她,她有雲唐那麽個老子,又是巫真之位的唯一繼承人。每一個巫都要精通數種手藝,確保在任何環境下都能活下來,而做為巫宗的高層,這世間的一切手藝十巫即使不能全部精通,也要精通個七八成,如此一來,有什麽任務,需要扮演什麽角色時可以第一時間進入角色且不露出馬腳,名廚便是其中之一。可禦風與她不一樣,禦風在公子潯府時的經歷使得他非常好養活,山珍海味與草根樹皮他能同時吃進肚子裏,對他而言,食物只要吃不死人就行,平日裏對食物最大的講究也不過是將食物給煮熟了再吃,而這還是幼年時被她給逼出來。禦風幼時缺衣少食,從不挑食,有時獵到了一些鳥雀,他都是生吃的。小歌雖然也能山珍海味配草根樹皮的用餐,但食物必須是煮熟的,禦風那樣的飲食習慣她自然看不慣,收拾了幾頓硬逼著禦風改了過來,但也僅止於將食物給煮熟。這樣一個不挑的,做的湯餅能吃嗎?
“沒毒。”禦風沒好氣道,他一片好心,這女人怎麽就這麽回報他呢?
“不是毒的問題......”小歌有些為難的道。
禦風語氣愈發不善。“我嘗過,吃不死人。”
早說啊,小歌麻溜的接過湯餅與筷子吃了起來,面條一入口,小歌的表情便微微變了下。做為雲唐的獨女,她從嬰兒時期便被雲唐讓人變著法的訓練折磨,對飲食,她並不挑,被訓練得最淒慘的時候她連別人的剩菜剩飯甚至腐爛的食物都吃過。可自己學了庖丁之技後,只要條件允許,她都會將自己餵得很好,多年下來,舌頭難免比起幼時刁了那麽一點,但也只是一點,沒選擇的時候她仍舊什麽都能吃。可禦風做的這碗湯餅,她委實不想吃,面條不應該是軟的嗎?怎麽這面條是硬的?而且只有五分熟?
小歌擡眸看了眼禦風期待的眼神,遲疑了下還是艱難的將面條咽了下去,一碗湯餅卻只吃了一半,剩下的推到了禦風的面前,笑容嫵媚的道:“夫君你忙了一日,也用些東西墊墊肚子。”夫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那麽有苦自然也要同受。
禦風沒懷疑小歌的用意,對於小歌體貼的分自己一口吃的很高興,接過湯餅吃了起來,湯餅入口他立刻就明白了小歌的用意。雖如此,禦風仍將半碗湯餅吃光了,軍旅多年,他除了人肉這輩子可以說沒什麽東西是沒吃過的,山珍海味吃過,草根樹皮也啃過,一碗半生的面條已是美味。
將湯汁飲了一半,禦風將剩下的送到小歌唇邊。“夫人,喝點湯。”
小歌微微蹙眉,除非餓得快死又實在沒吃食可以選擇,不然她都不吃別人吃剩的,但看了禦風一眼,她還是就著禦風的手將湯汁飲盡,雖然湯餅中的餅沒煮好,但湯卻是不錯,很鮮的羊骨湯。狄人的羊骨湯用小羊骨頭烹炙最美味,但她不吃動物幼崽,禦風用的便是成年羊的骨頭,但為了彌補不足,又加了魚湯,使得湯更加鮮美。
用完了湯餅,禦風將小歌從坐席上拉了起來。“我帶你去個地方。”
華歆城外有一片雪山,名曰九闕山,但與別的雪山不同,九闕山中有一片溫泉湖,禦風去年打下華歆城後在這一帶閑逛熟悉地形時發現的,因著這一片溫泉湖,這座山中同時存在著不同的季節,禦風覺得很有趣便記住了。
小歌被禦風帶到山腳下後眼神有些奇怪,而聽到禦風的發現後,神色略有些異樣。
“怎麽了?”禦風敏銳的察覺了小歌的異樣。
“我可曾說過華歆王時期,建都於冀州,人族的政治中心也在冀州。”
“不曾說過,但我在大荒紀年中看到過。”禦風回道,大荒紀年中記載著上古九州帝國所有的歷史,巨細無遺。上古六帝雖皆為九州帝國的帝君,但都會根據當時的情況而建都於最適合人族發展的地方,華歆王時期,人族方自西荒遠遷而來,因而建都於冀州。
“那義渠王城為何叫華歆城你可曾想過?”
禦風怔了下,沒想過,但小歌既然如此一提,想來這個名字有著它的特殊原因。“莫不是華歆王所建之城?不對,傳說中華歆王所建的人族方圓百裏,極為恢弘......”而義渠王城原本的規模最多容納十萬人。
小歌嘆道:“時移世易,滄海桑田。遷都後,原本的舊都自然荒廢了,特別是幾千年來人族四分五裂,戰火不斷,原本的華歆城早已消失在戰火與近萬載的時光中,你所見到的不過是守陵人在華歆王陵之上修建的城池。”
“王陵?”禦風的眸子頓時亮了起來,隱約可見綠光。
小歌無語的看著禦風,她知道禦風最近缺錢,缺得只要賺錢什麽事都幹,包括盜墓,冀州曾是人族政治中心,有著無數的上古陵墓,其中不少已經被禦風給掘了。“刨墳掘墓的事你就不怕損陰德嗎?”
“金銀財寶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埋在土裏也是腐朽,倒不如給我救救急,且我也沒動墓主的遺體。”禦風理直氣壯道。
“你就不怕自己百年之後別人盜你的墓?”
禦風坦蕩的笑答:“不怕,我會立下遺囑,不修陵建墓,不要人殉亦不要金銀財寶陪葬,只需三尺黃土。”如此還有人要挖他的墳,必定不是求財,而是有血海深仇了,可他根本不會讓自己的仇人活著,因此對於自己百年之後的安寧他非常放心。
小歌覺得禦風也挺奇葩的,古往今來,王侯將相哪個不希望將生前的富貴榮華帶入地底,生前都是可著勁的修建陵墓,死時更是帶著大量金銀財寶陪葬,辰國先昭武王下葬時除了上千無嗣的妃嬪殉葬,還帶著不遜於國庫財富的珍寶陪葬,可禦風卻完全不在乎身後之事。“旁的墓倒也罷了,但華歆王陵你還是莫要打主意,否則巫宗能活剮了你。”
巫宗清楚人死後會如何,渡過黃泉,踏入輪回,重新轉生於大荒,不管修建多麽恢弘的陵墓,帶多少的人殉與金銀財寶都影響不了什麽。因此巫崇尚幹幹凈凈走人的五行葬,將死亡看得很淡,輪回永在,只要靈魂不滅,他們終會回到這個世界。也因此,小歌從來都不擔心連山氏的祖墳被人給刨了,連山氏壓根沒有祖墳可供盜墓人掘,連山氏族自連山姝建立巫真殿後便全族為巫,而巫從不修陵建墓。但世事無絕對,在巫宗漫長的歷史中還是有一人修建了陵墓,並且極為恢弘,那就是華歆王。華歆王既是巫宗第一代巫女,亦是人族帝君,前者倒也罷了,但後者,自然要有陵墓。巫宗雖不修陵建墓,但巫宗承認華歆王的地位,對於所有的巫而言,華歆王等同於自己的祖先,誰敢掘華歆王陵便是掘巫的祖墳,扒皮抽筋都是輕的。
禦風很快就想到了這些,皺了皺眉頭。“那你還提醒我龍昂原下有一座帝君陵?”不知道他如今缺錢缺得饑不擇食嗎?
小歌無力的道:“我是想告訴你,這座山曾是華歆王宮闕所在。”是他自己一聽到陵墓兩個字就將話題拉遠了。
“沒看出來。”在禦風看來,這就是一座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山。
“都幾千年了,多華美宏偉的宮闕都已化為塵土,只是我沒想到你會帶我來這裏。”小歌忽然有些慶幸九州帝國已亡,不然她想要上山很有可能要三跪九叩的上去。“對了,聽你剛才的描述,也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消失了,至少那片溫泉湖保留了下來。”
“溫泉湖是天地生成,自然不易消失。”
“誰說它是自然生成的?”
“難道不是?”
“不是,華歆王是個病秧子,體質畏寒,因此在這座山上修建宮闕時特別讓十巫引了幾條地熱水脈弄出了一片溫泉湖讓自己住得舒服些。”
禦風無語了下,十巫還真是逆天了,這也能辦到,更離奇的是傳說中幾乎與神無異的華歆王竟是病秧子,未免太不可思異。
“覺得很不可思異,華歆王怎會是一個病秧子?”
禦風點頭。
“你沒發九州大地上關於華歆王的傳說中,只有三成是描繪她做為帝君的豐功偉績,另外七成卻是描述她活死人肉白骨的醫術嘛?在那個時代,醫道還在萌芽中,並不昌盛,探索的人不多,更多的是靠巫術治病。而做為帝君,華歆王身邊必定有著很多巫醫,就算沒有巫醫也有十巫,尋常疑難雜癥根本難不倒十巫。可她還是自己探索醫道,並且出神入化,若非她身體不好,連巫醫也無能為力,她何至於親自探索醫道?”
禦風想了想,理是這個理,但還是難以置信。在小歌對此很理解,時間的巨輪碾過,歷史變成傳說,最終只餘只鱗片爪,還是面目全非的只鱗片爪。誰能想到傳說中完美得如同神祇的上古帝君會是一個孱弱的病人?且還是一個節操嚴重賒賬,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病人。她若不是巫真殿主也不會相信,可惜她是十巫,十巫殿是如何建立的她比誰都清楚,第一代的十巫大半都不是自願就任的,是華歆王或威逼或利誘或軟硬兼施搜羅來的人。只是當時的人族情況特殊,哪怕第一代十巫沒一個看華歆王順眼,恨她恨得牙根癢癢也得乖乖聽話,有些罪名是任何人都背負不起的。
小歌笑道:“其實也不用太奇怪,若你成功了,千百年後你也會被神化,發現傳說中的自己與真實的自己一點都不相似。”
禦風搖頭。“為何不是醜化?”
“成王敗寇,王總是被美化的那一個。”
“若我是舉世無雙的暴君也會被美化?”
小歌怔了下。“你沒那麽惡劣。”
禦風問:“那你覺得我做得了仁君?”
這話問的,小歌即便昧了良心也無法給予肯定的答案,禦風的性子若是能當仁君,那太陽能從西邊出來。“你一定會是一個於國於族都有利的王。”
有利的王不代表就是仁君,十巫的存在也對人族有利,萬年來守護著人族,但沒人敢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十巫是良善,禦風如今大部分時候都能跟上小歌的思維邏輯了。
九闕山極高,主峰高達六千尺,除此之外的山峰大多矮小,只有三座較高,僅比主峰矮幾百尺,禦風帶小歌爬的是高度第二的山峰。沿著山道開辟著了道路,石階一層層蜿蜒而上,在這個天寒地凍的時節,道路兩旁繁花似錦,美不勝收。但再美的風景也改變不了山的高度,小歌走到一半便走不動了,若非禦風即使拉住了她恐怕就被風靈給卷上天了。
“千裏之行始於足下,你怎麽不是乘雕便是駕馭風靈?”禦風對小歌的懶骨頭也無語了。
“你看看伯服他們,哪個是用雙腳走路的?”小歌翻著白眼道,做為十巫,對於靈力的是用非常細致,若非伯服他們修的不是風靈,小歌相信,他們能比自己更上一層樓。
“多鍛煉有益身體健康。”
“我每日都有鍛煉一個時辰。”小歌比誰都愛惜自己得來不易的健康,雖然白蘇隱瞞了很多,但她又不是傻子,心疾那麽容易就能治好的,自己的心疾卻是完完全全被治好了,身體更是發生了說不清的異變。給自己從裏到外做了一個全方面的大檢查後,很多疑惑自然得到了解答,只是別人既然不希望自己知道,小歌也就當不知道。
禦風看了小歌一眼,忽然神色略微覆雜的道:“其實我更希望你自我一些。”
小歌疑惑的看著禦風。“何意?”
禦風道:“你太尊重別人的想法。”小歌的出身極尊貴,雲家的權勢讓她在中原有著不遜於列國儲君的地位,雖然雲府已風流雲散,但她還有謝琳留給她的琳瑯閣,可以說她是這世上最富裕的人。再加上連山氏族,雖然連山氏族只有她一個人,禦風也不了解連山氏族是一個怎樣的氏族,但其餘十巫對連山這個氏隱隱透出的忌憚讓他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在十巫的眼裏,哪怕是連山氏族養的一只寵物螞蟻都是能吃人的那種食人蟻,真不知道連山氏族究竟有著怎樣的歷史。雖然無語自己在十巫身上發現的感覺,可一個人丁雕零只剩下一個光桿族長還能讓十巫那般忌憚的氏族也讓禦風明白,連山這個兩個字所代表的含義絕不止一種,且每一種都極有分量。按理說,這樣出身的小歌應該是自我且驕傲,甚至跋扈的,但她從來都沒有在小歌的身上看到那些,小歌很尊重別人的想法,別人希望如何,她便如何。
小歌含笑道:“我不喜歡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且這樣我很開心。”她又不是□□的君王,為何要將的意志強加於人,弄得身邊的人都不痛快?
禦風無語,忽然半蹲了下來。“上來。”
小歌不客氣的跳上禦風的背,笑瞇瞇的道:“夫君真好。”
“有用的時候就喊夫君,沒用的時候怎麽就沒見你也喊幾句?”禦風無語道。
“下次註意。”
“算了。”遲疑了下,禦風又道:“過些日子,我們補個婚禮如何?”
“婚禮?”小歌蹙眉,她是真不想辦什麽婚禮,一是無所謂儀式,二是她與禦風如今的關系,十巫看她的眼神已經夠慎人了,真辦個婚禮,那她一點都不懷疑十巫會做些什麽。
禦風道:“嗯,正式的嫁給我,趁著你的親人長輩都在華歆城。”
“以後再說吧。”
“除了嫁給我,你也不可能嫁給別人了。”禦風道。
“我知道,連山氏族的人,嫁娶困難,所有知道連山這個氏的人都知道。”
“此話怎講?”禦風饒有興致的問。
“人生觀有別於人,男子不敢娶連山氏族的女子,女子不敢嫁進連山氏族,怕被逼瘋。”
“怎麽會?你們那麽出色。”禦風難以置信,在他看來,連山氏族的人應該是香餑餑,這個延續了萬年的氏族很得神的偏愛,不論男女都有著絕世的容顏,小歌、雲唐、蘇三七隨便一個容顏絢麗得令人羞愧。
“皮相雖出色,但裏子卻腐朽得不能再腐朽,臭名昭著,你若非與我自幼相識,了解我,恐怕在聽過連山氏的各種豐功偉績後絕不會再對我有半點興趣。”不是小歌貶低自己,委實是連山氏族的人幹過的事一件比一件變態,若只是一個人不正常倒也罷了,但問題是連山氏族因為先知之眸的關系,能夠活下來的子孫全是不正常的。十巫有些許忌憚她很正常,若他們去過巫真殿遺址看看連山氏族留下的東西,八成會對她敬而遠之。
禦風無語了下,夫人你的祖上究竟幹過什麽?“既如此,你們如何繁衍子孫?”
“自然是族內通婚。”
“近親成婚不利子嗣。”
“五千年前一個祖宗的族內通婚。”小歌不以為然的道,連山氏族的族內通婚,雖是親戚,但成親的兩個人早不知隔了幾十甚至幾百代。
“你是我的妻。”
“最近的五百年,連山氏族每一代都只有一個族人,也就婚配隨意了。你我應該慶幸,若是生在上古,你我肯定沒戲。”小歌感慨的道,上古時連山氏族的族內通婚執行得很嚴,嚴禁族人與外族通婚生子,有時生下的子嗣都要沈塘。
“無憂不是連山氏族的女子。”
小歌搖頭:“她不一樣,她是十巫,連山氏族不與外族通婚,但如果對方特別出色的話,還是會考慮一二的,我們相信越是出色的父母生出的孩子越是優秀,無憂美人能夠成為巫姑足以證明她的出色。不信的話你可以看看雲家自雲蒼之後的歷代家主夫人,哪個不是當世奇女子。”世人皆感慨連山後裔的出色,卻不知如此擇偶標準,後裔怎能不出色?
“那我呢?”
小歌含笑恭維道:“夫君你自然是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絕對符合連山氏族的擇偶標準。”除了身世麻煩了些,若她不是光桿族長,沒人管她,連山氏族絕不會招惹禦風這種麻煩。
禦風高興的笑納了小歌的恭維。“夫人也是這世上最美的女子。”如果好好收拾打扮一番的話,不過如今這半夜看來與女鬼類似的模樣也好,把別的男人都嚇跑了,沒人跟他搶。
小歌在三千尺的山腰上看到了一座精致的天藍色宮殿,長廊下懸掛著的不是大戶人家盛行的鳥兒,而是以雲玉雕琢而成的一串串風鈴,微風拂過,叮當之聲不絕於耳,極為動聽。
“可喜歡?”禦風問,他記得小歌喜歡最愛天藍色,睡覺時喜歡在屋檐下掛串風鈴,前者是天生的,後者是她兩歲時被雲唐讓人扔進龍骨獄出來後精神一度瀕臨崩潰,謝琳騙她說,在屋檐下掛風鈴,風鈴聲會趕走所有的妖魔鬼怪。那時的小歌還不是巫真,沒有十巫的刻入骨髓的多疑,加上那時謝琳是她所有血緣親人中她唯一當親人的,謝琳說什麽她都信,便掛了風鈴,然後睡了個好覺,之後便養成了聽風鈴聲入眠的習慣。
小歌怔楞的看著藍色的宮室。“這裏是?”
禦風張開雙臂道:“我建的,這裏是我們以後的家,我們要一直在這裏生活下去,生兒育......不一定有孩子,但我們會一起在這裏慢慢變老,每天起來都能看到不同的山間美景,呼吸最新鮮的空氣,直至華發滿頭,最後死去,化為九闕山間的黃土一抔。”
小歌相信,以禦風這張嘴,若沒有遇到自己,他絕對娶不到妻子,這番話足以讓任何一個正常女子不悅,人都是喜歡吉利的話,哪怕明知是不可能的謊言。“我喜歡這個家。”小歌坦誠的道,她是真的很喜歡這座宮室。
禦風更加高興了,這是他準備了半年的禮物,耗費了無數人力物力為自己與小歌準備的家,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家,他希望小歌喜歡這個家。“你等我來,我還有東西給你看。”
禦風從宮室中取出了一只酒壇,坐在鳳尾竹長廊下等候的小歌看到那只酒壇後不由一怔,那只酒壇她認識,是她曾與謝琳一同釀造的百草釀。辰國習俗,女兒家少時會釀造一壇酒,然後埋入土中,直至成婚時才取出來與夫君共飲,共飲了美酒,夫妻便會和樂直百歲而終。小歌不信那些無聊的習俗,巫所有的習俗都是有其實際意義,象征意義的習俗巫多不在乎,但謝琳在意,且不放心女兒獨個釀酒,怕女兒隨便應付。嫁給了雲唐,謝琳對於連山氏自然有著不淺的了解,因此也怕小歌認真了卻釀出要人命的酒來,因此親自全程陪同釀了這一壇百草釀,埋在了椒蘭院的一株桃樹下。謝琳的期許是好的,但她的女兒卻在她死後將那壇酒給忘腦後了。小歌沒想到,自己早已忘了這一壇酒,禦風卻還記得,還不遠萬裏讓人給掘了出來。
禦風在小歌身邊坐下,拍開了泥封,飲了一大口,然後遞給小歌,小歌隨手接過,連飲了幾口。百草釀是上代巫鹹蘇夏發明的藥酒,養生效果很好,但也很烈,尋常人一碗便倒,小歌的酒量尚可,但一口氣飲了好幾口也有了五分醉意。連山氏族的人不論內裏如何,皮相皆極好,堪稱完美,小歌也不例外,此刻臉上染上酒醉的紅暈,愈發的嫵媚動人,萬種風流,看得禦風呼吸不由急促了起來。
小歌笑著將酒壇遞給禦風,禦風接過連飲了半壇,忽然伸出手攬住了小歌的腰。
小歌倚著禦風,忽然噗嗤笑了出來。
禦風疑惑的問:“笑什麽?”
“平日沒見你膽怯。”小歌坦誠以答,以前禦風占她便宜時臉皮之厚堪比城墻,今日倒是難得看到他的另一面。
禦風聞言不悅道:“我沒有。”
“嗯。”小歌無甚誠意的隨意答道。
禦風喝了一口酒,好吧,他確實有些膽怯,但被小歌這麽一激,原來有,如今也沒了,低頭吻小歌。小歌沒有躲,笑著任由他火熱的唇落在自己的唇上,接受他口中渡來的美酒。禦風的動作很是青澀笨拙,帶著小心翼翼,壓抑著似要如巖漿般噴湧而出的欲望,與平日的老練膽大形成鮮明對比,似面對無價的珍寶的,生怕不小心損了一絲,可唯其青澀笨拙的珍重方顯最熾熱的真摯。
小歌主動抱住他,輕輕的回應他,將他的欲望燃燒得越來越旺。
禦風身子滾燙,卻仍未放縱自己的欲望,喃喃低語:“小歌,小歌,小歌......你真願意?”
小歌心中微嘆,她難道就沒帶給他一點信心嗎?雖嘆息,卻沒有回答,而是握住他的手抽開了自己腰間的裙帶,羅衫輕分,□□旖旎。他心中的欲望頓時如噴薄的火山般噴湧而出,小歌的身體軟倒在他的身下。
月光下,鳳尾竹間,長廊之上,風鈴輕響,奏出美麗的樂章,樂章之中,他們交頸而臥,四肢相擁,玩轉纏綿。
禦風似是西域高原上的獅子,享用著大餐,雖溫柔若陽春三月的春風,卻難掩屬於百獸之王的兇猛與霸道。小歌笑看著身上的男子,覺得自己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事就是沒理會巫宗的規矩與這個男人在一起,這個珍惜著自己的男人值得。
午間的陽光透窗而入時小歌想翻身,但才動了一下便渾身酸痛得要命,不由睜開了眼,發現禦風頭貼著自己的臉,正玩著兩人交纏的發絲,興致頗為不錯的打了個結。“發結打得不錯。”
禦風點頭,他也這麽認為。
“可我們如何起來?”小歌問出自己最關心的,頭發綁在一起,呆會起來頭皮肯定會被扯痛。
禦風從淩亂的衣物中摸出一把匕將發結割斷,將發結小心翼翼的收藏了起來。忽然輕聲而笑,往日他的笑總是帶著三分銳利,此時卻低沈沈的,滿是饜足後的慵懶無力。
小歌不由臉色緋紅,她的臉皮還沒修煉到加。“笑什麽?”
禦風笑擁著小歌道:“我覺得很歡喜,很幸福,你呢?”
小歌聞言臉更紅了,不想回答,禦風卻執拗的將她的臉扳過來對著自己,執著的問:“你呢?”
“我也很幸福。”小歌羞惱的道。
“我們一定會一直這麽幸福到白發蒼蒼。”禦風看著小歌的眼睛一字字慢慢的道,因此沒有錯過小歌眸中轉瞬即逝的憂傷與無奈。心中疑惑,不明白小歌為何這般,卻也清楚,小歌不想說,他永遠也問不出來,最多得到一堆毫無意義的廢話,因此沒有追問,但他一定會捍衛自己的家,誰也不能破壞他的家。
九闕山上不止一座宮室,嚴格來說有兩座,一座在主峰,另一座在支脈,即禦風帶小歌看的。兩座宮室,一座是辦公處理政事的地方,禦風日後與臣屬會在此議政,名曰九間殿;另一座是起居的地方,名曰連理殿。活脫脫的一個小朝廷。不同的是屬於禦風的王宮沒有千層宮闕,萬千佳人,有的只是兩座孤零零的宮室,還修建在高達三千尺的半山腰上。
禦風覺得既然是家,自然要搬過來,沒道理放著家不住。之前他們住的是原義渠王宮,仆從都是原來的,不怎麽安全,正好全退了。連理殿中他不準備要太多伺候的人,他與小歌都自己有手有腳,能生活自理,只需要幾個打掃的就行,除此之外就是負責保護宮室安全的睚眥,簡單方便。
按照華族的規矩,宮室中的仆役,女子倒也罷了,男子......列國宮室除了王族就沒有男子,全是閹人,小歌不喜歡,禦風無所謂,既然小歌不喜歡,他也就不要閹人,用健全人。列國用閹人服侍不過是怕穢亂宮闈,可列國王宮穢亂宮闈的事就沒少過,可見用多少閹人都沒用。最重要的還是他相信小歌不會給他戴綠帽子,至於其餘女子,跟他有半錢關系嗎?她們有沒有男人關他什麽事?
華歆城中的官吏雖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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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物很多,除了謝家人送的是雖然不怎麽值錢但很用心,都是她喜歡且實用的東西,其餘人送的則非常值錢,甚至不乏傳世之寶。
來自大海的溯理所當然的送了海產——一顆南瓜大小的月光明珠,南海一片深海海域出產一種極為珍貴的夜明珠,在深夜可光照百步,因而被稱為月光明珠,是所有明珠中的極品。這顆南瓜大小的月光明珠,小歌估摸著,掛起來能省了幾條街的火燭。
風無憂送的是一套組玉佩,小歌覺得很眼熟,在記憶長廊中翻了好一會才想起那是上古時巫宗曾盛行過的玉器,無回谷收藏的古董中還保留著一些。但風無憂送的這套不同,成色極品不說,靈氣極足,顯然長年累月的被靈力卓絕的人佩戴,汲取了很多靈氣,已從普通的玉石變成了可潤物無聲般改善佩戴者體質的靈玉。這也是所有禮物中禦風最滿意的,實用,正好調理小歌那怎麽治都治不好的先天不足。
伯服送的禮物是最詭異的,竟然是一塊黑色的非金非木非革的透明石頭,那是一只千年的邪靈徹底死亡後留下的魂石,奇毒無比,伯服非常有興趣的建議小歌若是看誰不順眼的話可以用它試試。
文華公子送的是一組奇古的卦盤,小歌見了後奇道:“它不是毀了嗎?”
“我當年撿了,發現還可以修覆,便修覆了。”文華公子回道。
小歌不由眼神詭異的看著文華公子,閣下高壽?
“怎麽了?”禦風不解的看著表情古怪的小歌。“那是什麽東西?”
“周天卦盤,連山氏族的鎮族之寶。”
禦風更加疑惑,既然是鎮族之寶怎麽會落在文華公子手裏?“鎮族之寶?”
“三千年前,無疆建立古洛國時曾讓當時的巫真占蔔國運,巫真以周天卦盤占蔔,蔔出古洛國國祚四百七十三年,國破後王裔亦將徹底滅絕。無疆惱羞成怒,卻沒膽將巫真如何,便毀了周天卦盤,但卦象最後還是成真了,古洛國在立國的第四百七十三年時滅亡,王族血裔滅絕。”小歌不太喜歡這東西被覆原,算得太準,連古洛國滅亡的具體時日都給蔔了出來,若是用來算人更是可以將一個人的一生巨細無遺的蔔算出來,而她不喜歡已知的未來,也因此她一直很懷疑當年自己那位祖先是不是故意讓洛王無疆看到周天卦盤然後以合理的方式讓周天卦盤從他的生命中消失的。
巫這種職業的人送的禮物小歌全都專門收了回來,這些東西不是不能見人就是用得著,留著比較好,但其餘的都特別點錢算了價值,然後小歌錯愕的發現,她的及笄禮投入不過幾百金,但收到的禮物,折現的話不少於十萬金,貴族果然是這世上最有錢的生物,讓她都想多辦幾場笄禮了。她雖不缺錢,但禦風缺,為此她還特別說服了琳瑯閣的那些元老,讓琳瑯閣包攬了慈幼局與敬老局這兩個機構的所有開銷。更多的,她也無能為力了,她是琳瑯閣閣主,但琳瑯閣從來都不是她的一言堂,那些元老全是當初一起與謝琳打天下的人。因為謝琳最初建立琳瑯閣就是為了照顧戰亂中的孤兒,讓孤苦無依之人可以在這個亂世中活下去,那些元老都是差不多的出身,因此他們能夠縱容她倒貼錢攬了慈幼局與敬老局的事,但她若將琳瑯閣賺的錢送進禦風的庫房,那些元老肯定不幹。
小歌無意得罪那些元老,全都是看著她長大的長輩,她也不能做得太過分,因此她只是爭取了每年十萬金的借款。但對於百廢待興,不,冀西之地不是百廢待興,百廢待興哪怕是一片廢墟也有一定基礎,冀西之地卻因為數千年生活在這裏的一直是游牧民族的關系,什麽基礎都沒有,一切都要從零開始。十萬金也不過是杯水車薪。因此笄禮收到的這些禮物無疑是一場及時雨。
在小歌滿意的清點收入時,禦風端著一碗湯餅走了進來,見她還在看賬冊,隨手拿走賬冊丟到一邊。“行了,今日是你生辰,休沐一日,嘗嘗我做的湯餅。”
小歌聞言挑眉看著面前的湯餅。“長壽湯餅?”
“嗯。”禦風點頭,小歌年年給他做湯餅,他覺得自己也應該為她做點什麽,可以小歌的思維邏輯素來令人望塵莫及,送她金銀珠寶,說不定轉身就被她給賣了換錢,還不如送些吃的用的實在,至少她不會隨手賣了,節儉是巫的美德,物盡其用一向是小歌的風格。
“能吃?”小歌狐疑的看著湯餅,禦風可不是她,她有雲唐那麽個老子,又是巫真之位的唯一繼承人。每一個巫都要精通數種手藝,確保在任何環境下都能活下來,而做為巫宗的高層,這世間的一切手藝十巫即使不能全部精通,也要精通個七八成,如此一來,有什麽任務,需要扮演什麽角色時可以第一時間進入角色且不露出馬腳,名廚便是其中之一。可禦風與她不一樣,禦風在公子潯府時的經歷使得他非常好養活,山珍海味與草根樹皮他能同時吃進肚子裏,對他而言,食物只要吃不死人就行,平日裏對食物最大的講究也不過是將食物給煮熟了再吃,而這還是幼年時被她給逼出來。禦風幼時缺衣少食,從不挑食,有時獵到了一些鳥雀,他都是生吃的。小歌雖然也能山珍海味配草根樹皮的用餐,但食物必須是煮熟的,禦風那樣的飲食習慣她自然看不慣,收拾了幾頓硬逼著禦風改了過來,但也僅止於將食物給煮熟。這樣一個不挑的,做的湯餅能吃嗎?
“沒毒。”禦風沒好氣道,他一片好心,這女人怎麽就這麽回報他呢?
“不是毒的問題......”小歌有些為難的道。
禦風語氣愈發不善。“我嘗過,吃不死人。”
早說啊,小歌麻溜的接過湯餅與筷子吃了起來,面條一入口,小歌的表情便微微變了下。做為雲唐的獨女,她從嬰兒時期便被雲唐讓人變著法的訓練折磨,對飲食,她並不挑,被訓練得最淒慘的時候她連別人的剩菜剩飯甚至腐爛的食物都吃過。可自己學了庖丁之技後,只要條件允許,她都會將自己餵得很好,多年下來,舌頭難免比起幼時刁了那麽一點,但也只是一點,沒選擇的時候她仍舊什麽都能吃。可禦風做的這碗湯餅,她委實不想吃,面條不應該是軟的嗎?怎麽這面條是硬的?而且只有五分熟?
小歌擡眸看了眼禦風期待的眼神,遲疑了下還是艱難的將面條咽了下去,一碗湯餅卻只吃了一半,剩下的推到了禦風的面前,笑容嫵媚的道:“夫君你忙了一日,也用些東西墊墊肚子。”夫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那麽有苦自然也要同受。
禦風沒懷疑小歌的用意,對於小歌體貼的分自己一口吃的很高興,接過湯餅吃了起來,湯餅入口他立刻就明白了小歌的用意。雖如此,禦風仍將半碗湯餅吃光了,軍旅多年,他除了人肉這輩子可以說沒什麽東西是沒吃過的,山珍海味吃過,草根樹皮也啃過,一碗半生的面條已是美味。
將湯汁飲了一半,禦風將剩下的送到小歌唇邊。“夫人,喝點湯。”
小歌微微蹙眉,除非餓得快死又實在沒吃食可以選擇,不然她都不吃別人吃剩的,但看了禦風一眼,她還是就著禦風的手將湯汁飲盡,雖然湯餅中的餅沒煮好,但湯卻是不錯,很鮮的羊骨湯。狄人的羊骨湯用小羊骨頭烹炙最美味,但她不吃動物幼崽,禦風用的便是成年羊的骨頭,但為了彌補不足,又加了魚湯,使得湯更加鮮美。
用完了湯餅,禦風將小歌從坐席上拉了起來。“我帶你去個地方。”
華歆城外有一片雪山,名曰九闕山,但與別的雪山不同,九闕山中有一片溫泉湖,禦風去年打下華歆城後在這一帶閑逛熟悉地形時發現的,因著這一片溫泉湖,這座山中同時存在著不同的季節,禦風覺得很有趣便記住了。
小歌被禦風帶到山腳下後眼神有些奇怪,而聽到禦風的發現後,神色略有些異樣。
“怎麽了?”禦風敏銳的察覺了小歌的異樣。
“我可曾說過華歆王時期,建都於冀州,人族的政治中心也在冀州。”
“不曾說過,但我在大荒紀年中看到過。”禦風回道,大荒紀年中記載著上古九州帝國所有的歷史,巨細無遺。上古六帝雖皆為九州帝國的帝君,但都會根據當時的情況而建都於最適合人族發展的地方,華歆王時期,人族方自西荒遠遷而來,因而建都於冀州。
“那義渠王城為何叫華歆城你可曾想過?”
禦風怔了下,沒想過,但小歌既然如此一提,想來這個名字有著它的特殊原因。“莫不是華歆王所建之城?不對,傳說中華歆王所建的人族方圓百裏,極為恢弘......”而義渠王城原本的規模最多容納十萬人。
小歌嘆道:“時移世易,滄海桑田。遷都後,原本的舊都自然荒廢了,特別是幾千年來人族四分五裂,戰火不斷,原本的華歆城早已消失在戰火與近萬載的時光中,你所見到的不過是守陵人在華歆王陵之上修建的城池。”
“王陵?”禦風的眸子頓時亮了起來,隱約可見綠光。
小歌無語的看著禦風,她知道禦風最近缺錢,缺得只要賺錢什麽事都幹,包括盜墓,冀州曾是人族政治中心,有著無數的上古陵墓,其中不少已經被禦風給掘了。“刨墳掘墓的事你就不怕損陰德嗎?”
“金銀財寶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埋在土裏也是腐朽,倒不如給我救救急,且我也沒動墓主的遺體。”禦風理直氣壯道。
“你就不怕自己百年之後別人盜你的墓?”
禦風坦蕩的笑答:“不怕,我會立下遺囑,不修陵建墓,不要人殉亦不要金銀財寶陪葬,只需三尺黃土。”如此還有人要挖他的墳,必定不是求財,而是有血海深仇了,可他根本不會讓自己的仇人活著,因此對於自己百年之後的安寧他非常放心。
小歌覺得禦風也挺奇葩的,古往今來,王侯將相哪個不希望將生前的富貴榮華帶入地底,生前都是可著勁的修建陵墓,死時更是帶著大量金銀財寶陪葬,辰國先昭武王下葬時除了上千無嗣的妃嬪殉葬,還帶著不遜於國庫財富的珍寶陪葬,可禦風卻完全不在乎身後之事。“旁的墓倒也罷了,但華歆王陵你還是莫要打主意,否則巫宗能活剮了你。”
巫宗清楚人死後會如何,渡過黃泉,踏入輪回,重新轉生於大荒,不管修建多麽恢弘的陵墓,帶多少的人殉與金銀財寶都影響不了什麽。因此巫崇尚幹幹凈凈走人的五行葬,將死亡看得很淡,輪回永在,只要靈魂不滅,他們終會回到這個世界。也因此,小歌從來都不擔心連山氏的祖墳被人給刨了,連山氏壓根沒有祖墳可供盜墓人掘,連山氏族自連山姝建立巫真殿後便全族為巫,而巫從不修陵建墓。但世事無絕對,在巫宗漫長的歷史中還是有一人修建了陵墓,並且極為恢弘,那就是華歆王。華歆王既是巫宗第一代巫女,亦是人族帝君,前者倒也罷了,但後者,自然要有陵墓。巫宗雖不修陵建墓,但巫宗承認華歆王的地位,對於所有的巫而言,華歆王等同於自己的祖先,誰敢掘華歆王陵便是掘巫的祖墳,扒皮抽筋都是輕的。
禦風很快就想到了這些,皺了皺眉頭。“那你還提醒我龍昂原下有一座帝君陵?”不知道他如今缺錢缺得饑不擇食嗎?
小歌無力的道:“我是想告訴你,這座山曾是華歆王宮闕所在。”是他自己一聽到陵墓兩個字就將話題拉遠了。
“沒看出來。”在禦風看來,這就是一座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山。
“都幾千年了,多華美宏偉的宮闕都已化為塵土,只是我沒想到你會帶我來這裏。”小歌忽然有些慶幸九州帝國已亡,不然她想要上山很有可能要三跪九叩的上去。“對了,聽你剛才的描述,也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消失了,至少那片溫泉湖保留了下來。”
“溫泉湖是天地生成,自然不易消失。”
“誰說它是自然生成的?”
“難道不是?”
“不是,華歆王是個病秧子,體質畏寒,因此在這座山上修建宮闕時特別讓十巫引了幾條地熱水脈弄出了一片溫泉湖讓自己住得舒服些。”
禦風無語了下,十巫還真是逆天了,這也能辦到,更離奇的是傳說中幾乎與神無異的華歆王竟是病秧子,未免太不可思異。
“覺得很不可思異,華歆王怎會是一個病秧子?”
禦風點頭。
“你沒發九州大地上關於華歆王的傳說中,只有三成是描繪她做為帝君的豐功偉績,另外七成卻是描述她活死人肉白骨的醫術嘛?在那個時代,醫道還在萌芽中,並不昌盛,探索的人不多,更多的是靠巫術治病。而做為帝君,華歆王身邊必定有著很多巫醫,就算沒有巫醫也有十巫,尋常疑難雜癥根本難不倒十巫。可她還是自己探索醫道,並且出神入化,若非她身體不好,連巫醫也無能為力,她何至於親自探索醫道?”
禦風想了想,理是這個理,但還是難以置信。在小歌對此很理解,時間的巨輪碾過,歷史變成傳說,最終只餘只鱗片爪,還是面目全非的只鱗片爪。誰能想到傳說中完美得如同神祇的上古帝君會是一個孱弱的病人?且還是一個節操嚴重賒賬,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病人。她若不是巫真殿主也不會相信,可惜她是十巫,十巫殿是如何建立的她比誰都清楚,第一代的十巫大半都不是自願就任的,是華歆王或威逼或利誘或軟硬兼施搜羅來的人。只是當時的人族情況特殊,哪怕第一代十巫沒一個看華歆王順眼,恨她恨得牙根癢癢也得乖乖聽話,有些罪名是任何人都背負不起的。
小歌笑道:“其實也不用太奇怪,若你成功了,千百年後你也會被神化,發現傳說中的自己與真實的自己一點都不相似。”
禦風搖頭。“為何不是醜化?”
“成王敗寇,王總是被美化的那一個。”
“若我是舉世無雙的暴君也會被美化?”
小歌怔了下。“你沒那麽惡劣。”
禦風問:“那你覺得我做得了仁君?”
這話問的,小歌即便昧了良心也無法給予肯定的答案,禦風的性子若是能當仁君,那太陽能從西邊出來。“你一定會是一個於國於族都有利的王。”
有利的王不代表就是仁君,十巫的存在也對人族有利,萬年來守護著人族,但沒人敢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十巫是良善,禦風如今大部分時候都能跟上小歌的思維邏輯了。
九闕山極高,主峰高達六千尺,除此之外的山峰大多矮小,只有三座較高,僅比主峰矮幾百尺,禦風帶小歌爬的是高度第二的山峰。沿著山道開辟著了道路,石階一層層蜿蜒而上,在這個天寒地凍的時節,道路兩旁繁花似錦,美不勝收。但再美的風景也改變不了山的高度,小歌走到一半便走不動了,若非禦風即使拉住了她恐怕就被風靈給卷上天了。
“千裏之行始於足下,你怎麽不是乘雕便是駕馭風靈?”禦風對小歌的懶骨頭也無語了。
“你看看伯服他們,哪個是用雙腳走路的?”小歌翻著白眼道,做為十巫,對於靈力的是用非常細致,若非伯服他們修的不是風靈,小歌相信,他們能比自己更上一層樓。
“多鍛煉有益身體健康。”
“我每日都有鍛煉一個時辰。”小歌比誰都愛惜自己得來不易的健康,雖然白蘇隱瞞了很多,但她又不是傻子,心疾那麽容易就能治好的,自己的心疾卻是完完全全被治好了,身體更是發生了說不清的異變。給自己從裏到外做了一個全方面的大檢查後,很多疑惑自然得到了解答,只是別人既然不希望自己知道,小歌也就當不知道。
禦風看了小歌一眼,忽然神色略微覆雜的道:“其實我更希望你自我一些。”
小歌疑惑的看著禦風。“何意?”
禦風道:“你太尊重別人的想法。”小歌的出身極尊貴,雲家的權勢讓她在中原有著不遜於列國儲君的地位,雖然雲府已風流雲散,但她還有謝琳留給她的琳瑯閣,可以說她是這世上最富裕的人。再加上連山氏族,雖然連山氏族只有她一個人,禦風也不了解連山氏族是一個怎樣的氏族,但其餘十巫對連山這個氏隱隱透出的忌憚讓他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在十巫的眼裏,哪怕是連山氏族養的一只寵物螞蟻都是能吃人的那種食人蟻,真不知道連山氏族究竟有著怎樣的歷史。雖然無語自己在十巫身上發現的感覺,可一個人丁雕零只剩下一個光桿族長還能讓十巫那般忌憚的氏族也讓禦風明白,連山這個兩個字所代表的含義絕不止一種,且每一種都極有分量。按理說,這樣出身的小歌應該是自我且驕傲,甚至跋扈的,但她從來都沒有在小歌的身上看到那些,小歌很尊重別人的想法,別人希望如何,她便如何。
小歌含笑道:“我不喜歡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且這樣我很開心。”她又不是□□的君王,為何要將的意志強加於人,弄得身邊的人都不痛快?
禦風無語,忽然半蹲了下來。“上來。”
小歌不客氣的跳上禦風的背,笑瞇瞇的道:“夫君真好。”
“有用的時候就喊夫君,沒用的時候怎麽就沒見你也喊幾句?”禦風無語道。
“下次註意。”
“算了。”遲疑了下,禦風又道:“過些日子,我們補個婚禮如何?”
“婚禮?”小歌蹙眉,她是真不想辦什麽婚禮,一是無所謂儀式,二是她與禦風如今的關系,十巫看她的眼神已經夠慎人了,真辦個婚禮,那她一點都不懷疑十巫會做些什麽。
禦風道:“嗯,正式的嫁給我,趁著你的親人長輩都在華歆城。”
“以後再說吧。”
“除了嫁給我,你也不可能嫁給別人了。”禦風道。
“我知道,連山氏族的人,嫁娶困難,所有知道連山這個氏的人都知道。”
“此話怎講?”禦風饒有興致的問。
“人生觀有別於人,男子不敢娶連山氏族的女子,女子不敢嫁進連山氏族,怕被逼瘋。”
“怎麽會?你們那麽出色。”禦風難以置信,在他看來,連山氏族的人應該是香餑餑,這個延續了萬年的氏族很得神的偏愛,不論男女都有著絕世的容顏,小歌、雲唐、蘇三七隨便一個容顏絢麗得令人羞愧。
“皮相雖出色,但裏子卻腐朽得不能再腐朽,臭名昭著,你若非與我自幼相識,了解我,恐怕在聽過連山氏的各種豐功偉績後絕不會再對我有半點興趣。”不是小歌貶低自己,委實是連山氏族的人幹過的事一件比一件變態,若只是一個人不正常倒也罷了,但問題是連山氏族因為先知之眸的關系,能夠活下來的子孫全是不正常的。十巫有些許忌憚她很正常,若他們去過巫真殿遺址看看連山氏族留下的東西,八成會對她敬而遠之。
禦風無語了下,夫人你的祖上究竟幹過什麽?“既如此,你們如何繁衍子孫?”
“自然是族內通婚。”
“近親成婚不利子嗣。”
“五千年前一個祖宗的族內通婚。”小歌不以為然的道,連山氏族的族內通婚,雖是親戚,但成親的兩個人早不知隔了幾十甚至幾百代。
“你是我的妻。”
“最近的五百年,連山氏族每一代都只有一個族人,也就婚配隨意了。你我應該慶幸,若是生在上古,你我肯定沒戲。”小歌感慨的道,上古時連山氏族的族內通婚執行得很嚴,嚴禁族人與外族通婚生子,有時生下的子嗣都要沈塘。
“無憂不是連山氏族的女子。”
小歌搖頭:“她不一樣,她是十巫,連山氏族不與外族通婚,但如果對方特別出色的話,還是會考慮一二的,我們相信越是出色的父母生出的孩子越是優秀,無憂美人能夠成為巫姑足以證明她的出色。不信的話你可以看看雲家自雲蒼之後的歷代家主夫人,哪個不是當世奇女子。”世人皆感慨連山後裔的出色,卻不知如此擇偶標準,後裔怎能不出色?
“那我呢?”
小歌含笑恭維道:“夫君你自然是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絕對符合連山氏族的擇偶標準。”除了身世麻煩了些,若她不是光桿族長,沒人管她,連山氏族絕不會招惹禦風這種麻煩。
禦風高興的笑納了小歌的恭維。“夫人也是這世上最美的女子。”如果好好收拾打扮一番的話,不過如今這半夜看來與女鬼類似的模樣也好,把別的男人都嚇跑了,沒人跟他搶。
小歌在三千尺的山腰上看到了一座精致的天藍色宮殿,長廊下懸掛著的不是大戶人家盛行的鳥兒,而是以雲玉雕琢而成的一串串風鈴,微風拂過,叮當之聲不絕於耳,極為動聽。
“可喜歡?”禦風問,他記得小歌喜歡最愛天藍色,睡覺時喜歡在屋檐下掛串風鈴,前者是天生的,後者是她兩歲時被雲唐讓人扔進龍骨獄出來後精神一度瀕臨崩潰,謝琳騙她說,在屋檐下掛風鈴,風鈴聲會趕走所有的妖魔鬼怪。那時的小歌還不是巫真,沒有十巫的刻入骨髓的多疑,加上那時謝琳是她所有血緣親人中她唯一當親人的,謝琳說什麽她都信,便掛了風鈴,然後睡了個好覺,之後便養成了聽風鈴聲入眠的習慣。
小歌怔楞的看著藍色的宮室。“這裏是?”
禦風張開雙臂道:“我建的,這裏是我們以後的家,我們要一直在這裏生活下去,生兒育......不一定有孩子,但我們會一起在這裏慢慢變老,每天起來都能看到不同的山間美景,呼吸最新鮮的空氣,直至華發滿頭,最後死去,化為九闕山間的黃土一抔。”
小歌相信,以禦風這張嘴,若沒有遇到自己,他絕對娶不到妻子,這番話足以讓任何一個正常女子不悅,人都是喜歡吉利的話,哪怕明知是不可能的謊言。“我喜歡這個家。”小歌坦誠的道,她是真的很喜歡這座宮室。
禦風更加高興了,這是他準備了半年的禮物,耗費了無數人力物力為自己與小歌準備的家,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家,他希望小歌喜歡這個家。“你等我來,我還有東西給你看。”
禦風從宮室中取出了一只酒壇,坐在鳳尾竹長廊下等候的小歌看到那只酒壇後不由一怔,那只酒壇她認識,是她曾與謝琳一同釀造的百草釀。辰國習俗,女兒家少時會釀造一壇酒,然後埋入土中,直至成婚時才取出來與夫君共飲,共飲了美酒,夫妻便會和樂直百歲而終。小歌不信那些無聊的習俗,巫所有的習俗都是有其實際意義,象征意義的習俗巫多不在乎,但謝琳在意,且不放心女兒獨個釀酒,怕女兒隨便應付。嫁給了雲唐,謝琳對於連山氏自然有著不淺的了解,因此也怕小歌認真了卻釀出要人命的酒來,因此親自全程陪同釀了這一壇百草釀,埋在了椒蘭院的一株桃樹下。謝琳的期許是好的,但她的女兒卻在她死後將那壇酒給忘腦後了。小歌沒想到,自己早已忘了這一壇酒,禦風卻還記得,還不遠萬裏讓人給掘了出來。
禦風在小歌身邊坐下,拍開了泥封,飲了一大口,然後遞給小歌,小歌隨手接過,連飲了幾口。百草釀是上代巫鹹蘇夏發明的藥酒,養生效果很好,但也很烈,尋常人一碗便倒,小歌的酒量尚可,但一口氣飲了好幾口也有了五分醉意。連山氏族的人不論內裏如何,皮相皆極好,堪稱完美,小歌也不例外,此刻臉上染上酒醉的紅暈,愈發的嫵媚動人,萬種風流,看得禦風呼吸不由急促了起來。
小歌笑著將酒壇遞給禦風,禦風接過連飲了半壇,忽然伸出手攬住了小歌的腰。
小歌倚著禦風,忽然噗嗤笑了出來。
禦風疑惑的問:“笑什麽?”
“平日沒見你膽怯。”小歌坦誠以答,以前禦風占她便宜時臉皮之厚堪比城墻,今日倒是難得看到他的另一面。
禦風聞言不悅道:“我沒有。”
“嗯。”小歌無甚誠意的隨意答道。
禦風喝了一口酒,好吧,他確實有些膽怯,但被小歌這麽一激,原來有,如今也沒了,低頭吻小歌。小歌沒有躲,笑著任由他火熱的唇落在自己的唇上,接受他口中渡來的美酒。禦風的動作很是青澀笨拙,帶著小心翼翼,壓抑著似要如巖漿般噴湧而出的欲望,與平日的老練膽大形成鮮明對比,似面對無價的珍寶的,生怕不小心損了一絲,可唯其青澀笨拙的珍重方顯最熾熱的真摯。
小歌主動抱住他,輕輕的回應他,將他的欲望燃燒得越來越旺。
禦風身子滾燙,卻仍未放縱自己的欲望,喃喃低語:“小歌,小歌,小歌......你真願意?”
小歌心中微嘆,她難道就沒帶給他一點信心嗎?雖嘆息,卻沒有回答,而是握住他的手抽開了自己腰間的裙帶,羅衫輕分,□□旖旎。他心中的欲望頓時如噴薄的火山般噴湧而出,小歌的身體軟倒在他的身下。
月光下,鳳尾竹間,長廊之上,風鈴輕響,奏出美麗的樂章,樂章之中,他們交頸而臥,四肢相擁,玩轉纏綿。
禦風似是西域高原上的獅子,享用著大餐,雖溫柔若陽春三月的春風,卻難掩屬於百獸之王的兇猛與霸道。小歌笑看著身上的男子,覺得自己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事就是沒理會巫宗的規矩與這個男人在一起,這個珍惜著自己的男人值得。
午間的陽光透窗而入時小歌想翻身,但才動了一下便渾身酸痛得要命,不由睜開了眼,發現禦風頭貼著自己的臉,正玩著兩人交纏的發絲,興致頗為不錯的打了個結。“發結打得不錯。”
禦風點頭,他也這麽認為。
“可我們如何起來?”小歌問出自己最關心的,頭發綁在一起,呆會起來頭皮肯定會被扯痛。
禦風從淩亂的衣物中摸出一把匕將發結割斷,將發結小心翼翼的收藏了起來。忽然輕聲而笑,往日他的笑總是帶著三分銳利,此時卻低沈沈的,滿是饜足後的慵懶無力。
小歌不由臉色緋紅,她的臉皮還沒修煉到加。“笑什麽?”
禦風笑擁著小歌道:“我覺得很歡喜,很幸福,你呢?”
小歌聞言臉更紅了,不想回答,禦風卻執拗的將她的臉扳過來對著自己,執著的問:“你呢?”
“我也很幸福。”小歌羞惱的道。
“我們一定會一直這麽幸福到白發蒼蒼。”禦風看著小歌的眼睛一字字慢慢的道,因此沒有錯過小歌眸中轉瞬即逝的憂傷與無奈。心中疑惑,不明白小歌為何這般,卻也清楚,小歌不想說,他永遠也問不出來,最多得到一堆毫無意義的廢話,因此沒有追問,但他一定會捍衛自己的家,誰也不能破壞他的家。
九闕山上不止一座宮室,嚴格來說有兩座,一座在主峰,另一座在支脈,即禦風帶小歌看的。兩座宮室,一座是辦公處理政事的地方,禦風日後與臣屬會在此議政,名曰九間殿;另一座是起居的地方,名曰連理殿。活脫脫的一個小朝廷。不同的是屬於禦風的王宮沒有千層宮闕,萬千佳人,有的只是兩座孤零零的宮室,還修建在高達三千尺的半山腰上。
禦風覺得既然是家,自然要搬過來,沒道理放著家不住。之前他們住的是原義渠王宮,仆從都是原來的,不怎麽安全,正好全退了。連理殿中他不準備要太多伺候的人,他與小歌都自己有手有腳,能生活自理,只需要幾個打掃的就行,除此之外就是負責保護宮室安全的睚眥,簡單方便。
按照華族的規矩,宮室中的仆役,女子倒也罷了,男子......列國宮室除了王族就沒有男子,全是閹人,小歌不喜歡,禦風無所謂,既然小歌不喜歡,他也就不要閹人,用健全人。列國用閹人服侍不過是怕穢亂宮闈,可列國王宮穢亂宮闈的事就沒少過,可見用多少閹人都沒用。最重要的還是他相信小歌不會給他戴綠帽子,至於其餘女子,跟他有半錢關系嗎?她們有沒有男人關他什麽事?
華歆城中的官吏雖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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