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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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扯扯我的衣襟,跨前一步擋在我面前,對哈珀抱抱拳說:“您是保安隊長,自然一切須聽您吩咐。”
哈珀面無表情地點點頭,退到一邊去。
我低聲抱怨說:“你們拉著我幹嘛,這種人真該給他個教訓。”
胡春來別過臉沒理我,黃三解釋說:“人在屋檐下,我們就先低了這個頭,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賬老賬一塊結算豈不更好?”
說話間,霍夫曼雇了幾個當地土人擡著滑杠走過來,我見此處人聲喧雜,不是說話的地方,也只好氣呼呼地坐了上去。
這番邦外國的風景與中原內陸大不一樣。我和黃三、胡春來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國門,對身周的異國風情看得目眩神迷。當地土人大多面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論男女下身皆套著一籠圓裙,腳下踢跶一雙拖鞋,施施然走在街頭。
胡春來咋舌說:“乖乖,老夫活了大把歲數,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居然還有男人穿裙子的。”
霍夫曼回過頭笑著說:“緬甸地處亞熱帶,天氣極熱,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著裙子,以便通風。你這一說,我倒想起個古老的傳說來。”
我好奇心起,追問:“什麽傳說?”
“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連鞋都不穿的。有巫師在半夜裏偷偷在別人家門口灑上藥粉,土人清晨出門時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辦過喪事後,巫師偷偷將墳掘開,取出屍體以秘法將其覆活,覆活後的活死人全無神智,如牛馬般力大無窮,供巫師驅策。後來巫師事敗,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為防日後仍有其他巫師憑此術害人,才紛紛穿起鞋來。”
胡春來見多識廣,長嘆說:“老夫小時也曾聽長輩說起過這種將生人煉制成行屍的邪法,不過這種邪法在中原早已失傳,想不到在番邦域外還有傳人。”
霍夫曼的眼神閃爍了一下,卻沒有再說什麽。
到了旅社安頓下,霍夫曼又為我們引見了幾個洋人,我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準備有多周全。除了我們三人之外,霍夫曼還雇了十五名西洋傭兵作為保鏢,為首的就是剛才在碼頭上見過的少校哈珀。此外還有三十名當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導,名叫洪山。
洪山祖輩上也是中華人氏,只是流落國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經與當地土人並無二致,唯獨中國話還能說上幾句,但也不太純熟,夾雜著許多當地口音,很難讓人聽懂。
霍夫曼轉頭說:“我們在仰光休息一日,後天就整隊前往緬北叢林,三位有什麽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說說,明日上街購買。”
胡春來和黃三一起搖搖頭,示意不用。我說:“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槍最好是德國造的匣子炮,步槍要俄國制的水連珠,還需要子彈若幹。”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開一個箱子,取出一桿我從未見過的奇怪槍械遞給我:“這是美國最新制造的湯普森沖鋒槍,有效射程兩百米,射速每分鐘一百二十發,可以以彈匣和彈鼓兩種方式供彈,容納子彈分別為三十發、五十發和一百發,最適合在叢林戰和巷戰中使用。張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槍沖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這把槍在手,即使遇上黑兇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揮揮手,幾個西洋傭兵擡過幾只箱子打開。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來這些箱子一只裏面裝的有柯爾特、匣子炮、湯普森等各式手槍步槍,另一只小一些的裏面則赫然放著美國造的甜瓜手雷,還有一只箱子則裝著工兵鏟、防毒面具等單兵攜具。這些武器數量之多,品種之全,足夠裝備一小隊正規軍了。
胡春來本在旁邊靜靜看我試槍,此時卻突然對霍夫曼點點頭說:“霍夫曼先生準備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們這回一定會碰上什麽危險一般,還特地準備了特制槍彈。”
霍夫曼臉上一紅,彎下腰一鞠躬,“對不起各位,我隱瞞了一件事情。其實……三年前我就到過迷失之城的邊緣。”
我和黃三對視一眼,暗暗讚許:“果然姜還是老的辣,從這些東西上就看出不妥來。”
霍夫曼接著說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協會的幾個朋友去緬北叢林進行考察,那一次本來是為了考察緬甸原始森林裏的物種,但是在進入叢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們居然在森林的深處發現了一座廢棄的城市。”
講到這裏的時候,霍夫曼滿面紅光,臉上現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時間居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約摸過了五分鐘時間,霍夫曼才漸漸平靜下來,以夢囈一般的口吻接著說:“那是一座從來沒有在任何歷史文獻上出現過的城市,那是一座極其宏偉壯觀的城市。緬甸土著中流傳著這座城市的傳說,但學者們從來都對這個傳說嗤之以鼻,沒有人相信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們居然找到了傳說中的迷失之城。雖然我們只到達了城市邊緣,但我們依然可以根據所見到的城市建築得出一個結論--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納十萬人口。十萬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個世紀之前,這是一個極其驚人的數字,這是本世紀最偉大的一個發現!”
我冷靜地追問:“後來呢?我猜想後來一定發生了什麽事情,是嗎?”
霍夫曼嘆了口氣:“是的。當時我們很興奮,本來想馬上對古城進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經黑了下來,我們又沒有帶大功率的照明設備,只好先搭起帳篷,準備第二天深入古城進行徹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們都激動得睡不著覺,聚攏在一起討論這個偉大的發現。到了夜裏十二點鐘左右,鮑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動的召集人……他撐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帳蓬睡了,而其他人則繼續熱烈地討論。又過了半個小時,我們聽見鮑勃先生發出一聲慘叫。我發誓,我這輩子從未聽過如此淒厲的慘叫聲。我們一塊沖進了鮑勃先生的帳篷裏,結果,我們發現了他的屍體……”
“他死了?他是怎麽死的?是誰殺了他?”我問。
霍夫曼搖搖頭,“我不知道。但是鮑勃先生死得極慘,他的身體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兩半,內臟灑了一地。”
“會不會是大型猛獸幹的?”這回發問的是胡春來。他人雖老,但腦子卻很精明,一問就問到了點子上。要知道,在原始叢林裏,兇悍的大型猛獸是很常見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喪地說:“事實上我們還沒有商量好如何處置鮑勃先生的屍體,叢林的雨季就突然到來了。暴雨使我們不得不困守在帳篷裏面,但殺戮卻並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點鐘左右,總有一個人被殺害。哪怕我們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單,死亡總是不可避免地到來。三天之後,我們都害怕了,也不顧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裝離開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並未眷顧我們,我們居然在原始森林裏迷了路。我的夥伴一個一個地生病死去,到最後只有我一個人僥幸活著走出了叢林。”
“那麽,你後來沒有再去過那座迷失之城嗎?”
霍夫曼苦笑著說:“當日我走出叢林時,體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養了半年才勉強恢覆了健康。我一恢覆健康,立刻就組織了第二支探險隊伍,可我們在叢林裏整整尋找了兩個月,卻怎麽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聽完霍夫曼的話,我心裏盤算起來:在偌大的原始叢林中找尋一座廢棄的古城,難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著說:“不過這次我相信,我們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邊緣照的幾張照片,你們都來看一下。”
說著霍夫曼從貼身口袋裏取出幾張照片,鋪在桌上。我和黃三、胡春來一起湊了過去,頭頂著頭觀看那些照片。沒過一會兒,我們三人同時驚訝地大聲叫起來:“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幾張照片並不清晰,而且樹枝藤蔓幾乎蓋住了整棟建築物,但我們三個仍然一眼就認出來,照片上的這棟建築物具有十分明顯的中國古代秦漢時期建築風格。
霍夫曼得意地說:“一開始我也認為不可能,但是在查閱過歷史文獻之後,我發現在兩千年前的中國,曾經發生過一次重大的歷史事件--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
我們一楞--這還要你說呀?中國人誰不知道?只聽霍夫曼又接著說:“因為沒有進入迷失之城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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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珀面無表情地點點頭,退到一邊去。
我低聲抱怨說:“你們拉著我幹嘛,這種人真該給他個教訓。”
胡春來別過臉沒理我,黃三解釋說:“人在屋檐下,我們就先低了這個頭,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賬老賬一塊結算豈不更好?”
說話間,霍夫曼雇了幾個當地土人擡著滑杠走過來,我見此處人聲喧雜,不是說話的地方,也只好氣呼呼地坐了上去。
這番邦外國的風景與中原內陸大不一樣。我和黃三、胡春來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國門,對身周的異國風情看得目眩神迷。當地土人大多面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論男女下身皆套著一籠圓裙,腳下踢跶一雙拖鞋,施施然走在街頭。
胡春來咋舌說:“乖乖,老夫活了大把歲數,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居然還有男人穿裙子的。”
霍夫曼回過頭笑著說:“緬甸地處亞熱帶,天氣極熱,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著裙子,以便通風。你這一說,我倒想起個古老的傳說來。”
我好奇心起,追問:“什麽傳說?”
“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連鞋都不穿的。有巫師在半夜裏偷偷在別人家門口灑上藥粉,土人清晨出門時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辦過喪事後,巫師偷偷將墳掘開,取出屍體以秘法將其覆活,覆活後的活死人全無神智,如牛馬般力大無窮,供巫師驅策。後來巫師事敗,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為防日後仍有其他巫師憑此術害人,才紛紛穿起鞋來。”
胡春來見多識廣,長嘆說:“老夫小時也曾聽長輩說起過這種將生人煉制成行屍的邪法,不過這種邪法在中原早已失傳,想不到在番邦域外還有傳人。”
霍夫曼的眼神閃爍了一下,卻沒有再說什麽。
到了旅社安頓下,霍夫曼又為我們引見了幾個洋人,我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準備有多周全。除了我們三人之外,霍夫曼還雇了十五名西洋傭兵作為保鏢,為首的就是剛才在碼頭上見過的少校哈珀。此外還有三十名當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導,名叫洪山。
洪山祖輩上也是中華人氏,只是流落國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經與當地土人並無二致,唯獨中國話還能說上幾句,但也不太純熟,夾雜著許多當地口音,很難讓人聽懂。
霍夫曼轉頭說:“我們在仰光休息一日,後天就整隊前往緬北叢林,三位有什麽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說說,明日上街購買。”
胡春來和黃三一起搖搖頭,示意不用。我說:“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槍最好是德國造的匣子炮,步槍要俄國制的水連珠,還需要子彈若幹。”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開一個箱子,取出一桿我從未見過的奇怪槍械遞給我:“這是美國最新制造的湯普森沖鋒槍,有效射程兩百米,射速每分鐘一百二十發,可以以彈匣和彈鼓兩種方式供彈,容納子彈分別為三十發、五十發和一百發,最適合在叢林戰和巷戰中使用。張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槍沖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這把槍在手,即使遇上黑兇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揮揮手,幾個西洋傭兵擡過幾只箱子打開。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來這些箱子一只裏面裝的有柯爾特、匣子炮、湯普森等各式手槍步槍,另一只小一些的裏面則赫然放著美國造的甜瓜手雷,還有一只箱子則裝著工兵鏟、防毒面具等單兵攜具。這些武器數量之多,品種之全,足夠裝備一小隊正規軍了。
胡春來本在旁邊靜靜看我試槍,此時卻突然對霍夫曼點點頭說:“霍夫曼先生準備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們這回一定會碰上什麽危險一般,還特地準備了特制槍彈。”
霍夫曼臉上一紅,彎下腰一鞠躬,“對不起各位,我隱瞞了一件事情。其實……三年前我就到過迷失之城的邊緣。”
我和黃三對視一眼,暗暗讚許:“果然姜還是老的辣,從這些東西上就看出不妥來。”
霍夫曼接著說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協會的幾個朋友去緬北叢林進行考察,那一次本來是為了考察緬甸原始森林裏的物種,但是在進入叢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們居然在森林的深處發現了一座廢棄的城市。”
講到這裏的時候,霍夫曼滿面紅光,臉上現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時間居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約摸過了五分鐘時間,霍夫曼才漸漸平靜下來,以夢囈一般的口吻接著說:“那是一座從來沒有在任何歷史文獻上出現過的城市,那是一座極其宏偉壯觀的城市。緬甸土著中流傳著這座城市的傳說,但學者們從來都對這個傳說嗤之以鼻,沒有人相信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們居然找到了傳說中的迷失之城。雖然我們只到達了城市邊緣,但我們依然可以根據所見到的城市建築得出一個結論--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納十萬人口。十萬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個世紀之前,這是一個極其驚人的數字,這是本世紀最偉大的一個發現!”
我冷靜地追問:“後來呢?我猜想後來一定發生了什麽事情,是嗎?”
霍夫曼嘆了口氣:“是的。當時我們很興奮,本來想馬上對古城進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經黑了下來,我們又沒有帶大功率的照明設備,只好先搭起帳篷,準備第二天深入古城進行徹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們都激動得睡不著覺,聚攏在一起討論這個偉大的發現。到了夜裏十二點鐘左右,鮑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動的召集人……他撐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帳蓬睡了,而其他人則繼續熱烈地討論。又過了半個小時,我們聽見鮑勃先生發出一聲慘叫。我發誓,我這輩子從未聽過如此淒厲的慘叫聲。我們一塊沖進了鮑勃先生的帳篷裏,結果,我們發現了他的屍體……”
“他死了?他是怎麽死的?是誰殺了他?”我問。
霍夫曼搖搖頭,“我不知道。但是鮑勃先生死得極慘,他的身體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兩半,內臟灑了一地。”
“會不會是大型猛獸幹的?”這回發問的是胡春來。他人雖老,但腦子卻很精明,一問就問到了點子上。要知道,在原始叢林裏,兇悍的大型猛獸是很常見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喪地說:“事實上我們還沒有商量好如何處置鮑勃先生的屍體,叢林的雨季就突然到來了。暴雨使我們不得不困守在帳篷裏面,但殺戮卻並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點鐘左右,總有一個人被殺害。哪怕我們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單,死亡總是不可避免地到來。三天之後,我們都害怕了,也不顧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裝離開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並未眷顧我們,我們居然在原始森林裏迷了路。我的夥伴一個一個地生病死去,到最後只有我一個人僥幸活著走出了叢林。”
“那麽,你後來沒有再去過那座迷失之城嗎?”
霍夫曼苦笑著說:“當日我走出叢林時,體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養了半年才勉強恢覆了健康。我一恢覆健康,立刻就組織了第二支探險隊伍,可我們在叢林裏整整尋找了兩個月,卻怎麽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聽完霍夫曼的話,我心裏盤算起來:在偌大的原始叢林中找尋一座廢棄的古城,難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著說:“不過這次我相信,我們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邊緣照的幾張照片,你們都來看一下。”
說著霍夫曼從貼身口袋裏取出幾張照片,鋪在桌上。我和黃三、胡春來一起湊了過去,頭頂著頭觀看那些照片。沒過一會兒,我們三人同時驚訝地大聲叫起來:“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幾張照片並不清晰,而且樹枝藤蔓幾乎蓋住了整棟建築物,但我們三個仍然一眼就認出來,照片上的這棟建築物具有十分明顯的中國古代秦漢時期建築風格。
霍夫曼得意地說:“一開始我也認為不可能,但是在查閱過歷史文獻之後,我發現在兩千年前的中國,曾經發生過一次重大的歷史事件--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
我們一楞--這還要你說呀?中國人誰不知道?只聽霍夫曼又接著說:“因為沒有進入迷失之城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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