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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絲絨的窗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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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石達派人通知周雲志到廠長辦公室,說有重要的事跟他商量,周雲志趁著間歇去了廠長辦公室,見到石達等在那裏,一見面就問道:“部長,有什麽事?很急嗎?”

石達聽到周雲志這麽稱呼自己,非常的不自在,從認識周雲志那天起,他就是自己膜拜的偶像,並且覺得自己一輩子也無法超越的,他的腦瓜子聰明,做人也股子豪氣,即使是行走在江湖,也一定是一位俠客,鐵骨柔腸,行俠仗義,周雲志是自己最佩服的,當初他選擇做一位裁縫,覺得他是在蟄伏,在韜光養晦,有一天他一定會光芒四射的。

“別這麽叫我,還叫我石達!”石達笑著說,“周雲志,我左思右想,你上次跟我說的事,讓甄誠出任大洋副廠長這件事,你最好還是親自找鄭國雄市長,效果要比我去找更好。”石達在昨天夜裏就在反覆考慮這個問題,認為還是讓周雲志親自去找鄭市長,要比自己去說更有說服力。

各行各部門都有各自的規矩,不能破壞了規矩,鄭國雄是位正直、務實、有眼光的市長,他當上市長的時間不長,不到三年的光景,他自然要做出些成績,當初自己把想法說給鄭市長聽的時候,他就很讚同周雲志出任大洋服裝廠的廠長,如果自己再推薦甄誠當副廠長,會讓人覺得自己是為了謀私利,那真是洗臉盆紮猛子不知深淺,所以石達還是讓周雲志自己去提更穩妥。

“石達,你的意思是說我親自去找鄭市長,把握會更大?”周雲志坐在石達的對面問道。

“當然是你親自去把握會更大,如果這次還是我去提,他會覺得我亂用權力,或者是為自己謀什麽好處,而換成你卻不一樣,他會認為你的確需要像甄誠這樣的助手,缺他不可,鄭市長就會考慮的,在政府部門工作,有些時候用對了方法,會得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石達雖然支持周雲志的想法,但也要找對方法,在政府部門工作,並非是只憑一腔熱血就能幹好工作,有時還要有縝密的心。

“好,我親自去找鄭市長,他不是答應過我,遇到什麽困難親自去找他。”周雲志很讚同石達的分析,還可以把近期的工作向鄭市長匯報一下。

第二天一大早,周雲志就去了甄誠的照相館,瞥了一眼雲健開的小飯店,來來往往的顧客倒是不少,也多少放心下來,可並不想進去,直接來到照相館前,一拉門,發現門從裏面反鎖了,周雲志又看了看窗戶,還拉著窗簾,兩扇窗戶被綠色的金絲絨窗簾擋得嚴嚴實實的,甄誠喜歡一切看上去高雅的東西,比如咖啡,金絲絨,電唱機,領帶,在他的世界裏,有一個基調,那就是浪漫,高雅的浪漫。

周雲志猜到甄誠還沒有起床,以前這種情況不多見,甄誠有早起的習慣,有時還去旁邊的公園跑兩圈,鍛煉鍛煉,自己離開這裏才不久,覺得甄誠變懶了,周雲志開始敲門。

過了半晌,甄誠才把門打開,從裏面走出來,睡眼朦朧,顯然才從被窩裏鉆出來,頭發亂糟糟的,像鳥窩一樣,“甄誠,都什麽時候了,還在睡覺,我真是服了你了,你小子昨晚是不是去打野食去了?”說著周雲志就要往裏面走。

嚇得甄誠急忙攔住了周雲志,“別,雲志,有什麽話就在外面說唄,裏面空氣不好,一大早外面多涼快,快說,什麽事?”

周雲志看到甄誠狼狽的樣子,緊張兮兮的,讓周雲志不得不起了疑心,“裏面是不是藏了女人?”

甄誠見什麽都瞞不過周雲志,就只好如實的交代,“是沈月!”甄誠一邊撓腦袋一邊很是不好意思地解釋道:“昨晚,她說太晚,不敢一個人回去,就住在這兒了,我也沒拒絕,所以……”

周雲志已經猜到裏面的女人很可能就是沈月,孤男寡女獨處一室,幹柴烈火,擦槍走火很正常,何況甄誠年齡也不小了,對翻雲覆雨之事肯定也是渴望了很久,昨晚甄誠一定過了個銷魂蕩魄的夜晚,臉上還殘存著蕩意,還留有耳鬢廝磨的痕跡。

“能理解,我不進去了,不過我找你有正事,你換件衣服跟我走,我帶你去見個人!”周雲志十分嚴肅地說。

“不用換什麽衣服,我穿這身就行,走,你要帶我去見誰?”甄誠對自己很自信,認為自己無論什麽時候,穿什麽都不會影響自己的形象。

周雲志打量了一眼甄誠說:“難道你是要腳踩兩只船嗎?”

甄誠一低頭,見自己一只腳踩著只黑色的鞋,另一只腳卻趿拉著一雙拖鞋,甄誠十分地尷尬,說:“雲志,那你在這裏等一會兒,我回去換換衣服就出來。”

說著甄誠轉身回去了,過了一會兒,甄誠拾掇了一下,就走了出來,他問道:“要帶我去見誰?”

周雲志諱莫如深地說:“別問,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甄誠猜不到甄誠要帶自己去哪兒,知道周雲志做事情一向很靠譜的,今天甄誠的心情特別的好,自己一直想把沈月摟進被窩,終於如願以償了,沈月真是個不錯的姑娘,昨晚在一番雲雨之後,二人談到了結婚的事,如果不是周雲志來找自己,今天甄誠可能會出去找個房子,然後和沈月一起,準備結婚的事,甄誠不想再拖了,要速戰速決,生怕煮熟的鴨子飛了,沈月不僅長得漂亮,人也開朗,這樣的女孩子喜歡她的男人肯定多的是。

“雲志,你不跟我說,我想先跟你說件事!”甄誠一邊走一邊說。

“什麽事?”

“我準備要結婚了!”甄誠一臉幸福地說著,覺得周雲志聽後也一定會高興的,還會祝福自己和沈月。

“什麽?要結婚了?”周雲志十分地驚訝,沒想到甄誠這麽快就要結婚了,他和沈月認識的時間不長,居然發展得如此地迅速,讓周雲志有些史料未及。

甄誠見周雲志的表情,很鄙夷地說了一句,“雲志,我結個婚,你驚訝什麽?”

“甄誠,我要帶你去見的是市長,我想讓你出任大洋服裝廠的副廠長,跟我一起起幹,怎麽樣?我以前跟你提過!”周雲志看著甄誠說道。

“雲志,我現在的想法改變了,我要跟沈月結婚,過好我的小日子就可以了!”甄誠很坦誠地說道,他喜歡沈月,他不想再去追求一些什麽理想,什麽抱負,那都是虛無飄渺的,只要有了沈月,甄誠就覺得很知足了,結婚後有了孩子,過著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幸福小日子,守著照相館,日子也會過得有滋有味。

周雲志沒想到甄誠在短短的時間變化這麽大,也覺得沈月居然有如此的魅力,讓甄誠深深地陷入了她的溫柔鄉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不過也能理解,古代的君王尚且愛江山更愛美人,更何況凡夫俗子,可周雲志覺得就算是為了一個女人,也不應該把自己的志向都拋到了腦後,曾經的誓言,鐵骨錚錚的誓言,那晚,他和甄誠趴在一個被窩裏,高談闊論,談著理想,憧憬著未來,還說以後要跟著周雲志一起做出些驚天動地的大事,至今還歷歷在目,就如同昨天的事。

甄誠的背信棄義,讓周雲志失望極了,垂下了頭,目光低垂著,臉色極為難看,非常的痛心,感到心在一陣陣地絞痛,甄誠的目光從周雲志的眉頭慢慢地向下滑,慢慢地滑著,看到周雲志十分的失望和沮喪。

甄誠不忍心在看下去,轉身離開了,他要從這裏快點逃走,覺得此地不易久留,如果繼續留在這裏,他會硬不下心來,會再次改變主意,他已經離不開沈月,自己被沈月迷住了,摟著她,摸著她如玉的肌膚和臉頰,就好像擁有了整個世界。

周雲志站在原地,腳下像生了根,生了傷心的根,失望的根。

甄誠往回走著,一步步很艱難地挪著,甄誠不想錯過沈月,如果自己出任大洋服裝廠的副廠長,就沒有時間談戀愛,沒有時間結婚,就很可能會失去沈月,如果不是這個時候遇到了沈月,就是上刀山下火海,甄誠也不會眨一下眼睛的。

甄誠漸漸地把周雲志甩在了身後,可在他的心裏,又何嘗能忘記冬天的那個夜晚,相館裏涼絲絲的,兩個有志的青年,趴在一下被窩裏,背靠著背,心貼著心,相互取著暖,談著心,歃血為盟,現在想起來還心潮澎湃。

突然,甄誠感覺背後一雙手揪住了自己,死死地拽住,讓他無法向前走,甄誠知道這是命運之手,命運在呼喚自己,時代在召喚著自己,甄誠不再猶豫,猛地轉身,闊步走到周雲志的面前,擲地有聲地說:“雲志,我跟你一起幹!”

周雲志緩緩地擡起頭,在這一刻,周雲志的心十分地激動,略帶感激地看著甄誠,心中一陣陣湧動著喜悅,伸出雙手,緊緊地握住甄誠的兩臂,沒有說話,半晌後二人相視一笑……

其實在周雲志的內心,覺得甄誠不可能走遠,因為周雲志十分地了解他,甄誠是個有詩意的年輕人,他的志向是在遠方,不是一個女人就能把他栓得住的。

周雲志和甄誠一起向政府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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