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明明很愛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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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談話間,曾明諾倒是沒忘,對白月心恭維一番。

他有眼睛,並且還很明亮。他看得出來,馮銘銘很重視這兩個朋友。他對她的一切總是有著最好的禮儀和尊重,當然包括她的朋友。

那些話聽在白月心耳朵裏,很是受用。

轉眼將近傍晚。白月心提議大家轉移陣地,一起吃頓飯。

咖啡廳裏,馮銘銘興致勃勃地問,“那我們吃什麽?”

聽到吃的,她的雙眼瞬間亮了起來。

“我想吃水煮活魚。”白月心提議。

最後,定了下來,一行人轉移到人民廣場。那附近的一條小巷子裏,有家很出名的店。

白月心的最愛。

點菜的時候,她還特意囑咐,“要最辣的。”

“銘銘不能吃辣。”

“銘銘不能吃辣。”

兩個男士異口同聲。

白月心為難了,雙手托腮,眼巴巴地看著馮銘銘。“銘銘,我就想吃辣的。”

她笑了笑,“那還是要辣的吧。”

點菜的服務員點了點頭,便下去了。

白月心看林越澤正瞪著她,故意睜大眼睛回望。

我就是故意的,怎樣?你能拿我怎麽樣?!

相對於他,馮銘銘旁邊的曾明諾反倒是一副平淡的模樣。

他當然看得出這位“作家”是故意的,她今天就是要整馮銘銘。也不知道這傻丫頭又哪裏,惹了這麽一位陰陽怪氣的“作家”。

但古話有雲,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不願違背她,當然自有辦法保她安康。

曾明諾多點了好幾個菜,足夠馮銘銘吃飽了。

但她偏偏不是這麽乖順的人,更不會看他的臉色。當那一大鍋水煮活魚被端上桌後,她嘴角那口水幾乎都快流下來了。

可是,她是著實不會吃辣。只咬了一口,就嗆得面紅耳赤。

曾明諾無奈,只能拿來開水,幫她洗幹凈,而後再沾了醋,給她吃。

即便如此,她也能吃得滿心歡喜。高興過了頭,搖頭晃腦,雙腿也止不住地晃啊晃。那叫一個開心一個樂的。

白月心都快看不下去了,眼巴巴地兇她。“好好吃飯!”

“噢。”

馮銘銘委屈地撇了撇嘴,不敢再晃了。

曾明諾夾了她最愛的空心菜,放在她碗中,笑容可掬地說,“吃菜。”

她隨即就忘了剛剛正被某個“作家”兇的事情,樂滋滋地吃起菜來。

惡女如白月心,吃著美食,心情也好起來了。對馮銘銘回歸到“疼愛有加”的神情,看她嗆得伸出舌頭直吐氣,也不忍心地端著果汁,遞給她。

“那麽辣別吃了。讓老板重新給你弄些不辣的。”

馮銘銘看她氣消了,面色恢覆正常。膩歪地靠在她肩上,“真的好辣。”

白月心叫了服務員,幫她又點了一鍋不辣的。

曾明諾在桌下,拉著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握。

想讓一個人喜歡你,很容易。想讓所有人都喜歡你,卻非常難。但是,馮銘銘不僅是前者,還是後者。

他在慶幸,匆忙如我們,竟能再次相遇。多好。

若是在那個時刻,我們走得太快,或是過慢。是不是就遇不到了。那麽,我們還能在另一個地方重新相遇嗎?

他不想知道答案了。

因為他害怕。不願意重來。

只怕重來後,不一定能遇到你。

那時,我該如何是好?

飯局結束前,林越澤對著馮銘銘說,“我下周周六要入住新的公寓。大家要過來聚個趴,你也來。”

馮銘銘滿心欣喜地點頭,接著說,“我要吃薯片,芝麻餅,馬拉糕,桂花糕…….還有水果要水蜜桃。我最近好喜歡吃水蜜桃,水蜜桃好好吃。”

林越澤並不驚訝,反而笑著說,“好。”

她以前一直如此。每次聚會,別人聊天,她吃吃吃。

“曾總也來?”

曾明諾寵溺地揉著她的頭發,側頭神情有些為難。

“下周安排了去北京出差,如果能趕得回來,一定到場。”

林越澤笑得精致,只點頭客套回應。

卻不想在要離開飯店時,他不經意地在曾明諾旁邊說了句,“派對,她以前喜歡的人也會來。曾先生就不怕,你不在了,她會做傻事?你知道的吧,她喜歡了一個人十多年。”

為了這句話,他精神不濟好幾天。

無奈,難過美人關。

特別是這麽笨的美人,讓他甚是擔憂啊。

他不知,這正是林越澤所希望的。讓他有緊迫感,對她更加好。

林越澤將這當做,自己能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情。待他確定她真的會幸福,他甘願獨自結束這份維持了十多年的感情。

只因看到你幸福,便滿足。

自從曾明諾給她請了高級廚師,學習各種料理後。她真心一發不可收拾,還沒下班就想著回家給他做飯。

但看著她在廚房裏的身影,越來越鎮定。他心裏可是美滋滋的。

自己為她煮一輩子飯,他也願意。

只是,每天下班回到家,能看到穿著圍裙的她,一盤一盤地端著菜上桌。還會撲過來,接過他的工作包,幫他脫外套。滿面笑容地對他說,“可以吃飯了。”

他就感動得想哭。是真的想哭。

自從十多年前,爸媽離開後,他便再也沒有這種軟弱的念頭了。

原來愛一個人,不只是希望能一輩子照顧她。而是你心甘情願地在她面前,變回那個真實的自己。

即使是軟弱的自己,是卑微的自己,都願意在她面前呈現。

然後,接受她給予的安慰和照顧,接受她所有的好。

別人總說,是他在照顧她。他們都不知道,是她點亮了他的生活。讓他的生命有了新的意義,而不只是金錢堆砌起來的冰冷城堡。

現在,盡管在外面多累多辛苦。他可以在下班時,給她打個電話說,“我回來了。”

只是簡單的四個字,卻讓一直雷厲風行的曾總,如此珍愛。

這天下班回家,他在高叫了幾聲,“我回來了”後,依舊沒人理會他。他疑惑地脫了鞋子,就往裏面走。

剛走到客廳時,便透過玻璃門,看到了正蹲在外面擦玻璃的她。

傍晚時光,晚霞在天空掠過,落下點點餘輝。

她穿著粉色的碎花居家服,頭發全數綁在頭頂,紮成了丸子頭。臉上的神情算是悠然自得,嘴角的笑容滿是幸福的韻味。

她拿著有伸縮桿的抹布,正仔細地擦著玻璃下面的邊角。

像是終於戰勝了那頑固的汙漬,開心得站起身,嘴角揚得更高。

就是那樣不經意地擡眸,看到站在客廳裏,一身西裝的男子。她瞇著眼睛笑,隔著玻璃對他說,“你回來啦。”

他應了聲,慢慢走向她。隔著玻璃,看著她。

我的傻瓜,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珍惜這樣的時光。

她並不能知道,他心裏這樣的感慨。但她與他一般,覺得幸福。

完全是無意識的,她隔著玻璃,站在他對面。雙手背在身後,微微踮起腳尖,嘟著嘴,雙唇貼在了玻璃上。

他當了真,要吻她。

嘴角微揚,隔著玻璃,將雙唇貼上她的。

她笑得更樂,用力拉開玻璃門,直接跳到他身上。

他怕她傷著,雙手用力地環在她腰間,將她抱緊。

她雙手勾著他的脖子,舔了舔嘴唇,“我要真的。”

明明懂得她的意思,還是壞笑著問,“要什麽真的?”

“你知道的嘛。”

她撒嬌般,抱著他的脖子,搖晃著。

他已經迫不及待,用嘴巴含住了她的雙唇,溫柔舔了舔。

那柔軟的觸覺,讓他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她的氣息占領了他的心頭,從此插旗為王,誰也搶不走他了。

怎麽就為了這個傻丫頭,像是著了魔般,願意為之瘋狂?

……

因為年度投資案的事情,曾明諾在林越澤搬遷聚會那周的周三飛往了北京。

臨到上飛機時,他還在糾結,到底要不要去。老實說,他相信她對他的感情,但他不相信她對那個人十多年的感情。

到了北京後,團隊被他拉著日趕夜趕,就想著能快點回到她身邊去。

找到對的人不容易啊。再讓她跑了。他會捶胸頓足的!

周六如期而來。

這天下午,林越澤到家裏,來接馮銘銘。

她已經換好衣服,永恒不變的叮當貓T恤和短褲。他卻覺得如此好看。

看她頭頂上的發夾歪了,還幫她弄好。而後,拍了拍她的頭,“好了。可以出發了?”

馮銘銘抓起旁邊的小包掛在身上,剛要跟著他出門,忽然想起來忘了拿東西。

奔向廚房,提著兩個小盒子走了出來。像個小孩子般,對他炫耀,“林越澤,你看!我做的蛋糕!厲害吧。”

確實厲害。

她竟然為了那個人,什麽都願意學。還學會了。

她將其中一個盒子遞給他,“知道你喜歡吃巧克力蛋糕,特意做的。”林越澤欣喜接過。

她不會知道,他之所以喜歡巧克力蛋糕,是因為她喜歡。但她第一次為他做蛋糕,還是拖了某人的福。

哎!怎麽想著這麽不甘願。

“我這個是起司,明明很喜歡的。可惜他不在,吃不到了。”

“不怕他吃不到。”林越澤嘴角微揚。

他怎麽可能會不到,他可是十足的“愛奴”。自己特意和他說了那樣的話,就是為了刺激他。

即便是知道林越澤的詭計,曾明諾也會趕回來。

因為,他不會拿她去賭任何事情。他輸不起。

馮銘銘瞪著大眼睛,點了點頭,“也是。下次再做給他吃好了。”

笨女人,永遠跟不上節奏。

林越澤無言。安靜地牽著她的手,往樓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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