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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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沒想到,竟會在羅曼陀的書吧碰見莊莘和沈寧攸。
“美美,好久沒見到你了,我好想你哦!”
“想我怎麽不來看我,你個死丫頭!”
“人家是想你做的漢堡包,哈哈哈!”寧寧嬉皮笑臉地拉著我的胳膊撒嬌,就像上大學時那樣。
所謂死黨,大概就是這樣:即使許久不見,也不聯系,見了面,也絕不會生疏。
就像網絡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話:“朋友,就是我和你膩在一起,即使不講一句話,也不會覺得尷尬。”
我生命中這樣的人並不多,羅曼陀算一個,寧寧也是。
寧寧,名叫沈寧攸,是我大學室友兼死黨。
記得大學開學第一天,午飯過後,老爸老媽再三叮囑我有關人身財產安全、生活起居、人際交往等方方面面註意事項後,方才放心離開。
我送他們出宿舍,剛開宿舍門,就撞到了一個女生懷裏,她進我出。這一撞,著實把我們倆都嚇了一跳。當時的我還是一副假小子裝扮,搞得她以為自己走錯宿舍,而我被嚇一跳,是因為她長得實在太像電影《大話西游》裏的紫霞仙子了,那可是我少女時代心目中唯一的女神。
也許是她長得太像我女神,也許是互相看著順眼,我們很快就混熟了,而且很快就開始以疊詞稱呼對方,我叫她“寧寧”,她叫我“美美”。
後來,我們還進了同一個社團——江北大學吉他社。
那時,我和寧寧每天形影不離,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泡圖書館,一起夜鍛煉,一起臨陣磨槍備戰期末考,一起參加社團活動。
如今,大學畢業已餘兩年,我們走出了江北,步入社會,離開了吉他社,解散了樂隊。
但是,每次見到她,都會讓我不由得回想起,初入大學時的那段時光,那段充實而美好的青蔥歲月,那段關於吉他社、關於音樂、關於友情和愛情,關於沈寧攸和莊莘,關於魏蜀和我的故事。
人這一世,能夠盡情揮霍的時光不多,美好純真的感情,稍縱即逝。所以,即便時過境遷,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仍舍不得遺忘。
青春萬歲,無疑是個徹頭徹尾的謊言。
當滄海已然桑田,或許,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依然有一些東西留下了。比如那些共同的美好回憶,比如友情,比如愛情,比如,寧寧和莊莘,他們依然在一起。
沈寧攸和莊莘的故事,當然離不開我的推波助瀾,從中作祟。
寧寧和莊莘的初見,並非一次浪漫的邂逅,而是一盆重口味的狗血。而且,在那盆狗血裏,沈寧攸充當的角色,只是一個普通的路人甲。當然,我也不例外。
記得,有一天剛吃過晚飯,我和寧寧一起出去散步,走到一棟宿舍樓前,剛好有一個人從轉角處迎面走過來,由於腳步太快,那個人直接撞到寧寧身上,男生連忙說了句:“Sorry,同學不好意思!”
“沒......沒關系。”寧寧忙說。
“沒事兒吧,寧寧?”我連忙扶住差一點摔倒的寧寧,不忘指責道:“餵,你這人怎麽走路的?”
“同學對不起對不起......”道歉的竟然是一個女生的聲音。
我們聞聲一起擡頭,這才註意到,那個男生後面還有一個女生正拉著他T恤的一角。男生甩開,頭也不回繼續往前走,女生又追上去拽住男生的手臂。
“放手!”男生沒好氣地說。
“不放!”女生死拽著不放。
“放手,聽見沒!”男生大聲吼她。
“不放!”女生拽得更加用力了。
“我最後說一遍,你給我放手!”男生大怒。
“我就不!”女生帶著哭腔。
多麽偶像劇的橋段,竟然就這樣在現實中上演了,不可思議。當時正站在他們身後的我和沈寧攸,一個捂著一只胳膊,一個瞪大一雙眼睛。
在他們僵持的空檔,寧寧忽然低聲問我:“美美,你見過比金城武和宋承憲都帥的男生嗎?”
“沒有。”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過了幾秒鐘,我想了想又說:“第一次。”
然後寧寧又傻乎乎地問我:“美美,那你見過穿情侶裝吵架的嗎?”
我搖搖頭,一秒鐘後,又點點頭,很認真地看著她說:“也是第一次。”
女生死不撒手,男生試圖用另一只手掰開她的手,女生依舊死拽著不放,那樣的動作又僵持了好一陣才終於停下來。他們看著對方都不說話,男生面無表情,女生眼淚在眼圈轉啊轉,轉啊轉,馬上就要哭出來的樣子。
忽然,只見那男生竟然手一用力,把那個女生直接拉到懷裏,猛地吻了上去。
我和沈寧攸完全看呆了。
“寧寧,你見過吵架吵到幹柴烈火的嗎?”
“沒有。”
“我也沒有,我只見過吵到山崩地裂,揚言要老死不相往來的。”
“誰啊?”
“我爸和我媽。”
寧寧被我的冷幽默逗笑,她傻乎乎地問:“美美,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簡單粗暴?”
“恩,簡單粗暴,最有效!”我沖她壞笑。
那個男的就是莊莘,而那個女生是莊莘的前任女友,名叫吳娜。
當時,莊莘和吳娜是全校皆知的一對,男的帥,女的癡。
所以說實話,最後莊莘和寧寧能走到一起,出乎我們所有人的預料。
故事發展得並不快,寧寧第二次見到莊莘,是在學校西湖苑湖濱路旁的草地上。
那天,接近傍晚的時候,寧寧下樓去買冰淇淋。
她從冰淇淋店出來的時候,沿著一條筆直的馬路漫無目的地走著。馬路兩旁長著兩排高高的法國梧桐,夕陽西下,梧桐樹的枝葉在晚霞的映照下泛著美麗的顏色。
不遠處,籃球場上有一兩撥男生在打籃球,各個汗流浹背的樣子。
再往前走,她忽然聽到,湖畔的草地那邊,傳來此起彼伏的歡呼聲。
她循著這聲音走近,看到一大群人圍在草地上,草地中央有人彈吉他唱歌,很多人席草地而坐。
人群中間,一個胖胖的男生坐在草地上,抱著一把吉他邊彈邊唱。
他接連唱了幾首伍佰的歌:《浪人情歌》、《牽掛》、《愛你一萬年》,然後又唱到張震岳的《愛我別走》,周圍的觀眾都陶醉在那美妙的音樂之中,很多人跟著哼唱,很多人隨音樂晃動著身體,畫面安靜而美好。
所有人都聽得入迷,不知不覺,幾首歌曲結束,胖胖的男生離場,大家意猶未盡,要求再來再來。
轉而,另一個表演者上場。
沈寧攸站在靠近人群中間的位置,視線中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拎著一把吉他,出現在人群中央。
他挎上吉他,調了調麥克的高度。
這時,不知道為什麽,臺下竟一瞬間由安靜轉為沸騰,與之前的氣氛完全不同,周圍很多女生開始尖叫。
男生朝大家招了招手,尖叫聲反而更大。
等到一陣尖叫和歡呼聲平息,男生終於拿起話筒開了口:“大家好,我是莊莘。”
話音未落,臺下又是一陣尖叫。
他揮了揮手,微笑著示意大家安靜,接著說:“謝謝大家,這麽熱情。剛才超哥唱了張震岳,搶了我的招牌歌。但是,他今天實在是太帥了!有沒有啊?”
“有!”臺下異口同聲,其中還有一個女生大喊:“莊莘,你最帥!”
男生無奈地微笑著,待到喊聲歡呼聲停止,他才繼續說:“很抱歉,我這兩天有點感冒,所以......今天就簡單唱一首,大家想聽什麽?”
觀眾呼聲不一,有人想聽Beyond,有人想聽張學友,有人喊許巍,有人喊《月亮代表我的心》,有人喊庾澄慶的《情非得已》......
“好啦,那就《情非得已》好不好?”男生微笑著和觀眾商量。
大家齊聲答:“好!”
隨後,吉他聲響起,音符跳動,弦樂聲清脆,如水波般蕩漾開去,波漾心弦。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一雙迷人的眼睛,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揮散不去,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真的有點透不過氣,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沒什麽能夠給你,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男孩的歌聲伴著吉他聲,從人群最中央飄到沈寧攸所在的位置,又穿過人群,飄到更遠的地方。
他時而低下頭,深情地彈唱著,時而笑著與觀眾互動交流,周圍的人也都跟著哼唱,身體微微搖晃。
夕陽的微光,打在男孩的臉上,洋溢著一股懶散的氣息,溫暖而沈靜。
傍晚的一陣微風拂過,吹動了他的頭發,散發著檸檬草的味道,驅趕了夏日的燥熱。
於是,那天晚上,回宿舍以後,沈寧攸便鼓動我說:“美美,我們一起加入吉他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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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好久沒見到你了,我好想你哦!”
“想我怎麽不來看我,你個死丫頭!”
“人家是想你做的漢堡包,哈哈哈!”寧寧嬉皮笑臉地拉著我的胳膊撒嬌,就像上大學時那樣。
所謂死黨,大概就是這樣:即使許久不見,也不聯系,見了面,也絕不會生疏。
就像網絡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話:“朋友,就是我和你膩在一起,即使不講一句話,也不會覺得尷尬。”
我生命中這樣的人並不多,羅曼陀算一個,寧寧也是。
寧寧,名叫沈寧攸,是我大學室友兼死黨。
記得大學開學第一天,午飯過後,老爸老媽再三叮囑我有關人身財產安全、生活起居、人際交往等方方面面註意事項後,方才放心離開。
我送他們出宿舍,剛開宿舍門,就撞到了一個女生懷裏,她進我出。這一撞,著實把我們倆都嚇了一跳。當時的我還是一副假小子裝扮,搞得她以為自己走錯宿舍,而我被嚇一跳,是因為她長得實在太像電影《大話西游》裏的紫霞仙子了,那可是我少女時代心目中唯一的女神。
也許是她長得太像我女神,也許是互相看著順眼,我們很快就混熟了,而且很快就開始以疊詞稱呼對方,我叫她“寧寧”,她叫我“美美”。
後來,我們還進了同一個社團——江北大學吉他社。
那時,我和寧寧每天形影不離,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泡圖書館,一起夜鍛煉,一起臨陣磨槍備戰期末考,一起參加社團活動。
如今,大學畢業已餘兩年,我們走出了江北,步入社會,離開了吉他社,解散了樂隊。
但是,每次見到她,都會讓我不由得回想起,初入大學時的那段時光,那段充實而美好的青蔥歲月,那段關於吉他社、關於音樂、關於友情和愛情,關於沈寧攸和莊莘,關於魏蜀和我的故事。
人這一世,能夠盡情揮霍的時光不多,美好純真的感情,稍縱即逝。所以,即便時過境遷,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仍舍不得遺忘。
青春萬歲,無疑是個徹頭徹尾的謊言。
當滄海已然桑田,或許,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依然有一些東西留下了。比如那些共同的美好回憶,比如友情,比如愛情,比如,寧寧和莊莘,他們依然在一起。
沈寧攸和莊莘的故事,當然離不開我的推波助瀾,從中作祟。
寧寧和莊莘的初見,並非一次浪漫的邂逅,而是一盆重口味的狗血。而且,在那盆狗血裏,沈寧攸充當的角色,只是一個普通的路人甲。當然,我也不例外。
記得,有一天剛吃過晚飯,我和寧寧一起出去散步,走到一棟宿舍樓前,剛好有一個人從轉角處迎面走過來,由於腳步太快,那個人直接撞到寧寧身上,男生連忙說了句:“Sorry,同學不好意思!”
“沒......沒關系。”寧寧忙說。
“沒事兒吧,寧寧?”我連忙扶住差一點摔倒的寧寧,不忘指責道:“餵,你這人怎麽走路的?”
“同學對不起對不起......”道歉的竟然是一個女生的聲音。
我們聞聲一起擡頭,這才註意到,那個男生後面還有一個女生正拉著他T恤的一角。男生甩開,頭也不回繼續往前走,女生又追上去拽住男生的手臂。
“放手!”男生沒好氣地說。
“不放!”女生死拽著不放。
“放手,聽見沒!”男生大聲吼她。
“不放!”女生拽得更加用力了。
“我最後說一遍,你給我放手!”男生大怒。
“我就不!”女生帶著哭腔。
多麽偶像劇的橋段,竟然就這樣在現實中上演了,不可思議。當時正站在他們身後的我和沈寧攸,一個捂著一只胳膊,一個瞪大一雙眼睛。
在他們僵持的空檔,寧寧忽然低聲問我:“美美,你見過比金城武和宋承憲都帥的男生嗎?”
“沒有。”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過了幾秒鐘,我想了想又說:“第一次。”
然後寧寧又傻乎乎地問我:“美美,那你見過穿情侶裝吵架的嗎?”
我搖搖頭,一秒鐘後,又點點頭,很認真地看著她說:“也是第一次。”
女生死不撒手,男生試圖用另一只手掰開她的手,女生依舊死拽著不放,那樣的動作又僵持了好一陣才終於停下來。他們看著對方都不說話,男生面無表情,女生眼淚在眼圈轉啊轉,轉啊轉,馬上就要哭出來的樣子。
忽然,只見那男生竟然手一用力,把那個女生直接拉到懷裏,猛地吻了上去。
我和沈寧攸完全看呆了。
“寧寧,你見過吵架吵到幹柴烈火的嗎?”
“沒有。”
“我也沒有,我只見過吵到山崩地裂,揚言要老死不相往來的。”
“誰啊?”
“我爸和我媽。”
寧寧被我的冷幽默逗笑,她傻乎乎地問:“美美,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簡單粗暴?”
“恩,簡單粗暴,最有效!”我沖她壞笑。
那個男的就是莊莘,而那個女生是莊莘的前任女友,名叫吳娜。
當時,莊莘和吳娜是全校皆知的一對,男的帥,女的癡。
所以說實話,最後莊莘和寧寧能走到一起,出乎我們所有人的預料。
故事發展得並不快,寧寧第二次見到莊莘,是在學校西湖苑湖濱路旁的草地上。
那天,接近傍晚的時候,寧寧下樓去買冰淇淋。
她從冰淇淋店出來的時候,沿著一條筆直的馬路漫無目的地走著。馬路兩旁長著兩排高高的法國梧桐,夕陽西下,梧桐樹的枝葉在晚霞的映照下泛著美麗的顏色。
不遠處,籃球場上有一兩撥男生在打籃球,各個汗流浹背的樣子。
再往前走,她忽然聽到,湖畔的草地那邊,傳來此起彼伏的歡呼聲。
她循著這聲音走近,看到一大群人圍在草地上,草地中央有人彈吉他唱歌,很多人席草地而坐。
人群中間,一個胖胖的男生坐在草地上,抱著一把吉他邊彈邊唱。
他接連唱了幾首伍佰的歌:《浪人情歌》、《牽掛》、《愛你一萬年》,然後又唱到張震岳的《愛我別走》,周圍的觀眾都陶醉在那美妙的音樂之中,很多人跟著哼唱,很多人隨音樂晃動著身體,畫面安靜而美好。
所有人都聽得入迷,不知不覺,幾首歌曲結束,胖胖的男生離場,大家意猶未盡,要求再來再來。
轉而,另一個表演者上場。
沈寧攸站在靠近人群中間的位置,視線中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拎著一把吉他,出現在人群中央。
他挎上吉他,調了調麥克的高度。
這時,不知道為什麽,臺下竟一瞬間由安靜轉為沸騰,與之前的氣氛完全不同,周圍很多女生開始尖叫。
男生朝大家招了招手,尖叫聲反而更大。
等到一陣尖叫和歡呼聲平息,男生終於拿起話筒開了口:“大家好,我是莊莘。”
話音未落,臺下又是一陣尖叫。
他揮了揮手,微笑著示意大家安靜,接著說:“謝謝大家,這麽熱情。剛才超哥唱了張震岳,搶了我的招牌歌。但是,他今天實在是太帥了!有沒有啊?”
“有!”臺下異口同聲,其中還有一個女生大喊:“莊莘,你最帥!”
男生無奈地微笑著,待到喊聲歡呼聲停止,他才繼續說:“很抱歉,我這兩天有點感冒,所以......今天就簡單唱一首,大家想聽什麽?”
觀眾呼聲不一,有人想聽Beyond,有人想聽張學友,有人喊許巍,有人喊《月亮代表我的心》,有人喊庾澄慶的《情非得已》......
“好啦,那就《情非得已》好不好?”男生微笑著和觀眾商量。
大家齊聲答:“好!”
隨後,吉他聲響起,音符跳動,弦樂聲清脆,如水波般蕩漾開去,波漾心弦。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一雙迷人的眼睛,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揮散不去,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真的有點透不過氣,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沒什麽能夠給你,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男孩的歌聲伴著吉他聲,從人群最中央飄到沈寧攸所在的位置,又穿過人群,飄到更遠的地方。
他時而低下頭,深情地彈唱著,時而笑著與觀眾互動交流,周圍的人也都跟著哼唱,身體微微搖晃。
夕陽的微光,打在男孩的臉上,洋溢著一股懶散的氣息,溫暖而沈靜。
傍晚的一陣微風拂過,吹動了他的頭發,散發著檸檬草的味道,驅趕了夏日的燥熱。
於是,那天晚上,回宿舍以後,沈寧攸便鼓動我說:“美美,我們一起加入吉他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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