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向愛情揮淚請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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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下班之後,晴天約了林琳一同吃晚飯,順便商量周末去KTV的事情。
七點半左右,晴天的手機鈴聲響了起來。她瞧一眼來電顯示,是蕭朗。
無線信號彼端的男人開門見山,語氣並不算愉悅:“你人在哪裏,那邊怎麽那麽吵。”
“我和林琳在公司附近吃飯,很快就回去。”她頓了頓,對方似乎說了什麽,她才又遲疑著說道,“不用了,最多十分鐘。”
電話很快掛斷,林琳見晴天神色嚴肅,小心翼翼地問:“怎麽了?有什麽事情嗎?”
還能有什麽事,不過是蕭朗又叮囑她盡快回家。
晴天無奈地嘆息一聲,本想與林琳傾吐一番,然而仔細想了想,她到底還是搖搖頭作罷。不管怎麽說,林琳畢竟曾與郭凱有過接觸,而最近恰巧是蕭朗與郭凱較量的重要時期,晴天實在不能不對林琳有所保留。
一刻鐘過後,晴天謊稱身體有些不舒服,欲要先走。林琳雖然覺得蹊蹺,但也迅速吃完,與她一同離開。
彼此告別並約了明天上午十點見面,林琳這才往地鐵站的方向走去。
A城的冬天,夜晚的到來似乎總是格外的早。
不過是八點鐘,天色已經很暗,晴天一個人往楓林小區走著,一邊留意是否有人刻意跟在自己身後。
只一刻鐘的功夫,她就安全抵達了楓林南門。這一路上,她沒有遭遇任何奇怪的事情,一如之前幾天。
腳步漸漸放慢,晴天一邊繼續往蕭朗的公寓踱著步子,一邊暗自思量起最近幾日的狀況。
事實上,她這幾天過得很是疲累。白天,她要努力應付工作上的各種突發事情,好不容易捱到下班,還要時刻處於高度警戒的狀態。
為了避嫌,蕭朗與她的接觸似乎只發生在家裏。
晴天雖然心知這一切不過是迫於形勢,然而她還是想不明白,這個男人怎麽可以躲她躲得這麽天衣無縫。
除了一點委屈,她的心中,還有那麽一點不可言說的害怕。
只是一晃神的功夫,那個令人擔心的念頭就又浮現在腦海裏——如果他一直這樣不肯與她相處,那麽她們之間,是不是就快結束了?
正當沈晴天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小女人的哀怨中,突然有人從背後摟住她的腰。
“蕭……”後面那個“朗”字還沒來得及說出口,她立刻意識到情況似乎不妙!
沒等晴天回頭看清楚那人的模樣,一雙大手就死死捂住了她的嘴巴。
“唔——!”
粗糙的手掌,帶著一股陌生的濃濃煙草味兒,只叫她毛骨悚然。
晴天慌了,完全不知現在是什麽情況。
惡意綁架?持槍搶劫?挾持人質?她不能確定。
但她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人的力氣極大,並且忍痛能力極強。不管她怎樣用力掙紮,也不管她怎樣手腳並用連抓帶踹,他就是不為所動地繼續走著。
所以她只能被他拖著一點一點遠離家的方向,卻全無還手之力。
“唔……”她想開口求救,卻只發出模糊的聲音。
嘗試幾次求救,又嘗試了幾次拳打腳踢,晴天終於確認這些都行不通。
於是,她幹脆放棄了呼喊或是抵抗,默默地任他拖著往截然相反的方向走。
這個時間,楓林小區裏並不是沒有行人往來。然而奇怪的是,她明明這樣被人挾持,卻無一人問津。
難道是身後的男人太過兇神惡煞?可是為什麽,路人看她的眼光連一絲同情都沒有。
在人來人往的自家小區裏被人強行拖走,一時之間,滿心驚懼與詫異混雜在一起,形成一種令晴天頭皮發麻的詭異感覺。
她從來不是膽大的人,於是每走一步,她對自己未來境遇的擔憂就更多一點。
或許就像電視劇裏演的一樣,她會被扔進一輛骯臟至極的車裏,然後在黑暗中被賣到偏遠山區,從此再無出頭之日。又或許像小說裏寫的一樣,他會被賣到某個隱秘的地下黑幫組織,從此以身侍人、為人魚肉。
然而過了不久,那個一直挾持她的男人就用實際行動向她證明了一個事實——生活既不是電視劇,也不是小說,它只是生活,現實而又冷酷。
事實上,她只是被帶到了距離楓林南門不足三百米遠的一家小型棋牌室。
她就這樣被人捂著嘴巴,一路七拐八拐地走到最角落的包間,踉蹌進門。
有服務生推門進來,放下五花八門的棋牌,以及兩杯冰飲,而後畢恭畢敬地問道:“先生,請問需要鎖門嗎?”
晴天對著服務生狠命地眨眼,幾乎要使盡渾身解數。
可惜,收效甚微,那人依然恭恭敬敬地候在一旁,等著她身後的男人下達命令。
綁架她的人輕蔑地問了一句:“你是新來的?”
服務生不置可否,微笑著點頭,回答說:“我明白了。”
而後,他鞠躬、轉身,穩步退出包間。
臨走前,他還盡職盡責地鎖上了門……
待到包間裏再無他人,男人終於松開了手,不再像剛才那般死死捂著她的嘴巴。
只消一秒鐘不到,晴天已經迅速閃到一米開外的地方,滿心戒備地望向那個詭異的“綁匪”。
她一看到他的模樣,立刻明白為什麽自己這一路被人連拖帶拽,卻始終無人上前阻攔。
那個男人,不論是長相還是衣裝,都令人完全無法將其與流氓綁匪劃等號。
他脫掉深灰色西裝,隨意搭載手臂上,擡手將淡藍色襯衫的領扣紐扣解開,而後看向她,第一句話就令她錯愕不已。
“沈小姐,首先聲明,我既不是綁匪,也不是流氓,更不是嫖客。”
雖然這話很應景,但是,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這樣做自我介紹,還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晴天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與他兜圈子,直截了當地問道:“你是誰,你想怎樣?”
“我叫董喬,是郭凱的律師。”男人很配合,面無表情地回答她的話,而後面無表情地進入正題,“我只是代表郭凱,來和你談一份合同。”
又是郭凱!她果然沒有猜錯。
晴天冷笑著說:“想知道我的答案嗎?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
“你當然可以立刻決定。”他話鋒陡然一轉,“但是沈小姐,我需要鄭重地提醒你,只有你在合同上的親筆簽字,才是打開這扇門的唯一鑰匙。”
董喬像模像樣地行至門鎖旁邊,很用力地扭動門鎖,幾次之後,聳肩攤手,故作無奈地對她說:“你看,這門是真的打不開。”
晴天恨恨地咬唇,卻不發一言。
她不知道一個律師怎麽可以用這麽下三濫的手段,但她知道的是,一旦碰上無賴,說什麽都不過是多餘。
董喬從自己的公文包裏拿出一份合同,很禮貌地雙手將它遞給晴天,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
披著律師皮的地痞無賴,最是令她打心底裏覺得厭惡。
然而表面上,晴天依舊不動聲色。她並沒有直接否認這份合同的內容,而是伸手接過來,坐在角落的沙發裏,耐著性子一字一字地看下去。
合同的內容並沒有讓晴天覺得有半分詫異,郭凱能想到的,也不外乎是職場上司空見慣的惡俗把戲,比如拿錢收買,或者以利誘惑,再或者,用危機作為威脅。
厚厚的幾張紙,寫滿了不堪的醜陋。
待晴天一頁一頁將合同翻到最後,董喬從包裏掏出一支筆,作勢遞給她:“怎樣,沈小姐,郭凱開出的條件還算令您滿意嗎?”
晴天放下合同,嘲諷道:“擬這份合同,董律師和郭總應該都沒少費心思吧。真是讓我這沒見過世面的職場新人開了眼界,威逼利誘,一應俱全。”
男人冷著一張臉,不置可否。
當然,晴天明白,董喬既然與郭凱為伍,想必早就習慣了遭人冷嘲熱諷。
他沒有逼她簽署合同,只是將簽字筆放在她手邊的桌上,退開幾步尋個位置坐下,面無表情地端起了桌上的冰飲。
“沈小姐,簽署任何合同的前提都是雙方自願平等,所以,你可以慢慢考慮。”他用眼角餘光瞥她一眼,“我想,我有足夠的時間奉陪。”
晴天似乎抿著唇笑了笑,而後開口說道:“其實這份合同,我也不是不能簽。只是……”
她故意賣關子,以此打探無賴律師的反應。
董喬擡眼瞧見她的模樣,心中頓時了然。只不過是貪圖錢財,想索取更多的利益罷了。這樣的女人,他見過太多,早已見怪不怪。
男人很客氣地回答說:“有什麽條件,您盡管說。”
晴天擡起頭,不鹹不淡地瞥了他一眼,一雙明眸裏迅速閃過一絲不易捕捉的狡黠。
“董律師,在簽署合同之前,我有一個小小的請求。我很確定,這個請求對您來說,應該是非常容易實現的。”她笑瞇瞇地看著他,仿佛她不過是想討一顆糖果。
“什麽請求?”他疑惑又忐忑,因為很多時候,對方越是強調“容易實現”,事情往往越是有蹊蹺。
“我想知道,我們現在所處的棋牌室,叫什麽名字。”
他立刻警惕:“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我只不過是想用棋牌室的名字,給這份意義重大的合同命名而已。”她語氣輕松地與董律師調侃,全然不似鄭重其事的談判。
董喬不知道沈晴天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麽藥,嗤笑一聲,反問道:“命名?沈小姐可真是好興致。”
“被您這麽一位帥哥挾持至此,我的興致確實很‘好’。”她可以加重語氣,以示嘲諷,而後又數落他道,“就算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不平等條約,雙方也清楚地註明了簽署地——南京。我們既然是‘雙方自願平等’的,您又何必顧慮這個。”
沈吟片刻,董喬回答說:“盛藝棋牌室。”
晴天刻意放慢了語速,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與他確認:“距離楓林南門三百米左右的,盛藝棋牌室?”
他不明所以地輕輕點頭:“沒錯。”
她略微扯起嘴角笑了笑:“那麽,我同意簽合同。”
“很好,沈小姐果然沒讓我失望。”說著,董喬拾起擱在桌上的簽字筆,恭恭敬敬地遞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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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信號彼端的男人開門見山,語氣並不算愉悅:“你人在哪裏,那邊怎麽那麽吵。”
“我和林琳在公司附近吃飯,很快就回去。”她頓了頓,對方似乎說了什麽,她才又遲疑著說道,“不用了,最多十分鐘。”
電話很快掛斷,林琳見晴天神色嚴肅,小心翼翼地問:“怎麽了?有什麽事情嗎?”
還能有什麽事,不過是蕭朗又叮囑她盡快回家。
晴天無奈地嘆息一聲,本想與林琳傾吐一番,然而仔細想了想,她到底還是搖搖頭作罷。不管怎麽說,林琳畢竟曾與郭凱有過接觸,而最近恰巧是蕭朗與郭凱較量的重要時期,晴天實在不能不對林琳有所保留。
一刻鐘過後,晴天謊稱身體有些不舒服,欲要先走。林琳雖然覺得蹊蹺,但也迅速吃完,與她一同離開。
彼此告別並約了明天上午十點見面,林琳這才往地鐵站的方向走去。
A城的冬天,夜晚的到來似乎總是格外的早。
不過是八點鐘,天色已經很暗,晴天一個人往楓林小區走著,一邊留意是否有人刻意跟在自己身後。
只一刻鐘的功夫,她就安全抵達了楓林南門。這一路上,她沒有遭遇任何奇怪的事情,一如之前幾天。
腳步漸漸放慢,晴天一邊繼續往蕭朗的公寓踱著步子,一邊暗自思量起最近幾日的狀況。
事實上,她這幾天過得很是疲累。白天,她要努力應付工作上的各種突發事情,好不容易捱到下班,還要時刻處於高度警戒的狀態。
為了避嫌,蕭朗與她的接觸似乎只發生在家裏。
晴天雖然心知這一切不過是迫於形勢,然而她還是想不明白,這個男人怎麽可以躲她躲得這麽天衣無縫。
除了一點委屈,她的心中,還有那麽一點不可言說的害怕。
只是一晃神的功夫,那個令人擔心的念頭就又浮現在腦海裏——如果他一直這樣不肯與她相處,那麽她們之間,是不是就快結束了?
正當沈晴天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小女人的哀怨中,突然有人從背後摟住她的腰。
“蕭……”後面那個“朗”字還沒來得及說出口,她立刻意識到情況似乎不妙!
沒等晴天回頭看清楚那人的模樣,一雙大手就死死捂住了她的嘴巴。
“唔——!”
粗糙的手掌,帶著一股陌生的濃濃煙草味兒,只叫她毛骨悚然。
晴天慌了,完全不知現在是什麽情況。
惡意綁架?持槍搶劫?挾持人質?她不能確定。
但她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人的力氣極大,並且忍痛能力極強。不管她怎樣用力掙紮,也不管她怎樣手腳並用連抓帶踹,他就是不為所動地繼續走著。
所以她只能被他拖著一點一點遠離家的方向,卻全無還手之力。
“唔……”她想開口求救,卻只發出模糊的聲音。
嘗試幾次求救,又嘗試了幾次拳打腳踢,晴天終於確認這些都行不通。
於是,她幹脆放棄了呼喊或是抵抗,默默地任他拖著往截然相反的方向走。
這個時間,楓林小區裏並不是沒有行人往來。然而奇怪的是,她明明這樣被人挾持,卻無一人問津。
難道是身後的男人太過兇神惡煞?可是為什麽,路人看她的眼光連一絲同情都沒有。
在人來人往的自家小區裏被人強行拖走,一時之間,滿心驚懼與詫異混雜在一起,形成一種令晴天頭皮發麻的詭異感覺。
她從來不是膽大的人,於是每走一步,她對自己未來境遇的擔憂就更多一點。
或許就像電視劇裏演的一樣,她會被扔進一輛骯臟至極的車裏,然後在黑暗中被賣到偏遠山區,從此再無出頭之日。又或許像小說裏寫的一樣,他會被賣到某個隱秘的地下黑幫組織,從此以身侍人、為人魚肉。
然而過了不久,那個一直挾持她的男人就用實際行動向她證明了一個事實——生活既不是電視劇,也不是小說,它只是生活,現實而又冷酷。
事實上,她只是被帶到了距離楓林南門不足三百米遠的一家小型棋牌室。
她就這樣被人捂著嘴巴,一路七拐八拐地走到最角落的包間,踉蹌進門。
有服務生推門進來,放下五花八門的棋牌,以及兩杯冰飲,而後畢恭畢敬地問道:“先生,請問需要鎖門嗎?”
晴天對著服務生狠命地眨眼,幾乎要使盡渾身解數。
可惜,收效甚微,那人依然恭恭敬敬地候在一旁,等著她身後的男人下達命令。
綁架她的人輕蔑地問了一句:“你是新來的?”
服務生不置可否,微笑著點頭,回答說:“我明白了。”
而後,他鞠躬、轉身,穩步退出包間。
臨走前,他還盡職盡責地鎖上了門……
待到包間裏再無他人,男人終於松開了手,不再像剛才那般死死捂著她的嘴巴。
只消一秒鐘不到,晴天已經迅速閃到一米開外的地方,滿心戒備地望向那個詭異的“綁匪”。
她一看到他的模樣,立刻明白為什麽自己這一路被人連拖帶拽,卻始終無人上前阻攔。
那個男人,不論是長相還是衣裝,都令人完全無法將其與流氓綁匪劃等號。
他脫掉深灰色西裝,隨意搭載手臂上,擡手將淡藍色襯衫的領扣紐扣解開,而後看向她,第一句話就令她錯愕不已。
“沈小姐,首先聲明,我既不是綁匪,也不是流氓,更不是嫖客。”
雖然這話很應景,但是,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這樣做自我介紹,還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晴天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與他兜圈子,直截了當地問道:“你是誰,你想怎樣?”
“我叫董喬,是郭凱的律師。”男人很配合,面無表情地回答她的話,而後面無表情地進入正題,“我只是代表郭凱,來和你談一份合同。”
又是郭凱!她果然沒有猜錯。
晴天冷笑著說:“想知道我的答案嗎?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
“你當然可以立刻決定。”他話鋒陡然一轉,“但是沈小姐,我需要鄭重地提醒你,只有你在合同上的親筆簽字,才是打開這扇門的唯一鑰匙。”
董喬像模像樣地行至門鎖旁邊,很用力地扭動門鎖,幾次之後,聳肩攤手,故作無奈地對她說:“你看,這門是真的打不開。”
晴天恨恨地咬唇,卻不發一言。
她不知道一個律師怎麽可以用這麽下三濫的手段,但她知道的是,一旦碰上無賴,說什麽都不過是多餘。
董喬從自己的公文包裏拿出一份合同,很禮貌地雙手將它遞給晴天,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
披著律師皮的地痞無賴,最是令她打心底裏覺得厭惡。
然而表面上,晴天依舊不動聲色。她並沒有直接否認這份合同的內容,而是伸手接過來,坐在角落的沙發裏,耐著性子一字一字地看下去。
合同的內容並沒有讓晴天覺得有半分詫異,郭凱能想到的,也不外乎是職場上司空見慣的惡俗把戲,比如拿錢收買,或者以利誘惑,再或者,用危機作為威脅。
厚厚的幾張紙,寫滿了不堪的醜陋。
待晴天一頁一頁將合同翻到最後,董喬從包裏掏出一支筆,作勢遞給她:“怎樣,沈小姐,郭凱開出的條件還算令您滿意嗎?”
晴天放下合同,嘲諷道:“擬這份合同,董律師和郭總應該都沒少費心思吧。真是讓我這沒見過世面的職場新人開了眼界,威逼利誘,一應俱全。”
男人冷著一張臉,不置可否。
當然,晴天明白,董喬既然與郭凱為伍,想必早就習慣了遭人冷嘲熱諷。
他沒有逼她簽署合同,只是將簽字筆放在她手邊的桌上,退開幾步尋個位置坐下,面無表情地端起了桌上的冰飲。
“沈小姐,簽署任何合同的前提都是雙方自願平等,所以,你可以慢慢考慮。”他用眼角餘光瞥她一眼,“我想,我有足夠的時間奉陪。”
晴天似乎抿著唇笑了笑,而後開口說道:“其實這份合同,我也不是不能簽。只是……”
她故意賣關子,以此打探無賴律師的反應。
董喬擡眼瞧見她的模樣,心中頓時了然。只不過是貪圖錢財,想索取更多的利益罷了。這樣的女人,他見過太多,早已見怪不怪。
男人很客氣地回答說:“有什麽條件,您盡管說。”
晴天擡起頭,不鹹不淡地瞥了他一眼,一雙明眸裏迅速閃過一絲不易捕捉的狡黠。
“董律師,在簽署合同之前,我有一個小小的請求。我很確定,這個請求對您來說,應該是非常容易實現的。”她笑瞇瞇地看著他,仿佛她不過是想討一顆糖果。
“什麽請求?”他疑惑又忐忑,因為很多時候,對方越是強調“容易實現”,事情往往越是有蹊蹺。
“我想知道,我們現在所處的棋牌室,叫什麽名字。”
他立刻警惕:“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我只不過是想用棋牌室的名字,給這份意義重大的合同命名而已。”她語氣輕松地與董律師調侃,全然不似鄭重其事的談判。
董喬不知道沈晴天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麽藥,嗤笑一聲,反問道:“命名?沈小姐可真是好興致。”
“被您這麽一位帥哥挾持至此,我的興致確實很‘好’。”她可以加重語氣,以示嘲諷,而後又數落他道,“就算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不平等條約,雙方也清楚地註明了簽署地——南京。我們既然是‘雙方自願平等’的,您又何必顧慮這個。”
沈吟片刻,董喬回答說:“盛藝棋牌室。”
晴天刻意放慢了語速,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與他確認:“距離楓林南門三百米左右的,盛藝棋牌室?”
他不明所以地輕輕點頭:“沒錯。”
她略微扯起嘴角笑了笑:“那麽,我同意簽合同。”
“很好,沈小姐果然沒讓我失望。”說著,董喬拾起擱在桌上的簽字筆,恭恭敬敬地遞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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