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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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遠在深圳的周朗,兩天裏不見王桃,急得似熱鍋上的螞蟻。

他像尋找一件丟失的寶物一樣到處尋找,問梁爽,問虎妞,問室友王耍她們,問王桃的車間各位主管同事,均無結果。他又找到賣燒烤的祥子、賣包子的嚴敏,也說沒聯系。

周朗不能放棄。他開始敲鄰居家的門。

一連敲了五家,蒼天不負有心人,最後一家的女主人告訴周朗,那天她好像看到有兩個男的,一胖一瘦,打扮像是鄉下人,說話挺沖的,拖了一個姑娘下樓,那姑娘可能就是你女朋友吧。

黑暗裏的周朗一下子見著了曙光,他急急地問道:“那個瘦子是不是剃了個鍋蓋頭,然後皮膚有點黑?那個胖子個頭不高,肚子很大,長得像是彌勒佛?”

鄰居搔頭做恍然大悟狀:“哦,是的,就是的!”

周朗嘴裏念念有詞,瞬間,他明白過來了,原來是王雷帶走了王桃!

不錯,也只能他能把王桃帶走。

於是他把王雷恨得牙根癢癢,發誓就算找遍五大洲四大洋,哪怕找到委內瑞拉毛裏求斯也要把王桃找出來。

他再次找到梁爽,因為他知道梁爽是王桃一起光屁股長大的發小,他想請梁爽出山,由她做導游,他一定能找到王桃老家。但是卻遭到了梁爽無情的拒絕。她眼下和黃歡的關系搞得忽冷忽熱,巴不得王桃和周朗之間也出鬧點小矛盾,這樣她心裏才能平衡。

當然,梁爽不是不關心王桃,她已經認定了王桃肯定被她哥帶回了老家,她也認定以王桃的性格早晚得回來。所以,梁爽很放心,那姐姐什麽大風大浪沒經歷過啊,天底下沒有人能夠阻止她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周朗拿梁爽沒辦法,回去以後翻箱倒櫃,一通亂找。謝天謝地,總算找著了王桃家裏的電話號碼,然後心懷忐忑地撥通了。

“餵,你好,請問是王桃家嗎?”

當時,王桃一家四口正圍在一起悶頭吃午飯。電話響起的時候,王桃伸手去抓,卻被王雷一把按下。“好好吃飯,不準出聲!”

“不出聲就不出聲,有什麽了不起!我恨你,哼——”

王桃低下頭,委屈地扒起了飯。

王雷將眼神丟給爸爸,爸爸搖搖頭,將眼神丟給媽媽,媽媽翻翻白眼,又將眼神丟給了王雷。

王雷情知躲不過了,猶豫著拿起聽筒,張嘴和周朗對話。

“啊,你打錯了吧,不是她家。”王雷撒了個很低級的謊,“那個,我不認識啥王桃、桃王的,你準是搞錯了。”

“不用騙我了,我是周朗,我認得你的聲音!”周朗義正言辭,聲若洪鐘,“你是王雷!你是不是把小桃帶回家了?小桃在哪兒?”

“她沒跟我一塊回來呀,她不是跟你在一起嗎?”謊言被揭穿後的王雷打算抵賴到底,繼續裝蒜,“那個,我爸我媽都很想念小桃,你快點叫小桃接電話!”

“你用不著此地無銀三百兩了,”周朗堅定地說,“我的直覺告訴我,此時此刻,小桃一定在你們身邊!百分之二百!”

“小桃無論在哪裏,都跟你姓周的沒半毛錢關系了,你就死心吧。”

“讓我死心?除非我真的死了!”周朗掛掉電話,平覆心情。

既然攤牌了,既然商議不成,那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找她去吧。於是開始著手出長差的準備。他請了二十天的假,潘隊長不爽地問他幹嘛,他說家裏死了個朋友,是他玩得很鐵交情很好的朋友,所以必須趕去憑吊,送朋友最後一程。

潘隊長起先不同意批假,刁難地問了他一個問題,讓他務必作出抉擇:“到底是朋友重要,還是工作重要?”

“工作丟了,可以再換一份,可我這朋友只能死一次!”周朗的話擲地有聲。

你有理,你牛逼!潘隊長嘆口氣,然後在請假單上簽了字。

周朗跑到王桃所在的部門,找到了她的主管替她請假。

王桃的老大和他的老大同樣難伺候,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她以同樣可惡的語氣質問周朗:“你不知道公司有規定不能代別人請假的嗎?”

“可是王桃確有急事,不能親自來!”

“絕對不行,”王桃的老大秉公執法,大義凜然,“要請假的話,必須本人親自過來!哪怕我自己也不能違背廠裏的規定。不然你也知道的,曠工三天以上,算是自動和公司解除勞動合約,也就相當於被開除了。”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就不能變通一下嗎?”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

“真是老古董!服了你了!以後出門別撞邪啊……”

周朗無奈,既不占理兒,又拙於言辭,只得訕訕而回,心裏怨怪自己的無能。然後他就搭乘火車到皖北梨縣找王桃來了。

出發之前,周朗打了個電話給父母,推心置腹,征求父母的意見:“爸,媽,我是你們的兒子朗朗!兒子在深圳愛上了一個姑娘,她也非常愛你們的兒子!但是她的家人不同意我倆在一起,強行把她接走了!兒子愛她就像愛你們一樣熾烈!你們說,兒子該怎麽辦?要不要把她找回來?”

周父周母仰天長嘆,老淚縱橫,堅決支持兒子的決定。

周朗渾身充滿了力量,這力量是親情的力量,更是愛情的力量!為了心愛的姑娘能夠回到身邊,上刀山、下火海,千難萬險,在所不惜!

***

時不我待,多耽擱一天,周朗就多揪心一天,哪怕是腦子再愚鈍的人,也應該能夠想到小桃被她哥強制帶回家到底是為了什麽。尤其是往她老家打了個電話之後,從王雷的反應上,周朗幾乎百分百確定,小桃是被逼婚了。

雖說現在早已步入了文明社會,但是不能否認在一些教育程度不高、經濟條件落後的農村地區,仍然存在著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的現象,很多女孩子剛剛下學,十六歲年紀,便被父母安排種種相親,但凡男方家庭條件優越,有份相對高薪穩定的工作,基本上這門婚事兒十有八九能成。

有時候,她們嫁人的理由簡單到離譜,卻又現實得可怕。

比如“他是城裏人,住在新城區,希望自己以及自己的孩子也能成為城裏人。”或者,“他爸是中學校長,有知識有文化,他媽也是老師,簡直是書香門第,打著燈籠都不好找這樣的優秀家庭啊。”再或者,“這家夥在鬧市區開了一家連鎖超市,要是嫁給了他,以後吃香的、喝辣的,不用朝九晚五上下班,天天坐在老板椅上收錢,打打麻將遛遛狗,多清閑自在啊,我就向往這樣好吃懶做、不勞而獲的生活……”

周朗想,像王桃這般年齡的姑娘,在梨縣本地或許大都已經結婚生子了,相比之下,王桃算是大齡單身女青年,因為在老一輩的觀念或者偏見裏,不結婚成家,就屬於單身。

曾幾何時,周朗也聽王桃嘮叨過一些關於她哥哥王雷的事情。

有好的地方,也有壞的地方。有優點,亦有缺點。

說王雷老實,卻不本分,心地善良,但又愛惹是生非。自盼早點成家立業扛起家庭重任,卻又吊兒郎當不務正業,以至於耽誤了青春、虛擲了年華,三十大幾了依然孤獨一身,高不成低不就,娶媳婦兒成了一件相當困難的事兒。

於是周朗想到,小桃被王雷強行帶走,肯定和他娶媳婦兒缺錢有關,很可能全家人瞞著小桃為她定了親,先定親,把彩禮錢搞到手,然後再把她哄騙回家,迅速結婚。這樣,對於王家父母來說,一下子把兒子女兒的終身大事全解決了,何樂而不為呢?

嗯,事情就是這樣的,也只能是這樣的了。

周朗打定主意,一定要趕在小桃被逼成婚之前去到那兒,無論如何把她搶回來。

對,小桃是我的,除了我,誰也不配擁有她。

鬼擋殺鬼,佛擋殺佛,哪怕拼了這條賤命,也不能讓小桃受半點委屈!

幾個平時交情不錯的豬朋狗友到車站為周朗送行,傳說中的小三潘依也風風火火地跟著過來了。

了解到王桃被逼還鄉的消息,潘依就央求周朗在深入虎穴、英雄救美的時候帶上她,理由是孤軍奮戰不如強強聯手。

最重要的是,兩個人不容易無聊而一個人太過悲壯:“想想看,此一去龍潭虎穴、刀山火海,成了,抱得美人歸、今生永相隨,萬一敗了,橫屍田間地頭、死無葬身之地!而有我在呢,起碼能為你收屍吧,寫份訃告、昭示天下,說你周朗為了搶回心愛的姑娘而不幸陣亡,好歹落下一個情癡的美名,你泉下有知,也會感到一絲欣慰吧。”

“呸呸!我呸!”周朗嗤之以鼻,“我這還沒出發呢,你就說這些不吉利的話,你是咒我呢吧,我失敗了對你有什麽好處嗎?哦,有好處,你有機會接近我了——”

潘依面色一紅,不言語了,像第一次下蛋的母雞。

“不過我倒是想了解一下,”為了打破這略顯尷尬的氣氛,周朗微微一笑,開了個玩笑,“如果我真的掛掉了,你會在我的訃告上寫些什麽?”

“這個嘛,”潘依手托下巴想了想,然後興奮地打個了響指,“有了。就寫八個字:此人已死,有事燒紙!”

“……”周朗目瞪口呆,瞬間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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