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叔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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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於意抿了一口茶,詢問道:“這麽說,你是為猛虎所傷?”
“是”,大叔正色道。
“把手伸出來。”
大叔應淳於疾醫的要求伸出了右手。
淳於意將手指搭在大叔的手腕上切脈,沈思了片刻,然後對大叔說:“你的情況我大概了解了,我會給你開一副藥,回去以後要好好修養,每個月要回來覆查,大約用藥半年你就會痊愈了。只是我的醫術是無法肉白骨的,失去的左臂再也不會長出來了。”
大叔握住淳於意的手,“謝謝先生,只要能讓我的身體好起來還能打獵就行。”
“呵呵,如果你一只手也能打獵,那打獵還是不成問題的。”淳於意笑答。
大叔和饅頭在廳堂等候,淳於意轉過身去取藥。在這段時間,大叔跟饅頭閑聊起來。
“待會我們去買些新鮮的水果蔬菜和雞蛋。總吃野菜身體並不健康。”
“嗯。”
“我帶你去嘗嘗縣裏的餛飩,很不錯的。”
“嗯。”
淳於意取藥很快就回來了,兩個人拿了藥,付過錢,再三謝過後轉身離開了醫館。在前往集市的路上大叔話很多,看得出來他今天很開心。饅頭就好像沒什麽可說的,得了賞金也沒什麽感覺。
突然間,大叔的腳步慢了下來,拍了拍饅頭的肩膀,嚴肅地對饅頭說,“往這邊走,後面有尾巴。”
言罷,大叔率先朝一個胡同深處走去,背過身的時候右手扶在了腰間的刀柄上。
大叔和饅頭兩個人一前一後,在胡同中越走越深,直至走到一個死胡同。大叔停了下來,抽出了刀,沈聲對饅頭下令:“拿出你的弩。”饅頭擡頭看了一眼大叔,然後從後背上把弩機拿了下來,做好了隨時射擊的準備。兩人剛剛站定,就看到了跟過來的四個人。
四個人都拿著匕首或短刀,為首的一個喝道:“聽說有一個斷臂之人和一個小孩領了六千錢的賞金,看來就是你們兩個了。識相的,把錢交出來,饒你們不死。要敢說出半個‘不’字,管殺不管埋!”
大叔眼神淩厲,大喝一聲:“射。”
四個人中的一人應聲倒地。
其他三個見對方搶先動手,對視了一眼,便撲了上來。大叔與其中兩人戰作一處,雖然大叔只剩下一臂,但是大叔刀鋒淩厲,身手敏捷,而且具有獵手與生俱來的敏銳的洞察力。對面兩個人對大叔無計可施,他們用的武器本來就短,先天劣勢,加上大叔身法矯健,所以根本無法傷到大叔一絲一毫。
雖然暫時自己沒有了生命危險,但大叔卻不會同情弱者,就像面對獵物一樣,眼疾手快,出刀兇狠,刀刀指向要害。於是,對面兩個人陷入了苦戰,被逼得像猴子一樣亂跳,身上已經有好幾處刀傷,受傷後更是顯得手忙腳亂、力不從心。
另一邊,饅頭的白刃武器只有一把匕首,但顯然和身高體壯的大人近身肉搏是不明智的,於是饅頭選擇與對手游走纏鬥,時不時突施冷箭,同樣令對手很頭疼。
戰鬥持續的時間不長,但獵手的體能優勢明顯體現了出來。抓住對手體能下降時的疏忽,饅頭僅用這一個機會便射殺了對手。
這是饅頭第一次殺人。有些人第一次殺人的時候總會下不去手,還有些人殺人的時候因為頭腦一熱,當時沒有什麽障礙,但是殺了人之後便會不安、甚至害怕。但是饅頭與這些人不同,他殺人的時候異常的冷靜,就好像往常捕殺獵物一樣。而且在殺完人後,由於沒有了對手的糾纏,饅頭便又在一旁又冷靜地射殺了與大叔纏鬥的另外兩人。
事情發展到這裏,看上去大叔和饅頭戰勝了對手,保住了勝利的果實。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因為他們看到地面上的兩具屍體以一種極端不和諧的但是那麽熟悉的方式燃燒了起來,很快便化為兩團灰燼。
無論是大叔還是饅頭都清楚的知道那絕對不是什麽鬼火之類的東西,那是在那個給他們留下不可磨滅印象的夜晚,在那個他們再也不願意回去的破廟裏看到過的東西。就如他們所料,兩個與死去的兩人長得一模一樣的透明魂體從灰燼處鉆了出來。那兩個東西散發出陰冷的氣息,一點一點向大叔和饅頭逼近。
魂魔!大叔和饅頭心中震驚。
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從瘋和尚的口中。饅頭經歷了老宋的事情之後對魂魔也有了模糊的認識,知道這東西力氣大的超越常人,渾身散發出陰冷的氣息,意識一會兒清醒一會兒模糊,但有著明確的目標,一旦目標達成就會消散,不達目的不會罷休。這絕對是非常可怕的東西!也絕對不是人類所能力敵的東西。
不達目的絕不罷休嗎?饅頭心裏想到瘋和尚最後的下場,再分析一下現在的狀況。如果說這兩只魂魔的出現有什麽目的的話,那無疑就是幹掉自己和大叔!
大叔反映極快,已經不是第一次直面魂魔了,他清楚地知道魂魔的可怕。他拿過饅頭的弩機,對著魂魔一陣猛射,一邊射一邊對饅頭喊:“快跑,大概目標是你,我纏住他們一會兒。”
饅頭卻只感覺身體被寒氣穿透一般,雙腿也像是灌了鉛,不能挪動分毫。
此時此刻他想起了和尚,想起和尚面對魂魔時被定在原地的樣子是不是和自己很像呢?他想起和尚腦漿四濺、顱骨迸裂的樣子,自己也會變成那樣吧。
饅頭兩只手緊緊抓住大腿。動啊!我要逃!我要逃!我不會死!
大叔擋在了饅頭和魂魔之間,用弩機周旋,但是箭矢很快就用光了,因為之前就已經消耗了很多。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大叔只能再次抽刀,跑了個折線,沖上去與魂魔戰鬥。他獵豹一般弓著身子,急速出刀,刀鋒劃出了一道閃亮的痕跡。“叮”的一聲,本來這一刀足足有砍斷大樹的力道,卻如同砍在鋼鐵上一般,震得大叔手臂發麻,差一點就脫手。
只見一個魂魔只手抓住了刀刃,用力一甩,刀就飛上了天空,大叔手心裏蛻掉了一層皮。魂魔速度很快,走起路來讓人感覺大地都在顫抖,它瞬間沖到大叔跟前,揮起拳頭就朝大叔砸下。大叔來不及躲閃,只好用手臂阻擋。
“啪”的一聲大叔的前臂直接被打斷,拳勢卻沒有減緩,“砰”的一聲把大叔的胸口打的竟然凹陷下去。
大叔胸骨被打成齏粉,右臂伸出了兩根白森森的骨頭,口中鮮血狂噴,眼神已經暗淡了下去。
魂魔彎下腰拎起大叔的左腳,將大叔甩向另一個魂魔。
當大叔掉在另一個魂魔的腳邊時,他的左腿卻留在了前一個魂魔的手裏。
第二個魂魔一腳跺在大叔的腹部,“噗”的一聲他整只腳全部沒入大叔的肚子裏,然後他向外一挑,大叔的內臟散落一地。第二個魂魔好像很享受的樣子,繼續對著已經被踩穿的大叔身上又是一頓狂踩。
遠處的饅頭感覺空氣凝滯了一樣,他聽不見風聲,也感受不到空氣的流動,只能聽得到骨骼碎裂的聲音和血肉四濺的聲音。
他捂住耳朵不想去聽,閉上眼睛不想去看,但是那聲音、那畫面直鉆入腦。甚至氣味,血肉的氣味,腦漿的氣味,骨髓的氣味。
當饅頭回過神來想要逃走的時候,左右已經站穩了兩個黑色透明的魂魔,他們低著頭,正用渴望的眼神看著饅頭,周圍寒冷得使饅頭看的清他們口中呼出的哈氣。
現實的危機竟然使饅頭在這一瞬間終於擺脫了恐懼的束縛。饅頭利用身體的瘦小,從兩人的合圍中鉆了出去,奪路狂奔。他感覺頭腦中空蕩蕩的,什麽感覺也沒有,漸漸地已經看不清眼前的路了。忽然,後面一陣陰風襲來,饅頭感覺到喉嚨被人捏住,呼吸困難……
當饅頭清醒過來的時候,不自覺地摸了摸喉嚨,喉嚨竟然沒事。饅頭又四處看了看,他的身邊只有兩個屍體、三堆灰燼和一堆碎肉。
一陣涼風吹過,饅頭感覺自己的身體有些發冷,低頭一看,發現自己竟然全身不著寸縷。於是他麻木地站起身走到那兩具屍體處,把他們的衣服扒了下來。反正他們人都死了,留著衣服也沒用。
饅頭穿上了其中一個人的衣服,然後冷靜地從一堆碎肉中找到了大叔那不成樣的頭顱,用另一個人的衣服,將一地的血肉兜在一起,最後把大叔的頭顱放在上面。沈思了片刻,饅頭邁著沈重的步伐直奔醫館而去。
天色已經漸暗,天邊的雲朵呈現血液般的猩紅色。
饅頭到醫館的時候醫館已經關門了,饅頭敲了許久才等到一個家丁來開門。家丁看見渾身是血的饅頭,嚇得一個趔趄,慌忙中想要沖上來再把門堵住,還哆哆嗦嗦地問到:“你……什麽人?知不知道這是什麽地方?我們淳於疾醫的女婿是帝都的大官。你……你……你可不要太放肆了。”
“滾!我要見疾醫!”饅頭一把推開家丁。
兩個人爭吵的驚動了在後堂的淳於意,沒過多久淳於意已經走到了近前。
饅頭見來人是淳於意,“噗通”一聲,人生中第一次給人跪下,低聲念到:“救他……”
淳於意等人都不明所以,只是覺得眼前的一切很是滲人。
饅頭見淳於意沒聽懂他說的話,猛然起頭,目眥欲裂,將衣服兜住的那堆碎肉推向淳於意,對淳於意嘶吼著說:“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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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叔正色道。
“把手伸出來。”
大叔應淳於疾醫的要求伸出了右手。
淳於意將手指搭在大叔的手腕上切脈,沈思了片刻,然後對大叔說:“你的情況我大概了解了,我會給你開一副藥,回去以後要好好修養,每個月要回來覆查,大約用藥半年你就會痊愈了。只是我的醫術是無法肉白骨的,失去的左臂再也不會長出來了。”
大叔握住淳於意的手,“謝謝先生,只要能讓我的身體好起來還能打獵就行。”
“呵呵,如果你一只手也能打獵,那打獵還是不成問題的。”淳於意笑答。
大叔和饅頭在廳堂等候,淳於意轉過身去取藥。在這段時間,大叔跟饅頭閑聊起來。
“待會我們去買些新鮮的水果蔬菜和雞蛋。總吃野菜身體並不健康。”
“嗯。”
“我帶你去嘗嘗縣裏的餛飩,很不錯的。”
“嗯。”
淳於意取藥很快就回來了,兩個人拿了藥,付過錢,再三謝過後轉身離開了醫館。在前往集市的路上大叔話很多,看得出來他今天很開心。饅頭就好像沒什麽可說的,得了賞金也沒什麽感覺。
突然間,大叔的腳步慢了下來,拍了拍饅頭的肩膀,嚴肅地對饅頭說,“往這邊走,後面有尾巴。”
言罷,大叔率先朝一個胡同深處走去,背過身的時候右手扶在了腰間的刀柄上。
大叔和饅頭兩個人一前一後,在胡同中越走越深,直至走到一個死胡同。大叔停了下來,抽出了刀,沈聲對饅頭下令:“拿出你的弩。”饅頭擡頭看了一眼大叔,然後從後背上把弩機拿了下來,做好了隨時射擊的準備。兩人剛剛站定,就看到了跟過來的四個人。
四個人都拿著匕首或短刀,為首的一個喝道:“聽說有一個斷臂之人和一個小孩領了六千錢的賞金,看來就是你們兩個了。識相的,把錢交出來,饒你們不死。要敢說出半個‘不’字,管殺不管埋!”
大叔眼神淩厲,大喝一聲:“射。”
四個人中的一人應聲倒地。
其他三個見對方搶先動手,對視了一眼,便撲了上來。大叔與其中兩人戰作一處,雖然大叔只剩下一臂,但是大叔刀鋒淩厲,身手敏捷,而且具有獵手與生俱來的敏銳的洞察力。對面兩個人對大叔無計可施,他們用的武器本來就短,先天劣勢,加上大叔身法矯健,所以根本無法傷到大叔一絲一毫。
雖然暫時自己沒有了生命危險,但大叔卻不會同情弱者,就像面對獵物一樣,眼疾手快,出刀兇狠,刀刀指向要害。於是,對面兩個人陷入了苦戰,被逼得像猴子一樣亂跳,身上已經有好幾處刀傷,受傷後更是顯得手忙腳亂、力不從心。
另一邊,饅頭的白刃武器只有一把匕首,但顯然和身高體壯的大人近身肉搏是不明智的,於是饅頭選擇與對手游走纏鬥,時不時突施冷箭,同樣令對手很頭疼。
戰鬥持續的時間不長,但獵手的體能優勢明顯體現了出來。抓住對手體能下降時的疏忽,饅頭僅用這一個機會便射殺了對手。
這是饅頭第一次殺人。有些人第一次殺人的時候總會下不去手,還有些人殺人的時候因為頭腦一熱,當時沒有什麽障礙,但是殺了人之後便會不安、甚至害怕。但是饅頭與這些人不同,他殺人的時候異常的冷靜,就好像往常捕殺獵物一樣。而且在殺完人後,由於沒有了對手的糾纏,饅頭便又在一旁又冷靜地射殺了與大叔纏鬥的另外兩人。
事情發展到這裏,看上去大叔和饅頭戰勝了對手,保住了勝利的果實。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因為他們看到地面上的兩具屍體以一種極端不和諧的但是那麽熟悉的方式燃燒了起來,很快便化為兩團灰燼。
無論是大叔還是饅頭都清楚的知道那絕對不是什麽鬼火之類的東西,那是在那個給他們留下不可磨滅印象的夜晚,在那個他們再也不願意回去的破廟裏看到過的東西。就如他們所料,兩個與死去的兩人長得一模一樣的透明魂體從灰燼處鉆了出來。那兩個東西散發出陰冷的氣息,一點一點向大叔和饅頭逼近。
魂魔!大叔和饅頭心中震驚。
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從瘋和尚的口中。饅頭經歷了老宋的事情之後對魂魔也有了模糊的認識,知道這東西力氣大的超越常人,渾身散發出陰冷的氣息,意識一會兒清醒一會兒模糊,但有著明確的目標,一旦目標達成就會消散,不達目的不會罷休。這絕對是非常可怕的東西!也絕對不是人類所能力敵的東西。
不達目的絕不罷休嗎?饅頭心裏想到瘋和尚最後的下場,再分析一下現在的狀況。如果說這兩只魂魔的出現有什麽目的的話,那無疑就是幹掉自己和大叔!
大叔反映極快,已經不是第一次直面魂魔了,他清楚地知道魂魔的可怕。他拿過饅頭的弩機,對著魂魔一陣猛射,一邊射一邊對饅頭喊:“快跑,大概目標是你,我纏住他們一會兒。”
饅頭卻只感覺身體被寒氣穿透一般,雙腿也像是灌了鉛,不能挪動分毫。
此時此刻他想起了和尚,想起和尚面對魂魔時被定在原地的樣子是不是和自己很像呢?他想起和尚腦漿四濺、顱骨迸裂的樣子,自己也會變成那樣吧。
饅頭兩只手緊緊抓住大腿。動啊!我要逃!我要逃!我不會死!
大叔擋在了饅頭和魂魔之間,用弩機周旋,但是箭矢很快就用光了,因為之前就已經消耗了很多。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大叔只能再次抽刀,跑了個折線,沖上去與魂魔戰鬥。他獵豹一般弓著身子,急速出刀,刀鋒劃出了一道閃亮的痕跡。“叮”的一聲,本來這一刀足足有砍斷大樹的力道,卻如同砍在鋼鐵上一般,震得大叔手臂發麻,差一點就脫手。
只見一個魂魔只手抓住了刀刃,用力一甩,刀就飛上了天空,大叔手心裏蛻掉了一層皮。魂魔速度很快,走起路來讓人感覺大地都在顫抖,它瞬間沖到大叔跟前,揮起拳頭就朝大叔砸下。大叔來不及躲閃,只好用手臂阻擋。
“啪”的一聲大叔的前臂直接被打斷,拳勢卻沒有減緩,“砰”的一聲把大叔的胸口打的竟然凹陷下去。
大叔胸骨被打成齏粉,右臂伸出了兩根白森森的骨頭,口中鮮血狂噴,眼神已經暗淡了下去。
魂魔彎下腰拎起大叔的左腳,將大叔甩向另一個魂魔。
當大叔掉在另一個魂魔的腳邊時,他的左腿卻留在了前一個魂魔的手裏。
第二個魂魔一腳跺在大叔的腹部,“噗”的一聲他整只腳全部沒入大叔的肚子裏,然後他向外一挑,大叔的內臟散落一地。第二個魂魔好像很享受的樣子,繼續對著已經被踩穿的大叔身上又是一頓狂踩。
遠處的饅頭感覺空氣凝滯了一樣,他聽不見風聲,也感受不到空氣的流動,只能聽得到骨骼碎裂的聲音和血肉四濺的聲音。
他捂住耳朵不想去聽,閉上眼睛不想去看,但是那聲音、那畫面直鉆入腦。甚至氣味,血肉的氣味,腦漿的氣味,骨髓的氣味。
當饅頭回過神來想要逃走的時候,左右已經站穩了兩個黑色透明的魂魔,他們低著頭,正用渴望的眼神看著饅頭,周圍寒冷得使饅頭看的清他們口中呼出的哈氣。
現實的危機竟然使饅頭在這一瞬間終於擺脫了恐懼的束縛。饅頭利用身體的瘦小,從兩人的合圍中鉆了出去,奪路狂奔。他感覺頭腦中空蕩蕩的,什麽感覺也沒有,漸漸地已經看不清眼前的路了。忽然,後面一陣陰風襲來,饅頭感覺到喉嚨被人捏住,呼吸困難……
當饅頭清醒過來的時候,不自覺地摸了摸喉嚨,喉嚨竟然沒事。饅頭又四處看了看,他的身邊只有兩個屍體、三堆灰燼和一堆碎肉。
一陣涼風吹過,饅頭感覺自己的身體有些發冷,低頭一看,發現自己竟然全身不著寸縷。於是他麻木地站起身走到那兩具屍體處,把他們的衣服扒了下來。反正他們人都死了,留著衣服也沒用。
饅頭穿上了其中一個人的衣服,然後冷靜地從一堆碎肉中找到了大叔那不成樣的頭顱,用另一個人的衣服,將一地的血肉兜在一起,最後把大叔的頭顱放在上面。沈思了片刻,饅頭邁著沈重的步伐直奔醫館而去。
天色已經漸暗,天邊的雲朵呈現血液般的猩紅色。
饅頭到醫館的時候醫館已經關門了,饅頭敲了許久才等到一個家丁來開門。家丁看見渾身是血的饅頭,嚇得一個趔趄,慌忙中想要沖上來再把門堵住,還哆哆嗦嗦地問到:“你……什麽人?知不知道這是什麽地方?我們淳於疾醫的女婿是帝都的大官。你……你……你可不要太放肆了。”
“滾!我要見疾醫!”饅頭一把推開家丁。
兩個人爭吵的驚動了在後堂的淳於意,沒過多久淳於意已經走到了近前。
饅頭見來人是淳於意,“噗通”一聲,人生中第一次給人跪下,低聲念到:“救他……”
淳於意等人都不明所以,只是覺得眼前的一切很是滲人。
饅頭見淳於意沒聽懂他說的話,猛然起頭,目眥欲裂,將衣服兜住的那堆碎肉推向淳於意,對淳於意嘶吼著說:“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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