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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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白沒有明白女孩那句話的意思, 但時間緊急, 他只得匆匆出發。
他很快就得手了。然而,那珠寶大亨在臨死之前, 卻告訴了他一件事,讓他身體裏的血液足以在一秒鐘的時間轟然沸騰——
當初女孩一家的遭遇,不是意外, 而是有人得知暗殺一事後,故意把他們引進了那個有毒的房間。那人姓洪, 因為跟女孩的父親有過節,所以想害死他們全家。一同參與策劃的,還有洪某的妻子, 最後把女孩他們引向房間的,是洪某的女兒。
伏白勃然大怒,而大亨卻只說完那人姓洪就沒了呼吸。他心裏很亂,火速跑回女孩的住處, 問她認不認識一個姓洪的人。女孩說, 認識, 那是她爸爸的一個朋友。
伏白問了住址之後欲打算走,女孩卻突然拉住了他的手臂,問:
“玫瑰花呢?”
他以為女孩預感他要告白, 怨他沒有送花, 所以說:“晚些給你。”
卻沒留意到女孩黯淡的神情。
他帶了世界上最劇烈的毒藥,帶著比以往任何一個時刻都要濃烈的殺氣,很快就朝洪姓那人的住處出發了。但是, 在踏進洪家大宅之前,他卻聽到了裏面尖銳的槍聲。
他飛快地跑進去,從玄關到樓梯,從樓下到樓上,一路一路躺著的都是保鏢的屍體。洪某最後死在二樓的書房,伏白沖進去時,卻發現一個身中數彈的本不該出現在這裏的人。
“伏夜!”
他驚呼著跑過去。
伏夜的臉上身上都是血,顯然是一路殺進來的。他單膝跪在窗臺邊,掙紮著站起來,眺望遠方的天空,好似在看著最親密的愛人。
他瀕臨死亡,卻唇帶笑意,仿佛做成了一件天大的事。他殺了洪家所有人,做殺手這麽多年,卻頭一次因為殺戮如此滿足。他拼著最後一絲力氣,從上衣的口袋裏摸出一片玫瑰花瓣,只有一片,薄薄的,還帶著他身體的溫度。隨後,輕輕放在唇上,印下一吻,如猛獸舔舐傷口一般溫柔。
“玫瑰花?”
剎那間,伏白好似明白了什麽。為了躲避警察,他在洪家放了一把大火,然後趁亂匆匆逃走,換了一身幹凈的衣裳再去了女孩的家。也是那時,他才明白,原來,他一直都生活在夢裏。
“你不是他。”女孩孤零零坐在院子的門口,偏著頭說。
伏白問:“我不是誰?”
女孩的嘴唇顫抖:“我愛的人。”
伏白的大腦一片空白,但卻隱約將他的猜測推向真相——這些天女孩越來越依賴他,甚至在早上擁抱的時候,她還親昵地蹭自己的肩膀,他以為,女孩是愛他的。可這臨到頭,突然又跑出來一個額外的“他”,是否,就是珍愛玫瑰花的伏夜呢?
“你愛的,不是我嗎?”他不死心地問。
“我以為是,但現在醒了。”女孩說。
那時候,伏白才知道,原來有一個人比他更關心女孩。
那個每周只來一次,卻在來的時候都會送一支新鮮的玫瑰花給她的人,是伏夜。
那個顧及到女孩的自尊心,不說話,而用盲文跟她交流的人,是伏夜。
那個在他因為誤傷無辜而自責時,第一個去安慰女孩的人,是伏夜。
所以,女孩在聽到他說“生命還會繼續”的時候,會笑著問他,“怎麽這麽啰嗦”,因為有個人先他一步說過了。
所以,在他跟伏夜袒露自己對女孩愛意的時候,伏夜會說“刀在最悲哀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是人”。因為這句話說的不是他,而是伏夜自己。
所以,伏夜那晚看他的眼神才那麽落寞和決絕。因為他已經決定幫女孩覆仇,洪家的勢力和保衛系統,足夠讓他搭上性命。
而槍戰的那天清晨,他去找女孩之前,伏夜已經先一步去了。所以伏白說“今天過後,你的生命將只剩陽光”時,女孩會奇怪“怎麽又說一遍”。
所以,女孩才心生疑竇,才會開始懷疑這個頻繁出現在她生命裏的男人。而真正使他暴露的,是玫瑰花。
每次伏夜都會送去一支玫瑰,鮮紅的顏色足以給女孩漆黑的世界帶去一絲色彩——那是他們之間的約定。
女孩以為只會在每周特定的周日才會有花,所以平時伏白出現的時候一直沒問。而當她意識到這是兩個人的時候,玫瑰花,就是唯一的憑證。
那天,伏夜最後一次見女孩,送給她玫瑰花的時候,自己揪下了一片花瓣,放進上衣的口袋裏。
是的,他已經送過花了。而伏白面對女孩的詢問,回答的是——“晚些給你。”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伏白只以為做了一場夢。
他以為今日之後,可以和女孩雙宿雙飛,自此做一對平凡夫妻。卻不想,東風有意,紅花無情。
他以為,他的存在是擁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卻不想,只是見證了一段可以譜為悲歌的愛情。
這場愛情,那個永遠在小院子的門口等著玫瑰花的女人,和那個攥著花瓣葬身在洪家火海的男人,註定一開始就是悲劇。
因為,刀在最悲哀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是人。
黑夜,是屬於他們這些茹毛飲血的狠戾的殺手。白日,是屬於那些擁有讓所有人羨慕的情感的平凡人。
刀與人不可合一,白與夜也不可共存。
而生命之所以有意義,正是那些想變為白日的夜,不切實際的飛蛾撲火的沖動
白彥是通宵把劇本看完的。
故事的情節其實並沒有多新穎,劇本也不像小說有那麽多情感和環境的渲染描寫,只有簡單的幾句臺詞,但他卻真真正正被那種強大的人格震撼到了。
故事是以伏白的眼睛去看世界的,雖是雙男主,伏夜的戲份幾乎只有伏白的一半。然而,真正觸動他的人,正是這個不怎麽出場,看上去比所有人都冷漠實則卻是最深情的人。而故事最高/潮的矛盾,也都出現在伏夜身上。白彥幾乎可以想象他倚在窗邊,帶著一身駭人的傷口親吻玫瑰花的心情。他幫女孩報了仇,殺了隨時可能危害她的敵人,也殺了她最愛的人。
“今天過後,你的生命將只剩陽光。”
因為再沒有人能傷害你。
劇本的最後一幕,是女孩一個人坐在院子的籬笆門邊,手裏捏著一只枯萎的玫瑰花,說:
“你才是我生命裏的光。”
“夜”最後,得以成了“白”。
白彥給人物寫了小傳,手寫的,滿滿十頁紙。他好久沒有體會過這種來自陌生人的震撼了,許是故事的代入感太強,又許是人物的吸引力太大,讀完劇本之後他只覺得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了一般,胸口似刮了一陣猛烈的風,掀起驚濤駭浪,讓他心潮澎湃。
“睿姐,你之前給我的劇本我看了。”扣上筆蓋之後,他很快撥通了施睿的電話。
施睿正要去跟一個品牌方談代言,聽到他這麽說,於是也放慢了車速,問:
“怎麽樣?有中意的嗎?”
找白彥的本子一直都不少,水平參差不齊,有校園青春的,有霸道總裁的,以及,《白夜》這種映射人心,偏文藝的。她自己心裏有規劃,但是也想看看白彥自己的意思,畢竟,如果藝人和經紀人的想法不謀而合,成果會比想象的更快更好。
“我想演《白夜》。”
不是“我喜歡”,是“我想演”。前者只是表露自己的喜好,後面往往會跟個“但是”,但後者,卻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施睿的唇角一勾,繼續問:“《白夜》是雙男主,你想演誰?”
白彥脫口而出:“伏夜。”
施睿的笑意更加明顯了,不過她壓了下來,語氣淡淡地問:“你確定?伏夜的戲份只有伏白的一半,而觀眾是從伏白的視角看故事的,不論從代入感還是表現力而言,伏夜這個角色都不討好。”
一說起演戲,白彥仿佛有三天三夜的話都說不完,跟平時吊兒郎當的樣子完全是兩個人。
“從戲份上來講,伏夜確實很吃虧,但是他才是整個故事所有的矛盾中心。他看上去比伏白成熟,比伏白穩重,甚至比伏白無情。但是這樣一個認定自己不是人而是一把刀的角色,卻比伏白深情,甘願用生命換取女孩的安寧。因為一個想擁有平凡情感的想法,他摒棄了從前所有無情的堅持,他才是故事思想的體現,是整個故事的靈魂。”
他一口氣說了很多,顯然對伏夜這個角色愛到了極點。施睿很滿意他這樣瘋魔的狀態,於是道:
“後天這個角色有試鏡,去試試吧。地址和具體時間我馬上發給你。”
“好!”
白彥歡喜答應之後,又奇怪施睿的態度,畢竟之前在繁希,他要接這種非偶像劇非大制作古裝的本子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很難維持流量,每天出來大批大批的偶像劇,小姑娘們很容易就爬墻了。如果沒有熱度高的角色維持,流量就會日漸下滑。
“睿姐,你這麽容易就答應了?你也覺得《白夜》適合我嗎?”
“適合”兩個字鉆進施睿的耳朵,刺刺的惹得她不舒服。
“小白,你要明白一件事。”
“嗯。”
“你挑的本子,初衷應該是它本身的魅力以及角色的可塑性,你需要打破觀眾給你的標簽,以及自己加註在自己身上的刻板印象。你需要塑造出一個可以讓觀眾忘記你本身是誰的角色,而不是看它是否適合你。”
“嗯,我知道了。”
白彥意識到方才說錯了話,雖然施睿的語氣比較強硬,但卻是真真正正的在鞭策他,所以比起之前黃老大和顏悅色逼他接無腦劇本的嘴臉,他更喜歡跟施睿的相處模式。
“謝謝你,睿姐。”
施睿聽出他話裏的顫抖,心尖軟了一下,但緊接著又恢覆鐵血女強人的狀態:
“我只是不想浪費你這雙眼睛,別多想。”
作者有話要說: 有盡力在詮釋伏夜這個角色,大家get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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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快就得手了。然而,那珠寶大亨在臨死之前, 卻告訴了他一件事,讓他身體裏的血液足以在一秒鐘的時間轟然沸騰——
當初女孩一家的遭遇,不是意外, 而是有人得知暗殺一事後,故意把他們引進了那個有毒的房間。那人姓洪, 因為跟女孩的父親有過節,所以想害死他們全家。一同參與策劃的,還有洪某的妻子, 最後把女孩他們引向房間的,是洪某的女兒。
伏白勃然大怒,而大亨卻只說完那人姓洪就沒了呼吸。他心裏很亂,火速跑回女孩的住處, 問她認不認識一個姓洪的人。女孩說, 認識, 那是她爸爸的一個朋友。
伏白問了住址之後欲打算走,女孩卻突然拉住了他的手臂,問:
“玫瑰花呢?”
他以為女孩預感他要告白, 怨他沒有送花, 所以說:“晚些給你。”
卻沒留意到女孩黯淡的神情。
他帶了世界上最劇烈的毒藥,帶著比以往任何一個時刻都要濃烈的殺氣,很快就朝洪姓那人的住處出發了。但是, 在踏進洪家大宅之前,他卻聽到了裏面尖銳的槍聲。
他飛快地跑進去,從玄關到樓梯,從樓下到樓上,一路一路躺著的都是保鏢的屍體。洪某最後死在二樓的書房,伏白沖進去時,卻發現一個身中數彈的本不該出現在這裏的人。
“伏夜!”
他驚呼著跑過去。
伏夜的臉上身上都是血,顯然是一路殺進來的。他單膝跪在窗臺邊,掙紮著站起來,眺望遠方的天空,好似在看著最親密的愛人。
他瀕臨死亡,卻唇帶笑意,仿佛做成了一件天大的事。他殺了洪家所有人,做殺手這麽多年,卻頭一次因為殺戮如此滿足。他拼著最後一絲力氣,從上衣的口袋裏摸出一片玫瑰花瓣,只有一片,薄薄的,還帶著他身體的溫度。隨後,輕輕放在唇上,印下一吻,如猛獸舔舐傷口一般溫柔。
“玫瑰花?”
剎那間,伏白好似明白了什麽。為了躲避警察,他在洪家放了一把大火,然後趁亂匆匆逃走,換了一身幹凈的衣裳再去了女孩的家。也是那時,他才明白,原來,他一直都生活在夢裏。
“你不是他。”女孩孤零零坐在院子的門口,偏著頭說。
伏白問:“我不是誰?”
女孩的嘴唇顫抖:“我愛的人。”
伏白的大腦一片空白,但卻隱約將他的猜測推向真相——這些天女孩越來越依賴他,甚至在早上擁抱的時候,她還親昵地蹭自己的肩膀,他以為,女孩是愛他的。可這臨到頭,突然又跑出來一個額外的“他”,是否,就是珍愛玫瑰花的伏夜呢?
“你愛的,不是我嗎?”他不死心地問。
“我以為是,但現在醒了。”女孩說。
那時候,伏白才知道,原來有一個人比他更關心女孩。
那個每周只來一次,卻在來的時候都會送一支新鮮的玫瑰花給她的人,是伏夜。
那個顧及到女孩的自尊心,不說話,而用盲文跟她交流的人,是伏夜。
那個在他因為誤傷無辜而自責時,第一個去安慰女孩的人,是伏夜。
所以,女孩在聽到他說“生命還會繼續”的時候,會笑著問他,“怎麽這麽啰嗦”,因為有個人先他一步說過了。
所以,在他跟伏夜袒露自己對女孩愛意的時候,伏夜會說“刀在最悲哀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是人”。因為這句話說的不是他,而是伏夜自己。
所以,伏夜那晚看他的眼神才那麽落寞和決絕。因為他已經決定幫女孩覆仇,洪家的勢力和保衛系統,足夠讓他搭上性命。
而槍戰的那天清晨,他去找女孩之前,伏夜已經先一步去了。所以伏白說“今天過後,你的生命將只剩陽光”時,女孩會奇怪“怎麽又說一遍”。
所以,女孩才心生疑竇,才會開始懷疑這個頻繁出現在她生命裏的男人。而真正使他暴露的,是玫瑰花。
每次伏夜都會送去一支玫瑰,鮮紅的顏色足以給女孩漆黑的世界帶去一絲色彩——那是他們之間的約定。
女孩以為只會在每周特定的周日才會有花,所以平時伏白出現的時候一直沒問。而當她意識到這是兩個人的時候,玫瑰花,就是唯一的憑證。
那天,伏夜最後一次見女孩,送給她玫瑰花的時候,自己揪下了一片花瓣,放進上衣的口袋裏。
是的,他已經送過花了。而伏白面對女孩的詢問,回答的是——“晚些給你。”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伏白只以為做了一場夢。
他以為今日之後,可以和女孩雙宿雙飛,自此做一對平凡夫妻。卻不想,東風有意,紅花無情。
他以為,他的存在是擁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卻不想,只是見證了一段可以譜為悲歌的愛情。
這場愛情,那個永遠在小院子的門口等著玫瑰花的女人,和那個攥著花瓣葬身在洪家火海的男人,註定一開始就是悲劇。
因為,刀在最悲哀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是人。
黑夜,是屬於他們這些茹毛飲血的狠戾的殺手。白日,是屬於那些擁有讓所有人羨慕的情感的平凡人。
刀與人不可合一,白與夜也不可共存。
而生命之所以有意義,正是那些想變為白日的夜,不切實際的飛蛾撲火的沖動
白彥是通宵把劇本看完的。
故事的情節其實並沒有多新穎,劇本也不像小說有那麽多情感和環境的渲染描寫,只有簡單的幾句臺詞,但他卻真真正正被那種強大的人格震撼到了。
故事是以伏白的眼睛去看世界的,雖是雙男主,伏夜的戲份幾乎只有伏白的一半。然而,真正觸動他的人,正是這個不怎麽出場,看上去比所有人都冷漠實則卻是最深情的人。而故事最高/潮的矛盾,也都出現在伏夜身上。白彥幾乎可以想象他倚在窗邊,帶著一身駭人的傷口親吻玫瑰花的心情。他幫女孩報了仇,殺了隨時可能危害她的敵人,也殺了她最愛的人。
“今天過後,你的生命將只剩陽光。”
因為再沒有人能傷害你。
劇本的最後一幕,是女孩一個人坐在院子的籬笆門邊,手裏捏著一只枯萎的玫瑰花,說:
“你才是我生命裏的光。”
“夜”最後,得以成了“白”。
白彥給人物寫了小傳,手寫的,滿滿十頁紙。他好久沒有體會過這種來自陌生人的震撼了,許是故事的代入感太強,又許是人物的吸引力太大,讀完劇本之後他只覺得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了一般,胸口似刮了一陣猛烈的風,掀起驚濤駭浪,讓他心潮澎湃。
“睿姐,你之前給我的劇本我看了。”扣上筆蓋之後,他很快撥通了施睿的電話。
施睿正要去跟一個品牌方談代言,聽到他這麽說,於是也放慢了車速,問:
“怎麽樣?有中意的嗎?”
找白彥的本子一直都不少,水平參差不齊,有校園青春的,有霸道總裁的,以及,《白夜》這種映射人心,偏文藝的。她自己心裏有規劃,但是也想看看白彥自己的意思,畢竟,如果藝人和經紀人的想法不謀而合,成果會比想象的更快更好。
“我想演《白夜》。”
不是“我喜歡”,是“我想演”。前者只是表露自己的喜好,後面往往會跟個“但是”,但後者,卻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施睿的唇角一勾,繼續問:“《白夜》是雙男主,你想演誰?”
白彥脫口而出:“伏夜。”
施睿的笑意更加明顯了,不過她壓了下來,語氣淡淡地問:“你確定?伏夜的戲份只有伏白的一半,而觀眾是從伏白的視角看故事的,不論從代入感還是表現力而言,伏夜這個角色都不討好。”
一說起演戲,白彥仿佛有三天三夜的話都說不完,跟平時吊兒郎當的樣子完全是兩個人。
“從戲份上來講,伏夜確實很吃虧,但是他才是整個故事所有的矛盾中心。他看上去比伏白成熟,比伏白穩重,甚至比伏白無情。但是這樣一個認定自己不是人而是一把刀的角色,卻比伏白深情,甘願用生命換取女孩的安寧。因為一個想擁有平凡情感的想法,他摒棄了從前所有無情的堅持,他才是故事思想的體現,是整個故事的靈魂。”
他一口氣說了很多,顯然對伏夜這個角色愛到了極點。施睿很滿意他這樣瘋魔的狀態,於是道:
“後天這個角色有試鏡,去試試吧。地址和具體時間我馬上發給你。”
“好!”
白彥歡喜答應之後,又奇怪施睿的態度,畢竟之前在繁希,他要接這種非偶像劇非大制作古裝的本子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很難維持流量,每天出來大批大批的偶像劇,小姑娘們很容易就爬墻了。如果沒有熱度高的角色維持,流量就會日漸下滑。
“睿姐,你這麽容易就答應了?你也覺得《白夜》適合我嗎?”
“適合”兩個字鉆進施睿的耳朵,刺刺的惹得她不舒服。
“小白,你要明白一件事。”
“嗯。”
“你挑的本子,初衷應該是它本身的魅力以及角色的可塑性,你需要打破觀眾給你的標簽,以及自己加註在自己身上的刻板印象。你需要塑造出一個可以讓觀眾忘記你本身是誰的角色,而不是看它是否適合你。”
“嗯,我知道了。”
白彥意識到方才說錯了話,雖然施睿的語氣比較強硬,但卻是真真正正的在鞭策他,所以比起之前黃老大和顏悅色逼他接無腦劇本的嘴臉,他更喜歡跟施睿的相處模式。
“謝謝你,睿姐。”
施睿聽出他話裏的顫抖,心尖軟了一下,但緊接著又恢覆鐵血女強人的狀態:
“我只是不想浪費你這雙眼睛,別多想。”
作者有話要說: 有盡力在詮釋伏夜這個角色,大家get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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