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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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維的采訪我最終沒能繼續,因為第二天我就被主編派去跟蹤采訪一起跨省解救被拐兒童的案子。
把顧維的資料傳給同事李婉時,我既覺得解脫又覺得失落。也許是我的表情太過於糾結,李婉有些不高興,“和和,抱歉啊,我也不想搶你的采訪的,是上面給安排的,你可別對我有意見啊。”
我趕緊回過神來,“沒事兒沒事兒,我應該謝謝你才是,我就是有些惋惜不能近距離接觸帥哥了,這姓顧的,賣相賊好。”又胡謅了會兒,終於把李婉逗開心了。
雖說職場如戰場,得罪人在所難免,但我要是這麽把人得罪了也太冤了。說到底,都怪顧維!
我是在去鄰省的車上看到顧維的報道的,還配了張照片,占了很大的一塊版面。李婉很忠實於原作者,我列出的問題她一個也沒改,唯一的貢獻就是在報道的最後提問了顧維的感情生活。我暗自點頭,總算是沒白把勞動成果讓給她,我深知,哪怕我好奇得要死我也絕對問不出口。
李婉的問題很委婉,她問顧維,建築工程師的工作很忙,女朋友會不會抱怨他沒時間陪她。顧維說他沒有女朋友,所以暫時沒有這樣的困擾。
李婉又問,那顧先生對另一半有什麽期待呢?顧維說,沒什麽特別的期待,只要是那個人就好。
說了跟沒說一樣,我憤憤地把報紙折好塞進包裏,很不滿意唯一的福利就這樣被顧維粉碎了。
副駕駛的王警官打趣說,“小趙,出差了還買你們報社的報紙,你這麽死心塌地支持你們報社,你們總編知道嗎?”這次我跟的警察組都是年輕人,而且還都是開朗好打夥兒的性格,所以半天時間大家都熟了。
我把包包拉鏈一拉,揚頭說道,“他知或是不知道,我對報社的愛就在那裏,不離不棄。”
話音剛落,旁邊的林警花立馬就“切”了聲,“整張報紙,你只盯著剛剛那個男人的采訪看了半個小時而已。”
我義正辭嚴的說,“瞎說什麽呢,明明就是半個小時又十分鐘好嗎?”
因為之前已經有了詳細的線索和當地警方的配合,再加上兩個人人販子也沒有什麽武力值,所以這次的解救行動很順利,被拐的兩個孩子都平安的跟隨行而來的父母見了面。
我在招待所裏把稿子寫好連夜發了回去,按下發送鍵後,我松了口氣,明天就能回家了。
然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就在我喜滋滋地規劃回去後的行程時(我們報社的福利,凡出差回來都有兩天假),我回家的日子被延後了。
事情是這樣的,臨時審訊時,人販子說漏了嘴,無意間暴露他之前犯過的一次案。一年前,這兩個人販子還曾拐過一個男孩兒。
我在感嘆人販子不僅人品欠費而且智商還不在服務區的同時也向警察同志表達了想一同前去找孩子的願望。雖然我對於他們來說是個麻煩,但興許是這一路上我這個麻煩並沒有表現得太讓他們麻煩,王警官他們在沒有硬性規定的情況下還是同意帶上我這個麻煩。總編得知情況後,慷慨地表示後續報道做好了再給我兩天假期,我楞了一下馬上消化了這個驚喜。
收拾東西時,我接到了兩個電話,分別來自同母異父的弟弟和同父異母的弟弟。這兩個弟弟分別在我十五歲和二十歲出現,他們作為親人在我的生命中出現的略晚,所以我也沒什麽做姐姐的經驗,當姐姐也算是半路出家。不過好在還有“血緣”這種東西的調和,我們的相處得也很愉快。年紀大的讓我在外註意安全,只有四歲的小的讓我早點回家陪他玩。
掛上電話後,我又情不自禁地點開了唐戀夏的微博,果然又在那裏看到了她從我們報社轉走的顧維的采訪稿。我撇撇嘴,再一次思考我到底要不要給顧維打個電話或是發條短信解釋一下采訪換人的事情。就在這糾結中,時間又過去了半小時。最後我想通了,做了最多不過後悔而已,但若是不做的話我不知道得苦惱多久,長痛不如短痛。
怕出現交流困難,我沒有選擇打電話而是劈裏啪啦地發了條短信過去,將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一一說明了。以我對顧維的了解,他是不屑回應這類東西的,可手機到第二天還是沒有回音時,我還是說不出的失落。
找小孩兒的事情因為有人販子指路,所以相當順利。我們很快就在Y市的一個小鎮上找到了一年前被賣來這兒的小寶。
小寶被拐時才三歲,時隔一年已經不再認識自己的親身父母了。相比不再熟悉的親身父母,小寶顯然更親近待他不錯的養父母,一雙小手緊緊攥著養母的衣領。
小寶的親身父母將他抱走時,小寶更是哭得撕心裂肺拼命掙紮著不願離開,小寶的養母養父看著小寶離開也只能抽噎著流淚。
離開小鎮時,小寶的養母偷偷拉住我,她紅著眼睛把一大包小寶的衣物遞給我,想讓我幫忙帶給小寶。我接過衣物,想安慰她幾句卻不知道該說什麽。
我抱著衣物走到小寶父母身邊,想把東西給他們,沒想到小寶媽看到這些衣物突然變得非常激動。她瞪著我,猛地一揮手,“把他們家的東西拿走,我不要。”
若是平時我挨這麽一下,我肯定會和小白楊樣屹立不倒,但是這些天我成天跟著王警官他們風裏來雨裏去,精神狀態本來就不好,再加上雙手還抱著東西,更要命的一點是我站在六七級的臺階上而小寶媽已經走完臺階站在高處。所以,我毫無懸念地被小寶媽一巴掌揮倒了。
我是伴著警花林姑娘的尖叫聲倒地的,一瞬間,我突然想起小時候看到的一個報道說由於危險系數略大演員要演滾臺階的戲時是要額外簽合同的。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想起這些,但是當身體各部位分別接觸地面時,我由衷的覺得那個合同是很有必要簽的,太有必要了。
雖然我很想暈過去(暈過去就不痛了),但是老天並沒有如我的願,我清醒著帶著滿身的疼痛被他們搬到了小鎮上的醫院。鑒於我倒下的時候很有自救意識地護住了頭部,所以頭沒事沒有摔傻,但我的其他部位就沒那麽幸運了,哪怕在秋季不算薄的衣物的掩護下,我的右胳膊右腿都青紫了一大片。
醫院的醫生建議我先修養一段時間別急著坐長途車回去,我想了想還是決定和林警花他們一起回去。一來,我得回去把這稿子寫完,二來,若是讓我一個人在這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養病簡直是對我的二次傷害,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眾人見我堅持也只能捎上我。就在大家把我往車上搬時,我看到招待所前急匆匆地停下一輛我熟悉的車,然後又從車上走下一個我熟悉的人。
顧維?!
我楞楞地看著越來越近的顧維,戳戳扶著我的林警花,“完了,我好像摔到腦子,出現幻覺了都。”
林警花瞟我一眼,“虐狗呢!”說完就把我和我的行李都移交給了顧維。
顧維也從善如流地接了過來,然後我就目睹他們發生如下對話。
顧維說:“林警官,謝謝你們照顧她。”
林警花說:“客氣了,為人民服務嘛,說到底,趙記者受傷我們也有責任,你們做家屬的能諒解就再好不過了。”
顧維說:“相互諒解,她這傷不能多站,我先把她扶上車。”
林警花說:“好的。好好養傷,咱們回去再約。“最後一句話是對我說的。
我點點頭,心裏好奇得要命,既搞不清顧維怎麽會在這裏也弄不明白顧維是怎麽和林警花聯系上的。
可是現在顧維沒空理我,他將我扶上車後座就往王警官他們那兒走去了。
離得有些遠,我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麽,但是我這個角度正好能看清顧維的側臉。無論是握手還是交談,顧維的臉上都掛著溫文爾雅的微笑,得體又養眼。真是好久都沒有見到這樣的微笑了。只是,顧維說完話轉身朝我走來時,那張笑臉就像是面具一樣倏地被揭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張黑的能滴出墨的大黑臉。
我被這堪比四川變臉的絕活兒嚇得一哆嗦,趕緊收回目光,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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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顧維的資料傳給同事李婉時,我既覺得解脫又覺得失落。也許是我的表情太過於糾結,李婉有些不高興,“和和,抱歉啊,我也不想搶你的采訪的,是上面給安排的,你可別對我有意見啊。”
我趕緊回過神來,“沒事兒沒事兒,我應該謝謝你才是,我就是有些惋惜不能近距離接觸帥哥了,這姓顧的,賣相賊好。”又胡謅了會兒,終於把李婉逗開心了。
雖說職場如戰場,得罪人在所難免,但我要是這麽把人得罪了也太冤了。說到底,都怪顧維!
我是在去鄰省的車上看到顧維的報道的,還配了張照片,占了很大的一塊版面。李婉很忠實於原作者,我列出的問題她一個也沒改,唯一的貢獻就是在報道的最後提問了顧維的感情生活。我暗自點頭,總算是沒白把勞動成果讓給她,我深知,哪怕我好奇得要死我也絕對問不出口。
李婉的問題很委婉,她問顧維,建築工程師的工作很忙,女朋友會不會抱怨他沒時間陪她。顧維說他沒有女朋友,所以暫時沒有這樣的困擾。
李婉又問,那顧先生對另一半有什麽期待呢?顧維說,沒什麽特別的期待,只要是那個人就好。
說了跟沒說一樣,我憤憤地把報紙折好塞進包裏,很不滿意唯一的福利就這樣被顧維粉碎了。
副駕駛的王警官打趣說,“小趙,出差了還買你們報社的報紙,你這麽死心塌地支持你們報社,你們總編知道嗎?”這次我跟的警察組都是年輕人,而且還都是開朗好打夥兒的性格,所以半天時間大家都熟了。
我把包包拉鏈一拉,揚頭說道,“他知或是不知道,我對報社的愛就在那裏,不離不棄。”
話音剛落,旁邊的林警花立馬就“切”了聲,“整張報紙,你只盯著剛剛那個男人的采訪看了半個小時而已。”
我義正辭嚴的說,“瞎說什麽呢,明明就是半個小時又十分鐘好嗎?”
因為之前已經有了詳細的線索和當地警方的配合,再加上兩個人人販子也沒有什麽武力值,所以這次的解救行動很順利,被拐的兩個孩子都平安的跟隨行而來的父母見了面。
我在招待所裏把稿子寫好連夜發了回去,按下發送鍵後,我松了口氣,明天就能回家了。
然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就在我喜滋滋地規劃回去後的行程時(我們報社的福利,凡出差回來都有兩天假),我回家的日子被延後了。
事情是這樣的,臨時審訊時,人販子說漏了嘴,無意間暴露他之前犯過的一次案。一年前,這兩個人販子還曾拐過一個男孩兒。
我在感嘆人販子不僅人品欠費而且智商還不在服務區的同時也向警察同志表達了想一同前去找孩子的願望。雖然我對於他們來說是個麻煩,但興許是這一路上我這個麻煩並沒有表現得太讓他們麻煩,王警官他們在沒有硬性規定的情況下還是同意帶上我這個麻煩。總編得知情況後,慷慨地表示後續報道做好了再給我兩天假期,我楞了一下馬上消化了這個驚喜。
收拾東西時,我接到了兩個電話,分別來自同母異父的弟弟和同父異母的弟弟。這兩個弟弟分別在我十五歲和二十歲出現,他們作為親人在我的生命中出現的略晚,所以我也沒什麽做姐姐的經驗,當姐姐也算是半路出家。不過好在還有“血緣”這種東西的調和,我們的相處得也很愉快。年紀大的讓我在外註意安全,只有四歲的小的讓我早點回家陪他玩。
掛上電話後,我又情不自禁地點開了唐戀夏的微博,果然又在那裏看到了她從我們報社轉走的顧維的采訪稿。我撇撇嘴,再一次思考我到底要不要給顧維打個電話或是發條短信解釋一下采訪換人的事情。就在這糾結中,時間又過去了半小時。最後我想通了,做了最多不過後悔而已,但若是不做的話我不知道得苦惱多久,長痛不如短痛。
怕出現交流困難,我沒有選擇打電話而是劈裏啪啦地發了條短信過去,將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一一說明了。以我對顧維的了解,他是不屑回應這類東西的,可手機到第二天還是沒有回音時,我還是說不出的失落。
找小孩兒的事情因為有人販子指路,所以相當順利。我們很快就在Y市的一個小鎮上找到了一年前被賣來這兒的小寶。
小寶被拐時才三歲,時隔一年已經不再認識自己的親身父母了。相比不再熟悉的親身父母,小寶顯然更親近待他不錯的養父母,一雙小手緊緊攥著養母的衣領。
小寶的親身父母將他抱走時,小寶更是哭得撕心裂肺拼命掙紮著不願離開,小寶的養母養父看著小寶離開也只能抽噎著流淚。
離開小鎮時,小寶的養母偷偷拉住我,她紅著眼睛把一大包小寶的衣物遞給我,想讓我幫忙帶給小寶。我接過衣物,想安慰她幾句卻不知道該說什麽。
我抱著衣物走到小寶父母身邊,想把東西給他們,沒想到小寶媽看到這些衣物突然變得非常激動。她瞪著我,猛地一揮手,“把他們家的東西拿走,我不要。”
若是平時我挨這麽一下,我肯定會和小白楊樣屹立不倒,但是這些天我成天跟著王警官他們風裏來雨裏去,精神狀態本來就不好,再加上雙手還抱著東西,更要命的一點是我站在六七級的臺階上而小寶媽已經走完臺階站在高處。所以,我毫無懸念地被小寶媽一巴掌揮倒了。
我是伴著警花林姑娘的尖叫聲倒地的,一瞬間,我突然想起小時候看到的一個報道說由於危險系數略大演員要演滾臺階的戲時是要額外簽合同的。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想起這些,但是當身體各部位分別接觸地面時,我由衷的覺得那個合同是很有必要簽的,太有必要了。
雖然我很想暈過去(暈過去就不痛了),但是老天並沒有如我的願,我清醒著帶著滿身的疼痛被他們搬到了小鎮上的醫院。鑒於我倒下的時候很有自救意識地護住了頭部,所以頭沒事沒有摔傻,但我的其他部位就沒那麽幸運了,哪怕在秋季不算薄的衣物的掩護下,我的右胳膊右腿都青紫了一大片。
醫院的醫生建議我先修養一段時間別急著坐長途車回去,我想了想還是決定和林警花他們一起回去。一來,我得回去把這稿子寫完,二來,若是讓我一個人在這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養病簡直是對我的二次傷害,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眾人見我堅持也只能捎上我。就在大家把我往車上搬時,我看到招待所前急匆匆地停下一輛我熟悉的車,然後又從車上走下一個我熟悉的人。
顧維?!
我楞楞地看著越來越近的顧維,戳戳扶著我的林警花,“完了,我好像摔到腦子,出現幻覺了都。”
林警花瞟我一眼,“虐狗呢!”說完就把我和我的行李都移交給了顧維。
顧維也從善如流地接了過來,然後我就目睹他們發生如下對話。
顧維說:“林警官,謝謝你們照顧她。”
林警花說:“客氣了,為人民服務嘛,說到底,趙記者受傷我們也有責任,你們做家屬的能諒解就再好不過了。”
顧維說:“相互諒解,她這傷不能多站,我先把她扶上車。”
林警花說:“好的。好好養傷,咱們回去再約。“最後一句話是對我說的。
我點點頭,心裏好奇得要命,既搞不清顧維怎麽會在這裏也弄不明白顧維是怎麽和林警花聯系上的。
可是現在顧維沒空理我,他將我扶上車後座就往王警官他們那兒走去了。
離得有些遠,我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麽,但是我這個角度正好能看清顧維的側臉。無論是握手還是交談,顧維的臉上都掛著溫文爾雅的微笑,得體又養眼。真是好久都沒有見到這樣的微笑了。只是,顧維說完話轉身朝我走來時,那張笑臉就像是面具一樣倏地被揭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張黑的能滴出墨的大黑臉。
我被這堪比四川變臉的絕活兒嚇得一哆嗦,趕緊收回目光,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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