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沈淩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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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五六歲的時候,其實就已經記事了。所以他是知道,自己是被媽媽丟棄到孤兒院門口的。
他沒有爸爸,現在媽媽也不要他了。
從四周傳來的涼風冷冷的往沈淩稚嫩的臉上拍,他在原地默默的站了許久,直到天黑,明白媽媽真的走了、不要他了,才緩緩的眨了眨眼,轉身敲開孤兒院的門。
開門的是一位長相溫柔的女性長者。
沈淩僵硬的露出微笑:“我的媽媽不要我了,這裏可以收留我嗎?”
他長相可愛,說話乖巧,很惹人喜愛,最終被留了下來。
不過因為他穿的幹凈整潔,不像是被丟棄的孩子,院長特意過來問他情況。
院長很疑惑沈淩的媽媽把他照顧的很好,又為什麽會把他遺棄。直到沈淩說出原因,院長才恍然大悟,憐愛的摸了摸沈淩的小腦袋。
“我媽媽得了癌癥,要死了,顧不上我了。”
院長:“可憐的孩子,在這裏好好住下吧,以後就把這裏當成是你的家。”
沈淩只是乖巧的笑笑,卻沒說話。
他從一開始就沒有家。
沈淩說他的媽媽得了絕癥,並沒有說謊。這件事甚至不是自己發現,而是他媽媽告訴他的。
他的媽媽是個柔弱的女子,卻又不是個柔弱的女子。被男人搞大了肚子,她沒選擇把孩子打掉,而是將孩子生了下來,獨自一人撫養。
他們孤兒寡母的生活過的很艱辛,這個年輕柔弱的母親拼命掙錢,掙的錢也只夠他們的溫飽,殘酷無情的生活一點一點磨搓著她年輕美麗的面孔和心,她的年齡還年輕,心卻漸漸衰老,盡管沈淩小小年紀是多麽多麽的乖巧懂事,都不能帶給她一絲慰藉。
癌癥更是成了壓垮她最後一棵稻草。
她是個母親,所以盡管她再恨那個男人,她也沒有打掉沈淩,而是選擇把他生下來。
可是,這個世界沒有什麽感情是亙古不變,永遠不會被消耗的。
她不是傳說中那樣偉大無私的母親,在生活的重重重壓下,她太累了,想任性的在人生的最後時光,為自己而活,輕松自在,沒有任何約束。
沈淩媽媽知道沈淩早熟,也沒瞞著他,而是把決定告訴了他。
“我會把你丟到孤兒院,我知道我不是個好媽媽,但我已經付出我可以給的一切給你了,問心無愧。”
“沈淩,你以後好自為之了。”
柔弱的女人此刻無疑是殘忍的,比惡魔都殘忍。
如果丟棄他,一開始就不要生下他。如果決定生下他,就不要丟棄他。
年幼的沈淩隱約知道這個道理,卻沈默的接受這一切,甚至無法恨他的媽媽。
去年女人的臉上還帶著年輕的色彩,可現在,只剩下疲憊跟皺紋。他見過女人以前的照片,鮮活的少女像是正在綻放的花朵,跟現在的她相比,簡直是天繞之別。
這幾年,她再苦再累也沒少了他吃穿,也沒在心理上虐待他,工作順利的時候有好心情的時候,還會給他買玩具,盡管那些玩具很便宜。
她只是在臨死前,為了自由,選擇拋棄人間的道德準則,選擇了拋棄他而已。
沈淩能埋怨什麽?
這是沈淩的親生母親,一個柔弱堅強卻又自私的女人。
也許是上天看不過去這位母親的惡行,沈淩在孤兒院僅僅待了一個月,就被另一位母親領養走了。
這位溫柔的母親因為弄丟了愛女,整日整夜被痛苦折磨,連個好覺都睡不了。她實在承受不住這種巨大的悲哀跟痛苦,便準備來孤兒院領養一個孩子,心裏祈求神明,希望神明看在她的善行上,能把她可憐的女兒還回來。
她原本是準備領養個女孩,但看到沈淩,又知道沈淩的情況後,她當場改變了主意,辦理手續,把沈淩領回家。
她也沒改沈淩名字,對待沈淩就像對待她的另一個孩子。
因為如果她的女兒找不回來,沈淩就是她唯一的孩子。作為一個母親,弄丟了自己的孩子,她有罪,不會再生別的孩子了。
沈淩就在養母家住下。
養母跟沈淩親生母親的情況很像卻又不像,養母雖然也是被渣男害了,也生下孩子,但她的情況明顯更慘,盡管她很愛很愛她還是嬰兒的女兒,可她九死一生生下的孩子,丟了。
這是一件多悲哀的事情啊。
沈淩又開始過著艱苦的生活,只不過這次,跟他相依為命的,不是他親生母親,而是這個溫柔的養母。
養母會溫柔的給他讀睡前故事,那時的沈淩會認真記下養母說的每一句話,只為了將來說給他的妹妹聽。
他知道得到這一切是因為什麽。
他不會放棄找到養母的女兒。
沈淩跟養母的生活,隨著沈淩年齡的長大逐漸變的更加艱難。對於他們來說,上學真的是一件很燒錢的事情。
沈淩成績一般般,他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料,便不顧養母的反對,棄學去打工。他做過很多工作,到後來竟然發現最適合他的竟然是打架。
然後他就幫別人的酒館看場子或者去接打架的活。漸漸的沈淩便學會用笑臉去見人。他長的帥,打架狠,整天笑意盈盈,也不陰沈著臉,混了一頓時間,打響了名聲,誰都願意給沈淩幾分面子。
甚至有有權勢的人看上他,隱晦的提出要包養他。沈淩彎著眼睛笑著拒絕了,盡管之後他因為意外斷了一根肋骨,也沒後悔。
他雖然現在幹的不是正經事,掙的是灰色的錢,但他仍記住養母的教誨,並沒有墜落深淵。
他雖然打架,混道上,卻一直守住最後的底線,從來沒欺淩婦女兒童,手上也沒沾過人血。
沈淩那個時候不知道他打架的時候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是因為他身上留著他那個渣男父親的血。
因為他的父親,是靠打架一步步混上去,成為人上人的。
可那時的沈淩還不知道這些,所以就沒有任何煩惱。
他那時才十七八歲,正是少年意氣風發,最鮮活肆意的時候。打完架拿完錢後,就放松自己跟一起做事的兄弟們去路邊攤喝啤酒吃炸串。沈淩稚嫩的俊臉泛著紅暈,瞇著眼望著來來往往的人群。
他們喝高了,便開始說胡話,說著對未來的暢想,什麽當老大,娶老婆、變成有錢人。
輪到沈淩說的時候,他什麽也沒說話,只是又喝了一口啤酒。
他雖打架時熱血沸騰,現在這份打手工作也來錢快,改善了家裏的生活,但沈淩知道,這不是長久之計。
他知道這份工作會讓人指指點點,所以回家之前,總會隨便找個澡堂,把身上的血跟兇氣洗幹凈,等到回到家裏,跟街坊鄰居打招呼的時候,笑的溫柔,就變成人們心目中的好少年。
他是不怕什麽,可是他怕養母承受不住那些流言蜚語。
養母一直在勸他換個穩定的工作,沈淩聽進去了。他想等這段時間再賺一點錢,跟之前的湊在一起,開個店。
養母手藝很好,也喜歡做飯,到時候他們就開個小飯店,過著平凡而溫馨的生活。
十六七歲的沈淩是這樣想的,他規劃好了未來的路線,就差再賺最後一點錢就可以讓未來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可惜,命運弄人。
他的父親沈天找上門了。沈天跟他進行了一場談話,讓他回到他身邊,在沈淩拒絕之後,沈天直接跑去見沈淩養母。
當年的沈天很強勢,接連被沈淩拒絕後,他不再好言相勸,直接用養母威脅沈淩。沈淩大怒,卻毫無辦法。才十七八歲的他,哪裏有勢力跟沈天對抗?
沈天捏死他這個兒子跟捏死螞蟻一樣簡單。
但沈淩不甘心,他知道沈天是做什麽的,知道自己如果回到沈天身邊當他的兒子,他這麽長時間所堅持的底線就會變成一個笑話,他也會變成養母最厭惡、看不起的那種人。
少年沈淩想拼一把。跟養母商量好後,他們最終決定放手一搏,連夜逃走遠離這個地方。
可最終,他們卻沒有逃走。
在計劃逃跑的那天晚上,養母忽然昏倒。沈淩慌張的把養母送到醫院,然後就得知,他的養母已經胃癌晚期了。
癌……又是癌!
治癌要花很多錢,可沈淩存的那點開飯店的錢,只是杯水車薪。
在他六歲的時候,親生母親得了癌癥。因為沒錢,所以拋棄他,選擇放縱自己最後的生命。
在他十七歲的時候,養母也得到了癌癥。難道又要因為沒錢,所以他又要被拋棄?
沈淩眼睛通紅,不允許那樣的事再次發生。
他是沒有那麽多錢,可沈天有。
於是,那天起,沈淩有了一個新的身份,沈光最小的兒子,八少。金錢、地位,他一下子就全都有了。
他不必跟一堆人去路邊攤吃燒烤,然後喝著最劣質的啤酒。不必為了賺錢打架打的傷痕累累,不必對別人卑躬屈膝,也不必一件衣服破了也舍不得穿,而是拿回家讓養母拿針線修補。
他曾經過著最貧窮低賤的生活,現在卻擁有著讓別人眼紅的身份和財富。最誇張的是,幾天前他點煙的男人,現在出現在面前,哭的稀裏嘩啦,求情他的原諒。
沈淩的人生一步登天了。
可沈淩卻不快樂。再好的紅酒又怎麽?他想喝的只是普普通通的啤酒而已。
沈天看出沈淩的心還沒定,他想把自己打拼半輩子的家業給沈淩繼承,也不允許他的兒子這麽沒有出息。
開一個飯店?
多麽單純又可笑的想法啊。
沈天整個人都在深淵裏,怎麽會允許他的兒子是白的呢?
所以他開始強迫沈淩接觸那些黑暗的東西。沈天也知道一口吃不成大胖子,什麽東西都要一步一步來。他沒剛開始就要求沈淩開槍處理叛徒,他先讓沈淩學槍。
因為養母的原因,沈淩只能學。
不過,他一邊學一邊在心裏唾棄自己,他每次再不情願的拿槍,精神卻很振奮。他說不喜歡,騙的了別人,騙不了他自己。
但喜歡的事不一定去做,沈淩決定克制自己,他永遠也不會開槍殺人,永遠也不會被自己本性誘惑,墜落黑暗。
少年沈淩發下誓言。
他發誓的時候,態度是那麽的誠懇,神情是那麽的無比堅定。
可那一個雨天,他卻親手打破自己說的話,掉進深淵被染黑,殺死了以前的自己。
沈淩被一群人綁架到廢棄的倉庫。
這群人受人指使,準備在這裏殺了他。
作者有話要說:雖然嬌嬌跟秦楓在一起了,但因為嬌嬌心裏把沈淩當成自己哥哥了,所以沈淩是第二男主,屬性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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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爸爸,現在媽媽也不要他了。
從四周傳來的涼風冷冷的往沈淩稚嫩的臉上拍,他在原地默默的站了許久,直到天黑,明白媽媽真的走了、不要他了,才緩緩的眨了眨眼,轉身敲開孤兒院的門。
開門的是一位長相溫柔的女性長者。
沈淩僵硬的露出微笑:“我的媽媽不要我了,這裏可以收留我嗎?”
他長相可愛,說話乖巧,很惹人喜愛,最終被留了下來。
不過因為他穿的幹凈整潔,不像是被丟棄的孩子,院長特意過來問他情況。
院長很疑惑沈淩的媽媽把他照顧的很好,又為什麽會把他遺棄。直到沈淩說出原因,院長才恍然大悟,憐愛的摸了摸沈淩的小腦袋。
“我媽媽得了癌癥,要死了,顧不上我了。”
院長:“可憐的孩子,在這裏好好住下吧,以後就把這裏當成是你的家。”
沈淩只是乖巧的笑笑,卻沒說話。
他從一開始就沒有家。
沈淩說他的媽媽得了絕癥,並沒有說謊。這件事甚至不是自己發現,而是他媽媽告訴他的。
他的媽媽是個柔弱的女子,卻又不是個柔弱的女子。被男人搞大了肚子,她沒選擇把孩子打掉,而是將孩子生了下來,獨自一人撫養。
他們孤兒寡母的生活過的很艱辛,這個年輕柔弱的母親拼命掙錢,掙的錢也只夠他們的溫飽,殘酷無情的生活一點一點磨搓著她年輕美麗的面孔和心,她的年齡還年輕,心卻漸漸衰老,盡管沈淩小小年紀是多麽多麽的乖巧懂事,都不能帶給她一絲慰藉。
癌癥更是成了壓垮她最後一棵稻草。
她是個母親,所以盡管她再恨那個男人,她也沒有打掉沈淩,而是選擇把他生下來。
可是,這個世界沒有什麽感情是亙古不變,永遠不會被消耗的。
她不是傳說中那樣偉大無私的母親,在生活的重重重壓下,她太累了,想任性的在人生的最後時光,為自己而活,輕松自在,沒有任何約束。
沈淩媽媽知道沈淩早熟,也沒瞞著他,而是把決定告訴了他。
“我會把你丟到孤兒院,我知道我不是個好媽媽,但我已經付出我可以給的一切給你了,問心無愧。”
“沈淩,你以後好自為之了。”
柔弱的女人此刻無疑是殘忍的,比惡魔都殘忍。
如果丟棄他,一開始就不要生下他。如果決定生下他,就不要丟棄他。
年幼的沈淩隱約知道這個道理,卻沈默的接受這一切,甚至無法恨他的媽媽。
去年女人的臉上還帶著年輕的色彩,可現在,只剩下疲憊跟皺紋。他見過女人以前的照片,鮮活的少女像是正在綻放的花朵,跟現在的她相比,簡直是天繞之別。
這幾年,她再苦再累也沒少了他吃穿,也沒在心理上虐待他,工作順利的時候有好心情的時候,還會給他買玩具,盡管那些玩具很便宜。
她只是在臨死前,為了自由,選擇拋棄人間的道德準則,選擇了拋棄他而已。
沈淩能埋怨什麽?
這是沈淩的親生母親,一個柔弱堅強卻又自私的女人。
也許是上天看不過去這位母親的惡行,沈淩在孤兒院僅僅待了一個月,就被另一位母親領養走了。
這位溫柔的母親因為弄丟了愛女,整日整夜被痛苦折磨,連個好覺都睡不了。她實在承受不住這種巨大的悲哀跟痛苦,便準備來孤兒院領養一個孩子,心裏祈求神明,希望神明看在她的善行上,能把她可憐的女兒還回來。
她原本是準備領養個女孩,但看到沈淩,又知道沈淩的情況後,她當場改變了主意,辦理手續,把沈淩領回家。
她也沒改沈淩名字,對待沈淩就像對待她的另一個孩子。
因為如果她的女兒找不回來,沈淩就是她唯一的孩子。作為一個母親,弄丟了自己的孩子,她有罪,不會再生別的孩子了。
沈淩就在養母家住下。
養母跟沈淩親生母親的情況很像卻又不像,養母雖然也是被渣男害了,也生下孩子,但她的情況明顯更慘,盡管她很愛很愛她還是嬰兒的女兒,可她九死一生生下的孩子,丟了。
這是一件多悲哀的事情啊。
沈淩又開始過著艱苦的生活,只不過這次,跟他相依為命的,不是他親生母親,而是這個溫柔的養母。
養母會溫柔的給他讀睡前故事,那時的沈淩會認真記下養母說的每一句話,只為了將來說給他的妹妹聽。
他知道得到這一切是因為什麽。
他不會放棄找到養母的女兒。
沈淩跟養母的生活,隨著沈淩年齡的長大逐漸變的更加艱難。對於他們來說,上學真的是一件很燒錢的事情。
沈淩成績一般般,他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料,便不顧養母的反對,棄學去打工。他做過很多工作,到後來竟然發現最適合他的竟然是打架。
然後他就幫別人的酒館看場子或者去接打架的活。漸漸的沈淩便學會用笑臉去見人。他長的帥,打架狠,整天笑意盈盈,也不陰沈著臉,混了一頓時間,打響了名聲,誰都願意給沈淩幾分面子。
甚至有有權勢的人看上他,隱晦的提出要包養他。沈淩彎著眼睛笑著拒絕了,盡管之後他因為意外斷了一根肋骨,也沒後悔。
他雖然現在幹的不是正經事,掙的是灰色的錢,但他仍記住養母的教誨,並沒有墜落深淵。
他雖然打架,混道上,卻一直守住最後的底線,從來沒欺淩婦女兒童,手上也沒沾過人血。
沈淩那個時候不知道他打架的時候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是因為他身上留著他那個渣男父親的血。
因為他的父親,是靠打架一步步混上去,成為人上人的。
可那時的沈淩還不知道這些,所以就沒有任何煩惱。
他那時才十七八歲,正是少年意氣風發,最鮮活肆意的時候。打完架拿完錢後,就放松自己跟一起做事的兄弟們去路邊攤喝啤酒吃炸串。沈淩稚嫩的俊臉泛著紅暈,瞇著眼望著來來往往的人群。
他們喝高了,便開始說胡話,說著對未來的暢想,什麽當老大,娶老婆、變成有錢人。
輪到沈淩說的時候,他什麽也沒說話,只是又喝了一口啤酒。
他雖打架時熱血沸騰,現在這份打手工作也來錢快,改善了家裏的生活,但沈淩知道,這不是長久之計。
他知道這份工作會讓人指指點點,所以回家之前,總會隨便找個澡堂,把身上的血跟兇氣洗幹凈,等到回到家裏,跟街坊鄰居打招呼的時候,笑的溫柔,就變成人們心目中的好少年。
他是不怕什麽,可是他怕養母承受不住那些流言蜚語。
養母一直在勸他換個穩定的工作,沈淩聽進去了。他想等這段時間再賺一點錢,跟之前的湊在一起,開個店。
養母手藝很好,也喜歡做飯,到時候他們就開個小飯店,過著平凡而溫馨的生活。
十六七歲的沈淩是這樣想的,他規劃好了未來的路線,就差再賺最後一點錢就可以讓未來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可惜,命運弄人。
他的父親沈天找上門了。沈天跟他進行了一場談話,讓他回到他身邊,在沈淩拒絕之後,沈天直接跑去見沈淩養母。
當年的沈天很強勢,接連被沈淩拒絕後,他不再好言相勸,直接用養母威脅沈淩。沈淩大怒,卻毫無辦法。才十七八歲的他,哪裏有勢力跟沈天對抗?
沈天捏死他這個兒子跟捏死螞蟻一樣簡單。
但沈淩不甘心,他知道沈天是做什麽的,知道自己如果回到沈天身邊當他的兒子,他這麽長時間所堅持的底線就會變成一個笑話,他也會變成養母最厭惡、看不起的那種人。
少年沈淩想拼一把。跟養母商量好後,他們最終決定放手一搏,連夜逃走遠離這個地方。
可最終,他們卻沒有逃走。
在計劃逃跑的那天晚上,養母忽然昏倒。沈淩慌張的把養母送到醫院,然後就得知,他的養母已經胃癌晚期了。
癌……又是癌!
治癌要花很多錢,可沈淩存的那點開飯店的錢,只是杯水車薪。
在他六歲的時候,親生母親得了癌癥。因為沒錢,所以拋棄他,選擇放縱自己最後的生命。
在他十七歲的時候,養母也得到了癌癥。難道又要因為沒錢,所以他又要被拋棄?
沈淩眼睛通紅,不允許那樣的事再次發生。
他是沒有那麽多錢,可沈天有。
於是,那天起,沈淩有了一個新的身份,沈光最小的兒子,八少。金錢、地位,他一下子就全都有了。
他不必跟一堆人去路邊攤吃燒烤,然後喝著最劣質的啤酒。不必為了賺錢打架打的傷痕累累,不必對別人卑躬屈膝,也不必一件衣服破了也舍不得穿,而是拿回家讓養母拿針線修補。
他曾經過著最貧窮低賤的生活,現在卻擁有著讓別人眼紅的身份和財富。最誇張的是,幾天前他點煙的男人,現在出現在面前,哭的稀裏嘩啦,求情他的原諒。
沈淩的人生一步登天了。
可沈淩卻不快樂。再好的紅酒又怎麽?他想喝的只是普普通通的啤酒而已。
沈天看出沈淩的心還沒定,他想把自己打拼半輩子的家業給沈淩繼承,也不允許他的兒子這麽沒有出息。
開一個飯店?
多麽單純又可笑的想法啊。
沈天整個人都在深淵裏,怎麽會允許他的兒子是白的呢?
所以他開始強迫沈淩接觸那些黑暗的東西。沈天也知道一口吃不成大胖子,什麽東西都要一步一步來。他沒剛開始就要求沈淩開槍處理叛徒,他先讓沈淩學槍。
因為養母的原因,沈淩只能學。
不過,他一邊學一邊在心裏唾棄自己,他每次再不情願的拿槍,精神卻很振奮。他說不喜歡,騙的了別人,騙不了他自己。
但喜歡的事不一定去做,沈淩決定克制自己,他永遠也不會開槍殺人,永遠也不會被自己本性誘惑,墜落黑暗。
少年沈淩發下誓言。
他發誓的時候,態度是那麽的誠懇,神情是那麽的無比堅定。
可那一個雨天,他卻親手打破自己說的話,掉進深淵被染黑,殺死了以前的自己。
沈淩被一群人綁架到廢棄的倉庫。
這群人受人指使,準備在這裏殺了他。
作者有話要說:雖然嬌嬌跟秦楓在一起了,但因為嬌嬌心裏把沈淩當成自己哥哥了,所以沈淩是第二男主,屬性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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