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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都說當時年紀小,無憂無慮樂逍遙(小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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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們白契國的左相大人最喜歡將洛笙歌抱在自己的大腿上。揉著她,讓她躺在自己的懷裏,與她聊天。

一次,陽光正好。洛梧讓問洛笙歌,語氣滿滿的慈愛:“歌兒最喜歡的人是誰呢?”

洛笙歌玩著自己爹爹下巴的胡子,不假思索地說:“當然是哥哥!”

“為什麽呢?”

“因為哥哥會帶我去玩,帶我去最好的酒樓吃叫花雞和醬烤鴨!”洛笙歌說起吃的,一陣興奮。手裏沒想一用力,洛梧讓便痛的哎喲喲叫。

“那麽……最討厭的人呢?”洛梧讓心疼自己的胡子,但是表情沒有一絲的不滿。

“宇文書。”洛笙歌提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面部一下就耷下來。眼神裏充斥著一種不滿和厭惡,嘟喃道。

“為什麽喜歡哥哥帶你玩呢?”

“因為我會很開心啊!”洛笙歌說的時候,因為乳牙正在換,還會有點漏風。但是語氣意外的很嚴肅,這讓洛梧讓哈哈笑了起來。

然後他又問:“為什麽討厭宇文書呢?”

“他一天到晚冷冰冰的臉,就知道在院子裏練劍。也不跟我和哥哥去玩,就知道坐在一邊看著我們吃東西。讓我覺得毛毛的!”洛笙歌說。

“那哥哥平日裏都做些什麽呢……?”

“都做些……”洛笙歌默然了。

是了。

討厭一個人,總是會有很多理由。

即便其實我們並不了解他,但是很意外的回去註意他的一舉一動。

好像都是那麽不順眼……

可是剛剛明明自己空中的哥哥,卻不知他平日除了帶自己去玩的其餘時間都在做什麽。

這個問題,洛笙歌覺得自己得想想。好好想一想,畢竟自己是哥哥那樣親近的人呀,怎麽可能會不了解自己所愛的人平時都喜歡做些什麽呢?

洛笙歌說著話的時候,不遠處跑過來一個俊朗的小少年。他揮著手中從河邊折下的柳條,邊跑邊道:“阿妹!!快過來,我們去出門看花朝節!”

“好哦!”洛笙歌聽了,如脫兔般敏捷地掙脫開父親的懷抱,拉了拉他的胡子,看著他“哎喲喲”叫著,面上笑了起來:“爹爹!我跟哥哥玩啦~!”

洛梧讓看著那孩子就要跑路,急忙伸手叫洛笙歌等等,拿出一錠二兩銀子放在她的手裏,用溫和的語氣與她說:“去院子裏,把書兒也帶上吧。”

洛笙歌臉上立馬露出不情願的表情,嘟嚷道:“為什麽啊?!”

洛梧讓拍了拍洛笙歌的小手,嘆道:“那孩子,未免可憐了些。若我們也如外家那樣欺負他,又跟你向來討厭的太子哥哥又有何不同?”

“那好吧……。”洛笙歌妥協了,因為她一聽到“太子哥哥”這個名字,立馬覺得能離這人多遠就多遠。

在她心目中,那個所謂的太子,不過是當朝皇後的本事。

當朝皇後,後宮只有她一個人坐擁。所謂的佳麗三千,在白契國是奇跡一樣的沒有的景象。

宇文書本不是住在洛笙歌的家裏的,他本是青穆國的太子,青穆皇後生的孩子。如今那女人登上了帝位,便將自己的兒子當做質子送到白契國來。

宇文書本是住在太子府,和那個“太子哥哥”共同生活的。這一來給民間百姓們表明白契國是一個大度的國家。二來,向青穆國擺出一個十分友好的態度。

不過,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宇文書來到白契國沒幾天,許是跋山涉水,長途艱程。宇文書得了重病,好了自後自此體弱了許多。白契國當朝皇上過意不去,畢竟這是別人家的兒子,養壞了送回去指不定人家會亂想什麽,對百姓弄出的形象也不好呀,便讓他去太傅學習六禮。

進了太傅,宇文書這才認識了洛笙華這人。按理來說,洛笙華與宇文書,性格吧,一熱一冷。怎麽說,兩人也不會玩到一起去。

可偏偏兩人一見面,就覺得一見如故!

洛笙華求父親讓宇文書住進自己府裏的時候,洛梧讓本是不同意的。無奈小兒在雨裏淋著跪下,洛梧讓也不得讓他如此太久,若落下病根豈不得不償失。於是乎,也就答應了。

當他厚著臉皮去求皇帝的時候,沒曾想被爽快答應了。

宇文書被送到府裏的時候,時不時就病著。直到一日,一向不喜人服侍的宇文書洗著澡,丫鬟給他送衣物的時候,才發現他竟是滿身傷痕。

當然,這事兒是洛笙歌聽門外兩個小丫鬟講的。她肯定沒看過宇文書的身,那可是會長針眼的!

當洛笙歌帶著自己的哥哥和宇文書坐著馬車去往白契國京城最好的酒樓的時候,便看到一個小女孩倒在雪地之中,攔了馬車的路。她衣衫襤褸,洛笙歌便起了惻隱之心。拔下頭上的頭花,讓她去丞相府裏領一個丫鬟的職位,在自己的身邊服侍。

門外那兩個小丫鬟最討厭了,沒事就知道吃洛笙華送來的東西!

洛笙歌還買了兩個糖葫蘆,那天陽光很大。她又吃得很慢,當她坐在客棧的小房間裏的時候,糖葫蘆已經開始化了。

洛笙歌拿著糖葫蘆放在宇文書面前,本意是想用他的周身空氣凍一凍,沒曾想,那紅的鮮艷的糖葫蘆竟然被宇文書那小子咬了一口。

洛笙歌立馬不高興了,咬著唇可憐兮兮的看著洛笙華。

洛笙華只得搖搖頭,揉著她垂髫的發:“哥哥再去給你買,好好在這裏等哦。”

於是,洛笙華便出去了。留下洛笙歌一臉幽怨地看著宇文書。這讓被看得人有點尷尬,摸著後腦勺羞怯道:“你放在我面前,我以為是你不吃了才……。”

“哼!”

“大不了明日我送你十串糖葫蘆!”

聽了這話,洛笙歌才罷了臉上的憤恨目光,坐在位置上,吃著糕點。

洛笙華回來的時候,手裏拿著糖葫蘆,後面跟著一大群的人。

洛笙歌仔細地看了看,有司馬叔叔,司馬明月和司馬明炎。還有三兩個隨侍的仆從,在後方站著。

洛笙歌結過糖葫蘆的時候,輕聲問道:“你帶他們來做什麽?這樣便會有人跟我擠窗子,看花神的!”

洛笙華拍了拍洛笙歌的頭,安慰道:“乖啦!我在酒樓外看見司馬叔叔,他說酒樓都被預定了,所以我才讓他來我們這裏的。至於明月嘛……她是來參加花朝節花神選舉的,所以不會跟你搶的啦!”

“真的嗎?”

“真的。”

“那司馬明炎是來做什麽的?”洛笙歌吃著紅的透明,閃著糖色的冰糖葫蘆問。

“陪妹妹參加花朝節的啊!”洛笙華說。

洛笙歌懂了的點了點頭,拉著洛笙華的袖子,巴巴地看著他:“我也想出去玩。”

“不行!”洛笙華說的很果斷:“爹說過了,不能帶你出去!”

“為什麽……”

“因為你會亂跑啊!”洛笙華看了一眼自己的妹妹,搖了搖頭。

人和人的差距怎麽就這麽大呢?

司馬家的妹妹溫柔如水,自己家的妹妹好聽些是活潑可愛,其實就是個小猴。哪裏熱鬧往哪裏鉆,偏偏又是個只知道惹事的家夥。

天知道洛笙華為了擺平那些追著洛笙歌賠錢的人,花了多少月錢,破費了多少吃叫花雞的錢!

況且,花朝節人潮擁擠,若是自己的妹妹一個沒抓緊自己的衣角,便跑到不知名的地方,長得又矮,分分鐘便會被人群淹沒。

找也找不回來!

那時候,他就徹底完蛋了!

洛笙歌卻不待見自己哥哥的想法,她覺得自己的身高都是被自己哥哥的心機弄矮的。

誰叫洛笙華那個家夥就知道摸自己的頭呢?

洛笙歌並未跟司馬明月說幾句話,她覺得自己跟她並不是合拍的。

她周身散發的氣質就讓人覺得不可觸碰,雖帶著溫柔的笑,可那眼底的冰冷讓洛笙歌覺得,此人不可結交之。

倒是那個司馬明炎,明明長得憨憨傻傻的,可是那眼形讓人看起來莫名的陰暗。

所以,洛笙歌即便呆在宇文書的旁邊,也不想去桌上跟司馬家的人一起坐著。

至少,宇文書還是個溫熱的人。

接近傍晚,當夕陽還殘餘著半月的時候。

整個京城正值華燈初上,那溫暖的橙色讓人莫名的熟知感浮現心頭。

越來越多的人出現行走在街頭,手裏都拿著一束花。賣花的姑娘走竄在各地,稚嫩的聲音充滿著生機。

花朝節裏難免看到一些奇裝異服之人,不用說,那一定是從別國別族來的。因為,花朝節這天,白契國的皇宮裏,宴請各國來使。

酒樓裏的人也越來越多,這個房間早在三個月前父親就幫洛笙歌預定好了。並且,這裏的地理位置好得不得了。既可以看到花神選舉的站臺,又可以看到江岸的煙火會。

“洛笙歌是有福氣的,得了一個好父親。”

所有人都對她這麽說。

這也是洛笙歌心底感覺自豪的一點。

當花朝節的展臺上鑼鼓喧囂,人聲鼎沸的時候,洛笙歌立馬沖到了窗戶邊上,看著展臺已經被布置得十分漂亮。

各色的鮮花擺在臺前,那個主辦人穿著一身漂亮的大紅色。

當洛笙歌看著司馬明月出門的時候,她心底的渴望似乎加倍在心裏滋長。就像春雨過後墻角的藤蔓,那瘋狂的長勢擋都擋不住。

她決定這次一定要脫離自己哥哥的掌控,跑到樓下去。近距離地看一看花神的得舉人,摸一摸她的衣角,滿足一下她對神仙的憧憬!

洛笙歌轉頭看向旁邊的宇文書,然後放上一副百年難得一見的討好笑容:“宇文書,若你答應我一件事情,明日就不用還我十串冰糖葫蘆了。”

“什麽?”

“帶我下去玩,好不好?”洛笙歌聲音很輕,生怕那個正在桌上哈哈笑著,跟司馬叔叔談笑的哥哥聽到。

“不好。”

“你若是不答應我,我就哭給你看!”洛笙歌咬著唇,擺出一副受欺負的樣子。

可是她想錯了,她聽到的回答也是冷冰冰的一句:不可以!

只看得宇文書搖了搖頭,不再看她。

他望著窗外的人潮,莫名的出神。

洛笙歌自然是不懂他為什麽這樣,只暗暗罵了他一句。

“呆子!”

洛笙歌覺得這房間裏已經沒有和她志同道合的人了。

她安安咬牙。

不管任何事,能靠自己最好。

於是,她握緊了拳頭。然後松開,拉了拉坐在椅子上的哥哥道:“哥哥,我想去買糖葫蘆。”

“剛才我不是給你買了一串了嗎?”洛笙華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果斷覺得定是上輩子欠了洛笙歌什麽了。

洛笙歌簡直就是他的債主!

“沒有了!剛才是一個半時辰前!”洛笙歌看著洛笙華,突然覺得自己被管的感覺真心不好受。

洛笙華看著她的表情,突然懂了,笑的壞壞:“你是想去臺下面看吧?這裏不是挺好的嗎?”

“我不管!反正我要吃!”洛笙歌被猜中了心思,倔強的嘟嚷。

“罷了。”洛笙華笑了笑,朝著正在發呆的宇文書“嘿”了一聲,:“書!你帶我妹妹去吧。”

“好。”宇文書回過神,聽到了洛笙華的話,就一聲!他點了點頭,站起身,準備帶洛笙歌走。

洛笙歌覺得,人與人的差距怎麽就這麽大啊!自己叫宇文書帶被漠視拒絕,哥哥一句話,他立馬改口答應了……這真是,太可惡了!

題外話:

【= =、以歌想了很久,還是放些小番外讓大家看看,我,洛笙歌所不知道的小時候的事情。本來想最後再放的,不過最後還要寫皇桑的,蘇幕遮的番外,任務有點艱巨啊!【遠目……

☆、第159.5章 :丞相有女初長成,花朝曲名動五洲(小番)

宇文書那呆子到底有沒有自己的原則!!!

宇文書那呆子到底有沒有自己的原則!!!

宇文書那呆子到底有沒有自己的原則!!!

重要是事情說三遍!

宇文書那個壞人,居然就那麽輕易答應了哥哥的請求。而對自己,嘴巴硬的跟曬幹的牛皮似的!洛笙歌想著,心底越來越不舒服。

當洛笙歌與宇文書出酒樓的時候,洛笙歌看著人來人往,撅著小嘴,撇了一眼自己旁邊的宇文書。哼了一聲,擡手點著他的肩膀抱怨道:“你真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

宇文書沒有說話,就盯著洛笙歌,然後拿出手上的玉佩,說:“你那紅穗那頭,可抓緊了。”

洛笙華拿著玉佩的紅穗那頭,然後一把搶了過來。她閃躲著宇文書伸過來搶的手,看著那枚雕刻著桃花的羊脂玉佩很是喜歡。這等寶貝,洛笙歌還是第一次看見宇文書拿出來。

她死死地握著,瞬間放進自己的懷裏。兩手交叉抱著自己的肩膀,得了便宜一般地得逞笑容:“吶!這玉佩拿著多沒用啊。”

說完,洛笙歌用小指勾著宇文書的小指,緊緊的扣住:“勾住我啊!”

“嗯。”

洛笙歌拉著宇文書一路飛奔,小小的身軀很容易在人群中穿梭。以著此等優勢,洛笙歌拉著宇文書,輕輕松松地來到高臺的十米開外。

她用渺小的身軀擠進人群,殊不知身旁的宇文書一直為他擋開擠過來的人群,她才得以如此輕松。

因為花神必須是未嫁娶的女孩,所以各個妙齡少女在高臺上。以各色鮮花為主題,或吟唱,或舞蹈,或奏樂,引來陣陣歡呼。

那喧鬧的感覺,讓洛笙歌心底很是滿足。洛笙歌喜歡人多的地方,喜歡熱鬧沸騰的感覺。

因為她是丞相的貴女,自然從小被人簇擁著。讓黑夜來臨的時候,周圍都是黑色的。洛笙歌不喜歡那樣寂靜到,只可以聽到自己心跳的感覺。

她緊緊的貼在高臺的壁上,興致高強地昂首看著臺上表演。周圍彌漫著各種味道,人的汗臭味,臺上花朵的香味,女子脂米分的味道。這些味道交雜成一種奇異的香,這讓多年後深宮裏的洛笙歌在某日深夜深感懷念。於是,便在明月高樓下,月滿宮殿前,彈創了一曲《月上》流傳整個五洲。

此時且先不談,看一看此時此刻的花神選舉的規則。

花神選舉,顧名思義,自然是與花有關。每個少女的才藝展示部分,必須要跟鮮花有所關聯。當所有即時報名的少女表演完,臺下的觀眾都會頭上鮮花得以支持。

這類事情,自然是最先上臺的最好。

當然,也有多數老觀眾,參加了不少次花朝節的。都抓著手中的鮮花,遲遲未放手。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的人所給的驚喜有多少。

鮮花的枝數會按照少女們表演完,有專人用花籃收好,遞給那個少女。讓她最後將花朵的枝數,現場數出來。

若要說,鮮花的盛況在什麽時候。

那定是司馬家的大小姐,司馬明月上臺的時候。

她腰肢纖細,盈盈不足一握。動若岸上扶柳,靜若風吹薄紗。她一身素色長裙,長長水袖若流水一般應留婉轉。

那一枝枝鮮花,飛上天空,落在她的發上,她的周身。因為她的旋轉而帶動了周圍的風,花瓣隨著她的動作而飄繚。

所有人都在驚嘆,而臺下的洛笙歌卻反常態地拉了拉勾著手的宇文書,道:“美則美矣,可那舞姿花哨,雖絢爛至極,細品卻卓然無味。”

她搖了搖頭,深表遺憾。

旁邊的人正在吶喊,投完鮮花手裏空空。那人雙手抱胸,雖是一身單色衣裝,但從他所傳的舒適衣料來看……家境必定是個殷實之人。

他負手而立,身後是五六個仆從攔著擁擠的人群,因此,他的周圍很是空曠。並沒有因為人潮而搖搖擺擺的如同河裏飄搖的水草。

他眉眼看起來很是俊朗,一雙劍眉入鬢。五官雖未長開,但他眼若燦星,鼻梁高蜓,已然是一枚美少年。

他看了一眼洛笙歌,嘲諷道:“你可以,你去啊!”

洛笙歌一聽,嘿,居然第一次有人用如此挑釁的語氣跟她說話。她立馬不服氣了:“去就去!有什麽了不起!”說完,她拉著宇文書去報名。

殊不知,後腳便擠進人群,手裏捧著一大堆花的司馬明炎走在那個美少年的旁邊。他將手裏的花全數給了那個少年,自信地說道:“吾妹的舞,在此次之後,必能名動京城!”

“動京城後,可記著不許再貶低那個丞相家的女兒了。”美少年一邊說著,一邊無意地往臺上丟著花朵,邊對身旁的司馬明炎道。

“為什麽?聽說那家的女兒很是討厭你呢……!”司馬明炎很是不理解,自己的妹妹如此優秀,還不如一個只知道玩的丫頭?

“那丫頭雖然貪玩,但是她確實彈奏弦琴的的確確出眾,去年桃花宴我雖沒有聽到,但是她對琴藝天賦異稟,想來確實是出色的。那丫頭雖然倔強,但是那不服輸的精神也是你我該學習的。”美少年說到嘴裏的那丫頭的時候,嘴裏難免的笑意。

他口中的丫頭,此時此刻正在理所當然地讓宇文書掏錢。

洛笙歌讓宇文書報了名,便跨著大步走上臺上去。

因為從小就見過很多人,迷迷茫茫地對每個陌生人都會笑的燦爛。這是她的識面,所以即使臺上那麽多人站在那裏,她一點都不會怯場。

臺的正中央,有一架弦琴擺在那裏。因為之前並不缺乏弦琴表演,所以對她的表演,許多人都不抱期待之意。然而,洛笙歌並不會去看那些興致已經疲累的人們。她對自己的曲子和弦琴的表演天賦很有自信,即使司馬明月是到最後才去表演的,而且贏得了如此多的花朵,怕是之後怕是觀眾手裏,也沒有多少花可以投了。

嗯……洛笙歌當時並沒有想到這些,多年的教養讓她十分平靜地端坐在那裏。

等她用隨身帶著的帕子擦了擦弦琴,便從容地將手放在琴弦上。輕撥絲弦,洛笙歌開始彈奏五洲名曲《桃花盡》。

據說,這首歌來自紅南國最富盛名的“桃花山莊”的莊主:公子十七舍。

並且是在他五歲時,紅南一年一度的“桃花節”上所彈奏。當時一曲名動五洲,“桃花山莊”的名也就如此盛名出去。

洛笙歌開始撥動琴弦的時候,想起自己的教導師父告訴自己。

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專心。特別是彈奏弦琴的時候,最終要的三點便是:靜心,手穩,專註。

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專註。

洛笙歌閉眼細細感覺此曲的精妙之處,心底更加不覺悲哀。

她生*花,後院就種了許多桃花樹。此時此刻,那花開花落頓時出現在眼前,那夏日即將到來,那飛舞的花瓣更是讓她不覺難受。

她本*吵愛鬧,那時父親拉著自己的手去太傅那邊,一個學堂一個學堂地帶她走。父親告訴她:“若你喜歡學哪樣,便拉著我停下來。”

看著洛笙歌乖巧地點了點頭,父親又補了一句:“若想好學哪個,必不許中途而廢。”

“若中途而廢呢?”

“那就以後越長越難看,沒得吃糖葫蘆。”

洛笙歌覺得自己的父親著實的狠,不過也因為如此,自己才能夠學得弦琴。

她閉著眼,心底早已經知道弦琴的每根琴弦的位置在哪裏。也知道,手指應該如何彈奏才好看。

弦琴這個物事,早已經是她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分了。

也正因為她閉著眼睛,才沒有看到她的周圍早已經被鮮花圍繞。一大朵一大朵的鮮花隨著河岸上的微風落在她的發上,她的肩上。那細嫩的花瓣,劃過她的臉頰,飄飄搖搖的擺在她的裙擺。

公子十七舍演奏完《桃花盡》之後,人人稱道他的曲子:一曲桃花盡,觸到了誰的愁腸。

而洛笙歌卻將此曲彈奏出了另外一種方向。

知道好多天之後,洛笙歌才聽到此句話的另外一個版本:丞相有女初長成,花朝名曲動五洲。

據說,她彈奏的時候,許多人將臺上,路邊裝飾用的鮮花都拔了投擲上臺。更有甚者,賣了京城賣花姑娘籃中所有的花,供人投擲。

當洛笙歌一曲畢了,只感覺自己被鮮花環繞。若要說自己是怎麽被人所看不見的,那一定是被花所埋了的。

洛笙歌一站起來,滿裙的花朵更是讓她跳了好久才全數抖落。而那時,洛笙歌望著周圍的花,心裏還惆悵著這一定得數到明天,自己數的口幹舌燥也數不完啊!

嗯。

這場比賽的勝者自不必多說,洛笙歌心如所願地當上了此次花朝節的花神。

她踩在高臺上,被人舉著。她穿著鮮艷的米分色衣衫,旁邊的姐姐們拿著花籃,抓著花瓣撒向她。

這應該是洛笙歌最滿足的一天了。

因為在這一天,她被全京城的人所簇擁。這一刻,她好像許了很久的願望實現。

洛笙歌不經意之間擡頭看到了滿天繁星的天空,那閃爍的光芒,好像也在為她鼓掌。

此時處於歡欣的她,殊不知,在酒樓裏,她所預定的樓的旁邊。一對夫婦,妻子靠在丈夫的肩膀上。妻子用手肘碰了碰丈夫,語氣興奮不已:“這個姑娘不錯,有潛力,比上一個只知道穿喪服的姑娘好多了!”

洛笙歌被舉著繞了整個皇城一圈,最後回到原處。沒曾想,那舉著人因為體力不支,一個不留神送了手。

她當即從高蹺上掉下來,這是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可洛笙歌沒有意料到的,卻是一個盡是白衫的少年不知從哪裏飛了出來。

白衫少年墨色的發半散半束。若是要洛笙歌說出他最出彩的地方,便是那少年瀲灩桃花色的眼睛了。那種特殊吸引力,是洛笙歌從未見過的。

他橫抱著她,輕輕落在人群的外圍。然而,兩個人這樣的動作並沒有維持太久,因為他們很快就被人群包圍住。

那白衣少年笑的溫和,洛笙歌覺得從來沒有人對她如此溫柔地笑過,他對她說:“沒事吧?可嚇著了?”

“沒事沒事!”洛笙歌擺了擺手,看著那白衫少年正要走,洛笙歌急忙叫住,道:“那個……你救了我,我請你吃糖葫蘆吧!”

白衫少年一個回眸,洛笙歌都覺得他驚艷萬分。

少年擺了擺手:“不用了!”

“要的要的!”洛笙歌一把抓住少年的袖子,嘻嘻笑道。

此時,洛笙歌看好看到賣糖葫蘆的小販,正想喊著叫他過來。沒曾想,轉眼一看,他手上拿著的滿是糖葫蘆的棍子上已經沒有糖葫蘆了。

洛笙歌看著少年的瞳眸,道:“吶,你明日卯時在白玉橋上等我,我請你吃糖葫蘆。”

看著少年不說話,洛笙歌一手拉著袖子,一手握著她的手,笑說:“吶,就這麽說定了啊!”

少年似乎想說些什麽,突然宇文書沖了進來,滿頭大汗:“丞相大人叫你快些回去!”

“啊?!”洛笙歌聽了只得拉住那個白衫少年,將懷裏從宇文書手裏搶來的玉佩給他:“明日未時,在離這裏不遠的白橋等我,我請你吃糖葫蘆!”

說完,也沒等少年說話,便與宇文書走了。

因為洛笙歌做此事的時候,是背對著宇文書的,所以宇文書並不知道,自己的玉佩就這樣,非常輕易的,就給送了人。

這將成為,此後他與他與她,那不深不淺的羈絆……

題外話:

(づ ̄ 3 ̄)づ兩更8000字,希望寶貝兒們喜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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