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七十二章 送禮

關燈
不知道為什麽, 只是半個多月沒見蕭凱而已, 上樓梯的時候林燈竟然有點緊張。

可能是因為她和蕭凱還是不夠熟,在她心裏,蕭凱仍舊是在神壇上可望不可即的人物吧。

林燈來到蕭凱辦公室門口的時候, 蕭凱果然如孟鶴淵所說正在伏案寫文章。他穿著件西式的襯衫,許是因為今天是禮拜日, 他沒有打領帶, 襯衫的第一顆扣子還解開了,看起來更加年輕、隨意了幾分。

他認真思考的樣子太過專註,像是一幅靜美的肖像畫。林燈不敢打擾他, 就站在門口呆呆地等著。

還是孟鶴淵過來說:“你怎麽不進去?”

蕭凱聽到響動, 才擡起頭來:“林燈?”

林燈有點不好意思:“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了?”

“沒關系。”蕭凱放下筆,活動了一下頸椎, 站起來說:“正好有點累了,想要休息一下。”

林燈不知道蕭凱是真的累了,還是只是給她一個臺階下而已。反正在林燈看來, 他總是這樣善解人意。

打完招呼後,三人來到編輯部的休息室喝茶。

水是蕭凱燒的, 茶是林燈帶來的。

想到林燈剛才送自己的筆記本,蕭凱側首對她說:“其實你不用帶這麽多東西來的。”

林燈真誠地說:“不多呀,只是些小心意而已。真的謝謝你替我找的那個介紹人, 幫我租到了那麽好的房子。”

林燈他們搬進去後好幾天才從鄰居口中得知,原來他們家的房子租的很劃算。隔壁鄰居差不多的房子,據說不含水電就要二十六元一個月, 遠遠超過了林燈他們的預算。

他們真的是很幸運了。

蕭凱聽了笑了笑,沒說什麽,一旁的孟鶴淵倒是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

孟鶴淵的話似乎不多,茶泡好了之後,他就安靜地坐在那裏喝茶,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蕭凱似乎已經習慣了他這副模樣,自顧與林燈說話:“看你這樣子,穿的好像是哪家百貨公司的制服?”

“嗯,”林燈抿著嘴笑了笑,“先施百貨。我找到工作啦,賣電器的來著,現在正在培訓期。”

“很好啊,祝賀你。”蕭凱笑了笑,看了一旁的孟鶴淵一眼,“我本來還和阿淵說,如果你實在找不到兼職的話,可以試試來我們這裏做打字員。不過你現在的這份工作,薪水一定比做打字員高得多。”

林燈意外地眨了眨眼:“啊?你早說呀,我願意來你們這裏工作!”

能和大佬們近距離接觸,她求之不得好嗎!

不過……從她個人職業角度考慮,確實還是賣電器比較有利於她的發展。

要是她能多出一些時間,同時做兩份兼職就好了……

蕭凱知道她已經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了,八成不會過來,所以故意對她說:“在我們這裏工作可是很辛苦的哦。有時候稿子要得急,打字員還要加班。”

林燈苦惱地抱住頭:“我不怕辛苦,我是真的很想多做兩份工作,只可惜我的時間實在不夠用。不瞞你說,我前幾天還試著寫了一下呢……”

“?”不僅蕭凱,這回連孟鶴淵都饒有興趣地看向她。

林燈點點頭,害羞地掖了下頭發,“不過我真的太笨了,一點思路都沒有,也不會組織語言,想了半天什麽都沒寫出來。我可真佩服你們呀~”

《文學月刊》已經在八月初正式發行了。因為這是蕭凱自己辦的雜志社,他需要經常親自出馬,所以他沒有用聞說的筆名,而是以“蘇渝”這個名字作為主編。

作為蕭凱的新晉小迷妹,林燈早在《文學月刊》上市當天就買了四本,給家裏的四個人一人一本。

和張文茵熟悉起來了之後,她還買了一本送給張文茵,結果得知張文茵早就讓人買了好多本了。原來她是《西樓》的影迷,很喜歡看孟鶴淵寫的故事。

蕭凱聽到她這麽說,搖搖頭,溫和地道:“其實寫作沒有那麽難,關鍵你要先有一點靈感,有基本的構思之後再下筆。作為新手,還是盡量不要逼著自己去寫,更不要以賺錢的目的去寫,不然你會把自己限制住的。”

“嗯……”林燈受教地點點頭,“我明白了。”

蕭凱見她似乎有些失落的樣子,便寬慰她說:“其實寫作一事,歸根結底寫的不過是‘人性’二字而已。你還年輕,多經歷,多感悟,會寫好的。”

林燈聽了,感覺心裏暖暖的,忍不住嘴角上揚:“我很年輕嗎?你也沒有比我大幾歲好吧。”

借著這個話題,林燈自然地問到了蕭凱的年齡。然後她驚訝地發現,蕭凱竟然只比她大四歲。孟鶴淵這個從小就被稱為神童的天才,更是只比她大三歲而已。

他們還這麽年輕,就能取得這麽高的成就,實在是太可怕了。

當然,現在還不是聞說先生最有名的時候。“五四”只是他的崛起期,他的鼎盛期應該是在他出版那本揭露帝國主義侵略者野心的《溫水》時。

等到了那個時候,他才算真正的家喻戶曉。

現在的聞說雖然也很有名,但這個筆名和姚啟安的筆名朱思危一樣,出現在文壇上的時間還短。

他們的大造化還在後面。

許是蕭凱他們最近真的很忙,喝完一杯茶後,孟鶴淵便先起身走了。

林燈見蕭凱喝完了一杯之後,還沒有續茶的意思,便很有眼色地主動告辭。

蕭凱果然沒有留她。不過在林燈走前,他主動對林燈說道:“你還欠我一杯咖啡哦。”

“我知道!”林燈立馬表示:“我不是那種會賴賬的人!不過我看你們今天好像很忙,所以……”

蕭凱點點頭,表示理解:“今天不算,下次……下次我去你們學校找你,可以嗎?”

林燈想都不想便答應下來:“當然。”

顧忌到林燈念的是女校,蕭凱補充道:“我會對門口的安保人員說我是你的哥哥。”

林燈淺笑著答應了一聲。

她要是真的有蕭凱這麽一個哥哥就好了~不過她現在的哥哥也很好,林燈很知足。

從《文學月刊》編輯部離開之後,林燈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連穿了一天的高跟鞋都不覺得磨腳了。

等回到家後她才發現,自己可憐的腳兒已經起泡了。

彤雲看了心疼得很,忍不住又念叨了她一通:“小姐老穿這洋人穿的東西做什麽吶!怪折磨人的,好好的腳都被磨壞了,造孽呀!”

腳在人家手裏,林燈也不敢說什麽。等清洗過後,林燈見她還在嘮叨,這才打斷她說:“都說了沒辦法的呀,工作需要嘛!”

彤雲嘆了口氣,神色忽然凝重:“這是什麽世道啊,竟然連大戶人家的小姐都要出去工作了……”

“能出去工作才好呢。要是讓我像我娘那樣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地做一個小腳女人,我非得瘋了不可。”

說起方氏,也不知道她最近過得怎麽樣了。兄妹三人在上海找到房子後,就托人帶了封信回去給方氏,不過至今還沒有收到回音。不知是因為交通不便,還是方氏在生他們的氣,不肯給他們回信。

想起方氏對自己發怒後又心軟的樣子,林燈估摸著應該是因為前者。

彤雲見她不說話,忍不住又念叨起來:“小姐,我可真是弄不懂您。閨秀穿的三寸繡花鞋,您說那是‘殘害女性’,可這高跟鞋這樣累腳,您怎麽還是樂意穿呢?”

林燈無奈道:“穿高跟鞋雖然磨腳,但不是好看嘛。其實我也不怎麽愛穿的,為了生活罷了。”

由彤雲的話林燈忽然想到,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紀,女性穿高跟鞋也大多被視為美的象征。但大多數高跟鞋穿起來的確不怎麽舒服。

等到了二十二世紀,那個時候的人們會不會回過頭來,批判上幾個世紀女性穿高跟鞋的審美呢?

林燈不知道,也肯定活不到那個時候了,但她覺得這個想法挺有趣。

很多時候,並不是當時的人傻,或者太過迂腐,而是時代的局限性太強大了。

這樣想來,許多事情其實都不是理所當然的。她是後世來的人不假,但也沒什麽好驕傲的。

就如蕭凱所說,“人性”二字最難參透。她還年輕,路還長著呢。

……

下午回到家後,林燈把那些她從杭縣帶來的壓箱底的設計圖紙翻了出來並且整理了一些,打算拿著這些東西去換一些錢。

她現在是先施百貨的人了,雖然不是衣裝部的,不過這種事情也不好親自出馬。

林燈想了想,便把這個任務交給了一直都想為家裏做點什麽的林灼。

她讓林灼跟彤雲借一套衣服,扮成小丫鬟的樣子,等有空的時候就出去幫他們家“小姐”賣設計圖。

林灼的年紀還小,讓她說這些衣服是她設計的,肯定沒有人會買。

但是如果她扮成女傭,稱自己是替不便露面的小姐跑腿的話,賣出去的幾率就會高出很多。

就算讓林灼去辦這件事情,可能會比林燈或者林修誠親自出馬相比少賺一點點錢,那也沒關系。

林燈和林修誠現在都算是有穩定的收入了,這點額外的錢林燈並不是很在乎是多是少。

她主要是想讓妹妹出去鍛煉鍛煉,並且有對這個家的參與感,以及自我價值感的提升。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林燈願意保護林灼,努力做護在她頭頂的那雙羽翼,卻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護林灼一輩子。

所以她希望妹妹能成長為一個獨立、堅強、自主的女性。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掉落10個紅包~

月考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