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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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重新買了點食物回來,時初怕秦煜拒絕,沒問他要不要,直接放在了他旁邊。
秦煜沒擡頭,還在翻看手上的文件,時初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麽又實在很怕得不到回應,一時躊躇在原地。
趙易安擡頭看了他一眼,想說的話明明白白寫在臉上——你怎麽還不走?
時初自認為脾氣還算不錯,但並不包括這樣被人輕視的場景。也許是他可笑的自尊心作祟,就算知道趙易安對他大概十分不喜歡,但之前至少能維持表面禮貌,他當然可以裝作視而不見。
但現在被他用這樣的眼神看著——好像在看一個不知廉恥的糾纏者,他感到羞惱,想轉身就走。
事實上也這麽做了,他冷下臉,轉身、擡腳,剛走出去一步,又驀然頓在原地。
秦煜以前經常說他吃軟不吃硬,一定要人給個臺階哄著才肯放下身段。他從來沒覺得自己是這樣的人,或者說,他從來沒把這個當回事。
他生活中無非兩種人,在乎的和不在乎的。不在乎的人接受不了他的性格疏遠就疏遠了,他沒什麽感覺。至於在乎的,除了時靜就是秦煜,他一年到頭見不了時靜幾面,和秦煜在一起時,又不擔心沒人給自己搭臺階——即使他以前從未覺得秦煜有來哄他的義務,但秦煜做的多了,這就好像刻在了他的潛意識裏。
好像下一刻,秦煜就會看出他的想法,然後開口打圓場。像一支潤滑劑般巧妙地調節他和別人之間的關系,溫和軟化冰冷的氣氛,最後再朝他說點好話撒個嬌——一種讓他不失體面又能順勢而下的技巧。
七年的時間,兩千五百多個日夜,他早就習慣了這種相處模式,所以差點有恃無恐地繼續。
他忘了,秦煜現在大概不會對他的脾氣有什麽反應。
又有病人被送進重癥監護室,一眾家屬被關在門外,留在等待區,一時之間說話、啜泣、安慰的聲音不絕於耳。
在嘈雜的環境中,時初緩緩呼出口氣,再次轉過身,對趙易安說:“我也給你買了,還是吃一點吧,不然餓。”
實際上,趙易安吃不吃、餓不餓和他沒有任何關系,他也並不關心。但此時此刻,趙易安離秦煜的距離比他要近,他不想本來就不熱絡的氣氛因為自己更加冰冷。
這句話之後,秦煜總算有了動作,他的視線從手中的文件移到時初臉上,再移到食物上,對趙易安說:“吃點兒,晚上沒其他吃的。”
趙易安看了眼時初——他正在對著自己微笑,笑意很淺,沒達眼底。
醫院裏開了暖氣,單穿一件毛衣也有些熱,但此刻趙易安還是打了個莫名其妙的冷顫。
在工作上,秦煜是他上司,但私底下,他們依然是從大學就在一起打籃球的好兄弟。作為兄弟,並且作為一直在秦煜這段感情中勸分的兄弟,他依然堅持著自己的原則,脖子一梗:“不吃。”
時初點點頭:“好吧,那你吃一點。”
在趙易安意識到後半句話是在對秦煜說的時候,時初已經走開了。等待區的人多起來,為數不多的座位都被占滿,他自己找了個沒人的角落站著,從背包裏拿出一沓文獻在看。
趙易安收回視線,撞了下秦煜的肩膀:“不是,你剛才為他說什麽話啊,你們分手了啊大哥,心軟要不得。”
“我實話實話。”秦煜打開袋子看了看,拿出根一次性筷子拆掉,“晚了買不到吃的,你一會兒別找我要。”
趙易安信誓旦旦:“我說了不要就不要!倒是你,你們不是分手了嗎,他怎麽還在這裏?你別跟我說你又反悔了啊,拉拉扯扯這麽多年還不夠你受的是吧,我這樣的都不上趕著當舔狗,你倒好,這麽優越的條件只要你願意,上趕著舔你的人從這裏排到北極,你非要去喜歡這麽個...你抖M啊?”
“不吃飯就閉嘴做事。”秦煜忍無可忍,把手旁的文件一股腦丟給趙易安,等對方手忙腳亂去接文件的時候,他又開口說:“沒反悔,沒受虐傾向,別再提這件事了。”
話是這麽說,等趙易安安靜下來的時候,他又捧著塑料食盒情不自禁地往某個角落看——時初站在那裏,認真拿著一沓紙看,在人群中,有一份很獨特的氣質。
說清冷似乎過頭了些,說生人勿近也不太準確,要是有人上前搭話,秦煜也能想到他的樣子,肯定露出個禮貌客氣的微笑,一副認真聽人講話的樣子,並且還能適當給出回應。但要是你講完問他自己剛才都講了什麽,他又開始不著痕跡地跳過這個話題——很顯然對不感興趣的人和事都懶得走心,聽完就忘。
乍一看,他和大家沒什麽差別,在人群之中融入得很完美。但要是仔細一點兒,就能發現他好像始終和所有人之間都隔著一層看不見的屏障。
其他的不說,光論這種氣質,其實還是很吸引人的。
秦煜知道時初的時間,遠比那場讓他們相識的籃球賽還要早。在時初沒有註意到他時,他就開始故意找最容易偶遇他的路線活動,在上課路上和同學聊天打鬧的同時、在球場上運球投籃的間隙,他都會下意識去尋找時初的身影。
在時初身上,他沒有看到大部分那個年紀男生身上有的浮躁和自大,同樣也沒有那個年紀該有的活力與熱情。
與時初不同,他就是大學男生該有的樣子,比如,在看到在意的人拿著相機經過球場時會故意讓隊友將球傳給自己,再用能想到最好看的姿勢投籃。
現在再想起來會覺得有些幼稚,但那時候沒那麽多顧慮,想做就去做了。
後來就沒有那麽直接了。他很早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卻從來沒有遇見過喜歡的人,時初是頭一個。所以,他拿自己最真誠的態度和最極致的熱情去對待他,然而他好像並不適應。
這是在他們在一起第三年秦煜才後知後覺摸出來的規律——時初好像不喜歡他太黏自己,也不習慣他直白地表達感情。每當這時候,時初就會找各種理由與借口和他拉開距離。
他一直覺得這是性格使然,於是想讓他能敞開心扉。他不逼迫時初,而是從自己開始,將有關自己的任何事情無一遺落的告訴對方,只要時初想知道,他想不到自己有什麽可隱瞞的。而時初不一樣,在一起這麽久,他甚至只知道時初從小父母離異,自己跟著母親生活。
至於為什麽離異,父親又是什麽樣的人...有關他的家庭,他的過去,時初從來不和他講,他想問的時候,也會被對方感到冒犯的表情打回來。
其實他並不是一定要知道時初以前是怎麽樣的——他確實很想了解,但他也明白有些事情時初大概不願提起,如果他對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很有信心,那麽這些都只是小事。然而問題恰恰在這裏,他從來都在愛人身上看不到對自己的信任,所以更急切地想要證明對方的感情。
可是他好像把事情越搞越糟糕。
在感情的後期,一種感覺越來越強烈,他們似乎從一開始就沿著不同的道路前行,即使偶爾有相交,也還是會分道揚鑣。
有人到時初面前說了什麽,他從背包裏掏出幾張白紙遞給對方,那個人拿到白紙走到幾步遠的地方把紙墊到身下席地而坐。
時初被要紙的人打斷思維,想再看文獻就有些看不進去了,他往這邊看了一眼——秦煜還沒收回視線,於是兩個人視線在空中相撞,時初快速而匆忙地低下頭去。
秦煜也從自己思維中回過神來,轉頭問趙易安:“資料看得怎麽樣了?有沒有思路?”
趙易安沒說話,眼睛盯著某個地方,乍一看像在出神。
秦煜嘆了口氣,大概是時間晚了,又在醫院這樣的地方,每個人都難免多愁善感一些。
他剛想把視線轉回去,留時間給身邊的人,就聽見他吸溜了一聲,對他說:“秦哥,真的太香了,還是給我來一口吧。”
時初手機響了一聲——秦煜重新給他轉了賬,用支付寶,直接到賬。大概是看他沒有接收微信轉賬後換了種方式。
他一瞬間覺得吸進肺裏的空氣都涼了幾分,以前沒覺得,原來客氣也能這麽傷人。
既然拿出了手機,文獻也看不進去,時初幹脆開始發消息。
他先回覆了導師幾個白天提出的問題,之後又給時靜的鄰居發了個紅包,托她幫忙在平時註意一下時靜,要是有什麽事情及時通知自己。
鄰居人不錯,很熱情地答應了下來——當然是在得到足夠好處的前提下,畢竟誰都沒有義務關照一個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人。
時間已經很晚了,等待區也逐漸安靜下來,一些人自帶了簡易折疊床和被褥,直接打起地鋪睡覺。處理完事情,時初也靠著墻壁坐在地板上。
一時沒有睡意,他的眼神不自覺就飄到秦煜那邊去。
秦煜總算吃了些東西,時初放下心來,視線稍微移一點,就看見秦煜旁邊狼吞虎咽的趙易安。
...不是不要嗎?
作者有話說:
趙易安:我就是死在這裏,從這跳下去,也不吃我秦哥前男友一點兒東西!
還是趙易安: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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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易安擡頭看了他一眼,想說的話明明白白寫在臉上——你怎麽還不走?
時初自認為脾氣還算不錯,但並不包括這樣被人輕視的場景。也許是他可笑的自尊心作祟,就算知道趙易安對他大概十分不喜歡,但之前至少能維持表面禮貌,他當然可以裝作視而不見。
但現在被他用這樣的眼神看著——好像在看一個不知廉恥的糾纏者,他感到羞惱,想轉身就走。
事實上也這麽做了,他冷下臉,轉身、擡腳,剛走出去一步,又驀然頓在原地。
秦煜以前經常說他吃軟不吃硬,一定要人給個臺階哄著才肯放下身段。他從來沒覺得自己是這樣的人,或者說,他從來沒把這個當回事。
他生活中無非兩種人,在乎的和不在乎的。不在乎的人接受不了他的性格疏遠就疏遠了,他沒什麽感覺。至於在乎的,除了時靜就是秦煜,他一年到頭見不了時靜幾面,和秦煜在一起時,又不擔心沒人給自己搭臺階——即使他以前從未覺得秦煜有來哄他的義務,但秦煜做的多了,這就好像刻在了他的潛意識裏。
好像下一刻,秦煜就會看出他的想法,然後開口打圓場。像一支潤滑劑般巧妙地調節他和別人之間的關系,溫和軟化冰冷的氣氛,最後再朝他說點好話撒個嬌——一種讓他不失體面又能順勢而下的技巧。
七年的時間,兩千五百多個日夜,他早就習慣了這種相處模式,所以差點有恃無恐地繼續。
他忘了,秦煜現在大概不會對他的脾氣有什麽反應。
又有病人被送進重癥監護室,一眾家屬被關在門外,留在等待區,一時之間說話、啜泣、安慰的聲音不絕於耳。
在嘈雜的環境中,時初緩緩呼出口氣,再次轉過身,對趙易安說:“我也給你買了,還是吃一點吧,不然餓。”
實際上,趙易安吃不吃、餓不餓和他沒有任何關系,他也並不關心。但此時此刻,趙易安離秦煜的距離比他要近,他不想本來就不熱絡的氣氛因為自己更加冰冷。
這句話之後,秦煜總算有了動作,他的視線從手中的文件移到時初臉上,再移到食物上,對趙易安說:“吃點兒,晚上沒其他吃的。”
趙易安看了眼時初——他正在對著自己微笑,笑意很淺,沒達眼底。
醫院裏開了暖氣,單穿一件毛衣也有些熱,但此刻趙易安還是打了個莫名其妙的冷顫。
在工作上,秦煜是他上司,但私底下,他們依然是從大學就在一起打籃球的好兄弟。作為兄弟,並且作為一直在秦煜這段感情中勸分的兄弟,他依然堅持著自己的原則,脖子一梗:“不吃。”
時初點點頭:“好吧,那你吃一點。”
在趙易安意識到後半句話是在對秦煜說的時候,時初已經走開了。等待區的人多起來,為數不多的座位都被占滿,他自己找了個沒人的角落站著,從背包裏拿出一沓文獻在看。
趙易安收回視線,撞了下秦煜的肩膀:“不是,你剛才為他說什麽話啊,你們分手了啊大哥,心軟要不得。”
“我實話實話。”秦煜打開袋子看了看,拿出根一次性筷子拆掉,“晚了買不到吃的,你一會兒別找我要。”
趙易安信誓旦旦:“我說了不要就不要!倒是你,你們不是分手了嗎,他怎麽還在這裏?你別跟我說你又反悔了啊,拉拉扯扯這麽多年還不夠你受的是吧,我這樣的都不上趕著當舔狗,你倒好,這麽優越的條件只要你願意,上趕著舔你的人從這裏排到北極,你非要去喜歡這麽個...你抖M啊?”
“不吃飯就閉嘴做事。”秦煜忍無可忍,把手旁的文件一股腦丟給趙易安,等對方手忙腳亂去接文件的時候,他又開口說:“沒反悔,沒受虐傾向,別再提這件事了。”
話是這麽說,等趙易安安靜下來的時候,他又捧著塑料食盒情不自禁地往某個角落看——時初站在那裏,認真拿著一沓紙看,在人群中,有一份很獨特的氣質。
說清冷似乎過頭了些,說生人勿近也不太準確,要是有人上前搭話,秦煜也能想到他的樣子,肯定露出個禮貌客氣的微笑,一副認真聽人講話的樣子,並且還能適當給出回應。但要是你講完問他自己剛才都講了什麽,他又開始不著痕跡地跳過這個話題——很顯然對不感興趣的人和事都懶得走心,聽完就忘。
乍一看,他和大家沒什麽差別,在人群之中融入得很完美。但要是仔細一點兒,就能發現他好像始終和所有人之間都隔著一層看不見的屏障。
其他的不說,光論這種氣質,其實還是很吸引人的。
秦煜知道時初的時間,遠比那場讓他們相識的籃球賽還要早。在時初沒有註意到他時,他就開始故意找最容易偶遇他的路線活動,在上課路上和同學聊天打鬧的同時、在球場上運球投籃的間隙,他都會下意識去尋找時初的身影。
在時初身上,他沒有看到大部分那個年紀男生身上有的浮躁和自大,同樣也沒有那個年紀該有的活力與熱情。
與時初不同,他就是大學男生該有的樣子,比如,在看到在意的人拿著相機經過球場時會故意讓隊友將球傳給自己,再用能想到最好看的姿勢投籃。
現在再想起來會覺得有些幼稚,但那時候沒那麽多顧慮,想做就去做了。
後來就沒有那麽直接了。他很早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卻從來沒有遇見過喜歡的人,時初是頭一個。所以,他拿自己最真誠的態度和最極致的熱情去對待他,然而他好像並不適應。
這是在他們在一起第三年秦煜才後知後覺摸出來的規律——時初好像不喜歡他太黏自己,也不習慣他直白地表達感情。每當這時候,時初就會找各種理由與借口和他拉開距離。
他一直覺得這是性格使然,於是想讓他能敞開心扉。他不逼迫時初,而是從自己開始,將有關自己的任何事情無一遺落的告訴對方,只要時初想知道,他想不到自己有什麽可隱瞞的。而時初不一樣,在一起這麽久,他甚至只知道時初從小父母離異,自己跟著母親生活。
至於為什麽離異,父親又是什麽樣的人...有關他的家庭,他的過去,時初從來不和他講,他想問的時候,也會被對方感到冒犯的表情打回來。
其實他並不是一定要知道時初以前是怎麽樣的——他確實很想了解,但他也明白有些事情時初大概不願提起,如果他對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很有信心,那麽這些都只是小事。然而問題恰恰在這裏,他從來都在愛人身上看不到對自己的信任,所以更急切地想要證明對方的感情。
可是他好像把事情越搞越糟糕。
在感情的後期,一種感覺越來越強烈,他們似乎從一開始就沿著不同的道路前行,即使偶爾有相交,也還是會分道揚鑣。
有人到時初面前說了什麽,他從背包裏掏出幾張白紙遞給對方,那個人拿到白紙走到幾步遠的地方把紙墊到身下席地而坐。
時初被要紙的人打斷思維,想再看文獻就有些看不進去了,他往這邊看了一眼——秦煜還沒收回視線,於是兩個人視線在空中相撞,時初快速而匆忙地低下頭去。
秦煜也從自己思維中回過神來,轉頭問趙易安:“資料看得怎麽樣了?有沒有思路?”
趙易安沒說話,眼睛盯著某個地方,乍一看像在出神。
秦煜嘆了口氣,大概是時間晚了,又在醫院這樣的地方,每個人都難免多愁善感一些。
他剛想把視線轉回去,留時間給身邊的人,就聽見他吸溜了一聲,對他說:“秦哥,真的太香了,還是給我來一口吧。”
時初手機響了一聲——秦煜重新給他轉了賬,用支付寶,直接到賬。大概是看他沒有接收微信轉賬後換了種方式。
他一瞬間覺得吸進肺裏的空氣都涼了幾分,以前沒覺得,原來客氣也能這麽傷人。
既然拿出了手機,文獻也看不進去,時初幹脆開始發消息。
他先回覆了導師幾個白天提出的問題,之後又給時靜的鄰居發了個紅包,托她幫忙在平時註意一下時靜,要是有什麽事情及時通知自己。
鄰居人不錯,很熱情地答應了下來——當然是在得到足夠好處的前提下,畢竟誰都沒有義務關照一個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人。
時間已經很晚了,等待區也逐漸安靜下來,一些人自帶了簡易折疊床和被褥,直接打起地鋪睡覺。處理完事情,時初也靠著墻壁坐在地板上。
一時沒有睡意,他的眼神不自覺就飄到秦煜那邊去。
秦煜總算吃了些東西,時初放下心來,視線稍微移一點,就看見秦煜旁邊狼吞虎咽的趙易安。
...不是不要嗎?
作者有話說:
趙易安:我就是死在這裏,從這跳下去,也不吃我秦哥前男友一點兒東西!
還是趙易安: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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