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0.5: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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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送給某人意淫的禮物,非章節更新~
文中的“我”依然是方若綺,與天王發生在普羅旺斯的小插曲,初戀原型為某人,某人看完不許打人。
要讓天王記住你一生一世,只能這樣了,U KNOW~
來到普羅旺斯的第一天,王大哥就領著編劇和攝影師去勘查片場,劇組其他人難得地有了半天自由活動的時間。當大家興高采烈討論著要去哪裏玩的時候,我看見黎華悄然離開了旅館。
我循著他的方向找到了一家小酒館。果然,一眼就看到吧臺前的那個沈靜優雅的身影,可讓我有些意外的是,他喝的居然不是紅酒。
似乎早就預料到我會來,黎華對調酒師說了點什麽,很快一杯色澤橙黃香味濃郁的酒便擺到了我面前。
“試試法國真正的茴香酒。”黎華輕輕地和我碰杯。
“我以為你只喜歡喝葡萄酒。”
“我確實戒酒戒了好多年,只是難得經過這裏,就來回味一下。”
他眸色深沈地望著前方,我順著他的目光,才註意到吧臺一側的墻上貼了不少照片,全是來光顧的客人留在這個地方的紀念,每張上面都寫著拍攝日期。忽然,我的視線定在了一張有點褪色的照片上。
“那是你的……”
“是我第一次來這裏時認識的。”
我看了看那上面的日期,十多年前拍的照片,那個時候黎華應該還是剛出道不久,依偎在他身邊的人笑容甜美,看起來是個十分開朗的女孩。
“你到底愛過幾個女人?”我半開玩笑地問道。
他笑了笑,說得絲毫不含糊,“她不是我的最愛,卻是我第一個愛上的女人。”
“原來是初戀。”
“我第一次喝醉,也是在這個地方。那時我還只是個配角演員,她說她來這邊旅行。”黎華輕啜了一口酒,“我只知道她的名字。”
不知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也或許黎華的心情本來就不是很好,他跟我說了很多話,包括曾經與她發生過的故事,都毫無保留地告訴了我。
× × × × ×
那時的黎華第一次隨劇組出外景,由於不是擔當太重要的角色,戲份並不多,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到處走,順道品嘗一下各種美酒。
他是個不易喝醉的人,但是第一次喝到這家酒館的茴香酒,那直達喉嚨的馥郁醇厚的口感,竟使他產生了幾分迷醉。那女孩不知什麽時候坐到了他身旁,跟他要了一模一樣的酒,沒喝幾口便倒下了。那時候酒館馬上就要打烊,負責人以為他是她的男朋友,便二話不說地把她塞給了他。
他鬼使神差般地接過那具軟綿綿的身體,一時之間竟沒有拒絕。只是,他不知道她住哪裏,正打算把她搖醒,懷裏的人擡起手給他指了個方向,還朝他燦爛一笑說:“麻煩你了。”
一路上,她大大咧咧地告訴了他名字,還興高采烈地跟他說了這次旅行的各種見聞。
他問她:“你一個人出來旅行,不怕遇到危險嗎?”
她說:“你給我的感覺不像是壞人。”
“……”
“該告訴我你叫什麽名字了吧!”
“……歐凱華。”
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從那以後,他每一回到酒館喝酒總會碰到她。她拉著他陪她一起拍照,還主動靠在他的身旁,周圍的人都以為他們是一對,只有他感到無奈,卻並不討厭這種感覺。
直到他回國前的那個晚上,他告訴她第二天要走,她一連喝了幾大口酒,忽然拉過他的手,主動吻了他的唇。
唇舌糾纏之間,他嘗到了鹹鹹的眼淚,混雜著酒香刺激著他的大腦神經。等到清醒過來時,他們已經衣衫不整地倒在了旅館的床上。
她死死地抱住想要抽身離開的他,“給我制造一個回憶,讓我可以熬過餘下那些沒有你的日子,好不好?”
他沒有細究她話裏頭深藏的含義,他知道有什麽正在改變著他和她之間的關系。她看向他的眼神滿懷著愛慕與渴求,他的體內湧上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熱流。他甚至覺得,如果就這樣離開,他們以後就再也沒有機會見面了。
他慢慢地俯下頭,在她身下留下一個又一個青澀的吻,褪去衣裳的動作小心又笨拙。他才知道,原來她也是第一次。
事後,他抱著她想,這大概就是愛一個人的感覺。然而他始終放不下心底那份自尊,無法親口在她的耳邊告訴她這個事實。
“等你也回去以後,可以來找我。”他認為,最先愛上的人明明不是他,最先表白的一方也不應該是他,他們還有時間可以慢慢來。
她卻沒有回答,只是說了一句:“你只要在心中給我留一個位置就夠了,多小都無所謂,我很容易滿足的。”
第二天一早,她在他醒來之前就走了,什麽都沒有留下。
× × × × ×
“後來呢?”我迫不及待地問黎華。
“後來……”黎華說得輕描淡寫,“她沒有回國,也沒有再聯系我,我們再也沒有見面。”
“怎麽會這樣……”
“過了三年,我回到這裏,終於發現了原因。”他說罷從照片墻上取下了那張合照,翻過背面給我看。那上面有兩行字,最後一行是一個博客的地址。
“她的博客設置了密碼,是這照片的拍攝日期。”
然後無論我怎麽追問,他都不願再透露一個字。
回到旅館,我打開電腦連上那個博客,裏面只有一篇日志,卻讓我看了好久好久。
“每天醒來,除了慶幸自己還活著,我會開始想念那個叫歐凱華的男人。這麽平凡的名字實在跟耀眼的他一點也不搭,也許他只是隨便編了一個姓名來糊弄我,不過我不怪他,因為我也隱瞞了他我有先天性心臟病的事實。
我明白自己無法與正常人一樣談戀愛,也從沒打算跟男人交往,他是我在普羅旺斯的一場意外。也多虧了這場意外,才讓我的生命增添了幾分色彩。
他離開沒多久,因為喝酒太多導致病情一度惡化,我被家人強制帶到了澳洲養病。
躺在床上閉著眼睛,仿佛還能感受到他的觸碰以及他身上的味道。
也許某一天我會突然離開這個世界,但有了他留給我的回憶,我這一生即使再短暫,也沒有遺憾,只是有些可惜不能聽到他親口對我說‘我愛你’。”
日志的末尾,是手寫的一行字,也是寫在那張照片後面的第一行字:雪芯愛凱華,一生一世。
唯一一則訪客留言是在日志發布的三年後,只有短短的三個字: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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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我”依然是方若綺,與天王發生在普羅旺斯的小插曲,初戀原型為某人,某人看完不許打人。
要讓天王記住你一生一世,只能這樣了,U KNOW~
來到普羅旺斯的第一天,王大哥就領著編劇和攝影師去勘查片場,劇組其他人難得地有了半天自由活動的時間。當大家興高采烈討論著要去哪裏玩的時候,我看見黎華悄然離開了旅館。
我循著他的方向找到了一家小酒館。果然,一眼就看到吧臺前的那個沈靜優雅的身影,可讓我有些意外的是,他喝的居然不是紅酒。
似乎早就預料到我會來,黎華對調酒師說了點什麽,很快一杯色澤橙黃香味濃郁的酒便擺到了我面前。
“試試法國真正的茴香酒。”黎華輕輕地和我碰杯。
“我以為你只喜歡喝葡萄酒。”
“我確實戒酒戒了好多年,只是難得經過這裏,就來回味一下。”
他眸色深沈地望著前方,我順著他的目光,才註意到吧臺一側的墻上貼了不少照片,全是來光顧的客人留在這個地方的紀念,每張上面都寫著拍攝日期。忽然,我的視線定在了一張有點褪色的照片上。
“那是你的……”
“是我第一次來這裏時認識的。”
我看了看那上面的日期,十多年前拍的照片,那個時候黎華應該還是剛出道不久,依偎在他身邊的人笑容甜美,看起來是個十分開朗的女孩。
“你到底愛過幾個女人?”我半開玩笑地問道。
他笑了笑,說得絲毫不含糊,“她不是我的最愛,卻是我第一個愛上的女人。”
“原來是初戀。”
“我第一次喝醉,也是在這個地方。那時我還只是個配角演員,她說她來這邊旅行。”黎華輕啜了一口酒,“我只知道她的名字。”
不知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也或許黎華的心情本來就不是很好,他跟我說了很多話,包括曾經與她發生過的故事,都毫無保留地告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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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黎華第一次隨劇組出外景,由於不是擔當太重要的角色,戲份並不多,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到處走,順道品嘗一下各種美酒。
他是個不易喝醉的人,但是第一次喝到這家酒館的茴香酒,那直達喉嚨的馥郁醇厚的口感,竟使他產生了幾分迷醉。那女孩不知什麽時候坐到了他身旁,跟他要了一模一樣的酒,沒喝幾口便倒下了。那時候酒館馬上就要打烊,負責人以為他是她的男朋友,便二話不說地把她塞給了他。
他鬼使神差般地接過那具軟綿綿的身體,一時之間竟沒有拒絕。只是,他不知道她住哪裏,正打算把她搖醒,懷裏的人擡起手給他指了個方向,還朝他燦爛一笑說:“麻煩你了。”
一路上,她大大咧咧地告訴了他名字,還興高采烈地跟他說了這次旅行的各種見聞。
他問她:“你一個人出來旅行,不怕遇到危險嗎?”
她說:“你給我的感覺不像是壞人。”
“……”
“該告訴我你叫什麽名字了吧!”
“……歐凱華。”
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從那以後,他每一回到酒館喝酒總會碰到她。她拉著他陪她一起拍照,還主動靠在他的身旁,周圍的人都以為他們是一對,只有他感到無奈,卻並不討厭這種感覺。
直到他回國前的那個晚上,他告訴她第二天要走,她一連喝了幾大口酒,忽然拉過他的手,主動吻了他的唇。
唇舌糾纏之間,他嘗到了鹹鹹的眼淚,混雜著酒香刺激著他的大腦神經。等到清醒過來時,他們已經衣衫不整地倒在了旅館的床上。
她死死地抱住想要抽身離開的他,“給我制造一個回憶,讓我可以熬過餘下那些沒有你的日子,好不好?”
他沒有細究她話裏頭深藏的含義,他知道有什麽正在改變著他和她之間的關系。她看向他的眼神滿懷著愛慕與渴求,他的體內湧上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熱流。他甚至覺得,如果就這樣離開,他們以後就再也沒有機會見面了。
他慢慢地俯下頭,在她身下留下一個又一個青澀的吻,褪去衣裳的動作小心又笨拙。他才知道,原來她也是第一次。
事後,他抱著她想,這大概就是愛一個人的感覺。然而他始終放不下心底那份自尊,無法親口在她的耳邊告訴她這個事實。
“等你也回去以後,可以來找我。”他認為,最先愛上的人明明不是他,最先表白的一方也不應該是他,他們還有時間可以慢慢來。
她卻沒有回答,只是說了一句:“你只要在心中給我留一個位置就夠了,多小都無所謂,我很容易滿足的。”
第二天一早,她在他醒來之前就走了,什麽都沒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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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呢?”我迫不及待地問黎華。
“後來……”黎華說得輕描淡寫,“她沒有回國,也沒有再聯系我,我們再也沒有見面。”
“怎麽會這樣……”
“過了三年,我回到這裏,終於發現了原因。”他說罷從照片墻上取下了那張合照,翻過背面給我看。那上面有兩行字,最後一行是一個博客的地址。
“她的博客設置了密碼,是這照片的拍攝日期。”
然後無論我怎麽追問,他都不願再透露一個字。
回到旅館,我打開電腦連上那個博客,裏面只有一篇日志,卻讓我看了好久好久。
“每天醒來,除了慶幸自己還活著,我會開始想念那個叫歐凱華的男人。這麽平凡的名字實在跟耀眼的他一點也不搭,也許他只是隨便編了一個姓名來糊弄我,不過我不怪他,因為我也隱瞞了他我有先天性心臟病的事實。
我明白自己無法與正常人一樣談戀愛,也從沒打算跟男人交往,他是我在普羅旺斯的一場意外。也多虧了這場意外,才讓我的生命增添了幾分色彩。
他離開沒多久,因為喝酒太多導致病情一度惡化,我被家人強制帶到了澳洲養病。
躺在床上閉著眼睛,仿佛還能感受到他的觸碰以及他身上的味道。
也許某一天我會突然離開這個世界,但有了他留給我的回憶,我這一生即使再短暫,也沒有遺憾,只是有些可惜不能聽到他親口對我說‘我愛你’。”
日志的末尾,是手寫的一行字,也是寫在那張照片後面的第一行字:雪芯愛凱華,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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