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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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暈眩,被清空的磁帶上多了一個可以播放的片段。

一個午後,金鹿灣沙灘上,他在背單詞,高一上學期的單詞,英語課本還是借來的。

有一個詞他不太會,那個詞叫blockbuster,他讀了幾次,覺得饒舌。

旁邊忽然傳來一聲笑,那人讀了一次,不帶r發音,重音也不一樣。

他看了看音標,說:“這個不對。”

那人說:“這可是正宗的英式英語,你那是美式英語。”

“是嗎?”

“你不信我給你放一段朗誦。”

背後傳來一陣拖鞋聲,“秋野。”

程秋野睜開眼,看到黎從霄站在他身後,他收回推開窗戶的手,“天氣不錯。”

他坐到椅子裏。

他想不起當時陪他背單詞的人是誰,也不知道那之後他放了什麽朗誦。

這些回憶總像是假的一樣,像是他憑空捏造出來的,他都不知道該不該相信。

“在想什麽?”

程秋野引開話題:“等會兒做什麽?”

“你有想去的地方嗎?大英博物館怎麽樣?”黎從霄問。

程秋野搖頭,他剛才看黎從霄坐下的時候那微微忍耐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最好還是待在房間裏。

“到傍晚,在街上隨便逛逛吧。”

倫敦的傍晚來的特別快,氣溫降得也很快,早上起來穿襯衫,午後過不了多久就要穿上大衣了。

程秋野慢悠悠的走在街上,身側是黎從霄,另一邊則是逐漸亮起燈光的店鋪。

街道上不斷有車駛過,程秋野頓了頓腳步,走到了黎從霄的另一邊。

黎從霄笑問:“怎麽了?”

程秋野神色平淡,“怕你被車撞了。”

“我在人行道。”

“我知道。”

程秋野明白,這是莫須有的擔憂,可是萬一呢,萬一路上有個變態酒/駕/毒/駕,萬一黎從霄忽然死了怎麽辦?

他應該克制一下這種毫無必要的保護欲,黎從霄又不是易碎的瓷娃娃。

……

到倫敦的第三天,黎從霄和程秋野開始拍攝。

楚若楓一進入工作狀態就變得十分專註,效率非常之高。

程秋野只有一個要求,“不要宏大的場景,我想要畫面之中只有我們,其他風景只提供美就可以了,不需要有其他意義。”

他們在充滿古雅風情的小鎮上取景,在種滿虞美人的坡道上取景,在背後是森林的草地上取景,在薄霧之中的街燈下取景。

在深藍色夜景下,黎從霄給他點煙,跟他索吻,他的皮膚是沁涼的綢子。

在撫摸他臉頰的時候,程秋野忽然有了個很恐怖的靈感,他好想把黎從霄穿在身上,讓他成為他面對世界的盔甲,那他一定一定能所向披靡。

可黎從霄是個活生生的人啊,他怎麽能這麽想?

他轉瞬間又想到了畫皮,一個妖怪,把人的皮扒下來穿在身上。

真可怕。

於是他笑場,背靠在海岸線的燈柱上。

“怎麽了?”黎從霄問。

程秋野搖搖頭。

黎從霄卻惱了,以為他在笑他。

他跟楚若楓比了個手勢,他不拍了,朝一旁走去,這是一個觀海的平臺,四下無人,只有一盞冷色的燈懸在頭頂。

程秋野走了幾步,把他拽住,從後面抱他,“我說出來你可別被嚇到。”

黎從霄冷哼一聲:“故弄玄虛。”

程秋野低聲說:“我剛才在想,如果我是個妖怪,我就把你的皮扒下來穿在身上,你會成為我的盔甲。”

黎從霄楞住了,接著是顫栗,在他的腦子徹底消化這句話的含義之前,他的心先懂了。

“這不可怕嗎?”

程秋野懺悔般的輕言細語,呼吸是溫熱的霧氣,從嘴裏呼出去,很快就散盡。

理智冷靜的人也會在某個時刻爆發出強烈到病態的渴望,因為他克制,所以懺悔。

“不可怕。”

黎從霄低頭,看他們倆在冷燈下交疊的影子,海浪聲很遙遠,擡眼他又看到遠處的海角上有個小鎮亮著燈,萬家燈火,在這深藍色的夜裏,那麽亮。

他說:“我是你的盔甲。”

這像誓言一樣,堅決又飽含詩意。

他轉過身,程秋野夾著煙的手在他的肩膀上,煙灰抖落,被風吹走了。

火點一瞬間亮的如同朝陽。

黎從霄抱住程秋野的腰,側臉放在他肩膀上,心變得柔順又開放。

他在心裏說:“你也是我的盔甲。”

連著拍了三天,楚若楓終於覺得夠了,三個人,兩個在撒狗糧,一個在抱怨狗糧難吃,但是呢,又愛拍照愛的不得了。

於是他把兩個人當成模特,指揮他們找感覺找鏡頭,擺姿勢,享受折磨模特拍照片的快感,彌補自己吃狗糧的酸楚心情。

到了最後,攝影師和模特都松了口氣。

假期還剩兩天的時候,程秋野和黎從霄回到倫敦的酒店房間裏。

剛開葷,緊接著就忙碌好幾天,每天同床共枕,克制著不去碰觸,生怕一下子過了頭,耽誤事。

憋得抓心撓肝,也默契的不招惹彼此。

克制,這大概就是成年人的壞處,但也是成年人的好處。

因為懂得克制的人才能享受貪圖和沈迷,懂得眼神癡纏的奧秘。

所以此時關上房間門來,好像世界只剩下他們兩個人,只需一眼,空氣裏的氧氣助燃了他們之間的距離,釋放壓抑的情/欲。

分不清誰先動的手,反正到最後都是不分你我的連接在一起。

這哪是什麽蜜月旅行,除去拍照那幾天胡亂游覽的地方,剩下的時間,他們要麽是在床上,要麽是在間歇。

說難忘,倒也難忘。

是不可為外人道的難忘。

最後一天,他們在酒店餐廳裏吃晚餐。

一個淺金頭發英國男人走過來,很驚訝的壓低聲音:“Lee!”

黎從霄擡起頭,不由挑眉:“Derrick?”

42故人疑雲

Derrick是黎從霄的高中和大學同學,研究生的時候又被分在一個導師手下。

他們認識超過十年。

Derrick學中文也超過十年,但仍然很蹩腳,可能是因為沒去過中國,無法受環境熏陶。

他能聽懂中文,說起來就有點費勁。

晚餐加入了第三人,黎從霄把程秋野介紹給Derrick。

他說:“My husband,Mr.Cheng.”

有些詞,用中文說很羞恥,換種語言,就會很自然。

大概是因為中文語境很委婉,有很多可以替代的詞。

Derrick的眉毛快要飛進發際線,連著說了好幾個上帝,混雜著耶穌,基督,然後說:“Lee,你結婚了!我們才多久沒聯系!”

然後他看了看程秋野,用的是那種辨認和對照的眼神,然後他驚喜的問:“這就是照片上的那個人?”

黎從霄僵硬了一下,他悔恨,自己當時怎麽會對這個口無遮攔的傻大個說那麽多?都怪酒精!都怪年輕!

現在可怎麽解釋?

所謂說一個謊話就要用無數謊言來遮掩,時不時地就要焦頭爛額一下,黎從霄覺得太刺激了,他有點承受不來。

“不。”他幾乎咬了舌頭,因為程秋野的目光,所幸還能假裝冷靜,“你認錯了,他……”

侍者來送菜單。

黎從霄心不在焉的點了餐,然後說要去衛生間。

他離開座位消失在用餐區之後,程秋野想了一下,“剛才你提到照片,那是什麽樣的照片?”

Derrick不禁又開始對照著記憶觀察程秋野,過了一會兒他說:“好幾年前Lee喝醉了給我看的照片,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應該不是你,只是乍一看有些像。”

程秋野笑了笑,沒再說話。

他猜那張照片上,應該是黎從霄從前愛的那個人。

Derrick說的話沒什麽問題,但重點不是黎從霄有一張珍藏的照片,而是程秋野乍一看有些像照片上的人。

程秋野很狗血的腦洞著,黎從霄該不會是因為他跟那個人有點像,才有好感的吧?

這念頭一起,就讓人心煩意亂。

他相信黎從霄喜歡自己,身體是不會騙人的,但問題是,黎從霄把他當成誰在喜歡。

如果是之前,程秋野可以不在乎,因為他不在意黎從霄喜歡誰,他甚至會可憐他。

可自從他動情又動心,在意的事情就越來越多了。所以說感情很麻煩,很不好處理,特別是愛情,容易讓人沖動,頭腦渾噩。

他能接受黎從霄喜歡過一個人,但他不要當誰的替身。

這件事是一定要搞清楚的,程秋野有點不舒服的想,但現在不合適。

……

黎從霄回座位之後,一切就好像從未發生過,他們只是偶遇老朋友,一起吃了頓和諧無比的晚餐,之後告別分開。

晚上十一點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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