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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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又看見程秋野從門口走進來。

怎麽一個像老鼠一個像貓的?

他疑惑,站在兩個臺階上低頭看程秋野,“怎麽回事?”

“沒什麽。”

黎從霄穿著家居服,從裏到外的不嚴肅,柔軟懶散,下樓的動作竟有種說不出的風情性感。

程秋野站在臺階下面,身高對調,一個仰望一個俯視,不知道怎麽回事,他很喜歡這個感覺,可能是因為黎從霄俯視著他,更顯出他驕傲矜貴。

讓人特別想把他拉下來。

他伸手從黎從霄衣領邊撚了一根短發下來,手指碰到了他的鎖骨。

男人一個激靈,起了一小片雞皮疙瘩。

咽了咽喉嚨,黎從霄看著他眼睛輕聲說:“你手真涼。”

“對不起。”程秋野收回手,他身上還帶著秋夜的霜寒呢,但是黎從霄的皮膚好柔,溫熱。

程秋野的手被黎從霄抓住了,沒法繼續後退。

“上樓來,換件衣服。”

他轉頭拉著程秋野往上走。

到了二樓,黎從霄把程秋野推進衣帽間,衣帽間很大,是一整個房間,左邊那半是程秋野的,右邊那半是黎從霄的,都沒掛滿。

房間做了防塵處理,空氣循環全靠設備。

平常就陰暗,伸手不見五指。

要是沒體會過,根本不知道幹柴烈火是什麽感覺。

一個觸碰一個眼神,人就淪陷,就會想立刻把這人扯進夜裏。

不是正題的方式他們用了很多,黑暗裏只有幾聲呢喃。

織物的味道,幹燥,手指底下卻全是濕熱的皮膚。

程秋野壓著嗓子,“你什麽時候才準備好?”

黎從霄看不見他的神色,伸手下去摸了摸,知道他想要,他臉上快熱熟了,但因為黑暗,他無所顧忌的說:“我要做做心理建設,小秋秋。”

程秋野哼了一聲,心想這男人真是……剛說完他高貴,他就玩起了下/流,簡直是無拘無束。

他湊到程秋野唇邊,親了一下,“可以先給你這個。”

說完這句,年長點的男人從他手臂之間下去了。

下去了……

雙膝跪地。

夜色太濃,墻壁太厚,誰也看不到,誰也聽不見。

粉色的濕潤小牢籠,悶住一切。

過後,程秋野換上家居服,跟黎從霄一起窩在二樓起居室裏,這個起居室是個圓形,特別精致。

程秋野挺喜歡這裏,他把前幾天買的畫架和畫具全放在這兒,卻都還沒動過。

黎從霄打開電腦,嘴還酸著,他第一次嘗試,累著了,程秋野倒是一臉神清氣爽。

思緒不由回到剛才,程秋野不淡定的性感聲音在空蕩的腦殼裏回蕩,他輕咳了一聲,試圖把不純潔都咳出去。

“游風把設計方案發過來了,我覺得還不錯,你看看。”

李阿姨發微信來問是不是在樓上吃飯。

黎從霄回了個是。

過了沒一會兒,小包從電梯把飯送上來,放在窗邊的小餐桌上。

程秋野從設計方案上分神,瞥見小包進了衛生間,抱出一個臟衣簍。

要說跟他們生活在一起有什麽不習慣的,首當其沖就是這個。

他不喜歡別人碰他,衣服也是,就算送去洗衣房的衣服,其中也不包括內衣。

而且他現在不想讓別人碰黎從霄脫下來的衣服。

“小包。”

小包轉過身來。

“辛苦你了,以後我們的衣服,你不要洗了。”

小包有點不解,“為什麽啊?”

“除了外套,其他的我來洗就行了。”

他還挺喜歡洗衣服熨衣服的過程,那有種說不出的寧靜感。

小包看向黎從霄,“黎總呢?”

黎從霄看過去,忽然皺眉,小包不該問他,聽程秋野的就好,這一問他,無端把他擡得很高,好像程秋野沒有決定權似的。

這種微妙的委屈,黎從霄也不想讓他受,他雇了人來服務,這些人就應該拿出對得起他付的工資的服務,憑什麽還給雇主使眼色?

他聲音變冷了,說:“程先生說什麽你就照做就行了,問什麽問。”

小包縮了一下,他還沒見過黎從霄這樣,“我明白了。”

他轉頭把東西放回浴室,其實浴室裏有一套洗衣機和烘幹機,但是呢,有錢人的衣服難打理的很,有些要手洗,有些衣服要特殊護理,有些衣服,穿一季度就會壞掉。

他想,那個程先生真是龜毛,要是有專人給他洗衣鋪床,天天打掃衛生,做飯,管理,他做夢都會笑醒的。

還有他居然跟小喬一起回家,是不是有什麽秘密啊?

小包在這行呆久了,有事沒事他一眼就能看出來,那小喬剛才下車的時候膝蓋是臟兮兮的,一層灰,幹什麽了?用膝蓋擦地板了?

其實富豪家政服務,也是一個很有料的圈,消息滿天飛,而且往往很精準。

什麽瓜都能給你挖出來。

現在圈裏傳著,黎家大公子跟一個商界新貴結婚了,結婚對象是嘉蘭的程總。

結婚前不久黎家大公子做了個虧本生意,參股嘉蘭。

多好的收購機會啊,黎總不控股,那肯定是有特殊原因,有傳言說嘉蘭的總裁勾引了他,談生意談到了床上。

等小包下了樓,兩個人坐到餐桌邊,黎從霄問:“你是不是不習慣別人在家裏?”

他知道程秋野這個人是很喜歡保持距離的,他比自己要獨。

“只是我不習慣陌生人動我東西。”程秋野說:“洗衣服也不費事,你不用擔心,我會護理衣服。”

“我不擔心。”

程秋野頓了一下,也許是黎從霄的眼神太溫柔,他說:“我不喜歡生活中所有事情都被別人接手,會很無聊。”

會讓他想起姥姥,那種只需學習其他什麽都不要做的生活,好無聊。

像是被鎖住了。

他盡量說的直白,但還是知道這種感覺不是那麽好理解,特別是黎從霄,這個人已經習慣了有人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他因此更自由。

跟程秋野正巧相反。

“生活就是給自己找點有意思的事做,這樣才不會無聊。”他補充說。

奇怪的是,他覺得這句話自己曾經說過。

很熟悉,好像每個詞的組合都是固定的,更甚至連聆聽的人都很固定。

難道是上輩子他對黎從霄說過?

“洗衣服很有意思?”

程秋野點點頭,“紡織品的一切我都喜歡,特別是衣服,衣服是人的第二層皮膚,清洗,熨燙的過程會給人一種……安全感。”

他說完輕笑了一下,可能覺得自己說的多了,太玄,別人理解不了。

他聲音淡然,有點生澀,好像是臨時組織的語言,也可能這些就是他從未對任何人說過的話。

黎從霄聽來,覺得很詩意,心跳加速,因為程秋野會說這些話,是想要他了解。

其實呢,根本不用費勁。

他的那句‘生活就是給自己找點有意思的事做,這樣才不會無聊’,黎從霄十年前就聽過。

更甚至,因為這句話,他改變了對生活的態度,他不再浮躁。

他一點一點的成為了現在的自己。

他記得當時他問十六歲的程秋野,“什麽事情有意思?”

少年努努嘴,笑了,桃花眼很亮,“挖蛤蜊,去書店,曬床單,睡覺洗澡看星星,每件事都很有意思,跟你說話也挺有意思,世界上充滿了有意思的事情,有些在近處,有些在遠方。”

他對一切既不抱怨也不厭煩,他接受,並且去改變,總是很自在。

即使過去十年也還是一樣。

37淋過雨的

周末,晚上就是黎之瑞十七歲的生日舞會,程秋野起床之後發現黎從霄留在他床頭的卡片。

上面寫:“黎青回來了,我去機場接他。”

句號是一個墨藍色的小小愛心。

程秋野笑了一下,把卡片放進床頭櫃裏。

黎青就是黎從霄的弟弟,小他七歲。

程秋野洗漱之後下樓吃早餐,樓梯在房屋後側,所以離後院只一墻之隔,後門開著,下到一樓的時候,程秋野聽到訓斥聲,就在門外。

是寧叔的聲音。

“我說了多少次,畫畫沒用的,好好學習書本上的知識,將來才能找個好工作,爺爺不是跟你說過了嗎?你考上東部師大,出了校門當個老師,當老師多好啊,有寒暑假,又被人尊敬,每天上幾節課就行。”

他停了一下,又說:“你小時候不是也說想當老師的嗎?你還拿粉筆在墻上寫字呢,對不對?”

他這個語氣,倒不是詢問,而是威脅了。

“嗯。”寧南喬低聲說:“我以後不畫了。”

程秋野皺皺眉,這是人家家裏的事情。

“你都說過多少次了,還不是一次次被我逮到,你就不好好學習,你是要氣死……”

程秋野:“寧叔。”

寧叔的聲音頓時停了。

程秋野從門裏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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