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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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程秋野又不是沒收過玫瑰花,上高中開始他就經常收到匿名的玫瑰花,特別是520,情人節,七夕節,他桌屜裏總能拉出一把。

他問:“你喜歡我嗎?”

在他沒這樣說的時候,黎從霄還懷著逗人的心思,甚至期待程秋野這樣回答。

但當他真的聽見這答案,又覺恐慌,程秋野冷靜平淡的聲音激起了他的自尊和傲氣。

他輕笑一聲,說出已經想好的臺詞:“別誤會,結婚前總得走個流程,否則不真。”

程秋野還半點動心的跡象都沒有,他才不要把自己的脖子湊過去獻殷勤。

程秋野動了下腿,背對著玻璃墻,“我知道了。”

即使是形婚,也得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們結婚了,而且結的合情合理。

“那就這樣。”

掛了電話之後,程秋野給安娜發了個微信,叫她找個花瓶過來把玫瑰插好。

那張卡片被他重新塞回信封,然後放進了左手邊的抽屜裏。

鐘麟比花瓶來的還快些,他對著玫瑰嘖嘖:“程秋野,剛來給你送花那美女誰啊?”

“黎從霄的秘書。”

鐘麟沈默了一下,“不會是我想的那樣吧?黎總送的?”

程秋野點點頭。

“操,你這桃花開的……”鐘麟知道程秋野的性向,就算這樣還是驚奇,“你打算怎麽辦啊?這好像不太好拒絕。”

黎從霄可是他們的救命稻草,絕對不能隨便扔了。

“誰說我要拒絕。”

“嗯?”鐘麟看不出程秋野有什麽情緒,但這麽多年他熟谙和程秋野溝通的訣竅,那就是有什麽問題直接問,言簡意賅的直接問,“你不拒絕?你對黎從霄有意思?”

鐘麟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但是萬一呢,萬一程秋野這鐵樹開花,終於有了心上人了呢?

程秋野想了想:“不知道,順其自然。”

他不想撒謊,於是只能說似是而非的話,為了讓即將到來的婚姻看起來更真,他也要努力一下,畢竟黎從霄都給他送花了。

走流程嘛,他會的。

“不知道是什麽回答。”

程秋野不再說話了,代表他沒有別的答案,也沒有答案解析。

鐘麟摸著下巴離開了辦公室,想啊想的,幾乎把他們大學時期的事情覆盤了個遍。

程秋野從剛上大學那會兒就桃花不斷,就算他平日都沒什麽表情,但是人長得好,又會打籃球,每到校賽他一出場,觀眾席那叫一個瘋狂。

很多人喜歡他,男的女的都有,他從來都是拒絕拒絕再拒絕。

問他理由,每次都說不喜歡。

後來他拒絕的人多了,也就沒人表白了。

鐘麟這麽一想,又想起程秋野剛才那個猶猶豫豫的“不知道”,他頓時茅塞頓開。

一個能拒絕天下人無敵手的無情人,有一天能對著一個人的追求說順其自然,這可不就是鐵樹開花嗎?

下班離開辦公室的時候,程秋野又被放在會客區的玫瑰吸引了目光,他喜歡那些花,準確的說他喜歡自然,喜歡美好且簡單東西。

他拒絕過很多花,不是因為他不喜歡,而是他回應不了別人註入鮮花之中的濃烈感情。

黎從霄送的這束花不一樣,它不帶感情。

因此破天荒的,程秋野非常喜歡它,覺得很高興。他關上辦公室的門,給黎從霄發了條信息。

“謝謝你送玫瑰給我,我很喜歡。”

黎從霄看到的時候卻有點心情覆雜,他一邊高興一邊心裏罵罵咧咧。

他早晚要讓程秋野喜歡他超過所有人,所有東西。

“不用謝。”

“你喜歡什麽?”

“準備給我回禮?”

“嗯。”

黎從霄笑了一下,程秋野的認真勁是真的很可愛。

“你知道你這叫什麽嗎?”

“什麽?”

“偷懶省事,這叫你給我買了個我指定的東西,不叫你送禮物給我。”

程秋野一想,確實是這個道理,不管怎麽樣黎從霄給了他一個小驚喜,他當然要給一個相當的,不能敷衍。

這是甲方的隱性需求。

“明白了。”

“?”

“我自己選禮物送給你。”

黎從霄笑了,“這才合適。”

11挺關心的

正式簽了參股合同之後,嘉蘭的危機完全解除,甚至迎來了業務量增長的趨勢。

程秋野忙了好一段時間,腦子裏雖然沒忘記選禮物的事,卻也分身乏術。

黎從霄也沒再提過,他經常派秘書來送東西,午餐或者是下午茶,每次都有卡片,上面就寫幾個字。

有時候什麽都不寫,一張空卡片。

比如今天,甚至沒有信封。

凱瑟琳說:“黎總今天非常忙。”

程秋野眨眨眼,“你稍等一下。”

他坐下,拿過筆在這張空卡片上寫,“註意休息,如果晚上下班還有時間,我想和你一起吃晚飯。”

然後甩了甩卡片,等墨水幹透才遞給凱瑟琳,他禮貌一笑,“請帶給他。”

凱瑟琳微笑接過,“好的。”

“謝謝。”

凱瑟琳回到輝耀投資,敲了敲總裁辦公室的門。

“進來。”

她推門走進去,到辦公桌邊把卡片放在黎從霄手邊,有字的那一面朝下,“黎總,程總讓我給您帶回來的。”

黎從霄看了眼卡片,挑挑眉,凱瑟琳已經走出去了,他把卡片翻過來,露出有字的一面。

程秋野的手寫體不像他給人的印象那麽規矩,他連筆連得特別飄逸。

他看了兩遍,笑容在臉上展開。

“晚上去我家吃飯吧。”他發了個微信。

“好。”

到了晚上,程秋野驅車來到黎家別墅,遠遠就看到黎從霄站在家門口,他把車停在他跟前,降下車窗,黎從霄就對他笑,彎腰看他,“你來了。”

程秋野嗯了一聲,黎從霄看上去心情很好,好像每次見面的時候他都是笑著的,除了第一次。

“我先把車停好。”

黎從霄點點頭。

院門和室內門是兩道,院子非常寬闊,黎從霄說:“這房子是三年前買的,因為之瑞要在這裏念中學,我老家在首城。”

程秋野說:“我也不是本地人。”

黎從霄抿嘴看他一眼,“那你是哪裏人?”

“甘雲,金鹿灣,你聽說過嗎?”

黎從霄咬住內臉頰,“不只聽說過,我還去過,那裏的日出還有潛泳都很棒。”

程秋野笑了一下,想起金鹿灣度過的童年和半個青春期,那一段時光在他腦子裏不是很清晰,仔細回想總是想不起發生了什麽,但偶爾一些細節會想回旋鏢一樣飛回到他手裏。

比如此刻,他忽然想起姥姥用雞毛撣子掃床的模樣,姥姥嘴裏還念叨著“你可真會給我找事幹,半價客房,你就是想找個人陪你玩。”

他勾勾唇角,“我在那兒住了十七年。”

黎從霄心裏一動,“之後呢?”

“生了場病,搬到市區了。”

程秋野從沒跟人說過這個,十七歲之前和十七歲之後他的人生是完全不同的,連他自己都覺得身體裏換了個靈魂,但又好像除了發現自己是同性戀之外沒有別的變化。

“你會經常回去嗎?”

“不會。從那以後只回過一次。”

“為什麽?你在哪兒沒朋友家人嗎?”

“只有一個姥姥,我朋友很少。”

黎從霄腹誹:朋友那麽少真的不是因為健忘嗎?

程秋野可是能把玩了一個暑假的朋友忘個一幹二凈的人,沒心肝。

程秋野的姥姥是個和藹可親的小老太,黎從霄還記得她做過的飯菜的味道。

他剛想問姥姥怎麽樣了,程秋野就轉了話題,“晚飯是什麽?”

黎從霄:“看看就知道了。”

他們一進屋門,就聽見黎之瑞的尖叫聲,她捧著手機,頭發和衣服都很整齊,就是神情激動,有點瘋癲。

黎從霄一看就知道她在看她喜歡的那個明星,臉一沈:“黎之瑞!”

黎之瑞唰的停了下來,把手機放回去,心虛的喊了聲:“哥,程哥哥,金阿姨說晚飯馬上就備好了。”

黎從霄覺得心情不太妙,當然不是因為黎之瑞,他碰了碰自己的額角,一縷梳上去的頭發掉了下來,在他額頭上彎著。

黎之瑞悄悄溜了,程秋野問:“要換鞋嗎?”

黎從霄才反應過來,從鞋櫃裏拿出一雙新家居鞋給他,程秋野一看,正好是自己的尺碼。

換好鞋,黎從霄還是沈默不語,氣壓很低,程秋野:“你不高興了?”

黎從霄賭氣看他一眼,想到這人不記得自己,他就一肚子委屈。

“你關心我高興不高興幹什麽?”

程秋野楞了一下,從剛才開始他的註意力就在黎從霄的那縷頭發和他眉心的懸針紋上。

這男人的脾氣還挺多變,程秋野心想,這問題還用問嗎?黎從霄是他的甲方,關心甲方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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