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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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考試周之前,楚煜死乞白賴地要林未然跟他去明春山約會。林未然認為他考試要緊,結果人家調出成績單:“你看你看,專業課都是98 99 100,只有馬原思修毛鄧三沒上95,快跟我去玩!”
林未然念書時績點倒是滿滿的4.0,但分數也沒他這樣好看,連稱服氣。忽而想起去年霽大特獎答辯,也有人拿出過這樣漂亮的成績單,結果飽受非議。
楚煜似乎已習慣了,拽著她,低眉垂眼地笑著說:“我們首先是學生啊。評價學生的一個標準不該是成績麽?成績好還有錯了?錯的是看到別人成績好就覺得人家肯定高分低能,看到別人智商高就認為人家絕對情商不夠。有時候覺得中學應該少開政治課,上點邏輯課要緊。”
表情還算鎮定,眼裏卻全是驕傲:快表揚我快表揚我!你看我把該做的事做得可好了呢!
明春山有些遠,楚煜堅持要打車,這會兒計程車師傅忍不住打趣道:“姑娘你這弟弟真是個好孩子。”
林未然忍俊不禁,楚煜一字一頓,道:“師傅,我是他男朋友。我們哪兒像姐弟倆了?”
師傅連連賠禮挽救:“哎,看你們倆都這麽俊,我這不是在想,鐵定一家人麽!原來是夫妻相!”
楚煜一臉“這還差不多的表情”,林未然無奈地看著他,不料師傅正好從鏡子裏看到,呵呵直樂:“你們看劉亦菲演的《神雕俠侶》沒?小龍女瞅著楊過就是這表情。”
楚煜有一搭沒一搭地跟師傅閑扯,林未然聽得來趣,靠著椅背,望著窗外。清晨八點多,正是上班高峰期,他們出城,與早高峰逆向,反倒輕松。過了會兒,感覺楚煜將她手從兜裏拿了出去,手指一根根打開,與他的相貼。他手上有薄繭,大約是打球留下的。扭頭一瞧,他努努嘴,低聲笑道:“未然你瞧,你手真小,小這麽多。”
林未然正想著,若是她說“幼稚”,他會不會發癲,他已湊上來,耳語:“再這樣看我我就要幹壞事了。”
林未然不搭理,他一個人也玩得很開心,捏著她手掌,試著用力,興奮地瞅著她:“未然,我會不會捏壞掉?”
“這樣捏痛嗎?你捏捏我試試,肯定不痛,你那點兒力氣,小雞仔兒似的。”
“……”
連計程車師傅都趁著紅燈回頭確認了下楚煜真的沒有問題。
“不好好學習就考不上好大學,就找不到好工作,就討不到好老婆,就沒有好朋友,就會變成又老又窮的沙發土豆。”楚煜正在比較兩人手指的粗細,馬上要轉移到膚色上去,林未然突然來了句莫名其妙的話。
楚煜楞了一下,道:“Slippery slope(滑坡謬誤)。”
“上次遇到個南臨人,跟他女朋友AA吃飯,連三毛錢都要算得清清楚楚呢。南臨人就是摳門兒。”
“Hasty generalization(以偏概全)。”
“這個人私生活混亂,姐姐妹妹紅顏知己雙手雙腳數不過來,還公然宣稱小三和老婆相處愉快,能寫出什麽好作品!”
“Ad hominem(人身攻擊)。”
“每次出去玩只要有楚煜在就會下雨,下次不帶他了!”
“Questionable cause(由此及彼)!”楚煜可憐兮兮,“林未然,你不帶楚煜玩,你就只能孤零零地自己玩!”
“Either-or position(兩難境地)。”
“林未然要過得開心,就得跟楚煜在一起;如果不跟楚煜在一起,林未然就不會開心。所以林未然要跟楚煜在一起,才能開開心心無憂無慮。”
“Begging the question(循環推理)。”
“比爾蓋茨和喬布斯都說楚煜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林未然只有跟他在一起才能幸福。”
“Appeal to authority(訴諸權威)。”
兩人編著段子,玩得不亦樂乎,紅燈停時,師傅終於忍不住問了出來。
林未然解釋道:“我們剛剛說的每句話都有問題,在找是什麽錯誤呢。”
師傅撓頭:“平常不都這樣說話嘛,竟然不對啊,你們小年輕可真有意思。”
兩人相視而笑。
抓了一路邏輯謬誤,很快便到了明春山下。楚煜付了錢,留了師傅的電話,晚上若要回城,或許還要打車。
明春山上以槭樹和黃櫨為主,每到秋季,紅的黃的,漫山遍野,層林盡染。有人甚至不遠萬裏趕來此間,只為一睹“樹樹皆秋色,山山唯落暉”的景象。如今初夏,山林蔥翠,林間小溪潺潺,松鼠亂竄,也別有一番動人姿色。
因是工作日,游客並不多,買票都不需排隊。進山時正好太陽出來了,燦爛的光芒從細細密密的樹葉間篩漏下來,落在林未然的淺青色上衣和白色裙子上。
楚煜調試相機,落後了幾步,一擡頭,正好見她單手遮眉望著路邊的槭樹,發絲別在耳後,有一些垂在胸前,其餘的隨著她仰頭的動作,滑落在肩背上。
多好的畫面。楚煜連連按下快門,她聽見聲音,回頭來瞧,微笑招手,道:“快過來,這只松鼠,好可愛。”
楚煜看著顯示屏,畫面停留在她揮手的樣子,嘀咕:“哪有你可愛。”
明春山並不高,兩人走走停停,間或講個故事,很快便到了山頂的寺廟。大雄寶殿前有一塊平地,楚煜讓林未然擺了許多姿勢,覆又取出三腳架,設好定時,數著倒計時,跑過去,將她扯在懷裏,下巴往她頭頂一擱,順便比了兩只剪刀手在她腦袋兩旁。
這裏視角開闊,能眺望霽城全貌,反方向遠望,隱約可見遠處的雪山半浮在雲層之上。林未然興起,叮囑楚煜一番,自己跑去相機旁,調試片刻,將他臨風而立的姿態納入相框之中。
楚煜剛進大學的時候,有位師兄苦口婆心勸誡道:“一定要學好攝影。註意,此處所說的攝影,不是拍山拍水,而是拍女朋友。長相再怎麽抱歉的女生也有驚艷的角度,只是你沒發現而已。千萬不要抱怨什麽‘人醜不能怪攝影師’。要知道,你把雪山大河拍得那麽美,給你親給你抱給你暖床給你生兒子嗎?!重點要清晰啊,孩子們。”
雖說他覺得心上人美得360度無死角,不過還是狠下了番功夫,才有了如今的拍攝水準。結果一瞧林未然的照片,構圖光線對焦,全無可挑剔之處,全然不像是剛剛接觸專業級相機。
寺院後有棵景點標配型的姻緣樹,楚煜想入鄉隨俗,掛個同心鎖。林未然覺得沒意思,可看他臉色不佳,便同意了,就當哄他開心。買了鎖,值班僧人在現成的紅絲帶上寫上兩人的名字,分別系在兩人的鎖上。
姻緣樹達四人合抱之巨,金屬柵欄將之團團圍住,同心鎖便密密麻麻地掛在欄桿上。林未然將自己那把鎖鎖在楚煜的鎖上,楚煜將兩人的鎖鎖到欄桿上。
“鑰匙呢?”
楚煜從口袋裏掏出兩條銀色項鏈,吊墜是一枚精致的鑰匙。他拿住鑰匙尖,輕輕一扣。竟然是空心的,恰好夠容納同心鎖的鑰匙。楚煜把自己那枚放進去,重新扣好,拎著細長的項鏈,放在她面前。
“竟然是早有預謀。”林未然探頭,任他給自己戴上。鑰匙恰好垂在胸口,很合適。
楚煜將另一條項鏈放到她眼前,道:“嗯,我預謀了好幾年了。大一第一次來,就在預謀了。”
林未然如法炮制,將項鏈給他戴上。豈料還沒收回手,已被他順勢抱緊,感覺他在耳邊蹭了蹭,才依依不舍地松開。
寺院後是三清別墅區,一半私宅,一半旅游區,各項配套設施都很齊全。楚煜不再嘰嘰喳喳,牽著她,默默地往別墅區走。
“楚煜。”下了段臺階,林未然停下來。
他在下一階,回頭來,兩人正好平視。
“我拍照你不喜歡嗎?”
他低頭,道:“沒有的事。”
“那為什麽不高興了?”林未然悠悠回味過來,輕聲道,“是一個前男友教我的,你很介意嗎?”
楚煜一臉委屈:“不介意。”
“都是過去的事了,除非特意提起,我也不會想起來。”
“我是不是太小心眼了?”發完脾氣,他又開始忐忑,若惹她生氣了,該如何是好。
她卻微微一笑,食指在他腦門兒上一戳:“蠢!都在一起了,有什麽可藏著掖著的。若有事,你要和我說,不許一個人生悶氣,還來氣我。”
好像……是這個道理。楚煜撓撓頭,攥著她的手,繼續走。
“給你講個故事吧。”
楚煜心頭一個咯噔,要講她跟前男友的戀愛經歷了?
他不吭聲,林未然便講起來了。
有一天陽光燦爛,一位男士獨自吃著早餐,看到花園裏有只獨角獸在啃玫瑰花,他便跑去樓上,將妻子喚醒,告訴她花園裏有只吃玫瑰花的獨角獸。
楚煜悶悶插嘴:“獨角獸不是神話故事裏的動物麽?”
林未然莞爾:“對啊,妻子就是這樣回答的,然後繼續睡覺了。”
男士下樓去,給獨角獸餵了束百合,回頭又去將妻子喊起來,給她講了一遍。
“有病?”楚煜回頭瞅了她一眼。
林未然明顯憋著笑:“嗯,他妻子也是這樣想的,認為他有精神病,要把他關進精神病院去。”
然後男士又對他妻子說,那只獨角獸額頭正中有只金色的角。妻子不理他,繼續睡覺。等男士再回到樓下,那只獨角獸已經不見了。
楚煜不明所以:“然後呢?”
“然後啊,他妻子就給警察和精神病醫生打電話,讓他們帶著拘束衣。等人到了,她對他們說,她丈夫告訴她,早上看見獨角獸了,還吃了百合花,額頭正中長著金色的角。”林未然頓了頓,接著說道,“然後,警察和精神病醫生就把她抓住了,給她穿上了拘束衣。男士回到屋子裏,警察就問他是否對妻子講過那些話。男士很納悶兒,怎麽可能呢?獨角獸不是神話故事中的動物麽?”
楚煜:“……”
林未然被他一臉郁悶的樣子逗笑:“從此以後,男士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楚煜:“……”
“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什麽道理?”林老師循循善誘。
“別高興得太早?”
林未然連連點頭:“Don’t count your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
“蛋還沒孵,就先別數小雞仔了?”
林未然笑瞇瞇地說:“如意算盤別打得太早了。”
楚煜皺著眉:“你是想說同心鎖的事嗎?”好好一腔熱情,瞬間無處著落。
看他這樣子,林未然也笑不出來了,頗有點尷尬:“我只是想逗你開心。”可她其實不擅長這活兒,只是突然想起這個故事,覺得有趣,便同他說了。
楚煜定定地看了她片刻,倏爾咧嘴直樂:“未然,你真可愛。”
“那你別悶悶不樂了。”
“我很開心。”楚煜捏捏她手心,只覺幸福滿得溢了出來,轉瞬便漫天匝地都是,藏也藏不住。
再走一段,有一條林間小道,楚煜興致勃勃:“走,我們鉆小樹林去!”林未然忍不住拍他。
穿過一段密林,眼前豁然開朗。青青的草地,汩汩的小溪,遍地盛開的紫雲英,如夢似幻。
暖風拂來,林未然不禁深深吸氣,讚嘆道:“華茲華斯寫過一首《黃水仙》,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 A host 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 beneath the trees, 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就是眼前這樣子,真美。”
不啻於迎頭一擊,楚煜訥訥道:“寫的什麽?”
林未然反應過來,想了想,道:“一剎那瞥見一叢叢、一簇簇金黃的水仙;樹蔭下,明湖邊,和風吹拂,舞姿翩躚。”
楚煜紅著臉,道:“我六級分兒可高了。”
“詩歌乍聽來不好理解,很正常,是我情不自禁。”
“可是……”
“嗯?”
“我覺得,還是你美。”
林未然已走出幾步,裙裾飛起來,發絲也淩亂了。回頭沖他笑笑,繼續往前走。花田中有一堆巖石,楚煜跟著她,在一旁坐下。
“未然,我們在這兒坐一會兒,我給你畫像,好不好?”
“你還會畫畫?”
楚煜有些不好意思:“鋼筆畫。”
其實是有備而來,鋼筆和速寫本都在背包裏。林未然看他低頭忙碌,胸中悠然升起柔柔的情愫,脫口而出:“楚煜,你畫畫,我給你唱歌好不好?”
楚煜大喜過望。
“我不太會唱歌,能拿得出手的就一兩首,若是不好聽……”
“光聲音就跟歌兒一樣好聽。”
真是個小孩子。這念頭劃過去,林未然沒有說出口,輕聲唱道:“呼んでいる胸のどこか奧で,いつも心踴る夢を見たい,かなしみは數えきれないけれど,その向こうできっとあなたに會える(胸懷深處呼喚不斷,雀躍的夢揮之不去,盡管悲傷的情愫難以數計,必定在去往之處與你相會)……”
起先楚煜楞楞地聽著,漸漸回過神來,就著歌聲,刷刷落筆。細細的發,小小的臉,荏弱的身姿,纖細的腳踝,盡在筆尖。
畫五官的時候,楚煜想起來,最初自己筆下的她,看起來總是有些怪異。後來讀了些書,查了些資料,懂了些理論知識,才漸漸明白為什麽會覺得她美得挑不出一絲兒不妥來。
三庭五眼,四高三低,她的臉幾乎是這兩個要求的模板。當然,兩眼間的距離比其他四個部分略寬一些,於是總給人天真爛漫之態。不論是帶著嬰兒肥的青春期,還是膠原蛋白均勻妥帖的成年期,不拘裝扮,都能美得清純可人,毫無攻擊性。而且她皮膚白皙清透,唇紅齒白,在普通人裏,實屬難得的皮相骨相俱佳之人,因此淡妝濃抹,俱皆相宜。不過,好像沒見過她上妝的樣子呢。
歌聲漸悄,速寫本上她的形象已栩栩如生。
“《千與千尋》的歌,”楚煜停筆,望著山坡下成片的紅色屋頂,心中一片熨帖,“這首歌的英文名是《Always with me》。”
“我唱的能聽嗎?”林未然不搭腔。
他扭頭看著她,眼裏亮晶晶的:“好聽。我還要。”
林未然思索著還會唱什麽,他補充道:“再聽一首就能畫好了。”
“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
楚煜落筆極快,仿佛已練習過無數遍。搖曳的紫雲英,迅速綻放在紙面上。
歌聲剛落,他滿意收筆,得意洋洋地送到她面前。
畫中的林未然坐在漫坡紫雲英間,托腮望著遠方。初夏的風吹起她的頭發和裙擺,微微飄蕩。寥寥數筆,盡是風流。
“你真厲害。”
楚煜小小聲,解釋:“英語課好無聊,總畫你。今天終於畫了最像你的。”
風又起了。林未然抿唇一笑,手指順著頭發拂過臉頰,將幾縷亂發別在耳後。
楚煜眼裏有些茫然,林未然問道:“怎麽了?”
他好像沒聽見,兀自傾過身去,握住那只手,低頭,吻下去。
意亂情迷間,感到她細弱的手指落在自己僵硬的肩膀上。
山風徐徐,山花爛漫,山間一剎,人世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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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考試周之前,楚煜死乞白賴地要林未然跟他去明春山約會。林未然認為他考試要緊,結果人家調出成績單:“你看你看,專業課都是98 99 100,只有馬原思修毛鄧三沒上95,快跟我去玩!”
林未然念書時績點倒是滿滿的4.0,但分數也沒他這樣好看,連稱服氣。忽而想起去年霽大特獎答辯,也有人拿出過這樣漂亮的成績單,結果飽受非議。
楚煜似乎已習慣了,拽著她,低眉垂眼地笑著說:“我們首先是學生啊。評價學生的一個標準不該是成績麽?成績好還有錯了?錯的是看到別人成績好就覺得人家肯定高分低能,看到別人智商高就認為人家絕對情商不夠。有時候覺得中學應該少開政治課,上點邏輯課要緊。”
表情還算鎮定,眼裏卻全是驕傲:快表揚我快表揚我!你看我把該做的事做得可好了呢!
明春山有些遠,楚煜堅持要打車,這會兒計程車師傅忍不住打趣道:“姑娘你這弟弟真是個好孩子。”
林未然忍俊不禁,楚煜一字一頓,道:“師傅,我是他男朋友。我們哪兒像姐弟倆了?”
師傅連連賠禮挽救:“哎,看你們倆都這麽俊,我這不是在想,鐵定一家人麽!原來是夫妻相!”
楚煜一臉“這還差不多的表情”,林未然無奈地看著他,不料師傅正好從鏡子裏看到,呵呵直樂:“你們看劉亦菲演的《神雕俠侶》沒?小龍女瞅著楊過就是這表情。”
楚煜有一搭沒一搭地跟師傅閑扯,林未然聽得來趣,靠著椅背,望著窗外。清晨八點多,正是上班高峰期,他們出城,與早高峰逆向,反倒輕松。過了會兒,感覺楚煜將她手從兜裏拿了出去,手指一根根打開,與他的相貼。他手上有薄繭,大約是打球留下的。扭頭一瞧,他努努嘴,低聲笑道:“未然你瞧,你手真小,小這麽多。”
林未然正想著,若是她說“幼稚”,他會不會發癲,他已湊上來,耳語:“再這樣看我我就要幹壞事了。”
林未然不搭理,他一個人也玩得很開心,捏著她手掌,試著用力,興奮地瞅著她:“未然,我會不會捏壞掉?”
“這樣捏痛嗎?你捏捏我試試,肯定不痛,你那點兒力氣,小雞仔兒似的。”
“……”
連計程車師傅都趁著紅燈回頭確認了下楚煜真的沒有問題。
“不好好學習就考不上好大學,就找不到好工作,就討不到好老婆,就沒有好朋友,就會變成又老又窮的沙發土豆。”楚煜正在比較兩人手指的粗細,馬上要轉移到膚色上去,林未然突然來了句莫名其妙的話。
楚煜楞了一下,道:“Slippery slope(滑坡謬誤)。”
“上次遇到個南臨人,跟他女朋友AA吃飯,連三毛錢都要算得清清楚楚呢。南臨人就是摳門兒。”
“Hasty generalization(以偏概全)。”
“這個人私生活混亂,姐姐妹妹紅顏知己雙手雙腳數不過來,還公然宣稱小三和老婆相處愉快,能寫出什麽好作品!”
“Ad hominem(人身攻擊)。”
“每次出去玩只要有楚煜在就會下雨,下次不帶他了!”
“Questionable cause(由此及彼)!”楚煜可憐兮兮,“林未然,你不帶楚煜玩,你就只能孤零零地自己玩!”
“Either-or position(兩難境地)。”
“林未然要過得開心,就得跟楚煜在一起;如果不跟楚煜在一起,林未然就不會開心。所以林未然要跟楚煜在一起,才能開開心心無憂無慮。”
“Begging the question(循環推理)。”
“比爾蓋茨和喬布斯都說楚煜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林未然只有跟他在一起才能幸福。”
“Appeal to authority(訴諸權威)。”
兩人編著段子,玩得不亦樂乎,紅燈停時,師傅終於忍不住問了出來。
林未然解釋道:“我們剛剛說的每句話都有問題,在找是什麽錯誤呢。”
師傅撓頭:“平常不都這樣說話嘛,竟然不對啊,你們小年輕可真有意思。”
兩人相視而笑。
抓了一路邏輯謬誤,很快便到了明春山下。楚煜付了錢,留了師傅的電話,晚上若要回城,或許還要打車。
明春山上以槭樹和黃櫨為主,每到秋季,紅的黃的,漫山遍野,層林盡染。有人甚至不遠萬裏趕來此間,只為一睹“樹樹皆秋色,山山唯落暉”的景象。如今初夏,山林蔥翠,林間小溪潺潺,松鼠亂竄,也別有一番動人姿色。
因是工作日,游客並不多,買票都不需排隊。進山時正好太陽出來了,燦爛的光芒從細細密密的樹葉間篩漏下來,落在林未然的淺青色上衣和白色裙子上。
楚煜調試相機,落後了幾步,一擡頭,正好見她單手遮眉望著路邊的槭樹,發絲別在耳後,有一些垂在胸前,其餘的隨著她仰頭的動作,滑落在肩背上。
多好的畫面。楚煜連連按下快門,她聽見聲音,回頭來瞧,微笑招手,道:“快過來,這只松鼠,好可愛。”
楚煜看著顯示屏,畫面停留在她揮手的樣子,嘀咕:“哪有你可愛。”
明春山並不高,兩人走走停停,間或講個故事,很快便到了山頂的寺廟。大雄寶殿前有一塊平地,楚煜讓林未然擺了許多姿勢,覆又取出三腳架,設好定時,數著倒計時,跑過去,將她扯在懷裏,下巴往她頭頂一擱,順便比了兩只剪刀手在她腦袋兩旁。
這裏視角開闊,能眺望霽城全貌,反方向遠望,隱約可見遠處的雪山半浮在雲層之上。林未然興起,叮囑楚煜一番,自己跑去相機旁,調試片刻,將他臨風而立的姿態納入相框之中。
楚煜剛進大學的時候,有位師兄苦口婆心勸誡道:“一定要學好攝影。註意,此處所說的攝影,不是拍山拍水,而是拍女朋友。長相再怎麽抱歉的女生也有驚艷的角度,只是你沒發現而已。千萬不要抱怨什麽‘人醜不能怪攝影師’。要知道,你把雪山大河拍得那麽美,給你親給你抱給你暖床給你生兒子嗎?!重點要清晰啊,孩子們。”
雖說他覺得心上人美得360度無死角,不過還是狠下了番功夫,才有了如今的拍攝水準。結果一瞧林未然的照片,構圖光線對焦,全無可挑剔之處,全然不像是剛剛接觸專業級相機。
寺院後有棵景點標配型的姻緣樹,楚煜想入鄉隨俗,掛個同心鎖。林未然覺得沒意思,可看他臉色不佳,便同意了,就當哄他開心。買了鎖,值班僧人在現成的紅絲帶上寫上兩人的名字,分別系在兩人的鎖上。
姻緣樹達四人合抱之巨,金屬柵欄將之團團圍住,同心鎖便密密麻麻地掛在欄桿上。林未然將自己那把鎖鎖在楚煜的鎖上,楚煜將兩人的鎖鎖到欄桿上。
“鑰匙呢?”
楚煜從口袋裏掏出兩條銀色項鏈,吊墜是一枚精致的鑰匙。他拿住鑰匙尖,輕輕一扣。竟然是空心的,恰好夠容納同心鎖的鑰匙。楚煜把自己那枚放進去,重新扣好,拎著細長的項鏈,放在她面前。
“竟然是早有預謀。”林未然探頭,任他給自己戴上。鑰匙恰好垂在胸口,很合適。
楚煜將另一條項鏈放到她眼前,道:“嗯,我預謀了好幾年了。大一第一次來,就在預謀了。”
林未然如法炮制,將項鏈給他戴上。豈料還沒收回手,已被他順勢抱緊,感覺他在耳邊蹭了蹭,才依依不舍地松開。
寺院後是三清別墅區,一半私宅,一半旅游區,各項配套設施都很齊全。楚煜不再嘰嘰喳喳,牽著她,默默地往別墅區走。
“楚煜。”下了段臺階,林未然停下來。
他在下一階,回頭來,兩人正好平視。
“我拍照你不喜歡嗎?”
他低頭,道:“沒有的事。”
“那為什麽不高興了?”林未然悠悠回味過來,輕聲道,“是一個前男友教我的,你很介意嗎?”
楚煜一臉委屈:“不介意。”
“都是過去的事了,除非特意提起,我也不會想起來。”
“我是不是太小心眼了?”發完脾氣,他又開始忐忑,若惹她生氣了,該如何是好。
她卻微微一笑,食指在他腦門兒上一戳:“蠢!都在一起了,有什麽可藏著掖著的。若有事,你要和我說,不許一個人生悶氣,還來氣我。”
好像……是這個道理。楚煜撓撓頭,攥著她的手,繼續走。
“給你講個故事吧。”
楚煜心頭一個咯噔,要講她跟前男友的戀愛經歷了?
他不吭聲,林未然便講起來了。
有一天陽光燦爛,一位男士獨自吃著早餐,看到花園裏有只獨角獸在啃玫瑰花,他便跑去樓上,將妻子喚醒,告訴她花園裏有只吃玫瑰花的獨角獸。
楚煜悶悶插嘴:“獨角獸不是神話故事裏的動物麽?”
林未然莞爾:“對啊,妻子就是這樣回答的,然後繼續睡覺了。”
男士下樓去,給獨角獸餵了束百合,回頭又去將妻子喊起來,給她講了一遍。
“有病?”楚煜回頭瞅了她一眼。
林未然明顯憋著笑:“嗯,他妻子也是這樣想的,認為他有精神病,要把他關進精神病院去。”
然後男士又對他妻子說,那只獨角獸額頭正中有只金色的角。妻子不理他,繼續睡覺。等男士再回到樓下,那只獨角獸已經不見了。
楚煜不明所以:“然後呢?”
“然後啊,他妻子就給警察和精神病醫生打電話,讓他們帶著拘束衣。等人到了,她對他們說,她丈夫告訴她,早上看見獨角獸了,還吃了百合花,額頭正中長著金色的角。”林未然頓了頓,接著說道,“然後,警察和精神病醫生就把她抓住了,給她穿上了拘束衣。男士回到屋子裏,警察就問他是否對妻子講過那些話。男士很納悶兒,怎麽可能呢?獨角獸不是神話故事中的動物麽?”
楚煜:“……”
林未然被他一臉郁悶的樣子逗笑:“從此以後,男士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楚煜:“……”
“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什麽道理?”林老師循循善誘。
“別高興得太早?”
林未然連連點頭:“Don’t count your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
“蛋還沒孵,就先別數小雞仔了?”
林未然笑瞇瞇地說:“如意算盤別打得太早了。”
楚煜皺著眉:“你是想說同心鎖的事嗎?”好好一腔熱情,瞬間無處著落。
看他這樣子,林未然也笑不出來了,頗有點尷尬:“我只是想逗你開心。”可她其實不擅長這活兒,只是突然想起這個故事,覺得有趣,便同他說了。
楚煜定定地看了她片刻,倏爾咧嘴直樂:“未然,你真可愛。”
“那你別悶悶不樂了。”
“我很開心。”楚煜捏捏她手心,只覺幸福滿得溢了出來,轉瞬便漫天匝地都是,藏也藏不住。
再走一段,有一條林間小道,楚煜興致勃勃:“走,我們鉆小樹林去!”林未然忍不住拍他。
穿過一段密林,眼前豁然開朗。青青的草地,汩汩的小溪,遍地盛開的紫雲英,如夢似幻。
暖風拂來,林未然不禁深深吸氣,讚嘆道:“華茲華斯寫過一首《黃水仙》,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 A host 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 beneath the trees, 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就是眼前這樣子,真美。”
不啻於迎頭一擊,楚煜訥訥道:“寫的什麽?”
林未然反應過來,想了想,道:“一剎那瞥見一叢叢、一簇簇金黃的水仙;樹蔭下,明湖邊,和風吹拂,舞姿翩躚。”
楚煜紅著臉,道:“我六級分兒可高了。”
“詩歌乍聽來不好理解,很正常,是我情不自禁。”
“可是……”
“嗯?”
“我覺得,還是你美。”
林未然已走出幾步,裙裾飛起來,發絲也淩亂了。回頭沖他笑笑,繼續往前走。花田中有一堆巖石,楚煜跟著她,在一旁坐下。
“未然,我們在這兒坐一會兒,我給你畫像,好不好?”
“你還會畫畫?”
楚煜有些不好意思:“鋼筆畫。”
其實是有備而來,鋼筆和速寫本都在背包裏。林未然看他低頭忙碌,胸中悠然升起柔柔的情愫,脫口而出:“楚煜,你畫畫,我給你唱歌好不好?”
楚煜大喜過望。
“我不太會唱歌,能拿得出手的就一兩首,若是不好聽……”
“光聲音就跟歌兒一樣好聽。”
真是個小孩子。這念頭劃過去,林未然沒有說出口,輕聲唱道:“呼んでいる胸のどこか奧で,いつも心踴る夢を見たい,かなしみは數えきれないけれど,その向こうできっとあなたに會える(胸懷深處呼喚不斷,雀躍的夢揮之不去,盡管悲傷的情愫難以數計,必定在去往之處與你相會)……”
起先楚煜楞楞地聽著,漸漸回過神來,就著歌聲,刷刷落筆。細細的發,小小的臉,荏弱的身姿,纖細的腳踝,盡在筆尖。
畫五官的時候,楚煜想起來,最初自己筆下的她,看起來總是有些怪異。後來讀了些書,查了些資料,懂了些理論知識,才漸漸明白為什麽會覺得她美得挑不出一絲兒不妥來。
三庭五眼,四高三低,她的臉幾乎是這兩個要求的模板。當然,兩眼間的距離比其他四個部分略寬一些,於是總給人天真爛漫之態。不論是帶著嬰兒肥的青春期,還是膠原蛋白均勻妥帖的成年期,不拘裝扮,都能美得清純可人,毫無攻擊性。而且她皮膚白皙清透,唇紅齒白,在普通人裏,實屬難得的皮相骨相俱佳之人,因此淡妝濃抹,俱皆相宜。不過,好像沒見過她上妝的樣子呢。
歌聲漸悄,速寫本上她的形象已栩栩如生。
“《千與千尋》的歌,”楚煜停筆,望著山坡下成片的紅色屋頂,心中一片熨帖,“這首歌的英文名是《Always with me》。”
“我唱的能聽嗎?”林未然不搭腔。
他扭頭看著她,眼裏亮晶晶的:“好聽。我還要。”
林未然思索著還會唱什麽,他補充道:“再聽一首就能畫好了。”
“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
楚煜落筆極快,仿佛已練習過無數遍。搖曳的紫雲英,迅速綻放在紙面上。
歌聲剛落,他滿意收筆,得意洋洋地送到她面前。
畫中的林未然坐在漫坡紫雲英間,托腮望著遠方。初夏的風吹起她的頭發和裙擺,微微飄蕩。寥寥數筆,盡是風流。
“你真厲害。”
楚煜小小聲,解釋:“英語課好無聊,總畫你。今天終於畫了最像你的。”
風又起了。林未然抿唇一笑,手指順著頭發拂過臉頰,將幾縷亂發別在耳後。
楚煜眼裏有些茫然,林未然問道:“怎麽了?”
他好像沒聽見,兀自傾過身去,握住那只手,低頭,吻下去。
意亂情迷間,感到她細弱的手指落在自己僵硬的肩膀上。
山風徐徐,山花爛漫,山間一剎,人世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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