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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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西和海倫回到小客廳的時候,男爵和喬治安娜正坐在桌前在玩一種雙人牌戲——兩個人一人手裏拿一把牌,輪流放到桌上,如果遇到相同點數的就收起來,最後剩的紙牌多的人獲勝。這是一種很簡單的牌戲,通常是小孩子玩的。達西沒想到男爵能夠耐著性子陪喬治安娜玩這樣簡單的的游戲。
此時,喬治安娜手中已經攢了一大把紙牌,而男爵則只有五六張了,因此看到達西和海倫回來,他大松一口氣,“太好了,你們終於回來了,我已經輸了三把了,馬上這就第四把了。”
果然,沒一會兒,男爵就又輸了,但是他爽朗的笑聲讓他看上去卻像是贏的那個人,他盛讚道,“了不起!喬治安娜,知道嗎,你是第一個能夠在這個游戲上戰勝我的人。”
男爵的話讓本就高興的喬治安娜更加快樂,她從沒有玩這麽開心,因為從來沒有人這麽陪她玩過。但當她看到兄長的時候,她臉上的笑容又不自覺的收了收。達西作為兄長,比喬治安娜大了十二歲,而且由於性子莊重,更要保證作為哥哥的威嚴,達西在喬治安娜面前總是很嚴肅,更別說和她做游戲了,喬治安娜雖然愛他,但是更敬他,生怕他對自己失望。
看到喬治安娜臉上的笑容變小了,男爵瞥了達西一眼。男爵一向覺得女孩子不能放蕩但也決不能內向,最好是像海倫這樣的文雅又不失活潑。考慮到自己的老友四年前就過世了,那時喬治安娜才十一歲,正是一個女孩子性格塑造最重要的時候,他覺得對於喬治安娜養成現在的個性,達西要負很大的責任。
男爵充滿魅力的向喬治安娜行了一個禮,但是過於一本正經的神色反而意外的有種喜劇效果。 他從懷中掏出一個長條形的盒子遞給了喬治安娜,學著法國人的那種招人喜愛的腔調,“Ma chere mademoiselle ,c’est voter conquete (我親愛的小姐,這是您的戰利品)。”
喬治安娜看著男爵的做派,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從來沒有人這樣和她開過玩笑。但她還是在看了眼兄長後,才收了下來。打開一看,喬治安娜忍不住驚訝的叫了一聲。紅色的絲絨底子上放著一支蘸水筆,筆管的上半部分鑲滿了細小的紫水晶,在吊燈的照耀下,散發著迷人的光輝。
“這真是太漂亮了!謝謝您。”
“本來是打算等你回學校前再送給你的,不過,”男爵瀟灑的一聳肩, “既然你已經戰勝了我,那麽作為戰敗者,獻上戰利品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法則。”
達西和海倫本來坐在沙發上看著男爵的表演,兩人對於男爵對喬治安娜的逗趣樂見其成。兩人都覺得既然他們註定就要結合,那麽他們最愛的人也要相處的融洽,互相關愛,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感到真正的幸福。
雖然達西知道,男爵對於喬治安娜的關愛很大程度上是源自於對他父親友誼的延續,是一個長輩對子侄輩的關愛,而並非是因為認可自己即將成為海倫的丈夫。但是這又有什麽關系呢?這反而恰恰證明了,兩家之間的關系淵源,他和海倫的結合也註定是天作之合。
“對了海倫,你和達西過來看一下這個。”男爵轉身又拿出幾張印刷十分精良的紙張,對兩個年輕人說道:“這是幾個舞會的邀請函。主辦人我都認識,這次實在是推拒不過了,你們倆這段時間參加了吧。”
男爵雖然已經五十多歲,但早期的軍事生活和健康的愛好,讓他的身型保持的極為健碩,這讓他像個健康的年輕人一樣充滿魅力,而他巨額的財富,更是讓無數女人心動。所以自從來英國之後,雖然男爵一直深入簡出,但各種舞會的邀請就從來都沒有停過,而在得知男爵還有個女兒後,邀請更是如同雪花般飛來。這讓男爵無比頭痛,在這個社會裏拒絕所有的邀請可不是什麽好的選擇。
舞會幾乎已經成為了這個國家社交的基石。每天都有無數的舞會在舉辦,每個鎮子裏都要有公共舞廳,倫敦更是無論早晚,都有或私人或公共的舞會舉辦。
舞會對於這個社會是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以至於對於一個人的評價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在舞會上的表現。如果一個年輕人能夠遵守那些知名人士頒布的舞蹈禮儀,並且舞蹈跳得好,外加和善可親一點,大家就會覺得舉止優雅,品德良好,招人喜歡,是個再紳士不過的人了;若是他還能夠再面容英俊,兜裏有點錢,那麽他便會是天底下所有少女的夢中情人,所有已婚婦女心中再好不過的女婿人選了。至於這個人私下的品德如何,則就沒有人會關心啦。一個人,在舞會上任何一丁點的表現,都會變成對這個人的最終定義。
雖然也有一些人指出舞會是再無聊、愚蠢不過的東西,但沒有辦法,它仍然是全社會的風尚,以及不得不遵守的規則。即使是威靈頓公爵也不得不一邊告誡兒子“舞會是最可笑不過的事情,除了給社會帶來愚蠢外別無其他”;一邊又要求他每一個軍官都要能跳舞,並且跳得好。
男爵也一向認為舞會是最虛無不過的東西了,對於他的身心毫無益處。男爵雖然不願意勉強自己,但是對這個社會的社交法則,他還是需要遵守的。因此,他偶爾會從無數的邀請函中挑出一兩張實在卻不過去的去參加。不過,現在好了,他不用再為此煩心了,有人可以替他代勞了。至於為他代勞的兩人是否心甘情願,就顯得不那麽重要了。
——————————————————————
達西對於舞會這種東西並不喜歡,只覺得這是庸俗人的趣味。達西自認不是個完美無缺的人,但是他總是希望自己能夠盡量的去避免愚蠢和低俗。
對於低俗和高尚的判斷標準,達西認為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價值是遠高於單純的感官,所以前者應當是他努力去追求達到的,而後者則應當是他竭力去避免的。
當然,可能會有人不同意這種判斷方式。達西認為,那是因為那個人所能理解的就只是後者,而高尚的人則能夠將兩者都想明白。這就像是為什麽說聰明人遠勝於傻瓜。因為聰明人能夠理解傻瓜的想法,可是傻瓜卻理解不了聰明人。如果傻瓜對此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那方面的問題,而聰明人則對於兩邊都非常清楚。
達西覺得自己比一些人更聰明一點的地方也正在於此,他知道如何避免低俗,而盡力去追求高尚。例如,他對於跳舞、紙牌、閑聊這種在低等社會裏也很風行的,野蠻人都能做的事情,總是能避免就盡量避免。在日常消遣方面,他更樂於去做一些像是騎馬、劍術、閱讀,這些庸俗的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當然,現在他還在培養對其它高級趣味的欣賞能力——例如音樂,因為他發現自己的愛人精通此道,並且總是在這上面花上大把的時間。
正是因為這個緣故,達西在很多人的眼中很不討喜,因為他盡力避免的那些他覺得低俗的東西,恰恰是別人覺得有樂趣的東西,所以他的拒絕便會讓他們覺得他驕傲、愛挑剔、並且看不起人。
達西知道海倫也不喜歡跳舞,但是不喜歡的原因卻與自己不同。如果說他只是想通過理性的努力而對低俗的行為和樂趣保持距離的話,那麽海倫則像是天生就不具備對低級樂趣的欣賞能力一樣。她不喜歡跳舞和打牌,那只是因為她不覺得這有什麽有趣。她熱衷於音樂和繪畫,也只是因為她覺得這有意思。並非她追求高尚,而是因為她天生就高尚。
達西原本並不相信美的女神真實存在,因為他覺得一個人生來就具有低俗和高尚兩面,人們所能做的就是通過理性的學習和認識,從而使自己向高尚的那一方面發展。但是當他閱讀到海倫的日記時,他才發現,這世上盡然真的有完全高尚的人,這世界上一切庸俗、低下的樂趣都無法讓她產生真正的快樂,真正能讓她感到快樂的只有純粹的美和高雅。
對於海倫的這一點,達西羨慕非常,因為他知道自己太過於依賴理性,一旦他的理性受損,那麽他所堅持的很有可能也會動搖。
作者有話要說: 1、關於達西的性格
在寫這篇同人的時候,我把原著和95版看了好幾遍。其中達西讓我印象最深的是盧卡斯爵士對他說“跳舞是每個上流社會的行為”的時候,達西回了一句“也是每個下流社會的行為,每個野蠻人都能跳舞。”;達西還說到了”對於跳舞我總是能避免就避免“。從這段對話,還有之前達西對於跳舞的不願意都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達西並不喜歡跳舞,更準確的說是瞧不上跳舞。
那麽基於這一點來分析,我認為達西是那種很不願意做低俗事情的人。包括他在和伊莉莎白聊天的時候,他也有說他總是避免去做讓自己會讓別人嘲笑的事情。
那麽對於達西而言什麽是高尚的,什麽是低俗的
到這兒的時候,我想到了約翰穆勒在《功利主義》裏給快樂下的評判標準,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快樂是遠高於單純的感官快樂的。後者是傻子都能夠感受到的,而前者只有聰明人才能夠明白。
達西性格傲慢,個人認為是他覺得自己能夠享受那些聰明人才能夠明白的樂趣,所以他才會瞧不上別人。達西和伊莉莎吧聊天的時候也說了“我性格有毛病,但是和我腦子沒關系。······別人的愚蠢,我偏偏忘不掉。”包括在95版電視劇中可以看到達西喜歡劍術、騎馬(通過姿勢來看,他要比賓利騎得好很多,還有閱讀)。
所以,我給達西的設定就是,他追求高級的樂趣,而鄙薄低級的趣味。
都留言啊~我今天可是要加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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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喬治安娜手中已經攢了一大把紙牌,而男爵則只有五六張了,因此看到達西和海倫回來,他大松一口氣,“太好了,你們終於回來了,我已經輸了三把了,馬上這就第四把了。”
果然,沒一會兒,男爵就又輸了,但是他爽朗的笑聲讓他看上去卻像是贏的那個人,他盛讚道,“了不起!喬治安娜,知道嗎,你是第一個能夠在這個游戲上戰勝我的人。”
男爵的話讓本就高興的喬治安娜更加快樂,她從沒有玩這麽開心,因為從來沒有人這麽陪她玩過。但當她看到兄長的時候,她臉上的笑容又不自覺的收了收。達西作為兄長,比喬治安娜大了十二歲,而且由於性子莊重,更要保證作為哥哥的威嚴,達西在喬治安娜面前總是很嚴肅,更別說和她做游戲了,喬治安娜雖然愛他,但是更敬他,生怕他對自己失望。
看到喬治安娜臉上的笑容變小了,男爵瞥了達西一眼。男爵一向覺得女孩子不能放蕩但也決不能內向,最好是像海倫這樣的文雅又不失活潑。考慮到自己的老友四年前就過世了,那時喬治安娜才十一歲,正是一個女孩子性格塑造最重要的時候,他覺得對於喬治安娜養成現在的個性,達西要負很大的責任。
男爵充滿魅力的向喬治安娜行了一個禮,但是過於一本正經的神色反而意外的有種喜劇效果。 他從懷中掏出一個長條形的盒子遞給了喬治安娜,學著法國人的那種招人喜愛的腔調,“Ma chere mademoiselle ,c’est voter conquete (我親愛的小姐,這是您的戰利品)。”
喬治安娜看著男爵的做派,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從來沒有人這樣和她開過玩笑。但她還是在看了眼兄長後,才收了下來。打開一看,喬治安娜忍不住驚訝的叫了一聲。紅色的絲絨底子上放著一支蘸水筆,筆管的上半部分鑲滿了細小的紫水晶,在吊燈的照耀下,散發著迷人的光輝。
“這真是太漂亮了!謝謝您。”
“本來是打算等你回學校前再送給你的,不過,”男爵瀟灑的一聳肩, “既然你已經戰勝了我,那麽作為戰敗者,獻上戰利品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法則。”
達西和海倫本來坐在沙發上看著男爵的表演,兩人對於男爵對喬治安娜的逗趣樂見其成。兩人都覺得既然他們註定就要結合,那麽他們最愛的人也要相處的融洽,互相關愛,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感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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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海倫,你和達西過來看一下這個。”男爵轉身又拿出幾張印刷十分精良的紙張,對兩個年輕人說道:“這是幾個舞會的邀請函。主辦人我都認識,這次實在是推拒不過了,你們倆這段時間參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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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會對於這個社會是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以至於對於一個人的評價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在舞會上的表現。如果一個年輕人能夠遵守那些知名人士頒布的舞蹈禮儀,並且舞蹈跳得好,外加和善可親一點,大家就會覺得舉止優雅,品德良好,招人喜歡,是個再紳士不過的人了;若是他還能夠再面容英俊,兜裏有點錢,那麽他便會是天底下所有少女的夢中情人,所有已婚婦女心中再好不過的女婿人選了。至於這個人私下的品德如何,則就沒有人會關心啦。一個人,在舞會上任何一丁點的表現,都會變成對這個人的最終定義。
雖然也有一些人指出舞會是再無聊、愚蠢不過的東西,但沒有辦法,它仍然是全社會的風尚,以及不得不遵守的規則。即使是威靈頓公爵也不得不一邊告誡兒子“舞會是最可笑不過的事情,除了給社會帶來愚蠢外別無其他”;一邊又要求他每一個軍官都要能跳舞,並且跳得好。
男爵也一向認為舞會是最虛無不過的東西了,對於他的身心毫無益處。男爵雖然不願意勉強自己,但是對這個社會的社交法則,他還是需要遵守的。因此,他偶爾會從無數的邀請函中挑出一兩張實在卻不過去的去參加。不過,現在好了,他不用再為此煩心了,有人可以替他代勞了。至於為他代勞的兩人是否心甘情願,就顯得不那麽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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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西對於舞會這種東西並不喜歡,只覺得這是庸俗人的趣味。達西自認不是個完美無缺的人,但是他總是希望自己能夠盡量的去避免愚蠢和低俗。
對於低俗和高尚的判斷標準,達西認為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價值是遠高於單純的感官,所以前者應當是他努力去追求達到的,而後者則應當是他竭力去避免的。
當然,可能會有人不同意這種判斷方式。達西認為,那是因為那個人所能理解的就只是後者,而高尚的人則能夠將兩者都想明白。這就像是為什麽說聰明人遠勝於傻瓜。因為聰明人能夠理解傻瓜的想法,可是傻瓜卻理解不了聰明人。如果傻瓜對此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那方面的問題,而聰明人則對於兩邊都非常清楚。
達西覺得自己比一些人更聰明一點的地方也正在於此,他知道如何避免低俗,而盡力去追求高尚。例如,他對於跳舞、紙牌、閑聊這種在低等社會裏也很風行的,野蠻人都能做的事情,總是能避免就盡量避免。在日常消遣方面,他更樂於去做一些像是騎馬、劍術、閱讀,這些庸俗的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當然,現在他還在培養對其它高級趣味的欣賞能力——例如音樂,因為他發現自己的愛人精通此道,並且總是在這上面花上大把的時間。
正是因為這個緣故,達西在很多人的眼中很不討喜,因為他盡力避免的那些他覺得低俗的東西,恰恰是別人覺得有樂趣的東西,所以他的拒絕便會讓他們覺得他驕傲、愛挑剔、並且看不起人。
達西知道海倫也不喜歡跳舞,但是不喜歡的原因卻與自己不同。如果說他只是想通過理性的努力而對低俗的行為和樂趣保持距離的話,那麽海倫則像是天生就不具備對低級樂趣的欣賞能力一樣。她不喜歡跳舞和打牌,那只是因為她不覺得這有什麽有趣。她熱衷於音樂和繪畫,也只是因為她覺得這有意思。並非她追求高尚,而是因為她天生就高尚。
達西原本並不相信美的女神真實存在,因為他覺得一個人生來就具有低俗和高尚兩面,人們所能做的就是通過理性的學習和認識,從而使自己向高尚的那一方面發展。但是當他閱讀到海倫的日記時,他才發現,這世上盡然真的有完全高尚的人,這世界上一切庸俗、低下的樂趣都無法讓她產生真正的快樂,真正能讓她感到快樂的只有純粹的美和高雅。
對於海倫的這一點,達西羨慕非常,因為他知道自己太過於依賴理性,一旦他的理性受損,那麽他所堅持的很有可能也會動搖。
作者有話要說: 1、關於達西的性格
在寫這篇同人的時候,我把原著和95版看了好幾遍。其中達西讓我印象最深的是盧卡斯爵士對他說“跳舞是每個上流社會的行為”的時候,達西回了一句“也是每個下流社會的行為,每個野蠻人都能跳舞。”;達西還說到了”對於跳舞我總是能避免就避免“。從這段對話,還有之前達西對於跳舞的不願意都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達西並不喜歡跳舞,更準確的說是瞧不上跳舞。
那麽基於這一點來分析,我認為達西是那種很不願意做低俗事情的人。包括他在和伊莉莎白聊天的時候,他也有說他總是避免去做讓自己會讓別人嘲笑的事情。
那麽對於達西而言什麽是高尚的,什麽是低俗的
到這兒的時候,我想到了約翰穆勒在《功利主義》裏給快樂下的評判標準,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快樂是遠高於單純的感官快樂的。後者是傻子都能夠感受到的,而前者只有聰明人才能夠明白。
達西性格傲慢,個人認為是他覺得自己能夠享受那些聰明人才能夠明白的樂趣,所以他才會瞧不上別人。達西和伊莉莎吧聊天的時候也說了“我性格有毛病,但是和我腦子沒關系。······別人的愚蠢,我偏偏忘不掉。”包括在95版電視劇中可以看到達西喜歡劍術、騎馬(通過姿勢來看,他要比賓利騎得好很多,還有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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