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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賦的陰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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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編的有點不靠譜兒。

歷史上的曹丕,是個出了名的小心眼,對自己的弟弟從來欲除之而後快,七步成詩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輩子,最後郁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袞、曹彪等人,處境也是一樣淒慘。曹丕這種防兄弟如防賊的態度,就連陳壽著史時都有點看不下去,評論說“待籓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覆減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無歡,遂發疾薨。”

這樣一個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覬覦自己老婆,不怒而殺之已屬難得,怎麽可能還會把老婆遺物拿出來送人呢?——何況送的還不是尋常之物,而是暧昧之極的枕頭。後世李商隱揶揄這段典故,寫了一句詩:“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見枕頭這東西,是很容易讓人產生不良聯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兒,也不會這麽主動把一頂綠帽子戴在自己頭上。

由此可見,李善這個故事,編的著實離譜,不值一信。所謂曹植與甄妃如何如何,不過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罷了。我一直堅信這是歷史的真相。可當我再一次讀完《洛神賦》的時候,對這個觀點,卻忽然有些猶豫了。賦中那種蘊藏著情真意切的心緒,那種澎湃浩蕩的感情,一千年之後仍舊讓人感覺到無比震撼。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實在無法想象,曹植歌頌的會是一位虛無縹緲的仙子,在現實裏沒有任何寄情。

於是我重新開始尋找關於《洛神賦》的一切,不帶任何偏見地去審視那段歷史。越是尋找,我就越是驚訝,因為這一篇賦背後隱藏的東西,似乎遠遠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項龐大、覆雜的工程,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切入點,就很可能會迷失在史料的迷宮裏。幸運的是,我找到了這把鑰匙,得以開啟了通往那個時代的大門。

這把鑰匙,就是《洛神賦》的原名。

《洛神賦》本來不是叫做《洛神賦》,而是《感鄄賦》。歷代許多研究者認為,曹植在黃初二年被封鄄城候,次年升為鄄城王,因此賦成此篇,以茲紀念。

這看起來言之成理,可惜卻不正確。漢賦之中,以地名為篇名的並不少見,如《二京賦》、《兩都賦》、《上林賦》等等,卻從來沒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賦”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東西南,曹魏時屬袞州濟陰郡;而洛水則是在陜西洛陽附近,兩處相隔十分遙遠。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賦》的文章裏,卻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談特談渡過洛水時的經歷。這就好像在《北京游記》裏卻只談黃浦江一樣荒謬。

除非《感鄄賦》醉翁之意不在酒,別有所感。也就是說,這個鄄字另有含義。

心細的人可能會發現。在《三國志》裏,這個地名一律直書“鄄城”,如《程昱傳》“張邈等叛迎呂布,郡縣響應,唯鄄城、範、東阿不動。”可到了範曄寫《後漢書》的時候,每提到鄄城,卻都寫成了“甄城”,其下還特意標明註解“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如果這個說法正確的話,甄字和鄄字在那個時候是相通的。

這裏稍微要涉及到一點古文字知識。“甄”在當時並不讀“Zhen”,按照許慎《說文解字》的記錄,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發音為Juan,而“鄄”字讀成絹,兩字發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與“甄”字形幾乎一樣,從垔部,古人將之混寫一處,實屬平常。

我在《史記》裏也找到了相同的記載。既可以寫成“晉伐阿、甄”(《司馬穰苴傳》),又可以寫成“臏生阿、鄄之間”(《孫臏傳》)。可與《後漢書》同為輔證,證明甄、鄄二字,從兩漢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麽《感鄄賦》其實等於是《感甄賦》。而這個“甄”字究竟指的是什麽,指的是誰,不言而喻。

黃初元年,甄妃觸怒曹丕,因此失寵;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寫了一篇《出婦賦》,中有“痛一旦而見棄,心忉忉以悲驚……恨無愆而見棄,悼君施之不終”之句,句句暗扣,似乎已有所值。其時曹植本人沒遭遇什麽變故,突然發此感慨,究竟為何,不言而喻。

黃初二年,甄妃在淒慘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監國謁者灌均給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於是曹植被貶為安鄉侯,次年又被遠遠地攆到了鄄城。到底是什麽事情能讓曹植心神大亂,以致於醉酒鬧事到“劫脅使者”這麽失態,同樣不言而喻。

如果這些證據都還是捕風捉影的話,那麽接下來的事實,卻是明確無疑:曹丕與甄妃的兒子曹睿即位之後,下詔改《感甄賦》為《洛神賦》。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譏,對自己母親名節有損,我想曹睿也不會特意去關註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見曹植寫賦借洛神之名緬懷甄妃一事,並非捕風捉影。李善之說,有本可據,只不過他加了太多的虛構細節渲染,反而削弱了這個說法的可信程度。

也許這時候會有人要問,你繞了一大圈,除了論證出曹植確實對甄妃懷有感情以外,豈不是一無所得嗎?並不是這樣,這只是一個開始。

現在我們清楚了,《洛神賦》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賦中表達的,是對甄妃的深切眷戀之情。那麽接下來,一個巨大的矛盾便緩緩浮出水面。

曹丕是識字的,文章寫的極好,與曹操、曹植在文學史上並稱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這麽一個淺顯的文字游戲,根本瞞不過曹丕的眼睛。前面說了,曹魏對藩王的限制,是極其嚴苛的,稍有舉動就會被無情打擊。面對這麽一個小心眼的哥哥,曹植還敢寫這種調戲嫂子的東西,莫非他不要腦袋了麽?

事實比猜測更為離奇。《感甄賦》面世之後,史書上沒有記載曹丕對此有任何反應,也沒曹植采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監國謁者都要打小報告給曹丕。曹植這次公然調戲到了自己媳婦頭上,曹丕居然無動於衷,實在太不符合邏輯。

當兩段史料產生矛盾時,要麽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錯誤的,要麽是兩者之間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國志》的記載是可信的,而《感甄賦》也是真實的。既然兩者都沒問題,那麽只能是解釋方法的錯誤。也就是說,圍繞著《感甄賦》,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間的關系,並不是夫妻二人加一個精神第三者這麽簡單。

簡單介紹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無極人,名字不詳,後人因為《洛神賦》裏洛神別名宓妃的緣故,把她叫做甄宓。嚴格來說,甄宓這個名字是不存在的,不過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稱之。

甄宓生得極為漂亮,十幾歲就嫁給了袁熙。袁紹失敗後,曹丕闖進鄴城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納入房中。甄宓為曹丕生下一兒一女,即曹睿和東河公主。後來曹丕稱帝之後,寵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備受冷落,屢生怨滂,竟被賜死。死時被發覆面,以糠塞口。後來曹睿即位之後,殺郭氏以報母仇。

表面來看,甄宓與曹植之間沒什麽糾葛,最多是後者單相思罷了。好在曹植是個文人,文人總喜歡發言議論,所謂言多必失,總會在不經意間流露出一些訊息。憑借這些訊息,我們才有機會揭開迷霧。

在反覆查閱中,我終於在曹植寫給曹睿的一封書信中,發現了一條微弱的線索。這條線索非常晦澀,可當它從歷史塵埃裏被拎起來以後,我卻發現它所牽連出來的,卻是一連串令人瞠目驚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個有雄心的人,他對自己被軟禁而無所作為的境況,感覺到非常郁悶。史書上說他“常自憤怨,抱利器而無所施,上疏求自試”,意思是曹植覺得自己的才幹沒有得到發揮,經常上書希望能為朝廷做點事。

哥哥曹丕沒給他這個機會,但侄子曹睿也許還有的商量。於是,在曹睿即位後的第二年,曹植給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這份疏裏,曹植揮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著要殺身靖難,以功報主,實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這麽一句:

“臣聞明主使臣,不廢有罪。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這句話不太好理解,裏面一共用了四個典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典出秦將孟明視和魯將曹子,這兩個人屢次打了敗仗,卻始終受到主君信賴,後來發憤圖強,一戰雪恥。“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其中盜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馬被山賊偷走,他非但沒生氣,反而說吃馬肉不喝酒容易傷身體,於是送了壇酒給這些偷馬人。山賊們很受感動,在秦、晉交戰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為前句已經用了秦,而秦君為趙姓,所以這裏用了趙字互文。

以上三個典故,都是古籍裏常見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個典故:“絕纓。”

絕纓這個典故出自楚莊王。據《說苑》記載,楚莊王有一次宴請眾將,日落不及掌燈,席間漆黑一片。有人趁機對楚莊王的姬妾動手動腳,姬妾急切下扯下他的冠纓,告訴楚莊王說只要點起燈來,看哪個頭上無纓的,就是壞人。楚莊王卻吩咐眾將把冠纓都扯下來,然後再點起火把。數年後,楚莊王表彰一位殺敵極其勇敢的將軍,將軍坦誠就是當年絕纓之人,為了報答主君寬厚之恩,方舍身殺敵。

臣子給主君上書的時候,這個典故是不能隨便亂用的,否則就是諸葛亮所說的“引喻失義”,讓人懷疑你對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頭。曹植忽然拋出這個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陣殺敵的強烈意願,可也等於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經和皇帝的妃子發生過類似“絕纓”一樣的關系。這位妃子,只能是他一直迷戀著的甄宓。

緊接著這個典故,曹植又寫道:“臣竊感先帝早崩,威王棄世,臣獨何人,以堪長久!”這句話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脅了:“我兄弟曹丕已經死了,曹彰也掛了,我算什麽人,居然能茍活到現在。”重點就在於“臣獨何人”四個字的正話反說,明明是在向曹睿強調:我是因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現在。而這個理由,曹睿應該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這份奏章不被通過(原文:植雖上此表,猶疑不見用),不忘最後補了一句:“嗚呼!言之未用,欲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也。”這句話表面上是遞進關系,其實是一個偽裝了的虛擬語態。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沒被采用,也好歹能讓別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麽別人可就會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這封信裏,曹植用“絕纓”這個典故來提醒曹睿:我和甄宓之間發生過類似“絕纓”的事情。對照接下來那兩句語帶威脅的口吻,所謂“絕纓”事件恐怕不是什麽兒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諸於口的極秘之事,這件事不僅牽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還是曹植這麽多年來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後來向曹睿開出條件:如果“言之未用”那麽我可就要“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這封信是一個相當有技巧性的隱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過是篇言辭懇切辭藻雅馴的文章,惟獨曹睿才能讀中其中的微言大義。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他的回信沒有記錄,不過曹睿很快就下詔,把曹植從雍丘徙封到了東阿。用曹植自己著作裏的描述,雍丘是“下濕少桑”,而東阿則是“田則一州之膏腴,桑則天下之甲第”。可見這一次的徙封,不是出於猜忌,而是破格優待。

面對一位藩王的威脅,皇帝非但沒有采取報覆手段,反而下詔優容待之,這在曹魏時代簡直不可想象。如果曹睿不是心胸寬廣的聖人,那只能說明他是心虛了。這樣一來,也能夠解釋為何曹植寫成《感甄賦》之後,曹丕明知其情,卻毫無反應。他是不敢反應,因為他和自己兒子一樣心虛。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這兩位帝王就諱莫如深。可見曹植和甄宓之間,絕非毫無交集,這個交集,就是奏章裏所謂“絕纓”之事。

史書上沒有曹植和甄宓接觸的記錄,不過卻可以通過兩人的履歷來加以印證。

建安二十一年年底,曹操東征孫權,當時隨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還有甄後的兩個孩子曹睿與東鄉公主。甄後卻因為生病,留在了鄴城。而同時留在鄴城的,還有曹植。

本來這也沒什麽,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兩不相涉。可曹植卻並非優哉游哉地過日子。在建安二十年,曹操在出征救援合肥時,對曹植說:“我當年作頓邱令的時候,是二十三歲,回想起當時的所作所為,現在無愧於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為頓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

曹操二十三歲做了什麽事情呢?史無明載,不過他在當頓丘令之前是洛陽北部尉,“造五色棒,縣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不避豪強,皆棒殺之。”想來在頓丘做的事也差不多。

可見當曹操出征的時候,他希望曹植能夠坐鎮鄴城,維護大後方的穩定,所以拿自己在頓丘令任上的所作所為做例子,勉勵曹植拿出狠勁來,該出手時就出手。曹植在此時所扮演的角色,相當於內務部或者安全局的最高領導,在曹操和曹丕遠征期間確保大後方許都、鄴等幾個重鎮的安全。

而這時候甄宓在做什麽呢?《魏略》記下了這樣一件小事:曹操在這一次東征時,不光帶著自己老婆卞夫人,還帶走了甄宓的一兒一女。曹操三月份回鄴城,而曹軍主力一直到次年的九月才回來。卞夫人回來以後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就很奇怪,問她說你跟你兒女離別這麽久,應該很掛念才對啊,怎麽反而容光煥發更勝從前呢?甄宓回答說:“有您照顧他們,我還擔憂什麽呢?”(自隨夫人,我當何憂!)

這個心態是很可疑的。兒行千裏母擔憂,兒女隨軍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顧,當母親的最多是“不擔心”罷了。可史書上描述此時甄宓的狀態,用的詞是“顏色更盛。”註意這個“更”字,說明甄宓的面色,比與兒女離別時更加光彩照人。換句話說,自從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兒女離開以後,甄宓非但毫不擔憂,反而一直很高興。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的心理狀態會如實地反映在生理狀況上。本該“不擔心”的甄宓,卻變得“很高興”,說明甄宓高興的,並不是兒女出征一事。那麽她到底在高興些什麽呢?

在這之前,曾經有一次卞夫人隨軍出征得了小病,甄宓聽說後徹夜哭泣,別人告訴她只是小病已經痊愈了,甄宓繼續哭,不相信,說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鄴城,甄宓望著她的座位哇哇大哭,說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動壞了,連連稱讚她是孝婦。

這兩件事都是相當高明的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很有些王莽式的謙恭。就連裴松之都質疑說:“甄後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因此這些行為說明不了甄宓是孝婦,只能證明她有智慧,工於心計。她越是處心積慮地討好卞夫人,越證明她是在掩飾些什麽,圖謀些什麽。

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太醫令吉本、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人在許都發動叛亂,殺死了長史王必,最後被嚴匡平定。這起叛亂規模不大,影響卻不小。它發生在劉備與曹操在漢中大戰之時,關乎曹魏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這已經不能用警衛疏失來解釋。

這種叛亂,必然是經過了長期醞釀、籌備和組織。所以它們爆發在建安二十三年初,策劃卻應該是在更早時候的建安二十二年。

恰好在二十一年底到二十二年這段時間,鄴城的太子妃恰好正因為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即將完成而變得特別高興。這兩者之間,很難說沒有什麽因果聯系。

這等規模的叛亂發生在肘腋之間而官府全無覺察,內務安全的最高負責人曹植難辭其咎。可是,曹植雖然貪杯,卻並非庸碌之徒,手底下還有楊修、丁儀、丁廙兄弟這樣的幹才,為什麽還是讓這起叛亂發生了?

回想起曹植在給曹睿的奏章裏說的“絕纓”事件,這個事件恰好可以把這一切疑問都串起來。

甄宓很清楚曹植對自己的感情,並且敏銳地覺察到這種感情是可以利用的——還有什麽比控制安全事務最高負責人更有效的叛亂策謀呢?

當時的鄴城,曹操卞夫人曹丕都不在,為甄宓提供了絕好的環境。她只需要略施手段,曹植這個多情種子就會不顧一切地鉆入彀中。於是“絕纓”事件發生了,誰絕誰的纓,這很難講,我們也無從揣測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麽。我們看到的只是結果。結果就是曹植玩忽職守,鄴城與許都的治安變得漏洞百出。讓吉本等人從容鉆了空子,以致釀成大禍。

這個貫穿建安二十一到二十三年的陰謀,就是絕纓事件的真實面貌。那麽一個大致結論便可以得出來了:甄宓,應該就是這起叛亂的幕後推手,因為只有她,才能讓曹植棄父王的囑托於不顧。

於是甄宓在建安二十二年安排好了一切,親手種下這些叛亂的果實,然後興致昂揚地看著它們發芽、結果。

可是,我們現在知道的,只是一些發生過的事實,而這些事實背後隱藏的東西,始終還遮蓋著重重的迷霧。每一個陰謀,都會有它的動機和目的。甄宓不是瘋子,她如此處心積慮,究竟意欲何為呢?

要厘清這個問題,我們須得從“絕纓”事件的後果開始說起。

曹丕和曹植對於太子之位的爭奪相當激烈,原本曹操更傾向於曹植,好幾次差點就定了他當太子,可曹植的不修行檢始終讓他心存猶豫。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出征前對叛亂有所預感,所以有意把鎮守後方的重任交給了曹植,算是對他的一次重要考驗。如果曹植順利通過,那麽太子之位的爭奪將會對他極其有利。

結果呢?自從甄宓與曹植“絕纓”之後,曹植整個人變得非常不正常,二十二年成了他的災難年。先是司馬門事件讓他失去了曹操的信任,然後是自己的親密副手楊修被曹操殺死,更讓他打擊得是,曹操最終立曹丕為嗣。

本來曹丕立嗣未穩,曹植尚有翻盤的機會。但二十三年初吉本的叛亂,徹底斷送了曹植的最後希望。曹操在吉本叛亂後,十分暴怒,殺掉了漢獻帝身旁一半的大臣。這種心態,也是對曹植失望的一種現實反映。

可吉本這起叛亂本身,卻透著蹊蹺。我們可以看到,這次叛亂有兩個共同點:第一,規模非常小,參與不過雜役家仆千人和幾個文人;第二,政治影響非常大,天下為之騷動。

叛亂規模越小,對國家影響越微弱;政治影響越大,對於責任人的壓力就越大。這次叛亂選擇的地點也很有講究,在漢天子所在的許都,而不是鄴城,可以用最小的混亂撬動最大的政治影響。就象是一捆精心設置好爆炸當量和爆破方向的炸藥。讓人簡直要懷疑,這起叛亂的策動者,根本就沒指望叛亂成功,只是為了引發對某些特定人物的致命批評。

曹植作為內務安全最高負責人,對此責無旁貸。在二十二年,他已經失去了太多分數,二十三年的這起叛亂,成了壓斷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經此一役,徹底一蹶不振。

“絕纓”之後,曹植的每一次不正常與失招,都緊緊地與立嗣聯系到一起。於是整起事件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出現了。

他就是甄宓的丈夫,曹丕。

他似乎一直都置身事外,但又都無處不在。甄宓一手策劃的這一起叛亂,最大的受害者是曹植,而最大的獲利者,正是曹丕。這忍不住讓人聯想,這起叛亂和之前的一連串小動作,莫非是曹丕故意派甄宓策動,用來打擊曹植的?

這本該是個猜想,不過,在建安二十四年發生的一件小事,讓這個猜想變成了事實。

當時曹操對於曹植仍舊抱有一點點希望,所以當曹仁被關羽包圍,他給了曹植最後一次機會,任命他為南中朗將行征虜將軍,派去救援曹仁。可誰知道曹植這個不知長進的東西,竟喝了一個酩酊大醉,醉到連將令都無法接。從此,曹操對這不肖子徹底失望。

以上是出於《三國志》的記載。可《魏略》卻給了另外一個不同的說法:“植將行,太子飲焉,偪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

“偪”是“逼”的舊體寫法。可見曹植的失態,並非出於本意,而是被太子曹丕所陷害。這次出征醉酒,並非一次孤立事件,而是證明了曹丕一直在緊緊盯著曹植,從來沒有放松過警惕,也不放過任何一個使壞的機會——這當然也包括了司馬門、楊修之死和甄宓策動的那次叛亂。

曹丕很清楚,對付曹植,最有效的人選就是甄宓。只要甄宓出現,曹植就會因過度興奮而喪失判斷力。對於他這種權勢熏心的人來說,只要能夠害掉曹植,犧牲個把老婆也並非不可接受——他不會接受自己戴綠帽子,除非對上位有好處。

而且派甄宓去做這件事,會非常安全。曹植是個至情至性之人,就算他發現了真相,也絕不會去告發甄宓,因為那會將他所愛之人置於死地。曹丕算準了自己弟弟這種幼稚的性格,才會肆無忌憚地利用甄宓一次又一次傷害他——甚至我有一個更大膽的猜想,在那次臨出征前的對飲中,也許曹丕在席間只需輕輕透露說,甄宓是在利用你,曹植就會心緒大亂,借酒澆愁。

沒有什麽比自己愛人傷害自己更痛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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