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一章 字條治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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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能幹,他負責經理部門全部的工作,我從不幹預他的決定。……而爭取較多時間來讀書、寫作,譬如撰寫每天的‘社評’。”①

實際上,有些事金庸管得很細,連排字房的工作都要親自過問,或許“五月風暴”時被換版的往事讓他記憶猶深。《明報》副刊請專欄作者也要通過他,不僅副刊編輯,就是總編輯都無權決定,都得他來批準。約稿、組稿,甚至修改稿件他都要管,有時甚至把稿子通篇都改掉,引起過作者的抗議。林燕妮回憶,“以前《明報》副刊的稿全部都是由他選定的,副刊老總並無約稿的權力”。②副刊編輯只不過扮演催稿、清大樣和校對的角色,不會刪改作者的稿子,也不願主動與作者聯系,相當於高級校對。1966年進入《明報》、長期擔任副刊編輯的詩人蔡炎培因此被戲稱為“蔡校書”。倪匡說:“查良鏞當他那張《明報》是性命,是寶貝,尤其是那個副刊,一直以來,都死抱著不放。”

金庸告訴歐陽碧:“副刊是一張報紙的靈魂,港聞和國際電訊大家都差不多,但是副刊做得出色的話,那張報紙就會與眾不同。”他在《新晚報》《大公報》就是編副刊出身的,把副刊看得很重,甚至親自來抓,不僅制定五字真言(“短”“趣”“近”“快”﹝後改為“物”﹞“圖”五字)、“二十四字訣”(“新奇有趣首選,事實勝於雄辯,不喜長籲短嘆,自吹吹人投籃”二十四字),而且手書貼在副刊編輯部。

金庸手定的“五字真言”被視為不得外傳的秘訣。1988年10月20日,他給編輯部所有編輯寫字條,“唯副刊依賴外稿,不完全受編輯控制”,重申“生動活潑、吸引力強”的方針,同時要他們註意:

在與各位作者聯系時,只可告知我們的希望與要求,不可將我們的方針原文全部內容和盤托出,因此系本報重大業務,不能讓競爭者知悉。①

① 杜南發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五,40頁。

② 林燕妮《偶像畫廊》,4頁。

《明報》有個“明窗小劄”專欄,許多編輯方針和政策,如不想太正式地向外公布,往往會用“徐慧之”名義(主要是他執筆)在這裏透露。②

對專欄作者在其他報紙寫專欄,金庸也很在意,不願作者用同一筆名在他報出現。《明報》工作人員要在其他媒體寫專欄或做主持,都要經過他的同意。1988年,歐陽碧應《星島晚報》之邀開專欄,向他報告,他寫字條說:“同意,一般原則是最好不用與《明報》相同的筆名。若已用,也可。”③

《明報》員工對報社有任何意見,都可直接給金庸寫信,記者稿件被版面編輯刪改會寫信給他,編輯想要加工資會寫信給他,辭職也會找他。還會有人給他打小報告,說某某人背後在報館內罵他。他很清楚,“《明報》內部所有的人只聽我一人的話,可以說是成功,也是失敗”。④

《明報》二度易主之後,馬來西亞報業大亨張曉卿曾誠意邀請金庸出山,任名譽主席,他要求有實際的指揮權,遂為另一些人不喜,只好作罷。

有人說,《明報》是20世紀後半葉香港“文人辦報成功的典範”,金庸說:

文人辦報,文人在組織編輯采訪當然是好的,但是辦報主要是企業家的工作,比較困難,對文人來講,就不會做。……管理一份報紙是相當困難的,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單單是中國文學,就很難辦報了。……香港社會是一個很商業的社會,學中國文學、西洋文學的,他自然而然接受到工商業的熏陶,這些文人到了香港社會中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文人了,工商業跟企業管理他也有知識,所以在香港文人辦報的可能性比較大。⑤

① 石貝《我的老板金庸》24—26、173頁。

② 東西《永遠“前進”的金庸》,《開放》2012年7月號。

③ 石貝《我的老板金庸》,80、81、82、86頁。

④ 張圭陽《金庸與報業》,282—283、286頁。

⑤ 李多鈺《金庸VS文字暴力》,《南方周末》2001年5月24日。

三、“很摳門的老板”

1970年,《明報》每天出紙2.5大張,1980年5至6大張,1990年超過了10大張。對於《明報》的成功,金庸說:“我想,我成功的地方是喜歡思考,不墨守成規,遇到有困難時,通常很快就找到解決的辦法。不過,我卻不是個能搞大生意的人。搞大生意的人對金錢很重視,對賺錢很有興趣,但我對此卻常是糊裏糊塗的。”其實,他一點也不“糊裏糊塗”,而是非常精明,他對金錢非但不是沒有興趣,而且非常在意,甚至可以說錙銖必較,他在《明報》內部一直被視為“很摳門的老板”。

在《明報》工作多年的吳霭儀評說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視錢財如糞土時,這樣說:“現代的現實生活不容許我們一擲千金,辦報的金庸恐怕不會讚成手下當報社資產的錢財如糞土。經營一家成功的報社,金庸自然很知道錢銀的用途。”①金庸也說過,“辦報紙,不能過分浪漫”。這句話背後包含了對每一分錢的在乎,《明報》曾經歷早期極為艱苦的歲月,即使後來財源廣進,他也厲行節約,甚至到了“摳門”的程度。“我辦報辦了幾十年,對於一磅白報紙的價格、一平方英寸廣告的收費、一位職工的薪金和退休金、一篇文章的字數和稿費等,長期來小心計算,決不隨便放松,為了使企業成功,非這樣不可。”②林燕妮說,“很多人認為文人辦企業,易流於情緒化,不會精打細算。查良鏞卻不,說了不能加薪便不加薪”。他的精明不僅表現在辦報上,1982年1月14日,沈西城有意把《雪山飛狐》和《飛狐外傳》譯成日文,他表示很是歡迎,寄上樣書,並寫了一封信:

惟須聲明者,此項授權,以《雪山飛狐》譯文發表於日本雜志者為限,將來如出版單行本條件另議,因弟另有出版全套日譯本之計劃,將來再行商議。吾兄譯文如為日本讀者接受,可進行出單行本。③

① 吳霭儀《金庸小說看人生》,84頁。

② 金庸、池田大作《探求一個燦爛的世紀》,165頁。

③ 信件影印,沈西城《金庸與倪匡》,106頁。

小時候,父親的“沒用”給他留下刻骨銘心的陰影,覆蓋了他的一生。“我年紀很小的時候,十三四歲就覺得父親沒用。”他的精明正是對父親“沒用”的反撥。①

《明報》員工批評金庸,可以高薪聘請新員工,但老員工的工資偏低,從來沒有大幅加薪,以至新老員工的工資差距很大。有些老員工因生活負擔重等原因,不得不離開《明報》,另找工作。所以有人說,金庸一直強調的《明報》從不“炒人”是事實,但員工忍受不了低工資會自動離職,不需要他主動“炒人”。他的解釋是,《明報》是一家有地位、工作環境穩定的大機構,員工工資雖較低,總比在一家工資較高,但工作環境不穩定的機構工作,隨時可能面臨倒閉要好。他有一次公開說:“明報有四百員工,每人加一百,一年就是幾十萬。”在他看來辦報紙完全不同於寫武俠小說,而是一項十分實際的事業。他對《明報》員工一直實行“微薪制”。他對人說,“在《明報》工作是他們的光榮,不用給他們高人工,他們也會排隊來《明報》工作”。②

自60年代中期《明報》在報界崛起,有過《明報》工作經歷的人的確會身價大增。許多在《明報》工作過的職員離開之後,開創事業多能獨當一面,香港報界今天一些頭面人物如董橋、《信報》社長林行止、《東方日報》主筆陶傑等,都在《明報》擔任過重要職務。

雷偉坡受命主編《明報周刊》之前說,“羅素說人生兩大欲求不外乎名與利,我說名可以不在乎,利我可是需要的”。金庸說:“好,那你就多拿一份薪水,給我編《明報周刊》吧!”亦舒聽說雷年薪五百萬,潘粵生也對雷說,聽說“明周”出一本你拿多少多少。雷說,這都是誤會。但優待他倒是事實。由於長期操勞過度,他不幸積勞成疾,患了TB骨(肺癆菌入骨),不得不到臺灣治病,在榮民醫院養病一年多,每月的工資照發。他回到香港,金庸請他繼續主持“明周”,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準許他一星期只上一兩天班,平時可以在家通過電話遙控編務,另外還給他大幅度加工資,他被稱為“遙控總編輯”。有人間金庸為什麽如此厚待他,得到的回答是:“因為他是一個難得的人才。”

① 《“幫主”的心事誰人知》,《楊瀾訪談錄》2007Ⅱ。參考劉國重新浪博客《讀金時代》。

② 石貝《我的老板金庸》,84頁。

1979年12月,在主編了156期“明月”之後,胡菊人提交了辭職信。那年,《臺灣日報》老板傅朝樞因與臺灣當局意見不一,報紙被當局買下,傅於是抽調資金,到香港和美國另謀發展,要在香港新辦一份《中報》,看中了胡菊人,以月薪萬元力邀他出任社長兼總編輯,當時他在“明月”的月薪是4700元。①更吸引他的是對方稱還要辦晚報、周刊、月刊,整個“非常龐大”的新事業都由他全權負責。最打動他的並不是這些。《明報》雖好,卻不是他理想中的報紙,他有魯迅情結,想拯救一代青年,認為報紙應該承擔這個責任。傅朝樞聽了他的理想,立即答應了:“胡菊人,我就是想辦這種報紙。”

金庸再三挽留,但胡菊人去意已決,怕自己過了50歲沒有勇氣接受任何新挑戰,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金庸舉行相當隆重的歡送會,送胡菊人黃金勞力士手表。最令胡感動的是臨別贈言,他們在馬會餐廳,金庸難得地也喝了酒,用非常誠懇的態度和言辭來挽留他。當知道他必然離去的時候,金庸給了他三個忠告:

第一點,菊人兄,你要知道,人的性格是個個不同的,你將來到那邊工作,他們家庭成員當然要來管事,同時,在你下面還有很多人要管,人的個性既然人人不同,那麽就算有人當面對你發脾氣,拍桌子,你也要忍耐,不要動怒。

第二點,報紙雜志的銷路,是有起有伏的,如果銷路下跌,你也不要憂心,只要冷靜去做就是了。

第三點,你要知道,辦報難免時時接到律師信,就算打官司,你也不必驚慌。

那一天是星期天,金庸的司機放假,他們叫了一輛計程車,菊人送金庸回家。在路過天後廟道的半途上,他們並排在後座上坐著,一時竟緘默了,好像從那一刻起,各走各路,心中頗為黯然。金庸忽然打破沈默,說:“菊人兄,我們共事這麽久,就算是此刻死了,也是值得的。”菊人答:“是呀,十多年來,查兄你不用與我說一句話,而我也不必向查兄征問一句話,就把《明報月刊》編得相當出色,這是非常難得的!”①

① 張圭陽《金庸與報業》,203頁。

菊人辭職,金庸立即宣布所有員工都獲得加薪,並設宴慰勞。大家見他如此誠意,都不忍在這時離開,所以沒有人跟菊人走。②

菊人的離開確實令金庸心痛,事起倉促,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接替,他重新出馬,親自主編了兩期。“胡菊人兄和我們是在十分友好的情況下分手的。……這十三年中,他辛勤的努力,使得《明報月刊》成為海外華人社會中一本極有影響力的刊物,中國內地和臺灣的政治領袖與學人,也有不少人是本刊的讀者。”③

金庸請了董橋,從1980年第3期開始接手,在“明月”工作近三十年的黃俊東說,“明月”換一個主編,便會出現另一種風格,“查先生除了總是給予一個月刊立場原則的錦囊之外,便任由主編發揮”。④

1980年2月27日,傅朝樞出資的《中報》創刊,胡菊人任總編輯,陸鏗任總主筆,接著又創辦了《中報月刊》,但僅一年,他們即雙雙離開。那三點忠告,胡菊人都未能遵守,所說之事一一都應驗了。1981年6月1日,胡菊人和陸鏗以補償費共同創辦了《百姓》半月刊。金庸對胡始終念念不忘,有一年聖誕節前,他在尖東一家酒樓宴請臺灣女作家三毛,得知胡菊人就在附近一個酒會,連忙通過李文庸(慕容公子)邀來摯談,誠意拳拳。⑤

有“香江第一才女”之稱的吳霭儀,每周在《南華早報》寫英文政論,引起金庸的註意。他們同是廉政公署一個咨詢委員會的委員,金庸是這個委員會的召集人,覺得她的發言言簡意賅,三言兩語就說到問題中心。吳霭儀1984年被他請到《明報》工作,1985年要到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1986年7月又應他力邀重回《明報》任副總編輯,1987年9月,她又離開三個月,繼續劍橋的學業,《明報》不僅為她保留職位,還一直給她發工資。

① 《明報月刊》1986年1月號,17頁。

② 沈西城《金庸與倪匡》,64頁。

③ 《編者的話》,《明報月刊》1980年1月號,108頁。

④ 黃俊東《遠路不須愁日暮》,《明報月刊》1996年1月號,43頁。

⑤ 翁靈文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三,119頁。

在為《明報》工作過六年的歐陽碧眼中,金庸是個“富有人情味的老板”。1990年夏天她要辭職前往美國讀書,辭職信交給了總編輯董橋,金庸請她到七樓辦公室,挽留她,知她去意已定,也就不留了,只是說:“這樣吧,你在副刊上的專欄,我為你保留下來,一直到你回來,每個月的稿費還可以幫補你在那邊的生活。”最後還說了一句令她感動的話:“你到了美國之後,在那裏實在生活不下去,我們還是歡迎你回來,你隨時回來,《明報》隨時歡迎你。”想不到他一年後就要賣掉《明報》。①金庸說:

我薪水也出得不比別人高。可能是因為和我一起工作比較愉快,我對人家客客氣氣,沒有老板架子,不會罵人家,當別人好朋友,所以工作環境比較好。

與其他大報相比,《明報》工資低,福利薄,這是《明報》員工從編輯、記者、校對到排字房、機房工人的同感。他們對《明報》最不滿的地方,就是工資加得少,連退休金都“縮水”。金庸在1979年表示,十分讚成報酬高的明星制度,不過他認為記者太出風頭也不好,一旦成了名記者,就容易給別人挖走了。②

《明報》港聞版編輯黃陵是個老員工,做了十幾年,因年齡關系到1980年提出退休,希望能安享晚年。金庸發了一筆數萬元的退休金,黃陵表示不滿,一氣之下,找他交涉:“我的退休金應該不止這個數目。這筆錢我就不打算要,我會全部用來登報紙,在全港報紙登啟事,聲明黃陵在《明報》打工,現在退休了,只得數萬元退休金,由於感激你,所以特別登報紙表揚!”③

這事最後以金庸給黃陵補錢而了結。

1965年進《明報》的漫畫家王司馬④,負責監督《明報》及所屬出版機構的美術工作,為《明報》畫了多年漫畫,表現出色,金庸很欣賞他的漫畫,武俠小說修訂重版,指明要他設計封面和插畫。金庸大部分小說的插圖出自王司馬手筆,他的插圖常常有點寫意色彩,比如《笑傲江湖》的插圖與其他小說插圖的線描手法不大相同,有水墨畫筆法,具有“文人氣息”。他的稿費卻一直沒有加過,一個月只有三百元。有一天,他遇到倪匡,發了一點牢騷,倪匡答應替他去說。

① 石貝《我的老板金庸》,84、186—187頁。

② 杜南發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五,63頁。

③ 楊莉歌《金庸傳說》,201頁。

④ 原名黃永興(1940—1983),生於澳門,1961年到香港。

見到金庸,倪匡先問王司馬的漫畫好不好,當金庸豎起大拇指誇王司馬的漫畫時,倪匡立馬直入主題“應不應該加稿費”,金庸想也沒想就回答:“應該!”倪匡說:“你知道他只有三百塊一個月嗎?”“這麽少,不行,不行。他想加多少?”倪匡說:“一千五百元。”金庸有點猶豫:“這太多一點了吧!”“那你可以加多少?”他想了想:“一千二百元吧!”“多謝!多謝!”倪匡馬上向他致敬。原來王司馬本意只要求加到五百元。

事後金庸知道了,只是笑笑說:“一千二百元買王司馬的畫,還是太便宜了。”1983年,王司馬因患惡性腫瘤去世,他聞訊流下了眼淚。王司馬的殮葬費,全由他支付。出殯那天,親自趕去扶靈,神情懊喪,就像死去的是自己的兒子一樣。①

1985年,“哈公怪論”風波發生後,許國(哈公)向金庸要求退休,金庸說無退休制度,也即是沒有退休金。所以許國只能再“泡”下去。他們相識很早,金庸在《新晚報》工作時,許國常給《大公報》《新晚報》寫稿,後來他們在長城電影公司共事過。1975年10月許國進入《明報》,負責明報出版部的工作,整理出版了金庸的全部武俠小說,最後一次校對(七校)是由許國逐字逐句校對的,許國在編排包裝上也用了不少心,並為他的武俠小說打入臺灣市場盡過力。董橋主編“明月”時,與許國在隔壁房間辦公,“哈公寫字畫畫刻圖章,我經常去向他討教,學到好多正道邪道的學問”。②溫瑞安小說的版權就是與許國談的,“哈公精打細算,抽著煙鬥,很有名土派頭,臉上常帶笑容,很易接近”。

① 沈西城《金庸與倪匡》,95頁。

② 董橋《沒有童謠的年代》,150頁。

許國在《謝謝各位的掌聲論》中說,“可能是哈公得天獨厚,三十幾年從不生病,打一份牛工,可以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服務,病假、事假、有薪假期全都沒有拿過”,表示不滿。

1986年11月,許國與金鐘、許行籌辦政論刊物《解放月報》。1987年1月8日,《解放月報》正式創刊前夕,金庸看到許國擬的創刊廣告,有一句“遺失大批水貨”,趕緊請到辦公室談了一下午。事後,許國告訴朋友,退休金已解決,月底辦完移交手續,離開服務了十一年的《明報》。當年5月,許國突然病倒,住入廣華醫院,金庸第一個送去花籃。許國第二次緊急住院時,有人告訴金庸,他派許國在《明報》時的老助手吳志標關註病情發展,吳曾幾次打電話向金鐘詢問病情。6月15日,許國病逝,當金鐘、許行去《明報》找吳志標時,吳卻以這天是公眾假期為由避而不見。不止一人向金庸求助,希望他出任治喪會主任,並負擔一筆喪事費用,他表示可以“考慮”。6月16日下午,在《明報》每周例行的高層會議上,金庸正式表示不宜出面,費用也不宜出,許國走時已給了一筆錢。他一表態,原先考慮參加治喪會的《明報》中高層人員紛紛退縮。除了“明月”總編輯張健波,只有《明報》中國消息版編輯李谷城留下,他是許國的同鄉。有人以為金庸可能會來吊唁,但他終於沒有來,只送了花圈。

操辦許國喪事的朋友希望《明報》刊登的訃告能減免廣告費,總編輯王世瑜表示,免收廣告費不成問題,不過“這張報紙不是我的,要問過老板才能決定”。6月23日晚,他們得知金庸決定免收哈公訃告的廣告費,兩次四個廣告本應收費共約一萬多港幣。①

據說金庸一度嗜玩“沙蟹”,牌藝高明。《明報》創辦早期,由於經濟拮據,他每次給員工發工資後,就會邀請他們到家裏玩“沙蟹”,然後將他們的錢逐一贏回來。後來《明報》業務蒸蒸日上,他就倒過來,設牌局讓員工贏錢。逢年過節,他在家裏招待員工,牌局是必有的娛樂,每次設牌局都是他做莊,一開始必定讓員工通贏。這個慣例保持了多年,《明報》員工提起到他家玩牌,都非常興奮。他家的常客董培新也說,金庸本性極活潑,喜歡熱鬧,他每周都在家中設牌局,邀請朋友們來打撲克,他牌技好,他們的錢都被他贏去了,他會請大家吃飯,還買禮物哄輸錢的朋友開心。①《明報》員工有急需,也會向他和沈寶新借錢,經理部的人向沈借,編輯部的向他借,一般他們都會爽快地答應。②倪匡曾問過他:“你手上一定有不少借條,如何處理?”他回答:“放在哪裏都不記得了!”③

① 《解放月報》1987年7月號,45—48頁。

《明報》有個非常好的傳統,就是報館包辦員工的膳食,到樓頂的有蓋露臺上吃工作餐,分文不收。沈西城給《明報》翻譯日本報刊的文章,不是員工,也常去沾光,從沒有人說過半句閑話。④

金庸給作者的稿費一直很低,辦報之初經濟困難,後來經濟狀況好了,稿費也沒提高多少。沈西城說1979年他給《東方日報》寫稿,三個月的連載,每天七百五十字,稿費是1000元。但給《明報》翻譯日本推理小說,每天八百字,稿費只有653元,比《東方日報》少了350元。

《明報》副刊的專欄地位高,香港不少專欄作家如張小嫻、亦舒等都是從《明報》出的名。“七十年代作家能擠進《明報》副刊,代表著身份受肯定。”⑤盡管稿酬低,仍然有很多作者給它寫稿。當然,還是有人對《明報》稿費不滿。林燕妮先是替簡而清在《明報周刊》的專欄“頂檔”而被發現,金庸稱她的散文“充滿了香水味兒”,是“現代最好的散文女作家”,她在《明報》開了“懶洋洋的下午”“粉紅色的枕頭”等專欄。開始她只寫散文,雷偉坡建議她也寫小說,金庸從旁鼓勵。當她要求增加稿費時,金庸的回答是:“你那麽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

另一位女作家亦舒⑥也要金庸加稿費,他則回答:“你又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麽用?”亦舒為此在她的專欄裏“罵”他,說他刻薄“爬格子動物”。雖然文辭尖刻,但他看了,不僅不生氣,還笑著說:“罵可以罵,稿照樣登,稿費照樣一點不加。”總之,說什麽也不加稿費。亦舒的哥哥倪匡是金庸多年的至交,是《明報》最早的作者之一,也嘗到過向他要求加稿費的滋味。一次他大宴親朋時,倪匡突然發難:“老查,你的《明報》可真越辦越好哪!”他謙恭地說:“哪裏,哪裏,都是大家的鼎力幫忙。”倪匡說:“聽說《明報》一年賺好幾千萬,對嗎?”他答:“一點點,一點點。”倪匡哈哈大笑說:“那麽,我的稿費也該加一加了吧!”他連忙擺手說:“倪匡兄,我不跟你說了,我回去給你寫信。”一聽寫信,最怕寫信的倪匡就傻了眼,職業作家每個字都要賺稿費,而寫信沒有報酬,浪費筆墨,只有傻瓜才做。金庸卻偏偏特別喜歡寫信。倪匡說:“老查的耐性真是好,為了稿費,他可以寫三四張紙,闡述《明報》的種種困難,文辭懇切,令你覺得要他加稿費,實在是你的一大罪過。”加稿費的事自然擋了回去。①

① 《環球人物》2011年9月26日,25頁。

② 張圭陽《金庸與報業》,282頁。

③ 翁靈文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三,100頁。

④ 古德明《北角的明月》,《明報月刊》2011年1月號,17頁;沈西城《金庸與倪匡》,52頁。

⑤ 陳冠中《事後:H埠本土文化志》,188頁。

⑥ 亦舒,原名倪亦舒,1946年生於上海,從小來港,1964年讀中學時,《明報》的星期日特刊以她為主角,拍了一輯照片。中學畢業後,她一度在《明報》當過記者,以寫流行言情小說成名。

1979年《明報》二十周年時,金庸與林燕妮、張徹、倪匡等

許多人都說金庸吝嗇。不過,對朋友,有時他也很慷慨。這一點倪匡的體會很深,有什麽困難,他都會幫忙。有時倪匡等錢用,他就會預支版稅給倪匡。這是倪匡跟明報出版部的人親口說的。倪匡支版稅,並不是小數目,通常都過十萬。他從來沒有皺過眉頭,頂多帶點勸告的口吻對倪匡說:“錢不要亂用啊!”倪匡說他是第一流的朋友,當年朋友們常在他家通宵達旦玩“沙蟹”,倪匡賭品很差,一次輸急了,拍桌而去,到家還在生氣,他立馬來電,哄小孩一樣哄,讓倪匡汗顏。又一次輸急了,說輸的錢本來是準備買相機的,他立馬以名牌相機相贈。不高興時,倪匡在他面前說:“你是最夠意思的朋友,也是最不夠意思的老板。”意思說他稿費付得少,在場的溫瑞安表示同感。②

1981年開始以“石貝”的筆名給《明報》寫了十年專欄的歐陽碧也說“稿酬十分之低”。

1973年陳若曦到香港,《尹縣長》《歸》等小說都在“明月”發表,中間發生了倒扣稿費的插曲,胡菊人按稿紙計酬,會計處卻減去空格,視為“超支”,便在以後的稿費中扣除。為了“躲債”,他有幾年沒有給“明月”寫稿。

① 沈西城《金庸與倪匡》,121—122頁。

② 翁靈文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三,93、150頁。

1985年九十月間,“哈公怪論”起風波,許國罷寫,讀者函電交馳,金庸迫不得已叫潘粵生出面“挽回”,給許國加三倍稿費,因為他的稿費向來是倪匡的三分之一。潘老總承諾加到與倪匡同等待遇。①

① 《解放月報》1987年7月號,45—48頁。

第四篇 兩岸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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