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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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夜,明珠失眠了。

從明菊那兒出來之後,明珠並沒有直接回到齊府,而是被拾香小心翼翼攙扶著走到江邊,也就是當年他們三個人游春踏湖所路經的地方。當瑟瑟的江風吹拂著明珠的頭發,明珠忽然覺得:就在這短短的一上午,她,明菊還有齊瑜他們三人已經攪成了一堆越理越亂的麻線。不僅如此,就連失明以來內心所有的悲苦、仇恨、憤怒以及創傷……全都在發生著天翻地覆的改變。

明菊最後的那句“前年四月”到底是指什麽,明菊並沒有向明珠解釋清楚,因為剛說到一半的時候,明菊的相公李晟過來了。

這位姓李的公子自然不是什麽好貨色,他見了明菊的娘家人,開始倒還文質彬彬、客客氣氣,可是就在明珠出門上轎的時候,大概是之前喝了點酒,他竟然一把拽住明珠的胳膊,用近乎失禮的態度湊近明珠跟前,酒氣熏天地說:“大姐,你既然是我夫人的娘家之人,那麽,我想有些事情,你這個做姐姐的自然是比我清楚不過的。”

明珠立即火冒三丈多高:“你不是兵部侍郎的公子麽?”她一把推開了他,臉拉得比鹿還長:“你說話怎地如此不重儀態?有什麽話不妨擺放著好好說,拉拉扯扯,這像什麽話!”

“呵,好好說,好好說……”明珠的這位妹夫也是臉紅脖子粗:“好!既然大姐都這麽說了,那妹夫我也不用藏著掖著了,大姐,咱們打開天窗說個亮話吧!你這個妹妹,究竟和多少漢子私通過?或者說,妹夫我娶的這雙爛破鞋,究竟是被誰穿了用過了?!就算——就算我這頂綠帽子戴定了,可也要戴得明明白白,你說是不是!大姐?!”

明珠的頭頂仿佛有什麽東西豁然炸裂,接下來,她這個“妹夫”究竟又說了什麽她已記不得了。耳邊隱隱約約地,唯有那幾句“洞房花燭那天”、“發現爛鞋”、抑或“婊/子賤/貨”之類的字眼,她在明珠腦海不停回響,不停回響……

明珠失眠失得厲害,最後,終於輾轉反側到了三更,明珠再也無法入眠了,她披散著頭發,猛地從床榻坐起來:“拾香——”

她叫了一聲,在外陪伴的拾香也顧不得睡意正濃,趕緊邊披衣服邊跑進來:“小姐,你怎麽了?有什麽吩咐嗎?”

明珠半闔著那雙沒有目力的眼睛,她把頭慢慢地靠在床榻瓷枕邊,幾盞搖曳的燭輝流淌在她的臉頰,一層一層,形成交錯的暈圈。“上次我讓你查的那個人,你不是說已經查清楚了麽?最近事兒多,也顧不得問,現在你不妨給我說說。”

原來,自從上次在騎鶴樓和齊瑜一番“糾纏”後,明珠便獨自一人失魂落魄從樓裏走出來。由於當時只顧沈浸在她與齊瑜的那些恩恩怨怨感情糾葛中,因此,一個側身路過的醉酒漢子和她說了些什麽都沒留意。後來,大慈寺上香,明珠路過騎鶴樓時,不想又碰見了那人。那人見了明珠,先是一楞,接著,又醉醺醺地和明珠說了好些話,當然,這一次,他說的是什麽,明珠卻是真正聽進去了!

“嘿,大小姐,你家相公真的不在意麽?”

“在意什麽?”明珠問。就算耳力敏銳,明珠也無法判定此人究竟是誰。

“嘿,這個怎麽說呢?”那人又道,聲音裏加了幾分調侃嘲笑:“……大小姐,我覺得這女人長得再美吧,可是若他的相公知道……嘿,若是她相公知道自己頭上的帽子都快頂到天上去了,那……嘿嘿……大小姐,你說,他的相公會是什麽反應?”

“你什麽意思?聽你的口氣,好像你認識我?”

“呵,原來是個睜眼瞎子啊,真是報應!報應!”那人似是把明珠上下打量一眼,明珠待要又問,這時,那人忽然不說了,又連聲說了幾句報應,這才東倒西歪笑不吃吃走開了。

明珠下意識地覺得此人和自己有什麽重大關聯,而他口中的“我家少爺”是誰?那些亂七八糟的葷話醉話又是什麽意思?明珠隱隱覺得,說不定,這人嘴裏所說之語,正是涉及到她與齊瑜還有明菊之間那些問題的癥結關鍵所在。

拾香一楞,過了半晌,才恍然地想起什麽,然後,吞了口唾沫,表情顯得有些猶猶豫豫:“查是查清楚了,可是這個人,小姐您聽了最好別有什麽心理負擔才好……”

四更的夜色,外面的天空露出隱約的青灰。幾盞鎏銀玻璃繡球宮燈發出昏朦的光暈,本是極其柔亮溫馨的顏色,然而,投射在廂房四壁,像是凝佇的鮮血。

明珠沒有出聲。

又過須臾,拾香才輕聲地說:“小姐,這個人,他原是尚書府周家的一名家丁,而那口中的那位少爺,自然是、自然是——”

“是誰——?”

“曾經對小姐死纏爛打過的一位相貌奇醜、疑似患了麻風病的公子……”拾香一頓,又道:“這位公子的五官畸形猙獰形似鬼不說,甚至連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小姐你因為怕他,每見他一次,就躲一次。有一次,就在這位公子當著大街眾人的面向你示愛的時候,小姐一氣之下,便當著那麽多人的面送了一副銅鏡讓他照照。最後,大概是這位公子從小姐那裏受到了羞辱,於是,便再也不敢來纏著你不休了……小姐,難道你已經忘了嗎?”

明珠大大吸了口氣,本來拾香提及的“尚書府周家”幾個字眼時還未想起什麽,然而,一說到“麻風病”三個大字,明珠胃裏一陣翻江倒海,差點又沒作起嘔來。

那是四五年前。當時,齊瑜還未變心,明菊還是乖乖巧巧的明菊,還是少女的明珠也不過十五六歲。

明珠做閨女之時,她在京城的貴族圈子裏有個響當當的稱號,叫做“刺玫瑰”。意思是說,她這朵花長得再美再嬌艷,可是身上帶刺兒,沾上了紮手。還未失明前的明珠不僅青春、跳脫、飛揚且開朗自信,而且誰一招惹上了她,下場不一定好過。明珠生得漂亮,又喜歡三天兩頭沒事兒騎著匹快馬四處溜達閑逛湊熱鬧。這麽一來,所惹的禍事也就不少了!追求明珠的年輕公子多不勝數,如果真要數起來,十根手指都數不完。家丁口中的那位少爺、也就是拾香嘴裏所說的“尚書府周家的公子”也同樣地,沒有例外。

麻風病,是一個人人聞之膽寒變色的絕望病癥。相傳患了這種病的人,他們會頭發脫落,四肢潰爛,嚴重的,連眼睛頭發鼻子也會隨著病情的加重一點一點爛掉。周家的這位公子是不是患有麻風病並未證實,不過,從他的形貌特征來看,這位長得近似鬼樣的年輕公子,卻真正的和麻風病沒甚區別。這種病癥據說會一個傳一個的。因此,但凡家裏的有這類病人,他們都會被送往邊遠孤僻之地進行隔絕。那時候,明珠對這種病癥是不了解的,故而,當那位姓周的公子一出現在明珠面前,明珠第一個反應意識就是:這人,實在恐怖!他患有麻風病!

端午節的那兩天,滿城驅瘟避邪,處處燃燒著艾草菖蒲的氣味。大街之上,車水馬龍,明珠站在人群中間,正在看一個戴著銅環的大黑熊笨拙地表演雜技,這時,那位被明珠形容為“麻風病”患者的周公子來了。他臉戴一個面罩,頭發稀疏脫發,走路一瘸一拐地捧著束鮮花走到明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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