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4章 原主番外1: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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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睛發現自己躺在一間陌生的房間, 且腦海中多出了一大段屬於另一個人的記憶,簡單梳理後,“沈呈眠”眼中露出興味。

粗略環顧一遍房間, 他站起身, 看了看自己。

衣服不一樣了,這個身體貌似也不是他原來的。

有意思。

“沈呈眠”淺淺勾動唇角, 跟著這具身體的記憶走進洗手間, 看到鏡子裏那張臉與他一模一樣時他眼中露出滿意之色。

畢竟是用了那麽多年的臉,要是突然換了,還真不適應。

剛從洗手間出來就聽到了手機震動的聲音,“沈呈眠”的目光看向放在桌面上的手機,走過去拿起來按下接聽鍵。

“表哥我錯了!我真不該給你發那篇小說, 我沒想到您能這麽真情實感!”

一道清亮的女聲從手機那頭穿過來, “沈呈眠”看了下手機屏幕,看到上面顯示的“喬麗欣”三個字, 立馬就從這具身體的記憶裏知道了對方的身份,對方提到的那本小說他也瞬間便了解了。

目光微動, “沈呈眠”開口,語氣是同這具身體從前的主人一致的開朗輕松:“怎麽了?”

“在評論區寫小作文的那個人是你吧!”喬麗欣痛心疾首, “哥, 我親哥!那只是一本小說,看個樂子而已, 你這麽認真幹嘛?!有人在書超掛你知不知道?”

“沈呈眠”很快就知道了她說的小作文是怎麽回事, 眼中露出一絲微妙的樂趣,他心裏無比讚同喬麗欣的話, 但說出的話卻帶著天真的較真。

“小說怎麽了?小說就能鼓吹安子牧那種道德敗壞人品低劣的法制咖了?而且霍昱瀟做錯了什麽要受這委屈?我就是看不得他這麽慘不行?”

喬麗欣揉了下眉心:“我的錯, 怪我沒跟你講清楚就給你發鏈接, 這個網站就是個小眾網站,這上面的文就是寫來發洩的……你不懂,有的人就喜歡看這一口強取豪奪,哎呀!人的喜好本來就稀奇古怪,只要分清小說和現實就礙不著別人什麽,對不對?這事兒真的怪我,我不應該直接給你發鏈接的,我主要也沒想到你真的會去看,一般人突然看到這類文確實會受不了,怪我怪我。”

聽到喬麗欣那句“分清小說和現實”時“沈呈眠”帶了下嘴角,漫不經心地等喬麗欣叨叨完,他開口道:“我要改名字。”

話題跳躍得有些快,喬麗欣一臉迷茫:“改名字?好端端的改名字幹嘛?”

“沈呈眠”拿著手機走到陽臺上的靠椅裏躺下,表情悠閑地看著遠方的朝霞,語調悠悠。

“和那本小說裏的早死鬼同名,太晦氣了。”

喬麗欣楞了一下,有些著急地“嘖”了一聲:“你怎麽就和那本小說過不去了!”

“我今天會去派出所辦手續,以後我的名字就叫沈放了。”說完這句話,沈放很是愉悅地揚起嘴角。

“你認真的?”喬麗欣一臉不可置信。

沈放決定透支一點沈呈眠的信用:“我是會拿這種事開玩笑的人嗎?”

喬麗欣啞口無言了好幾秒,她當然知道她這個表哥不是會拿改名字這種事情開玩笑的人:“不是,哥,沒必要吧……”

“不改名我膈應。”沈放說。

喬麗欣無言了好幾秒,語氣裏滿是後悔:“我以後絕對不把給你同名的小說給你看,一個字都不在你跟前說!”

和喬麗欣通完電話,沈放在陽臺躺椅上躺了一會兒,再度起身時他徑直走進了一個房間。

推開房門,一眼看到的就是書架上擺著的一個裝裱精致的照片,看到照片上溫暖笑著的一男一女,沈放的目光微動,眼中湧現出無數覆雜的情緒,最後又歸於沈寂。

他走過去,擡起手輕輕碰了碰照片上兩個人的臉,聲音很低:“原來你們的樣子是這樣的,比我想象中更貼切……”

照片上的沈父沈母溫暖笑著,哪怕沒有真正見到他們,但沈放卻能想象出他們用這邊這個長相與他說話的樣子。

輕輕彎了一下嘴角,沈放眼中露出真正的笑意。

“我現在好像真的成了你們的兒子,就跟你們之前當我爸媽一樣,可能這個想法有些矛盾,我舍不得你們,但卻覺得現在這樣很好,很公平。”

他最擅於觀察人,而後來的爸媽是對他最好的人,所以很多時候他的註意力都會圍繞在他們身上,對他們的所有小習慣和行事作風可以說是再了解不過了,所以在瀏覽到這具身體裏有關父母的那部分記憶時,他一下就認出了那也是他的爸媽。

“沈呈眠這個名字我不想再用了……原諒我給你們的兒子改了個名,”沈放笑了一下,“他的名字代表了你們對他的期待與喜愛,那不屬於我……況且這個名字用在我身上,只會讓我想到從前那兩個人。”

那兩個人結婚是為了應付家裏,生孩子也是為了完成任務,所以當然不會對他這個兒子有什麽期待,更別提精心取名了。

他的名字取得隨意,沈家到他這一代是“呈”字輩,而小孩子剛生下來時難免愛睡覺,所以那兩個人就隨口用了個“眠”字。

這個名字對他來說沒什麽價值,還不如他自己選一個喜歡的字當名字。

沈放不是一個喜歡表達自己想法的人,解釋完改名字的原因後他便沈默了下來,安靜看了一會兒沈父沈母的照片,他擡眸環顧了整個房間。

房間裏很幹凈,哪怕不用通過這具身體前主人的記憶也知道對方對父母很愛護,否則不會將一間十多年都沒有人住的房間維持得這麽一塵不染。

輕輕將父母的照片擺正了,沈放最後看了一眼這個房間,最後輕輕拉上房門出去。

出去後的第一件事是拿起手機,他點開桌面上那個小說app,一打開就是一本書的評論區頁面,停在最上面的是這具身體的前主人昨晚寫下的五千字小作文,粗略將整條評論瀏覽了一遍,沈放輕輕勾動嘴角,眼神顯得有些愉悅。

當發現自己是一本小說裏的人物時,沈放的第一反應是覺得有意思,而看到作為讀者身份的前主人義憤填膺地為喜歡的角色不平時,作為認識書中其他角色的親歷者,沈放的心情依舊是覺得很有意思。

那條評論的下方現在有不少人回覆,沈放粗略看了一下,基本都是說前主人太較真的,也不乏罵臟話的。

沈放豪不猶豫利用首發評論的樓主權限把那些回覆都刪了,然後發了一個陰陽怪氣的嬉笑表情。

哪怕看在爸媽的面子上,他也得維護一下這具身體的原主人。

畢竟接受了沈父沈母這麽多年的教育,他對這個行事作風明顯帶有沈父沈母風格的原主人感覺並不賴。

但其實在這件事上他也覺得對方這麽為一本小說較真很沒必要,更別說這本小說的記載在他看來可以稱得上是胡編亂造。

想到這裏沈放的眼裏露出不屑的冷意,單是小說裏提到的有關他的部分就讓他很是嗤之以鼻。

他是那種會被一張紙條騙到的蠢貨?

那張紙條他一眼就看出了不是霍昱瀟寫的,況且霍昱瀟根本不是會寫小紙條的人,他之所以去六樓,只是覺得有人算計他這事本身就讓他很感興趣,感興趣的事,當然要去看看。

火燒起來之後他其實完全有機會離開,放火的那個人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上鎖時手忙腳亂地耽擱了好一陣。

那時理智在告訴沈放,他應該趁這個機會離開,但視野中耀眼的火光卻讓他挪不動道。

火令他著迷。

五歲時誤放的那把火讓他徹底擺脫了他最討厭的兩個人,帶來了兩個帶給他溫暖的人。

從那之後他就認定,火能帶給他幸運。

他時常會沈浸在對火的幻想裏不可自拔,他畫過很多次他在火中燃燒的畫,他想象著烈焰灼燒的痛感,有時他甚至會不由自主的點燃一根火柴,情不自禁地伸手探向焰花……

所以剛進房聞到汽油味時他的心跳就微微加快,當火真正燒起來時,他更加感到愉悅。

理智被他完全拋棄,況且他本就不是一個願意理智的人,只不過看在爸媽的面子上,所以他一直努力收起骨子裏的瘋狂,只在畫畫時發洩一二。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並沒有錯,他來到了爸媽的世界,雖然爸媽不在了,但他卻經歷了一次爸媽之前經歷過的事,這讓他無比興奮。

而且爸媽不在他身邊之後,他反倒更能安心地將他們當成真正的爸媽。

因為這件事從此之後只需要他的單方面認定了,不會有因為他暴露了什麽讓爸媽失望而不被他們認可的可能。

這讓他感到安心。

放下手機,沈放的手摸上心口。

“最好的結果是你成了我,這樣你就能見到你的父母……如果非常不幸你並沒有成為我,那我只能說抱歉……不過,冤有頭債有主,講道理,這事不是我能決定的,不能怪我,你要是成了鬼,可以去把閻王打一頓。”

說完這句話,沈放起身跟著這具身體的記憶翻出戶口本身份證,揣進兜裏往外走。

進入新世界後第一件重要的事——改名字。

從今以後,他要做自己。

當然,爸媽肯定不希望他太無法無天,所以他最多只比以前放肆一點,就一點。

走進陽光中,沈放愉悅地勾了勾嘴角。

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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