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8章 番外:青春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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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她很長時間了 (2008-01-16 22:34:02)

喜歡她一段時間了,也討厭自己一段時間了。

我發現喜歡和討厭像是一對雙包胎,總是伴著出現。

當初是自己認識她的,有時候自己也記不清了。反正她的影子自從第一次在眼前飄過,以後的日日夜夜就從眼前揮之不去了。

我相信這是一件好事,對於她,被一個男生喜歡,或者說暗戀著,總是好事。總要比無人問津要強。

之前從未真正地體味過暗戀的滋味,這次算是趕上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我找不出美好的反義詞來形容之,我心裏一直在拒絕它的出現。

原來只是看著她,感到舒服,養眼。後來就愛上了她。

愛上了她走路的步伐和姿勢,那種優雅和特別,是萬裏挑一的,甚至說是無與倫比的。這一生看過很多女人走路,卻沒一個走得像她那麽好看。

似乎長得也不差,皮膚白皙,身材窈窕,只可惜從未看清她正臉,腦海中反覆回憶的畫面是她低頭走路的樣子。盡管記不清,卻有感覺,感覺好的,一切都好。

她不太愛笑吧,很少見她笑的,當然也絕沒見她哭過,她總是不發一言,沈默是金,高貴,孤傲,不合群。或者說不喜歡跟陌生人說話,只和熟人熱情玩笑。

她沒有很黑很飄逸的長發,她的頭發總是往後紮著,像條馬尾,微微翹著,走起路來左右擺動。

她的眼睛不大,卻有神,像一汪水,裏面盡是柔情,對男人極具殺傷力。

我從不否認在她的周圍有很多男人在打她的註意,盡管她的美並不張揚,但這年頭,這地方,像她這樣的,已然不多了。

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氣質。我相信氣質比臉袋更能打動人,再漂亮的臉袋總有一天會蒼老,可氣質不會蒼老,它是永恒的,像信仰。

我裝作不經意地從她身邊走過,這幸福的擦肩而過啊,讓人多麽留戀!只是幾秒鐘的時間,她已與我遠遠相隔,而我的眼睛怎能舍得?!我癡癡地看著她的背影,我總是幻想某一天能與她並肩而行!

我向別人打聽出了她的姓名,之前曾猜測過好多個,這個,哪個,把心目中最適合她的名子留給她,可是都不是,她的名子卻是那麽地普通、平凡。

每當我看到她時,我的心裏就一陣莫名地激動,每當她匆匆走到我身邊時,我的身體是那麽地興奮,我想我是愛上了她!

愛一個人是快樂的,尤其是愛上了她!

她是湖南人,我要感謝山青水秀的湖南,感謝勤勞善良的湖南人民,孕育出了她這麽好的女孩!

她是上帝的恩賜,她是珍貴的禮物,她是地獄的精靈,她是人間的天使!

我要讚美她,歌頌她,就像讚美我的母親,歌頌我的祖國一樣!

可是我不知道他對我的感覺,或許在她眼中,我只是一個路人,或許僅僅是一個經常打照面的同事而已。

而已――多麽傷人的字眼,我恨這個字眼!

我長得不帥,我沒有很多錢,我也不夠壞。

可是,我有文才,我寫得一手好文章;我很幽默,我講得一口好笑話;我很正直,我從不做壞事;我很忠厚,我對感情專一!

最重要的是,我愛她!我會不顧一切保護他,如果誰要傷害她,我會用生命去捍衛!

這個時代的她能否接受這個時代的我呢?

答案是未知。

老實講,我曾深深自卑過,覺得配不上她,可是的可是,愛情是配不配的事情嗎?不是!愛情是兩情相悅,愛情是長相廝守,愛情是天荒地老!

我又清楚自己,不能隨便說愛,那樣,只會讓事情更糟。從她和我相對的眼神看,她不是很喜歡我這類男生,並且我是個太不顯眼的人,總之我的希望是很小,很渺茫。

愛一個人,總是希望她幸福。流行歌裏唱的,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我想我只能選擇放手。

莊子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千百年以後的回憶,那場擦肩而過的幸福,是那麽地值得品味。

我是一個註定得不到幸福的人,把所有美好的祝福都送給她。小丁姑娘,請允許我這樣稱呼你,不管未來怎樣,祝你幸福。

***

安心做一個悲觀主義者 (2008-07-14 12:56:59)

很多時候,有一種感覺,就是,無所適從的空虛,突襲而來,讓我防不勝防,心力交瘁,仿佛大病一場,或者是大醉一場。靜靜地呆一呆,一個人,一支煙,就已足夠,思緒會飄很遠,憂傷不請自來。總有一個問號在腦海裏縈繞、盤旋、滑翔、鬧騰,好象要置我於死地,我不停止呼吸,它絕不善罷甘休。

生活是什麽,是一潭死水,發臭,臭不可聞;生活還是預言,知道它會來,卻總是等不到。事業呢,一片空白,一張白紙,沒有字跡,自己的所作所為,亦不過雪地裏印著的腳花,再一場大雪,它就會被輕易覆蓋,想再找到,已是不能。

愛情呢,愛情就是一個姑娘。就一場單相思。就是一只獨角獸。就像一場露天電影。就是一顆無花果。就是吹出的泡泡。就是虛擬的桃花源。它沒有浪漫的,浪漫是小說和電影才有的,現實中不存在。它沒有純真,純真是詩歌和劇本裏才有的,現實中亦不可能存在。看過100部毛片,我想誰也不會再相信這世上有真愛。就是這麽簡單,五花八門的欲望操縱著人類的繁衍生息。

你可以有美麗的想象,況且每個人都想象力豐富,這又有何用?我相信,這世上從來沒有樂觀的人,每個人都很悲觀。所謂的表面上的樂觀,都是裝給別人看的。

世界就是這樣,說簡單,簡單到一目了然。一個破水球而已。要說覆雜,每個人都會感到頭痛無比。大家為了生存,使盡渾身解數,不要臉的人也越來越多。

我之所以現在還活著,不是因為我多留戀這個世界;相反,我覺得這個世界太可怕啦,尤其是人類,尤其是中國人,簡直讓我毛骨悚然。我還活著,我試圖改變一下世界的現狀,我覺得我還有一點希望;雖然這希望渺小得快要看不到。

當然,不可否認,我覺得最可怕的還是我自己。我自己作了個試驗,在這個以生命為代價的試驗裏,證明了我與這個世界的格格不入。我根本無法進入它,因此無法對它有所改變。

我失敗了,我並不為此感到沮喪;因為我從小到大,就沒幹過成功的事情。有時候我怪自己命不好,這也是一點,有人一生下來就一路順風的直達夢想的彼岸,有人一生下來就一直很背,一背到死。我是後一種人。

天天泡在網絡世界裏,也覺得它也有真實的一面。我竟然找到了我失去聯絡多年的老師同學。我覺得很不爽,他們都混得比我好。也不想超越他們了,能超越早超越了。就這麽著吧,又能再做點什麽呢。再做什麽都沒有意義。安心做一個悲觀主義者吧。但臉上還得掛著笑容,誰讓你還活著。

想到小丁姑娘,內心湧進一片海。

***

兩個世界 (2008-07-20 16:26:52)

小弟奎奎倒了大黴在自動提款機取錢的時候結果不小心卡給吞進去了,這種事情當然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他氣得真想把提款機給砸了當鐵賣如果不犯法的話。

今日是周末,我閑著也是閑著,就陪他去了市內民生銀行,光等車就等了好久然後到了地方之後發現銀行正在裝修,正當我們灰心喪氣準備打道回府的時候又發現很多人都在往裏湧,上前一打聽還是正常營業,於是排隊掛失,半個小時之內就搞定了。

這個時候看看表才九點多一點,我知道旁邊有一家新華書店,就按耐不住鉆了進去一呆就是仨小時不出來。走的時候買了三本書,三本都是新書,一本閻連科的《風雅頌》,閻連科的小說一向都很另類,覺得看了一定會物有所值,就不假思索買下了。一本陳希我的《冒犯書》,陳希我的《抓癢》看過一些,感覺還行,這部想必也不會令我失望。還有一本是我們安徽文學青年的領頭羊恭小兵主編的《80後精品文學叢書》,我常看恭小兵的博客,畢竟是老鄉,買一本捧捧場。本來還想買本王寶強的自傳來著,但翻翻定價再摸摸口袋,搖搖頭還是算了。

我記得早上出廠的時候恰好碰見了小丁姑娘,她穿了短褲,還是梳著馬尾,手裏拎著一包剛從外面買來的早餐(也可能是其他東西),仍然步姿悠然,仍然那麽好看。只是她很少笑了,臉上堆著的憂郁讓我也如何開心不起來。我們還是在扮演著路人的角色,互相瞅瞅然後各自走開。

我想,在愛情方面存在著兩個世界,一個是現實世界,另一個是理想世界。同事小陳對而我言就是現實,因為觸手可及,就像衣櫃裏的衣服,隨時都可以拿來穿。小丁姑娘則就是我的理想世界,對我而言,她是那麽地高不可攀,就像天上的星星,不是一伸手就能摘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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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老樣 (2008-07-21 14:14:59)

下班的時候看到小丁姑娘,她還是一如既往地美麗優雅,雖然這美麗優雅在別人看來有一些病態的味道。

我看著她進了網吧,又不敢跟進,主要是不想她看到自己。這就是我自卑的地方。我長得不好看。我不想她看到我不好看的樣子。人在年輕的時候能做的事情有很多,可往往會一事無成。這話是王小波說的。我覺得說得很對,很靠譜。其實事情走到今天我已經平靜很多了。午後醒來,陽光很大,很暖,風和日麗,良辰美景,這世界是如此豐富多彩。人要有理想,要奮鬥――說起來輕松,做起來真他媽的難啊。

看了新聞,梁朝偉終於和劉嘉玲結婚了。真不容易,鬧騰了二十多年。雖然喜歡梁,但現在一張《赤壁》的電影票要四十塊,而且還只能看到上部。所以沒辦法,只能從網上下載盜版看了。

已經有好幾個月沒跟家人聯系了。也不知道他們在那邊怎麽樣。又能怎麽樣,還不是一個樣。一切都是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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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也是一種生活 (2008-09-28 00:09:57)

到今天回頭看看,我竟然在有知有覺中寫了600多篇博文。假如按每天一篇算的話,我也得連續寫上兩年。我覺得兩年的堅持應該是很大的堅持,我雖然堅持下來了,但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繼續堅持下去。因為到現在我仍然毫無收獲,即使寫了100多萬字又如何呢。下周就要倒班了,她還是她,那麽近,又那麽遠。

也許我真的等不到那一天了。

我的蒼老不是一時的,我的死亡卻在瞬間吧。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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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戀愛的季節 (2008-10-01 09:42:54)

張楚在《孤獨的人是可恥的》中唱道:這是一個戀愛的季節,空氣裏都是綠綠的味道……很多人都戀愛了,我正在往二十三歲上奔,真的好羨慕那些戀愛中的人們。但是我的性格我對人世的理解註定我無法相信愛情的存在。它們要麽是赤、裸、裸的欺騙,要麽就是自欺。我之所以還沒有死是因為我還沒有看破紅塵。

紅塵是個什麽東西啊,我還是不懂。但是我討厭一切的假惺惺。

我喜歡鮮花,這城市就該有鮮花嗎?有時候覺得張楚就是一個天真任性的孩子。王小波說,只要不假裝,我們每個人都不天真。但是我相信張楚不是假裝的。同時我也相信我也很天真。像那阿嬌一樣,很傻很天真。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等待對誰而言都是一個既痛苦又快樂的過程。痛並快樂著。只是不知道我何時才能等得到她。她就像一朵水蓮花,盛開在湖中心,我怕驚憂了她美麗,又怕弄濕了鞋子,所以一直不敢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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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死亡能擺脫孤獨的話 (2008-10-02 13:23:55)

今天寫的這段小說足足拉長了四個多小時,平時一半的時間就足夠了,寫完之後,感到很累。很累很累。因為真的不知道該寫什麽了。反正就這兩天結束吧。現在我在百度裏搜索了很多關於自殺方面的訊息。

假如我自殺的話一定屬於那種理性的自殺。因為這個問題煩憂我不止一兩年了。

總之這一階段感到非常絕望,都快要受不了了呢。每天寫寫寫,都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麽玩意兒。我對自己太失望了。

看到旁邊上網的女孩子,覺得真不錯,雖然長得很好看,但身材也不錯,皮膚很白,眼睛也很大。而且穿了一雙白色球鞋,給人非常清爽的感覺。最重要的一點,她的側臉特別像小丁姑娘。於是我白日夢般地想到,假如她是小丁,而我又是她男朋友就好了。

後來我想到,那是不可能的。這世界上沒人會註意到我,我來到這世界要扮演的角色就是小醜。也就是說永遠成不了主角。這並不悲哀,這是命中註定。註定的事情有什麽好悲哀的。

現在我有強烈的預感,我根本活不到二十五歲了,反正就在這兩年,我肯定會出事的。要麽被車撞死,要麽自己跳樓。

當然還有其他種可能致死的原因。死就死吧,我心坦然,但我就怕事情墮入了這麽一種規律,想幹成某事的人就是幹不成某事,不想幹的卻幹成了。

唉,就這樣吧。郭峰有首歌叫《生來孤獨》,我一廂情願地認為就是唱給我的。

假如死亡能擺脫孤獨的話,我真想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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