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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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後李書華就再沒見著徐六,要不是偶爾晚上窗戶一響打開就見著一點皺巴巴的吃食,他還以為那人餓死了。
他心裏頭愧疚,就想見見這人,看到了,心裏多少踏實點。
他天天蹲在窗戶底下等窗戶響,終於聽到兩聲“咚咚”響,猛地站起身來支開窗戶,黑夜裏只見一個穿白褂子的人影扭頭就跑。
“六兒——”
李書華急了,張口就喊。
那人影微微遲疑一下,終於頓住轉過身來,李書華看不清徐六的神色,直覺這人是笑著的。
他上半身扒拉著窗戶口,探出去,輕輕叫著:“六兒,”他招招手,“過來。”
瘦小的人影越來越近了,終於到窗戶口,那笑臉全部落在李書華眼底。
笑得眉眼彎彎的,大剌剌地咧嘴笑著,露出兩顆小虎牙。
真好看,就是人太瘦了,穿得也少,大冷天的,他就穿著一件白長袖襯衫,裏頭露出一件衣領破破爛爛的藍色球衫,風吹得他臉通紅,嘴唇發青,眼裏也有些可怖的紅血絲,看著叫人無端端地有些心疼。
李書華不知多久沒見人笑過了,這年頭出去遇見個人,都是一臉苦相,耷拉著眼皮,好似半截身子入了土。
他把人叫過來,卻不知道說什麽,他知道自己對不起這傻子,但是要他說什麽對不住的軟話,他是萬萬說不出來的。
他摸了摸徐六的頭,想說點什麽,但憋了半天,他竟不知道該叫這人什麽,平時心裏都是“小傻子”、“那傻子”、“小啞巴”地叫,旁人也都是這麽叫的,誰也沒叫過大名。
他又試探著:“六兒?”
徐六仰起頭來把臉蹭了蹭他的手,日子太苦,整個人形銷骨立的,李書華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手底下突起的眉骨和鼻頭,人骨頭都是硬的,李書華卻覺得徐六的骨頭很軟,隔著皮肉碰到很舒服。
他怎麽這麽乖?李書華想。
罵也罵過,打也打過,什麽難聽話都對他說過,他還是一叫就回頭。
這要是放到常人身上,恐怕頭一回就得翻臉,但常人哪會這麽像他這麽執著?
執著有時候未必是件好事。
心中執念太深,卻求而不得,那都是給自己找罪受。
這傻子知道疼嗎?
李書華這時候竟是慶幸起來,慶幸徐六傻。
傻了好呀。
想來這世上幸福的有兩種人,一種是看破紅塵的神仙,一種是什麽都不懂的傻瓜,夾在中間的,都是要飽受紅塵之苦的凡人。
像徐六這種人,李書華想,大概這輩子都不會咂出半點世俗滋味。
“你......進來坐坐?”他猶豫問著。
徐六還從沒正兒八經進來他這屋,醬油那回不算。
“進來坐坐”,這種話李書華說過好多回,對親朋好友,對這村裏熟或不熟的人。
人家要麽是欣然接受,要麽是客套拒絕。
可徐六聽不懂,他永遠不會旁人的處世之道。
隔著一扇撐得半開的窗戶,大約是因為李書華跟他說話,沒像以往一樣板著臉訓斥他,他心裏可高興,膽兒也肥了,竟伸手握著李書華的手不松直傻笑。
李書華正準備把手伸回,出門去把徐六帶進來,可他手剛動,徐六就趕忙松了手,一副犯了錯的樣子,兩手捏著褲縫邊兒直搓。
李書華一楞。
好半天,他明白了,徐六這是以為他不喜歡。
這傻子怎麽突然這麽會瞧人眼色?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以前是怎麽趕都趕不走,天天像個跟屁蟲一樣在他身後跟著,他不喜歡還要扒拉著他胳膊的。
他不是最喜歡這樣識趣的麽?徐六這樣,他李書華該第一個高興,之前那麽多回的抵觸可算讓這人長點教訓。
可......可怎麽心裏有點難受。
李書華心裏突然空了一塊,像是打一開始得了一塊蒙塵的珠玉,他卻被上頭的灰塵蒙了眼,放在身邊嫌礙事兒,於是不耐煩丟了。
可丟了之後才知道是個寶貝。
他心裏有些煩躁,仗著徐六什麽也不懂,拿出一副從沒對旁人有過的惡聲惡氣神色問他:“誰叫你松開的?”
可徐六見他變了臉,也跟著不笑了,縮了縮脖子,半天,擡起長睫瞄了一眼李書華,然後又小心翼翼捧起窗臺上那半個發黴了的窩窩頭遞到他眼前,眼巴巴地看著他。
李書華突然就不氣了。
算了,他跟一個傻子較什麽勁兒。
***
這個冬天清水村沒有一戶人家過得體面,大年三十的好日子,竟沒一個煙囪冒煙。
喬萬山不知道從哪裏翻出來一只半爛了的紅薯,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剩下的。
他遞給方自成,方自成躺在炕上餓得直哼哼,肚皮鼓起異常的一塊,見著紅薯,卻不要,一揮手給打到地上了。
喬萬山又給撿起來。
時間長了,次次都這樣,方卿在一旁心知肚明,他爹不吃,這是要留給他呢。
他嘆了一口氣,拿了把石刀小心翼翼地把爛了的地方給挖掉,只剩一小塊,然後又給分成了三小塊,一人一小部分。
遞到方自成嘴邊,他爹還把頭扭過去了,不吃。
方卿臉一板,把手裏自己那塊也放下了,道:“得,既然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咱爺倆一塊餓死得了,還省事兒,”他往喬萬山看了一眼,“哥,等我爹和我都去了,麻煩你了,別把他和我埋一塊兒。”
喬萬山被點名,心裏咯噔一下,但馬上就知道這是方卿哄他爹呢。
方自成躺床上,聽他這麽說,不知哪裏來的勁兒,突然坐起來,瞪著方卿。
“你不信?”方卿說著,“從現在開始你吃什麽我吃什麽,你不吃我也不吃,咱就這麽耗著。”
說完往桌邊一坐,就這麽看著方自成。
方自成瞪了一會兒發現並沒有什麽用,沒辦法了,只好不情不願地摸過一小塊紅薯,放在嘴裏嚼著,眼睛不住地瞥著方卿。
方卿這才拿起自己那塊,屋裏只剩三個人“咂叭咂叭”嚼紅薯的聲音。
生紅薯在嘴裏慢慢嚼能嚼出甜味來。
方卿愛吃在鍋底還沒死透的火裏悶出來的紅薯,香,剝了皮露出的瓤兒最是惹人饞,但那樣悶出來的紅薯,皮太厚,去了皮,就更沒得吃了。
晚上喬萬山和方卿躺在炕上,方卿終於跟喬萬山說出自己心裏老長時間的疑問。
“我老覺得爹沒瘋,”他把頭埋在喬萬山懷裏,身底下炕太熱了,燙人,得時不時翻著身,跟攤煎餅似的。
“嗯?怎麽說?”喬萬山揉著他一撮頭發。
外頭寒風正盛,但今年不比往年熱鬧,只有晚上這炕頭上舒服。
“就今天,你看見沒?”他擡起頭,烏黑夜裏也想望著頭頂人,“他不吃東西,我感覺他是要留給我。”
“還有那回你走後沒兩天,晚上在外頭,他還知道我夜盲,”方卿越想越覺得他爹沒瘋,“他還說對不起我娘。”
“你娘?”
“對啊,這都好幾年了,我都快記不得我娘長什麽樣了,”他說著又翻了個身,看著漆黑的屋頂,“以前那些事,太多了,數不過來,我竟也做過少爺,想想跟做夢似的,醒來也不知是真是假。”
人這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倘若有幸活到一百歲,那這時也不過才過了五分之一多一點。
而過日子麽,不就是圖“得勁”倆字,到一定年紀了再回頭看看,以為挺不過去的也挺過去了,那些沒挺過去的,天也沒塌地也沒陷,還是過來了,也沒啥,大夢一場,最後還得帶到墳墓裏頭,好一點的,子孫後代還能從家譜上知曉有這麽個祖宗,像現在他跟喬萬山兩個男人過日子這樣的,往後也不會有人記得他。
這樣也沒什麽不好,活著舒坦,有人疼,能被人疼,這輩子能得到其中一個已經是不容易了。
但要說“瘋勁”,要說過得“得勁”,方卿覺得非村裏姓陳的那個廚子莫屬,凡事那真是坦坦蕩蕩,不躲不藏,全憑自己高興,旁人看不慣也得受著。
方卿沒把裏子全翻給人看過,但待人也還算實誠,不偷不搶不做虧心事,維持著較為簡單的體面,他有時候怪羨慕陳小廚的,但真要他像陳小廚一樣,那還不如殺了他。
哪怕在喬萬山跟前,他也沒這麽剖析過自己。他老覺得沒有必要。
這一想就想遠了。
喬萬山在他旁邊,想起來那回一大清早方自成瞪他那一眼,也覺得不對勁兒。
“那......那他是裝的?”他不知道方卿心裏想的,還在糾結剛剛的事。
方卿也這麽以為,但他不明白,“幹麽要裝瘋賣傻?”
對呀?為什麽呢?
這村裏,人人都知道有兩個傻子,一個是徐家小六,一個就是方老爹。
頭一個是高燒燒壞的,這是真傻了,有理可循。
後一個是家裏落敗受不住瘋了的,往後外人眼裏就一成天以為自己還是土財主的瘋子。
可要細細說起來,方自成這瘋就沒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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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裏頭愧疚,就想見見這人,看到了,心裏多少踏實點。
他天天蹲在窗戶底下等窗戶響,終於聽到兩聲“咚咚”響,猛地站起身來支開窗戶,黑夜裏只見一個穿白褂子的人影扭頭就跑。
“六兒——”
李書華急了,張口就喊。
那人影微微遲疑一下,終於頓住轉過身來,李書華看不清徐六的神色,直覺這人是笑著的。
他上半身扒拉著窗戶口,探出去,輕輕叫著:“六兒,”他招招手,“過來。”
瘦小的人影越來越近了,終於到窗戶口,那笑臉全部落在李書華眼底。
笑得眉眼彎彎的,大剌剌地咧嘴笑著,露出兩顆小虎牙。
真好看,就是人太瘦了,穿得也少,大冷天的,他就穿著一件白長袖襯衫,裏頭露出一件衣領破破爛爛的藍色球衫,風吹得他臉通紅,嘴唇發青,眼裏也有些可怖的紅血絲,看著叫人無端端地有些心疼。
李書華不知多久沒見人笑過了,這年頭出去遇見個人,都是一臉苦相,耷拉著眼皮,好似半截身子入了土。
他把人叫過來,卻不知道說什麽,他知道自己對不起這傻子,但是要他說什麽對不住的軟話,他是萬萬說不出來的。
他摸了摸徐六的頭,想說點什麽,但憋了半天,他竟不知道該叫這人什麽,平時心裏都是“小傻子”、“那傻子”、“小啞巴”地叫,旁人也都是這麽叫的,誰也沒叫過大名。
他又試探著:“六兒?”
徐六仰起頭來把臉蹭了蹭他的手,日子太苦,整個人形銷骨立的,李書華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手底下突起的眉骨和鼻頭,人骨頭都是硬的,李書華卻覺得徐六的骨頭很軟,隔著皮肉碰到很舒服。
他怎麽這麽乖?李書華想。
罵也罵過,打也打過,什麽難聽話都對他說過,他還是一叫就回頭。
這要是放到常人身上,恐怕頭一回就得翻臉,但常人哪會這麽像他這麽執著?
執著有時候未必是件好事。
心中執念太深,卻求而不得,那都是給自己找罪受。
這傻子知道疼嗎?
李書華這時候竟是慶幸起來,慶幸徐六傻。
傻了好呀。
想來這世上幸福的有兩種人,一種是看破紅塵的神仙,一種是什麽都不懂的傻瓜,夾在中間的,都是要飽受紅塵之苦的凡人。
像徐六這種人,李書華想,大概這輩子都不會咂出半點世俗滋味。
“你......進來坐坐?”他猶豫問著。
徐六還從沒正兒八經進來他這屋,醬油那回不算。
“進來坐坐”,這種話李書華說過好多回,對親朋好友,對這村裏熟或不熟的人。
人家要麽是欣然接受,要麽是客套拒絕。
可徐六聽不懂,他永遠不會旁人的處世之道。
隔著一扇撐得半開的窗戶,大約是因為李書華跟他說話,沒像以往一樣板著臉訓斥他,他心裏可高興,膽兒也肥了,竟伸手握著李書華的手不松直傻笑。
李書華正準備把手伸回,出門去把徐六帶進來,可他手剛動,徐六就趕忙松了手,一副犯了錯的樣子,兩手捏著褲縫邊兒直搓。
李書華一楞。
好半天,他明白了,徐六這是以為他不喜歡。
這傻子怎麽突然這麽會瞧人眼色?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以前是怎麽趕都趕不走,天天像個跟屁蟲一樣在他身後跟著,他不喜歡還要扒拉著他胳膊的。
他不是最喜歡這樣識趣的麽?徐六這樣,他李書華該第一個高興,之前那麽多回的抵觸可算讓這人長點教訓。
可......可怎麽心裏有點難受。
李書華心裏突然空了一塊,像是打一開始得了一塊蒙塵的珠玉,他卻被上頭的灰塵蒙了眼,放在身邊嫌礙事兒,於是不耐煩丟了。
可丟了之後才知道是個寶貝。
他心裏有些煩躁,仗著徐六什麽也不懂,拿出一副從沒對旁人有過的惡聲惡氣神色問他:“誰叫你松開的?”
可徐六見他變了臉,也跟著不笑了,縮了縮脖子,半天,擡起長睫瞄了一眼李書華,然後又小心翼翼捧起窗臺上那半個發黴了的窩窩頭遞到他眼前,眼巴巴地看著他。
李書華突然就不氣了。
算了,他跟一個傻子較什麽勁兒。
***
這個冬天清水村沒有一戶人家過得體面,大年三十的好日子,竟沒一個煙囪冒煙。
喬萬山不知道從哪裏翻出來一只半爛了的紅薯,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剩下的。
他遞給方自成,方自成躺在炕上餓得直哼哼,肚皮鼓起異常的一塊,見著紅薯,卻不要,一揮手給打到地上了。
喬萬山又給撿起來。
時間長了,次次都這樣,方卿在一旁心知肚明,他爹不吃,這是要留給他呢。
他嘆了一口氣,拿了把石刀小心翼翼地把爛了的地方給挖掉,只剩一小塊,然後又給分成了三小塊,一人一小部分。
遞到方自成嘴邊,他爹還把頭扭過去了,不吃。
方卿臉一板,把手裏自己那塊也放下了,道:“得,既然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咱爺倆一塊餓死得了,還省事兒,”他往喬萬山看了一眼,“哥,等我爹和我都去了,麻煩你了,別把他和我埋一塊兒。”
喬萬山被點名,心裏咯噔一下,但馬上就知道這是方卿哄他爹呢。
方自成躺床上,聽他這麽說,不知哪裏來的勁兒,突然坐起來,瞪著方卿。
“你不信?”方卿說著,“從現在開始你吃什麽我吃什麽,你不吃我也不吃,咱就這麽耗著。”
說完往桌邊一坐,就這麽看著方自成。
方自成瞪了一會兒發現並沒有什麽用,沒辦法了,只好不情不願地摸過一小塊紅薯,放在嘴裏嚼著,眼睛不住地瞥著方卿。
方卿這才拿起自己那塊,屋裏只剩三個人“咂叭咂叭”嚼紅薯的聲音。
生紅薯在嘴裏慢慢嚼能嚼出甜味來。
方卿愛吃在鍋底還沒死透的火裏悶出來的紅薯,香,剝了皮露出的瓤兒最是惹人饞,但那樣悶出來的紅薯,皮太厚,去了皮,就更沒得吃了。
晚上喬萬山和方卿躺在炕上,方卿終於跟喬萬山說出自己心裏老長時間的疑問。
“我老覺得爹沒瘋,”他把頭埋在喬萬山懷裏,身底下炕太熱了,燙人,得時不時翻著身,跟攤煎餅似的。
“嗯?怎麽說?”喬萬山揉著他一撮頭發。
外頭寒風正盛,但今年不比往年熱鬧,只有晚上這炕頭上舒服。
“就今天,你看見沒?”他擡起頭,烏黑夜裏也想望著頭頂人,“他不吃東西,我感覺他是要留給我。”
“還有那回你走後沒兩天,晚上在外頭,他還知道我夜盲,”方卿越想越覺得他爹沒瘋,“他還說對不起我娘。”
“你娘?”
“對啊,這都好幾年了,我都快記不得我娘長什麽樣了,”他說著又翻了個身,看著漆黑的屋頂,“以前那些事,太多了,數不過來,我竟也做過少爺,想想跟做夢似的,醒來也不知是真是假。”
人這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倘若有幸活到一百歲,那這時也不過才過了五分之一多一點。
而過日子麽,不就是圖“得勁”倆字,到一定年紀了再回頭看看,以為挺不過去的也挺過去了,那些沒挺過去的,天也沒塌地也沒陷,還是過來了,也沒啥,大夢一場,最後還得帶到墳墓裏頭,好一點的,子孫後代還能從家譜上知曉有這麽個祖宗,像現在他跟喬萬山兩個男人過日子這樣的,往後也不會有人記得他。
這樣也沒什麽不好,活著舒坦,有人疼,能被人疼,這輩子能得到其中一個已經是不容易了。
但要說“瘋勁”,要說過得“得勁”,方卿覺得非村裏姓陳的那個廚子莫屬,凡事那真是坦坦蕩蕩,不躲不藏,全憑自己高興,旁人看不慣也得受著。
方卿沒把裏子全翻給人看過,但待人也還算實誠,不偷不搶不做虧心事,維持著較為簡單的體面,他有時候怪羨慕陳小廚的,但真要他像陳小廚一樣,那還不如殺了他。
哪怕在喬萬山跟前,他也沒這麽剖析過自己。他老覺得沒有必要。
這一想就想遠了。
喬萬山在他旁邊,想起來那回一大清早方自成瞪他那一眼,也覺得不對勁兒。
“那......那他是裝的?”他不知道方卿心裏想的,還在糾結剛剛的事。
方卿也這麽以為,但他不明白,“幹麽要裝瘋賣傻?”
對呀?為什麽呢?
這村裏,人人都知道有兩個傻子,一個是徐家小六,一個就是方老爹。
頭一個是高燒燒壞的,這是真傻了,有理可循。
後一個是家裏落敗受不住瘋了的,往後外人眼裏就一成天以為自己還是土財主的瘋子。
可要細細說起來,方自成這瘋就沒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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