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愛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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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莊曉揉了揉酸酸的眼睛,今天她哭了太多次了,好像要把人生裏所有的眼淚都流幹。
林仲七低眸幾秒,眼中倒映出點點燈火,隨後擡眼看著她說:“因為我是你的朋友啊,你也是我的朋友。”
這個回答很合理,甚至過於標準,以致莊曉竟小小的失落了一瞬。至於失落的原因,她不敢去深究。已經收獲了對方給的體面,就不應該再得寸進尺了。
適可而止是人生最大的哲理之一。
林仲七詢問道:“時間不早了,你還要在這待一會兒嗎?如果不待了,我就送你回去。”
“回去吧。”莊曉雙手撐地想要站起來,但是因為保持抱膝而坐的姿勢太久,小腿已經坐麻了。她一站起來,酥麻酸爽的感覺就讓她腳下一歪,整個人朝前撲去。
似曾相識的場景就好像回到了開學第一天。
可是這一次她沒有跪摔在地上,而是跌入林仲七的懷中,被他穩穩扶住。她條件性反射式地抱住了他的腰。
像是電影裏的特寫鏡頭,畫面變長變慢,游船上食客的嬉鬧聲,對岸廣場的歌舞聲,一切的一切,都靜了下來。
她只聽見了他的心跳聲。
貪戀溫暖的懷抱,卻不得不給自己體面的清醒
莊曉掙紮著從他懷裏起身,環住腰的手像是碰著了滾燙的烙鐵,一下子縮了回去。小腿仍是麻的,可她顧不得那麽多,一瘸一拐地往後退,拉開一段距離後,雙手揣進衣兜裏不知所措地站在那。
林仲七像是什麽都沒發生的模樣。他的羽絨服正穿在莊曉身上,自己穿著薄薄的上衣,現在風大了起來,一吹,他就顫顫巍巍地抱著自己,“快走吧,我要冷死了!”
莊曉反應過來,正想脫下羽絨服給他披上。他卻走到了她面前,將自己的手伸進她的脖子裏。
冰冷的觸覺讓莊曉一瞬就“嗷”了出來,她幾乎是跳著往後退了好幾步,滿臉的羞赧。
莊曉捂著自己好像被吸血鬼啃過的脖子,“你幹什麽?!”
“手冷得動不了了,借你脖子暖和一下,等會兒好騎車。”林仲七舉著自己的手,說得臉不紅心不跳的。
回宿舍的路上不再有來時的喧囂,許多店鋪都關上了門。
莊曉忽然記起,每晚十點,宿舍大門就會關上。一下車,她就往門口沖去。然而,時間早就過了十點,已經快十一點了。
她雙手抓住伸縮門,踮起腳伸長脖頸看保安室。裏面黑漆漆的一片,估計守門大爺出去巡邏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回來。她松開伸縮門,又望了望自己住的那棟宿舍樓,也沒幾間亮著燈了。
完了。自己光顧著和林仲七說話,卻忘了時間。
莊曉的眉毛都聳在了一起,表情比苦瓜還苦。
林仲七還沒有離開,單腳支地坐在摩托車上,車把手上還掛著她的零食和書包,“怎麽了?保安室沒人嗎?”
莊曉搖搖頭,“沒人。你先走吧,我在這裏等一會兒,保安可能一會兒就回來了。”
“等什麽,都快十一點了,你們晚上查寢嗎?”
“不查。偶爾才有老師來看看。”莊曉很慶幸。
“那去我家住一晚唄。”
莊曉石化在原地。
“幹嘛用那種表情看著我?我爸媽出差了,保姆這幾天我也給她放假回家了,家裏就我一個人,空房間多著呢。”
莊曉低頭,為剛才罪惡的想法蒙羞一秒,甕聲甕氣地說:“我不想給你添麻煩……”腳下卻已經很誠實地向林仲七走過去了。
林仲七家的別墅坐落於宜城的園藝山上,周圍一片的居民都是非富即貴。他們家就更不用說了,祖上便是顯貴,三代從商更是聚財無數。這棟別墅只是他們家的居住場所之一。在這裏,林仲七的摩托車有專門的車庫。有單獨的小院,院子裏養著一池錦鯉,有假山,有花園,後院還有一個特別大的游泳池。
莊曉像是闖入仙境的愛麗絲,充滿新奇地參觀著這一切。她坐在魚池邊,俯身看著生龍活虎的錦鯉們。
林仲七推開玻璃門,端著一碗魚食朝她走來,“好看嗎?”
“好看。”莊曉指著池裏,“你看這一條,全身金燦燦的。”
裏面的魚林仲七早就看膩了,不過還是順著她指的方向看去,邊撒魚食邊說:“那條叫發財。”
莊曉立刻轉過頭,睜大眼睛滿臉驚奇:“它們還有名字?”
“我爸給它們取的,說是寓意好。那條紅的叫招財,嘴巴張得最大的那條叫平安,黑的那條叫健康……”
莊曉能想象,林仲七爸爸邊叫發財、招財,邊撒魚食的場景,竟有種說不出的好笑。
窮人有願望,富人也有願望。窮人家想要男孩兒的願望體現女孩的名字上,富人家想財源滾滾平安健康的願望體現在錦鯉的名字上。從這點出發,人和魚好像並無差別了,甚至有時候,人活得還不如這一池錦鯉呢。
果然,偉大的革命導師馬克思說得對,資本就是罪惡。①
老師說,知識改變命運。
可是寒窗苦讀十二年怎能比得過三代或者兩代從商?能用知識改變命運的,到底得努力到什麽程度呢?
有了見識就有了目標,有了目標才有野心。莊曉垂眸,雖然很俗氣,但是她還是想變得有錢。有錢了就可以脫離偏心的家庭,自己一個人住在大房子裏,還可以養一只貓。
想得太深入,她的眼神堅定得就像只貓一樣。
“餵!餵!小蝴蝶,想什麽呢?”
林仲七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回過神來,差點仰進魚池裏,自己的夢想也差點跟著先道崩殂。
回到室內坐下,精致的皮質沙發摸起來細膩光滑,泛著價格不菲的光澤。古樸典雅的金絲楠木雕花圍欄的樓梯旋轉而上,仿佛連接著過去和現在,下一秒就能穿越到中式風濃郁的民國時代。
如果不是大理石茶幾上的果盤裏放著滿滿一盤的瑞士蓮巧克力,莊曉會誤以為自己現在坐在哪個民國大少爺的家裏。
這更加堅定,她以後要賺大錢。
她將不知道往哪放的手揣進兜裏,摸到了一顆硬硬的東西。拿出來一看,是那天尹大陽給的水果糖,她忘記吃了。她將糖放在攤開的手裏,跟同樣是紅色的瑞士蓮一對比,水果糖就像是個嘰嘰喳喳的媒婆,在漂亮的新娘子面前黯然失色。
林仲七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替她拿來了一次性的洗漱用品以及拖鞋,“看什麽呢?”
“沒什麽。”莊曉問起一個沒頭沒腦的問題,“同樣是糖果,為什麽有的價格很便宜,有的價格就很高呢?”
林仲七思考了一瞬,很認真地回答:“原因有很多啊。原材料不同,品牌知名度不同,廣告營銷不同。不過價格便宜或者價格昂貴都無所謂,有人喜歡吃才最重要。這不是劉sir的喜糖嗎?”
林仲七看見了她手裏的糖。莊曉點點頭。
“那這兩種裏面,你更喜歡哪一種?”他從果盤裏拿出一顆瑞士蓮。
不等莊曉回答,他就剝開包裝紙,將巧克力餵進她的嘴裏,幫她回答:“我覺得你更喜歡這種。”
巧克力入口即化,可可和牛奶的味道在嘴裏蔓延開,甜得她心慌。
林仲七剝開水果糖的包裝紙,含進了自己嘴裏。
莊曉睡的客房正對著林仲七的房間。
幹幹凈凈的床鋪,還有種好聞的薰衣草味。
她盯著天花板發呆。外面傳來汽車駛過的聲音。
莊曉起身,赤腳踩在冰冷的木地板上。在夜晚,這種感覺清晰而特別。她拉開窗簾,溫柔的月光如水般傾瀉進來,似薄紗般覆在她身上,將一切浸泡得虛幻又美好。
透過這扇窗,她看見了美麗的月光,但她何時才能抓住自己的月光呢。
莊曉閉上眼,慢慢擡起雙手,似乎又擁抱住了林仲七。
她的喜歡就像是這一屋的月光,唯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才會流露至此。
莊曉合攏雙手,抱住了自己。
林仲七是被莊曉給叫起來的,大周末的,就該睡到太陽曬屁股。他不情不願地從床上起來,頭發像是鳥窩亂糟糟的一團,揉著惺忪的睡眼拉開臥室門,“怎麽了?這麽早叫我起來。”
莊曉穿著圍裙,精神抖擻地說道:“還早嗎?已經八點了,不早了,快起床吃飯,我做了早餐。”
林仲七瞬間精神了。
他洗漱完下樓,看見餐桌上擺著熱牛奶和煎蛋,還有抹好果醬的吐司。
莊曉為他抽出椅子,在他對面坐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
好久都沒吃一頓這樣正式的早餐了。林仲七這樣想著,拿起吐司咬了一口,果醬在嘴裏炸開,比水果糖還甜。之前的每天早上,上學的話就是和龐景則在路上買袋豆漿喝,上午要是餓了就去學校超市買零食,周末的話他就直接睡到中午吃午飯,才不會起來吃早飯呢。
“不好意思,雞蛋有點糊了,我本想煮面的,但是廚房裏沒有,所以就只做了這些。”莊曉給他解釋著。
林仲七說著沒關系,咬了一口糊掉的煎雞蛋。就算不好吃,他也要吃下去。因為這是她為自己做的。
還沒有人專門為他做過早飯呢,莊曉是第一個。
他用喝熱牛奶的功夫來消化掉過分燦爛的笑容,放下杯子時,發現手機彈出未讀消息。
昨晚他和龐景則他們在網吧五排上分,接到莊曉的電話就急吼吼地跑了,撂下他們不管不顧,上分車隊就地解散。現在龐景則找他訴說不滿呢,要求今天再來,他可不能再跑了。
將莊曉送回宿舍,林仲七就赴了龐景則的約,在網吧裏戰鬥到晚上才結束,結果一分沒上,還差點掉段位。果然,這種車隊有風險。
出了網吧,幾個男生約著去艾倫酒吧開個包廂,再好好聚一聚。龐景則知道,林仲七向來對這些不感興趣,甚至還嫌煩,正想問他要不要先走,林仲七卻說,和他們一起去。
酒吧裏,龐景則打開一瓶啤酒給林仲七滿上,他直接仰頭一飲而盡。這舉動讓龐景則直呼太猛。
林仲七放下杯子,用手背揩掉唇角的泡沫。任憑他們嬉笑,他仍是低眸不語。絢麗的燈光在他琥珀色的眸中劃過,每一瞬都像是蝴蝶振翅。
酒精漸漸沖上頭腦,還真有點上頭了,就像他對莊曉。
林仲七拿起剩下的酒,毫不猶豫地灌了下去。
龐景則發現了他的異樣,立刻制止道:“欸欸欸,哥,哥,哥,幹什麽吶這是,慢點喝,沒人跟你搶!”
林仲七撇下酒瓶,仰面靠在沙發上,白皙的臉上浮現出微醺的緋紅。
龐景則在他旁邊坐下,“你這是怎麽了?喝這麽多酒,借酒消愁呢?還是為情所困了?”
聽見“為情所困”,林仲七擡眼看向了他。
“真是為情所困了?”龐景則瞪大了眼睛,滿臉寫著不可思議,好像是知道了什麽了不得的事情。
被他戲稱為“出家人”的林仲七居然為情所困,他怎麽能不震驚。
回想起倉庫裏見到的女孩,想起這一個月來,林仲七跟變了個人似的,整個人懨懨的,再想起昨晚上的那通電話。龐景則瞥見了手機上的聯系人名字,是叫莊曉。
所有想問的千言萬語最後只化成了一句話。
龐景則問:“你是不是喜歡上那個叫莊曉的女生了?”
作者有話說:
①馬克思的原話是:資本的身上永遠都是血和骯臟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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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七低眸幾秒,眼中倒映出點點燈火,隨後擡眼看著她說:“因為我是你的朋友啊,你也是我的朋友。”
這個回答很合理,甚至過於標準,以致莊曉竟小小的失落了一瞬。至於失落的原因,她不敢去深究。已經收獲了對方給的體面,就不應該再得寸進尺了。
適可而止是人生最大的哲理之一。
林仲七詢問道:“時間不早了,你還要在這待一會兒嗎?如果不待了,我就送你回去。”
“回去吧。”莊曉雙手撐地想要站起來,但是因為保持抱膝而坐的姿勢太久,小腿已經坐麻了。她一站起來,酥麻酸爽的感覺就讓她腳下一歪,整個人朝前撲去。
似曾相識的場景就好像回到了開學第一天。
可是這一次她沒有跪摔在地上,而是跌入林仲七的懷中,被他穩穩扶住。她條件性反射式地抱住了他的腰。
像是電影裏的特寫鏡頭,畫面變長變慢,游船上食客的嬉鬧聲,對岸廣場的歌舞聲,一切的一切,都靜了下來。
她只聽見了他的心跳聲。
貪戀溫暖的懷抱,卻不得不給自己體面的清醒
莊曉掙紮著從他懷裏起身,環住腰的手像是碰著了滾燙的烙鐵,一下子縮了回去。小腿仍是麻的,可她顧不得那麽多,一瘸一拐地往後退,拉開一段距離後,雙手揣進衣兜裏不知所措地站在那。
林仲七像是什麽都沒發生的模樣。他的羽絨服正穿在莊曉身上,自己穿著薄薄的上衣,現在風大了起來,一吹,他就顫顫巍巍地抱著自己,“快走吧,我要冷死了!”
莊曉反應過來,正想脫下羽絨服給他披上。他卻走到了她面前,將自己的手伸進她的脖子裏。
冰冷的觸覺讓莊曉一瞬就“嗷”了出來,她幾乎是跳著往後退了好幾步,滿臉的羞赧。
莊曉捂著自己好像被吸血鬼啃過的脖子,“你幹什麽?!”
“手冷得動不了了,借你脖子暖和一下,等會兒好騎車。”林仲七舉著自己的手,說得臉不紅心不跳的。
回宿舍的路上不再有來時的喧囂,許多店鋪都關上了門。
莊曉忽然記起,每晚十點,宿舍大門就會關上。一下車,她就往門口沖去。然而,時間早就過了十點,已經快十一點了。
她雙手抓住伸縮門,踮起腳伸長脖頸看保安室。裏面黑漆漆的一片,估計守門大爺出去巡邏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回來。她松開伸縮門,又望了望自己住的那棟宿舍樓,也沒幾間亮著燈了。
完了。自己光顧著和林仲七說話,卻忘了時間。
莊曉的眉毛都聳在了一起,表情比苦瓜還苦。
林仲七還沒有離開,單腳支地坐在摩托車上,車把手上還掛著她的零食和書包,“怎麽了?保安室沒人嗎?”
莊曉搖搖頭,“沒人。你先走吧,我在這裏等一會兒,保安可能一會兒就回來了。”
“等什麽,都快十一點了,你們晚上查寢嗎?”
“不查。偶爾才有老師來看看。”莊曉很慶幸。
“那去我家住一晚唄。”
莊曉石化在原地。
“幹嘛用那種表情看著我?我爸媽出差了,保姆這幾天我也給她放假回家了,家裏就我一個人,空房間多著呢。”
莊曉低頭,為剛才罪惡的想法蒙羞一秒,甕聲甕氣地說:“我不想給你添麻煩……”腳下卻已經很誠實地向林仲七走過去了。
林仲七家的別墅坐落於宜城的園藝山上,周圍一片的居民都是非富即貴。他們家就更不用說了,祖上便是顯貴,三代從商更是聚財無數。這棟別墅只是他們家的居住場所之一。在這裏,林仲七的摩托車有專門的車庫。有單獨的小院,院子裏養著一池錦鯉,有假山,有花園,後院還有一個特別大的游泳池。
莊曉像是闖入仙境的愛麗絲,充滿新奇地參觀著這一切。她坐在魚池邊,俯身看著生龍活虎的錦鯉們。
林仲七推開玻璃門,端著一碗魚食朝她走來,“好看嗎?”
“好看。”莊曉指著池裏,“你看這一條,全身金燦燦的。”
裏面的魚林仲七早就看膩了,不過還是順著她指的方向看去,邊撒魚食邊說:“那條叫發財。”
莊曉立刻轉過頭,睜大眼睛滿臉驚奇:“它們還有名字?”
“我爸給它們取的,說是寓意好。那條紅的叫招財,嘴巴張得最大的那條叫平安,黑的那條叫健康……”
莊曉能想象,林仲七爸爸邊叫發財、招財,邊撒魚食的場景,竟有種說不出的好笑。
窮人有願望,富人也有願望。窮人家想要男孩兒的願望體現女孩的名字上,富人家想財源滾滾平安健康的願望體現在錦鯉的名字上。從這點出發,人和魚好像並無差別了,甚至有時候,人活得還不如這一池錦鯉呢。
果然,偉大的革命導師馬克思說得對,資本就是罪惡。①
老師說,知識改變命運。
可是寒窗苦讀十二年怎能比得過三代或者兩代從商?能用知識改變命運的,到底得努力到什麽程度呢?
有了見識就有了目標,有了目標才有野心。莊曉垂眸,雖然很俗氣,但是她還是想變得有錢。有錢了就可以脫離偏心的家庭,自己一個人住在大房子裏,還可以養一只貓。
想得太深入,她的眼神堅定得就像只貓一樣。
“餵!餵!小蝴蝶,想什麽呢?”
林仲七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回過神來,差點仰進魚池裏,自己的夢想也差點跟著先道崩殂。
回到室內坐下,精致的皮質沙發摸起來細膩光滑,泛著價格不菲的光澤。古樸典雅的金絲楠木雕花圍欄的樓梯旋轉而上,仿佛連接著過去和現在,下一秒就能穿越到中式風濃郁的民國時代。
如果不是大理石茶幾上的果盤裏放著滿滿一盤的瑞士蓮巧克力,莊曉會誤以為自己現在坐在哪個民國大少爺的家裏。
這更加堅定,她以後要賺大錢。
她將不知道往哪放的手揣進兜裏,摸到了一顆硬硬的東西。拿出來一看,是那天尹大陽給的水果糖,她忘記吃了。她將糖放在攤開的手裏,跟同樣是紅色的瑞士蓮一對比,水果糖就像是個嘰嘰喳喳的媒婆,在漂亮的新娘子面前黯然失色。
林仲七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替她拿來了一次性的洗漱用品以及拖鞋,“看什麽呢?”
“沒什麽。”莊曉問起一個沒頭沒腦的問題,“同樣是糖果,為什麽有的價格很便宜,有的價格就很高呢?”
林仲七思考了一瞬,很認真地回答:“原因有很多啊。原材料不同,品牌知名度不同,廣告營銷不同。不過價格便宜或者價格昂貴都無所謂,有人喜歡吃才最重要。這不是劉sir的喜糖嗎?”
林仲七看見了她手裏的糖。莊曉點點頭。
“那這兩種裏面,你更喜歡哪一種?”他從果盤裏拿出一顆瑞士蓮。
不等莊曉回答,他就剝開包裝紙,將巧克力餵進她的嘴裏,幫她回答:“我覺得你更喜歡這種。”
巧克力入口即化,可可和牛奶的味道在嘴裏蔓延開,甜得她心慌。
林仲七剝開水果糖的包裝紙,含進了自己嘴裏。
莊曉睡的客房正對著林仲七的房間。
幹幹凈凈的床鋪,還有種好聞的薰衣草味。
她盯著天花板發呆。外面傳來汽車駛過的聲音。
莊曉起身,赤腳踩在冰冷的木地板上。在夜晚,這種感覺清晰而特別。她拉開窗簾,溫柔的月光如水般傾瀉進來,似薄紗般覆在她身上,將一切浸泡得虛幻又美好。
透過這扇窗,她看見了美麗的月光,但她何時才能抓住自己的月光呢。
莊曉閉上眼,慢慢擡起雙手,似乎又擁抱住了林仲七。
她的喜歡就像是這一屋的月光,唯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才會流露至此。
莊曉合攏雙手,抱住了自己。
林仲七是被莊曉給叫起來的,大周末的,就該睡到太陽曬屁股。他不情不願地從床上起來,頭發像是鳥窩亂糟糟的一團,揉著惺忪的睡眼拉開臥室門,“怎麽了?這麽早叫我起來。”
莊曉穿著圍裙,精神抖擻地說道:“還早嗎?已經八點了,不早了,快起床吃飯,我做了早餐。”
林仲七瞬間精神了。
他洗漱完下樓,看見餐桌上擺著熱牛奶和煎蛋,還有抹好果醬的吐司。
莊曉為他抽出椅子,在他對面坐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
好久都沒吃一頓這樣正式的早餐了。林仲七這樣想著,拿起吐司咬了一口,果醬在嘴裏炸開,比水果糖還甜。之前的每天早上,上學的話就是和龐景則在路上買袋豆漿喝,上午要是餓了就去學校超市買零食,周末的話他就直接睡到中午吃午飯,才不會起來吃早飯呢。
“不好意思,雞蛋有點糊了,我本想煮面的,但是廚房裏沒有,所以就只做了這些。”莊曉給他解釋著。
林仲七說著沒關系,咬了一口糊掉的煎雞蛋。就算不好吃,他也要吃下去。因為這是她為自己做的。
還沒有人專門為他做過早飯呢,莊曉是第一個。
他用喝熱牛奶的功夫來消化掉過分燦爛的笑容,放下杯子時,發現手機彈出未讀消息。
昨晚他和龐景則他們在網吧五排上分,接到莊曉的電話就急吼吼地跑了,撂下他們不管不顧,上分車隊就地解散。現在龐景則找他訴說不滿呢,要求今天再來,他可不能再跑了。
將莊曉送回宿舍,林仲七就赴了龐景則的約,在網吧裏戰鬥到晚上才結束,結果一分沒上,還差點掉段位。果然,這種車隊有風險。
出了網吧,幾個男生約著去艾倫酒吧開個包廂,再好好聚一聚。龐景則知道,林仲七向來對這些不感興趣,甚至還嫌煩,正想問他要不要先走,林仲七卻說,和他們一起去。
酒吧裏,龐景則打開一瓶啤酒給林仲七滿上,他直接仰頭一飲而盡。這舉動讓龐景則直呼太猛。
林仲七放下杯子,用手背揩掉唇角的泡沫。任憑他們嬉笑,他仍是低眸不語。絢麗的燈光在他琥珀色的眸中劃過,每一瞬都像是蝴蝶振翅。
酒精漸漸沖上頭腦,還真有點上頭了,就像他對莊曉。
林仲七拿起剩下的酒,毫不猶豫地灌了下去。
龐景則發現了他的異樣,立刻制止道:“欸欸欸,哥,哥,哥,幹什麽吶這是,慢點喝,沒人跟你搶!”
林仲七撇下酒瓶,仰面靠在沙發上,白皙的臉上浮現出微醺的緋紅。
龐景則在他旁邊坐下,“你這是怎麽了?喝這麽多酒,借酒消愁呢?還是為情所困了?”
聽見“為情所困”,林仲七擡眼看向了他。
“真是為情所困了?”龐景則瞪大了眼睛,滿臉寫著不可思議,好像是知道了什麽了不得的事情。
被他戲稱為“出家人”的林仲七居然為情所困,他怎麽能不震驚。
回想起倉庫裏見到的女孩,想起這一個月來,林仲七跟變了個人似的,整個人懨懨的,再想起昨晚上的那通電話。龐景則瞥見了手機上的聯系人名字,是叫莊曉。
所有想問的千言萬語最後只化成了一句話。
龐景則問:“你是不是喜歡上那個叫莊曉的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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