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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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日子總是倉促又短暫。

我不記得那年夏天我是如何度過的,大概是幫著媽媽幹活,又或者躲在家裏看了一暑假的電視(當然,這不現實。),反正我很快就成了初中生。

和小學生有了本質的差距,這是當時的我認為的。

在還沒進中學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已經足夠大,畢竟我的下面有眾多小學生。

進去之後,我紅著臉,碰見誰也不敢隨意交流。

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青春的笑容,我穿梭於人群之間,手腳都在顫抖。

原來我是初中菜鳥。

初中比小學大很多,我第一次到這裏來,首先進門的旁邊就是行政樓和實驗樓,有些年頭的建築並不破敗,只是冷冷的,樓前種著一排松樹,九月天,在那時候的家鄉有了微薄的涼意。

我穿得不厚不薄,恰好是初秋的裝扮。

紅臉,是我最明顯又原始的羞澀。媽媽牽著我,爸爸扛著我的行李踏上幾百步長度的階梯,真難走呀!

我的初中就此開始。

看了一下分配的名單上的名字,真多,分了八個班,每個班人數都過五十以上。

很想看看我有哪些同學和我同班,媽媽在喊我了,我一溜煙兒跑到她跟前。

她牽著我的手,手上的老繭粗粗的,我的手並不嫩,所以也沒有癢癢的感覺。

只是她真暖和,這大概是唯一一次爸爸媽媽一起到我學校來,我很開心。

他們就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四十多歲,我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初中新生,十一歲半。

他們能一起來送我上學,我很開心。

在班主任那裏報了名後,領了教材,分配了寢室,總之新生入學的一切都被叮囑得清清楚楚。只是那個班主任的樣子我忘了,因為很快我就又分到了新的班級。

爸爸媽媽給了我零花錢之後就走了,我想,他們不是不關心我,家裏還有爺爺需要照顧,他們太忙而已。

小學時我的零花錢是很少的,上了初中,一下子多了好幾倍,我很開心,拿著那在現在看來也就一頓快餐的錢開心得不得了。

我以為那已經很多了。

那時候的滿足在我看來,真是愚蠢。

我應該跟他們說,零花錢不夠,應該反抗,我為什麽要吃食堂最差的飯菜。

我沒有,所以很早以前,就註定了會有現在的我。

為了節約錢,為了盡量不給他們造成麻煩,為了讓自己當一個徹頭徹尾的好孩子,我開始吃不好吃的飯菜,飯要自己買,每個月固定交的生活費就是菜錢。

我好像自始至終都把自己當作外人。

想想以前,就算是媽媽她夾到我碗裏的菜,我都不會吃,初中呢?為了生活,我竟能忍受和別人同吃一碗飯,一份菜。

最開始的時候,我是很抗拒的,寧願把多餘的飯扔掉也不想和別人分食,後來卻妥協了。

從前生活在鎮街道,小學生的開銷無非是筆芯和小零食,初中是在縣裏,想要買的東西很多,沒有錢,看了也是白看。

所以,我幾乎從不去精品店,從不買街道上的飯菜,節約,節約,再節約。

我一身毛病,拜此所賜。

幸好初一的我是非常健康的,不生病就不用花錢買藥,也不知人世間還有疾病纏身這一說法,然後,我還可以盡情的揮霍身體的健康資本。

現在我也不喜歡逛精品店,小時候沒養成的習慣,長大了也就沒了念想。

初一時不用補課,每個星期六早上放假,星期天下午到校報到清點人數。

我回到家裏,喊一聲,爺爺,我回來了。

將臟衣服放在庭前水盆裏泡著,媽媽熱好的飯菜放在電飯鍋裏,打開,端出,吃掉。

我不愛洗碗,把碗放在一旁,就開始去洗自己的臟衣服。

沒過多久,媽媽就回來了,她從我很小年紀起,就愛早起,幹活忙著生計,能顧及到我的地方應該也是很不容易。

雖然我老是這樣想,她很忙,她也是為了這個家,可還是覺得很心痛,哪家的子女不想被父母噓寒問暖,捧在手心裏。

況且我不想當女強人,不想太獨立,可是一步一步,我就是越來越強勢,就連讀了大學,出門前媽媽叮囑的話都是出門在外,別欺負別人。

真是可笑,我是很強勢,可還沒到蠻不講理的地步。

溫晴,這個名字代表更多的像是在諷刺。

我不溫情,眾所周知的事實。

只是我無法討厭它,它是我最珍貴的禮物,是我生來第一次得到的禮物。

------題外話------

周末總是懶懶噠,心情抑郁時就來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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