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不相信我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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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好嗎?”
“哪個她?你老婆?還是你閨女?”淩暮沈故意這麽問。
沈明軒的臉上有些難看。
淩暮沈笑了:“她們母女平安,不過你老婆要我告訴你,她等著你出去給女兒取名字。”
“……”
“我說真的沈明軒,你見過幾個女人能去那麽盡心盡力的幫助自己的情敵的?我一直覺得‘義氣’是男人之間的代名詞,但是在海倫和雪兒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堅定不移的友誼,你真的應該用心去看,海倫是個難得一見的好老婆,她比雪兒更適合你。”
淩暮沈說完這些就離開了。
本想去找他那位當警官的朋友,沒想,還沒走進警察廳就遇到了宋雅桐。
她剛剛去看完忠叔,看到他的那一刻,她的眼中多了一抹淚光:“暮沈,我真沒想到,你居然會算計我。”
“看你這話說的,我何時算計過你?”
“就算談不上算計,難道你沒有利用過我嗎?暮沈,縱然我有錯,可我沒有傷害過別人吧,忠叔做的那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對你的感情都是真的,七年前是真的,七年來是真的,七年後也是真的,你卻利用我,欺騙我你失憶,其實你不過是想躲避我對你的投懷送抱,是不是?”
“你說是就是吧!”他雲淡風輕的笑了笑。
“楚夜雪,哪裏值得你這麽對她?”
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轉身離開了。
她站在原地沒有動,眼淚順著面頰滾落下來。
“我說淩少,今天你讓女人這麽傷心,小心哪天出現一個女人讓你一輩子翻不了身。”面前突然出現一個人笑道。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他那位當警官的朋友。
“你放心,我已經遭到報應了。”淩暮沈沒好氣的笑。
“就是你那位當醫生的小妻子?”
“何警官好記性,走吧,請你喝茶!”
兩個人進到了一家茶餐廳裏,淩暮沈直入主題:“何警官,說一下案發經過吧!”
“我說你要不要這麽著急啊,我這茶還沒開始喝呢!”
“OK,你喝!”淩暮沈等著他喝。
不過開玩笑歸開玩笑,何警官還是給他說了起來:
“是這樣的,當時我們接到舉報說有命案發生,我們第一時間趕了過去,發現現場一片狼藉,有打鬥的痕跡,沈明軒渾身是血,衣衫不整,後腦有傷,孟欣幾乎渾身赤裸的躺在血泊中,胸口有刀傷,脖子上有掐痕,屍體的左邊有個煙灰缸,煙灰缸上也有血跡,經法醫鑒定,血跡屬於沈明軒,沈明軒後腦勺的傷口跟煙灰缸吻合,刀上的指紋也是沈明軒的,還有在沈明軒的指甲裏發現了孟欣的皮膚纖維,表面證供都指向沈明軒,所以目前,沈明軒是最大的嫌疑犯,殺人動機為強奸未遂後故意殺人。”
“強奸未遂,故意殺人?”這八個字,讓淩暮沈笑了。
“那你是什麽表情?好像很不以為然?”
“表面聽來我這證詞的確對沈明軒很不利,但我還有幾個問題不明白,這報案者是誰?還有,為什麽大半夜會出現命案現場?據我所知沈明軒事發當時房間裏是關著燈的,那麽報案者看到的時候燈是開著的還是關著的?”淩暮沈又問。
“報案者是一對小夫妻,是孟欣的鄰居,那天他們看完夜場電影回家,看見孟欣的房間亮著燈,門虛掩著,開始以為孟欣忘了關門想去提醒下,誰知道打開門就看到沈明軒拿著刀躺在孟欣邊上,所以報警了。”
“能帶我去現場看看嗎?”
“沒問題!”
“我還想看看法醫報告。”
“ok!”
何警官帶著他去了命案現場。
淩暮沈仔細看了房間,檢查了燈的開關,又去電閘那檢查了一下,回去之後,他翻閱了法醫報告,又研究了報案筆錄,一絲微笑浮現在他嘴邊。
很快,便到了沈明軒案情開庭這一天——
“請問張先生,張太太,你們在哪家電影院看的電影?幾點散場的?”
“在世貿影城看的,12:30散場的。”
“12:30散場的電影,你們就算散步回來也就1點左右,為何你們到家已經2:30了?”
“我和我老婆肚子餓了,去吃了點夜宵,所以回來晚了。”張先生說。
“那麽你們在哪裏吃的夜宵?”
“就在影城不遠的地方有個夜宵攤,去了張伯開的燒烤店,喝了點酒。”
“哦,是這樣啊,但是據我所知,那天張伯的老婆生病,他沒出攤啊!”
“這……,哦,我記錯了,他是沒出來,我們去了他家隔壁那家燒烤店,名字我忘記了。”張先生已經開始慌張,目光都不敢直視淩暮沈。
“哎呀,不好意思,原來是我記錯了,張伯那天是出攤的,是第二天沒出來。你難道未蔔先知,知道他第二天家裏有事?”
“我,我忘了是哪家了……“張先生沈不住氣,惱羞成怒:“我記性不好也有罪啊?”
“你記性不好當然沒罪,可是我搞不懂的是,你們發現的時候門是虛掩的,根據法醫報告,裏面有打鬥的跡象,那麽為什麽其他鄰居沒聽到聲音,就被你們看到了?”
“我怎麽知道啊?可能他們睡的熟,沒聽到呢?”
“可是據我調查,張先生您好賭,前陣子欠了好多錢,可是命案的第二天你把錢全還了,你的錢是哪裏來的?”
“你這是什麽意思?懷疑我嗎?賭博有贏有輸很正常的,第二天我手氣好,贏回來了,怎麽了?不可以啊?”雖然他說的頭頭是道,可是聲音卻越來越弱,額頭上開始冒汗了。
“可以可以,我沒問題了。”淩暮沈轉向法官:“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有幾個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一下,請問那把使受害人致死的刀是什麽刀?”
“是一把廚房用的長柄刀。”
“好,我的當事人被控強奸未遂故而惱羞成怒殺人,可是電信局的通話表明是受害人打電話給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才會前去。半夜三更,一個單身的女人,如果沒有事情,為何會打電話給我當事人?她難道一點防備之心也沒有嗎?受害人的門沒有強行進去的痕跡,說明是受害人主動開門的,那麽半夜她能讓我當事人進去,表示是很信任我當事人的。”
“受害人就是因為信任被告,但是被告卻見色起意,所以才指使命案的發生。”
“好,就算這樣,我當事人見色起意,被害人奮力反抗,為什麽只在我當事人的手指甲裏有被害人的皮屑,而受害者的指甲裏沒有半點我當事人的皮屑?據我所知,受害者不是左撇子,她應該是用右手拿起煙灰缸砸像我當事人,如果搏鬥肯定是面對面的,那麽我當事人的傷口應該是在額頭,而不是在後腦勺,那麽煙灰缸掉落的地方只能是被害人屍體的右邊而不是左邊,被害人那麽嬌小玲瓏,不可能是我當事人的對手,從屍體報告可以看出,被害人的脖子上有掐痕,那掐痕應該是我當事人掐著她的脖子造成的,但是為什麽在脖子周圍缺沒有我當事人的指紋?最重要的一點,我當事人明明可以掐死被害人,卻偏偏還跑去廚房用把刀刺死被害人,你們說有必要嗎?剛才張先生也說了,看到燈光才發現命案現場的,但是我去命案現場看了,被害人家裏電燈的開關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說明他進去的時候燈是關著的,所以他才想去按開關,留下了指紋,那只有一種可能,有人拉下了電閘,布局讓我當事人摸黑進去以後,用煙灰缸在背後砸暈了我當事人,煙灰缸就落在了屍體的左邊,然後趁我當事人昏迷的時候抓著他的手用指甲在被害人身上劃了幾下,造成我當事人的指甲裏有被害人的皮屑,然後把刀放在我當事人手裏,造成強奸未遂故意殺人的假象,但是那個真兇卻犯下了一個錯誤,當他又去推上電閘的時候,不小心在電閘上留下了血跡,他看到屋裏的燈沒亮,重新又去按下燈的開關,所以在燈開關沈明軒留下指紋上留下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疊加指紋!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是被陷害的,兇手另有其人!”
法官緩緩點頭。
淩暮沈回過頭來,看著證人席上的張先生,張太太,微笑開口:“兩位想必是不了解法律常識,相對來說,作偽證處罰較輕,但是作為同案犯,你收的那些錢還要有命才能享受啊!”
張太太立即就嚇哭了,拽著她老公的胳膊說:“老公,我不想坐牢啊,你還是說實話吧。”
張先生也嚇得腿軟了,卻還是強壯鎮定大聲的說:“我們不是同案犯,我說實話,是有人給了我一筆錢讓我作偽證報案,但是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啊,我就是見錢眼開而已……”
聲音越說越小,直至最後變成了哀求。
不過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院終於裁定沈明軒無罪,當庭釋放。
誰知,他對淩暮沈連句謝謝都沒有,急匆匆的回家看老婆孩子去了。
而海倫聽到他回來的消息,不顧一切的下床,忘記了自己還很虛弱,沒走到門口就站不穩了,幸好他及時進門扶住了她:“你不好好躺著下床來做什麽?”
“我聽說你回來了……”
“不相信我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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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她?你老婆?還是你閨女?”淩暮沈故意這麽問。
沈明軒的臉上有些難看。
淩暮沈笑了:“她們母女平安,不過你老婆要我告訴你,她等著你出去給女兒取名字。”
“……”
“我說真的沈明軒,你見過幾個女人能去那麽盡心盡力的幫助自己的情敵的?我一直覺得‘義氣’是男人之間的代名詞,但是在海倫和雪兒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堅定不移的友誼,你真的應該用心去看,海倫是個難得一見的好老婆,她比雪兒更適合你。”
淩暮沈說完這些就離開了。
本想去找他那位當警官的朋友,沒想,還沒走進警察廳就遇到了宋雅桐。
她剛剛去看完忠叔,看到他的那一刻,她的眼中多了一抹淚光:“暮沈,我真沒想到,你居然會算計我。”
“看你這話說的,我何時算計過你?”
“就算談不上算計,難道你沒有利用過我嗎?暮沈,縱然我有錯,可我沒有傷害過別人吧,忠叔做的那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對你的感情都是真的,七年前是真的,七年來是真的,七年後也是真的,你卻利用我,欺騙我你失憶,其實你不過是想躲避我對你的投懷送抱,是不是?”
“你說是就是吧!”他雲淡風輕的笑了笑。
“楚夜雪,哪裏值得你這麽對她?”
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轉身離開了。
她站在原地沒有動,眼淚順著面頰滾落下來。
“我說淩少,今天你讓女人這麽傷心,小心哪天出現一個女人讓你一輩子翻不了身。”面前突然出現一個人笑道。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他那位當警官的朋友。
“你放心,我已經遭到報應了。”淩暮沈沒好氣的笑。
“就是你那位當醫生的小妻子?”
“何警官好記性,走吧,請你喝茶!”
兩個人進到了一家茶餐廳裏,淩暮沈直入主題:“何警官,說一下案發經過吧!”
“我說你要不要這麽著急啊,我這茶還沒開始喝呢!”
“OK,你喝!”淩暮沈等著他喝。
不過開玩笑歸開玩笑,何警官還是給他說了起來:
“是這樣的,當時我們接到舉報說有命案發生,我們第一時間趕了過去,發現現場一片狼藉,有打鬥的痕跡,沈明軒渾身是血,衣衫不整,後腦有傷,孟欣幾乎渾身赤裸的躺在血泊中,胸口有刀傷,脖子上有掐痕,屍體的左邊有個煙灰缸,煙灰缸上也有血跡,經法醫鑒定,血跡屬於沈明軒,沈明軒後腦勺的傷口跟煙灰缸吻合,刀上的指紋也是沈明軒的,還有在沈明軒的指甲裏發現了孟欣的皮膚纖維,表面證供都指向沈明軒,所以目前,沈明軒是最大的嫌疑犯,殺人動機為強奸未遂後故意殺人。”
“強奸未遂,故意殺人?”這八個字,讓淩暮沈笑了。
“那你是什麽表情?好像很不以為然?”
“表面聽來我這證詞的確對沈明軒很不利,但我還有幾個問題不明白,這報案者是誰?還有,為什麽大半夜會出現命案現場?據我所知沈明軒事發當時房間裏是關著燈的,那麽報案者看到的時候燈是開著的還是關著的?”淩暮沈又問。
“報案者是一對小夫妻,是孟欣的鄰居,那天他們看完夜場電影回家,看見孟欣的房間亮著燈,門虛掩著,開始以為孟欣忘了關門想去提醒下,誰知道打開門就看到沈明軒拿著刀躺在孟欣邊上,所以報警了。”
“能帶我去現場看看嗎?”
“沒問題!”
“我還想看看法醫報告。”
“ok!”
何警官帶著他去了命案現場。
淩暮沈仔細看了房間,檢查了燈的開關,又去電閘那檢查了一下,回去之後,他翻閱了法醫報告,又研究了報案筆錄,一絲微笑浮現在他嘴邊。
很快,便到了沈明軒案情開庭這一天——
“請問張先生,張太太,你們在哪家電影院看的電影?幾點散場的?”
“在世貿影城看的,12:30散場的。”
“12:30散場的電影,你們就算散步回來也就1點左右,為何你們到家已經2:30了?”
“我和我老婆肚子餓了,去吃了點夜宵,所以回來晚了。”張先生說。
“那麽你們在哪裏吃的夜宵?”
“就在影城不遠的地方有個夜宵攤,去了張伯開的燒烤店,喝了點酒。”
“哦,是這樣啊,但是據我所知,那天張伯的老婆生病,他沒出攤啊!”
“這……,哦,我記錯了,他是沒出來,我們去了他家隔壁那家燒烤店,名字我忘記了。”張先生已經開始慌張,目光都不敢直視淩暮沈。
“哎呀,不好意思,原來是我記錯了,張伯那天是出攤的,是第二天沒出來。你難道未蔔先知,知道他第二天家裏有事?”
“我,我忘了是哪家了……“張先生沈不住氣,惱羞成怒:“我記性不好也有罪啊?”
“你記性不好當然沒罪,可是我搞不懂的是,你們發現的時候門是虛掩的,根據法醫報告,裏面有打鬥的跡象,那麽為什麽其他鄰居沒聽到聲音,就被你們看到了?”
“我怎麽知道啊?可能他們睡的熟,沒聽到呢?”
“可是據我調查,張先生您好賭,前陣子欠了好多錢,可是命案的第二天你把錢全還了,你的錢是哪裏來的?”
“你這是什麽意思?懷疑我嗎?賭博有贏有輸很正常的,第二天我手氣好,贏回來了,怎麽了?不可以啊?”雖然他說的頭頭是道,可是聲音卻越來越弱,額頭上開始冒汗了。
“可以可以,我沒問題了。”淩暮沈轉向法官:“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有幾個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一下,請問那把使受害人致死的刀是什麽刀?”
“是一把廚房用的長柄刀。”
“好,我的當事人被控強奸未遂故而惱羞成怒殺人,可是電信局的通話表明是受害人打電話給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才會前去。半夜三更,一個單身的女人,如果沒有事情,為何會打電話給我當事人?她難道一點防備之心也沒有嗎?受害人的門沒有強行進去的痕跡,說明是受害人主動開門的,那麽半夜她能讓我當事人進去,表示是很信任我當事人的。”
“受害人就是因為信任被告,但是被告卻見色起意,所以才指使命案的發生。”
“好,就算這樣,我當事人見色起意,被害人奮力反抗,為什麽只在我當事人的手指甲裏有被害人的皮屑,而受害者的指甲裏沒有半點我當事人的皮屑?據我所知,受害者不是左撇子,她應該是用右手拿起煙灰缸砸像我當事人,如果搏鬥肯定是面對面的,那麽我當事人的傷口應該是在額頭,而不是在後腦勺,那麽煙灰缸掉落的地方只能是被害人屍體的右邊而不是左邊,被害人那麽嬌小玲瓏,不可能是我當事人的對手,從屍體報告可以看出,被害人的脖子上有掐痕,那掐痕應該是我當事人掐著她的脖子造成的,但是為什麽在脖子周圍缺沒有我當事人的指紋?最重要的一點,我當事人明明可以掐死被害人,卻偏偏還跑去廚房用把刀刺死被害人,你們說有必要嗎?剛才張先生也說了,看到燈光才發現命案現場的,但是我去命案現場看了,被害人家裏電燈的開關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說明他進去的時候燈是關著的,所以他才想去按開關,留下了指紋,那只有一種可能,有人拉下了電閘,布局讓我當事人摸黑進去以後,用煙灰缸在背後砸暈了我當事人,煙灰缸就落在了屍體的左邊,然後趁我當事人昏迷的時候抓著他的手用指甲在被害人身上劃了幾下,造成我當事人的指甲裏有被害人的皮屑,然後把刀放在我當事人手裏,造成強奸未遂故意殺人的假象,但是那個真兇卻犯下了一個錯誤,當他又去推上電閘的時候,不小心在電閘上留下了血跡,他看到屋裏的燈沒亮,重新又去按下燈的開關,所以在燈開關沈明軒留下指紋上留下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疊加指紋!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是被陷害的,兇手另有其人!”
法官緩緩點頭。
淩暮沈回過頭來,看著證人席上的張先生,張太太,微笑開口:“兩位想必是不了解法律常識,相對來說,作偽證處罰較輕,但是作為同案犯,你收的那些錢還要有命才能享受啊!”
張太太立即就嚇哭了,拽著她老公的胳膊說:“老公,我不想坐牢啊,你還是說實話吧。”
張先生也嚇得腿軟了,卻還是強壯鎮定大聲的說:“我們不是同案犯,我說實話,是有人給了我一筆錢讓我作偽證報案,但是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啊,我就是見錢眼開而已……”
聲音越說越小,直至最後變成了哀求。
不過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院終於裁定沈明軒無罪,當庭釋放。
誰知,他對淩暮沈連句謝謝都沒有,急匆匆的回家看老婆孩子去了。
而海倫聽到他回來的消息,不顧一切的下床,忘記了自己還很虛弱,沒走到門口就站不穩了,幸好他及時進門扶住了她:“你不好好躺著下床來做什麽?”
“我聽說你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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