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雇傭騎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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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滋潤大地,鄧克挖墳並不費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墳址,因為老人喜歡看日落。“又一天過去了呀。”老人會邊看邊嘆,“誰知明日是怎樣,呃,鄧克?”
於是,一個明日帶來傾盆大雨,浸透主仆倆,第二天吹來潮濕冷風,第三天老人著了涼,到得第四天,便已無力騎馬。現在他要入土了,而僅僅幾天前,他還邊騎邊唱那首到海鷗鎮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雖然老人把海鷗鎮換成了岑樹灘。去岑樹灘看美少女喲,嗨喲,嗨喲,鄧克苦澀地挖著。
坑挖得夠深後,他雙手抱起老人置於其中。老人矮小消瘦,脫掉鎖甲、頭盔和劍帶,簡直不比一袋樹葉沈;反觀鄧克,卻有與年紀不相稱的大塊頭,他年僅十六或十七(天曉得實際年齡),但骨架寬闊、蓬頭散發、步履沈重,身高已過六尺半,肌肉發育才剛開始。老人常稱讚他的力量——老人從不吝嗇溢美之詞,畢竟,那是他唯一能給的財富。
屍體躺在坑底,鄧克佇立默看了一會兒。空中又有雨的氣息,他明白該在大雨降臨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蓋住那張皺巴巴的老臉。該有個修士,說些禱語,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劍、盾和長槍上的造詣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識,鄧克自然也是個白丁。
“我該把劍留給您,可它只會在泥土中銹掉。”最後,他抱歉地說,“我想,諸神會送您一把新劍,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沒死。”他頓了頓,不知如何繼續。事實上,他不記得任何禱語,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禱。“您是一位真正的騎士,只在我該受罰時才打我。”他擠出幾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館小弟偷吃寡婦的餡餅,不是我幹的,我跟您解釋過……算了,沒關系,願諸神接納您,爵士。”他用腳把泥土踢進坑,開始機械地填土,沒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過了漫長的一生,鄧克心想,將近六十?幾人能活到這把歲數?至少,老人挨到又一個春天。
鄧克備馬時,日已西沈。現下他有了三匹馬:他原本騎的凹背小馬、老人騎的馴馬及戰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時才騎,這匹棕色牡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揚鬥志,它是鄧克最寶貴的財產。倘若賣掉雷霆和“老栗子”,連同它們的鞍韉裝具,就能攢夠銀幣……鄧克皺起眉頭。迄今為止,他唯一所知的生計就是雇傭騎士的顛沛人生,從一個城堡奔波到另一個城堡,為一個又一個領主服務效勞。雇傭騎士會為老爺們打仗,在老爺們的廳堂吃喝,直到戰事結束,然後前往下一個地方碰運氣。時不時,王國上下還會舉辦一些比武會——雖然如今不那麽頻繁了——而在寒冷蕭索的冬天,他曉得,某些窮困潦倒的雇傭騎士會變成強盜騎士。
當然,老人沒幹過這種事。
興許我可以找個別的雇傭騎士,為他服務,繼續當侍從,照料馬匹,清理鎖甲。或者去座大城市,蘭尼斯港或君臨,加入那兒的守備隊。再或……
他在一棵橡樹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遺產:布錢包裏有三枚銀鹿、十九個銅分和一顆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絕大多數雇傭騎士一樣,老人把大部分錢花在坐騎和武器上。他留給鄧克一件全身鎖甲——這件老愛生銹的鎖甲鄧克大概擦拭過上千回了——一頂有寬大護鼻、左額處被打凹的鐵半盔,一條裂痕累累的褐皮劍帶,一柄裝在木頭皮革劍鞘裏的長劍。此外,鄧克還繼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塊油石、一對護脛、一面護喉、一根帶有鋒利鐵尖頭的八尺岑樹長槍和一面鑲邊鐵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紋了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的紋章:褐底銀翼杯。
鄧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劍帶,又瞅向那面盾。劍帶是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鄧克身上,鎖甲也鐵定不成。於是他找來一段麻繩綁住劍鞘,再把繩子綁在腰上。
做完之後,他抽出長劍。
劍身筆直沈穩,是城堡裏的鐵匠打造的好貨,木劍柄包以柔軟皮革,嵌了一顆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圓頭。雖然樣式樸素,但挺稱手的。旅行途中,多少個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細細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鋒利。它真的很稱我的手,正如它很稱老人的手,鄧克暗想,而岑樹灘草場正要舉辦一場比武會。
“快步”比老栗子輕捷得多,但鄧克看見旅館時,仍騎得渾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館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棟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戶流瀉出的橙黃暖光如此誘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銀幣,他告訴自己,足可吃頓大餐,痛飲麥酒。
他一下馬就撞見一個小男孩光溜溜濕漉漉地從溪水中鉆出,用一件棕色粗布鬥篷擦幹身子。“馬童嗎?”鄧克問。小家夥看上去不過八九歲,臉色蒼白,骨瘦如柴,赤腳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腳踝,而最奇特的莫過於他一毛不生的腦袋。
“我要你刷我騎的這匹馬,並餵它們三個吃燕麥。聽見沒?”
小家夥腆著臉,“當然可以,假如我願意的話。”
聽罷此言,鄧克皺起眉頭:“我可不管你願不願意。要知道,我是個騎士。”
“你看起來不像騎士。”
“難道騎士看起來都一個樣?”
“不,但他們都不像你。你的劍帶居然是繩子。”
“只要能拴牢武器,有啥關系?去照料我的馬,勤快點兒,賞你一個銅板;懶散的話,瞧我不給你一耳刮子!”他沒再搭理馬童,徑直轉身用肩膀撞開旅館門。
這時間,他以為裏面擁擠不堪,沒料到大廳幾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綢緞披風的小少爺埋首桌上一攤葡萄酒中輕聲打鼾,再沒客人。鄧克遲疑地東張西望,直到一位面色發白的矮胖女人鉆出廚房:“隨便坐。要麥酒還是吃的?”
“都要。”鄧克在窗邊挑把椅子坐下,遠離那酒鬼。
“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還打下幾只野鴨。你要啥?”
他足有半年多沒在館子裏吃飯了,“都要。”
老板娘大笑,“啊,你這個頭真不是蓋的。”她倒了一大杯麥酒,放到他桌上,“還要房間過夜?”
“不了。”雖然松軟的稻草席和遮風擋雨的屋頂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這點錢鄧克得小心對付。還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著趕路去岑樹灘。離這兒還有多遠啊?”
“一天騎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燒毀的磨坊分岔。咱家小子有沒幫你照料馬啊,還是又溜了?”
“沒有,他在幹活。”鄧克讓她放心,“你這兒似乎很冷清。”
“沒法子,鎮裏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個啥事兒,咱家小子便得接著幹,可這孩子凈喜歡看大兵、學步子,咱家姑娘還會傻笑著議論每個路過的騎士。天曉得咋了。騎士也都是肉長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還沒見過哪場比武會讓雞蛋好賣咧。”她好奇地打量鄧克一番:他的劍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麻繩劍帶和粗布外衫卻又不像那回事。“你也去比武?”
鄧克呷了口麥酒才悠然作答——這酒呈深褐色,味道濃厚,他很喜歡。“是啊。”他道,“我去弄個冠軍當當。”
“你啊?是嗎?”老板娘還算有禮貌。
屋子對面的少爺自酒窪中猛然提起腦袋。他長了一頭鼠窩般淩亂的沙棕頭發,面如菜色,下巴下頑強地鉆出一圈金色胡楂。他揉揉嘴,眨眼看著鄧克,大叫:“我夢見了你!”他顫巍巍地伸出一根指頭:“別靠近我,聽見沒?你離我遠點。”
鄧克疑惑地望著對方,“大人?”
老板娘傾身靠近,“別理那酒瘋子,爵士先生,他只會喝酒說夢話。咱去瞧瞧肉烤好沒。”她匆忙離開。
“肉?”小少爺厭惡地說。他搖晃起身,一手撐桌以防滑倒。“我要吐了。”他大聲宣布,紅外套前襟全是葡萄酒汙漬。“我想找個婊子,可這裏一個都沒有。都跑去岑樹灘啦。諸神在上,添酒。”他東倒西歪地走過大廳,踉蹌著爬上樓梯,鄧克聽見他邊喘氣邊哼小曲。
可憐蟲一個,鄧克心想,不過,他怎麽自以為認得我呢?他邊喝麥酒邊尋思。
這裏的羊肉超級棒,鴨子更是絕無僅有——跟檸檬和櫻桃一起煮,不像別處的那麽油。老板娘還送上黃油豌豆,以及剛出爐的燕麥面包。這才是騎士的生活,他啃完骨頭上最後一點肉,心滿意足地想,大杯喝酒、大口吃肉,沒人會給我耳刮子!第二杯麥酒來下飯,第三杯把食物沖下肚,第四杯麽,沒人說不可以吧?酒足飯飽,他付給老板娘一枚銀鹿,居然還找回一把銅板。
出門天已全黑,他帶著填飽的肚皮和變輕的錢包,興高采烈地走向馬廄。前頭傳來馬嘶聲,“安靜,夥計。”是那男孩。鄧克頓時加快腳步,警覺起來。
他看見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騎在雷霆背上。然而鎖甲太長,而且小家夥不得不把頭盔歪戴在禿頭上,以免擋住視線。他專心致志學著騎士的樣,模樣甚是滑稽。鄧克踏進馬廄,忍不住放聲大笑。
男孩擡頭一看,臉刷一下紅了,趕緊跳下馬,“大人,我不是要——”
“小賊。”鄧克試圖讓聲音嚴厲些,“趕緊把盔甲給我脫掉!雷霆沒踢破你那顆榆木腦袋,你就該謝天謝地啦。瞧好嘍,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戰馬,不是小孩子騎的毛驢。”
男孩摘下頭盔扔進稻草堆。“哼,我騎得不比你差。”他大言不慚。
“閉嘴,少跟我來這套。鎖甲也脫了,老實交代,你想幹嗎?”
“你不是要我閉嘴,‘少跟你來這套’嗎?”男孩脫下盔甲,任其落地。
“回答問題可以張嘴。”鄧克惱火地說,“嘿,把鎖甲撿起來,哪有這樣亂扔的?擦幹凈了,從哪兒拿放回哪兒去。別忘了頭盔。還有,你到底按我吩咐餵馬沒有?給快步洗刷沒有?”
“我當然做了。”男孩彎腰撿起鎖甲,“您是要去岑樹灘吧?帶上我,爵士先生。”
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會怎麽說?”
“我娘?”小家夥皺起臉,“我娘早死了,還能說什麽?”
鄧克一楞。如此說來,老板娘不是他娘?興許他只是來幫工的。喝多了酒,鄧克有些昏昏沈沈。“你是個孤兒啊?”他狐疑地問。
“你才是個孤兒!”男孩頂回去。
“我曾是個孤兒。”鄧克坦承,直到老人帶上我。
“帶上我,我可以作你的侍從。”
“我不需要侍從。”鄧克聲明。
“才怪,哪有沒侍從的騎士?”小家夥堅持,“而你看來比別人更需要侍從。”
鄧克揚起一只手嚇唬他,“你看來想挨一耳刮子!給我裝袋燕麥,我這就上路。”
若說小家夥怕了,至少面子上沒表現出來。他在原地挑釁地站了一會兒,雙臂抱胸瞪著鄧克,就在鄧克無奈地準備放棄時,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麥了。
鄧克松了口氣。雖然稍有遺憾……可男孩留在旅館幫工總比替雇傭騎士當侍從強。帶他上路於他無益。
但男孩的失望之情溢於言表。鄧克騎上快步,牽起雷霆時,決定付對方一個銅分作小費。“嗨,小子,謝謝。”他微笑著彈出銅幣,可馬童竟無動於衷,任其落在兩只赤腳間的爛泥裏,看都沒看一眼。
我走後,他就會歡天喜地地撿起來,鄧克心想。他調轉馬頭,領著另外兩匹馬離開旅館。月光照亮樹林,天空萬裏無雲,繁星密布。他一面策馬沿路前進,一面感覺到小馬童一聲不吭死盯著他,悶悶不樂。
鄧克來到寬闊的岑樹灘草場邊上時,夕陽已在他身後拖出長影。草場中搭起六十多個大小不一、方圓各異的帳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絲綢質地。它們個個鮮亮,長長旗幟迎風招展在它們中央的旗桿上,好似野花盛開的曠野,深紅與明黃,綠和藍的條紋,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爭奇鬥艷。
老人曾跟這裏某些騎士為伍,鄧克還在酒館中和營火旁聽來其他故事。盡管讀寫對他依然是深奧難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厭其煩地教他辨識各路紋章,幾乎把這當成騎馬時的必修課。他知道夜鶯屬於邊疆地總帥卡倫伯爵,這位大人能文能武,槍琴雙絕;寶冠雄鹿是綽號“狂笑風暴”的萊昂諾·拜拉席恩爵士的紋章;健步獵人屬於塔利家族;紫色閃電屬於唐德利恩家族;紅蘋果屬於佛索威家族:紅底怒吼金獅屬於驕傲的蘭尼斯特家族;淡綠底面上爬過的深綠海龜是伊斯蒙家族的標記;至於紅色牡馬旗下的棕色帳篷,毫無疑問住著奧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稱——三年前他在君臨比武會中擊殺了昆廷·布萊伍德伯爵,據說用的雖是鈍長斧,但下手之狠,竟將對方連面甲帶面孔砸個稀爛——這會兒布萊伍德家的人也來了,他們的帳篷在草場西端,那是離奧瑟爵士最遠的地方。此外,馬爾布蘭家、梅利斯特家、卡蓋爾家、維斯特林家、史文家、穆倫道爾家、海塔爾家、佛羅倫家、佛雷家、龐洛斯家、史鐸克渥斯家、戴瑞家、帕倫家及威爾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場。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門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騎士,前來取悅岑樹灘上愛與美的皇後,並以勇武博取榮譽。
這些帳篷很漂亮,但這裏沒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舊的羊毛鬥篷過夜。而當領主老爺和有名望的騎士吃著烤豬閹雞、大快朵頤時,他鄧克能拿來填肚的,唯有一條硬邦邦的鹹牛肉。他很清楚,若鬥膽把帳篷搭進草場,會招來怎樣的冷眼與嘲笑。或許少數人會可憐他,然而這種憐憫讓人更難受。
雇傭騎士必須維持自尊,否則與傭兵無異。我必須用實力去贏得草場裏的位置。只要在比武會中表現優異,或許哪位老爺會收留我。屆時我就可光明正大地馳騁在貴族中間,每晚在城堡大廳喝酒吃肉,每場比武會都能驕傲地升起自己的帳篷。我要用實力證明自己。思前想後,他戀戀不舍地離開草場,朝樹林而去。
在大草場外圍,離城堡和鎮子半裏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清泉註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蘆葦,一棵茂盛的榆樹高懸頭頂。春天的芳草郁郁蔥蔥,不遜於任何騎士的旗幟,而它們觸感柔軟,又似昂貴的絲綢。這是個沒人占領的好地方。這是我的帳篷,鄧克告訴自己,它以樹冠為頂,比提利爾和伊斯蒙的更綠。
他先料理馬匹,然後脫掉衣服,涉進水池洗去一路風塵。“真正的騎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誡鄧克,並嚴格要求無論身上味道重不重,每半月必須從頭到腳仔細清洗一次。既然現在鄧克成了騎士,便得謹遵老人的教誨。
擦幹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樹下,任溫暖春風吹拂肌膚。一只蜻蜓懶洋洋地在蘆葦叢中盤旋。啊,蜻蜓,就是所謂“龍芙萊”。真奇特,它哪裏像龍?其實鄧肯也沒見過龍,只有老人見過——這故事老人嘮叨不下五十回了:阿蘭爵士幼時被祖父帶到君臨,正好趕在最後的巨龍死去前一年。那是條綠色雌龍,矮小虛弱,翅膀萎縮,產的蛋沒法孵化。“有人說是伊耿國王毒死了她。”老人總會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國王陛下哦,不是當今戴倫王的爹。他外號‘龍禍’,又叫‘倒黴’伊耿,他怕龍怕得要命,因為他親眼目睹叔叔的龍吞食了母親。唉,自從最後的巨龍死去,夏日就越來越短,冬天卻越來越長、越來越冷了。”
穿過樹冠射入的陽光愈發暗淡,空氣中逐漸有了寒意,鄧克手上起了雞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馬褲,就著榆樹簡單拍拍泥塵,穿回去。明日,他要去大會主持處報名,但想上場,今天還有準備要做。
無須對著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個騎士,於是他將阿蘭爵士的盾掛在背上,露出紋章。他把馬兒趕到榆樹下草深的地方,步行前往比武場。
草場平日是河對岸岑樹灘鎮鎮民的公共場地,現在卻成了第二座鎮子。一夜之間,一座絲綢鎮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幾十家商鋪擺在草場邊緣,販賣毛氈水果、腰帶靴子、獸皮獵鷹、陶器、寶石、蠟制品、香料、羽毛,無奇不有。雜耍藝人、木偶師和魔術師在人群中穿梭……當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鄧克小心翼翼護住錢包。
煙霧繚繞的火堆上“滋滋”作響的烤腸讓他垂涎欲滴,他用一個銅分換來一根烤腸和一角麥酒。他邊吃邊看騎士大戰惡龍的彩繪木偶戲,更值得一看的是操縱木龍的木偶師:她個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欖色皮膚和黑發,苗條得像把槍。雖然這女人胸部平平,但鄧克喜歡她的長相,也喜歡她那僅憑繩子就能讓惡龍游弋撲擊的靈活手指。他很想拋一枚銅幣給她,只是現下囊中羞澀,每分錢都不容浪費。
商鋪中果然有武器師傅。一個留分叉藍胡子的泰洛西人正出售裝飾華麗的頭盔,盔頂雕金琢銀,誇張地做成各種飛禽走獸的模樣。一位鑄劍師在打造廉價鐵劍。另一位鑄劍師手藝好一些,不過他缺的不是劍。
他要找的人在商鋪盡頭,其櫃臺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鏈甲衫和一對上好的鐵制龍蝦護手。鄧克湊近細看。“你的手藝很好,師傅。”他評價。
“俺的手藝是最好的。”矮胖的鐵匠身高不滿五尺,但胸膛寬闊膀子粗,就跟鄧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雙巨手,滿臉自豪。
“我需要一套盔甲參加比武會。”鄧克告訴對方,“上等鎖甲,外加護喉、護脛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僅有護鼻參加比武太危險。
鐵匠從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個兒啊,算你走運,俺為更魁梧的人做過盔甲。”他走出櫃臺,“跪下去,俺來量量肩膀。嗯,還有你的粗脖子。”鄧克依言跪下。鐵匠拿打了結的牛皮繩量肩圍,“哼”了一聲,量頸圍,又“哼”一聲,“擡胳膊。不,右手。”鐵匠“哼”了第三聲。“你起來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圍又讓鐵匠連哼三聲。“俺車裏有些部件合適。”鐵匠聲明,“但醜話說在前頭,俺那些玩意兒可沒什麽金銀裝飾,只是上好的鐵,樸實耐用。俺這人做頭盔就做頭盔,啥長翅膀的豬啊,稀奇古怪的水果啊,統統沒興趣。不過被長槍擊中時,你就曉得俺的好處了。”
“我要的就是這種。”鄧克滿意地說,“多少錢?”
“給你個實在價,八百銀鹿。”
“八百?”這遠超他意料。“我……我可以賣你一套老盔甲,是為比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頂半盔,一副鎖甲……”
“鐵漢佩特只賣自己打的東西。”鐵匠打斷他,“不過,若這些廢鐵不太銹,或許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銀鹿。”
鄧克想到哀求鐵匠賒盔甲給他,但他心知肚明會得到怎樣的回答。跟老人旅行這些年,他曉得商販們多不信任雇傭騎士,也難怪,許多雇傭騎士實與強盜土匪無異。“那我先預付兩枚銀鹿,盔甲和剩下的錢明天結。”
鐵匠仔細琢磨了一番,“兩枚銀鹿為你保留一天,之後東西俺可要賣給別人。”
鄧克掏出錢包中最後兩枚銀鹿,放進鐵匠滿是老繭的手掌,“你會拿到錢的,我要當冠軍呢。”
“你嗎?”佩特咬咬銀幣,“你是說,這些人都是來給你捧場的嘍?”
皓月當空,他走回榆樹下的營地。身後的岑樹灘草場被營火映得透亮,灑滿歌聲笑語,令他心情更為低落。他只有一個法子賺錢,如果輸掉……“一場勝利。”他大聲告訴自己,“我只要一場勝利。”
話雖如此,可就連老爵士本人也難奢望一場勝利。自多年前在風息堡比武會被龍石島親王挑下馬,老人再沒參加長槍比武。“想想看,誰能挑戰七國最優秀的騎士,並折斷七根長槍?”他每每誇口,“這是我的巔峰,所以幹嗎不見好就收?”
鄧克懷疑阿蘭爵士多半是因年齡退出,而非與龍石島親王比武的榮耀,但他沒膽子問。老人到死都維持著自尊,總說自己強健得很,關節又靈活。也許他確實是,我卻未必,鄧克郁悶地估測。
他踏過野草叢,一路胡思亂想,猛見前方灌木叢隱有火光。什麽?鄧克不敢怠慢,立時長劍在手,飛快地沖過去。
他一邊吼一邊罵,趕到卻發現是個孩子,連忙剎住腳。“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幹嗎?”
“我在烤魚啊。”禿頭男孩說,“來一條?”
“我問你,你怎麽找上來的?偷馬了?”
“我搭大車來的,車主送羊給岑樹灘的岑佛德老爺。”
“好吧,這人走沒?還是你必須搭另一輛車?我可沒法收留你。”
“你趕不走我。”小家夥滿不在乎,“我受夠那家旅館了。”
“我說了我是個騎士,少跟我來這套!”鄧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馬背上,一路押回家。”
“押我回家啊?君臨離這可遠了。”男孩針鋒相對,“你想錯過比武?”
君臨?一時間鄧克以為對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君臨。他多半也是跳蚤窩的孽種,跟我一樣不想回那鬼地方。
鄧克發覺自己還拿長劍脅迫這八歲的可憐孤兒,趕緊收起,同時眼瞪對方,免得小家夥以為自己占到上風。我至少該揍他一頓,鄧克心想,可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憐相,我下不了手。他掃視營地,發現營火在整整齊齊的一圈石頭遮擋下歡快跳躍。幾匹馬都刷過,衣服掛在榆樹枝頭,快烤幹了。“這些是誰做的?”
“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樣一樣地說,“我刷的馬,我生的火,我抓的魚。我本來還想給你搭帳篷,但我沒找到帳篷。”
“這就是我的帳篷。”鄧克擡手比畫頭頂榆樹的高大樹冠。
“這明明是棵樹嘛。”小家夥不滿地說。
“真正的騎士用這當帳篷。與其睡在烏七八黑的帳篷裏頭,我寧願面對滿天星鬥。”
“那下雨怎麽辦?”
“樹葉可以遮雨。”
“但樹葉會漏啊。”
鄧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實話告訴你,我沒錢買帳篷。對了,你趕緊把魚翻面,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嘍。沒在廚房幹過活吧?這都不會。”
“我當然會,假如我願意的話。”男孩雖嘴硬,卻依言翻了魚。
“你怎麽沒頭發啊?”鄧克好奇地問。
“給學士剃的。”小家夥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鬥篷的兜帽,蓋住禿頭。
鄧克聽說學士會幹這類事,以對付虱子、根蟲或別的一些毛病。“你有病?”
“才沒有。”男孩反駁,“你叫什麽?”
“鄧克。”他老老實實回答。
小搗蛋放聲大笑,仿佛這是他有生以來聽過最可笑的事。“鄧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門子騎士啊。你是不是該叫鄧肯?”
是嗎?反正老人管他叫鄧克,而之前他活得稀裏糊塗。“我是叫鄧肯。”他一本正經地說,“鄧肯爵士,外號……”鄧克沒本名,更和任何貴族家族扯不上半點關系,他不過是阿蘭爵士在跳蚤窩的街道和食堂間發現的野孩子。他不記得父母雙親,該說什麽好呢?“跳蚤窩的鄧肯爵士”聽來不像個正派騎士……他也許可自稱銅分樹村的鄧肯爵士,但若問及銅分樹村在哪兒咋辦?鄧克沒去過,老人也鮮少提及。他皺眉冥思苦想好一陣,突然有了主意:“我是‘高個’鄧肯爵士。”他確實身材高大,引人註目,而且“高個”聽來夠威風。
小家夥顯然不這麽想。“我沒聽說什麽高個鄧肯爵士。”
“啥,你以為自己認得七大王國裏每位騎士嗎?”
男孩挑釁地瞪著他,“排得上號的我都認得。”
“別吹牛了。反正等比武會以後,我會跟他們一樣出名。喏,小毛賊,你又叫什麽?”
男孩猶豫半晌。“伊戈。”他說。
伊戈不就是雞蛋的意思嗎?這孩子的腦瓜確實像個蛋。雖然如此,鄧克卻沒出言譏笑,他不能跟小孩一般見識。“伊戈啊。”他說,“我本該狠揍你一頓,然後趕你走。但事實上,我確實沒帳篷,也沒侍從。如果你發誓乖乖聽話,那在比武會期間,我就留著你。比武會結束後呢,呃,到時再說。如果我覺得你小子是個可塑之材,那麽跟著我,我保證你不愁吃穿。當然啦,穿的也許是粗布衣,吃的不過是鹹肉魚,偶爾還得鋌而走險,躲著林務官去森林打野味,但總不會餓著。而且我承諾,只在你該受罰時才打你。”
伊戈眉開眼笑,“遵命,大人。”
“是爵士。”鄧克糾正,“我只是一介雇傭騎士。”不知今晚的巧遇是否是老人在天之靈保佑。放心,我會悉心傳授這孩子武藝,如您教導我一樣,爵士先生。這孩子骨子裏並不頑劣,指不定有一天,他也能當騎士。
魚肉稍有點生,而且男孩沒把魚骨剔凈,不過比起硬邦邦的鹹牛肉,這絕對算得上美味。
伊戈吃完就靠著將熄的營火沈沈睡去。鄧克躺在旁邊,枕著一雙巨手,仰望夜空。飄忽的樂聲仍從半裏外的比武場傳來,頭頂是滿天星辰,不計其數。就在他註目凝視時,其中一顆墜落下來,在黑天中拖出一條亮綠絲線,漸漸消逝在遠方。
流星會帶給看見它的人好運,鄧克滿懷期冀,其他人都睡在帳篷裏,被絲綢隔著,好運唯我獨享。
次日拂曉,鄧克被報曉的公雞吵醒。伊戈並沒趁夜逃掉,仍蜷在老人第二好的鬥篷底下呼呼大睡。好吧,算是不錯的開始。鄧克用腳尖碰醒伊戈。“起來幹活。”男孩揉揉眼睛,飛快爬起。“幫我給快步上鞍。”鄧克吩咐。
“早餐在哪兒?”
“先幹活,幹完有鹹牛肉吃。”
“我寧可宰馬吃。”伊戈抱怨,“行麽,爵士?”
“不聽話就等著吃我拳頭!快去拿刷子,都在鞍袋裏。對,就那把。”
主仆倆一起替栗色馴馬刷毛,再把阿蘭爵士最好的鞍子裝上、系牢。鄧克讚賞地想:伊戈一心幹活時,還是個蠻不錯的孩子。
“我要出去大半天。”他上馬時叮囑小家夥,“你留下照看營地。別教其他毛賊溜進來占便宜。”
“能給我一把劍對付他們嗎?”伊戈渴望地問。他有一雙好藍好藍的眼睛,鄧克註意到,很深,近乎於紫。不知怎地,禿頭讓伊戈的眼睛看來更大了。
“我沒有。”鄧克說,“你用匕首就夠。我回來前你可別跑啊,聽到沒?你要敢拿了我的東西就跑,我發誓追你到天涯海角。我會帶狗來抓你。”
“可你沒有狗。”伊戈指出。
“我會買幾條!”鄧克反駁,“專門來抓你。”他調轉快步,朝草場小跑而去,希望剛才的威脅能讓小搗蛋老實點。除開身上的衣服、袋子裏的盔甲及胯下馴馬,鄧克的財產都留在營地。如此信任這小賊,真是大傻瓜才會幹的蠢事。不過,老人不也這樣信任我嗎?他心想,一定是天上聖母派這小鬼過來,好讓我償還恩惠。
穿過草場時,他聽到河岸邊的捶打聲,那是木匠們在釘欄桿,搭建高高的看臺。草場裏又添了些帳篷。有的騎士因昨夜的放縱在補覺,有的騎士在用早餐,炊煙裏有培根味道。
舟徙河從草場以北流過,它是雄渾的曼德河的支流。淺灘對面便是鎮子和城堡,鄧克和老人旅行途中見過許多集市,而這座集市算是其中最漂亮的之一:它有粉刷過的白房子,房子還都有茅草屋頂,十分誘人。小時候他一直在想住房子裏是什麽滋味,每晚睡覺都有屋頂罩,每天醒來都被墻圍繞。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心想,屆時伊戈也有份。好運常在嘛。
岑樹灘堡是個三角形石堡,頂點各一座三十尺高的圓碉堡,之間以厚厚雉墻保護的走道相連。城齒間飄揚的橙旗展現出岑樹灘堡白V字下一顆白太陽的紋章。白橙相間服裝的長戟武士把守城門,監視進出——但主要是跟漂亮的擠奶小妹調情。鄧克在貌似守衛隊長的長須矮個面前勒馬,詢問主持人所在。
“你要找普默,這裏的總管。請隨我來。”
進得庭院,一位馬房小弟過來照料快步,鄧克肩挎阿蘭爵士傷痕累累的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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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個明日帶來傾盆大雨,浸透主仆倆,第二天吹來潮濕冷風,第三天老人著了涼,到得第四天,便已無力騎馬。現在他要入土了,而僅僅幾天前,他還邊騎邊唱那首到海鷗鎮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雖然老人把海鷗鎮換成了岑樹灘。去岑樹灘看美少女喲,嗨喲,嗨喲,鄧克苦澀地挖著。
坑挖得夠深後,他雙手抱起老人置於其中。老人矮小消瘦,脫掉鎖甲、頭盔和劍帶,簡直不比一袋樹葉沈;反觀鄧克,卻有與年紀不相稱的大塊頭,他年僅十六或十七(天曉得實際年齡),但骨架寬闊、蓬頭散發、步履沈重,身高已過六尺半,肌肉發育才剛開始。老人常稱讚他的力量——老人從不吝嗇溢美之詞,畢竟,那是他唯一能給的財富。
屍體躺在坑底,鄧克佇立默看了一會兒。空中又有雨的氣息,他明白該在大雨降臨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蓋住那張皺巴巴的老臉。該有個修士,說些禱語,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劍、盾和長槍上的造詣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識,鄧克自然也是個白丁。
“我該把劍留給您,可它只會在泥土中銹掉。”最後,他抱歉地說,“我想,諸神會送您一把新劍,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沒死。”他頓了頓,不知如何繼續。事實上,他不記得任何禱語,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禱。“您是一位真正的騎士,只在我該受罰時才打我。”他擠出幾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館小弟偷吃寡婦的餡餅,不是我幹的,我跟您解釋過……算了,沒關系,願諸神接納您,爵士。”他用腳把泥土踢進坑,開始機械地填土,沒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過了漫長的一生,鄧克心想,將近六十?幾人能活到這把歲數?至少,老人挨到又一個春天。
鄧克備馬時,日已西沈。現下他有了三匹馬:他原本騎的凹背小馬、老人騎的馴馬及戰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時才騎,這匹棕色牡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揚鬥志,它是鄧克最寶貴的財產。倘若賣掉雷霆和“老栗子”,連同它們的鞍韉裝具,就能攢夠銀幣……鄧克皺起眉頭。迄今為止,他唯一所知的生計就是雇傭騎士的顛沛人生,從一個城堡奔波到另一個城堡,為一個又一個領主服務效勞。雇傭騎士會為老爺們打仗,在老爺們的廳堂吃喝,直到戰事結束,然後前往下一個地方碰運氣。時不時,王國上下還會舉辦一些比武會——雖然如今不那麽頻繁了——而在寒冷蕭索的冬天,他曉得,某些窮困潦倒的雇傭騎士會變成強盜騎士。
當然,老人沒幹過這種事。
興許我可以找個別的雇傭騎士,為他服務,繼續當侍從,照料馬匹,清理鎖甲。或者去座大城市,蘭尼斯港或君臨,加入那兒的守備隊。再或……
他在一棵橡樹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遺產:布錢包裏有三枚銀鹿、十九個銅分和一顆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絕大多數雇傭騎士一樣,老人把大部分錢花在坐騎和武器上。他留給鄧克一件全身鎖甲——這件老愛生銹的鎖甲鄧克大概擦拭過上千回了——一頂有寬大護鼻、左額處被打凹的鐵半盔,一條裂痕累累的褐皮劍帶,一柄裝在木頭皮革劍鞘裏的長劍。此外,鄧克還繼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塊油石、一對護脛、一面護喉、一根帶有鋒利鐵尖頭的八尺岑樹長槍和一面鑲邊鐵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紋了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的紋章:褐底銀翼杯。
鄧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劍帶,又瞅向那面盾。劍帶是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鄧克身上,鎖甲也鐵定不成。於是他找來一段麻繩綁住劍鞘,再把繩子綁在腰上。
做完之後,他抽出長劍。
劍身筆直沈穩,是城堡裏的鐵匠打造的好貨,木劍柄包以柔軟皮革,嵌了一顆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圓頭。雖然樣式樸素,但挺稱手的。旅行途中,多少個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細細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鋒利。它真的很稱我的手,正如它很稱老人的手,鄧克暗想,而岑樹灘草場正要舉辦一場比武會。
“快步”比老栗子輕捷得多,但鄧克看見旅館時,仍騎得渾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館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棟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戶流瀉出的橙黃暖光如此誘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銀幣,他告訴自己,足可吃頓大餐,痛飲麥酒。
他一下馬就撞見一個小男孩光溜溜濕漉漉地從溪水中鉆出,用一件棕色粗布鬥篷擦幹身子。“馬童嗎?”鄧克問。小家夥看上去不過八九歲,臉色蒼白,骨瘦如柴,赤腳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腳踝,而最奇特的莫過於他一毛不生的腦袋。
“我要你刷我騎的這匹馬,並餵它們三個吃燕麥。聽見沒?”
小家夥腆著臉,“當然可以,假如我願意的話。”
聽罷此言,鄧克皺起眉頭:“我可不管你願不願意。要知道,我是個騎士。”
“你看起來不像騎士。”
“難道騎士看起來都一個樣?”
“不,但他們都不像你。你的劍帶居然是繩子。”
“只要能拴牢武器,有啥關系?去照料我的馬,勤快點兒,賞你一個銅板;懶散的話,瞧我不給你一耳刮子!”他沒再搭理馬童,徑直轉身用肩膀撞開旅館門。
這時間,他以為裏面擁擠不堪,沒料到大廳幾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綢緞披風的小少爺埋首桌上一攤葡萄酒中輕聲打鼾,再沒客人。鄧克遲疑地東張西望,直到一位面色發白的矮胖女人鉆出廚房:“隨便坐。要麥酒還是吃的?”
“都要。”鄧克在窗邊挑把椅子坐下,遠離那酒鬼。
“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還打下幾只野鴨。你要啥?”
他足有半年多沒在館子裏吃飯了,“都要。”
老板娘大笑,“啊,你這個頭真不是蓋的。”她倒了一大杯麥酒,放到他桌上,“還要房間過夜?”
“不了。”雖然松軟的稻草席和遮風擋雨的屋頂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這點錢鄧克得小心對付。還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著趕路去岑樹灘。離這兒還有多遠啊?”
“一天騎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燒毀的磨坊分岔。咱家小子有沒幫你照料馬啊,還是又溜了?”
“沒有,他在幹活。”鄧克讓她放心,“你這兒似乎很冷清。”
“沒法子,鎮裏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個啥事兒,咱家小子便得接著幹,可這孩子凈喜歡看大兵、學步子,咱家姑娘還會傻笑著議論每個路過的騎士。天曉得咋了。騎士也都是肉長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還沒見過哪場比武會讓雞蛋好賣咧。”她好奇地打量鄧克一番:他的劍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麻繩劍帶和粗布外衫卻又不像那回事。“你也去比武?”
鄧克呷了口麥酒才悠然作答——這酒呈深褐色,味道濃厚,他很喜歡。“是啊。”他道,“我去弄個冠軍當當。”
“你啊?是嗎?”老板娘還算有禮貌。
屋子對面的少爺自酒窪中猛然提起腦袋。他長了一頭鼠窩般淩亂的沙棕頭發,面如菜色,下巴下頑強地鉆出一圈金色胡楂。他揉揉嘴,眨眼看著鄧克,大叫:“我夢見了你!”他顫巍巍地伸出一根指頭:“別靠近我,聽見沒?你離我遠點。”
鄧克疑惑地望著對方,“大人?”
老板娘傾身靠近,“別理那酒瘋子,爵士先生,他只會喝酒說夢話。咱去瞧瞧肉烤好沒。”她匆忙離開。
“肉?”小少爺厭惡地說。他搖晃起身,一手撐桌以防滑倒。“我要吐了。”他大聲宣布,紅外套前襟全是葡萄酒汙漬。“我想找個婊子,可這裏一個都沒有。都跑去岑樹灘啦。諸神在上,添酒。”他東倒西歪地走過大廳,踉蹌著爬上樓梯,鄧克聽見他邊喘氣邊哼小曲。
可憐蟲一個,鄧克心想,不過,他怎麽自以為認得我呢?他邊喝麥酒邊尋思。
這裏的羊肉超級棒,鴨子更是絕無僅有——跟檸檬和櫻桃一起煮,不像別處的那麽油。老板娘還送上黃油豌豆,以及剛出爐的燕麥面包。這才是騎士的生活,他啃完骨頭上最後一點肉,心滿意足地想,大杯喝酒、大口吃肉,沒人會給我耳刮子!第二杯麥酒來下飯,第三杯把食物沖下肚,第四杯麽,沒人說不可以吧?酒足飯飽,他付給老板娘一枚銀鹿,居然還找回一把銅板。
出門天已全黑,他帶著填飽的肚皮和變輕的錢包,興高采烈地走向馬廄。前頭傳來馬嘶聲,“安靜,夥計。”是那男孩。鄧克頓時加快腳步,警覺起來。
他看見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騎在雷霆背上。然而鎖甲太長,而且小家夥不得不把頭盔歪戴在禿頭上,以免擋住視線。他專心致志學著騎士的樣,模樣甚是滑稽。鄧克踏進馬廄,忍不住放聲大笑。
男孩擡頭一看,臉刷一下紅了,趕緊跳下馬,“大人,我不是要——”
“小賊。”鄧克試圖讓聲音嚴厲些,“趕緊把盔甲給我脫掉!雷霆沒踢破你那顆榆木腦袋,你就該謝天謝地啦。瞧好嘍,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戰馬,不是小孩子騎的毛驢。”
男孩摘下頭盔扔進稻草堆。“哼,我騎得不比你差。”他大言不慚。
“閉嘴,少跟我來這套。鎖甲也脫了,老實交代,你想幹嗎?”
“你不是要我閉嘴,‘少跟你來這套’嗎?”男孩脫下盔甲,任其落地。
“回答問題可以張嘴。”鄧克惱火地說,“嘿,把鎖甲撿起來,哪有這樣亂扔的?擦幹凈了,從哪兒拿放回哪兒去。別忘了頭盔。還有,你到底按我吩咐餵馬沒有?給快步洗刷沒有?”
“我當然做了。”男孩彎腰撿起鎖甲,“您是要去岑樹灘吧?帶上我,爵士先生。”
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會怎麽說?”
“我娘?”小家夥皺起臉,“我娘早死了,還能說什麽?”
鄧克一楞。如此說來,老板娘不是他娘?興許他只是來幫工的。喝多了酒,鄧克有些昏昏沈沈。“你是個孤兒啊?”他狐疑地問。
“你才是個孤兒!”男孩頂回去。
“我曾是個孤兒。”鄧克坦承,直到老人帶上我。
“帶上我,我可以作你的侍從。”
“我不需要侍從。”鄧克聲明。
“才怪,哪有沒侍從的騎士?”小家夥堅持,“而你看來比別人更需要侍從。”
鄧克揚起一只手嚇唬他,“你看來想挨一耳刮子!給我裝袋燕麥,我這就上路。”
若說小家夥怕了,至少面子上沒表現出來。他在原地挑釁地站了一會兒,雙臂抱胸瞪著鄧克,就在鄧克無奈地準備放棄時,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麥了。
鄧克松了口氣。雖然稍有遺憾……可男孩留在旅館幫工總比替雇傭騎士當侍從強。帶他上路於他無益。
但男孩的失望之情溢於言表。鄧克騎上快步,牽起雷霆時,決定付對方一個銅分作小費。“嗨,小子,謝謝。”他微笑著彈出銅幣,可馬童竟無動於衷,任其落在兩只赤腳間的爛泥裏,看都沒看一眼。
我走後,他就會歡天喜地地撿起來,鄧克心想。他調轉馬頭,領著另外兩匹馬離開旅館。月光照亮樹林,天空萬裏無雲,繁星密布。他一面策馬沿路前進,一面感覺到小馬童一聲不吭死盯著他,悶悶不樂。
鄧克來到寬闊的岑樹灘草場邊上時,夕陽已在他身後拖出長影。草場中搭起六十多個大小不一、方圓各異的帳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絲綢質地。它們個個鮮亮,長長旗幟迎風招展在它們中央的旗桿上,好似野花盛開的曠野,深紅與明黃,綠和藍的條紋,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爭奇鬥艷。
老人曾跟這裏某些騎士為伍,鄧克還在酒館中和營火旁聽來其他故事。盡管讀寫對他依然是深奧難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厭其煩地教他辨識各路紋章,幾乎把這當成騎馬時的必修課。他知道夜鶯屬於邊疆地總帥卡倫伯爵,這位大人能文能武,槍琴雙絕;寶冠雄鹿是綽號“狂笑風暴”的萊昂諾·拜拉席恩爵士的紋章;健步獵人屬於塔利家族;紫色閃電屬於唐德利恩家族;紅蘋果屬於佛索威家族:紅底怒吼金獅屬於驕傲的蘭尼斯特家族;淡綠底面上爬過的深綠海龜是伊斯蒙家族的標記;至於紅色牡馬旗下的棕色帳篷,毫無疑問住著奧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稱——三年前他在君臨比武會中擊殺了昆廷·布萊伍德伯爵,據說用的雖是鈍長斧,但下手之狠,竟將對方連面甲帶面孔砸個稀爛——這會兒布萊伍德家的人也來了,他們的帳篷在草場西端,那是離奧瑟爵士最遠的地方。此外,馬爾布蘭家、梅利斯特家、卡蓋爾家、維斯特林家、史文家、穆倫道爾家、海塔爾家、佛羅倫家、佛雷家、龐洛斯家、史鐸克渥斯家、戴瑞家、帕倫家及威爾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場。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門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騎士,前來取悅岑樹灘上愛與美的皇後,並以勇武博取榮譽。
這些帳篷很漂亮,但這裏沒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舊的羊毛鬥篷過夜。而當領主老爺和有名望的騎士吃著烤豬閹雞、大快朵頤時,他鄧克能拿來填肚的,唯有一條硬邦邦的鹹牛肉。他很清楚,若鬥膽把帳篷搭進草場,會招來怎樣的冷眼與嘲笑。或許少數人會可憐他,然而這種憐憫讓人更難受。
雇傭騎士必須維持自尊,否則與傭兵無異。我必須用實力去贏得草場裏的位置。只要在比武會中表現優異,或許哪位老爺會收留我。屆時我就可光明正大地馳騁在貴族中間,每晚在城堡大廳喝酒吃肉,每場比武會都能驕傲地升起自己的帳篷。我要用實力證明自己。思前想後,他戀戀不舍地離開草場,朝樹林而去。
在大草場外圍,離城堡和鎮子半裏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清泉註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蘆葦,一棵茂盛的榆樹高懸頭頂。春天的芳草郁郁蔥蔥,不遜於任何騎士的旗幟,而它們觸感柔軟,又似昂貴的絲綢。這是個沒人占領的好地方。這是我的帳篷,鄧克告訴自己,它以樹冠為頂,比提利爾和伊斯蒙的更綠。
他先料理馬匹,然後脫掉衣服,涉進水池洗去一路風塵。“真正的騎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誡鄧克,並嚴格要求無論身上味道重不重,每半月必須從頭到腳仔細清洗一次。既然現在鄧克成了騎士,便得謹遵老人的教誨。
擦幹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樹下,任溫暖春風吹拂肌膚。一只蜻蜓懶洋洋地在蘆葦叢中盤旋。啊,蜻蜓,就是所謂“龍芙萊”。真奇特,它哪裏像龍?其實鄧肯也沒見過龍,只有老人見過——這故事老人嘮叨不下五十回了:阿蘭爵士幼時被祖父帶到君臨,正好趕在最後的巨龍死去前一年。那是條綠色雌龍,矮小虛弱,翅膀萎縮,產的蛋沒法孵化。“有人說是伊耿國王毒死了她。”老人總會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國王陛下哦,不是當今戴倫王的爹。他外號‘龍禍’,又叫‘倒黴’伊耿,他怕龍怕得要命,因為他親眼目睹叔叔的龍吞食了母親。唉,自從最後的巨龍死去,夏日就越來越短,冬天卻越來越長、越來越冷了。”
穿過樹冠射入的陽光愈發暗淡,空氣中逐漸有了寒意,鄧克手上起了雞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馬褲,就著榆樹簡單拍拍泥塵,穿回去。明日,他要去大會主持處報名,但想上場,今天還有準備要做。
無須對著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個騎士,於是他將阿蘭爵士的盾掛在背上,露出紋章。他把馬兒趕到榆樹下草深的地方,步行前往比武場。
草場平日是河對岸岑樹灘鎮鎮民的公共場地,現在卻成了第二座鎮子。一夜之間,一座絲綢鎮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幾十家商鋪擺在草場邊緣,販賣毛氈水果、腰帶靴子、獸皮獵鷹、陶器、寶石、蠟制品、香料、羽毛,無奇不有。雜耍藝人、木偶師和魔術師在人群中穿梭……當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鄧克小心翼翼護住錢包。
煙霧繚繞的火堆上“滋滋”作響的烤腸讓他垂涎欲滴,他用一個銅分換來一根烤腸和一角麥酒。他邊吃邊看騎士大戰惡龍的彩繪木偶戲,更值得一看的是操縱木龍的木偶師:她個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欖色皮膚和黑發,苗條得像把槍。雖然這女人胸部平平,但鄧克喜歡她的長相,也喜歡她那僅憑繩子就能讓惡龍游弋撲擊的靈活手指。他很想拋一枚銅幣給她,只是現下囊中羞澀,每分錢都不容浪費。
商鋪中果然有武器師傅。一個留分叉藍胡子的泰洛西人正出售裝飾華麗的頭盔,盔頂雕金琢銀,誇張地做成各種飛禽走獸的模樣。一位鑄劍師在打造廉價鐵劍。另一位鑄劍師手藝好一些,不過他缺的不是劍。
他要找的人在商鋪盡頭,其櫃臺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鏈甲衫和一對上好的鐵制龍蝦護手。鄧克湊近細看。“你的手藝很好,師傅。”他評價。
“俺的手藝是最好的。”矮胖的鐵匠身高不滿五尺,但胸膛寬闊膀子粗,就跟鄧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雙巨手,滿臉自豪。
“我需要一套盔甲參加比武會。”鄧克告訴對方,“上等鎖甲,外加護喉、護脛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僅有護鼻參加比武太危險。
鐵匠從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個兒啊,算你走運,俺為更魁梧的人做過盔甲。”他走出櫃臺,“跪下去,俺來量量肩膀。嗯,還有你的粗脖子。”鄧克依言跪下。鐵匠拿打了結的牛皮繩量肩圍,“哼”了一聲,量頸圍,又“哼”一聲,“擡胳膊。不,右手。”鐵匠“哼”了第三聲。“你起來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圍又讓鐵匠連哼三聲。“俺車裏有些部件合適。”鐵匠聲明,“但醜話說在前頭,俺那些玩意兒可沒什麽金銀裝飾,只是上好的鐵,樸實耐用。俺這人做頭盔就做頭盔,啥長翅膀的豬啊,稀奇古怪的水果啊,統統沒興趣。不過被長槍擊中時,你就曉得俺的好處了。”
“我要的就是這種。”鄧克滿意地說,“多少錢?”
“給你個實在價,八百銀鹿。”
“八百?”這遠超他意料。“我……我可以賣你一套老盔甲,是為比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頂半盔,一副鎖甲……”
“鐵漢佩特只賣自己打的東西。”鐵匠打斷他,“不過,若這些廢鐵不太銹,或許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銀鹿。”
鄧克想到哀求鐵匠賒盔甲給他,但他心知肚明會得到怎樣的回答。跟老人旅行這些年,他曉得商販們多不信任雇傭騎士,也難怪,許多雇傭騎士實與強盜土匪無異。“那我先預付兩枚銀鹿,盔甲和剩下的錢明天結。”
鐵匠仔細琢磨了一番,“兩枚銀鹿為你保留一天,之後東西俺可要賣給別人。”
鄧克掏出錢包中最後兩枚銀鹿,放進鐵匠滿是老繭的手掌,“你會拿到錢的,我要當冠軍呢。”
“你嗎?”佩特咬咬銀幣,“你是說,這些人都是來給你捧場的嘍?”
皓月當空,他走回榆樹下的營地。身後的岑樹灘草場被營火映得透亮,灑滿歌聲笑語,令他心情更為低落。他只有一個法子賺錢,如果輸掉……“一場勝利。”他大聲告訴自己,“我只要一場勝利。”
話雖如此,可就連老爵士本人也難奢望一場勝利。自多年前在風息堡比武會被龍石島親王挑下馬,老人再沒參加長槍比武。“想想看,誰能挑戰七國最優秀的騎士,並折斷七根長槍?”他每每誇口,“這是我的巔峰,所以幹嗎不見好就收?”
鄧克懷疑阿蘭爵士多半是因年齡退出,而非與龍石島親王比武的榮耀,但他沒膽子問。老人到死都維持著自尊,總說自己強健得很,關節又靈活。也許他確實是,我卻未必,鄧克郁悶地估測。
他踏過野草叢,一路胡思亂想,猛見前方灌木叢隱有火光。什麽?鄧克不敢怠慢,立時長劍在手,飛快地沖過去。
他一邊吼一邊罵,趕到卻發現是個孩子,連忙剎住腳。“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幹嗎?”
“我在烤魚啊。”禿頭男孩說,“來一條?”
“我問你,你怎麽找上來的?偷馬了?”
“我搭大車來的,車主送羊給岑樹灘的岑佛德老爺。”
“好吧,這人走沒?還是你必須搭另一輛車?我可沒法收留你。”
“你趕不走我。”小家夥滿不在乎,“我受夠那家旅館了。”
“我說了我是個騎士,少跟我來這套!”鄧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馬背上,一路押回家。”
“押我回家啊?君臨離這可遠了。”男孩針鋒相對,“你想錯過比武?”
君臨?一時間鄧克以為對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君臨。他多半也是跳蚤窩的孽種,跟我一樣不想回那鬼地方。
鄧克發覺自己還拿長劍脅迫這八歲的可憐孤兒,趕緊收起,同時眼瞪對方,免得小家夥以為自己占到上風。我至少該揍他一頓,鄧克心想,可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憐相,我下不了手。他掃視營地,發現營火在整整齊齊的一圈石頭遮擋下歡快跳躍。幾匹馬都刷過,衣服掛在榆樹枝頭,快烤幹了。“這些是誰做的?”
“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樣一樣地說,“我刷的馬,我生的火,我抓的魚。我本來還想給你搭帳篷,但我沒找到帳篷。”
“這就是我的帳篷。”鄧克擡手比畫頭頂榆樹的高大樹冠。
“這明明是棵樹嘛。”小家夥不滿地說。
“真正的騎士用這當帳篷。與其睡在烏七八黑的帳篷裏頭,我寧願面對滿天星鬥。”
“那下雨怎麽辦?”
“樹葉可以遮雨。”
“但樹葉會漏啊。”
鄧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實話告訴你,我沒錢買帳篷。對了,你趕緊把魚翻面,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嘍。沒在廚房幹過活吧?這都不會。”
“我當然會,假如我願意的話。”男孩雖嘴硬,卻依言翻了魚。
“你怎麽沒頭發啊?”鄧克好奇地問。
“給學士剃的。”小家夥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鬥篷的兜帽,蓋住禿頭。
鄧克聽說學士會幹這類事,以對付虱子、根蟲或別的一些毛病。“你有病?”
“才沒有。”男孩反駁,“你叫什麽?”
“鄧克。”他老老實實回答。
小搗蛋放聲大笑,仿佛這是他有生以來聽過最可笑的事。“鄧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門子騎士啊。你是不是該叫鄧肯?”
是嗎?反正老人管他叫鄧克,而之前他活得稀裏糊塗。“我是叫鄧肯。”他一本正經地說,“鄧肯爵士,外號……”鄧克沒本名,更和任何貴族家族扯不上半點關系,他不過是阿蘭爵士在跳蚤窩的街道和食堂間發現的野孩子。他不記得父母雙親,該說什麽好呢?“跳蚤窩的鄧肯爵士”聽來不像個正派騎士……他也許可自稱銅分樹村的鄧肯爵士,但若問及銅分樹村在哪兒咋辦?鄧克沒去過,老人也鮮少提及。他皺眉冥思苦想好一陣,突然有了主意:“我是‘高個’鄧肯爵士。”他確實身材高大,引人註目,而且“高個”聽來夠威風。
小家夥顯然不這麽想。“我沒聽說什麽高個鄧肯爵士。”
“啥,你以為自己認得七大王國裏每位騎士嗎?”
男孩挑釁地瞪著他,“排得上號的我都認得。”
“別吹牛了。反正等比武會以後,我會跟他們一樣出名。喏,小毛賊,你又叫什麽?”
男孩猶豫半晌。“伊戈。”他說。
伊戈不就是雞蛋的意思嗎?這孩子的腦瓜確實像個蛋。雖然如此,鄧克卻沒出言譏笑,他不能跟小孩一般見識。“伊戈啊。”他說,“我本該狠揍你一頓,然後趕你走。但事實上,我確實沒帳篷,也沒侍從。如果你發誓乖乖聽話,那在比武會期間,我就留著你。比武會結束後呢,呃,到時再說。如果我覺得你小子是個可塑之材,那麽跟著我,我保證你不愁吃穿。當然啦,穿的也許是粗布衣,吃的不過是鹹肉魚,偶爾還得鋌而走險,躲著林務官去森林打野味,但總不會餓著。而且我承諾,只在你該受罰時才打你。”
伊戈眉開眼笑,“遵命,大人。”
“是爵士。”鄧克糾正,“我只是一介雇傭騎士。”不知今晚的巧遇是否是老人在天之靈保佑。放心,我會悉心傳授這孩子武藝,如您教導我一樣,爵士先生。這孩子骨子裏並不頑劣,指不定有一天,他也能當騎士。
魚肉稍有點生,而且男孩沒把魚骨剔凈,不過比起硬邦邦的鹹牛肉,這絕對算得上美味。
伊戈吃完就靠著將熄的營火沈沈睡去。鄧克躺在旁邊,枕著一雙巨手,仰望夜空。飄忽的樂聲仍從半裏外的比武場傳來,頭頂是滿天星辰,不計其數。就在他註目凝視時,其中一顆墜落下來,在黑天中拖出一條亮綠絲線,漸漸消逝在遠方。
流星會帶給看見它的人好運,鄧克滿懷期冀,其他人都睡在帳篷裏,被絲綢隔著,好運唯我獨享。
次日拂曉,鄧克被報曉的公雞吵醒。伊戈並沒趁夜逃掉,仍蜷在老人第二好的鬥篷底下呼呼大睡。好吧,算是不錯的開始。鄧克用腳尖碰醒伊戈。“起來幹活。”男孩揉揉眼睛,飛快爬起。“幫我給快步上鞍。”鄧克吩咐。
“早餐在哪兒?”
“先幹活,幹完有鹹牛肉吃。”
“我寧可宰馬吃。”伊戈抱怨,“行麽,爵士?”
“不聽話就等著吃我拳頭!快去拿刷子,都在鞍袋裏。對,就那把。”
主仆倆一起替栗色馴馬刷毛,再把阿蘭爵士最好的鞍子裝上、系牢。鄧克讚賞地想:伊戈一心幹活時,還是個蠻不錯的孩子。
“我要出去大半天。”他上馬時叮囑小家夥,“你留下照看營地。別教其他毛賊溜進來占便宜。”
“能給我一把劍對付他們嗎?”伊戈渴望地問。他有一雙好藍好藍的眼睛,鄧克註意到,很深,近乎於紫。不知怎地,禿頭讓伊戈的眼睛看來更大了。
“我沒有。”鄧克說,“你用匕首就夠。我回來前你可別跑啊,聽到沒?你要敢拿了我的東西就跑,我發誓追你到天涯海角。我會帶狗來抓你。”
“可你沒有狗。”伊戈指出。
“我會買幾條!”鄧克反駁,“專門來抓你。”他調轉快步,朝草場小跑而去,希望剛才的威脅能讓小搗蛋老實點。除開身上的衣服、袋子裏的盔甲及胯下馴馬,鄧克的財產都留在營地。如此信任這小賊,真是大傻瓜才會幹的蠢事。不過,老人不也這樣信任我嗎?他心想,一定是天上聖母派這小鬼過來,好讓我償還恩惠。
穿過草場時,他聽到河岸邊的捶打聲,那是木匠們在釘欄桿,搭建高高的看臺。草場裏又添了些帳篷。有的騎士因昨夜的放縱在補覺,有的騎士在用早餐,炊煙裏有培根味道。
舟徙河從草場以北流過,它是雄渾的曼德河的支流。淺灘對面便是鎮子和城堡,鄧克和老人旅行途中見過許多集市,而這座集市算是其中最漂亮的之一:它有粉刷過的白房子,房子還都有茅草屋頂,十分誘人。小時候他一直在想住房子裏是什麽滋味,每晚睡覺都有屋頂罩,每天醒來都被墻圍繞。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心想,屆時伊戈也有份。好運常在嘛。
岑樹灘堡是個三角形石堡,頂點各一座三十尺高的圓碉堡,之間以厚厚雉墻保護的走道相連。城齒間飄揚的橙旗展現出岑樹灘堡白V字下一顆白太陽的紋章。白橙相間服裝的長戟武士把守城門,監視進出——但主要是跟漂亮的擠奶小妹調情。鄧克在貌似守衛隊長的長須矮個面前勒馬,詢問主持人所在。
“你要找普默,這裏的總管。請隨我來。”
進得庭院,一位馬房小弟過來照料快步,鄧克肩挎阿蘭爵士傷痕累累的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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