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卷 冰雨的風暴(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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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手;兩位穿皮甲留胡須的少年用棍棒互相擊打,跳過篝火追逐對方,口中呼喝不斷;十來個女人坐成圓圈,給弓箭上羽毛。

這是為我的弟兄們準備的箭,瓊恩心想,為我父親的人民準備的箭,為臨冬城、深林堡和最後壁爐城準備的箭,為北境準備的箭。

可眼前並不都是戰爭氣象。他也看見跳舞的姑娘,聽到嬰孩的哭鬧。一個裹著毛皮的小男孩從馬前跑過,因為嬉鬧而氣喘籲籲。綿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邊搜尋青草,羊肉的香味自營火處四溢開來,一整頭公豬被串在木叉上熏烤。

騎到一處由高大蔥綠的士卒松圍成的空地時,叮當衫下了馬。“就在這兒紮營。”他告訴朗爾、芮溫勒和其他人,“將馬、狗,還有你們自己都餵飽。耶哥蕊特、長矛,把烏鴉帶走,讓曼斯好好瞧瞧,接著我們就來剝他。”

剩下的路他們步行,經過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帳篷,白靈依然在後緊跟。瓊恩沒見過這麽多野人。他甚至懷疑是否有人曾見過這麽多野人。這片營地無邊無際,不,這不是一片營地,而是上百處,每一處都易受攻擊。由於分散在好幾裏格的空間裏,因此根本談不上防備,沒有陷坑,沒有削尖木樁,只有幾小隊斥候在四周巡邏。各個團隊、氏族和村落看中什麽地方,就直接紮營下來,絲毫不管別人。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們抓住機會,這裏的很多人就得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他們雖人多勢眾,可缺乏守夜人軍團的紀律。紀律嚴明,十戰九勝,父親曾教導過他。

國王的帳篷十分醒目,比他剛才所見最大的帳篷還要大出兩倍,音樂聲從帳內傳出。它雖和別的帳篷一樣是用獸皮縫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純白毛絨。帳篷頂立著一對巨鹿角,想必是從先民時代曾馳騁於七大王國的巨駝鹿頭上采到的。

直走到這裏,他們才碰到守衛;兩名衛兵站在帳篷門口,拄著長矛,手臂上捆了圓皮盾。看到白靈,其中一名守衛放低長矛,“野獸不能進。”

“白靈,停下。”瓊恩命令。冰原狼聽話地坐下來。

“長矛,看好這家夥。”叮當衫掀開帳門,打手勢讓瓊恩和耶哥蕊特進去。

帳內酷熱,充滿煙霧。四角都擱著裝燒炭的籃子,放射出暗淡的紅光,地面則鋪了厚厚的獸皮作地毯。一身黑衣地來此地,靜待那個自稱塞外之王的變色龍處置自己,瓊恩感到無比孤單。當眼睛適應這團彌漫的紅色煙霧後,他發現裏面共有六人,但沒人關註他。一個黝黑的青年男子正與一位漂亮的金發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一個懷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燒烤一串小雞;一位穿著襤褸的紅黑鬥篷的灰發男子盤腿坐在枕墊上,邊彈豎琴邊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艷陽一樣美麗,

她的親吻比陽春還暖意;

多恩人的刀劍卻是由黑鐵制成,

它們的親吻則恐怖無比。

瓊恩聽過這首歌謠,不過在這裏——在長城以外的獸皮帳篷中,在離擁有赤紅山巒和溫暖煦風的多恩十萬八千裏的地方——聽著它有些異樣。

叮當衫拉下發黃的頭骨盔,等待歌唱結束。脫掉骨甲和皮甲之後,他其實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節,短胡須,面頰扁平而灰黃,眼睛則是一條細線,眉毛橫貫前額,尖尖的禿頭上有幾叢稀薄的黑發。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際會唱歌,

像蜜桃一樣甜美的聲調;

多恩人的刀劍卻有自己的歌謠,

如水蛭一般鋒利和冷傲。

火盆邊的凳子上坐了一個矮小卻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著一串烤雞。熱騰騰的油脂流過下巴,淌進雪白的胡子裏,而他歡快地嘻笑著。他粗壯的胳膊上,戴著雕刻有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則是沈重的黑色環甲——那只能得自於死去的游騎兵。幾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對著地圖皺眉,他穿著縫有青銅鱗片的皮衫,背上橫挎一把皮制劍鞘的雙手巨劍。此人像矛一樣筆直,身上有長條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幹凈,頭卻禿了,他還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話他的樣子算得上瀟灑,可惜他一只耳朵也沒有。瓊恩不知是霜凍還是戰爭造成的,總而言之,缺了它們,男人的頭有些失衡,顯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禿頭都是戰士,瓊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當衫厲害得多。他不知道他們中誰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蕩,

鮮血的滋味舌頭來嘗。

他的兄弟跪下為他而祈禱,

而他笑著笑著放聲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臨降,

多恩人奪走了我的身子,

沒有關系,凡人終有一死亡,

而我卻曾將多恩人的妻子品嘗!”

當《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後一個曲調緩緩消逝後,禿頂無耳的男子從地圖上擡起頭,惡狠狠地瞪著叮當衫、耶哥蕊特以及夾在他們中間的瓊恩。“這是誰?”他說,“一只烏鴉?”

“沒錯,這雜種殺了歐瑞爾。”叮當衫說,“他還是個該死的狼靈。”

“那你帶來做什麽?砍了就是。”

“他已經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釋,“他親手宰了斷掌科林。”

“就憑這小子?”聽罷此言,無耳的男人有些惱怒,“斷掌是我的獵物。烏鴉,你有名字嗎?”

“我叫瓊恩·雪諾,陛下。”不知該不該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無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為我是國王咧。”

滿臉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雞塊到處飛濺,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個不長眼睛的小子!難道有缺耳朵的國王嗎?見鬼,那樣王冠會直直地掉到脖子周圍!哈哈!”他邊朝瓊恩咧嘴大笑,邊在馬褲上擦拭手指。“閉上臭嘴,烏鴉。轉過頭去,你要找的人在後面。”

瓊恩轉過頭去。

歌手站起身來。“我是曼斯·雷德。”他邊說邊放下豎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臨冬城的雪諾。”

瓊恩驚得半晌說不出話,良久之後方才勉強恢覆鎮靜:“您……您怎麽知道……”

“這個故事待會兒再講。”曼斯·雷德說,“你喜歡我唱的歌嗎,小子?”

“您唱得很不錯。此外,這首歌我以前也聽過。”

“‘沒有關系,凡人終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輕聲道,“‘而我卻曾將多恩人的妻子品嘗’。告訴我,我們的骸骨之王說的可是實話?你殺了我的老朋友斷掌?”

“是的。”他是故意放水讓我殺的。

“影子塔不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國王語帶悲傷,“科林雖為我的對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應該感激你呢,瓊恩·雪諾?還是應該詛咒你?”他給了瓊恩一個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沒有國王的樣子,甚至不像個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條,尖臉,一雙精明的棕色眼睛,還有棕色長發——只不過此時已經泰半灰白了。他頭頂沒有王冠,手臂沒有金環,頸項沒有寶鏈,總而言之,一點裝飾也無。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註目的是襤褸的黑羊毛鬥篷,其上有幾個長長的裂口被褪色的紅絲綢縫補起來。

“你應該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對手。”最後瓊恩說,“同時詛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說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瓊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們。那個你誤以為是我的人叫斯迪,為瑟恩的馬格拿——馬格拿在古語中的意思是‘領主大人’。”曼斯轉向白胡子,無耳的男人冷冷地瞪著瓊恩,“這位兇猛的小雞吞食者是我忠誠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報了斯迪的頭銜,也該說說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願。瓊恩·雪諾,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號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紅廳的蜜酒之王,生靈之父和諸神的代言人。”

“這還差不多。”托蒙德道,“幸會,瓊恩·雪諾,我雖瞧不起什麽史塔克,卻對狼靈感興趣。”

“火盆邊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續道,“是妲娜。”懷孕的女人羞澀地笑笑。“你務必像待王後一般待她,她懷著我的孩子。”他轉向剩下的兩人。“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邇,瓦邇身邊的年輕人賈爾則是她的新寵物。”

“我不是別人的寵物。”賈爾兇猛而陰沈地說。

“瓦邇又不是男人(此處是雙關。英語用man來代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 pet’,而托蒙德這句話中的‘man’故意曲解為男人,答道‘Andval(瓦邇)'s no man’)。”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應該發現這一點了吧小子。”

“你已經認識我們了,瓊恩·雪諾。”曼斯·雷德道,“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宮廷。現在輪到你說。你從哪兒來?”

“我來自臨冬城。”他說,“這次是從黑城堡出發。”

“你為何背井離鄉,來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瓊恩回答,望向叮當衫,“他們有多少人?”

“五個。宰了三個,抓到這小子,還有一個上了山,騎馬無法追蹤。”

雷德的目光再次與瓊恩交匯。“你們只有五個?藏了別的人沒有?”

“不,我們是四個人加上斷掌,科林,他一個能頂二十個。”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錯,大家都這麽說。還有一個問題……黑城堡的新手跟著一群影子塔的游騎兵,這又是為何?”

瓊恩早就備妥說辭:“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斷掌手下鍛煉,因此我參加了巡邏。”

斯迪馬格拿皺眉道,“你是說,巡邏……烏鴉會到風聲峽來巡邏?”

“村莊紛紛被遺棄。”瓊恩實話實說,“好像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誰告訴你我們在這兒,瓊恩·雪諾?”

托蒙德噴噴鼻息,“那還用問,肯定是卡斯特唄,否則就當我是靦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說過,曼斯,該砍下那狗東西的腦袋。”

國王生氣地掃了這位長者一眼。“托蒙德,總有一天你得學會在說話前動動腦子。我當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瓊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閉嘴!”他朝瓊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這就是為啥他能當國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強,歌也比他唱得響,那話兒更有他的三倍大,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從前是個烏鴉,哈哈,烏鴉是詭計多端的鳥兒。”

“我想和這小子單獨談談,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對叮當衫說,“你還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麽,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當然,尤其是你。”曼斯說。

“哈!我才不會在不受歡迎的地方吃東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雞還是離開吧。”他抓起另一串雞肉,塞進鬥篷襯裏縫的口袋,說一聲“哈!”算是道別,然後舔著手指走出帳門。大家跟著他離開,除了女人妲娜。

“隨便坐。”等人們離開後雷德說,“餓嗎?托蒙德還留了兩只鳥。”

“我很榮幸能吃您的東西,陛下,謝謝您。”

“陛下?”國王笑了,“沒人能從自由民嘴裏聽到這個頭銜。他們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數人稱呼我為曼斯頭領。來杯角蜜酒?”

“樂意之至。”瓊恩說。

妲娜切割著烤脆的小雞,給了他倆一人一半,國王則豪飲蜜酒。瓊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幫助進食,他餓得厲害,吮吸著骨頭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說得沒錯。”曼斯·雷德邊撕面包邊講,“黑烏鴉確實是種詭計多端的鳥兒……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烏鴉了,瓊恩·雪諾,所以當心喲,千萬別對我耍花招。”

“如您所說,陛——曼斯。”

國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應要講故事,講講我為什麽認識你。你想明白了嗎?”

瓊恩搖搖頭,“叮當衫預先通報過?”

“用鳥?我們沒有訓練有素的烏鴉。不,我記得你的臉,是因為我以前見過。見過兩次。”

這沒道理。瓊恩使勁想想,終於弄明白了。“當您還是守夜人的兄弟時……”

“非常正確!是的,那是第一次。當年的你還是個小孩,我則全身黑衣,作為前任司令官科格爾的十二名護衛之一,護送他前來臨冬城拜訪你父親。我在庭院周圍的內城墻上漫步,撞見你和你哥哥羅柏。前天夜裏下過雪,你兩個在城門上堆了一大堆,等著某個倒黴鬼從下面經過。”

“我記起來了!”瓊恩帶著驚訝的笑容說。一個在城墻上漫步的年輕黑衣兄弟,是的……“你發誓不會暴露我們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這個。”

“我們把雪倒在胖湯姆頭上,他是我父親手下最遲鈍的侍衛。”後來他倆被湯姆追得滿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臉頰都變得像熟透的蘋果一般紅。“可你說見過我兩次,另一次是什麽時候呢?”

“當勞勃國王前來臨冬城任命你父親為禦前首相的時候。”塞外之王輕聲道。

瓊恩的眼睛由於難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麽可能?”

“那是事實。你父親知道國王已在途中後,便給長城上的弟弟班揚寫信,讓他趕來參加宴會。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間的交易來往比你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傳到了我耳中。這個誘惑令我無法抗拒。你叔叔沒見過我,所以我不擔心他,我也不認為你父親會記得多年以前匆匆飛過的一只小烏鴉。我打算親眼看看勞勃,國王對國王,同時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揚。那時他是首席游騎兵,是我子民的災星。所以我騎上最快的馬,說走就走。”

“可是。”瓊恩提出異議,“長城……”

“長城能夠阻止軍隊,卻不能擋住獨身的漢子。我帶上琵琶和一包銀鹿,在長車樓附近攀過冰墻,越過新贈地,再南行數裏格後買馬。我日夜兼程,而勞勃帶著沈重的大輪宮以便他的王後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臨冬城以南約一天騎程的地方終於被我趕上,我隨即加入到王家隊伍中。你知道,自由騎手和雇傭騎士常湊到王族身邊,希望能留在禦前服務,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納。”他笑意不減,“我精通長城內外所有淫曲小調咧。晚宴時你也在,當晚你父親招待勞勃,我在大廳末端的長凳上和一幫自由騎手對飲,邊聽舊鎮的奧蘭多彈長豎琴,歌唱長眠於海底的君王,邊吃你父親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弒君者和小惡魔……也瞄到過艾德公爵的孩子們和他們腳邊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詩人貝爾。”瓊恩說,他憶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給他講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點殺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貝爾的事績很讓人激動……我卻沒膽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貝爾寫下自己的歌謠,並永世流傳,而我只會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編的曲子。還要蜜酒嗎?”

“不了。”瓊恩說,“假如您被發現……被抓住……”

“你父親不會砍我的頭。”國王聳聳肩,“因為我在他的廳堂吃飯,受賓客權利的保護。有關賓客的法則同先民一樣古老,如心樹一般神聖。”他朝布滿碎面包渣和雞骨頭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你在這裏也是賓客,有我的保護,不會受傷害……至少,今夜如此。說實話,瓊恩·雪諾,你是個因恐懼而變節的懦夫呢,還是別有隱情?”

不管有沒有賓客權利,瓊恩·雪諾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會萬劫不覆,死無葬身之地。每個詞都得仔細掂量,他告誡自己,一邊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攤牌時間。放下角杯時,他道:“您先告訴我您的理由,然後我就說。”

正如瓊恩所預期,曼斯·雷德笑了,這位國王很明顯是個自信滿滿的人。“我會告訴你我棄職的經過,我會的。”

“有人說您為頂王冠,有人說您為個女人,還有人說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統。”

“野人的血統就是先民的血統,先民的血統也就是史塔克家族的血統。至於王冠,你在這兒看到了嗎?”

“我看到了一個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攏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從你父親的城堡回歸途中,我遇見了她。斷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著迷於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樣。說真的,有的黑衣人幹過的女人是那可憐的七國之君的十倍。你得再猜,瓊恩·雪諾。”

瓊恩考慮了一會,“斷掌說您喜歡野人的音樂。”

“這沒錯,已經接近答案了,但還不準確。”曼斯·雷德站起來,松開鬥篷的搭扣,將其鋪在桌面上。“我是為這個。”

“為一頂鬥篷?”

“一頂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鬥篷。”塞外之王說。“有一次,我們出去巡邏時打死了一只美麗的巨鹿,正忙著剝皮呢,不料血腥味引來了附近巢穴裏的影子山貓。是我把它趕走的,可我的鬥篷在打鬥中被撕成了碎條。你看到了嗎?這裏,這裏,還有這裏?”他咯咯笑道,“那畜生還撕爛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頭鹿流的血還要多。弟兄們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讓穆林學士診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擡到一個野人村莊,據說那裏有個老女巫懂些醫術。不巧的是,她已經死了,只留下一個女兒。那姑娘替我清洗傷痕,縫好創口,還餵我粥和藥水,直到我康覆。她用亞夏產的鮮紅絲綢縫好我破碎的鬥篷,絲綢是她祖母從一只被沖到冰封海岸的遇難小船上發現的。這是她最大的財寶,是她給我的禮物。”他把鬥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們從倉庫裏給了我一件嶄新的羊毛鬥篷,一件全黑的鬥篷,整潔清爽,配上黑色的馬褲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鎖甲。那件新鬥篷沒有磨損、沒有劃痕、沒有裂口……也沒有紅色。守夜人必須穿著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嚴厲地提醒我,當我是個健忘之人。他還說,你的舊鬥篷可以燒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離開……去了一個親吻不再是罪惡,人們可以自由選擇鬥篷的地方。”他扣緊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瓊恩·雪諾?”

瓊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來,只有一個說法能讓他信服。“您說您去過臨冬城,參加過我父親招待勞勃國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確在那裏。”

“那您應當一清二楚才對。喬佛裏王子和托曼王子,彌塞菈公主,我兄弟羅柏、布蘭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亞與珊莎,他們走過中央的通道,萬眾矚目,而落座的地方也僅比國王和公爵的高臺低一席。”

“如何?”

“您看見我坐哪兒了嗎,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見他們把私生子扔哪兒了嗎?”

曼斯·雷德長久地審視著瓊恩的臉孔。“我想我該為你找件新鬥篷。”國王邊說,邊伸出手。

丹妮莉絲

蔚藍的海面十分平靜,只聽見緩慢沈穩的鼓點,以及木槳柔和的劃動。大商船貝勒裏恩號呻吟著,粗重的牽引繩緊緊繃起,風帆則從桅桿上可憐地懸垂下來,紋絲不動。即便如此,當她站在前甲板上看著她的龍在湛藍的晴空中互相追逐時,丹妮莉絲·坦格利安依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樂。

她的多斯拉克人把海洋稱為毒水,只要馬不能喝的液體就是不潔的東西。三艘船從魁爾斯起錨的那天,他們臉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走向地獄,而不是駛往潘托斯。她年輕而勇敢的血盟衛們註視著逐漸縮小的海岸線,眼睛瞪得又大又白,但每個人都決心不在其他兩人面前顯露怯意,她的女仆伊麗和姬琪則沒有這番顧忌,她們死命抓住欄桿,再小的顛簸,都令她們嘔吐不止。丹妮的小卡拉薩的其餘部眾全待在甲板下面,寧可與緊張不安的馬匹為伍,也不願瞧見這個沒有陸地的可怕世界。航行六天後,偶遇一場突來的風暴,當時她透過艙蓋聽到甲板下的聲音:馬兒蹬踢嘶鳴,騎手們則以輕微而顫抖的聲音不住祈禱。

但風暴嚇不倒丹妮,她的稱號便是“風暴降生”。當年,當她在遙遠的龍石島哭號著出世時,維斯特洛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暴風雨也於同時在海上呼嘯。風暴如此狂烈,甚至刮裂了城墻上的石像鬼,並將她父親的艦隊摧毀殆盡。

狹海上時有風暴,丹妮在孩童時代便穿越狹海幾十次,從一個自由貿易城邦逃到另一個自由貿易城邦,僅僅領先篡奪者的刺客一步之遙。在途中,她喜歡上了海洋。她喜歡空氣裏刺鼻的鹹味,喜歡蒼穹覆蓋下的無垠海面。這雖然讓她感覺渺小,卻也帶來了自由。她喜歡此刻跟著貝勒裏恩號游泳的海豚,如銀色標槍一般穿透波浪,她還喜歡不時瞥見的飛魚。她甚至喜歡水手,喜歡他們的歌謠與故事。有一回,在航向布拉佛斯途中,當她註視著船員們頂風使勁拽下一面巨大的綠色船帆時,竟突發奇想地認為,成為一名水手該有多好。她把想法告訴哥哥,卻被韋賽裏斯狠狠揪住頭發,大哭一場。“你是真龍血脈。”他朝她嘶喊,“真龍,不是臭烘烘的魚。”

他是個傻瓜,大傻瓜,丹妮心想,如果他更理智,更有耐心,那麽此刻航向西方以取回王座的應該是他而不是我。雖然她明白韋賽裏斯愚蠢又惡毒,但有時候,還是忍不住想念他——不是想念那個殘酷而軟弱的犧牲品,而是想念那個童年時代準她爬上他床的哥哥,那個常給她講述七大王國故事的男孩,那個為她描繪登上王位以後美好生活的國王。

船長走到她身邊,“若是貝勒裏恩號能像與她同名的龍一樣騰空飛翔,陛下。”他用雜著濃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亞語說,“我們就無需劃槳,無需牽引,也無需祈禱起風了。”

“就是這樣,船長。”丹妮微笑作答。她很高興在短時間內就把這個人爭取了過來。格羅萊船長和他的主子伊利裏歐·摩帕提斯一樣,是個老潘托斯,用自己的船搭載三條龍令他緊張得像個少女——即便現在船舷外仍掛著數十桶海水,以防萬一著火。起初,格羅萊想把龍關進籠子,為安撫他,丹妮答應下來,但龍的可憐模樣讓她很快改變了主意,堅持放他們自由。

格羅萊船長從這個安排中得到了好處,雖然有過一場微不足道的小火,但比起從前以賽杜裏昂號之名航行的時代,貝勒裏恩號上突然少了許多老鼠。她的船員們曾經好奇又害怕,而今卻開始對“他們”的龍油然生出古怪而強烈的驕傲,從船長到幫廚小弟,都喜歡看他們三個飛翔……盡管那份驕傲沒有丹妮強烈。

他們是我的孩子,她告訴自己,若巫魔女所言非虛,他們還將是我唯一的孩子。

韋賽利昂的鱗片是新鮮的乳白色,他的角、翅骨和脊骨則是暗金色,好似陽光下閃亮的金屬。雷哥則由夏天的碧綠和秋天的青銅色構成。他倆在船隊上方翺翔,一圈一圈地盤旋,越升越高,競相攀比。

龍喜歡從高處攻擊,丹妮已經知道,當他們爬到對手與太陽之間,就會折起翅膀,尖嘯著俯沖而下。接著他倆會互相扣住,糾纏成一團鱗甲的球,一邊自天空翻滾下落,一邊舞爪甩尾。他們第一次爭鬥時,她好怕會傷到彼此,結果證明這對他們而言只算活動筋骨。等降到海面,兩條龍即刻分離,噝噝尖叫著再度升起,舞動翅膀揮開蒸騰的海水。卓耿也在飛,但早已飛出她的視線範圍。他常到遠方去捕獵,離船有好多裏。

她的卓耿一直很餓,成長也最為迅速。再過一兩年,也許就大到可以騎了,到時候我無需用船就可渡過鹹水汪洋。

但那個時候還沒有到來。再說,雷哥和韋賽利昂還只有小狗的體型,卓耿雖比他們大一些,但任何一條狗都比他們重——因為龍的身軀基本由頸項、尾巴和翅膀組成,比看上去要輕。丹妮莉絲·坦格利安要回家還得靠木頭、帆布和風。

迄今為止,前兩者均為她提供了優良服務,變幻無常的風卻成為叛徒。六天六夜,海面波瀾不驚,而今已是第七天,依然沒有好轉跡象。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伊利裏歐總督派給她的船中有兩艘是劃槳商船,各有兩百支槳,並配備了精壯水手。難在大商船貝勒裏恩號,她像肥母豬般笨重寬闊,體積大,帆也大,可由於沒槳,無風的時候半點動彈不了。瓦格哈爾號和米拉西斯號放出繩索拖拽,她緩慢而痛苦地前進著,三艘船上都擠滿了人和各種商品。

“我看不到卓耿。”喬拉·莫爾蒙爵士來到前甲板上,站到她身旁,“他又迷路了嗎?”

“迷路的是我們,爵士先生。卓耿不喜歡如嬰兒般蠕動爬行,我也不喜歡。”黑龍比其他兩條膽大,他第一個在水面上展翅試飛,第一個在船只間翺翔穿越,第一個沖入浮雲消失無蹤……也是第一個開始捕獵殺戮。想當初那條飛魚剛破出水面,便被一道火焰緊緊包裹,接著卓耿將其一口吞掉。“他能長多大?”丹妮好奇地問,“你清楚嗎?”

“傳說在七大王國,有的龍能擒出海裏的巨怪。”

丹妮微笑:“令人驚嘆。”

“這只是傳說而已,卡麗熙。”被放逐的騎士說,“傳說中,有些睿智的老龍甚至能活一千年呢。”

“那龍究竟能活多久?”她擡起頭,只見韋賽利昂低低地掠過商船,翅膀緩緩拍打,扇起疲軟的風帆。

喬拉爵士聳聳肩,“龍的天然壽命比人長得多,至少歌謠裏這麽講……七大王國的人民最熟悉的龍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龍。他們為戰爭而繁殖,也在戰爭中死去。屠龍很難,但並非不可企及。”

那個侍從白胡子起初站在精雕的船首像邊上,用消瘦的手拄著長長的硬木拐杖,此刻轉過身來,“黑死神貝勒裏恩在仲裁者傑赫裏斯一世統治時期方才死去,共活了兩百歲。他大得出奇,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陛下,龍是不會停止生長的,只要擁有食物和自由。”他本名阿斯坦,因為滿臉白胡須,所以被壯漢貝沃斯起了個綽號叫白胡子,這個綽號也很快被大家接受。他雖不及喬拉爵士的肌肉結實,卻比後者高大,眼睛是淺藍色,長長的雪白胡子如絲綢一樣順滑。

“自由?”丹妮略感不解,“什麽意思?”

“在君臨,您的先祖為他們的龍蓋了一棟圓頂巨堡,稱為‘龍穴’,迄今仍矗立在雷尼絲丘陵頂,只是早成廢墟。昔日,王室的龍就在那居住,那好像一個大洞穴,外面有非常寬闊的鐵門,裏面可容三十個騎士騎馬並肩通過。即便如此,龍穴裏的龍卻從沒長到他們祖先的大小。學士們都說,這是墻和圓頂的關系。”

“見鬼,假如墻能限制體積,那農民該像侏儒,而國王該像巨人。”喬拉爵士說,“事實恰恰相反,茅屋裏往往生出大個子,城堡中住的卻是矮子。”

“人是人。”白胡子回答,“龍是龍。”

喬拉爵士哼了一聲以示輕蔑,“還真把自己當那麽回事。”被放逐的騎士不喜歡這個老人,打一開始就表現得很明顯。“那有勞你給我們介紹一下龍的知識,怎麽樣呢?”

“不,我也不甚了解。但好歹我當初在君臨生活期間,鐵王座上坐的是伊裏斯國王,我有幸見過懸掛在王座廳墻上的巨龍頭骨。”

“韋賽裏斯對我提起過那些頭骨。”丹妮道,“據說篡奪者把它們取下來收藏,因為不堪忍受它們日日俯瞰他坐著偷來的王座。”她招手示意白胡子靠近。“你見過我的父王嗎?”國王伊裏斯二世在他女兒出生前就死了。

“我很榮幸地見過他,女王陛下。”

“他是否善良溫和?”

白胡子盡力掩飾自己的感受,但那些感受其實清清楚楚地寫在他的臉上。“陛下他……通常很和善。”

“通常?”丹妮微笑,“不是一直?”

“對於心目中的敵手,他會非常殘酷。”

“明智的人決不會成為國王的敵手。”丹妮說,“那麽,你也了解我哥哥雷加嗎?”

“據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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