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卷 列王的紛爭(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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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佛斯帶著兒子們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隊走去。“戴馮表現不錯。”他邊走邊說。

“沒錯,他取手套時很沈著,沒把它弄掉。”戴爾說。

阿拉德點頭,“戴馮衣服上的徽章是怎麽回事?就那個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標志不是寶冠雄鹿嗎?”

“領主有權使用多種徽章。”戴佛斯說。

戴爾微微一笑,“父親,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顆洋蔥?”

阿拉德踢踢卵石,“管他洋蔥還是紅心……都教異鬼給抓去吧!把七神這樣燒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麽時候變得如此虔誠了?”戴佛斯說,“走私者之子懂什麽敬神之事?”

“父親,我是騎士之子。這點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麽會在意呢?”

“你爹是騎士,你卻不是。”戴佛斯說,“你要是繼續多管閑事,就一輩子都當不成騎士。史坦尼斯是咱們合法的國王,他做什麽決策,輪不到我們來指手畫腳。我們幫他駕船,照他的命令行事,這樣就夠了。”

“說起這個,父親。”戴爾說,“我不喜歡他們為‘海靈號’準備的水桶,都是未經幹燥的松木,一出海就會洩漏。”

“我的‘瑪瑞亞夫人號’也一樣。”阿拉德道,“後黨的人搜去了所有幹燥木料。”

“這事我會跟陛下談。”戴佛斯安撫他們。話由他說,總比讓阿拉德去講好。他的兒子都是優秀的戰士、出色的水手,卻不懂得與貴族溝通之道。他們和我一樣出身低賤,只是他們刻意不願去想。在他們眼裏,我們的旗幟只有一艘隨風飛駛的大黑船,他們裝作看不到那顆洋蔥。

戴佛斯從未見港口如此擁擠過,每座碼頭均有大批水手在搬運補給,每間酒店都擠滿了士兵,賭骰子、喝酒或搜尋妓女……可惜是白費工夫,因為史坦尼斯禁止在島上嫖妓。戰艦、漁船、結實的武裝商船和寬底貨船排列岸邊,最好的泊位則被大型艦艇占據:史坦尼斯的旗艦“怒火號”在“史蒂芬公爵號”和“海鹿號”之間搖晃,旁邊有瓦列利安伯爵銀色船殼的“潮頭島之榮光號”和她的三艘姐妹艦,賽提加伯爵裝飾華麗的“紅鉗號”和有著長長鐵撞錘、笨重的“劍魚號”。在外海下錨的是薩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艦“瓦雷利亞人號”及其他二十多艘體型較小、船身彩繪的裏斯艦艇。

在“黑貝莎號”、“海靈號”、“瑪瑞亞夫人號”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槳等級船艦停泊的石碼頭盡頭,那裏有一間飽經風霜的小酒館。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開兒子,獨自走向酒館。酒館門外蹲著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於長年受風雨海水浸蝕,容貌早已不覆辨認。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方才步入酒館。

眾聲喧嘩的廳堂盡頭,薩拉多·桑恩正吃著盛在木碗裏的葡萄。他一見到戴佛斯,便揮手示意對方過去。“騎士先生,來跟我坐坐,吃幾顆葡萄如何?甜得很喲。”這裏斯人向來油嘴滑舌,笑容滿面,他的服飾更是誇張特異,聞名狹海兩岸。今天他穿著銀線織成的亮麗外衣,懸空袖子長得拖地,紐扣則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狀。他在一頭纖細亮白的卷發上,戴了頂扇形的漂亮綠帽,上面飾著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過桌凳,拉了張椅子坐下。他未封騎士之前,常跟薩拉多·桑恩打交道。裏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時他也經商、放貸,還是個惡名昭彰的海盜,自詡為“狹海親王”。海盜只要有錢有勢,照樣被捧為親王。正是戴佛斯親自前往裏斯,才將這個老滑頭招來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沒去看他們燒神像?”他問。

“紅袍僧在裏斯就有座大神廟,成天燒個沒完,嘴裏唱著那個拉赫洛。他們的火我早看膩啦,希望咱們史坦尼斯陛下沒多久也深有同感。”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被人聽到,只自顧自地吃葡萄,把籽吐唇上,再用指頭彈掉。“親愛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鳥號’昨兒個進港啦,她可不是戰艦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應召去了君臨一趟。你真不嘗嘗這葡萄?聽說城裏的小孩都在餓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著說。

“我要的是麥酒,還有新聞。”

“我說你們維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薩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訴我,幹嗎非得這麽急?越是急著過日子,就越早進墳墓喲。”他打個嗝,“凱巖城的頭子派他侏儒兒子到君臨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兒子那張醜臉嚇走敵人,嗄?或者想讓‘小惡魔’在城墻上跳舞,害咱們活活笑死,誰知道呢?不過哪,記得嗎,金袍子的頭頭原本是個大老粗,侏儒把他趕跑了,換了個鐵手騎士。”他撚起一顆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進嘴裏,汁液濺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開人群走過來,邊走邊摑開偷摸的手。戴佛斯點了杯麥酒,轉身追問桑恩:“城裏防禦怎樣?”

對方聳聳肩,“城墻嘛,又高又厚,但是誰來守呢?他們正忙著建造投石機和噴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鳥,除了他們又沒別人了。只要迅速出擊,像老鷹俯沖兔子一樣,偉大的都城就是咱們的啦。如果風勢順暢,你們家國王明兒傍晚就可以坐上鐵王座。咱們還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醜,拿槍戳他屁股,叫他替我們跳舞呢,說不定你們好心的國王還會恩準我跟美麗的瑟曦太後共度春宵喲!為了他,我可是拋下家裏的妻子們好久了啦。”

“海盜。”戴佛斯說,“你哪有什麽妻子,通通是姘婦,何況你出的每一份力氣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諾。”薩拉多·桑恩哀怨地說,“親愛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並非白紙黑字啊。”他又丟顆葡萄進嘴巴。

“等我們奪下君臨的國庫,你就會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國上下最講信用的人,他會履行諾言。”戴佛斯一邊說,心裏一邊想:這個世界真是顛倒秩序了,竟要出身低賤的走私者來為國王的信用作保。

“這話我聽他說過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講:咱們幹脆馬上就來大幹一場。我的老友啊,時機已經成熟,比這葡萄還成熟呢。”

女侍把麥酒送了過來,戴佛斯給她一枚銅板。“就算如你所言,我們拿下了君臨。”他邊說邊舉起酒杯,“能守多久呢?泰溫·蘭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駐守在赫倫堡,而藍禮大人……”

“噢,對了,說起這個弟弟嘛。”薩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嘍,我的朋友。藍禮陛下他已經動身,噢,不,在這裏要說藍禮‘大人’,真對不住,這年頭國王一大堆,連我的舌頭都講累了。總之這個藍禮弟弟呢,已經帶著他年輕貌美的王後,那群花草諸侯和閃亮騎士,以及大批步兵,從高庭出發啦。他正沿著玫瑰大道朝咱們剛說的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帶著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聳聳肩,“他沒跟我解釋原因,或許他一夜也舍不得她兩腿間溫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認為自己勝券在握。”

“這事一定要讓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報上去啦。雖然陛下他每次見了我就皺眉頭,害我一想起要見他,就忍不住發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幫的粗衣,臉上不帶笑容,你覺得他會不會喜歡我?算啦,反正我也不會那麽做,我這個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這身綾羅綢緞啰,否則我就帶著船跑到我比較受歡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劍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來的話題轉變令戴佛斯覺得不適,“什麽劍?”

“噢,就是從火裏面拔出來的那把劍啰。我向來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願意把事情告訴我。我說一把燒爛的劍,對史坦尼斯有什麽用呢?”

“那是燃燒之劍。”戴佛斯糾正。

“燒爛的劍。”薩拉多·桑恩說,“我的朋友,對此你該感到慶幸才對。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鑄成?讓我來說給你聽。那是一個黑暗籠罩世界的時代,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專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見的。於是呢,亞梭爾·亞亥在神殿裏不眠不休地勞動了三十天三十夜,他用聖火鍛造寶劍,加熱、敲打、疊層,加熱、敲打、疊層,噢,直到寶劍鑄造完畢。可當他把劍插入水中冷卻時,劍卻轟的一聲碎了。”

“身為英雄,他當然不能和我一樣,聳聳肩膀,去找甜葡萄吃,所以他從頭再來。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後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亞梭爾·亞亥抓來一頭雄獅,準備把劍插進野獸的紅心,借此冷卻劍身,沒想到劍還是斷裂粉碎。他不僅難過,更感到悲傷,因為他終於知道該怎麽做了。”

“第三次,他總共花了百日百夜鑄劍,最後當聖火洗滌下,劍身成白熱狀時,他喚來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對她說,‘敞開你的胸膛,記住,世上我最愛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為什麽那麽聽話,總之她照辦了,然後亞梭爾·亞亥將冒煙的劍插進了她仍在跳動的心臟。據說就是她混雜痛楚和狂喜的吶喊,使月亮裂開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全部註入了那把劍。這就是英雄之紅劍,‘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聽懂了沒?你應該慶幸,因為陛下從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燒爛的劍。光太亮會傷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會四處蔓燒。”薩拉多·桑恩吃完最後一顆葡萄,咂了咂嘴。“親愛的爵士先生,你覺得陛下他什麽時候會下令出航呢?”

“我想應該很快。”戴佛斯說,“如果他的神這麽希望的話。”

“他的神?爵士老兄,難道不是你的神嗎?請問洋蔥騎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誰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為自己爭取時間。酒館裏人很多,而你可不是薩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來榮寵我。”

“我記住了。”薩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餓,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亞人號’上等著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裝了蘑菇、茴香與洋蔥的烤海鷗。哈,過不了多久,咱哥倆便能在君臨同桌用飯了吧?就讓咱們在紅堡大快朵頤,然後叫侏儒唱一曲歡樂小調。你面見史坦尼斯陛下時,麻煩幫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萬三千金龍。他該把那些雕像給我才對,那麽漂亮,燒了多可惜,運到潘托斯或密爾沒準能賣個好價錢。哎,如果他讓我和瑟曦太後睡一晚,我就打點折。”裏斯海盜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搖大擺地走出旅店,仿佛店是他開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館裏繼續坐了一會兒,一邊喝酒,一邊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當時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臨,勞勃國王為慶祝喬佛裏王子的命名日,特別舉辦了一場比武大會。他記得密爾的紅袍僧索羅斯在團體比武時,便是揮舞著一把冒火的劍。那人的裝束可真是五彩繽紛,紅袍在風中抖動,手中長劍則纏繞著淡綠的火焰,但每個人都清楚那並非魔法所致。最後他的火焰果真熄滅,他也被青銅約恩·羅伊斯手中的釘頭錘敲中頭顱,摔下馬背。

若今天這把是真的火焰劍,便稱得上是足以倚賴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價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腦中浮現的卻是妻子瑪瑞亞。她是個好心腸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藹,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試圖想象自己把寶劍刺進她心口的畫面,不禁渾身顫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結論。倘若欲得魔劍必須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那他可辦不到。戴佛斯喝幹麥酒,推開酒杯,離開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我們都需要。

入夜後,戴馮牽著一頭備好鞍的雪白駿馬前來黑貝莎號,“父親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圖桌廳去見他,請您騎上這匹馬,即刻出發。”

雖然看到戴馮一身漂亮的侍從裝束很令他歡喜,但對這個召喚本身,戴佛斯卻頗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實除了薩拉多·桑恩,還有很多船長認為時機已然成熟,應該立刻出兵攻打君臨,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須具備耐心。回龍石島的當天我便對克禮森師傅說過,我們勝利無望,而情況至今毫無改變。我們的兵力太少,我們的敵人太多,一旦我們劃槳入水,便必死無疑。唉,不管怎樣,還是上馬去了再說。

戴佛斯抵達石鼓樓時,十幾位諸侯和騎士正要離開。賽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點了個頭,其他人則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亞賽爾·佛羅倫爵士停步跟他說話。

賽麗絲王後的伯伯簡直像個大酒桶,他雙臂粗壯,腿腳彎曲,生著佛羅倫家著名的招風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並不妨礙城中大小事情不約而同地鉆進他耳中。從前,當史坦尼斯在君臨擔任勞勃的朝廷重臣時,亞賽爾爵士便擔任龍石島的代理城主,長達十年之久,近來則成了後黨首腦人物。“戴佛斯爵士,和從前一樣,真高興見到您。”他說。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註意到您了,虛偽的諸神燒起來可真令人愉悅,您說是不?”

“燒起來的確明亮耀眼。”對方固然多禮,戴佛斯卻不信任他,更何況佛羅倫家族早已投靠藍禮。

“據梅麗珊卓夫人說,有時拉赫洛會容許他虔誠的仆人自聖火中瞥見未來。今天早上,看著火堆,我似乎看到十來個身穿黃絲衣裳的美麗少女在一個偉大君王周圍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覺得這個預兆假不了,這是我們收覆君臨、為陛下取回應得的王座之後,將得到的諸多榮耀之一。”

史坦尼斯對舞蹈可沒興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後的伯伯。“我只見到火焰。”他說,“煙熏得我一直流淚。爵士先生,請您原諒,陛下還在等我。”他擠向前去,心中納悶亞賽爾爵士為何如此大費周章。他是後黨的人,可我屬於國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圖桌前,派洛斯學士隨侍在旁,兩人面前堆了厚厚一疊紙。“爵士。”國王一見他進來便說,“過來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揀起一封,“陛下,這信看起來很好,只可惜我不識字。”地圖和海圖對戴佛斯來說不成問題,但信劄和其他文件他就無能為力了。但我兒戴馮識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國王面露不悅之色。“派洛斯,念給他聽。”

“遵命。”學士拿起一張羊皮紙,清清喉嚨,“眾人皆知吾乃風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與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榮譽起誓,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勞勃,亦即吾人故王,過世後並未留下嫡系後裔。蓋男童喬佛裏、男童托曼與女童彌賽拉實乃瑟曦·蘭尼斯特與其弟‘弒君者’詹姆亂倫所生之孽種。根據繼承與血統的律法,吾於今日聲明,吾乃維斯特洛七大王國鐵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應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達爾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書。”念完後派洛斯擱下信,羊皮紙輕聲作響。

“改成弒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皺眉道,“不論此人行徑為何,他終究是個騎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為何要把勞勃說成‘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我跟他之間沒什麽感情。”

“陛下,這不過是表示敬意,無傷大雅。”派洛斯說。

“這是撒謊,把這段去掉。”史坦尼斯轉向戴佛斯,“學士跟我說了,我們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鴉,我準備把它們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鴉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帶到全國各個角落,從青亭島直到長城。我想,總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風、獵鷹和弓箭的襲擊,總會有一百位學士將我的信帶進書房和寢室,念給他們的主子聽……然後不是信被燒掉,就是聽者守口如瓶。諸侯們愛的是喬佛裏、藍禮,或者羅柏·史塔克,我雖是他們合法的國王,他們卻會裝聾作啞。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隨時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點點頭,“我要你駕駛黑貝莎號往北走,途經海鷗鎮、五指半島、三姐妹群島,甚至遠達白港。你兒子戴爾則開著海靈號向南,越過風怒角和斷臂角,沿著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島。你們各帶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間莊園和每個漁村都發上一封,把信釘在聖堂和旅店的門上,讓識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說:“恐怕沒幾個人識字。”

“陛下,戴佛斯爵士說得沒錯。”派洛斯學士道,“把信念出來效果更好。”

“好是好,卻也更危險。”史坦尼斯說,“我這都是些不中聽的話。”

“請派騎士給我,讓他們來念。”戴佛斯說,“這樣比我說什麽都更有分量。”

史坦尼斯對這建議似乎很滿意,“好,我就給你幾個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寧願念信也不想打仗的騎士。安全的地方就公開行事,危險的時刻則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倆:黑帆、隱密海灣,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幾個修士,叫他們多抄幾份。你二兒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駕著瑪瑞亞夫人號橫渡狹海,抵達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貿易城邦,將這些信帶給那裏的統治者。我要讓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惡行。”

你當然可以告訴他們,戴佛斯心想,但他們會信嗎?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學士一眼。國王察覺到他的目光。“學士,去寫信吧,時間緊迫,我們還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離開。

國王等他離開後方才開口,“戴佛斯,你有什麽話不願在學士面前說?”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當我看見他脖子上的頸鏈,就忍不住為克禮森師傅哀悼。”

“老頭的死難道是他的錯?”史坦尼斯望著爐火,“我根本沒打算讓克禮森參加宴會。沒錯,他是惹惱了我,給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沒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讓他安養天年,那是他應得的補償,結果”——他牙齒一咬——“結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幹。”

“派洛斯不是重點,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諸侯對此有什麽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聲,“賽提加斷言信寫得好,即使我讓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樣會說好。其他人只會像鵝一樣點頭。瓦列利安例外,他說事到如今要靠武力解決,而不是白紙黑字。這還用得著他來教我?他們全叫異鬼抓走吧,我要聽聽你的意見。”

“您這封信話直截了當、措辭激烈。”

“我說的可是實話。”

“沒錯,但您和去年一樣,沒有找到亂倫的證據。”

“也不是沒有,但人證在風息堡,就是勞勃的私生子,那個他在我結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來的私生子。狄麗娜是佛羅倫家的人,被他臨幸時還是處女,所以後來勞勃公開承認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風暴,據說和我哥長得一模一樣。我想,只要讓百姓們看看他,再看看喬佛裏和托曼,真相就不辯自明了。”

“可倘若他人在風息堡,又怎能讓全國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圖桌,“這是個難題,眾多難題中的一個。”他擡起眼,“關於這封信,我知道你還有看法。快說,我封你為騎士,可不是要你學花言巧語的道道兒,這些我手下那批諸侯難道還不夠嗎?戴佛斯,有話直說。”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話,怎麽念的?奉承真主明光照耀……”

“是。”國王咬緊牙關。

“您的子民恐怕不會喜歡這句。”

“他們都像你一樣?”史坦尼斯尖刻地問。

“您或許可以改成‘以天上諸神與地上凡人為見證’或者‘以新舊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誠起來了?”

“陛下,這正是我想問您的。”

“是嗎?聽起來你不但不喜歡我的新學士,連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歡。”

“我對這個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認,“但對我們早上燒掉的諸神卻很熟悉。鐵匠長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聖母給了我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

“是你妻子給了你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你可有向她祈禱?我們今早上燒掉的不過是些木頭。”

“或許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時候,在跳蚤窩沿街乞討,修士們偶爾會給我東西吃。”

“如今給你東西吃的不就是我嗎?”

“您讓我身居高位,而我給您的回報便是實事求是、實話實說。假如您把老百姓長久以來信奉的諸神全部推翻,硬塞給他們一個連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們是不會愛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來有這麽難?百姓不會愛戴我?你倒是說說看,他們什麽時候愛過我了?既然如此,他們愛不愛我又有什麽差別?”他走到面南的窗前,遠眺月夜裏的海洋。“從我親眼目睹‘傲風號’觸礁沈沒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發誓,絕不敬拜任何淹死我雙親的殘酷神祇。在君臨時,總主教成天對我嘮叨世間一切公理正義均來自於七神,但我見到的種種‘公理正義’,卻都是人力所為。”

“既然您不信神——”

“——那為何又找個新神?”史坦尼斯打斷他,“這話我也問過自己。我對神靈所知不多,更不想理會它們,但我知道,這個紅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種力量呢?“克禮森師傅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機靈,可這有什麽用?風息堡下屬的諸侯對你不理不睬,我低聲下氣向他們請求,得到的卻是嘲笑。總之我再也不會如此窩囊,誰也別想再嘲笑我。鐵王座於法應屬於我,但我要如何奪得?國內有四個王,其他三個都比我有錢,兵力也都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還有她——紅袍女。你知道嗎?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騎士連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別無所長,僅僅作為一個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價值。人一膽寒便先輸了一半。更何況她說不定真有本領,我打算查個清楚。”

“我告訴你,我年輕時,曾在野外發現一只受傷的蒼鷹。我為它細心療養,替它取名‘傲翼’。它會停在我肩上,會跟著我來來去去,還會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從不肯展翅翺翔。我多次帶它外出打獵,然而它始終飛不到樹梢之上。勞勃笑話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響雷’,從未漏掉一只獵物。某天我們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換只鳥養,他說,繼續養傲翼會讓我變成笑柄,這話沒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轉身背離窗戶,背離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連只麻雀都不曾給我,現在是我換只獵鷹的時候了,戴佛斯,換一只紅色的獵鷹。”

席恩

派克城周圍雖無停泊之處,席恩仍想從海上看看父親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當年勞勃·拜拉席恩的戰船載他遠離家園,去作艾德·史塔克的養子。那天他站在船欄邊,聽著船槳劃水和槳官的鼓聲,望著派克城在遠方逐漸縮小。現在,他想看著它從眼前的海平線上升起,慢慢變大。

於是“密拉罕號”順著他的意思駛過陸岬。船帆抖動,船長咒罵著強風、船員和貴族少爺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擋飛濺的層層浪花,引頸望鄉。

岸邊全是尖石絕壁,整個城堡仿佛與之結為一體,塔樓、城墻、橋梁和懸壁有著同樣灰黑石材,同樣惡浪侵襲,同樣暗苔攀附,同樣鳥糞遍布。葛雷喬伊家族堡壘所在的角岬,曾經如劍一般地刺進海中,然而歷經浪濤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這塊土地便已支離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貧瘠荒島,以及十二根高聳巨巖,仿佛祭祀某個無名海神的聖殿支柱,怒濤則繼續肆虐其間。

派克城高聳於三島與海柱之上,與它們渾然一體,其勢陰沈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島的石橋所在陸岬被高墻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於該島,遠處則是“廚堡”和“血堡”,各自占據一座小島。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離近,便以封閉的拱形通道相連,若是距離較遠,則用長而搖晃的木繩吊橋銜接。

圓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島如斷劍般的裂口處拔高竄起,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築,其下的陡峭海柱被無數浪花摧殘,幾被腐蝕殆盡。高塔底部有幾世紀以來累積的白色鹽晶,上方的樓層則爬滿綠色地衣,像是蓋了一層厚厚的毯子;尖銳的塔頂色呈煙黑,守夜篝火長年不絕。

父親的旗幟在海中塔頂飄動。密拉罕號距離太遠,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幟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圖案:葛雷喬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腳蠕動,背景墨黑。旗幟高懸於鐵竿,在勁風中顫動,宛如掙紮欲飛的鳥。此地沒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飛揚跋扈的餘地,葛雷喬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陰影之下。

席恩從未見過如此懾人的景象:城堡後方天際薄雲疾走,隱約可見彗星的紅尾巴。從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爭論彗星的意義。這是我的彗星,席恩對自己說,把手伸進絨毛披風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這裏有羅柏·史塔克給他的信,雖是薄紙一張,卻與王冠等價。

“大人,城堡還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樣嗎?”船長的女兒靠著他的臂膀問。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離的關系。”密拉罕號是一艘來自舊鎮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載運著葡萄酒、布料和種子,準備前去交換鐵礦。船長同樣是個來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見到城堡下方的崎嶇巖岸,便撅起厚厚的嘴唇,遠遠避開灘頭,對此席恩頗感不悅。換作鐵島出身的船長駕駛長船,一定會沿著峭壁,穿過橫跨主堡與城門樓之間的橋梁,然而這個肥胖的舊鎮佬既無那種技術,也沒有夠格的船員,更沒有勇氣嘗試這樣的行為。於是他們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航經派克城,席恩只能遠遠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號還費了好一番工夫才沒撞上礁石。

“這裏一定常刮大風。”船長的女兒說。

他笑道:“豈止風大,還濕冷得緊。老實講,這是個很艱苦的地方……但我父親大人曾說,艱苦的地方才養得出堅毅的人,而堅毅的人將統治世界。”

過了一會兒,臉色變得像海水一樣青的船長走過來向席恩打躬作揖,問道:“大人,我們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淺笑拂過席恩嘴唇。他不過靠點黃金,便使這舊鎮佬厚顏無恥地卑躬屈膝。若當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鐵島長船,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鐵島船長個個心高氣傲,難以使喚,見了貴族也不會大驚小怪。鐵群島是個小地方,沒有什麽大世面,長船則比島更小。俗諺雲“每個船長都是自己船上的國王”,也難怪這裏被稱為“萬王之地”。一旦你看過自己的王在船欄邊拉屎,或在暴風雨中面色發青,便說什麽也沒法向他們下跪了,遑論奉若神明,所以每個船長都必須強硬。幾千年前,“血手”烏倫王說過: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如果他乘坐長船,橫跨大洋的時間也會減半。老實說,密拉罕號根本是個行動困難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風雨,他可不想待在這艘船上。不過話說回來,席恩也沒什麽好抱怨的,起碼他到了家,也沒淹死,何況旅途中還有其他“娛樂”。他伸手摟住船長的女兒,“抵達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對她父親說,“我們回房去。”他領著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親。

其實這原本是船長的房間,但他們自海疆城起航之後,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長的女兒並沒有一並交他“使用”,而是自己聽話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幾句甜言蜜語,她便乖乖就範。對他來說,這女孩嫌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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