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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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軍在長達一年的作戰中,相互呼應配合,協同作戰,民國政府傾其最大人力物力進行這場最後的決戰,整個國家民眾為這場戰爭付出最大的心力,整個民族的全部目光都投註在這綿延望不到頭得海岸線,從東北到華北,從中原到江南,所有人心之所系目之所望耳之所聞魂牽夢繞的都是這場民族生死存亡的戰爭。
除了沿海決戰,內陸還有一些零星的收覆戰役和殲滅戰役,多是倭國來不及撤離的部隊或者後勤以及一些護送倭國參戰的軍官的家眷來不及離開的部隊,甚至還有一些為倭寇做盡壞事自知不會被饒恕的漢奸隊伍,雖然多數陷落區的偽軍都迫於形勢被倭寇收編,但凡沒有主動作惡的,民國政府都予以受降,大部分都返鄉務農,一些身強力壯的應征入伍,為沿海戰事補充新兵。
除此之外,民國政府派遣老撾越南以及東南亞的特種部隊也都有捷報傳來,關於收覆區的平穩收覆工作覆雜而繁瑣,又有無數利益交錯,一開始的時候一片混亂,百姓怨聲載道,甚至引起了混亂,四軍留守軍官受各司令命令,狠狠殺了一批來發勝利財的貪官汙吏,直接軍管,上報民國政府,要求派遣文官管理人員和當地推薦結合,王玉橋和其他三軍司令商議後設立軍人監管貪汙瀆職臨時受理所。
如此經過大半年,各收覆區得治安經濟才開始好轉,民國政府對這些地區的管理開始走上正軌,但鑒於有效,王玉橋要求監管貪汙瀆職的部門保留了下來,但人員卻分成了四部分,駐地軍人代表,民國政府派遣監管員,當地百姓推薦的德高望重鄉老,當地各家族長共同主持,平時只留幾個辦事人員處理小事,臨時大事必須聚齊,每十天也聚齊一次,檢查十天來辦事人員處理的事情,除了辦事人員領民國政府薪水,其餘人皆為義務,三年必須換人,也不連任。
後來這種方式被華國政府延續下來,名稱改為“居民監督政府工作舉報受理所”,簡稱民監所,在後世無論現實還是網絡都擁有極大的影響,尤其是網絡普及後,建立了網絡民監所,很多網友有著極高的熱情,由此產生很多專業義務舉報者,用大量真實嚴謹的證據將無數貪官汙吏拉下馬,當然也有被跨省追殺的以及被陷害下獄的,到底人心自有明鏡,對於貪官汙吏的憎恨是自古以來百姓共同的心理。
後來這種半民間性質的民監所不僅僅監督官員,關於不法商人違章違規都有涉及,甚至還有無數大學畢業生以義工形式服務各地民監所為榮,也有很多律師以能免費協助民監所起訴為榮,到了後來,民監所的定義頗為模糊,因為是民間義務為社會服務,甚至還有民監所義工潛入酒吧收集毒品證據的事情差點被殺的事情,最後被刑警救出,遭到了警官的指責和民眾的支持,一時網絡和現實裏爭論激烈。
網絡上就此事進行大量的辯論,有人認為“俠以武犯禁”,不自量力的去代替執法部門行俠仗義本就是一種違法。也有人發表帖子,認為就是因為警察的不作為和問題,民眾才不得不冒險,如果警察有用,就用不著普通人去冒險,警察與其指責,不如反省。所謂“俠以武犯禁”並非俠不遵紀守法,而是法紀無法保護人民的時候,人民才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俠身上,只有真正政局清明的時代,遵紀守法才不會成為弱者茍活的無奈選擇,違法犯罪成為有權有錢者得特權。
總之,在這次爭論中,民監所的作用和定義被人反覆論述,於是有人開始收集自從民監所成立以來所取得的成績,密密麻麻的數據讓人震驚,而服務於民監所的工作人員和義工以及代表們都差不多受到過不同程度的壓力和刁難,以及傷害迫害,監督政府高官現管特權者強權者財大氣粗者黑社會者等等要承受的遠非常人能想到,而為了不使得民監所被人所控制,民監所只接受小額捐款無名小額匯款,從不接受巨額和實名捐款,致使很多義務調查人員收集證據都要自掏路費,更別提各種設備了,當然很多網友會在網絡上借來借去互通有無,也勉強應付。
總之,面對民監所密密麻麻的數據,所有人都認為保留民監所並使之依舊民間性質並獲得政府默認擁有調查權是必須的,尤其是在後世日益貧富分化官員腐敗官商結合特權潛規則盛行的時代,民監所的存在成為民眾維護自身權益的很少的途徑之一,所謂的俠以武犯禁,就像乞丐的數量不是取決於百姓而是取決於政府一樣,俠的出現,也取決於政府。
只有當老百姓真正能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才會去相信法律而不是俠,而讓人民相信法律而不是被法律所愚弄所欺壓,這是民心所向的問題。當只有相信俠才能獲得自己的權益,這說明什麽呢?這說明人民對這個政府已經失望!你所宣傳的相信法律,最後會被人民確定為欺騙和糊弄,甚至是借法律來迫害,當人民不相信國家的法律時候,那麽這個社會離崩潰也不遠了,所謂古人所說的禮崩樂壞的末世象征了。
雖然有繁華的表象,靠著經濟發展可以掩蓋社會矛盾,但一旦經濟繁榮成為過去,亂世就會到來,到那個時候,如果外有內患時候,國家憑什麽要求人民來負責來盡義務來拋頭顱灑熱血呢?幾百年前麻木的中國人,其實不是沒有痛覺,實在是對社會現狀和控制社會的上層階級心灰意冷麻木絕望了,才有了沈睡的中國,而華夏,必須一次次的重覆這種痛苦嗎?
因為對於民監所的討論和思考,在民間掀起了對於社會對於國家對於政權和法律等等大辯論和反思,由此在國內掀起了廉潔監督和商業清潔監督以及建立網絡法庭審理公布網站,並要求法院設立民間義務陪審員制度,陪審員由各居民小區居民街道選舉出來的普通居民,每個月抽出閑暇時間參與各類民事刑事案件的審理,投票表決審理結果,或反對或同意或要求修改。
雖然許多專家叫獸認為這些沒有法律知識的普通人會讓法律不嚴謹,但普通人認為法律也是根據社會的需要而生服務於社會,並非突兀而生的神來之物,而事實上,鉆法律空子的反而是精通法律的,所謂的審理案件,無外乎讓道理清楚讓事實清楚讓人有理講得清,所謂的法院,本質上本就是讓人來講理的地方讓人來評理的地方讓人心平的地方讓人冤屈得申正義得勝的地方,即使再多的法律條文讓人眼花繚亂,但其實只有唯一一點:有理!
所以縱然律師能用法律條文把太陽說成是冰的,大字不識的農民無法辯駁,卻不需要去摘個太陽來當證據,只需要有理!這個理字,不僅僅是道理,真理,正理,常理,還有事理,這只需要普通人們正常的智商就足夠的,因為普通人並不是瞎子,而被金錢權利蒙蔽了心靈的專業人才,才是瞎子!多少讓人憤怒郁悶的案件是專業人才搞出來的啊,這才是百姓雖然在政府宣傳要相信法律相信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時候嗤之以鼻,因為這武器,百姓拿不到。所以,從古至今,百姓寧可忍氣吞聲寧可求助於俠寧可寄托於老天,都不願意和法院打交道,是民眾傻嗎?是民眾清醒而無奈!
所以,普通百姓才會那麽維護民監所,那麽積極的支持民監所繼續存在,這其實是王玉橋當時所意料不到的,這也是後世民眾把民監所第一任所長歸為王玉橋的緣故,雖然她一天也沒當過,如果王玉橋知道後世民監所無論工作人員還是義務人員還是代表人員會叫她王所長,會不會覺得詭異。
事實上,民間所有民監所都沒有所長,所長這個名稱是為了表彰王玉橋的貢獻而設立的,民監所只有監督,所長是掛著的某畫像,華國流傳挺廣的某美男畫像,軍服嚴整,一臉煞氣。民監所用來鎮邪鎮妖鎮魔震懾一切邪惡。每當一個義工來上班,都會給某人上一炷香。
王玉橋童鞋在後世,成功的變成一只辟邪神獸,成為後世很多一腔熱血的憤青們去實踐自己為真理正義奮鬥的指路明燈,王玉橋童鞋倒和這些憤青們頗有些同類相惜的氣質,都有些楞頭青做派,所以掛名個所長神馬的,也就沒啥了,對吧?
王大少一生以做一個紈絝子弟為人生目標,但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一直到國家安定經濟繁榮,她也沒能大冬天拿個扇子調戲調戲良家婦女吃個霸王餐神馬的,深為遺憾。尤其讓人唏噓的是,王玉橋童鞋就算死後也沒能清閑度日,還得掛個所長之名奔命於全國各地,同時兼職神獸功能。嘆息。
此為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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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沿海決戰,內陸還有一些零星的收覆戰役和殲滅戰役,多是倭國來不及撤離的部隊或者後勤以及一些護送倭國參戰的軍官的家眷來不及離開的部隊,甚至還有一些為倭寇做盡壞事自知不會被饒恕的漢奸隊伍,雖然多數陷落區的偽軍都迫於形勢被倭寇收編,但凡沒有主動作惡的,民國政府都予以受降,大部分都返鄉務農,一些身強力壯的應征入伍,為沿海戰事補充新兵。
除此之外,民國政府派遣老撾越南以及東南亞的特種部隊也都有捷報傳來,關於收覆區的平穩收覆工作覆雜而繁瑣,又有無數利益交錯,一開始的時候一片混亂,百姓怨聲載道,甚至引起了混亂,四軍留守軍官受各司令命令,狠狠殺了一批來發勝利財的貪官汙吏,直接軍管,上報民國政府,要求派遣文官管理人員和當地推薦結合,王玉橋和其他三軍司令商議後設立軍人監管貪汙瀆職臨時受理所。
如此經過大半年,各收覆區得治安經濟才開始好轉,民國政府對這些地區的管理開始走上正軌,但鑒於有效,王玉橋要求監管貪汙瀆職的部門保留了下來,但人員卻分成了四部分,駐地軍人代表,民國政府派遣監管員,當地百姓推薦的德高望重鄉老,當地各家族長共同主持,平時只留幾個辦事人員處理小事,臨時大事必須聚齊,每十天也聚齊一次,檢查十天來辦事人員處理的事情,除了辦事人員領民國政府薪水,其餘人皆為義務,三年必須換人,也不連任。
後來這種方式被華國政府延續下來,名稱改為“居民監督政府工作舉報受理所”,簡稱民監所,在後世無論現實還是網絡都擁有極大的影響,尤其是網絡普及後,建立了網絡民監所,很多網友有著極高的熱情,由此產生很多專業義務舉報者,用大量真實嚴謹的證據將無數貪官汙吏拉下馬,當然也有被跨省追殺的以及被陷害下獄的,到底人心自有明鏡,對於貪官汙吏的憎恨是自古以來百姓共同的心理。
後來這種半民間性質的民監所不僅僅監督官員,關於不法商人違章違規都有涉及,甚至還有無數大學畢業生以義工形式服務各地民監所為榮,也有很多律師以能免費協助民監所起訴為榮,到了後來,民監所的定義頗為模糊,因為是民間義務為社會服務,甚至還有民監所義工潛入酒吧收集毒品證據的事情差點被殺的事情,最後被刑警救出,遭到了警官的指責和民眾的支持,一時網絡和現實裏爭論激烈。
網絡上就此事進行大量的辯論,有人認為“俠以武犯禁”,不自量力的去代替執法部門行俠仗義本就是一種違法。也有人發表帖子,認為就是因為警察的不作為和問題,民眾才不得不冒險,如果警察有用,就用不著普通人去冒險,警察與其指責,不如反省。所謂“俠以武犯禁”並非俠不遵紀守法,而是法紀無法保護人民的時候,人民才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俠身上,只有真正政局清明的時代,遵紀守法才不會成為弱者茍活的無奈選擇,違法犯罪成為有權有錢者得特權。
總之,在這次爭論中,民監所的作用和定義被人反覆論述,於是有人開始收集自從民監所成立以來所取得的成績,密密麻麻的數據讓人震驚,而服務於民監所的工作人員和義工以及代表們都差不多受到過不同程度的壓力和刁難,以及傷害迫害,監督政府高官現管特權者強權者財大氣粗者黑社會者等等要承受的遠非常人能想到,而為了不使得民監所被人所控制,民監所只接受小額捐款無名小額匯款,從不接受巨額和實名捐款,致使很多義務調查人員收集證據都要自掏路費,更別提各種設備了,當然很多網友會在網絡上借來借去互通有無,也勉強應付。
總之,面對民監所密密麻麻的數據,所有人都認為保留民監所並使之依舊民間性質並獲得政府默認擁有調查權是必須的,尤其是在後世日益貧富分化官員腐敗官商結合特權潛規則盛行的時代,民監所的存在成為民眾維護自身權益的很少的途徑之一,所謂的俠以武犯禁,就像乞丐的數量不是取決於百姓而是取決於政府一樣,俠的出現,也取決於政府。
只有當老百姓真正能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才會去相信法律而不是俠,而讓人民相信法律而不是被法律所愚弄所欺壓,這是民心所向的問題。當只有相信俠才能獲得自己的權益,這說明什麽呢?這說明人民對這個政府已經失望!你所宣傳的相信法律,最後會被人民確定為欺騙和糊弄,甚至是借法律來迫害,當人民不相信國家的法律時候,那麽這個社會離崩潰也不遠了,所謂古人所說的禮崩樂壞的末世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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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許多專家叫獸認為這些沒有法律知識的普通人會讓法律不嚴謹,但普通人認為法律也是根據社會的需要而生服務於社會,並非突兀而生的神來之物,而事實上,鉆法律空子的反而是精通法律的,所謂的審理案件,無外乎讓道理清楚讓事實清楚讓人有理講得清,所謂的法院,本質上本就是讓人來講理的地方讓人來評理的地方讓人心平的地方讓人冤屈得申正義得勝的地方,即使再多的法律條文讓人眼花繚亂,但其實只有唯一一點:有理!
所以縱然律師能用法律條文把太陽說成是冰的,大字不識的農民無法辯駁,卻不需要去摘個太陽來當證據,只需要有理!這個理字,不僅僅是道理,真理,正理,常理,還有事理,這只需要普通人們正常的智商就足夠的,因為普通人並不是瞎子,而被金錢權利蒙蔽了心靈的專業人才,才是瞎子!多少讓人憤怒郁悶的案件是專業人才搞出來的啊,這才是百姓雖然在政府宣傳要相信法律相信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時候嗤之以鼻,因為這武器,百姓拿不到。所以,從古至今,百姓寧可忍氣吞聲寧可求助於俠寧可寄托於老天,都不願意和法院打交道,是民眾傻嗎?是民眾清醒而無奈!
所以,普通百姓才會那麽維護民監所,那麽積極的支持民監所繼續存在,這其實是王玉橋當時所意料不到的,這也是後世民眾把民監所第一任所長歸為王玉橋的緣故,雖然她一天也沒當過,如果王玉橋知道後世民監所無論工作人員還是義務人員還是代表人員會叫她王所長,會不會覺得詭異。
事實上,民間所有民監所都沒有所長,所長這個名稱是為了表彰王玉橋的貢獻而設立的,民監所只有監督,所長是掛著的某畫像,華國流傳挺廣的某美男畫像,軍服嚴整,一臉煞氣。民監所用來鎮邪鎮妖鎮魔震懾一切邪惡。每當一個義工來上班,都會給某人上一炷香。
王玉橋童鞋在後世,成功的變成一只辟邪神獸,成為後世很多一腔熱血的憤青們去實踐自己為真理正義奮鬥的指路明燈,王玉橋童鞋倒和這些憤青們頗有些同類相惜的氣質,都有些楞頭青做派,所以掛名個所長神馬的,也就沒啥了,對吧?
王大少一生以做一個紈絝子弟為人生目標,但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一直到國家安定經濟繁榮,她也沒能大冬天拿個扇子調戲調戲良家婦女吃個霸王餐神馬的,深為遺憾。尤其讓人唏噓的是,王玉橋童鞋就算死後也沒能清閑度日,還得掛個所長之名奔命於全國各地,同時兼職神獸功能。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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