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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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不得不坐地起價,被人罵黑心老板。
九九年,三歲的張潤澤來到我身邊,膽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禮貌,奶聲奶氣地叫我紅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養大的,因剛來的時候營養不良,頭比較大,我喚他——大頭。
我們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歲時,張紅霞六十七。
我尋思著他已經長大成人,而且張紅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個辦法,所以在一個清晨,不聲不響地脫身了。
我從不會在一座城市久留。
後來我來了現在這座城,四處游蕩,在街上看到因車禍死亡的女大學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著眼睛看著我。
我幫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學畢業後我留在了這裏,又開了一家殯葬店——知秋殯葬。
詭異的事情發生了,在我來到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個如往常一樣的早晨,拎著豆漿包子來店裏開門,大老遠就看到一個板寸頭、單眼皮、痞裏痞氣的帥小夥,背著大背包,雙手插兜,百無聊賴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難飛。
也不是跑不過,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術,二來他腿長。
張大頭從小就是體育尖子生,當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來的。
總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著大背包,一臉興奮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繼續跑呀。」
那副賤兮兮的得意樣子,不愧是我養大的孫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頭跟我生活十五年,從前總覺得他年齡小,很多事不避諱,讓他小小年紀就見過鬼,打過黃鼠狼精,還處理過一次屍變......那時候手機還不流行,他有時候纏著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進鏡臺看「電視劇」。
我們還一起去舞廳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戲……
我從前說慕容昭是個教育跟不上的師父,而我恰恰與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頭從小見多識廣,歷史學得甚好,古玩文物鑒別手到擒來,就是學習成績不行,每次考試倒數第一。
他考了倒數第一的那天,我會拿著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數多了,導致他學校的體育競跑回回拿冠軍。
後來他高考結束,成績也是一塌糊塗,我問他將來有什麽打算,他說在我店附近開個古玩店,然後給我養老送終,等把我熬死了再繼承我的殯葬店。
為了給他個驚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現在的孩子太難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麽找到這裏來的,又是怎麽找到了「知秋殯葬」,又是怎麽一眼就認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實他早知紅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畢竟我那時候六十多了還很年輕。
總之大頭又留在我身邊了,還在隔壁一條街開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張大頭長得痞帥痞帥的,又能說會道,喜歡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學的漂亮女學生、旁邊開服裝店的女老板、有過一面之緣的客戶姐姐……看到他都是兩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種隨遇而安的懶散氣質吧。
雖然討女孩喜歡,我家大頭卻不是渣男,這一點應該跟我的教育有關。
在他很小的時候我就告訴他,感情是很可貴的東西,不可糟踐。
他也認真談過一個女朋友,我記得那個女孩叫周妮妮,本地人,家境殷實,長得也漂亮。
他們倆談了一段時間,女孩特別喜歡他,家長也比較開明,提出要見他一面,還要給他們房子車子結婚用。
普通人夢寐以求的事,他竟然拒絕了,接著就跟人家分了手。
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腫了,我知道後有點摸不透,上門去問他。
我說:「大頭,你要搞清楚,你的身世跟孤兒也沒區別了,這麽好的女孩子都不要,你想什麽呢,可不要做令自己後悔的事。」
結果他說:「姑奶奶,談戀愛可以,但我是單身主義者,這輩子不打算結婚的。」
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的侄孫呦,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學啊,咱們老張家的香火不能斷在你身上,你可以不結婚,但你得生孩子,不然我對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
「行了王知秋,打住吧。」他說。
我立刻起了身,拍了拍屁股走人了。
我一個活了兩千年的妖怪閑得淡疼關心人類的繁衍問題。
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類產生羈絆。
張大頭談不談戀愛,結不結婚,壓根不重要,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生老病死,人生幾十載,開心最重要。
很簡單的道理是不是。
如果能順利找到那頭魈,我就會真的走了,大頭屆時是我在這世間唯一的牽掛。
你看,這就是與人類產生羈絆的後果,我吃了那麽多的教訓,仍是不長記性。
漫長的歲月裏,往往留下的那個才是最難過的。
張大頭是我養大的,平日裏再裝得沒心沒肺,與我感情也是深厚。
我有一年愚人節想跟他開個玩笑,故意在店裏裝死,還留了張紙條——恭喜大頭喜提第二家殯葬店。
結果他來了,看到紙條臉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屍體」,身子抖,聲音也抖,眼淚蹭到我臉上。
他說:「......姑奶奶,這次我要去哪兒找你呢,我去哪兒找你,你告訴我。」
哽咽,失聲痛哭,絕望......那感情豐富得令我心頭一顫,我頓覺心塞,這小子太重感情了,對我而言並非好事。
當時他哭著哭著,擦了擦眼淚,惶恐如孩童:「你別想丟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盤出去,我能找到你,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輩子。」
我特麽立刻翻了個白眼:「別愛我,沒結果,除非你能活過我。」
張大頭喜極又泣,那麽帥的一張臉,哭成了狗,差點將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好歹打聲招呼,提前說一聲,搞得我都沒給你準備壽衣。」
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還是要勸勸大頭找個女朋友結婚生子的。
誰知我還沒開口勸,他反倒先勸我了:「以後別跟那個池騁走這麽近了,我感覺這家夥有點邪門。」
「哪裏邪門?」
「咱們才認識他多久,通過他抓了條虬褫,又抓了個飛頭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邊去了,我覺得不對勁,世上男人千千萬,沒見過他這種吸妖體質。」
我開心地說:「好事啊,這麽看來池騁是我的福將,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個正經的妖,如今一口氣抓了倆,如果通過他能抓到最後一只魈,我該給他送個錦旗,錦旗上寫三個大字——麽麽噠。」
大頭看我侃侃而談,眼神微動:「姑奶奶,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魈嗎?」
「為啥?」
「我又不打算結婚,也不生孩子,將來沒人給我送終怎麽辦。」
「是啊,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你要不還是成個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總覺得你老了以後會像門口的齙牙哥在街頭乞討。」
齙牙哥是個精神有點問題的流浪漢,平時固定在這條街乞討,我每次來找大頭,總能看到他,有時大頭會買碗面給他吃。
不過最近兩次沒看到他了,我順口問了一句:「怎麽最近沒看到齙牙哥?失蹤了?」
大頭看了一眼門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沒註意。」
接著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我去給你買奶茶,要粑粑味的嗎?」
我隨手撈起桌上一個擺件砸他,他預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說錯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
第5節 山魈鬼怪
大頭說的沒錯,池騁有點邪門,我說的也沒錯,他是我的福將。
他又來找我了,原因是他前女友失蹤了。
那個在他家落難時,離開了他,準備嫁給有名富商的吳秀娜小姐姐,在婚禮前夕不見了。
吳秀娜的家人以為她來找池騁了,特意來問了他,結果這小子一臉懵。
因為前一晚他還接到了她的電話,他們倆的分手並不像外界傳聞中的女方拜金劈腿。
事實上吳秀娜家境也很好,是個富家小姐。
在池騁家出問題之前,二人感情已經疏遠了,分手是註定的事。
婚禮前夕,吳秀娜給他打了電話,如朋友一般寒暄幾句,最後她說:「謝謝你池騁,是你讓我明白了只有變得足夠優秀,才能和愛的人站在同一高度,沒有你,不會有我的今天,我就要嫁人了,而且我很愛我先生,希望你也能幸福。」
池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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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三歲的張潤澤來到我身邊,膽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禮貌,奶聲奶氣地叫我紅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養大的,因剛來的時候營養不良,頭比較大,我喚他——大頭。
我們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歲時,張紅霞六十七。
我尋思著他已經長大成人,而且張紅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個辦法,所以在一個清晨,不聲不響地脫身了。
我從不會在一座城市久留。
後來我來了現在這座城,四處游蕩,在街上看到因車禍死亡的女大學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著眼睛看著我。
我幫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學畢業後我留在了這裏,又開了一家殯葬店——知秋殯葬。
詭異的事情發生了,在我來到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個如往常一樣的早晨,拎著豆漿包子來店裏開門,大老遠就看到一個板寸頭、單眼皮、痞裏痞氣的帥小夥,背著大背包,雙手插兜,百無聊賴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難飛。
也不是跑不過,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術,二來他腿長。
張大頭從小就是體育尖子生,當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來的。
總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著大背包,一臉興奮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繼續跑呀。」
那副賤兮兮的得意樣子,不愧是我養大的孫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頭跟我生活十五年,從前總覺得他年齡小,很多事不避諱,讓他小小年紀就見過鬼,打過黃鼠狼精,還處理過一次屍變......那時候手機還不流行,他有時候纏著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進鏡臺看「電視劇」。
我們還一起去舞廳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戲……
我從前說慕容昭是個教育跟不上的師父,而我恰恰與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頭從小見多識廣,歷史學得甚好,古玩文物鑒別手到擒來,就是學習成績不行,每次考試倒數第一。
他考了倒數第一的那天,我會拿著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數多了,導致他學校的體育競跑回回拿冠軍。
後來他高考結束,成績也是一塌糊塗,我問他將來有什麽打算,他說在我店附近開個古玩店,然後給我養老送終,等把我熬死了再繼承我的殯葬店。
為了給他個驚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現在的孩子太難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麽找到這裏來的,又是怎麽找到了「知秋殯葬」,又是怎麽一眼就認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實他早知紅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畢竟我那時候六十多了還很年輕。
總之大頭又留在我身邊了,還在隔壁一條街開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張大頭長得痞帥痞帥的,又能說會道,喜歡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學的漂亮女學生、旁邊開服裝店的女老板、有過一面之緣的客戶姐姐……看到他都是兩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種隨遇而安的懶散氣質吧。
雖然討女孩喜歡,我家大頭卻不是渣男,這一點應該跟我的教育有關。
在他很小的時候我就告訴他,感情是很可貴的東西,不可糟踐。
他也認真談過一個女朋友,我記得那個女孩叫周妮妮,本地人,家境殷實,長得也漂亮。
他們倆談了一段時間,女孩特別喜歡他,家長也比較開明,提出要見他一面,還要給他們房子車子結婚用。
普通人夢寐以求的事,他竟然拒絕了,接著就跟人家分了手。
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腫了,我知道後有點摸不透,上門去問他。
我說:「大頭,你要搞清楚,你的身世跟孤兒也沒區別了,這麽好的女孩子都不要,你想什麽呢,可不要做令自己後悔的事。」
結果他說:「姑奶奶,談戀愛可以,但我是單身主義者,這輩子不打算結婚的。」
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的侄孫呦,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學啊,咱們老張家的香火不能斷在你身上,你可以不結婚,但你得生孩子,不然我對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
「行了王知秋,打住吧。」他說。
我立刻起了身,拍了拍屁股走人了。
我一個活了兩千年的妖怪閑得淡疼關心人類的繁衍問題。
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類產生羈絆。
張大頭談不談戀愛,結不結婚,壓根不重要,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生老病死,人生幾十載,開心最重要。
很簡單的道理是不是。
如果能順利找到那頭魈,我就會真的走了,大頭屆時是我在這世間唯一的牽掛。
你看,這就是與人類產生羈絆的後果,我吃了那麽多的教訓,仍是不長記性。
漫長的歲月裏,往往留下的那個才是最難過的。
張大頭是我養大的,平日裏再裝得沒心沒肺,與我感情也是深厚。
我有一年愚人節想跟他開個玩笑,故意在店裏裝死,還留了張紙條——恭喜大頭喜提第二家殯葬店。
結果他來了,看到紙條臉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屍體」,身子抖,聲音也抖,眼淚蹭到我臉上。
他說:「......姑奶奶,這次我要去哪兒找你呢,我去哪兒找你,你告訴我。」
哽咽,失聲痛哭,絕望......那感情豐富得令我心頭一顫,我頓覺心塞,這小子太重感情了,對我而言並非好事。
當時他哭著哭著,擦了擦眼淚,惶恐如孩童:「你別想丟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盤出去,我能找到你,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輩子。」
我特麽立刻翻了個白眼:「別愛我,沒結果,除非你能活過我。」
張大頭喜極又泣,那麽帥的一張臉,哭成了狗,差點將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好歹打聲招呼,提前說一聲,搞得我都沒給你準備壽衣。」
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還是要勸勸大頭找個女朋友結婚生子的。
誰知我還沒開口勸,他反倒先勸我了:「以後別跟那個池騁走這麽近了,我感覺這家夥有點邪門。」
「哪裏邪門?」
「咱們才認識他多久,通過他抓了條虬褫,又抓了個飛頭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邊去了,我覺得不對勁,世上男人千千萬,沒見過他這種吸妖體質。」
我開心地說:「好事啊,這麽看來池騁是我的福將,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個正經的妖,如今一口氣抓了倆,如果通過他能抓到最後一只魈,我該給他送個錦旗,錦旗上寫三個大字——麽麽噠。」
大頭看我侃侃而談,眼神微動:「姑奶奶,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魈嗎?」
「為啥?」
「我又不打算結婚,也不生孩子,將來沒人給我送終怎麽辦。」
「是啊,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你要不還是成個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總覺得你老了以後會像門口的齙牙哥在街頭乞討。」
齙牙哥是個精神有點問題的流浪漢,平時固定在這條街乞討,我每次來找大頭,總能看到他,有時大頭會買碗面給他吃。
不過最近兩次沒看到他了,我順口問了一句:「怎麽最近沒看到齙牙哥?失蹤了?」
大頭看了一眼門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沒註意。」
接著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我去給你買奶茶,要粑粑味的嗎?」
我隨手撈起桌上一個擺件砸他,他預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說錯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
第5節 山魈鬼怪
大頭說的沒錯,池騁有點邪門,我說的也沒錯,他是我的福將。
他又來找我了,原因是他前女友失蹤了。
那個在他家落難時,離開了他,準備嫁給有名富商的吳秀娜小姐姐,在婚禮前夕不見了。
吳秀娜的家人以為她來找池騁了,特意來問了他,結果這小子一臉懵。
因為前一晚他還接到了她的電話,他們倆的分手並不像外界傳聞中的女方拜金劈腿。
事實上吳秀娜家境也很好,是個富家小姐。
在池騁家出問題之前,二人感情已經疏遠了,分手是註定的事。
婚禮前夕,吳秀娜給他打了電話,如朋友一般寒暄幾句,最後她說:「謝謝你池騁,是你讓我明白了只有變得足夠優秀,才能和愛的人站在同一高度,沒有你,不會有我的今天,我就要嫁人了,而且我很愛我先生,希望你也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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