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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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她是唐禮的相親對象之一。那天他們被迫共進晚餐,她比預計晚到六分鐘。
林小姐穿著一件長到膝蓋的風衣,嘴上的唇膏在中間位置淡了一小塊,手上的咖啡紙杯開口處殷紅。她皮膚很白,神情看起來很冷漠。這是唐禮對她的第一印象。
“不好意思,等咖啡遲到了。”
“晚上喝咖啡?”
“嗯。”
唐禮看得出她本質是個很守時的人,剛剛走得很匆忙以至於額前劉海亂了。她理了一下,擡右手捋順了左耳的發。女人撩頭發是很動人的,尤其是像她這樣的美人。
她是美人嗎?唐禮想是的。很多美人的美在於對世人世事的漠不關心,她就是這一種。
2.
餐廳裏開了暖氣,有點熱。林小姐把風衣脫下來,為了保持挺括,沒有疊,掛在椅背上。她把米白色毛衣的袖口挽起一點,隱約露出了一個花紋。
到了這個時代,再因為別人的紋身大驚小怪就有些古板老土,且不禮貌。但唐禮實在好奇,這朵小小的玫瑰是有什麽特別寓意嗎?
“紋身很漂亮。”
“謝謝。”她端著水杯,聞言旋腕,讓唐禮看到完整的樣子。
“是有什麽紀念意義嗎?”
她擡擡眉。“陪朋友去紋身,第二個半價。”
3.
談過這裏的飯菜口味,唐禮覺得是時候切入正題了。
“林小姐,我聽介紹人說你是做文字工作的,方便說說嗎?”
林小姐聳聳肩,露出一種“這有什麽好說的”的表情。“就是,賣字為生唄。”
“自由撰稿人嗎?”唐禮斟酌著猜了一個,心想做文字工作的多了,介紹人這麽說,估計是她自認為實際情況比較不靠譜。得不到老一輩人認可的,也就是小說家之類的收入不算穩定的工作了。
“差不多吧,不過我簽了約。”林小姐說完以後就把視線投向餐廳中央那架鋼琴上,看起來對唐禮沒什麽興趣。
這讓已經準備好回答“那你是做什麽工作”的唐禮訕訕咳嗽一聲。唐禮一開始是這樣計劃的,兩個人互通姓名工作興趣愛好,談得來就聊聊發展發展,看不對眼就算。但是現在這個情形他也摸不準該怎麽辦了。多說多錯,為了保持不逼著人說話的紳士禮貌,他覺得目前自己該閉嘴,等等看林小姐願不願意主動開啟話題。
4.
林泛等了半天也不見有人彈鋼琴,有點失望。她想起這個相親對象很久沒說話了,就出於禮節問了一句:“唐先生,你讀的上一本書是什麽?”
“呃,《紐約三部曲》。”唐禮頓了一下,“是保羅——”
“保羅·奧斯特,我知道。”唐禮這個回答給了林泛“這人還不錯”的感覺。之前的相親對象雖然也不算不靠譜,但三十多歲工作繁忙還願意讀書的,不是很多。她作為文字工作者,天生就要偏愛閱讀口味相合的人。
但這不代表她向媽媽屈服了。為什麽非要戀愛結婚?她一個人過的又自由又開心,完全沒必要找罪受。“他的書裏還是《布魯克林的荒唐事》最適合睡前讀。”
“確實。這個故事最輕松。”唐禮表示讚同。
5.
林泛對唐禮這個人的興趣止步於此。她滿腦子都是吃飯時湧現的新鮮靈感,此時此刻只想要趕快回到自己的公寓,打開電腦全部輸出。
但是對面的男人沒說要走,她一個全程沒怎麽說話的人就更不好意思先提。餐廳裏的古董擺鐘敲響了七下,林泛又看向外面的夜色。
唐禮十分體貼:“林小姐晚上還有事嗎?”
林泛笑笑:“還要回去寫稿。”
“噢,那我送你?”唐禮結了賬,站了起來。
林泛說:“不用,這裏離我住的地方很近,我走回家就好。錢我一會兒轉給你。”
“好,那你路上註意安全。”唐禮不強求。他露出標準的、紳士的微笑,“下次見。”
“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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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唐禮的相親對象之一。那天他們被迫共進晚餐,她比預計晚到六分鐘。
林小姐穿著一件長到膝蓋的風衣,嘴上的唇膏在中間位置淡了一小塊,手上的咖啡紙杯開口處殷紅。她皮膚很白,神情看起來很冷漠。這是唐禮對她的第一印象。
“不好意思,等咖啡遲到了。”
“晚上喝咖啡?”
“嗯。”
唐禮看得出她本質是個很守時的人,剛剛走得很匆忙以至於額前劉海亂了。她理了一下,擡右手捋順了左耳的發。女人撩頭發是很動人的,尤其是像她這樣的美人。
她是美人嗎?唐禮想是的。很多美人的美在於對世人世事的漠不關心,她就是這一種。
2.
餐廳裏開了暖氣,有點熱。林小姐把風衣脫下來,為了保持挺括,沒有疊,掛在椅背上。她把米白色毛衣的袖口挽起一點,隱約露出了一個花紋。
到了這個時代,再因為別人的紋身大驚小怪就有些古板老土,且不禮貌。但唐禮實在好奇,這朵小小的玫瑰是有什麽特別寓意嗎?
“紋身很漂亮。”
“謝謝。”她端著水杯,聞言旋腕,讓唐禮看到完整的樣子。
“是有什麽紀念意義嗎?”
她擡擡眉。“陪朋友去紋身,第二個半價。”
3.
談過這裏的飯菜口味,唐禮覺得是時候切入正題了。
“林小姐,我聽介紹人說你是做文字工作的,方便說說嗎?”
林小姐聳聳肩,露出一種“這有什麽好說的”的表情。“就是,賣字為生唄。”
“自由撰稿人嗎?”唐禮斟酌著猜了一個,心想做文字工作的多了,介紹人這麽說,估計是她自認為實際情況比較不靠譜。得不到老一輩人認可的,也就是小說家之類的收入不算穩定的工作了。
“差不多吧,不過我簽了約。”林小姐說完以後就把視線投向餐廳中央那架鋼琴上,看起來對唐禮沒什麽興趣。
這讓已經準備好回答“那你是做什麽工作”的唐禮訕訕咳嗽一聲。唐禮一開始是這樣計劃的,兩個人互通姓名工作興趣愛好,談得來就聊聊發展發展,看不對眼就算。但是現在這個情形他也摸不準該怎麽辦了。多說多錯,為了保持不逼著人說話的紳士禮貌,他覺得目前自己該閉嘴,等等看林小姐願不願意主動開啟話題。
4.
林泛等了半天也不見有人彈鋼琴,有點失望。她想起這個相親對象很久沒說話了,就出於禮節問了一句:“唐先生,你讀的上一本書是什麽?”
“呃,《紐約三部曲》。”唐禮頓了一下,“是保羅——”
“保羅·奧斯特,我知道。”唐禮這個回答給了林泛“這人還不錯”的感覺。之前的相親對象雖然也不算不靠譜,但三十多歲工作繁忙還願意讀書的,不是很多。她作為文字工作者,天生就要偏愛閱讀口味相合的人。
但這不代表她向媽媽屈服了。為什麽非要戀愛結婚?她一個人過的又自由又開心,完全沒必要找罪受。“他的書裏還是《布魯克林的荒唐事》最適合睡前讀。”
“確實。這個故事最輕松。”唐禮表示讚同。
5.
林泛對唐禮這個人的興趣止步於此。她滿腦子都是吃飯時湧現的新鮮靈感,此時此刻只想要趕快回到自己的公寓,打開電腦全部輸出。
但是對面的男人沒說要走,她一個全程沒怎麽說話的人就更不好意思先提。餐廳裏的古董擺鐘敲響了七下,林泛又看向外面的夜色。
唐禮十分體貼:“林小姐晚上還有事嗎?”
林泛笑笑:“還要回去寫稿。”
“噢,那我送你?”唐禮結了賬,站了起來。
林泛說:“不用,這裏離我住的地方很近,我走回家就好。錢我一會兒轉給你。”
“好,那你路上註意安全。”唐禮不強求。他露出標準的、紳士的微笑,“下次見。”
“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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