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18章 害人害己(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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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穿著大花裙子的中年婦女辯解道:“我承認我們說的這句人命不如狗命的話有點過分。

但誰叫這個掃大街的讓我們自己清理狗屎!她掃大街這些工作不是該她做嗎?”

林翠兒冷笑道:“有點過分?環衛工大媽是掃大街的就得給你清理狗屎?

雖然環衛大媽做的是環衛的工作,但這條街不是你家的,是公共的,你憑什麽用狗屎弄臟它?”

三個中年婦女全都很不服氣,但又不敢把林翠兒怎麽樣。

那副我恨你入骨但我收拾不了你的樣子實在可笑。

林翠兒硬是強迫那三個婦女把她們的狗便便清理了這才走了。

環衛工大媽也心情舒暢的繼續工作,看熱鬧的吃瓜群眾全都慢慢散去。

林翠兒邊走邊想,這麽大的太陽,環衛工人在烈日下辛勤工作,為什麽就得不到別人的尊重!

那幾個養狗的中年婦女哪裏是真的想養狗,只是想通過自家的狗炫耀自己家有錢而已。

這世上就是有這種人,口袋裏有幾個錢恨不能嚷嚷的人盡皆知,而真正有錢的人根本就不想提自己有錢。

所謂一桶水不晃,半桶水晃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還沒走出多遠,就聽後面傳來一聲慘叫。

林翠兒以為她走了那三個中年婦女在打環衛大媽,有些道德淪喪的人這種事她們還真做得出來。

林翠兒趕緊回頭向後看,不是環衛大媽被打了,她大松了口氣。

而是那三個婦女養的狗,其中有一個人的狗咬了她們中的一個人,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吵。

那些沒有走遠的吃瓜群眾又都圍攏來,繼續看熱鬧。

發生爭執的那兩個婦女各執一詞。

被咬的婦女責怪狗主人沒有看好狗,要她賠醫藥費。

狗主人卻說是被咬婦女用腳去踢她家的狗,她家的狗自衛才咬的她。

她還沒讓她賠她家狗的醫藥費,她居然想要她賠她醫藥費,簡直是敲詐勒索!

被狗咬的婦女氣得臉上的肥肉亂顫:“我可沒有踢你的狗,是你的狗一直想咬我家的狗,我用腳把它擋開,它就咬了我,我跟你說,今天你不賠醫藥費,我和你沒完!”

狗主人抱起自家的狗翻著白眼倨傲道:“我就不賠你醫藥費,我看你和我怎麽沒完!”

林翠兒連連搖頭。

她最煩這種養狗人了,只要自家的狗闖了禍,那一定是別人的錯,反正是不會賠醫藥費給你的,你能把我怎樣?

狗咬狗,一嘴毛。

林翠兒既不會同情這兩個養狗人,更不會幫她們化解矛盾。

她推著嬰兒車繼續走,背後又是一聲慘叫。

林翠兒好奇的再次回頭,這次又是發生了什麽?

原來是狗主人抱自己的狗,她家的狗把她給咬了一口。

林翠兒頓時心中疑雲密布,一般自家的狗是不會咬自家人的,這只狗卻咬了自家人,難道這只狗得了狂犬病?

她很了解龍國人養狗的模式,狗是一定要養的,但是疫苗卻不一定會打,舍不得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這些人總喜歡抱著僥幸的心理,哪有這麽巧自家的狗會得了狂犬病。

林翠兒摸了摸裝在裙子口袋裏的翻蓋手機,最終還是沒有替那個被自家狗咬了的女人打120。

那三個女人沒有一個好惹的,萬一她叫來了救護車,人家不領情怎麽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附近到處都是公用電話亭,那個被自家狗咬了的女人如果覺得自己的傷勢比較嚴重,可以去公用電話亭叫救護車的。

林翠兒本以為這件事到此結束,可沒想到過了幾天之後,報紙上刊登了有兩名中年婦女被一條攜帶狂犬病讀的小狗給咬了,兩人都沒有及時的打疫苗,全都狂犬病發作身亡了。

林翠兒從文章講述的內容來判斷,應該說的就是前幾天她碰到的那三個養狗的中年婦女其中的兩個。

林翠兒對被自家攜帶狂犬病毒的狗給咬死的狗主人,一點都同情不起來。

這種人既對他人不負責,也對自己不負責,被狗咬了還不及時就醫,現在好了,一下子兩條命沒了。

文章末尾呼籲大家的文明養狗。

林翠兒不禁笑了,如果呼籲有用的話,就不會出現這種不文明養狗,反被自家狗咬死的新聞了。

有時候社會的進步還是需要仰仗法律的,為什麽外國養狗人素質那麽高,恐怕也不是生來就這麽高的素質。

而是法律對養狗人的約束迫使他們做一個有素質的養狗人,否則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

久而久之養狗人的素質就提高了。

在龍國,別說這個年代了,一直到林翠兒前世,狗咬了人,許多時候被咬的人只能自認倒黴。

法律拿不出有效的手段去讓養狗人做一個高素質的養狗人。

而且她最討厭的是有些養狗人瞧不起生活在底層的人們,動不動就說他家的狗比這些底層人的命還要值錢,吃得比他們還要好。

養條狗就這麽得瑟了?

那人家迪拜的富翁養狗熊、養豹子、養老虎,人家是不是也得登報得瑟一下?

林翠兒之前不太想住在洞庭街,是因為單門獨院的寶寶沒有小朋友接觸。

可等搬回洞庭街之後,才發現她們這條街上有好幾戶人家家裏有小寶寶。

只是以前她和鄰居們來往的少,不知道而已,現在既然知道了,當然互相串門。

大人可以靠著看書看報看電視打發時間,可是小寶寶一定要和同齡人交流,不然不利於寶寶的成長。

人富裕到了一定的地步,就會變得優雅。

可能這樣的認知有些片面,但是就洞庭街上這一二十戶住著祖輩留下的別墅的非富即貴的人家都表現得很有修養。

林翠兒的寶寶和他們的孩子在一起玩時,大家都懂得約束自己的寶寶。

那種在寶媽之間盛行的寶寶的事情讓寶寶自己解決的思想,在他們這裏根本就得不到支持。

十歲以前的孩子,你讓他像一個成年人一樣明斷是非去解決事情,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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