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關燈
我今年二十三歲,算上做學徒的那幾年,我已經做了十一年的黑巫師。

這十一年裏,拋去休息日,我平均每天要和三具屍體打交道。我能以黑暗之神的契約書起誓,這八千多具屍體,沒有一具是我偷來的。在我還任職騎士的時候,因為弄丟過不少屍體,我對偷竊屍體這種事情極為不齒,我研究使用的屍體一部分是真金實銀買來的,另一部分是我辛辛苦苦殺死的。我在這件事上從來沒有偷懶的機會……直到現在。

人是劊子手替我殺的,屍體的所屬權也應該順位歸給我自己,不用花錢,不用動手,十分省心。只有一點不太好,它不太好取。

雖然是自己的東西,但是我並沒有證據證明那具屍體是屬於我的。我想要拿到,也得熟悉盜竊的流程,行動間也總有竊賊的心虛……我覺得我應該展現出一些情緒來——

今天我要突破人生下限了,超開心。

理論上,亞瑟的無情會給我帶來了難言的不適感,可鑒於我什麽都感受不到,這一點反而對我十分有利:我的無頭屍體不會被亞瑟懷著珍視的心情埋進土裏,而是會被隨意扔在刑臺附近的停屍房。作為那裏的熟客,我不僅熟悉地形,還清楚守衛的排班時間。預估沒人認領的屍體能在停屍房留半個月,保險起見,我只要找個合適的時機把原來的雙手都割下來就可以了。

鑒於偷竊是一件高難度的技術活,我不得不提前做好準備,因為實在沒什麽高精尖的技巧可以使用,我只能用最傻瓜的血咒術暫時解決跛足的麻煩。血咒術需要的東西很簡單——腦子、食指、大量的血。

幸虧有昨天好心獵人送我的鳥屍,我不用先失血暈一天再去回收舊物,蘸著濃稠的血液在腳腕一層一層寫著咒文,咯噔咯噔幾聲,咒文終於生效,在五刻鐘之內,我能隨心所欲地亂蹦亂跳了。

披上鬥篷,我簡單遮擋了一下面孔,急匆匆地往停屍房走去。普通人大概以為偷屍體這件事該有夜色作陪,事實上,正午才是從屍體上偷零件的最好光景,這時候陽光迷人,看守們不是饑腸轆轆地出去覓食,就是剛吃飽在躺椅上昏昏欲睡,只要放松姿態,不用咒語也能當隱形人。

在看到自己的屍體之前,我對偷拇指這件事情並沒有百分百的把握,我的身份是在用禁術拯救亞瑟的時候暴露的,即使他內心對我只剩下了憎惡仇恨,我的同僚中也總該有一兩個對我有些感激之情——我應該是個不錯的同伴,還救過不少人的命。

從亞瑟的表現我應該推斷出來的,在教會騎士的隊伍裏,救命之恩並不值錢。我的屍體躺在冷冰冰的臺子上,頭和身子被草草地堆到了一起,血臭味裏還帶著西紅柿獨特的味道,臉上粘著泥,要不是五官太熟悉,死法太獨特,很可能連我自己都認不出來。

因為沒有合適的刀具,我只能用布包著舊鋸條一點一點把手從身體上磨下來。舊鋸條卡在骨縫咯吱咯吱地響,擔心噪聲把在躺椅上側身小憩的守衛吵醒,我不得不放慢了動作,花了半個多鐘頭,才割完了兩只手。

簡單地包裹好我的戰利品,我順利地走到了停屍房的後門,四顧後我往出走了一段,終於松了一口氣,此時血咒術已經失效,我脫下破鬥篷,把辛苦偷來的手包裹得更緊實,然後把它抱在胸前埋頭往前走。

還沒走出兩步,就撞上了一個人。

我懷揣一個可疑的鼓包,在停屍房的後巷,一頭撞上了我衣著輕便的前男友。

我現在不覺得黑暗之神對我獻上的犧牲不滿意了,這具身體分明是祂的獎賞。祂一定是提前預料到了這樣尷尬的場景,我是說,如果我得到了一具正常的身體,我一定會期望自己是個啞巴……可我現在真的是個啞巴啊!張開嘴,我努力做出發聲的動作,嗓底只傳出破碎嗚咽、完全無法構成任何有意義的音節。我對這個效果滿意極了。

我裝出努力溝通的樣子,可實際上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表達什麽,亞瑟也一樣。他看著我搖頭晃腦,雙手戒備地收回了腰間,看著他做出預備攻擊的架勢,我懷疑我一時間得意忘形了。也不知道此時停下還能不能算亡羊補牢,我後退一步,閉了嘴,雙手把胸前的布袋抱得更緊了一點。

“你想要這個嗎?”他朝我伸出手,挨著他手心的是一層璀璨的玻璃糖紙,裏面滾著一顆圓滾滾的粉色糖塊兒。

他沒想掏防身的匕首,這對我來說就足夠了。腦子一空,我又開始阿巴阿巴地表演了起來,亞瑟笑了笑,像遇到了頑皮的孩子一樣,他用右手把糖粒揀了起來,趁我張嘴的時候壓住了我的下唇,指尖輕輕向前一送,粉色的小家夥直接在我嘴裏安身立命……

他指尖很甜。

--------------------

感覺自己是發糖小能手呢~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