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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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著行李來到上海的時候,我完全沒有三年前到北京時的躊躇滿志。雖然它於我而言也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更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十裏洋場,有最現代化的高樓大廈,也有歷史悠久的巷弄坡臺,讓眾多年輕人懷揣著夢想蜂擁而至,但我卻很清楚,我只是這裏的過客。
李子曦的學校離我的不遠,他經常打著蹭飯的旗號過來找我,然而最後都是他搶著買單,這讓我很不好意思。暑假欠他的兩千塊錢已經還了,但這麽多年欠下的人情要何時才能還清,著實是一件傷腦筋的事。
直到有一天,他紅著個臉扭扭捏捏地問我總是坐在柱子下吃飯的那個女孩子是誰,我按照他說的方向望過去,發現這小子眼光還不賴,竟然看上了我們班花,我知道還人情的時間到了。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裏,我一面旁敲側擊地向班花打探她的興趣愛好生活習慣,另一面幫他倆制造如言情小說般的美好邂逅,再加上李子曦原本就高大帥氣惹人喜愛,到了中秋節的時候,他倆已經手牽手肩並肩地一同賞月了。
口香糖一般的李子曦終於找到了歸宿,我也算了了一樁心事,終於可以把時間精力都花在學習上,希望可以拿到獎學金,減少家裏的負擔。然而某一天班花找到了我,說她之前每到周末的時候,會在一戶人家教一個小姑娘英語,但現在忙著和李子曦談戀愛沒了空閑,希望我可以幫她代課。我連忙答應下來,每周末花一個多小時往返於去做家教的路上,也算是加深對這城市的了解。
慢慢的,我也發現了這座城市的可愛之處。CBD拿著咖啡用藍牙耳機打電話的白領、騎著單車游走在大街小巷的外國人、奢侈品商店裏珠光寶氣妝容精致的美女、弄堂裏調皮打鬧的孩童、南京路還有外灘上和標志性建築合影高呼“茄子”的游客、新天地穿著奇裝異服的潮人、開著豪華跑車在路上呼嘯而過的青年、田子坊舉著單反到處拍照的文藝少年少女、大舞臺門口每逢演唱會就出現的黃牛票販子、一到下午就在鹵味店門口排起長隊的時髦阿姨……這些特別的風景看似各不相幹,甚至畫風完全不同,卻完美地在這座城市交融。
但如果有人問到我最愛的城市,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北京,而不會是這個海納百川的大都市上海,也不是那個我生長了十幾年的金陵。北京有著我最慘痛的記憶,我卻依舊對它念念不忘,或許把那句流傳甚廣的詩句改編一下便能解釋其中緣由:“世人謂我戀北平,其實只戀北平某。”那裏是陸晨初的故鄉,養育出了他這麽優秀的男孩,便足夠讓我永世熱愛。
可我現在和北京唯一的聯系,似乎就是仍然每期都買的那刊曾經和陸晨初爭相閱讀的雜志了。
我高三回南京之後,曾找遍大小報刊亭,也沒見到它的蹤跡,因此以為它只在北京發行。然而有次家教結束後,我竟在一家小店意外發現了一本,於是便和老板預定了一整年的份。
慢慢的,我不再滿足於單純的閱讀。我想到了自己考上北大中文系的夢想,雖然此生應該無法實現了,但我依然想做一些與文學有關的事。斟酌許久,我向它投了第一份稿件,那是我對陸晨初未能說出口的告白。點擊發送鍵之前,我特別虔誠地許願,希望此篇能夠刊登。雖然遠在首爾的陸晨初絕不會看到它,但我將對他的告白寫在了我們曾一同閱讀的雜志上,想想也很具有儀式感,足夠作為這場盛大暗戀的完美結局了。
那個十月份,周傑倫發了第九張專輯《魔傑座》。小時候曾有人嫌棄他口齒不清,浪費了方文山那麽動人的歌詞,可是這張專輯裏面的每個字,我都聽得清清楚楚,特別是《說好的幸福呢》和《給我一首歌的時間》,應該是因為其中的悲涼讓我感同身受吧。
我把兩首歌裝在當年張楚送給我的那個iPod裏面,翻來覆去地聽,難受得死去活來,卻還是忍不住一邊聽一邊寫著要投的稿件。
文章的名字就叫做《在最後一首歌的時間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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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曦的學校離我的不遠,他經常打著蹭飯的旗號過來找我,然而最後都是他搶著買單,這讓我很不好意思。暑假欠他的兩千塊錢已經還了,但這麽多年欠下的人情要何時才能還清,著實是一件傷腦筋的事。
直到有一天,他紅著個臉扭扭捏捏地問我總是坐在柱子下吃飯的那個女孩子是誰,我按照他說的方向望過去,發現這小子眼光還不賴,竟然看上了我們班花,我知道還人情的時間到了。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裏,我一面旁敲側擊地向班花打探她的興趣愛好生活習慣,另一面幫他倆制造如言情小說般的美好邂逅,再加上李子曦原本就高大帥氣惹人喜愛,到了中秋節的時候,他倆已經手牽手肩並肩地一同賞月了。
口香糖一般的李子曦終於找到了歸宿,我也算了了一樁心事,終於可以把時間精力都花在學習上,希望可以拿到獎學金,減少家裏的負擔。然而某一天班花找到了我,說她之前每到周末的時候,會在一戶人家教一個小姑娘英語,但現在忙著和李子曦談戀愛沒了空閑,希望我可以幫她代課。我連忙答應下來,每周末花一個多小時往返於去做家教的路上,也算是加深對這城市的了解。
慢慢的,我也發現了這座城市的可愛之處。CBD拿著咖啡用藍牙耳機打電話的白領、騎著單車游走在大街小巷的外國人、奢侈品商店裏珠光寶氣妝容精致的美女、弄堂裏調皮打鬧的孩童、南京路還有外灘上和標志性建築合影高呼“茄子”的游客、新天地穿著奇裝異服的潮人、開著豪華跑車在路上呼嘯而過的青年、田子坊舉著單反到處拍照的文藝少年少女、大舞臺門口每逢演唱會就出現的黃牛票販子、一到下午就在鹵味店門口排起長隊的時髦阿姨……這些特別的風景看似各不相幹,甚至畫風完全不同,卻完美地在這座城市交融。
但如果有人問到我最愛的城市,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北京,而不會是這個海納百川的大都市上海,也不是那個我生長了十幾年的金陵。北京有著我最慘痛的記憶,我卻依舊對它念念不忘,或許把那句流傳甚廣的詩句改編一下便能解釋其中緣由:“世人謂我戀北平,其實只戀北平某。”那裏是陸晨初的故鄉,養育出了他這麽優秀的男孩,便足夠讓我永世熱愛。
可我現在和北京唯一的聯系,似乎就是仍然每期都買的那刊曾經和陸晨初爭相閱讀的雜志了。
我高三回南京之後,曾找遍大小報刊亭,也沒見到它的蹤跡,因此以為它只在北京發行。然而有次家教結束後,我竟在一家小店意外發現了一本,於是便和老板預定了一整年的份。
慢慢的,我不再滿足於單純的閱讀。我想到了自己考上北大中文系的夢想,雖然此生應該無法實現了,但我依然想做一些與文學有關的事。斟酌許久,我向它投了第一份稿件,那是我對陸晨初未能說出口的告白。點擊發送鍵之前,我特別虔誠地許願,希望此篇能夠刊登。雖然遠在首爾的陸晨初絕不會看到它,但我將對他的告白寫在了我們曾一同閱讀的雜志上,想想也很具有儀式感,足夠作為這場盛大暗戀的完美結局了。
那個十月份,周傑倫發了第九張專輯《魔傑座》。小時候曾有人嫌棄他口齒不清,浪費了方文山那麽動人的歌詞,可是這張專輯裏面的每個字,我都聽得清清楚楚,特別是《說好的幸福呢》和《給我一首歌的時間》,應該是因為其中的悲涼讓我感同身受吧。
我把兩首歌裝在當年張楚送給我的那個iPod裏面,翻來覆去地聽,難受得死去活來,卻還是忍不住一邊聽一邊寫著要投的稿件。
文章的名字就叫做《在最後一首歌的時間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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