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十一章 準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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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的人不肯到彼岸去呢!不是不能,只是因為他們不肯走,除非這花給他們引路,他們才肯走了。”那人含笑對曼殊道,“你是曼珠沙華。你是此劫的劫花。”

“所以都問你了,到底在說什麽……”曼殊皺眉道。

“創世有劫,其數九焉。”那人的聲音化作模糊的亂碼,“其一曰曇華……”

曼殊醒過來。她迅速的忘記了原來的夢,只記得最後像是電視放到午夜,屏幕上出現一片雪花白。

奇怪,怎麽會想起電視的?她有多久沒有看電視了?只看電腦。電腦上才沒有雪花白。

“怎麽了?”松華關心的問。

“怎麽了?”曼殊也反問。

“夢裏你很不安的樣子。”松華道。

“哦……”曼殊看前面,忽然叫起來,“前面都是眼睛!”

前面已經是紅睛草原。

他們能看見紅睛草原,但暫時不方便過去。那裏已經是夜叉林主管轄的地盤。夜叉林主才不讓人隨便收割紅睛草原呢!

與其說他很寶貝紅睛草,不如說他很鄙視紅睛草,如他自己所言,紅睛有什麽好的呢?橄欖、蜂蜜、無花果,那才是火靈州最本質的好東西!所以,所有商人想來販紅睛的?先來販賣這些好東西再說!商人們拿他沒辦法,為了紅睛草,也只好跟他捎帶著做其他買賣,無不埋怨他真是古怪。

曼殊等人在紅睛草原外先下來。看看苗頭。

他們打聽到一些意見,兩極分化嚴重,有的盛讚夜叉林主是英雄、不世出的明主。還有人怪他是大惡魔大惡棍太任性,不管怎麽說,他脾氣不平常就是了。

好在是他身邊有個女管家,很得他的信任。這女管家的脾氣還過得去。很多商人都是先跟這個女管家打交道。曼殊等人琢磨著,要不這樣,先想法跟女管家套上近乎,問問女管家的意見。如果實在不行,就算了,打道回府。如果還有一點可能。那就拜托女管家代為游說?

曼殊這次出來,隨身背包裏是帶了好東西的。不但有通用的敲門磚:金子銀子。其他好東西也不少。譬如女性喜歡的珍珠玉佩、綾羅綢緞,應有盡有。

火靈州的紡織業並不發達。火靈州的女性是很喜歡水靈州的薄帛、絲綢、刺繡的。

曼殊等人就打算拿這些東西賄賂女管家。

女管家不是每天都來集市的。她定點兒來。算算時間,還有兩天。曼殊等人借這個時間走動走動。

一走動就發現。咦。有個地方關了好多女性!那些女性為什麽用“關”字,不是用“住”字?其實她們也不是囚犯!但她們就是像牛啊羊啊一樣,被關起來了。

曼殊關切的詢問這是怎麽回事。

回答是:哦,這是女奴,要販往南面地州去的。

地州向來有蓄奴的風俗。

曼殊當即跳腳了、義憤填膺了,問怎麽能這樣!

她並不是刻意要往某些正義女主的路子上走,但在某些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她沒有選擇。

地州一直有蓄奴的風俗。其實也不算太壞的事兒……地州很多主子對奴仆是很寬厚的,一般不打。而且不能殺。無故殺了,也是要重罰的。正常人也不會殺。你見過哪個正常人閑著沒事殺馬殺騾子?又不是殺豬,為了要吃肉的。地州主子們養奴仆也不是為了吃肉不是?

這樣說起來,火州以前也是有蓄奴的,據說比地州還要寬厚。以至於許多小主子把自己奶大的奴婢看作是跟母親一樣可親的人,而且母親說不定還板起臉來責罵小主子幾句,而奴婢們卻只有寬厚包容,於是這些小主子們長大了還飽含熱淚感激的歌頌兩句:啊,XX,我的母親!……之類之類。

這樣好、這樣有人情味的制度,如今在火州是廢除了。火州如今的主子們還雇下人們,是雇,不是買一個奴隸那種,像買牲畜一樣的買了。到底顧念著受雇者的基本體面了。但有人說,人情味卻比從前少了。這實在是見仁見智的話題。

不管怎麽說吧,看曼殊跳腳,圍觀群眾就有種“聖母啊你發什麽神經”這種感覺。

曼殊深呼吸一口氣:“這些人怎麽回事就要被賣為奴?”

回答是:誰知道呢?可能是戰敗的吧,當場殺了也沒人救的,賣為奴麽,她們還能活命久一些。

“可是地州之外不是沒有奴了嗎?”曼殊又問,“怎麽可以把他們視為奴隸呢?”

呃,法理是這樣的:蓄奴不合法……

就是說,如果你是個想蓄奴的,又正好生活在風、水、火州,你想買個人來,錢付了,這個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隸,你想照奴隸主使喚奴隸一樣使喚他們,他們不聽。你訴諸法律保護,法律不保護你的權力。你要是勃然大怒,想親自揍他們一個臭死逼他們就範,那麽,他們是不是能反抗、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們是一回事,更大的問題是,你把他們揍個臭死,犯法啊,法律要來管你的啊……

這麽一說,你還肯不肯花錢買奴隸了?有沒有一種花了錢打了水漂的感覺?

所以就沒人買了嘛!

沒人買奴隸,那還有人賣嗎?除非賣到地州去。

而在賣的過程中,賣主要限制這些準奴隸的人身自由,那倒是可行的。只要當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書。

譬如說戰敗者,又或者是某些債務的償還失敗者,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說通行做法,是可以拿他們殺頭、捆綁、下獄、流放——喲,流放!

那麽流到地靈州去,也是很正常的。

到地靈州去,有人肯買了,那也就順理成章了。

所以這幫子女奴……不不,是女戰俘,準女奴,被押在這裏,也是很正常的。有什麽好大驚小怪?

靈州的居民們經歷戰爭太多了、看人死傷太多了,同情心的門檻是比較高了,至少不適用在這些女戰俘身上。

有些偏激的人,甚至聲稱,同情狗都不要同情一個人。因為你餵狗吃,狗還朝你搖搖尾巴。你餵人吃飽,那人回頭咬你一口。

大多數人沒這麽偏激,不過也足以讓他們走過準女奴們,頭也不要回一下了。他們甚至嫌曼殊多事。

好吧,曼殊不多事!曼殊遵照這個世界的規則辦事!

好麽!她如果不照這個世界規則辦事,只是嚷嚷幾句,那最多惹人心煩而已。她一決定按規則辦事,有人就要遭殃了。

副統領警覺的問曼殊:“統領想幹什麽?”

曼殊道:“我有個好辦法。”

“是嗎?說來聽聽?”松華興致勃勃。

曼殊從頭到尾一講,副統領拿拳頭搓了搓眉頭。

“不好嗎?”曼殊問松華。

“可行。”松華實事求是道。

“那你這是什麽表情?”曼殊再問副統領。

“不是啊,統領啊,你有沒有覺得……你每次出主意,最後都會搞得大家很煩嗎?”副統領問。

在秀瑟城外那一次遭遇戰,就是明證啊!最後妖魔們千裏逃亡,連黑鎧統領都折損了!還有要劫張陵那次,你看牽出多大的事?

“我每次也沒有什麽壞結果吧?”曼殊道。

“我們黑鎧統領……”副統領從頭翻老帳。那次是壞結果吧?

“餵,那次不怪我。帳要算在蠟郡王身上!”曼殊道。

說起來也對。

“以後有辦法了,帶我們去找蠟郡王報仇?”副統領道。

“行啊。”曼殊一口應承,“現在先幫松松報王浸那廝的仇再說!”

“行。”副統領道,“還有個事兒。”

“啥?”

“松松什麽的真的不覺得肉麻?”副統領道。

於是“松松”就去害羞去了。

“回來回來!”曼殊拜托他,“還有正事呢!”

所謂正事,就是押解這些準女奴的、諢名“小矮胖”的頭目,在集市上看見一個漂亮姑娘。

這姑娘不但漂亮,而且還虛榮,明明沒錢還在店裏看人家的好布料,看了還跟旁邊的男人撒嬌:“好不好?買給我嘛!”

那男人看著五大三粗、一個鷹鉤鼻很有氣概的樣子,實際上窮得很,當即表示不能買。買了還過不過日子了?

姑娘氣得一摔布料,給他一個大白眼,回頭看見小矮胖手上戴的戒指真漂亮,給他拋個媚眼。小矮胖頓時暈乎乎的。

完了這姑娘把那鷹鉤鼻男人甩了,自己往偏僻的地方走,小矮胖以為這姑娘是要跟他約炮,趕緊追上。誰知這姑娘拿了他的錢就跑,小矮胖這才發現這姑娘不是約他的炮,是耍他!他豈肯善罷甘休?當即追上沒商量!

一追兩追的,就天黑了。他沒發現有一個陷阱活套藏在草中,一腳不偏不倚地踩了上去。

這活套是松華親手做的,連一只大山獸都能套住,如今再加上咒語,套個小村長都夠了,何況這小矮胖?

哦對了,松華就是喬裝的那個小氣男人。

至於曼殊呢?曼殊蹲在旁邊笑瞇瞇表揚副統領:“你扮得真好!”

哦對了,副統領才是犧牲色相來引誘小矮胖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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