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148 歡場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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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於菲菲已經恢覆正常,見面才知,我想多了。

於菲菲打扮的怪模怪樣,身上的裙子像三四十歲阿姨的打扮,戴的帽子也是淺灰色的老氣,面上氣色也很差,皮膚粗糙,眼袋腫大,眼珠裏有血絲,看人總是習慣性的低頭,不敢和人對視。

見面我要抱她,她嚇得縮手,目光裏滿是驚恐,口裏連聲說,別過來,別過來,我有刀的。

她不但說,還真的從籃子裏拿出一把水果刀,對我晃晃,表示她真的有刀。

看這情形我就知道,這段時間,她肯定吃了很多苦。

我讓她淡定,心態平和下來,慢慢聊,慢慢問,“最近你去了哪裏?”

於菲菲低頭,撩頭發,偏頭的一瞬間,又恢覆了女兒色彩,輕聲說,“我去了香港,我去找阿秀。”

我就服了,“你怎麽去的?香港那麽大,你怎麽找?”

於菲菲眼眶裏就有淚水,開始哽咽,搖頭,“我只走到羅湖,就再也過不去,嗚嗚嗚……”

是哦,過海關要通行證的。

我讓她淡定,喝口水慢慢說,這段時間怎麽過的。

於菲菲說她沒想過別的,香港雖然大,但李嘉誠只有一個,她過去找李嘉誠,就說是他的孫媳婦,來看他孫子,他一定會有辦法的。

說的我想笑,又想哭,這只是李文秀吹過的一個牛啊。

她去了海關被人騙,那人說給她辦通行證,騙走三百多,證也沒辦到。沒辦法,走投無路,給李楠打電話,借了李楠五千塊,說好發達一定還,結果五千塊才取出來沒一個鐘,就被飛車賊搶走了,於菲菲哭啊,鬧啊,躺在派出所撒潑,警察也沒辦法,只能去找飛車賊。

哪裏找得到,最後是警察給了她三百塊錢,讓她拿著錢買車票回家。

於菲菲用僅有的三百塊維持生活,找工作,幫飯店傳菜,洗盤子,網吧裏做清潔員。在飯店做服務員的時候被廚師長欺負,在網吧做清潔員被色狼嚇唬,她覺得這個世界充滿了惡意,是老天爺在懲罰她,懲罰她沒有保住那個孩子。

不過不打緊,於菲菲說,“我是打不倒的,終有一日,我會出頭。”

我看著她,她的頭發差不多半個月沒洗過了,全是油膩,還有脖子上的灰,鎖骨哪裏都能搓成泥。

我說走吧,先找個地方住下,洗個澡,吃個飯。

路過一間服裝店的櫥窗,她駐足不前,癡癡地看著窗子裏面的衣服,我心裏難受,拉她進去,讓她隨便挑,隨便選,以後發達了再還。

於菲菲身上的衣服是偷來的,她在網吧上班,下班後肚子餓,可是沒錢,網吧保安請她吃飯,吃完飯說上樓看電視,只看電視而已,她不想去,可是保安拉著她非要去,她掙不脫,剛才又吃了人家飯,不好意思翻臉,拉進去後,保安就把她推倒在床上。

於菲菲知道自己逃不掉,就哄騙保安,說自己脫,趁保安不註意,從出租屋裏逃出來,外套褲子全都丟在房間,只穿了內衣內褲。

女孩子總是怕羞的,沒衣服穿可不行,看到樓下曬的衣服,也不管是誰的,拉來就穿。

我問她,既然逃出來,幹嘛不報警?

她的解釋是,報了警,警局就會有記錄,以後她跟李文秀結婚,就會被人挖出來,大家都知道,李文秀的妻子曾經被人侮辱過。

我就笑了,未遂而已。

於菲菲言辭振振,“我知道是未遂,可香港那些八卦娛記有多厲害,黑的也能給你描成白的,我怎麽可能讓豪門背上這個汙點?”

我佩服。

於菲菲在店裏挑選衣服,選好也不試,提著就走,服務員還勸她,試試吧。她搖頭,“我的衣服號碼我知道。”

其實我能看明白,她是怕自己身上太臟,弄臟新衣服。

去了賓館,她足足洗了一個多鐘,出來後人就煥然一新,又成了那個光彩耀眼的潑辣妹。

不得不說,於菲菲盡管神經了,但眼光依然毒辣,挑的衣服很合體,也很襯她,就是外觀看上去,有些偏瘦,尤其胸前兩根鎖骨,格外明顯。

頭發吹幹,坐在床邊,像個安靜的小美女。

我跟她解釋,在KTV做,要陪客人喝酒,玩游戲,客人會給小費,酒水也會給提成,當然,普通啤酒是沒提成的,只有那些上了千的洋酒,有些提二百,有些提三百,像馬爹利那種,甚至一瓶提五百都有,就看你怎麽操作。

最後,特別說明,客人要摸你,不管什麽位置,你只能擋,躲,但絕對不能生氣,惹客人不高興,如果客人生氣投訴,是要扣工資的。

要知道KTV上班姑娘們每天都要喊口號:可以摸我,可以親我,但不能不理我。

如此一番解釋完,於菲菲目光躲閃,問:“還有呢?”

還有就是出臺了,就是跟客人去外面做,一次一千到三千,看你跟客人怎麽談了,價格都是在包間談好的,出去後KTV會安排專人護送,拿到錢給護送人員三成做提成。

幾乎沒有過多考慮,於菲菲低聲說:“好,我做。”

我不明白她這個做指的是什麽,是做包房公主?還是做出臺小姐?開口確認,“做公主還是做小姐?”

於菲菲說,“做公主,我不出臺。”

我沈默少許,再次叮嚀:“老大,路是自己選的,其實你可以過另外一種生活,不必要這麽為難。”

於菲菲擡頭,看著我,倔強而激動,“我只做一個月,賺夠五萬我就走,我去香港找阿秀。”

一個月賺夠五萬?

我皺起眉頭,覺得稀奇,於菲菲怎麽知道做公主一個月能賺夠五萬?我可沒對她提過任何有關收入的話。要知道,一個月收入五萬,那是二樓VI包房的待遇,在一樓只做公主的話,一個月也就是萬元出頭。

公主不出臺,收入要少三分之二呢。但在二樓不同,有些公主不出臺,每天的收益也能有兩千,那些會說話會做事的都有這個水平。

我問於菲菲哪裏聽來的。

於菲菲說,“我見過楊思思了,她在石坑,到處炫耀,說她做了三個月就買房了。”

這個八婆,果然是不說話會死。

於菲菲咬著唇,擡頭看我,可憐兮兮,“阿寬,我沒有別的辦法,只有你能幫我。”

我伸手擦她眼角的濕潤,“放心了,我肯定會幫你。”頓了頓,道:“如果你想去香港,我這裏倒是可以給你……”

“不要!”於菲菲很幹脆地打斷,有些驚慌失措,“我不要你的錢,我不想欠你太多,我要自己賺。”

我能說什麽?我只能說好吧。

當天晚上,我就帶著於菲菲去了皇朝,並特意交代彩麗,於菲菲是我的人,她不出臺,誰也不能欺負她。

彩麗說好,讓我放心。

我以為於菲菲神經病,肯定做不了兩天,甚至當天晚上她就會發飆,被客人投訴,我很不講情面地把她撤下來,給她一筆錢,讓她走,也算了卻我跟她的恩怨。

哪想到,於菲菲做的很好,彩麗說,她笑起來很好看,也會說話,嘴巴甜的抹了蜜,哄的那些老板很開心,有好幾個老主顧都在打聽她,問她出臺價位多少,有人出三萬要跟她共度良宵,都被她婉拒。並且拒絕的理由很調皮,她會笑盈盈地說:“老板,別這樣,你要真喜歡我,睡我是不收錢的,不過有條件,什麽條件呢?不能睡一次就扔,要睡一輩子。”

她這樣說,客人就瘋了,甚至當場跪下來求婚,說明天就能領證。

這麽說,於菲菲非但不神經,還天生是個歡場高手,知道怎麽撩會讓男人最受用。如此我就放心了,只要她不惹亂子,我就隨她去了。

雖然心裏依然不舍那雙絕世長腿,此時也不敢表露心跡,畢竟腦袋上懸著一把劍。

又到一月一次的榮威出糧日,阿依要我去石坑跟大家聚一聚,熟悉下蠻央氛圍。盡管我不願意,但又不得不去。

我想我這輩子可能被阿依拴住了,逃不出她的掌心。

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我無法擺脫。

飯局沒開之前帶著阿依要去市場買衣服,我不想去,我怕在市場被熟人看到,看到我和阿依手拉手,然後告訴李楠。

我現在依然哄著李楠,在百萬存款未達到之前,我不想告訴李楠真相。另外,隨著時間的延長,李楠對我的感情也逐漸淡泊,我在書上看過,戀人間最大的敵人不是第三者,而是距離。

異地戀不會有好結果,這是無數先輩用血換來的教訓。大學校園裏,無論兩人關系多好,畢業後勞燕分飛,各自走天涯,即便是心裏再愛,現實也將人割裂開,不說分手,已然分手。

我想,再過三個月,李楠自己也會有感覺,那個時候說分手,不鹹不淡,沒有傷感。

但阿依一定要去,並且直指我心裏隱痛,“你是不是怕那個品管看到?”

我否認。

阿依說,“不怕就跟我去。”

有阿太阿布幾人看著,我只能去。

一路上阿依挽著我的胳膊,歡天喜地。我卻如驚弓之鳥,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躲避熟人。視線轉換間,有個面孔讓我疑惑,似曾相識,但又想不起。

仔細盯著他看,是個一米七左右的男人,穿著衛衣,連衣帽扣在頭上,面上有口罩,眼睛上有墨鏡,直直站立,雙手插在衣服褲兜,盡管我看不見他的眼珠,但我能知道,他在死死盯著我看。

只一秒,我就反應過來,發出一聲我靠!

狗日的是青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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