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歲月成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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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高手低,任何工作都幹不了兩個月,不是嫌累了就是嫌無聊,或者單位的同事不好相處,老板是傻子。他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不去工作,靜靜也由著他,讓他慢慢找。在她的心裏,孟林是王子,不能受一點委屈。

就這樣過了一年多,孟林還是沒有工作,家裏急了,出錢讓他開個店,孟林想來想去決定開個飯館,他讓靜靜辭職來幫他,靜靜一口答應,辭掉了正要升職的工作,幫著孟林開飯館。

廚師,靜靜請的。

菜單,靜靜親自做的。

餐具桌椅,靜靜去二手市場一件件淘回來的。

營業執照,也是靜靜跑了一趟又一趟辦下來的。

飯店開張後,孟林幾乎沒怎麽在店裏待著,依然天天泡網吧打游戲,沒錢了就問靜靜要。

即使到了這個地步,靜靜也從不發火,甚至怕孟林在網吧吃不好,總叫餐館裏的大廚做好飯菜,親自送過去。

孟林的親戚們都說:“孟林找了個好媳婦。”

靜靜的親戚們都說:“靜靜找了個廢物。”

飯館開了兩年,倒閉了,孟林又失業了。靜靜重新找了新公司上班,依然每天給在沈迷網絡的孟林送飯。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靜靜終於急了,沖著孟林喊:“你再不工作,我家人如何會讓我嫁給你?”

孟林終於醒悟,他向靜靜保證,他一定會工作的,哪怕錢少,哪怕工作累,他都會先幹著!

如果故事到這裏就結束,那就好了。

可孟林依然每次都保證得好好的,卻每次都幹不久,靜靜聽著他一個個可笑的辭職理由,終於心冷了,覺得這個男人糟糕透了。

她開始相親,每個重新認識的男人個個都比孟林好,至少每個男人都有一份工作,每個男人都不需要她養著。

她終於向孟林提出分手,孟林像是瘋了一樣,又哭又求,又發誓又賭咒這次一定會好好工作,可靜靜卻鐵了心不願回頭。

孟林拼命想挽回,他給每一個認識他們的人打電話,求他們勸勸靜靜回心轉意,可每一個人都跟他說:“孟林,畢業四年,你連一分錢都沒賺過,你叫我們怎麽好意思開口叫靜靜回頭?”

孟林掛斷電話,那時的他才終於意識到,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會幫他挽留這段感情。

他們分手後,孟林沒了依靠,終於開始工作,他進了一家售樓公司。因為嘴巴甜長相帥氣,銷售額非常好,那幾年又正好遇上房價大漲,沒兩年就賺了個盆缽滿滿,買了車,買了房,認識了小姑娘,又重新開始了一段新的戀情。聽說他對小姑娘很好,小姑娘要什麽就買什麽,說什麽就聽什麽。

他似乎將欠靜靜的一切,都補償給了那個小姑娘。

而靜靜卻一直沒找到對象,因為她用全部的力氣對一個男人好過,接下來,只想找個人狠狠地對她好,她累了,不願意再付出。

可是離開了單純的象牙塔,在現實又功利的社會,誰會無條件對一個青春不再、相貌一般的女生好呢?

我問靜靜:“你有沒有後悔過?”

靜靜說:“沒有,因為如果我還和孟林在一起的話,他還會是個廢物,因為我會一直一直寵著他,寵得他被所有人唾棄,寵得他沒人喜歡,更沒人跟我搶。可最後,我把他寵得連我自己都不喜歡了。”

我問:“你恨不恨他發達了卻沒回來找你?”

靜靜說:“不恨。他現在變得像從前一樣出色,挺好的。”

後來,靜靜嫁了一個憨厚的男人,男人對她很好,會走兩條街去給她買她愛吃的餛飩。

她說,這就夠了,她也只是想享受別人對她的好。

後來的後來,孟林的女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終於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發短信給靜靜說:我最愛的還是你,我等著你離婚。

靜靜告訴我,她看完這條短信,比吃了八個五仁月餅還難受。

我問為什麽?

她說:我用十三年的青春愛了個腦殘。

我笑了,知道她終於放下,輕聲回覆:誰年輕的時候沒愛過一兩個人渣?

會吹牛的老爸很酷

我一直覺得我寫小說的天分是繼承於我的父親,我父親有個習慣,就是愛吹牛,一件小事通過他的嘴巴都能侃得驚天動地的。那天,他和我侃了他和老媽的故事,他說,這是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

他所有的故事一般都是這樣開頭的:“我們老薛家,在當時那地兒也算是數一數二的大戶人家,三年自然災害的時候,別人家都快餓死了,我家裏還有餘糧呢。你知道你媽和我是怎麽認識的嗎?”

“那時你媽都快餓死了,穿著開襠褲到我家門口,敲著花鼓要飯。我看她可憐,給了她一個饅頭。好啦,死丫頭就不走了,每天都來我家要飯,趕都趕不走,最後還非要賴著嫁給我。

“你說我大好的青年,有地又有錢,多少姑娘上趕著要嫁給我啊,結果就被一個要飯的賴上了。”

每當我爸說到這裏的時候,我媽媽就從廚房裏跳出來,氣急敗壞地指著我爸的鼻子罵:“死老頭!你胡說什麽!你才要飯的呢!你才穿開襠褲敲花鼓呢!一天到晚和孩子瞎講什麽,要不要臉啊?”

我爸也嚷嚷:“喲,還不承認,當年誰窮得都上街撿西瓜皮吃了?啊啊啊?是你吧,你說是不是你?”

“吃你的飯,再啰唆我就把你的頭剁了!”老媽怒吼一聲,我爸爸不敢多說了,等著我媽又回廚房炒菜了,他才繼續說。

“我當年,那可是十裏八鄉的大帥哥,部隊來招兵我是第一個被選上的。要個子有個子,要臉蛋有臉蛋,三年兵役服完,人家士兵都背著行李滾蛋了,一個連隊百把號人,就我被部隊留下來繼續幹了,為什麽呀?我長得帥唄,有能力啊。”

“吹吧,吹吧,你就使勁吹,反正吹牛不上稅!”我媽終於從廚房忙完,端著飯碗過來和我們一起吃。我爸爸得意地搖著腦袋說:“怎麽就是吹呢?事實擺在眼前,你要承認嘛。”

老媽一副懶得搭理他的樣子,聽著他繼續說:“當年啊,我這樣的軍官那多吃香啊,多少領導要把閨女嫁給我,數都數不過來,要不是怕你媽跳河自殺,我隨便娶一個,早就發達了。”

老媽輕蔑地笑一聲:“我呸,當年要不是你非要娶我,我早就嫁給隔壁的老王了,人家現在在南京開大超市,老婆都躺著數錢呢。”

老爸:“反正我這輩子做得最錯的事就是給了你媽一個饅頭。”

老媽:“我也是,早知道吃他一個饅頭就一輩子都要跟他吃饅頭,當初寧願餓死。”

一頓飯總是這樣不歡而散,吃完飯我爸先出門去散步,總是一邊穿鞋子一邊嚷嚷:“老太婆,我在操場等你啊,你快點哦。”

老媽追罵道:“你不能等我一起走啊,屁股長針眼了?怎麽在家就是坐不住!”

我爸我媽就是這樣,每句話都像是在吵架,可是感情卻又好得不得了。後來,我聽我媽媽一邊洗碗一邊和我說:“老爸雖然愛吹牛胡侃,可說的卻也都是真的。”

當年要不是他偷偷接濟,她真的早就餓死了。他十八歲去當兵,走之前去買了一本字典,花了好幾個月教我媽媽學會了拼音,對她說,他會經常寫信回來,讓我媽媽給他回信,不會寫的字就查字典。爸爸當兵那些年,媽媽每天幹完農活就一個字一個字地翻著字典,給他寫信。本來是文盲的她,現在什麽字都會寫了。再後來,爸爸被留在部隊上,很多人都說爸爸肯定是不要媽媽了,因為很多那樣的男人,都放棄了原來在家鄉的未婚妻,甚至已經結婚的妻子,在城市重新找了對象。

媽媽說,她當年已經二十七歲了,在那個年代,已經算是老姑娘了,在老家根本沒人要了,她每天晚上都擔心得睡不著覺。終於她忍不住了,借了錢,買了車票跑去部隊找爸爸,問爸爸究竟要不要娶她?

她當時問這個話的時候也許表情真的很絕望吧,如果爸爸說不要,她可能真的會投河自盡。

可我爸特別堅定地說:“要啊,怎麽不要?不是說了過年就回去娶你嗎?”

我媽媽說,她聽他說了這句話,當時眼淚就掉下來了。那次以後,媽媽就沒再回老家了,在部隊就把婚結了。後來她聽別的家屬說,真的有很多人給爸爸介紹對象,城裏的姑娘,又白凈又有文化又有家底,她真不知道爸爸是怎麽抵住誘惑的。

說到這裏的時候,年過五十的母親,眼裏依然閃動著點點感激的淚光,似乎依然能清晰地記起二十多年前的那天,那個對著她點頭,答應娶她的青年。

也許,我們上一輩的人,可能不知道什麽叫愛情,什麽叫承諾,什麽叫唯一,什麽叫非你莫屬。

可他們就是這麽做的,吵吵嚷嚷地相扶到老,從青澀的少年,到白了頭發,每天都說相看兩厭,悔不當初,卻又每天又同進同出,一刻也離不開。

而我們呢?我們這一輩每天把愛掛在嘴上,卻又有幾分真心?

我記得一部電影裏,有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對著一個小夥子說:“我們這一輩,東西壞了是要去修的,而你們這一輩,東西壞了是要換的。”

這句話對我觸動特別大,我們的父輩,不停地修理著他們的愛情,相扶到老過完了一輩子。而我們,卻總是標榜著個性,因為一件小事就鬧著要分手,要離婚。其實,多少事情,互相忍讓一下,也就過去了,多少感情,放下尊嚴去修一下也許會比原來更美好呢。

我只想平平安安活到老

前幾日,公司組織我們為一個員工捐款,這是我們第三次為他捐款。他是我們單位機務維修部的主幹,不到三十,年輕有為,個子挺高,長相幹凈。我剛進公司的時候,還有人撮合過我們。據傳他是個很好的人,特別老實,是個適合過日子的男人。只是那時我有男朋友,便未和他接觸。

就是這樣一個據傳很好很好的人,在一天晚上和朋友出去聚會,喝多了酒,回家時上樓沒走穩,摔下樓梯,正好被尖銳物撞傷了後腦,自此昏迷。他的父母拿出家裏所有的積蓄救他,還高價從上海請了專家過來給他看病,上海專家說有救,讓他轉院去上海。費用自然是高昂得嚇人,他的父母想也沒想就點頭答應。沒錢,就賣車,再沒錢就賣房,只要能救他們的孩子,他們可以賣掉一切他們能賣的東西。當時單位的同事聊天的時候都說,也就只有父母能這般為子女付出了。

後來,這個同事醒了,但全身癱瘓,需要更大一筆治療費用,而且治了還不一定能好。單位又有同事說了,這樣一輩子就等於廢掉了,還不如一開始就別治,現在半死不活的,還拖累父母。我心中覺得他冷酷,卻又忍不住想,這說的又何嘗不對呢,若我是那同事,可能也不願這般活著吧。

那之後,我回家就和我爸媽說:要是我發生這種事,你們把積蓄都用光了還救不活我,那就算了,千萬別賣房子借債,留著錢好好養老。

我媽說:你鬼扯,你要是有什麽事,我和你爸還用養老?直接跟你去了。神經病,一天到晚不想好事,想這種鬼事……

媽媽越說越生氣,甚至急紅了眼。我連忙說:我開玩笑的,你緊張什麽。我媽說:開玩笑也不能開這種玩笑,這種事,我想都不敢想,你還說!不管怎麽樣,你都要平平安安活到老!

後來媽媽給了我五百塊錢,讓我去捐,我和媽媽說我捐過了。媽媽說:這是我捐給他父母的,現在最累最辛苦的就是他們,心裏還不知道怎麽難受呢。

我接過錢,點點頭。

以前,我一直以為,生命是我自己的,我想怎麽折騰就怎麽折騰,當我覺得累的時候,當我覺得沒必要繼續的時候,我甚至可以選擇放棄自己的生命。可是那天,我卻深刻地體會到一句古語: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我們身上的每根頭發,四肢皮膚都是父母給予的,我們不只是為了自己活著,也是為了父母活著。他們不需要我們有多麽偉大的成就,多麽值得炫耀的財富,他們只希望我們能平平安安活到老,在他們百年之後,送他們入土為安……

所以,以後我再也不會說“我不活了”、“我要去死”這些話了。

以後我再也不會連續熬夜,再也不去不安全的地方,不做危險的事了。

我會時刻珍重自己,善待自己。

因為,這就是對父母最好的孝順,對父母最大的愛。

最愛我的人消失了

小時候因為我是超生的孩子,爸媽不敢把我帶在身邊,一直將我放在老家,由奶奶照顧。人特別小的時候幾乎記不住什麽事,七歲後,我回到爸媽身邊,對奶奶的記憶漸漸模糊了,只記得她是個對我很好很好的老人。再大一些,我出去求學、工作,甚少回家,更少回老家。只是我一直記得,我是奶奶帶大的,奶奶對我很好很好。

再後來奶奶年紀大了,病得起不了床,爸爸回老家照顧她,我也回去過兩次,我記得最後回去的那次是冬天,特別冷,我穿著厚厚的羽絨服,去病房看她。她躺在床上,慈祥地問我:“冷吧?冷吧?回來幹什麽呀,這麽冷,上來焐焐。”奶奶掀開她的被子,非要將已經快一米七的我,拖到她的病床上,給我蓋上被子,把我像孩子一樣抱在懷裏為我取暖。奶奶的身上有一股老人家特有的味道,並不好聞,病床也不幹凈,可我真的瞬間覺得好暖和,瞬間覺得,我和這個老人從來就沒分開過,我依然是她抱著、背著、牽著的小孫女。那次我一連待了十幾天,直到學校要開學了。

我走的時候奶奶已經出院了,爸爸和我一起回家,奶奶一直送我到村口,她走得很慢,沒一下就落在後面,一路走,一路偷偷抹著眼淚。爸爸一直對她揮手說:“媽,你回去吧,回去吧。”她答應著,卻依然蹣跚緩慢地跟在我們後面。

我轉身回去抱她:“奶奶,我明年春天再回來看你。”

奶奶高興地抱著我,滿是皺紋的臉上全是笑容,只是那雙含淚的眼睛,讓我永遠無法忘記。

來年春天,正好是我的畢業年,我找了工作,忙得根本沒時間回去。

後來,奶奶又病重了,爸爸又回了老家。爸爸給我打來電話說,這次奶奶可能熬不過去了,讓我隨時準備回去。

我說:“我現在就回去吧。”

爸爸說:“還沒到時候呢,等再過兩天,你再回來。”

我聽了爸爸的話,繼續等著所謂的到時候,可第二天,奶奶就過世了。我當時整個人都蒙了,我在房間裏大哭,我不知道我為什麽這麽蠢,等著所謂的到時候!生前不去看一眼,死後送終又有什麽用!

也不知怎麽的,在蒙眬的淚眼中,那已經模糊的兒時記憶又那麽清晰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裏,小小的我被奶奶背在背上,二伯給小堂哥買好吃的不給我吃,奶奶生氣地罵他摳門去死!村裏的大黃狗追著我跑,我嚇得大叫:“奶奶,奶奶!”

奶奶從房間裏沖出來,抄起一把掃帚就打:“該死的畜生,敢咬我家寶!”

那天晚上,我在家裏哭了一個晚上,整晚都在想著,我真不孝啊,真不孝,那麽愛我的奶奶,就這麽走了。

奶奶葬禮的時候,爸爸對我說,奶奶彌留之際,誰都記不得了,但卻一直在說:“給小海寶打電話,給男男打電話。”

她連自己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記不得,她那麽多孫子孫女都不記得,就只記得兩個,一個是我小堂哥,我們家的長孫,一個是我。

我聽了這事之後真心受不了,當時就哭了,我對爸爸說:“我真後悔啊!後悔自己春天沒回去,後悔自己等著到時候,後悔得要死!”

我想,我會為這件事悔恨終身的。

什麽叫子欲養而親不待,我真的,真的,深深地體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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