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章 年少無知 第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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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9第十一天

淩晨五點,付允晏送我回到家又離開。不過一會兒,正好他和高盡初同時發來一條信息。我第一時間打開了付允晏的信息,4英寸的屏幕突顯著四個一目了然的大字:永遠如初。

永遠如初。

我知他意,心中方暖。回道:我也是。

再打開高盡初的短信,同樣也只有四個字:我喜歡你。

我冷冷看過,將手機扔到了床頭處,就躺下就寢。輾轉翻身之際,再著眼它的痕跡,心中覬覦‘願者上鉤’的魚餌,又爬起來,回了一條信息:會人話嗎?

不到兩分鐘,他速回:我愛你。

我惡心至極,回道:曾經嗎?

他回:現在。

如果你說曾經愛過,或許我會相信。因為那時你未曾得到過。可是,如果說你秉承著對我的愛,去和另一個女人尋歡作樂,任由你的背叛浮現著他人的嘲笑,你除了無動於衷,就是一聲不吭。那不是愛, 那只不過是在你湊巧需要一個女人時,我湊巧出現了而已。

而現在,更談不上什麽愛,不過是為了維護你男人的尊嚴或滿足你的占欲,想將噩夢重演。是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還是你就是謊言的詮釋。

我已經很久沒有遇到這麽好笑的笑點。指尖重重點下:我恨你。

過了很久,我以為高盡初已經失去了與我周旋的耐心,準備放下手機時,他回道:恨就恨吧,若不是恨,長長三年,說不定你已經把我忘了。

時光恍若如初,一個挺拔的少年站在我的面前說過如此,如此類似的話。

遙想當年,上學時,每周一晨會,必須要穿校服。

快畢業的一個星期,高盡初打電話給我,“周二有校領導檢查,所以周一晨會改成周二了,明天不用穿校服。”

“真的,假的······”他知道我最討厭穿校服了。

“真的真的。”他再三保證,再加上班主任就住他隔壁,於是天真的我就傻傻的,毫無懷疑地相信了。

第二天,晨會上,教導主任怒紅了眼,喊道:“沒穿校服的給我上來!”

我紅著臉,十分想死地拖著小碎步上去。高盡初跟在我身後笑得一臉陽光。

“幾班,叫什麽名字?”教導主任把話筒硬塞給我。

於是,在畢業前,高三(3)班紅了,我也紅了······

事後,我質問他。

他卻說:“以後別人提起我就知道你,想到你就知道我,多好啊!”

“我恨你。”我咬牙切齒地悔自己的蠢啊!

“那你會記住我嗎?”他無比認真地看著我,斂去了玩笑的迂腐,“沒被你愛過,讓你恨一輩子也不錯啊!”

熟悉的夢境,連番的記憶如隔年的水泥墻,細縫中長出悔恨的幼芽。

······

夢未醒,就被媽媽催促聲叫起,又是一年的第一天,漫長的基督生涯。

媽媽呀,如果禱告可以讓我多睡一會兒,我夢裏都會愛上主的。

(我從來不認為青春可以成為早戀不負責的借口,但是我相信每個人的青春都有一段不責任的愛情,哪怕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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