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太好了,陛下有貼身侍衛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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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語不禁訝然道:“為何就輸了?”
按照規矩,應是三個回合內能將對手打到場外兩回後才算真的勝利,理所當然地,也可以自己選擇認輸。
“是在下技不如人。”致仗略有些痛心疾首道:“本以為在下的速度無人能及,卻奈何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終還是有高人存在的。”
“無須這般。”鶯時忙扶起他道:“閣下亦是武功高強之人,有好幾回在下都差點被閣下刺到了,閣下且看。”說著,鶯時便將自己一縷被削掉的青絲拿給致仗看,鶯時輕笑了聲道:“能以木劍削青絲,想來能這般做的也不是什麽閑雜人等,承認了。”
芷荷看呆了,但忙走到他們中間,大聲道:“此回比賽,鶯時勝利!可列入陛下的貼身侍衛之列!”
這邊便在眾人的歡呼聲中結束了這場比賽。
即使比賽結束了,但進入到決賽的參賽選手還並不能離開,要等著沈思語擬好聖旨,由李公公宣讀後,才可以自行離開。
故鶯時便與致仗坐在了場地的另一邊的位置上,正好與沈思語面對面。
沈思語以一臉崇拜的表情看著鶯時與致仗,鶯時只禮貌地拱了拱手,並不做何舉動。但致仗見沈思語這般,原先看起來嚴肅的臉突然卻變得甚是“智障”,無他,不過是致仗伸出右手手指示意沈思語繼續這般看著他。
沈思語忙收回了視線,給他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心道:“別以為你長得帥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致仗倒好像甚是喜歡沈思語這番反應,只憋著楞是沒有笑出來。
沈思語當真想收回方才以為致仗一臉正氣凜然那番話了。
當下要上場的便是聞天與一不知名的彪形大漢。
沈思語當真是想不明白為何聞天也來參選貼身侍衛,許是聞天當真是想要以後都留在皇宮了?
沈思語瞧著聞天之時,聞天剛好也看向了她,但波瀾不驚的眼神好似他並不認識她。
也罷,人多眼雜,聞天這般做自然也是有他的道理的,沈思語便也不去計較。
二人相互抱了抱拳,聞天道:“在下聞天,敢問閣下尊貴大名?”
那彪形大漢道:“在下弦桐,取自宋謝莊《月賦》的‘於是弦桐練響,音容選和’。”
凡桐道完自己的名字後,還略有些得意地翹起了嘴角。
沈思語無奈地抽了抽嘴角,問道:“為何我對這首詩沒印象?”
安歌見她這般,無奈地笑了笑道:“想來你是因背完此詩後便直接忘了的罷?”
沈思語無言,便當作是默認了。
她原先是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本來平日裏老師也沒少讓她看書與背書,但她大多數皆是考完亦或者寫完作業後便將其拋之腦後了,故才會對蘇轍的這首詩沒印象。
再瞧向場上,聞天與弦桐皆已站直了身子,就等著芷荷的敲鑼聲了。
因貼身侍衛平日裏只能使用佩劍,故此回比賽才會給每位選手配上了木劍,禁止使用其他的武器。
沈思語分明看見方才有好幾個武功底子甚是不錯的人,但因不擅用劍,才會被打敗。也罷,她不過是在選貼身侍衛,又不是在選將軍,只能這般了罷。
芷荷看著二人已“虎視眈眈”地盯著對方,忙大聲道:“比賽開始!”說著便大力瞧了一聲鑼,又快速跑下臺來。
弦桐“嘿嘿”笑了兩聲後,道:“聞天兄,得罪了。”
話畢,便揮舞起手中的木劍,向著聞天的方向砍來,聞天便靜靜看著弦桐朝著他砍過來,待弦桐的劍鋒快要砍到他之時,他這才稍微往旁邊挪了挪,弦桐的劍便直接砍偏了。
那般輕輕松松的模樣,好似並不曾把弦桐當作對手。
“這個弦桐應當不是擅用劍之人吧?”沈思語轉過身小聲地問道。
“果然好眼力。”安歌又再次充當起了“解說員”,耐心道:“這個弦桐並不是什麽普通人,是江湖上人見人怕的怪力男,且不能因他這個模樣而以為他是擅用鐵錘之人,他啊,最擅長用的武器還是暗器,一枚樹葉形狀的飛鏢。”
“可是小李飛刀?”沈思語興奮道。
安歌一臉茫然道:“何為小李飛刀?”
沈思語這才憶起大禹朝的人根本就不曉得這些,忙道:“你聽錯了罷,你繼續道。”
安歌便也不去追問了,又繼續道:“他還有一個稱號,便是‘江湖第二暗器高手’。”
“那第一是何人?”沈思語不禁好奇道。
安歌無奈地嘆了口氣才道:“此人今日不在這,與你講他也無用,還是跳過罷。方才那個致仗也同樣不是普通人,以極快的速度與上乘的輕功聞名,皆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沈思語大力地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今日老天爺開眼,故才接連來了幾個武林高手?”
但轉念一想,倘若她能將他們收於旗下,自己的勢力可是又大了一些?
然不容她多想,便又看向了聞天與弦桐的決鬥。
弦桐方才一彎腰躲過了聞天的一劍,快速翻了個身,將木劍刺向聞天,聞天眼疾手快地跳了起來,躲過了方才的攻擊。
還不等所有人反應過來,聞天便一掌拍在了弦桐肩膀上,弦桐這個彪形大漢便被這般拍了出去,但弦桐終究武功底子甚是不錯,楞是在快要落地前回到了場上。
芷荷見狀,敲了下鑼,道:“第一回合,聞天勝。”
沈思語又再次大力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之前我能把他敲暈應當是他放了水的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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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矩,應是三個回合內能將對手打到場外兩回後才算真的勝利,理所當然地,也可以自己選擇認輸。
“是在下技不如人。”致仗略有些痛心疾首道:“本以為在下的速度無人能及,卻奈何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終還是有高人存在的。”
“無須這般。”鶯時忙扶起他道:“閣下亦是武功高強之人,有好幾回在下都差點被閣下刺到了,閣下且看。”說著,鶯時便將自己一縷被削掉的青絲拿給致仗看,鶯時輕笑了聲道:“能以木劍削青絲,想來能這般做的也不是什麽閑雜人等,承認了。”
芷荷看呆了,但忙走到他們中間,大聲道:“此回比賽,鶯時勝利!可列入陛下的貼身侍衛之列!”
這邊便在眾人的歡呼聲中結束了這場比賽。
即使比賽結束了,但進入到決賽的參賽選手還並不能離開,要等著沈思語擬好聖旨,由李公公宣讀後,才可以自行離開。
故鶯時便與致仗坐在了場地的另一邊的位置上,正好與沈思語面對面。
沈思語以一臉崇拜的表情看著鶯時與致仗,鶯時只禮貌地拱了拱手,並不做何舉動。但致仗見沈思語這般,原先看起來嚴肅的臉突然卻變得甚是“智障”,無他,不過是致仗伸出右手手指示意沈思語繼續這般看著他。
沈思語忙收回了視線,給他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心道:“別以為你長得帥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致仗倒好像甚是喜歡沈思語這番反應,只憋著楞是沒有笑出來。
沈思語當真想收回方才以為致仗一臉正氣凜然那番話了。
當下要上場的便是聞天與一不知名的彪形大漢。
沈思語當真是想不明白為何聞天也來參選貼身侍衛,許是聞天當真是想要以後都留在皇宮了?
沈思語瞧著聞天之時,聞天剛好也看向了她,但波瀾不驚的眼神好似他並不認識她。
也罷,人多眼雜,聞天這般做自然也是有他的道理的,沈思語便也不去計較。
二人相互抱了抱拳,聞天道:“在下聞天,敢問閣下尊貴大名?”
那彪形大漢道:“在下弦桐,取自宋謝莊《月賦》的‘於是弦桐練響,音容選和’。”
凡桐道完自己的名字後,還略有些得意地翹起了嘴角。
沈思語無奈地抽了抽嘴角,問道:“為何我對這首詩沒印象?”
安歌見她這般,無奈地笑了笑道:“想來你是因背完此詩後便直接忘了的罷?”
沈思語無言,便當作是默認了。
她原先是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本來平日裏老師也沒少讓她看書與背書,但她大多數皆是考完亦或者寫完作業後便將其拋之腦後了,故才會對蘇轍的這首詩沒印象。
再瞧向場上,聞天與弦桐皆已站直了身子,就等著芷荷的敲鑼聲了。
因貼身侍衛平日裏只能使用佩劍,故此回比賽才會給每位選手配上了木劍,禁止使用其他的武器。
沈思語分明看見方才有好幾個武功底子甚是不錯的人,但因不擅用劍,才會被打敗。也罷,她不過是在選貼身侍衛,又不是在選將軍,只能這般了罷。
芷荷看著二人已“虎視眈眈”地盯著對方,忙大聲道:“比賽開始!”說著便大力瞧了一聲鑼,又快速跑下臺來。
弦桐“嘿嘿”笑了兩聲後,道:“聞天兄,得罪了。”
話畢,便揮舞起手中的木劍,向著聞天的方向砍來,聞天便靜靜看著弦桐朝著他砍過來,待弦桐的劍鋒快要砍到他之時,他這才稍微往旁邊挪了挪,弦桐的劍便直接砍偏了。
那般輕輕松松的模樣,好似並不曾把弦桐當作對手。
“這個弦桐應當不是擅用劍之人吧?”沈思語轉過身小聲地問道。
“果然好眼力。”安歌又再次充當起了“解說員”,耐心道:“這個弦桐並不是什麽普通人,是江湖上人見人怕的怪力男,且不能因他這個模樣而以為他是擅用鐵錘之人,他啊,最擅長用的武器還是暗器,一枚樹葉形狀的飛鏢。”
“可是小李飛刀?”沈思語興奮道。
安歌一臉茫然道:“何為小李飛刀?”
沈思語這才憶起大禹朝的人根本就不曉得這些,忙道:“你聽錯了罷,你繼續道。”
安歌便也不去追問了,又繼續道:“他還有一個稱號,便是‘江湖第二暗器高手’。”
“那第一是何人?”沈思語不禁好奇道。
安歌無奈地嘆了口氣才道:“此人今日不在這,與你講他也無用,還是跳過罷。方才那個致仗也同樣不是普通人,以極快的速度與上乘的輕功聞名,皆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沈思語大力地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今日老天爺開眼,故才接連來了幾個武林高手?”
但轉念一想,倘若她能將他們收於旗下,自己的勢力可是又大了一些?
然不容她多想,便又看向了聞天與弦桐的決鬥。
弦桐方才一彎腰躲過了聞天的一劍,快速翻了個身,將木劍刺向聞天,聞天眼疾手快地跳了起來,躲過了方才的攻擊。
還不等所有人反應過來,聞天便一掌拍在了弦桐肩膀上,弦桐這個彪形大漢便被這般拍了出去,但弦桐終究武功底子甚是不錯,楞是在快要落地前回到了場上。
芷荷見狀,敲了下鑼,道:“第一回合,聞天勝。”
沈思語又再次大力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之前我能把他敲暈應當是他放了水的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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