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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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是一匹公馬,胭脂是一匹母馬,兩匹馬年齡相仿,追風脾氣暴躁,此生只認江允之一人為主,別人誰都別想靠近它分毫,曾經謝景元還打趣的說,追風的脾氣和江允之一樣,壞透了。
而胭脂的性情相對更溫和一些,但也只是相對於追風而言是溫和的,它看不慣的人,誰都別想騎在它的身上,就是尊貴如七公主也曾經被摔倒馬下,氣的七公主要將胭脂殺掉,而江允之絲毫不顧忌七公主的氣惱,輕飄飄的對她說,“胭脂是本王的最愛,沒有它的允許,誰也不能成為它的主人,你也不例外!”為此七公主將江允之告到了皇上面前,當然江允之因為胭脂又狠狠的被修理了一頓。可能是虱子多了不怕咬,江允之絲毫未將皇上的訓斥放在心裏。
衛嫣然看著小廝牽過來的那匹胭脂,第一眼便徹底愛上了它,江允之的追風是一匹黑色的高頭汗血寶馬,而胭脂確是一匹棗紅色的汗血寶馬,它頭細頸高,四肢修長,皮薄毛細,步伐輕盈,兩只眼睛瞪著江允之等人,鼻子裏發出嗤嗤的聲音,馬蹄不停的來回踏來踏去,她心裏不由的暗嘆,真是一匹好馬,於是不由自主的走上前去,伸手輕輕撫摸著它的馬毛。
衛嫣然想起李白的《天馬歌》裏面讚嘆汗血寶馬的詩句,
“天馬來出月支窟,背為虎文龍翼骨。
嘶青雲,振綠發,蘭筋權奇走滅沒。
騰昆侖,歷西極,四足無一蹶。”
馬這個俊美的生靈,被無數的文人墨客寫詩、寫詞、寫文字讚嘆過,而且還被人們寫進了十二生肖,那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對於人類而言,馬並不單單是動物,它和狗一樣,是人類的夥伴、是朋友、甚至是過命的弟兄。所以,人們才賦予了馬一切的美好。
這種美好,總是無形之中,帶有一種神秘感,在那個以馬代步的時代,馬更是權力的象征,就像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為了得到世界上頂級的豪車,而朝思暮想,甚至傾其所有嘛!
不過不能單純地用勞斯萊斯、布加迪等等這樣的豪車來形容汗血寶馬,因為汗血寶馬之所以被稱之為“天馬”,就是因為它擁有生命,且更有靈性。
而衛嫣然此生她則對兩種動物愛到了極致,一個是狗,一個便是馬。
江允之見衛嫣然貿貿然的走到胭脂面前,還沒來得及阻止,她便已經輕輕的撫摸著胭脂馬背上的馬毛,胭脂不甚耐煩,低著頭打著響鼻,身子離衛嫣然稍微遠了些。
江允之見狀將警告的話咽了下去,他站在那裏,淡淡的望著這一切,不提醒,不勸告,不阻止。
而謝景元見狀擔憂的看了衛嫣然一眼,雖然他並不喜歡衛嫣然,可見她大膽至如此,仍是免不得擔心,胭脂的脾氣並不好,而她這麽靠近它,似乎已經引起了它的不滿,可看江允之的神色,並沒有打算去制止,於是他也只好靜觀其變。
衛嫣然絲毫不在意胭脂的態度,她再次靠近胭脂,用手輕輕撫摸著它背上的馬毛,“你叫胭脂呀?”
胭脂開始焦躁的用馬蹄刨著地,牽馬的小廝有些害怕,這匹馬雖然比王爺的追風性情溫和一些,可畢竟是汗血寶馬,他擔憂的看著衛嫣然一眼,心道,這衛大小姐,如今變化可真是大,不僅性情變了,膽子也變了。
“給我吧!”衛嫣然見小廝不安的神情,於是對他說道,小廝擡頭看了江允之一眼,見他點了點頭,於是將韁繩遞給了她。
衛嫣然拿著韁繩,仍是伸手不斷的撫摸著胭脂,暴躁的胭脂逐漸的安靜下來。
江允之見狀挑眉,沒想到她居然還有這本事?還未等他反應過來,便看到衛嫣然不知死活的踏著馬鞍一躍而上,動作瀟灑利索的坐在了胭脂的馬背上。
胭脂見未經它的允許,居然有人不知死活的爬上它的背,它又開始暴躁起來,它仰天長嘶一聲,便來回在寧王府門前蹦來跑去,試圖將背上之人甩到地上,可無論它怎麽蹦,背上的人緊緊的抓住韁繩,絲毫未動,這讓它更加暴躁,更加憤怒。
“王爺,這……”謝景元目瞪口呆的望著眼前這一切,這已經完全超出他的認知範圍。
“沒事兒!”江允之搖了搖頭,絲毫不擔憂,衛嫣然總是能帶來不一樣的驚喜,比如,她會驗屍,比如,她會騎馬,又比如,她還會訓馬!
衛嫣然俯身在胭脂的耳邊輕輕說了一句什麽,胭脂的動作慢慢的放緩了下來,然後逐漸的變得安靜,衛嫣然穩穩的坐在馬背上,朝著江允之挑釁的微微一笑,想看她的笑話,下輩子吧!
江允之意味深長的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上揚,滿意的點了點頭,然後朝著謝景元說道,“走吧!”
謝景元從剛才的震驚中醒過來,他不免又打量了衛嫣然一番,然後慣性的騎上馬,三個人打馬揚鞭朝著皇宮趕去。
因這件事情是皇上允許的,畢竟皇貴妃的父親是的當朝宰相,他的面子皇上還是要給的,所以皇上身邊的大太監許湛直接將三人帶到了蓮妃的翡翠宮。
“蓮妃娘娘!”江允之朝著蓮妃稱呼到,憔悴的蓮妃擠出一絲笑容,“原來是寧王殿下!”
“謝景元拜見蓮妃娘娘!”謝景元朝著蓮妃跪下扣頭,蓮妃冷冷的望了下面的謝景元一眼,那個讓她魂牽夢繞的男人。
她曾經在皇貴妃身邊是一名宮女的時候,皇貴妃入宮後第一次召謝景元入宮,還是情竇初開的她便為那個一身正氣陽光的少年郎所折服,此後她的眼裏、心裏每時每刻心心念念都是他,她喜歡看到他的笑,喜歡聽到他的聲音,她已經為了他著了魔,甚至連皇貴妃都看出來了,可只有他,對她仍是客客氣氣的,不疏遠也不親近,和對其他宮女沒有什麽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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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胭脂的性情相對更溫和一些,但也只是相對於追風而言是溫和的,它看不慣的人,誰都別想騎在它的身上,就是尊貴如七公主也曾經被摔倒馬下,氣的七公主要將胭脂殺掉,而江允之絲毫不顧忌七公主的氣惱,輕飄飄的對她說,“胭脂是本王的最愛,沒有它的允許,誰也不能成為它的主人,你也不例外!”為此七公主將江允之告到了皇上面前,當然江允之因為胭脂又狠狠的被修理了一頓。可能是虱子多了不怕咬,江允之絲毫未將皇上的訓斥放在心裏。
衛嫣然看著小廝牽過來的那匹胭脂,第一眼便徹底愛上了它,江允之的追風是一匹黑色的高頭汗血寶馬,而胭脂確是一匹棗紅色的汗血寶馬,它頭細頸高,四肢修長,皮薄毛細,步伐輕盈,兩只眼睛瞪著江允之等人,鼻子裏發出嗤嗤的聲音,馬蹄不停的來回踏來踏去,她心裏不由的暗嘆,真是一匹好馬,於是不由自主的走上前去,伸手輕輕撫摸著它的馬毛。
衛嫣然想起李白的《天馬歌》裏面讚嘆汗血寶馬的詩句,
“天馬來出月支窟,背為虎文龍翼骨。
嘶青雲,振綠發,蘭筋權奇走滅沒。
騰昆侖,歷西極,四足無一蹶。”
馬這個俊美的生靈,被無數的文人墨客寫詩、寫詞、寫文字讚嘆過,而且還被人們寫進了十二生肖,那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對於人類而言,馬並不單單是動物,它和狗一樣,是人類的夥伴、是朋友、甚至是過命的弟兄。所以,人們才賦予了馬一切的美好。
這種美好,總是無形之中,帶有一種神秘感,在那個以馬代步的時代,馬更是權力的象征,就像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為了得到世界上頂級的豪車,而朝思暮想,甚至傾其所有嘛!
不過不能單純地用勞斯萊斯、布加迪等等這樣的豪車來形容汗血寶馬,因為汗血寶馬之所以被稱之為“天馬”,就是因為它擁有生命,且更有靈性。
而衛嫣然此生她則對兩種動物愛到了極致,一個是狗,一個便是馬。
江允之見衛嫣然貿貿然的走到胭脂面前,還沒來得及阻止,她便已經輕輕的撫摸著胭脂馬背上的馬毛,胭脂不甚耐煩,低著頭打著響鼻,身子離衛嫣然稍微遠了些。
江允之見狀將警告的話咽了下去,他站在那裏,淡淡的望著這一切,不提醒,不勸告,不阻止。
而謝景元見狀擔憂的看了衛嫣然一眼,雖然他並不喜歡衛嫣然,可見她大膽至如此,仍是免不得擔心,胭脂的脾氣並不好,而她這麽靠近它,似乎已經引起了它的不滿,可看江允之的神色,並沒有打算去制止,於是他也只好靜觀其變。
衛嫣然絲毫不在意胭脂的態度,她再次靠近胭脂,用手輕輕撫摸著它背上的馬毛,“你叫胭脂呀?”
胭脂開始焦躁的用馬蹄刨著地,牽馬的小廝有些害怕,這匹馬雖然比王爺的追風性情溫和一些,可畢竟是汗血寶馬,他擔憂的看著衛嫣然一眼,心道,這衛大小姐,如今變化可真是大,不僅性情變了,膽子也變了。
“給我吧!”衛嫣然見小廝不安的神情,於是對他說道,小廝擡頭看了江允之一眼,見他點了點頭,於是將韁繩遞給了她。
衛嫣然拿著韁繩,仍是伸手不斷的撫摸著胭脂,暴躁的胭脂逐漸的安靜下來。
江允之見狀挑眉,沒想到她居然還有這本事?還未等他反應過來,便看到衛嫣然不知死活的踏著馬鞍一躍而上,動作瀟灑利索的坐在了胭脂的馬背上。
胭脂見未經它的允許,居然有人不知死活的爬上它的背,它又開始暴躁起來,它仰天長嘶一聲,便來回在寧王府門前蹦來跑去,試圖將背上之人甩到地上,可無論它怎麽蹦,背上的人緊緊的抓住韁繩,絲毫未動,這讓它更加暴躁,更加憤怒。
“王爺,這……”謝景元目瞪口呆的望著眼前這一切,這已經完全超出他的認知範圍。
“沒事兒!”江允之搖了搖頭,絲毫不擔憂,衛嫣然總是能帶來不一樣的驚喜,比如,她會驗屍,比如,她會騎馬,又比如,她還會訓馬!
衛嫣然俯身在胭脂的耳邊輕輕說了一句什麽,胭脂的動作慢慢的放緩了下來,然後逐漸的變得安靜,衛嫣然穩穩的坐在馬背上,朝著江允之挑釁的微微一笑,想看她的笑話,下輩子吧!
江允之意味深長的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上揚,滿意的點了點頭,然後朝著謝景元說道,“走吧!”
謝景元從剛才的震驚中醒過來,他不免又打量了衛嫣然一番,然後慣性的騎上馬,三個人打馬揚鞭朝著皇宮趕去。
因這件事情是皇上允許的,畢竟皇貴妃的父親是的當朝宰相,他的面子皇上還是要給的,所以皇上身邊的大太監許湛直接將三人帶到了蓮妃的翡翠宮。
“蓮妃娘娘!”江允之朝著蓮妃稱呼到,憔悴的蓮妃擠出一絲笑容,“原來是寧王殿下!”
“謝景元拜見蓮妃娘娘!”謝景元朝著蓮妃跪下扣頭,蓮妃冷冷的望了下面的謝景元一眼,那個讓她魂牽夢繞的男人。
她曾經在皇貴妃身邊是一名宮女的時候,皇貴妃入宮後第一次召謝景元入宮,還是情竇初開的她便為那個一身正氣陽光的少年郎所折服,此後她的眼裏、心裏每時每刻心心念念都是他,她喜歡看到他的笑,喜歡聽到他的聲音,她已經為了他著了魔,甚至連皇貴妃都看出來了,可只有他,對她仍是客客氣氣的,不疏遠也不親近,和對其他宮女沒有什麽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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