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9章 他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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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的氣氛有點怪。

不止有點,而且是很怪。

首先,於晨千裏迢迢從巴黎回來,派了狗腿子林殊顏去聶景傑的婚禮上胡攪了一通,直接把聶大少爺的婚事給廢了,按理說,這兩人之間應當是有深仇大恨老死不相往來的。

但聶景傑居然對於大小姐策劃的這攤子爛事既往不咎了?

其次,這兩人現在明明是你傷了我我傷了你的狀態,但好像互相對脖子上的頸托和腿上的繃帶都視而不見了,仇人相見應該是分外眼紅的,像於晨這種睚眥必報的性格,居然能容忍聶景傑在她家裏吃吃喝喝?

最後,話說的確是聶景傑在巴黎時搶了於晨的前男友吧,但按目前的情況看來,聶景傑的所作所為證明了他大概是個直到不能再直的直男?這位直男雖然說話挺欠揍的,但真真實實地盡到了狗腿子的本分,給於晨又是添飯又是夾菜又是舀湯的,讓人簡直懷疑聶景傑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於大小姐一放下碗筷,聶景傑也立馬一擦嘴就不吃了,規規矩矩地把殘廢了的於大小姐扶回沙發,然後又屁顛屁顛地替她倒了杯水,遞到她手裏,笑瞇瞇地問:“水燙不燙?要不要再加點涼水?”

“不燙,滾。”

“好咧!”狗腿子乖乖地坐到一旁去,又繼續笑瞇瞇地望著她。

看得一旁的林殊顏簡直覺得驚心動魄。

就算是聶景傑害得於晨腿瘸了,但於晨怎麽說也踢得他差點半身不遂,就算沒扳回一局也沒太虧,聶大少爺完全沒必要那麽巴巴地跟前跟後。

“於晨,”聶大少爺繼續舔著臉笑,“我想問你一下,在短期內競爭性廠商能選擇什麽來使得自己的利潤最大化?”

“價格等於短期邊際成本……”於晨不過腦子地回答,突然靈光乍閃醒了過來,“不對啊聶景傑,你腦子有病吧?你不是應該吃喝玩樂風花雪月去嗎?微觀經濟和你有事嗎?

“當然有事,我好歹也是……”聶景傑繼續嬉皮笑臉,“你的對頭。”

於晨:“……”

於晨:“那請你繼續保持愚蠢,這樣子我贏得可以輕松一點。”

“你不覺得有競爭才有動力嗎?”

“我更喜歡不戰而勝。”

“你就沒想做點有挑戰的事情嗎?”

於晨瞇著眼:“比如呢?”

“比如征服一個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人……”聶景傑厚著臉皮,“是不是格外具有挑戰性?”

“你嗎?”於晨翻過白眼,“沒興趣。再說,英什麽瀟什麽那詞語,跟你沒關系。”

聶景傑:“……既然如此,那你能不能告訴我摩擦性失業和結構性失業之間……”

“宏觀經濟也與你沒管,”於晨終於怒了,“從我家滾走!”

於晨受夠了聶景傑在她眼前晃蕩,把他給攆走之後,林殊顏才賊兮兮地湊到她面前,哂笑著說:“晨晨啊,我覺得聶景傑在討好你。”

“他害我斷了腿為什麽不討好我?”

“不是那種討好,而是那種討好。”

於晨端著水杯:“說話能說清楚點嗎?”

“就是……”林殊顏有點怕於晨也給她一腳,小心翼翼地斟酌和組織了一下話語,“我就是覺得……聶景傑好像……有點……喜歡你。”

於晨一口水噴了出來。

聶大少爺好歹是縱橫風月場多年,一向采用金錢戰術速戰速決,從來懶得陪任何人聊感情,更不會聊上宏微觀經濟學。

如今要不說他是轉了性要勵志成為他爸媽公司的合格繼承人,那就是要專了心要只愛一個人。

於晨臉上微微有點燙,迅速冷靜下來後,罵了一句“神經病”,然後起身,瘸著腿跳去了衛生間。

開了燈,她站在鏡子面前,看著鏡中的自己。

這段日子她殘廢在家裏,沒有好好梳洗打扮,不像平時跟鬥勝的公雞一樣花枝招展,唇色顯白,眼下黯淡,好像還不經意間顯露出一點點傷春悲秋的味道。

她用冷水洗了把臉。

林殊顏站在衛生間門口,平靜地看著她。

“晨晨,你和聶景傑之間,是不是發生過什麽?”

於晨嘴角輕輕蠕動了一下。

林殊顏又憂心忡忡地補了一句:“除了他搶你前男友這件事,你們之間還出了什麽事嗎?”

“其實也沒有什麽了,陳年舊事,不值一提,”於晨撩撩頰邊濕掉的頭發,思忖了兩秒,才喃喃開口,“不過,其實要是認真算起來的話,也就是在巴黎時,他……”

每當關鍵時刻,總會有電話來打斷,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於晨擦擦手,接起了電話。

雖然沒有按免提,但對方的聲音已如驚雷灌耳地響了起來:“於姐姐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爸媽終於放過我了!他們和聶家談好了取消婚約!我自由了我要飛了快祝福我早日拿下瑪格南吧——”

這聲音對林殊顏來說算不上熟悉,但絕對不會陌生。

可不就是那位在聶景傑婚禮上興沖沖逃跑掉的新娘南思秋!

果然不出所料,從看到於晨的日記那一刻起她就應當想到了,整個搶新郎事件就是於晨和南思秋兩人協商安排的!

於晨要報覆聶景傑搶她前男友這事兒,而南思秋又不想嫁給新郎,於是兩個心懷鬼胎的女人一合計,直接把弱小可憐無助一臉懵逼的林殊顏同學推上了那個令人矚目的舞臺,活生生地招惹來了任星瑋那個過敏原。

林殊顏哀怨地看著於晨,等一個解釋。

於晨又一瘸一拐地回沙發上坐好,才開口:“你記得那張照片嗎?”

這世界上還有別的照片值得拿出來討論嗎?沒有。

所以林殊顏點點頭。

“那是聶景傑和我前男友。”

“就是那個混血串兒嘛,我早就猜到了。”林殊顏說。

於晨瞪了她一眼。

林殊顏忙補充:“混血……帥哥。”

“照片是南思秋拍的,”於晨沈著眼繼續說,“三年前。”

林殊顏睜大了雙眼,語氣驚詫:“所以說……”

於晨:“……所以說?”

“所以……”林殊顏恭敬地低頭閉嘴,“還是你說吧!”

三年前,南思秋小朋友還是在巴黎讀著語言班的準大學生,經別的留學生介紹,就跟在華人留學圈中憑借美貌與才華出圈的於晨認識了。

作為堅定的獨身與不婚主義者的南思秋小朋友的夢想是成為國家地理的攝影師,要不就去瑪格南打工,所以她沒事兒就喜歡挎著擡相機到處轉悠。

正好那天,她扛著相機轉悠到了一個酒吧門口。

然後她看到了她親愛的於姐姐的男朋友哈巴狗一樣地追在一個男人的身後。

那男人明顯不想搭理他,渾身都散出了濃烈的抗拒氣息,但他還是極盡諂媚地尾隨著,說笑著,討好著。

南思秋心裏有所戚戚,神經繃緊了。

她雖然不戀愛不結婚,但她能夠想象出那麽自尊自強又要面子的於姐姐知道之後會是什麽反應。

在這種事情上,於晨的底線是絕對不容突破的。

她怕平時對她極好的於姐姐被人騙了感情,於是一種壯烈的人道主義精神征服了南思秋同志,她舞動著正義的大旗。

南思秋不敢打草驚蛇,只能跟在兩人背後,找了個角度和光影都完美的時刻,拍下了照片,然後洗出了照片,悄悄塞進了於晨住所的門縫裏。

後面的事情就是,於晨找到了串兒,直接談了分手。

她又找到和串兒在一起的那男人要個說法,但那男人極力否認他和串兒有不正當男男關系,並表示他從小到大只喜歡女的,是個純正無疑的直男。

於晨當然不信。

要知道南思秋撞見他們的那個酒吧,可不是喜歡女人的男人會去的地方,純正無疑的直男怎麽可能出現在那裏。

“然後呢?”林殊顏兩眼發著狼光,好久沒聽過那麽刺激的事情了,激動的心跳砰砰響。

“然後?”於晨避開她那八卦的目光,“然後我暴打了聶景傑一頓,他就灰溜溜地滾回國了。”

“啊,就這樣啊……”林殊顏有些失望,“我還以為你們之間還發生了什麽有趣的故事呢。”

於晨噎了一下。

兩個月前,南思秋被她爸媽給召喚回國,名曰相親,而南小朋友本來只打算回來應付一下父母,但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相親對象居然就是聶景傑。

就算不是不婚主義者,就算破了戒要嫁貓嫁狗,但她也完全不想也不可能嫁給這位大少爺。

但那時她爸媽的公司經濟危機,需要聶家註資。

她不敢把全家人的幸福和全公司幾百號人的未來賭進去,但她又萬般不甘心嫁給聶性向不明景傑。

既然不能自己主動說不,那就需要外力來阻止這場婚禮。

因此思前想後極度無奈之下,她只能遠洋求助於當前欠了她一點點人情的於晨。

於晨一聽聶景傑的名字,一秒都沒猶豫地就答應了。

雖然搶婚的整個過程出乎意料,但好在結局皆大歡喜。

“什麽皆大歡喜啊,我可一點都不喜!”林殊顏跳起來,“要不是這事兒,我怎麽會被任星瑋他爸媽盯上,又怎麽會和任星瑋扯上這點不明不白的關系!”

作者有話要說:  小知識點:瑪格南,世界著名圖片社,由著名攝影家布列松、羅伯特?卡帕等人於1947年成立,總部設於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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