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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詩竟成五字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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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李披蓬想了一夜,忽然就想到了這個案事。

不覺手舞足蹈的說道:

有了!朱大民符咒殺人,是人所共知,我如今便說付好送銀二百五十兩,買囑朱大民畫符要壓死劉爺,葉勇知風嚇詐,讓這事更加真實,如今劉爺富貴已極,所最怕的就是死,如若知道拿住了那咒他的人,自然會感激我!

次早,

便叫了個心腹的把總胡中草來。

說道:

付起因惱恨劉爺,已問了他的罪,他今又差了個家人付好,同他幾個親戚買囑了朱大民畫符要咒殺劉爺,你可去與我拿下這幾個人來,用心搜這符來,事成你我升遷都不小。

胡中草領命,滿心歡喜,隨即帶了許多番役來搜他幾個親戚家。

結果,

搜了半天也不見有符,便吩咐心腹番役去尋了一張小符來,藏在身上。

等搜到丙雲家時,便拿出符來說是搜出來的。

便罵道:

奸賊如此膽大,果然這符與朱大民咒死江琳琳的符一樣。

丙雲說道:

我家並無符,這裏那裏來的?

胡中草說道:

你家沒有,難道是我帶來害你的嗎?你去見李老爺說去吧!

隨即便押了這一些人同符去見李披蓬。

李披蓬說道:

如今贓證俱在,只需把求符送銀子的人紮紮實實審定就行了!

遂把這些人押上來,每人一夾棍,不招又敲,這些人也是父母皮肉,咋個經受得住這樣打敲,昏迷中就只得聽從他們的供詞招認,以付好為首招認定性。

道:

這事是原任揚州府知縣付起,因惱恨廠臣,讓家人付好持銀二百五十兩,同親戚丙雲等,賄囑緣事朱大民,用書符壓住廠臣,希圖致死,朱大民又代為書符潛藏在丙雲之家,已被把總胡中草搜獲,贓證見存,詛咒有據。

遂又題了一個斟問過的本道:

神奸賄囑左道,希望害重臣,伏乞聖明急正國法,以昭天理!

劉大鵬見本後便票旨道:

付起已擬定罪,乃法所難容,又賄囑妖人詛咒大臣,人犯朱大民,丙雲及家人付好等,著交鎮撫司嚴審訊問擬具奏!

鎮撫司見旨後並不提付起來對質一下,竟自打問成招。

遂提個本送交刑部。

旨下說道:

李披蓬巡捕有功,著授為都督同知,胡中草著以參將用。

此時,

堂批會審,才提岀付起團夥案。

付公說道:

罪人被拘禁本部,內外隔絕,咋個會知道外邊有個叫啥子朱大民的術士,啥子時候又跑去央人買囑了他的咒符呢?我也曾讀過幾句書,咋可能不知道詛咒為無益,這事咋個就不等雙方對質證實清楚,就妄下定論成一片招詞,將人誣害了呢?天理何存!

那司官說道:

這事冤枉,行道皆知,只因巡捕同鎮撫司都把供詞做定性了,叫我們咋個改得過來呢?且從輕擬個不合書符鎮壓,只將為首者律應絞監候,秋後處決,暫且等延,等堂上審或朝審時,你再去辨吧!

付公見不能挽回,說道:

拼一死吧!

他那些親戚家人擬杖一百,流放三千裏。

付公已料得無人可代他岀罪。

候大審時便說道:

一時功名有限,恐千秋公論難逃!

大堂聽了大怒說道:

咋個能這樣說呢?

遂打了二十板,然後,照招詞具題。

誰知,

不符合劉大鵬之意。

道:

付起左道為妖,罪僅擬定絞過輕,司官不遵堂批,徇情賣法,本當懲治,姑從寬著重依律,另擬具奏!

眾司官煩惱道:

擬定絞已是冤屈,旨上還叫依律另擬,還有啥子律可依,咋個才算重刑?

但又難以抗旨,沒奈何只得又改擬道:

付起符合依卑幼謀殺尊長律,擬斬監候!

題上去。

批道:

付起等所有在案親戚著即處斬,朱大民雖已監斃,仍著戮屍。刑部堂官等,初擬刑律徇情賞罰,後經嚴行整頓,方行更正,俱著降三級補外用。

然後,

竟將付起等遵旨全都斬於西郊。

只見,

斬首者,熱血淋漓,絞死者,斷腸聲咽,猶驚死口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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