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主題和變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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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是統一的,但並不是單一同質的。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麽會出現像叫魂危機這樣讓全社會卷入的事件——雖然不同的社會群體對這一經驗的表述是各不相同的。我們已經看到了繡服蟒袍的法官和衣衫檻樓的囚犯之間的文化差距。但是,人們在社會等級上存在距離並不意味著他們互相之間不能理解。這種距離有時意味著人們對於種種相同的符號會有各種不同的解讀。盡管“邪術”讓所有的人感到害怕與憎惡,但每一個社會群體都將妖術傳說中的不同成分重新組合,使之適應於自己的世界觀。這就是為什麽像妖術大恐慌這樣一個“事件”會同時“發生”在王公貴族和農夫平民身上,而“發生”的條件則是因人而異的。對這一事件的不同表達,取決於人們不同的社會角色及生活經歷。從這一角度來看,叫魂主題被賦予不同的變調,敷演成不同的故事,每一個故事所表達的則是某一特定群體的恐懼。這些故事有一個共同的主題,那就是,伴隨著未知人物和未知力量而來的兇險。
君主:真實和幻影
為了探討弘歷的思路,讓我們先來看一看這樣一個事實:1768年後,叫魂恐慌又於1810年和1876年至少兩次出現,但這兩次朝廷都未大做文章,發動全國性的清剿。1810年時在位的是弘歷的兒子頗琰(即嘉慶皇帝),他不願對剪辮妖術的謠言神經過敏。他寫道:同樣的怪異在1768年發生過,他的父皇曾命令對之“嚴加清剿”,但這些怪異卻漸漸自行銷聲匿跡了。因此頤璇明確禁止地方當局“株連根究”(以免像1768年和後來鎮壓1813年八卦教叛亂時那樣強迫嫌犯招供同夥,造成廣泛株連)。相反,地方當局應進行秘密調查並秘密奏報,以免“衙門胥吏濫及無辜”,擾亂地方(如1796年白蓮教大起義爆發時的情況那樣)。結果,這一事件無疾而終。
1876年的事件發生時,光緒皇帝年幼,其時慈禧太後攝政,日漸權傾朝野,清政權正面臨著內亂外患。其中特別令人頭痛的是基督教民和地方民眾之間的社會沖突,有時並會釀成暴力事件。這些因素構成了那年春天起源於南京並蔓延波及長江沿岸數省的剪辮恐慌的大背景,地方當局奏報說,某些被捕嫌犯承認他們是民間教派或秘密社團的成員。他們的“邪術”包括把人的發辮粘在木人或紙人上,然後施行法術把它們變成活人,使之成為主人的打手。有人還相信發辮是被術士們遣派的株儒割去的。兩江總督洗葆楨則相信這些術士來自白蓮教派。那些罪行得到“確證”的案犯被處斬首(這是自太平天國起義以來行省權力大為擴張的一個方面),以便“安定人心”。像往常一樣,地方當局面臨的難題是要在清剿妖術(其風險是法律的濫用)和任其消聲匿跡(其風險是引用民間的憤怒)之間找到一條中庸之道。
民眾的情緒被傳教士的活動煽動起來。許多人相信天主教士和中國教民積極卷入了妖術活動,民間的反妖術活動於是帶上了反洋教的傾向。根據沈葆楨的報告,由於某些術士和歹徒皈依基督以逃避清剿,形勢變得更為覆雜。在當時的情況下,朝廷所要竭力避免的是反洋教暴亂,因為這會引起列強的幹涉,當局於是警告民眾不要“捕風捉影”。來自京城的指令要官員們不得聽任事態發展,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暴民作亂。①在這兩次事件中,朝廷每次都出於很充分的理由而沒有像1768年的弘歷那樣對妖術大事清剿。但除了有不事清剿的理由以外,這些後來的統治者顯然也缺乏站得住腳的理由從事清剿。我們現在不得不回過頭來考慮這樣一個問題:究竟是何種看法或何種形勢,導致了弘歷對妖術作出這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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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照官方的觀點,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邪術”是和武裝匪徒的叛亂活動有關的,所以對“邪術”的清剿也是鎮壓叛亂的一部分。教民並未受到鎮壓,不僅是因為對外的條約保護了他們的信仰自由,而且也因為列強(特別是法國)正在尋找借口派遣炮艦來保護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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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歷對異端的兩次最嚴厲清剿都發生在清政府軍事行動受挫,他因此對其軍隊的表現深為不滿的當口,這大概並不是偶然的。1751至1752年的危機——包括偽稿案和對馬朝柱的瘋狂搜捕——恰好發生在鎮壓川兩金川土著的漫長軍事行動之後。
在這場戰役中,清軍對金川土著的損失如此慘重、進剿如此不利,以至於弘歷以貽誤戰機為由處決了清軍的兩名最高將領。
而當1768年的危機發生時,征伐緬甸之役正毫無指望地被困在瘴癧肆虐的熱帶叢林裏,弘歷則以無能和謊報軍情為由撤換了他的戰地指揮官。當清軍陷於困境時,難道弘歷不會將震怒和沮喪發洩到國內事務中來嗎?
然而,雖然這種沮喪可能會給弘歷對妖術的清剿加溫,但清剿的實際進程卻有著自己的邏輯。弘歷的優懼亦真亦幻。真實的部分在於,他難以打破官僚體制自我滿足、常規裹足的積習。
君主要維護鞏固自身利益,就必須不斷訴諸於專制和無常的權力,而提出政治罪指控則是使用這種權力的最佳機會。幻影的部分(但誰能說幻影非真呢?)則在於,他對於無法為他所見的勢力心存恐懼。妖術當然就是這樣的一種勢力,但還有來自謀反和漢化的雙重威脅。即便像弘歷這樣一位已經漢化的滿洲君主,也無法將謀反與種族因素區分開來,而當一個案子牽涉到辮子的象征意象時,便足以成為使他疑慮爆發的導火索。與謀反危險相伴隨的是漢化問題,這一威脅雖然並不急迫,但卻更為險惡。弘歷的反應是文化的(推崇滿族語言和歷史,通過發動全國範圍的文字獄來清除反滿意識),同時也是政治的(清除已成為漢族官僚體系特征的種種“惡習”)。
江南是問題的關鍵。危險來自富庶文明的長江三角洲,並正沿著運河兩岸向北蔓延。在弘歷看來,南方是漢族官僚文化的罪惡淵藪:腐敗頑固,朋黨比奸,懦弱虛偽。強健的旗人可能會陷入江南的魔咒;弘歷會用最嚴厲的語言斥責受到江南文化蠱惑的滿洲官員。現在,某種罪惡又從江南向外蔓延,那就是官場中的腐敗習氣和社會上的妖術陰影。人們可能會提出異議,認為弘歷“真正相信”的不是第一種、而是第二種危險。確實,弘歷在公開場合是妖術的嘲笑者,說妖術是荒誕不經的迷信。但是,他在許多奏稿上的批示又顯示,他對妖術的細節與目的有著濃厚的興趣。 ①他究竟是否“相信”妖術的存在?最好還是這樣地提出問題:對他來說,術士的妖術比之漢文化的蠱惑是否就更不可信?術士們竊取人們的靈魂,腐敗的漢文化則竊取滿洲的品德,哪一種危險對他更為真實呢?
知識階層和大眾對妖術的看法
普通百姓的妖術信仰和君主視妖術為謀反的認識是有區別的。這使我們聯想到,在毆洲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鄉村巫術☆★☆★☆★☆★①例如,弘歷在彰寶一份奏報中提到關於某些罪犯割人發辮時在旁朱批道:“如何?”。那些含有同樣暗示的文件似乎表明,他對妖術有一種病態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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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現在宗教法庭上的“博學的”或“魔鬼橫行的”巫術之間同樣存在著區別。在理查·基徹弗對歐洲巫術迫害的研究中,他寫道,大多數村民指控鄰居使用巫術是因為他們相信鄰居用巫術傷害他們,但並不一定認為鄰居這麽做時與撒旦有任何約定。
在歐洲大陸發展起來的關於巫術中魔鬼作用的看法顯然是神學家和法學家們的臆測——除非在巫婆和受害者之間加上魔鬼這個環節,他們便無法對巫術作出解釋。……即使在當代的民間巫術信仰中,人們也認為有關魔鬼在巫術中所起作用的指控是站不住腳的。只有在英國的審判中,這種情況才偶爾發生。而當它發生時,則顯然是受到知識界影響的結果。
正是審判官和其他“專家”們把“魔鬼契約”的概念強加到了村民們單純的對巫術的恐懼之上。這些人以“邪惡的眼光”嘲笑民間的信仰,並以自己充分理性化的、將人生視為上帝和撒旦之間鬥爭的觀念來取代這種信仰。
和歐洲教廷的法官們一樣,弘歷也將一種因自己的恐懼而產生的意義註入到民間妖術中去。這是又一個例子,揭示出妖術如何得以在一個覆雜而龐大的社會裏跨越階級的界線而傳播① 基克赫弗{ Ri曲8rd K郫kh小叮):(歐洲的巫蝦審判:其在雅俗文化中的基礎‘<Eumpean Wiich Tn=ls: Their Founda:tionsiD Popolar曲d Learned Cullure.1300
1500),加刊福尼亞大學出版杜1976年版,第36~37頁。關於魔鬼信仲,參見托馬斯(Kei山rhomas):<宗教和魔法的衰落>{Rel開去。對妖術的看法可能同時存在著兩個或更多的版本。皇家的版本以對滿洲統治、歸根結蒂也是對整個政體的威脅為中心,農民的版本所集中關註的則是由陌生外人引起、困靈魂丟失而造成的突發與隨機的死亡。但是,君主和農民使用的並不是完全不同的語言。對弘歷來說,陰謀家們也是外人(所謂“奸狡僧徒”和“失意文人”),即儒教秩序的放逐者。他們沒有確定的文化歸宿,要麽不受懦教家庭制度的限制(如那些違背父母,拒絕結婚生子、傳宗接代的僧徒),要麽不理會正統科舉官僚制度的約束(如那些科舉考試失敗轉而反對科舉官僚制的文人)。
弘歷在叫魂危機中的政治行為對我們進一步認清“專制”這一概念或許會有所幫助,而“專制”正是後期帝國的特征。在弘歷的行為中所反映出來的,其實是他本人的個性。即位之初,他就立誓要在他過於仁慈的祖父和過於嚴厲的父親之間尋找出一條中庸之道。他確實找到了這樣一條中庸之道,但其方式卻是奇怪的:他在寬容和嚴厲這兩極之間來回擺動,因此,他的“中庸之道”並不是一種常態,而只是一種均衡。這種行為是否表明了他的專制的有效性?從他的朱批中流露出來的,卻是他的慍怒和急躁。面對真實的或只存在於他想象之中的威脅,他的反應看上去不僅過分而且滿懷惡意。由於滿清王朝這第四位,也是最榮耀的君主身上的這些品質,他要實行個人控制,也許就非要訴諸於“政治罪”不可。
但是,我也常常禁不住設想:到了這個時候,中國的帝國制度本身是否已達到了非使“政治罪”成為政治生活一部分不可的地步?此時此刻,任何一個君主要想維持對官僚制度穩固、有序和可靠的控制,都已變得十分困難。弘歷的父親胤禛是最後一位為此作出了認真努力的皇帝。他整頓財政體系,建立對邊疆地區的行政控制,強化彈劾制度,井加強帝國通訊體系的機密性。在所有這些問題上,胤禛都做了不遺餘力的嘗試。但是到了弘歷手裏,這些制度建設不是停頓了,就是出現了倒退。這或許並不能簡單地歸之於弘歷缺乏他父親的那種耐力。到弘歷的時候,官僚體制已是盤根錯節,征服者已不可逆轉地進一步漢化,以至於君主對官僚的常規控制已捉襟見肘。如果情況確是如此,那麽政治罪可能便為弘歷提供了一種恰當的替代性手段:它既可以像1751年和1768年時的情況那樣,讓他圍繞著謀反危機對官僚體制實行動員;也可以像十八世紀七十年代時的情況那樣,讓他通過文字獄對文人騷客進行恐嚇。弘歷並未蓄意這麽做,但可能是在他睚眥必報的個性和好大喜功的政治趣味的引導下,他依賴於這樣的手段來達到非如此便不能達到的目標,即君主對於有權有勢的官僚精英的控制。
普通民眾:權力的幻覺
我們已經檢討了民間叫魂信仰的根源,但我們永遠也無法確切地知道是什麽“導致了”1768年的叫魂大恐慌——如果這本身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的話。要找到為什麽大恐慌在這個時刻、以這種方式發生的線索,我們就必須如我在第二章中所建議的那樣,對清中葉社會狀況對普通民眾心態的影響進行探討。
我們在研究十八世紀中國社會時,必須考慮到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周圍盡是邪惡、他們的生命則受到隱蔽勢力威脅的看法。
但是,我在這裏要討論的主要是由妖術所揭示的醜陋的社會現實,而不是由它所引起的社會恐慌。
作為現代中國的前奏,叫魂大恐慌向中國社會的觀察者們凸顯了一個特別令人難過的現象:社會上到處表現出以冤冤相報為形式的敵意。叫魂案從一開始就帶有這種令人不快的特征。在叫魂幽靈的發源地德清,慈相寺的和尚們為把進香客從與他們競爭的那個寺廟嚇跑而欲圖挑起人們對妖術的恐懼。更有甚者,他們虛構了一個容易為人們相信的故事,即一夥石匠試圖用妖術來加害於自己的競爭對手。這是一場戲中戲,每一出都用民間的恐懼來做文章。除了醜惡的妒嫉,還有無恥的貪婪:縣役蔡瑞為從肖山和尚們身上勒索錢文,也編造出了可信的罪證。
一旦官府認真發起對妖術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機會來清算宿怨或謀取私利。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個人——無論惡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這個權力對普通民眾來說向來稀缺的社會裏,以“叫魂”罪名來惡意中傷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種突然可得的權力。對任何受到橫暴的族人或貪婪的債主逼迫的人來說,這一權力為他們提供了某種解脫;對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塊盾牌;對想得到好處的人,它提供了獎賞;對妒嫉者,它是一種補償;對惡棍,它是一種力量;對虐待狂,它則是一種樂趣。
我們在這裏所瞥見的,是否是一個已被人口過度增長、人均資源比例惡化、社會道德墮落所困擾的社會所遭遇到的一種道德報應?在這樣一個倍受困擾的社會裏,人們會對自己能否通過工作或學習來改善自身的境遇產生懷疑。這種情況由於腐敗而不負責任的司法制度而變得更加無法容忍,沒有一個平民百姓會指望從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補償。在這樣一個世界裏,妖術既是一種權力的幻覺,又是對每個人的一種潛在的權力補償。即使叫魂這樣的事其實從來沒有發生過,人們仍然普遍地相信,任何人只要有適當“技巧”便可通過竊取別人的靈魂而召喚出陰間的力量。這是一種既可怕又富有刺激的幻覺。與之相對應的則是真實的權力——人們可以通過指控某人為叫魂者、或以提出這種指控相威脅而得到這一權力爭施行妖術和提出妖術指控所折射反映出來的是人們的無權無勢狀態。對一些無權無勢的普通民眾來說,弘歷的清剿給他們帶來了慷慨的機會。①任何人——無論貴賤——都可以指稱別人為叫魂犯。其實,把僧人和乞丐當作替罪羊是朝廷和民間的某種共謀。弘歷相信,妖術謀反陰謀是邪惡妖僧之所為,而乞丐則是他們雇傭來的跑腿。對於這些處於社會邊緣的群體,弘歷動用國家權力對他們大張撻伐。當他這樣做的時候,他再次強化了社會對於背棄儒家秩序、因而在政治上是危險的那部分人本來就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這些人也成為弘歷的謀反恐懼的最佳陪襯。至於普通民眾,他們早已把叫魂妖黨的帽子套到了和尚的頭上。他們也有自己的成見:和尚是危險的外來者,由於為死人做法事而受到了汙染,並常常同鬼魂世界發生交往。當弘歷對這些易受政擊的外來人進行迫害時,村民是不會不對之表示歡迎的;否則的話,在抵禦邪術的問題上,他們就只有指望對妖術持不可知態度的官僚們為他們提供徽不足道的保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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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當代中國的歷史中充滿了這種幻覺權力進入杜會的例子。我還記得1987年在北京與一個老紅衛兵的談話。他當時是一個低收入的服務工。他感慨地說,毛澤東的文化革命對於像他這樣沒有正式資格循常規途徑在社會上進身的人來說是一個黃金時代,毛號召年輕人起來革命造反,這一來自頂端的突然可得的權利使他的野心得到了滿足。他抱怨說,現在的社會樣樣都要通過考試,他再也沒有希望從現在這個最底層的位置爬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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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受困擾社會”(impacted society)為反常的權力所攪擾,它和萊斯特·瑟羅(Lester Thurow)所描述的二十世紀美國“零和社會”在某一方面是很相似的。這兩種社會都發現,它們所面臨的基本問題已無法通過增進生產來解決,而需要“對損失進行分攤”。但是,兩者的一個主要區別在於,在瑟羅筆下的後工業化的美國,人們被出賣的感覺是由於進步和經濟成長的信念而產生並得到強化的——這種進步和經濟成長一度曾使西方世界相信,所有的困難都會屈服於人類的努力,從中某些人會得益卻不會有任何人受到損害。與此形成對照,在帝制後期的中國從未有人設想人的努力能夠(或應該)產生無限的進步和成長。同一個富裕的工業社會相比較(不管這個社會的貧富差距有多大),“損失分攤”在一個貧窮的農業社會是一種更為嚴酷的過程。當中國進入近代的時候,社會擁擠、貧窮,人們對於正在侵蝕著普通大眾生存機會的種種實際力量則幾乎完全沒有了解。
“受困擾社會”的特殊政治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在帝制後期的中國,絕大多數人沒有接近政治權力的機會,也就不能以此通過各自的利益相較去競爭社會資源。對普通臣民來說,僅僅是組成團體去追求特殊的社會利益便構成了政治上的風險。有時,人們便會到舊的帝國制度之外去尋求這種權力;其結果就是造反和革命。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權力通常只是存在於幻覺之中;或者,當國家清剿異己時,他們便會抓住這偶爾出現的機會攫取這種自由飄浮的社會權力。只有非常的境況才會給無權無勢者帶來突然的機會,使他們得以改善自己的狀況或打擊自己的敵人。即使在今天,讓普通民眾享有權力仍是一個還未實現的許諾。毫不奇怪,冤冤相報(這是“受困擾社會”中最為普遍的社會進攻方式)仍然是中國社會生活的一個顯著特點。
官僚制度:謹慎的喝彩
在叫魂故事的三個不同版本中,最不精彩的是我們故事中的非英雄角色官僚的那個版本。①如果說,這些實際而持不可知論的人們會對什麽未見勢力感到害怕的話,那就是暴民的狂怒易變和君主的反覆無常。這兩者都對讓他們感到自在的現存體制構成了威脅。他們試圖通過恐嚇那些提出妖術指控的人來擊敗前者,通過對君主封鎖消息來挫敗後者。但是,這兩個計策都未奏效。
他們不得不以並不可靠的證據為基礎,勉強從事對妖術的清剿。
弘歷的武庫裏缺乏一件武器——他沒有能力找到一個可與臣民共享的目標。君主和村民從各自的立場出發,都對叫魂妖黨懷有恐懼;他們都很快便從易受攻擊、處於太平盛世邊緣的人們中找到了替罪羊。但是,弘歷頭腦中最不願意看到的是暴民蜂起的現象。正是恐懼這個因素制約著他在危機初期謹慎行事,並促使他一直通過機密渠道進行通訊聯絡。舊政權的一個基本的政治特征,便是普通民眾對政治抱消極態度。那種由睚眥必報的領導人和狂熱激動的民眾勾結起來對付共同敵人的狂暴結合(這正是現代政治“運動”的表征),還是一件要到遙遠的未來才會發生的事情,十八世紀的官僚們還沒有受到這樣的致命夾擊。雖然他們中的個別人可能會被盛怒的君主挑出來加以懲罰,但作為一個整體,他們的地位仍然相當穩固。他們是知道這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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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在這裏盡量不用“精英”這個詞,因為叫魂檔案中看不到沒有官職的文人的活動,“地方士坤”的出場要在一個世紀以後才變得顯著起來。在叫魂危機過程中,這些士紳們始終謹慎地置身事外,反映士紳利益的地方志對此也鮮於置評。顯然,官府並沒有求助於士紳,而他們也不願自找麻煩去追緝妖術案犯,保護無辜民眾,或調解爭端。士紳活動的黃金時代還未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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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各省督撫們不斷要弘歷相信他們正在積極地追緝妖術案犯,弘歷卻清楚地知道,情況恰恰相反。清剿結束前兩個星期,河南巡撫阿思哈在10月21日的奏報中附上了一份完整的全省捕人名單(這是我唯一能找到的這樣的名單),向我們揭示了真情。他對河南在三個月的清剿中所逮捕的全部叫魂案犯按縣分列作了說明。
這裏面都是些通常的嫌犯,下層社會的烏合之眾,如流浪漢、乞丐、游方僧道等,即當時中國每天絡繹道途的各色人等。①☆★☆★☆★☆★①《朱批奏折》,第861卷第10號,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十一日(阿思哈)。阿思哈關於河南在三個月所逮捕的所有叫魂案犯的完整名單如下:祥符縣:賣膏藥湖廣游僧一名。
南陽縣:在境強討江南游僧一名。雖無匪跡,但據供伊師兄通元系揚州人,查與山東剪辮匪犯蔡廷章章內通元籍貫名字相同。
信陽州:剪割衣襟江南乞丐同其妻及另外四名乞丐。另有江南匪犯一名據報攜有辮尖剪刀等物,現移進省府做進一步審訊。
魯山縣:江南游僧一名,其名字與山東割辮匪犯案內僧名相類。
泌陽縣:湖廣游僧兩名。
封丘縣:湖廣游僧一名。
南陽府:面生游民一名為本省人氏,另有湖廣游僧三人和火居道士一名。
固始縣:本縣觀音廟僧一名,系山東匪徒通果供出之人。
彰德府:山東游僧三名,山東乞丐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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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部二十五名嫌犯中(此外還有可憐的和尚海印,他的案子我已在前面討論過,阿思哈微妙地沒有把他列入這份名單),有八名因證據不足而在清剿過程中先後被釋放了,剩下的十七名仍在押以待進一步審訊。對一個有兩千萬人口的省份來說,三個月清剿所達到的這個結果真是微不足道。弘歷斥罵他們的督撫們清剿不力難道是沒有道理的嗎?①如果說,弘歷的清剿撞上了官僚們設置的路障,那麽構成這些路障的恰恰是最令他痛恨的“官場惡習”:謹慎地隱匿情報,小心地自我保護,隱瞞真相以掩護人際關系,百促不動以墨守常規程序。一個普通的清代官僚即便並非故意設置障礙,僅以他日常的貪瀆和欺飾,就足以讓任何一個君主大傷腦筋。但是我們知道,叫魂案最後得以翻案並非取決於普通官僚的一般素質,而是依賴於少數幾位身居高位的大臣的作為——他們敢於告訴弘歷這是一樁錯誤的案件,根據的是虛假的供詞,如不停止只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我並非建議,在這裏存在著對於專制權力的某種“憲政”制衡。沒有任何可靠的途徑可以使清代君主受制於法律,也沒有任何可靠的法律可以讓一個君主必欲懲罰的人得到保護。在清代,甚至連一個知縣都可以在自己的公堂上為所欲為,而幾乎沒有被繩之以法的危險。但在某些極不尋常的情況下,處於最高層的官員們顯然仍可能運用某些為任何政府都必須遵守的最高準則來限制君主的專制權力。要做到這一點,他們就不能把自己僅僅看作是為某一特殊政權服務的臣仆。這樣的自信,只會存在於那些相信自己是文化傳統當仁不讓的繼承者的人們身上。在中國帝制後期的政治生活中,即使在最高的行政層次,具有這種膽識的人士已屬鳳毛麟角。一個半世紀後,當帝制垮臺而滋養這種精英自信的社會和文化制度也隨之崩潰以後,這樣的膽識也就變得更為稀缺了。
沒有人會哀悼舊中國的官僚制度。即使按照當時的標準,它所造成的社會傷害也已超出了僅僅壓碎幾個無依無助的游民踝骨的程度。但不論是好事還是壞事,它的特性卻可以阻擋任何一種狂熱。沒有這樣一個應急的錨碇,中國就會在風暴中急劇偏航。在缺乏一種可行的替代制度的情況下,統治者就可以利用操縱民眾的恐懼,將之轉變為可怕的力量。生活於我們時代的那些異見人士和因社會背景或怪異信仰而易受指控的替罪羊,便會成為這種力量的攻擊目標。
沒有什麽能夠仁立其間,以阻擋這種瘋狂。
致謝
本書的寫作自始至終得到了中國同事的幫助。中國人民大學的韋慶遠和第一歷史檔案館的鞠德源在作為哈佛燕京學社的客人在劍橋訪問期間,以及我在北京從事研究工作時,引導我接觸了許多歷史資料。他們的友情和勇氣對我的研究與寫作是一種激勵。戴逸、王恩治和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的其他同事為我提供了熱情的接待和知識上的指導。我對中國檔案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尤其是北京的嚴運生和徐藝圃以及臺北的張彼得和莊吉發——尤為感激。中國已經將保存清代文獻的偉大寶庫向所有國家的研究者開放,這必須被視為現代學術研究發展中的偉大事件之一。我們還只是剛剛開始理解這對於我們認識人類生活會產生何等重大的意義。
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為我於1984年在中國從事檔案研究提供了資助。我在哈怫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的同事們以及哈佛燕京圖書館的工作人員亦給了我很多幫助。其中,我的研究助手Elaine Mossman對我的幫助特別大。 PtasenjiL Duara,李明哲,林滿紅,Susan Naquin,Evelyn S.Rawski,Nathan Sivin,James L.Watson認真地閱讀了本書書稿,對這些朋友的慷慨相助,我的感謝是難以用言辭表選的。 Beatrice S.Btutlett曾在費正清中心工作兩年,其間,她與我分享了關於清代通信系統的廣泛知識。還有許多人幫助我解決了一系列特殊問題,他們是:Daniel Bell,Peter CoLdman,R.KentGuy,Aurffiur KLeinman,Patnck Tai(他極富技巧地幫助我建立了資料庫系統),Pei -yiWu,Judi山Zeitlin o如果沒有Chiang Yunll; - chen、韓明、Kam TakSing(本書的滿人姓名表是他編制的)、羅麗達、Beata Tikor、ana WanS、YanS; Jeou 等給予的協助,本項目是難以完成的本書地圖由PaLMcDowell繪制,索引則由Olive Holrms編制,我謹在此致謝。哈佛大學出版社的Elizabeth Gretz從事編輯工作時從來便既有見地,又對作者極富同情心。所有這些朋友使我得以免犯很多錯誤,但如果書中仍存在錯誤的話,當然應由我負責。我的妻子MaryL.SmiLh以批判性的眼光閱讀了書稿,並給我以極大的鼓勵。本書是獻給她的——盡管這與她的貢獻相比是太微不足道了。
孔飛力
1990年1月
譯者後記
《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所講述的是一個關於“盛世妖術”的故事。套用國內出版界朋友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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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真實和幻影
為了探討弘歷的思路,讓我們先來看一看這樣一個事實:1768年後,叫魂恐慌又於1810年和1876年至少兩次出現,但這兩次朝廷都未大做文章,發動全國性的清剿。1810年時在位的是弘歷的兒子頗琰(即嘉慶皇帝),他不願對剪辮妖術的謠言神經過敏。他寫道:同樣的怪異在1768年發生過,他的父皇曾命令對之“嚴加清剿”,但這些怪異卻漸漸自行銷聲匿跡了。因此頤璇明確禁止地方當局“株連根究”(以免像1768年和後來鎮壓1813年八卦教叛亂時那樣強迫嫌犯招供同夥,造成廣泛株連)。相反,地方當局應進行秘密調查並秘密奏報,以免“衙門胥吏濫及無辜”,擾亂地方(如1796年白蓮教大起義爆發時的情況那樣)。結果,這一事件無疾而終。
1876年的事件發生時,光緒皇帝年幼,其時慈禧太後攝政,日漸權傾朝野,清政權正面臨著內亂外患。其中特別令人頭痛的是基督教民和地方民眾之間的社會沖突,有時並會釀成暴力事件。這些因素構成了那年春天起源於南京並蔓延波及長江沿岸數省的剪辮恐慌的大背景,地方當局奏報說,某些被捕嫌犯承認他們是民間教派或秘密社團的成員。他們的“邪術”包括把人的發辮粘在木人或紙人上,然後施行法術把它們變成活人,使之成為主人的打手。有人還相信發辮是被術士們遣派的株儒割去的。兩江總督洗葆楨則相信這些術士來自白蓮教派。那些罪行得到“確證”的案犯被處斬首(這是自太平天國起義以來行省權力大為擴張的一個方面),以便“安定人心”。像往常一樣,地方當局面臨的難題是要在清剿妖術(其風險是法律的濫用)和任其消聲匿跡(其風險是引用民間的憤怒)之間找到一條中庸之道。
民眾的情緒被傳教士的活動煽動起來。許多人相信天主教士和中國教民積極卷入了妖術活動,民間的反妖術活動於是帶上了反洋教的傾向。根據沈葆楨的報告,由於某些術士和歹徒皈依基督以逃避清剿,形勢變得更為覆雜。在當時的情況下,朝廷所要竭力避免的是反洋教暴亂,因為這會引起列強的幹涉,當局於是警告民眾不要“捕風捉影”。來自京城的指令要官員們不得聽任事態發展,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暴民作亂。①在這兩次事件中,朝廷每次都出於很充分的理由而沒有像1768年的弘歷那樣對妖術大事清剿。但除了有不事清剿的理由以外,這些後來的統治者顯然也缺乏站得住腳的理由從事清剿。我們現在不得不回過頭來考慮這樣一個問題:究竟是何種看法或何種形勢,導致了弘歷對妖術作出這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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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照官方的觀點,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邪術”是和武裝匪徒的叛亂活動有關的,所以對“邪術”的清剿也是鎮壓叛亂的一部分。教民並未受到鎮壓,不僅是因為對外的條約保護了他們的信仰自由,而且也因為列強(特別是法國)正在尋找借口派遣炮艦來保護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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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歷對異端的兩次最嚴厲清剿都發生在清政府軍事行動受挫,他因此對其軍隊的表現深為不滿的當口,這大概並不是偶然的。1751至1752年的危機——包括偽稿案和對馬朝柱的瘋狂搜捕——恰好發生在鎮壓川兩金川土著的漫長軍事行動之後。
在這場戰役中,清軍對金川土著的損失如此慘重、進剿如此不利,以至於弘歷以貽誤戰機為由處決了清軍的兩名最高將領。
而當1768年的危機發生時,征伐緬甸之役正毫無指望地被困在瘴癧肆虐的熱帶叢林裏,弘歷則以無能和謊報軍情為由撤換了他的戰地指揮官。當清軍陷於困境時,難道弘歷不會將震怒和沮喪發洩到國內事務中來嗎?
然而,雖然這種沮喪可能會給弘歷對妖術的清剿加溫,但清剿的實際進程卻有著自己的邏輯。弘歷的優懼亦真亦幻。真實的部分在於,他難以打破官僚體制自我滿足、常規裹足的積習。
君主要維護鞏固自身利益,就必須不斷訴諸於專制和無常的權力,而提出政治罪指控則是使用這種權力的最佳機會。幻影的部分(但誰能說幻影非真呢?)則在於,他對於無法為他所見的勢力心存恐懼。妖術當然就是這樣的一種勢力,但還有來自謀反和漢化的雙重威脅。即便像弘歷這樣一位已經漢化的滿洲君主,也無法將謀反與種族因素區分開來,而當一個案子牽涉到辮子的象征意象時,便足以成為使他疑慮爆發的導火索。與謀反危險相伴隨的是漢化問題,這一威脅雖然並不急迫,但卻更為險惡。弘歷的反應是文化的(推崇滿族語言和歷史,通過發動全國範圍的文字獄來清除反滿意識),同時也是政治的(清除已成為漢族官僚體系特征的種種“惡習”)。
江南是問題的關鍵。危險來自富庶文明的長江三角洲,並正沿著運河兩岸向北蔓延。在弘歷看來,南方是漢族官僚文化的罪惡淵藪:腐敗頑固,朋黨比奸,懦弱虛偽。強健的旗人可能會陷入江南的魔咒;弘歷會用最嚴厲的語言斥責受到江南文化蠱惑的滿洲官員。現在,某種罪惡又從江南向外蔓延,那就是官場中的腐敗習氣和社會上的妖術陰影。人們可能會提出異議,認為弘歷“真正相信”的不是第一種、而是第二種危險。確實,弘歷在公開場合是妖術的嘲笑者,說妖術是荒誕不經的迷信。但是,他在許多奏稿上的批示又顯示,他對妖術的細節與目的有著濃厚的興趣。 ①他究竟是否“相信”妖術的存在?最好還是這樣地提出問題:對他來說,術士的妖術比之漢文化的蠱惑是否就更不可信?術士們竊取人們的靈魂,腐敗的漢文化則竊取滿洲的品德,哪一種危險對他更為真實呢?
知識階層和大眾對妖術的看法
普通百姓的妖術信仰和君主視妖術為謀反的認識是有區別的。這使我們聯想到,在毆洲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鄉村巫術☆★☆★☆★☆★①例如,弘歷在彰寶一份奏報中提到關於某些罪犯割人發辮時在旁朱批道:“如何?”。那些含有同樣暗示的文件似乎表明,他對妖術有一種病態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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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現在宗教法庭上的“博學的”或“魔鬼橫行的”巫術之間同樣存在著區別。在理查·基徹弗對歐洲巫術迫害的研究中,他寫道,大多數村民指控鄰居使用巫術是因為他們相信鄰居用巫術傷害他們,但並不一定認為鄰居這麽做時與撒旦有任何約定。
在歐洲大陸發展起來的關於巫術中魔鬼作用的看法顯然是神學家和法學家們的臆測——除非在巫婆和受害者之間加上魔鬼這個環節,他們便無法對巫術作出解釋。……即使在當代的民間巫術信仰中,人們也認為有關魔鬼在巫術中所起作用的指控是站不住腳的。只有在英國的審判中,這種情況才偶爾發生。而當它發生時,則顯然是受到知識界影響的結果。
正是審判官和其他“專家”們把“魔鬼契約”的概念強加到了村民們單純的對巫術的恐懼之上。這些人以“邪惡的眼光”嘲笑民間的信仰,並以自己充分理性化的、將人生視為上帝和撒旦之間鬥爭的觀念來取代這種信仰。
和歐洲教廷的法官們一樣,弘歷也將一種因自己的恐懼而產生的意義註入到民間妖術中去。這是又一個例子,揭示出妖術如何得以在一個覆雜而龐大的社會裏跨越階級的界線而傳播① 基克赫弗{ Ri曲8rd K郫kh小叮):(歐洲的巫蝦審判:其在雅俗文化中的基礎‘<Eumpean Wiich Tn=ls: Their Founda:tionsiD Popolar曲d Learned Cullure.1300
1500),加刊福尼亞大學出版杜1976年版,第36~37頁。關於魔鬼信仲,參見托馬斯(Kei山rhomas):<宗教和魔法的衰落>{Rel開去。對妖術的看法可能同時存在著兩個或更多的版本。皇家的版本以對滿洲統治、歸根結蒂也是對整個政體的威脅為中心,農民的版本所集中關註的則是由陌生外人引起、困靈魂丟失而造成的突發與隨機的死亡。但是,君主和農民使用的並不是完全不同的語言。對弘歷來說,陰謀家們也是外人(所謂“奸狡僧徒”和“失意文人”),即儒教秩序的放逐者。他們沒有確定的文化歸宿,要麽不受懦教家庭制度的限制(如那些違背父母,拒絕結婚生子、傳宗接代的僧徒),要麽不理會正統科舉官僚制度的約束(如那些科舉考試失敗轉而反對科舉官僚制的文人)。
弘歷在叫魂危機中的政治行為對我們進一步認清“專制”這一概念或許會有所幫助,而“專制”正是後期帝國的特征。在弘歷的行為中所反映出來的,其實是他本人的個性。即位之初,他就立誓要在他過於仁慈的祖父和過於嚴厲的父親之間尋找出一條中庸之道。他確實找到了這樣一條中庸之道,但其方式卻是奇怪的:他在寬容和嚴厲這兩極之間來回擺動,因此,他的“中庸之道”並不是一種常態,而只是一種均衡。這種行為是否表明了他的專制的有效性?從他的朱批中流露出來的,卻是他的慍怒和急躁。面對真實的或只存在於他想象之中的威脅,他的反應看上去不僅過分而且滿懷惡意。由於滿清王朝這第四位,也是最榮耀的君主身上的這些品質,他要實行個人控制,也許就非要訴諸於“政治罪”不可。
但是,我也常常禁不住設想:到了這個時候,中國的帝國制度本身是否已達到了非使“政治罪”成為政治生活一部分不可的地步?此時此刻,任何一個君主要想維持對官僚制度穩固、有序和可靠的控制,都已變得十分困難。弘歷的父親胤禛是最後一位為此作出了認真努力的皇帝。他整頓財政體系,建立對邊疆地區的行政控制,強化彈劾制度,井加強帝國通訊體系的機密性。在所有這些問題上,胤禛都做了不遺餘力的嘗試。但是到了弘歷手裏,這些制度建設不是停頓了,就是出現了倒退。這或許並不能簡單地歸之於弘歷缺乏他父親的那種耐力。到弘歷的時候,官僚體制已是盤根錯節,征服者已不可逆轉地進一步漢化,以至於君主對官僚的常規控制已捉襟見肘。如果情況確是如此,那麽政治罪可能便為弘歷提供了一種恰當的替代性手段:它既可以像1751年和1768年時的情況那樣,讓他圍繞著謀反危機對官僚體制實行動員;也可以像十八世紀七十年代時的情況那樣,讓他通過文字獄對文人騷客進行恐嚇。弘歷並未蓄意這麽做,但可能是在他睚眥必報的個性和好大喜功的政治趣味的引導下,他依賴於這樣的手段來達到非如此便不能達到的目標,即君主對於有權有勢的官僚精英的控制。
普通民眾:權力的幻覺
我們已經檢討了民間叫魂信仰的根源,但我們永遠也無法確切地知道是什麽“導致了”1768年的叫魂大恐慌——如果這本身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的話。要找到為什麽大恐慌在這個時刻、以這種方式發生的線索,我們就必須如我在第二章中所建議的那樣,對清中葉社會狀況對普通民眾心態的影響進行探討。
我們在研究十八世紀中國社會時,必須考慮到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周圍盡是邪惡、他們的生命則受到隱蔽勢力威脅的看法。
但是,我在這裏要討論的主要是由妖術所揭示的醜陋的社會現實,而不是由它所引起的社會恐慌。
作為現代中國的前奏,叫魂大恐慌向中國社會的觀察者們凸顯了一個特別令人難過的現象:社會上到處表現出以冤冤相報為形式的敵意。叫魂案從一開始就帶有這種令人不快的特征。在叫魂幽靈的發源地德清,慈相寺的和尚們為把進香客從與他們競爭的那個寺廟嚇跑而欲圖挑起人們對妖術的恐懼。更有甚者,他們虛構了一個容易為人們相信的故事,即一夥石匠試圖用妖術來加害於自己的競爭對手。這是一場戲中戲,每一出都用民間的恐懼來做文章。除了醜惡的妒嫉,還有無恥的貪婪:縣役蔡瑞為從肖山和尚們身上勒索錢文,也編造出了可信的罪證。
一旦官府認真發起對妖術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機會來清算宿怨或謀取私利。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個人——無論惡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這個權力對普通民眾來說向來稀缺的社會裏,以“叫魂”罪名來惡意中傷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種突然可得的權力。對任何受到橫暴的族人或貪婪的債主逼迫的人來說,這一權力為他們提供了某種解脫;對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塊盾牌;對想得到好處的人,它提供了獎賞;對妒嫉者,它是一種補償;對惡棍,它是一種力量;對虐待狂,它則是一種樂趣。
我們在這裏所瞥見的,是否是一個已被人口過度增長、人均資源比例惡化、社會道德墮落所困擾的社會所遭遇到的一種道德報應?在這樣一個倍受困擾的社會裏,人們會對自己能否通過工作或學習來改善自身的境遇產生懷疑。這種情況由於腐敗而不負責任的司法制度而變得更加無法容忍,沒有一個平民百姓會指望從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補償。在這樣一個世界裏,妖術既是一種權力的幻覺,又是對每個人的一種潛在的權力補償。即使叫魂這樣的事其實從來沒有發生過,人們仍然普遍地相信,任何人只要有適當“技巧”便可通過竊取別人的靈魂而召喚出陰間的力量。這是一種既可怕又富有刺激的幻覺。與之相對應的則是真實的權力——人們可以通過指控某人為叫魂者、或以提出這種指控相威脅而得到這一權力爭施行妖術和提出妖術指控所折射反映出來的是人們的無權無勢狀態。對一些無權無勢的普通民眾來說,弘歷的清剿給他們帶來了慷慨的機會。①任何人——無論貴賤——都可以指稱別人為叫魂犯。其實,把僧人和乞丐當作替罪羊是朝廷和民間的某種共謀。弘歷相信,妖術謀反陰謀是邪惡妖僧之所為,而乞丐則是他們雇傭來的跑腿。對於這些處於社會邊緣的群體,弘歷動用國家權力對他們大張撻伐。當他這樣做的時候,他再次強化了社會對於背棄儒家秩序、因而在政治上是危險的那部分人本來就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這些人也成為弘歷的謀反恐懼的最佳陪襯。至於普通民眾,他們早已把叫魂妖黨的帽子套到了和尚的頭上。他們也有自己的成見:和尚是危險的外來者,由於為死人做法事而受到了汙染,並常常同鬼魂世界發生交往。當弘歷對這些易受政擊的外來人進行迫害時,村民是不會不對之表示歡迎的;否則的話,在抵禦邪術的問題上,他們就只有指望對妖術持不可知態度的官僚們為他們提供徽不足道的保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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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當代中國的歷史中充滿了這種幻覺權力進入杜會的例子。我還記得1987年在北京與一個老紅衛兵的談話。他當時是一個低收入的服務工。他感慨地說,毛澤東的文化革命對於像他這樣沒有正式資格循常規途徑在社會上進身的人來說是一個黃金時代,毛號召年輕人起來革命造反,這一來自頂端的突然可得的權利使他的野心得到了滿足。他抱怨說,現在的社會樣樣都要通過考試,他再也沒有希望從現在這個最底層的位置爬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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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受困擾社會”(impacted society)為反常的權力所攪擾,它和萊斯特·瑟羅(Lester Thurow)所描述的二十世紀美國“零和社會”在某一方面是很相似的。這兩種社會都發現,它們所面臨的基本問題已無法通過增進生產來解決,而需要“對損失進行分攤”。但是,兩者的一個主要區別在於,在瑟羅筆下的後工業化的美國,人們被出賣的感覺是由於進步和經濟成長的信念而產生並得到強化的——這種進步和經濟成長一度曾使西方世界相信,所有的困難都會屈服於人類的努力,從中某些人會得益卻不會有任何人受到損害。與此形成對照,在帝制後期的中國從未有人設想人的努力能夠(或應該)產生無限的進步和成長。同一個富裕的工業社會相比較(不管這個社會的貧富差距有多大),“損失分攤”在一個貧窮的農業社會是一種更為嚴酷的過程。當中國進入近代的時候,社會擁擠、貧窮,人們對於正在侵蝕著普通大眾生存機會的種種實際力量則幾乎完全沒有了解。
“受困擾社會”的特殊政治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在帝制後期的中國,絕大多數人沒有接近政治權力的機會,也就不能以此通過各自的利益相較去競爭社會資源。對普通臣民來說,僅僅是組成團體去追求特殊的社會利益便構成了政治上的風險。有時,人們便會到舊的帝國制度之外去尋求這種權力;其結果就是造反和革命。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權力通常只是存在於幻覺之中;或者,當國家清剿異己時,他們便會抓住這偶爾出現的機會攫取這種自由飄浮的社會權力。只有非常的境況才會給無權無勢者帶來突然的機會,使他們得以改善自己的狀況或打擊自己的敵人。即使在今天,讓普通民眾享有權力仍是一個還未實現的許諾。毫不奇怪,冤冤相報(這是“受困擾社會”中最為普遍的社會進攻方式)仍然是中國社會生活的一個顯著特點。
官僚制度:謹慎的喝彩
在叫魂故事的三個不同版本中,最不精彩的是我們故事中的非英雄角色官僚的那個版本。①如果說,這些實際而持不可知論的人們會對什麽未見勢力感到害怕的話,那就是暴民的狂怒易變和君主的反覆無常。這兩者都對讓他們感到自在的現存體制構成了威脅。他們試圖通過恐嚇那些提出妖術指控的人來擊敗前者,通過對君主封鎖消息來挫敗後者。但是,這兩個計策都未奏效。
他們不得不以並不可靠的證據為基礎,勉強從事對妖術的清剿。
弘歷的武庫裏缺乏一件武器——他沒有能力找到一個可與臣民共享的目標。君主和村民從各自的立場出發,都對叫魂妖黨懷有恐懼;他們都很快便從易受攻擊、處於太平盛世邊緣的人們中找到了替罪羊。但是,弘歷頭腦中最不願意看到的是暴民蜂起的現象。正是恐懼這個因素制約著他在危機初期謹慎行事,並促使他一直通過機密渠道進行通訊聯絡。舊政權的一個基本的政治特征,便是普通民眾對政治抱消極態度。那種由睚眥必報的領導人和狂熱激動的民眾勾結起來對付共同敵人的狂暴結合(這正是現代政治“運動”的表征),還是一件要到遙遠的未來才會發生的事情,十八世紀的官僚們還沒有受到這樣的致命夾擊。雖然他們中的個別人可能會被盛怒的君主挑出來加以懲罰,但作為一個整體,他們的地位仍然相當穩固。他們是知道這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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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在這裏盡量不用“精英”這個詞,因為叫魂檔案中看不到沒有官職的文人的活動,“地方士坤”的出場要在一個世紀以後才變得顯著起來。在叫魂危機過程中,這些士紳們始終謹慎地置身事外,反映士紳利益的地方志對此也鮮於置評。顯然,官府並沒有求助於士紳,而他們也不願自找麻煩去追緝妖術案犯,保護無辜民眾,或調解爭端。士紳活動的黃金時代還未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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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各省督撫們不斷要弘歷相信他們正在積極地追緝妖術案犯,弘歷卻清楚地知道,情況恰恰相反。清剿結束前兩個星期,河南巡撫阿思哈在10月21日的奏報中附上了一份完整的全省捕人名單(這是我唯一能找到的這樣的名單),向我們揭示了真情。他對河南在三個月的清剿中所逮捕的全部叫魂案犯按縣分列作了說明。
這裏面都是些通常的嫌犯,下層社會的烏合之眾,如流浪漢、乞丐、游方僧道等,即當時中國每天絡繹道途的各色人等。①☆★☆★☆★☆★①《朱批奏折》,第861卷第10號,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十一日(阿思哈)。阿思哈關於河南在三個月所逮捕的所有叫魂案犯的完整名單如下:祥符縣:賣膏藥湖廣游僧一名。
南陽縣:在境強討江南游僧一名。雖無匪跡,但據供伊師兄通元系揚州人,查與山東剪辮匪犯蔡廷章章內通元籍貫名字相同。
信陽州:剪割衣襟江南乞丐同其妻及另外四名乞丐。另有江南匪犯一名據報攜有辮尖剪刀等物,現移進省府做進一步審訊。
魯山縣:江南游僧一名,其名字與山東割辮匪犯案內僧名相類。
泌陽縣:湖廣游僧兩名。
封丘縣:湖廣游僧一名。
南陽府:面生游民一名為本省人氏,另有湖廣游僧三人和火居道士一名。
固始縣:本縣觀音廟僧一名,系山東匪徒通果供出之人。
彰德府:山東游僧三名,山東乞丐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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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部二十五名嫌犯中(此外還有可憐的和尚海印,他的案子我已在前面討論過,阿思哈微妙地沒有把他列入這份名單),有八名因證據不足而在清剿過程中先後被釋放了,剩下的十七名仍在押以待進一步審訊。對一個有兩千萬人口的省份來說,三個月清剿所達到的這個結果真是微不足道。弘歷斥罵他們的督撫們清剿不力難道是沒有道理的嗎?①如果說,弘歷的清剿撞上了官僚們設置的路障,那麽構成這些路障的恰恰是最令他痛恨的“官場惡習”:謹慎地隱匿情報,小心地自我保護,隱瞞真相以掩護人際關系,百促不動以墨守常規程序。一個普通的清代官僚即便並非故意設置障礙,僅以他日常的貪瀆和欺飾,就足以讓任何一個君主大傷腦筋。但是我們知道,叫魂案最後得以翻案並非取決於普通官僚的一般素質,而是依賴於少數幾位身居高位的大臣的作為——他們敢於告訴弘歷這是一樁錯誤的案件,根據的是虛假的供詞,如不停止只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我並非建議,在這裏存在著對於專制權力的某種“憲政”制衡。沒有任何可靠的途徑可以使清代君主受制於法律,也沒有任何可靠的法律可以讓一個君主必欲懲罰的人得到保護。在清代,甚至連一個知縣都可以在自己的公堂上為所欲為,而幾乎沒有被繩之以法的危險。但在某些極不尋常的情況下,處於最高層的官員們顯然仍可能運用某些為任何政府都必須遵守的最高準則來限制君主的專制權力。要做到這一點,他們就不能把自己僅僅看作是為某一特殊政權服務的臣仆。這樣的自信,只會存在於那些相信自己是文化傳統當仁不讓的繼承者的人們身上。在中國帝制後期的政治生活中,即使在最高的行政層次,具有這種膽識的人士已屬鳳毛麟角。一個半世紀後,當帝制垮臺而滋養這種精英自信的社會和文化制度也隨之崩潰以後,這樣的膽識也就變得更為稀缺了。
沒有人會哀悼舊中國的官僚制度。即使按照當時的標準,它所造成的社會傷害也已超出了僅僅壓碎幾個無依無助的游民踝骨的程度。但不論是好事還是壞事,它的特性卻可以阻擋任何一種狂熱。沒有這樣一個應急的錨碇,中國就會在風暴中急劇偏航。在缺乏一種可行的替代制度的情況下,統治者就可以利用操縱民眾的恐懼,將之轉變為可怕的力量。生活於我們時代的那些異見人士和因社會背景或怪異信仰而易受指控的替罪羊,便會成為這種力量的攻擊目標。
沒有什麽能夠仁立其間,以阻擋這種瘋狂。
致謝
本書的寫作自始至終得到了中國同事的幫助。中國人民大學的韋慶遠和第一歷史檔案館的鞠德源在作為哈佛燕京學社的客人在劍橋訪問期間,以及我在北京從事研究工作時,引導我接觸了許多歷史資料。他們的友情和勇氣對我的研究與寫作是一種激勵。戴逸、王恩治和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的其他同事為我提供了熱情的接待和知識上的指導。我對中國檔案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尤其是北京的嚴運生和徐藝圃以及臺北的張彼得和莊吉發——尤為感激。中國已經將保存清代文獻的偉大寶庫向所有國家的研究者開放,這必須被視為現代學術研究發展中的偉大事件之一。我們還只是剛剛開始理解這對於我們認識人類生活會產生何等重大的意義。
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為我於1984年在中國從事檔案研究提供了資助。我在哈怫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的同事們以及哈佛燕京圖書館的工作人員亦給了我很多幫助。其中,我的研究助手Elaine Mossman對我的幫助特別大。 PtasenjiL Duara,李明哲,林滿紅,Susan Naquin,Evelyn S.Rawski,Nathan Sivin,James L.Watson認真地閱讀了本書書稿,對這些朋友的慷慨相助,我的感謝是難以用言辭表選的。 Beatrice S.Btutlett曾在費正清中心工作兩年,其間,她與我分享了關於清代通信系統的廣泛知識。還有許多人幫助我解決了一系列特殊問題,他們是:Daniel Bell,Peter CoLdman,R.KentGuy,Aurffiur KLeinman,Patnck Tai(他極富技巧地幫助我建立了資料庫系統),Pei -yiWu,Judi山Zeitlin o如果沒有Chiang Yunll; - chen、韓明、Kam TakSing(本書的滿人姓名表是他編制的)、羅麗達、Beata Tikor、ana WanS、YanS; Jeou 等給予的協助,本項目是難以完成的本書地圖由PaLMcDowell繪制,索引則由Olive Holrms編制,我謹在此致謝。哈佛大學出版社的Elizabeth Gretz從事編輯工作時從來便既有見地,又對作者極富同情心。所有這些朋友使我得以免犯很多錯誤,但如果書中仍存在錯誤的話,當然應由我負責。我的妻子MaryL.SmiLh以批判性的眼光閱讀了書稿,並給我以極大的鼓勵。本書是獻給她的——盡管這與她的貢獻相比是太微不足道了。
孔飛力
1990年1月
譯者後記
《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所講述的是一個關於“盛世妖術”的故事。套用國內出版界朋友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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