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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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雲,吹了一整個黃昏的號角,終於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
子嫣一個人蓋著薄薄的夏涼被,窩在沙發裏,靜靜地聆聽,窗外的雨,不停地鞭撻著繁盛了一夏的草木。這初秋的雨,總是會帶來一陣一陣的惡寒,噬咬肌膚,而後侵襲脆弱的神經。
母親又在加班,一個人簡單地吃了點東西,在這片黑暗裏,安靜地蜷著身體,回憶起白天的種種,她覺得自己的心緒有些不安。
早上的時候,兩個人再一次地回到學校,像以前一樣的,在那個路口,見到了那一襲黑色的襯衫和那個微笑著等著自己的他。
兩個人一起吃早飯,三年一個月一十天。記得上次自己問他,他卻完全不曉得具體多久,只能依稀地說出個大概,只是他卻不知道,一向腦子不太靈光的自己竟然記得如此的清楚。
與何曉在一起的所有瞬間,點滴感受,她都會小心地收藏,以白紙黑字的方式,記錄在回憶裏。
她想要在未來的某一天,當自己不得不離開他的身邊的時候,翻開日記的那一瞬間,還能夠重新拾起她對他的那份粘稠的愛意。
拾起手機,點亮屏幕,查看一天的照片,大部分都是自己和美薇的合影,只有在小小的屏幕的角落裏,才會找到,深邃著眼睛的他。
那雙,應該是看向美薇的,飽含深情的眼睛。
她已經記不清楚自己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上何曉了,大一那時候,班級裏很少的幾個男生裏,因為他的外形和那份才情,著實有著不少的女生對他很是青睞。
因為高中同班的關系,加上自己的熱心腸,傻傻地幫著那些女生追求何曉,初始的時候,他表現得有些厭煩,可是在自己不停地攻勢之下,逐漸地松動了他的內心,最終,何曉確實談了兩場簡短的戀愛。
可是並不長久,只是這一來二去的倒是讓自己和何曉有了莫逆的關系,結為了異性的好兄弟。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那安靜、恬淡的樣子已經漸漸地走進了自己的心裏,她開始喜歡上了他。
只是,很遺憾。在他的眼裏,她從未能夠捕捉到一絲一毫的對自己的愛意,她子嫣只是個兄弟,只是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孤單、喜好寧靜的他,也同樣需要有個人可以袒露些許的心聲,所以他需要的也只是一個可以交心的朋友吧。更何況,她很清楚他理想中的姑娘的樣子,那是書裏的姑娘,他一直深愛的林徽因的樣子,溫柔、恬靜而又不失堅強的姑娘的樣子。
散開一直高高吊起的馬尾,穿上簡單樸素的白裙,去模仿那個書中的姑娘的模樣,期待他的愛意。可惜的是自己無論怎樣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也終究是難以進入他的眼底,畢竟,自己是個大大咧咧,瘋瘋癲癲的姑娘。
可是,喜歡何曉,自己清楚,那份濃濃的感情,始終稠在心裏,難以化開。但是,在他的眼裏,自己似乎就只是他的好兄弟,就像他的室友一樣,跟他所有的男性朋友一樣。
為了引起何曉的註意,子嫣開始嘗試著去和別人談戀愛,希望另一個男人的出現,可以在他井水一樣平靜的心裏,泛起一絲漣漪,她渴望他能夠發現,自己也是一個女孩子,一個期待被他愛的女孩子。
可笑的是,子嫣的行為非但沒能引起何曉的註意,他反而以一個男人的角度,去揣測、幫助自己,去解決戀愛中所遇到的問題。
向來精明、細心的他,這一直以來,在面對自己對他的感情上,突然地像是一個傻子,竟然毫無察覺。
她不信,他感覺不到自己的愛意,在幾番努力與掙紮之後,漸漸地,她開始明白,他只是偽裝成一個傻子,他想要的只是那個瘋瘋癲癲的兄弟一樣的自己,那個可以讓他敞開心扉,放開了交談,能夠享受片刻放縱心緒的自己。
他沈寂的內心裏,終究是沒有自己一絲一毫的影子。
他應該永遠都不會看上潑辣好動的自己,因為自己永遠也不可能變成他喜歡的樣子,她開始覺得,是自己配不上他,給不了他想要的那份安靜恬淡的幸福。
自己愛上他,沒有錯;他不愛自己,也沒有錯。可是既然愛情選擇了自己,自己已然再無選擇。
所以,自己就默默地守在他身邊吧。做他生命旅途的驛站,伴他度過每一個疲乏的瞬間。
掩藏起自己僅有的一點心事,安靜地陪伴,不再給他困擾,不再讓他苦惱,他的幸福,自己不需要過多的參與。
祝福,就好。
現在,他有了美薇,那個恬淡、溫柔,又堅強的姑娘,同樣穿上素衣白裙的她,活脫脫地就像是從書裏走出來的姑娘,他喜歡的那個姑娘。
想起那天,初次去他哪裏,自己開玩笑的說要他們兩個在一起,他的眼底竟泛起淡淡的波瀾,自己難得捕捉到的他的一絲心緒,終於堅定了自己最後僅存的一點勇氣。
你喜歡,我當然會幫你!
拉著她一起吃飯,像介紹自己的男朋友一樣的,驕傲地展示你;帶著她一起去夜市,走到盡頭的時候,自己選擇離開,把你們一起回家的那段距離單獨留給你;她要你陪她去買衣服,你們相互之間開始有了情意,自己又怎麽好去插足添疑?
只是想,把所有的幸福,都帶給你。
看著何曉的照片,子嫣輕輕地抹去自己眼角的淚滴,她有些痛恨自己,不夠溫柔,不夠恬靜,不能像她一樣的,跟你一起,兩個人一起守侯一份甜蜜。
但是,能夠兩個人都留在這裏,默默地伴他左右,看著他幸福,足矣。
一個人堅守一份愛情,不棄,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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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嫣一個人蓋著薄薄的夏涼被,窩在沙發裏,靜靜地聆聽,窗外的雨,不停地鞭撻著繁盛了一夏的草木。這初秋的雨,總是會帶來一陣一陣的惡寒,噬咬肌膚,而後侵襲脆弱的神經。
母親又在加班,一個人簡單地吃了點東西,在這片黑暗裏,安靜地蜷著身體,回憶起白天的種種,她覺得自己的心緒有些不安。
早上的時候,兩個人再一次地回到學校,像以前一樣的,在那個路口,見到了那一襲黑色的襯衫和那個微笑著等著自己的他。
兩個人一起吃早飯,三年一個月一十天。記得上次自己問他,他卻完全不曉得具體多久,只能依稀地說出個大概,只是他卻不知道,一向腦子不太靈光的自己竟然記得如此的清楚。
與何曉在一起的所有瞬間,點滴感受,她都會小心地收藏,以白紙黑字的方式,記錄在回憶裏。
她想要在未來的某一天,當自己不得不離開他的身邊的時候,翻開日記的那一瞬間,還能夠重新拾起她對他的那份粘稠的愛意。
拾起手機,點亮屏幕,查看一天的照片,大部分都是自己和美薇的合影,只有在小小的屏幕的角落裏,才會找到,深邃著眼睛的他。
那雙,應該是看向美薇的,飽含深情的眼睛。
她已經記不清楚自己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上何曉了,大一那時候,班級裏很少的幾個男生裏,因為他的外形和那份才情,著實有著不少的女生對他很是青睞。
因為高中同班的關系,加上自己的熱心腸,傻傻地幫著那些女生追求何曉,初始的時候,他表現得有些厭煩,可是在自己不停地攻勢之下,逐漸地松動了他的內心,最終,何曉確實談了兩場簡短的戀愛。
可是並不長久,只是這一來二去的倒是讓自己和何曉有了莫逆的關系,結為了異性的好兄弟。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那安靜、恬淡的樣子已經漸漸地走進了自己的心裏,她開始喜歡上了他。
只是,很遺憾。在他的眼裏,她從未能夠捕捉到一絲一毫的對自己的愛意,她子嫣只是個兄弟,只是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孤單、喜好寧靜的他,也同樣需要有個人可以袒露些許的心聲,所以他需要的也只是一個可以交心的朋友吧。更何況,她很清楚他理想中的姑娘的樣子,那是書裏的姑娘,他一直深愛的林徽因的樣子,溫柔、恬靜而又不失堅強的姑娘的樣子。
散開一直高高吊起的馬尾,穿上簡單樸素的白裙,去模仿那個書中的姑娘的模樣,期待他的愛意。可惜的是自己無論怎樣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也終究是難以進入他的眼底,畢竟,自己是個大大咧咧,瘋瘋癲癲的姑娘。
可是,喜歡何曉,自己清楚,那份濃濃的感情,始終稠在心裏,難以化開。但是,在他的眼裏,自己似乎就只是他的好兄弟,就像他的室友一樣,跟他所有的男性朋友一樣。
為了引起何曉的註意,子嫣開始嘗試著去和別人談戀愛,希望另一個男人的出現,可以在他井水一樣平靜的心裏,泛起一絲漣漪,她渴望他能夠發現,自己也是一個女孩子,一個期待被他愛的女孩子。
可笑的是,子嫣的行為非但沒能引起何曉的註意,他反而以一個男人的角度,去揣測、幫助自己,去解決戀愛中所遇到的問題。
向來精明、細心的他,這一直以來,在面對自己對他的感情上,突然地像是一個傻子,竟然毫無察覺。
她不信,他感覺不到自己的愛意,在幾番努力與掙紮之後,漸漸地,她開始明白,他只是偽裝成一個傻子,他想要的只是那個瘋瘋癲癲的兄弟一樣的自己,那個可以讓他敞開心扉,放開了交談,能夠享受片刻放縱心緒的自己。
他沈寂的內心裏,終究是沒有自己一絲一毫的影子。
他應該永遠都不會看上潑辣好動的自己,因為自己永遠也不可能變成他喜歡的樣子,她開始覺得,是自己配不上他,給不了他想要的那份安靜恬淡的幸福。
自己愛上他,沒有錯;他不愛自己,也沒有錯。可是既然愛情選擇了自己,自己已然再無選擇。
所以,自己就默默地守在他身邊吧。做他生命旅途的驛站,伴他度過每一個疲乏的瞬間。
掩藏起自己僅有的一點心事,安靜地陪伴,不再給他困擾,不再讓他苦惱,他的幸福,自己不需要過多的參與。
祝福,就好。
現在,他有了美薇,那個恬淡、溫柔,又堅強的姑娘,同樣穿上素衣白裙的她,活脫脫地就像是從書裏走出來的姑娘,他喜歡的那個姑娘。
想起那天,初次去他哪裏,自己開玩笑的說要他們兩個在一起,他的眼底竟泛起淡淡的波瀾,自己難得捕捉到的他的一絲心緒,終於堅定了自己最後僅存的一點勇氣。
你喜歡,我當然會幫你!
拉著她一起吃飯,像介紹自己的男朋友一樣的,驕傲地展示你;帶著她一起去夜市,走到盡頭的時候,自己選擇離開,把你們一起回家的那段距離單獨留給你;她要你陪她去買衣服,你們相互之間開始有了情意,自己又怎麽好去插足添疑?
只是想,把所有的幸福,都帶給你。
看著何曉的照片,子嫣輕輕地抹去自己眼角的淚滴,她有些痛恨自己,不夠溫柔,不夠恬靜,不能像她一樣的,跟你一起,兩個人一起守侯一份甜蜜。
但是,能夠兩個人都留在這裏,默默地伴他左右,看著他幸福,足矣。
一個人堅守一份愛情,不棄,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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