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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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死妖怪!滾出我們村子!”
“阿花別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們村子小,容不下你這尊大佛,你請走吧。”
他蜷縮著身子抵擋著砸到身上的土塊,額角一時沒有護住,被夾在土塊裏的石子劃地流出血來。
“啊!他流血了!”
“他會不會報覆我們?”
“不、不會吧……”
“他看過來了,快跑!”
那雙藍色的眼睛實在是好看得緊,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麽會有藍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縮著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誰發了瘋,竟然將石子沖著他的眼睛砸了過來,險險擦過眼角,血順著面頰流了下來。他閉著險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淚。
“泣、泣血了!這是厲鬼,是大兇之兆啊!”
“殺了他!殺了他!他會帶來災禍!”
“快!請村頭的王半仙來!”
村子裏的人圍成一個圈,在後面的人一個勁兒地往前擠,在前面的被後面的人推得狠了,就連忙往後面鉆。來來往往,最後圈子還是這麽大。
人群出現了一陣騷動,自動分開。接著就見一派仙風道骨的王半仙走了過來,高高瘦瘦,留著山羊胡,穿著一身洗的發白的道袍,倒真有那麽幾分出塵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見他,就瞇起了眼睛,舉著右手掐算著,最後讓村長牽了條黑狗過來宰了。
他想跑,卻被人堵在了圈子裏,等到太陽最熱的時候,一盆腥熱的血將他從頭淋到了腳。一頭雪似的發一縷一縷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視線是一片血紅。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發尾滴下來,散發著令人作嘔的腥味。
鬼童子!
惡鬼!
妖怪!
被潑了黑狗血,眾人似乎就寬了心,他狼狽逃了出去,清涼的溪水將他的身上的血跡沖洗幹凈,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溪水中映出的雪發與藍眸,突然用力地拽扯著頭發,一縷一縷的發被硬生生地拽了下來,在他腳邊堆成一片,像一場不合時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後到底是長大了。
他用布將一頭白發包裹起來,然後用布條將眼睛遮住,就像一個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實上,他確實也是以乞討為生。
因為沒有哪個老板,會用一個長著藍眼白發的異類。
“小姐……”
“看起來怪可憐的,去買兩個包子來吧。”
他擡起頭,隔著一層粗布隱約看得見一個人的輪廓,空氣中帶著淡淡的清香,似是個女子。
她的嗓音很溫柔,像春日裏的暖風,夾雜著花朵的香氣。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還是個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後將會是一個多麽俊美的少年。長得好看的人,總會更輕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來二去,他和這個讓他吃上一頓飽飯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來。
大概是看他還小,所以很多事情說出口就變得順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學生雖然是個寒門弟子,但是談吐頗為不凡。
比如……她對這個不凡的弟子動了心。
他由衷地為這個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緣而高興著。
後來小小姐與那書生訂了親,便要開始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閑暇時便會想,小小姐現在在幹什麽呢?她過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會像一個小姑娘一樣,一輩子都會被人保護得好好的,哪怕她嫁為人婦之後出門就更少了,他還是高興得不行。
只是這世間萬般,多總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員外進了大獄。
貪汙、冤案、還有最要命的溝通外敵,足以讓王員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親手將證據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親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間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個小乞丐,也從那些路人茶前飯後的閑談裏聽得出來,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華,現在又是有多破敗。
他還聽說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親,好好的一個姑娘,如花的年紀,還沒有綻放就枯萎了。
他頭一次這麽恨自己的無能為力。
夜裏他翻過王府的墻頭,往日裏戒備森嚴的王府,現在連他都能進出自如。在這棟大宅子裏,只剩下了等待最終審判的小小姐,和她五歲的妹妹。
他還記得小小姐說她最喜歡家裏的小花園,但是這小花園裏,現如今卻盡是雜草,不過書幾天時間,王府便沒了一點人氣。
他一間一間地找著空空的屋子,突然聞到了煙味,然後他擡頭,就看見了滿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過坍塌的房梁和熾熱的火焰,皮膚上泛著不正常的紅,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將她救出來了。
她睜開眼睛,就看見了一雙清亮的藍眸,就像她和書生第一次相見時的天空。
滿園的桃花開了,她獨自去賞花,忽見在重重掩映中有個人影,她好奇望去,那書生若有所感,亦是將將回過頭來,楞了一楞,在漫空的花瓣中沖她笑了。
她一陣恍惚,忽覺鬢角微微一沈,便見那書生微紅了面頰,笑著說:“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她想去擁抱她的夫君,卻抱了一手冰涼的夜氣。
“小小姐?”
他試探著叫她,卻見她直直看著他,眼神從茫然到驚疑,最後變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頭巾與遮眼的布條早就在火場中掉了,他雪似的長發洩了一地,就像攏了一束月華。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掙紮著從他懷裏出來,聲音如同穿過縫隙的風,尖銳地像一把紮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著抓向了他。他一時怔楞躲避不疊,那沾染著黑灰與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進了肉裏。
“一定是你!你這個帶來黴運的妖怪!就是因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會棄我而去!我當時怎麽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著她咆哮,看著她發瘋,看著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後也是看著她縱身跳進火裏。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來不過是讓她所有的怨氣得以發洩,然後縱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顆真心被捅得鮮血淋漓。
……
其實也不過是回到了原來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裏,刀片在頭上輕輕刮著,細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還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發,面無表情地看著,然後發狠似的用刀片刮向頭皮,細小的血珠凝結成縷,順著頭皮滑下來。
“哎!誰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別過腦袋,刀片毫無回手之力地被奪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輕輕摸了摸他光光的腦袋,手暖極了。
他依舊不說話。
“怎麽不說話?”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腦袋,繞到他面前去,他又別過頭。
這樣折騰了幾次,他覺得有些煩了,終是把腦袋擡了起來,反正他見到自己的眼睛就會逃走吧。
那人果然楞住了,然後說了他完全沒有想過的一句話。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楞住了。
那人打量著他,他感覺自己已經被看了個透徹。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時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著問道:“那小家夥,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頓飯還是沒問題的。”
他心底突然湧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這個人,他會成為南風館的館主,他會手掌生殺大權,他會像金絲雀一樣鎖在籠裏,他的身上會遍布傷痕,他會陷入濃稠的黑暗,他……也會成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卻成了他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間顛肺流離的十年,就是為了等到他一樣。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滿傷痕的手,輕輕地放在了一片溫暖上。
為你沾血沒關系,為你擋刀沒關系,為你一頭紮進泥沼沒關系,為你付出生命也沒關系。
因為我這一生,就是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兩個人,一個內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為什麽手突然就不聽使喚。一個穿過十餘年的時光,將自己的這顆千瘡百孔卻依然炙熱的心臟,再次輕輕地交到了對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彎彎,眼角的一抹嫣紅越發艷麗,顏色灼灼,比他身後的陽光更要暖上幾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麽名字?”
他呆呆地看著眼前的人,有什麽好像不一樣了。
當時、當時……
當時什麽?
他是不是忘了什麽東西?
李麟看著小孩呆呆的模樣,想了想,道:“以後就叫你阿默吧,明明聲帶未損居然不和我說話,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臉頰,把他的面頰戳上了一片緋紅。
什麽遺忘啊,本來就是這樣的,不是嗎?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聲,“……阿默。”
“你可算開口了!”李麟笑的越發開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進了溫水,不知為何就紅了眼眶。
本來就是這樣的呀。
阿默跟著李麟一路闖蕩,他們走過千山萬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紀太大,最後用的最熟練的卻是輕身功夫。李麟也不氣,笑著點點他的額頭,“這樣也好,以後就不用擔心你受傷了。”
後來他一路跟著他,從十歲到十八歲,在十八歲那年,李麟誤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帶著他一路奔逃,迎著微涼的夜風,恍惚間感覺自己背上了整個世界。
在二十歲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樣藍。他們喝了交杯酒,搖落了羅紗帳,青絲與雪發交纏之間,他莫名地就落了淚。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連忙停下動作焦急地問著,他忍得一頭的汗,全然不是平日裏的冷靜灑然,卻依舊溫柔得讓人心悸。
他搖搖頭,哽咽著說,他只是覺得幸福到不真實,害怕有一日醒來,發現過往種種不過一夢。
於是李麟就松了口氣,將他抱得緊緊的,好像要將他融入身體裏,再不分離。
“阿默,我愛你。”
……
直至許多年後,兩個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個山清水秀的小山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後來有一天,村民沒有看見兩個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們家裏探看,發現兩個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雙手緊緊握在一起。
再後來,村裏人將他們葬在一起,石碑上的兩個名字緊緊地挨在一起,縱使風霜雨雪,再不分離。
……
洛書停手,琴聲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經失去體溫的李默,想故事裏的就是結局。
李麟閉上眼睛,時隔十八年,終是又流下了一滴淚。
“混賬!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淵臨近乎瘋狂的咆哮與尖叫撕裂了寂靜的空氣,洛書看著他,嘴角勾起了一個歡愉的笑。
“師父?”子車痕詫異地看向洛書,洛書的琴音幻境不是針對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覺得這琴聲聽了讓人莫名輕松,卻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麽。
洛書想起剛剛淵臨看到的畫面,輕輕地撫過琴弦。
其實也沒有什麽,淵臨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畫面。以一個完全的旁觀者的角度。
“我將他們的過往裏,淵臨的存在剔除了。”
還有比讓一個占有欲強到病態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與別人親親熱熱,而他卻無法觸碰,更讓人發瘋的嗎?
你以為你會和李麟一起死嗎?不會的。
他不但不會死,沒了你的阻礙,他還會和他愛的人,過得好好的。
別說是徹底占有,“占有物”連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書剛說完,就突然感覺肩膀一沈,子車痕從他背後以一個有點別扭的姿勢,將腦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書楞了一下,然後心臟就像是被貓兒的肉墊輕輕地拍了一下,癢癢的。
子車痕與百骨知不一樣。
他們對他同樣親近,但是相比起抓緊一切機會往他身上貼的二哈百骨知,子車痕更像一只貓。貓兒若即若離,哪怕會叼著小魚放到床頭上,在清醒的時候也不會輕易地近身。這種突然的親近,就像是貓主子突然在鏟屎官面前露出了軟軟的肚子,讓洛書的心軟地一塌糊塗。
“師父……”
子車痕輕輕地蹭了蹭師父軟軟的臉頰,滑嫩嫩的小臉肉嘟嘟的,還帶著奶膘,子車痕就像聞見了貓薄荷的大貓,抱住洛書好像要把這些年錯過的撒嬌全都撒個夠。
他知道洛書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費精神氣兒,若不是為了他,洛書是不會輕易動手的。而事實也是這樣,洛書若是單純想送李默一場好夢,或是讓淵臨生死不能,有更輕松的方法,他這次用出琴音,確實是為了子車痕。
單純的肉體折磨,怎麽能抵得過小五長達半年的自閉,怎麽能抵得過小五的夜夜驚醒,怎麽抵得過困擾小五這麽多年的夢魘。
洛書轉過身來,子車痕蹭不到師父的小肉臉,不開心地看了洛書一眼,被洛書整個按到了懷裏,一遍一遍得給難得撒一次嬌的大貓順毛。
子車痕安心地閉上了眼睛。
師父護短的感覺,就像是一個顛肺流離的人面前突然出現了一座民居,裏面的主人熱情地引他進屋避雨,還端上了熱騰騰姜湯。
……
方尚清看看抱著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經瘋了一半的淵臨,再看看師徒情深的洛書和師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師兄,要穩重,穩重,穩重……
穩重個鬼啊!
我也想蹭師父軟乎乎的小肉臉啊!我也想被師父親親抱抱舉高高啊!師父你是不是忘了你還有一個徒弟啊!
師父!你看看我啊!
……
今天的大師兄腦袋上依舊插滿了蠟燭呢【點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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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花別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們村子小,容不下你這尊大佛,你請走吧。”
他蜷縮著身子抵擋著砸到身上的土塊,額角一時沒有護住,被夾在土塊裏的石子劃地流出血來。
“啊!他流血了!”
“他會不會報覆我們?”
“不、不會吧……”
“他看過來了,快跑!”
那雙藍色的眼睛實在是好看得緊,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麽會有藍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縮著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誰發了瘋,竟然將石子沖著他的眼睛砸了過來,險險擦過眼角,血順著面頰流了下來。他閉著險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淚。
“泣、泣血了!這是厲鬼,是大兇之兆啊!”
“殺了他!殺了他!他會帶來災禍!”
“快!請村頭的王半仙來!”
村子裏的人圍成一個圈,在後面的人一個勁兒地往前擠,在前面的被後面的人推得狠了,就連忙往後面鉆。來來往往,最後圈子還是這麽大。
人群出現了一陣騷動,自動分開。接著就見一派仙風道骨的王半仙走了過來,高高瘦瘦,留著山羊胡,穿著一身洗的發白的道袍,倒真有那麽幾分出塵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見他,就瞇起了眼睛,舉著右手掐算著,最後讓村長牽了條黑狗過來宰了。
他想跑,卻被人堵在了圈子裏,等到太陽最熱的時候,一盆腥熱的血將他從頭淋到了腳。一頭雪似的發一縷一縷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視線是一片血紅。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發尾滴下來,散發著令人作嘔的腥味。
鬼童子!
惡鬼!
妖怪!
被潑了黑狗血,眾人似乎就寬了心,他狼狽逃了出去,清涼的溪水將他的身上的血跡沖洗幹凈,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溪水中映出的雪發與藍眸,突然用力地拽扯著頭發,一縷一縷的發被硬生生地拽了下來,在他腳邊堆成一片,像一場不合時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後到底是長大了。
他用布將一頭白發包裹起來,然後用布條將眼睛遮住,就像一個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實上,他確實也是以乞討為生。
因為沒有哪個老板,會用一個長著藍眼白發的異類。
“小姐……”
“看起來怪可憐的,去買兩個包子來吧。”
他擡起頭,隔著一層粗布隱約看得見一個人的輪廓,空氣中帶著淡淡的清香,似是個女子。
她的嗓音很溫柔,像春日裏的暖風,夾雜著花朵的香氣。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還是個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後將會是一個多麽俊美的少年。長得好看的人,總會更輕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來二去,他和這個讓他吃上一頓飽飯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來。
大概是看他還小,所以很多事情說出口就變得順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學生雖然是個寒門弟子,但是談吐頗為不凡。
比如……她對這個不凡的弟子動了心。
他由衷地為這個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緣而高興著。
後來小小姐與那書生訂了親,便要開始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閑暇時便會想,小小姐現在在幹什麽呢?她過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會像一個小姑娘一樣,一輩子都會被人保護得好好的,哪怕她嫁為人婦之後出門就更少了,他還是高興得不行。
只是這世間萬般,多總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員外進了大獄。
貪汙、冤案、還有最要命的溝通外敵,足以讓王員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親手將證據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親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間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個小乞丐,也從那些路人茶前飯後的閑談裏聽得出來,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華,現在又是有多破敗。
他還聽說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親,好好的一個姑娘,如花的年紀,還沒有綻放就枯萎了。
他頭一次這麽恨自己的無能為力。
夜裏他翻過王府的墻頭,往日裏戒備森嚴的王府,現在連他都能進出自如。在這棟大宅子裏,只剩下了等待最終審判的小小姐,和她五歲的妹妹。
他還記得小小姐說她最喜歡家裏的小花園,但是這小花園裏,現如今卻盡是雜草,不過書幾天時間,王府便沒了一點人氣。
他一間一間地找著空空的屋子,突然聞到了煙味,然後他擡頭,就看見了滿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過坍塌的房梁和熾熱的火焰,皮膚上泛著不正常的紅,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將她救出來了。
她睜開眼睛,就看見了一雙清亮的藍眸,就像她和書生第一次相見時的天空。
滿園的桃花開了,她獨自去賞花,忽見在重重掩映中有個人影,她好奇望去,那書生若有所感,亦是將將回過頭來,楞了一楞,在漫空的花瓣中沖她笑了。
她一陣恍惚,忽覺鬢角微微一沈,便見那書生微紅了面頰,笑著說:“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她想去擁抱她的夫君,卻抱了一手冰涼的夜氣。
“小小姐?”
他試探著叫她,卻見她直直看著他,眼神從茫然到驚疑,最後變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頭巾與遮眼的布條早就在火場中掉了,他雪似的長發洩了一地,就像攏了一束月華。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掙紮著從他懷裏出來,聲音如同穿過縫隙的風,尖銳地像一把紮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著抓向了他。他一時怔楞躲避不疊,那沾染著黑灰與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進了肉裏。
“一定是你!你這個帶來黴運的妖怪!就是因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會棄我而去!我當時怎麽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著她咆哮,看著她發瘋,看著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後也是看著她縱身跳進火裏。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來不過是讓她所有的怨氣得以發洩,然後縱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顆真心被捅得鮮血淋漓。
……
其實也不過是回到了原來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裏,刀片在頭上輕輕刮著,細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還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發,面無表情地看著,然後發狠似的用刀片刮向頭皮,細小的血珠凝結成縷,順著頭皮滑下來。
“哎!誰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別過腦袋,刀片毫無回手之力地被奪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輕輕摸了摸他光光的腦袋,手暖極了。
他依舊不說話。
“怎麽不說話?”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腦袋,繞到他面前去,他又別過頭。
這樣折騰了幾次,他覺得有些煩了,終是把腦袋擡了起來,反正他見到自己的眼睛就會逃走吧。
那人果然楞住了,然後說了他完全沒有想過的一句話。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楞住了。
那人打量著他,他感覺自己已經被看了個透徹。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時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著問道:“那小家夥,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頓飯還是沒問題的。”
他心底突然湧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這個人,他會成為南風館的館主,他會手掌生殺大權,他會像金絲雀一樣鎖在籠裏,他的身上會遍布傷痕,他會陷入濃稠的黑暗,他……也會成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卻成了他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間顛肺流離的十年,就是為了等到他一樣。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滿傷痕的手,輕輕地放在了一片溫暖上。
為你沾血沒關系,為你擋刀沒關系,為你一頭紮進泥沼沒關系,為你付出生命也沒關系。
因為我這一生,就是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兩個人,一個內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為什麽手突然就不聽使喚。一個穿過十餘年的時光,將自己的這顆千瘡百孔卻依然炙熱的心臟,再次輕輕地交到了對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彎彎,眼角的一抹嫣紅越發艷麗,顏色灼灼,比他身後的陽光更要暖上幾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麽名字?”
他呆呆地看著眼前的人,有什麽好像不一樣了。
當時、當時……
當時什麽?
他是不是忘了什麽東西?
李麟看著小孩呆呆的模樣,想了想,道:“以後就叫你阿默吧,明明聲帶未損居然不和我說話,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臉頰,把他的面頰戳上了一片緋紅。
什麽遺忘啊,本來就是這樣的,不是嗎?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聲,“……阿默。”
“你可算開口了!”李麟笑的越發開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進了溫水,不知為何就紅了眼眶。
本來就是這樣的呀。
阿默跟著李麟一路闖蕩,他們走過千山萬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紀太大,最後用的最熟練的卻是輕身功夫。李麟也不氣,笑著點點他的額頭,“這樣也好,以後就不用擔心你受傷了。”
後來他一路跟著他,從十歲到十八歲,在十八歲那年,李麟誤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帶著他一路奔逃,迎著微涼的夜風,恍惚間感覺自己背上了整個世界。
在二十歲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樣藍。他們喝了交杯酒,搖落了羅紗帳,青絲與雪發交纏之間,他莫名地就落了淚。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連忙停下動作焦急地問著,他忍得一頭的汗,全然不是平日裏的冷靜灑然,卻依舊溫柔得讓人心悸。
他搖搖頭,哽咽著說,他只是覺得幸福到不真實,害怕有一日醒來,發現過往種種不過一夢。
於是李麟就松了口氣,將他抱得緊緊的,好像要將他融入身體裏,再不分離。
“阿默,我愛你。”
……
直至許多年後,兩個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個山清水秀的小山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後來有一天,村民沒有看見兩個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們家裏探看,發現兩個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雙手緊緊握在一起。
再後來,村裏人將他們葬在一起,石碑上的兩個名字緊緊地挨在一起,縱使風霜雨雪,再不分離。
……
洛書停手,琴聲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經失去體溫的李默,想故事裏的就是結局。
李麟閉上眼睛,時隔十八年,終是又流下了一滴淚。
“混賬!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淵臨近乎瘋狂的咆哮與尖叫撕裂了寂靜的空氣,洛書看著他,嘴角勾起了一個歡愉的笑。
“師父?”子車痕詫異地看向洛書,洛書的琴音幻境不是針對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覺得這琴聲聽了讓人莫名輕松,卻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麽。
洛書想起剛剛淵臨看到的畫面,輕輕地撫過琴弦。
其實也沒有什麽,淵臨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畫面。以一個完全的旁觀者的角度。
“我將他們的過往裏,淵臨的存在剔除了。”
還有比讓一個占有欲強到病態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與別人親親熱熱,而他卻無法觸碰,更讓人發瘋的嗎?
你以為你會和李麟一起死嗎?不會的。
他不但不會死,沒了你的阻礙,他還會和他愛的人,過得好好的。
別說是徹底占有,“占有物”連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書剛說完,就突然感覺肩膀一沈,子車痕從他背後以一個有點別扭的姿勢,將腦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書楞了一下,然後心臟就像是被貓兒的肉墊輕輕地拍了一下,癢癢的。
子車痕與百骨知不一樣。
他們對他同樣親近,但是相比起抓緊一切機會往他身上貼的二哈百骨知,子車痕更像一只貓。貓兒若即若離,哪怕會叼著小魚放到床頭上,在清醒的時候也不會輕易地近身。這種突然的親近,就像是貓主子突然在鏟屎官面前露出了軟軟的肚子,讓洛書的心軟地一塌糊塗。
“師父……”
子車痕輕輕地蹭了蹭師父軟軟的臉頰,滑嫩嫩的小臉肉嘟嘟的,還帶著奶膘,子車痕就像聞見了貓薄荷的大貓,抱住洛書好像要把這些年錯過的撒嬌全都撒個夠。
他知道洛書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費精神氣兒,若不是為了他,洛書是不會輕易動手的。而事實也是這樣,洛書若是單純想送李默一場好夢,或是讓淵臨生死不能,有更輕松的方法,他這次用出琴音,確實是為了子車痕。
單純的肉體折磨,怎麽能抵得過小五長達半年的自閉,怎麽能抵得過小五的夜夜驚醒,怎麽抵得過困擾小五這麽多年的夢魘。
洛書轉過身來,子車痕蹭不到師父的小肉臉,不開心地看了洛書一眼,被洛書整個按到了懷裏,一遍一遍得給難得撒一次嬌的大貓順毛。
子車痕安心地閉上了眼睛。
師父護短的感覺,就像是一個顛肺流離的人面前突然出現了一座民居,裏面的主人熱情地引他進屋避雨,還端上了熱騰騰姜湯。
……
方尚清看看抱著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經瘋了一半的淵臨,再看看師徒情深的洛書和師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師兄,要穩重,穩重,穩重……
穩重個鬼啊!
我也想蹭師父軟乎乎的小肉臉啊!我也想被師父親親抱抱舉高高啊!師父你是不是忘了你還有一個徒弟啊!
師父!你看看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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