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二章 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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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它溝通的差不多了,丹尼爾轉身向前走。就在轉身的一剎那,狂暴魔熊眼中露出兇光,慢慢舉起來熊掌。

誰知就在這時,裂神咒發作,狂暴魔熊痛得嗷嗷直叫,好半天才停下。

丹尼爾嘴角露出冷笑,沒有多管。受限於精神力不足,改良版的奴隸藥劑不能直接控制它,只是用裂神咒作為威脅,強迫狂暴魔熊屈服。

但那又如何,只要能幫他認真辦事就足夠了。裂神咒發作上幾次,丹尼爾不信狂暴魔熊不屈服。

趁著收服狂暴魔熊的時間,丹尼爾思考跟狂暴魔熊戰鬥的得失。

這次戰鬥準備非常不充分,如果他學會了金系或者空間系之類的巫術,必然可以保存下狂暴魔熊一身光滑油亮的皮毛。何至於現在後面跟著個黑炭頭。

而且這次他差點被狂暴魔熊拍散架。如果不是他火焰護盾防護力強,換成另一個巫師學徒,必然無法幸免。

如果狂暴魔熊的攻擊力再強一點,速度再快一點,後果不堪想象。

如果,如果,如果,丹尼爾一時間,對這次的戰鬥過程設想出無數假設。

如果他能用藤蔓術,如果他能使用泥沼術,如果他能以傀儡術對敵。不論何種方法,贏的必然非常輕松。

何至於像這次,使用火球術遠程放風箏硬生生把狂暴魔熊幹趴下。看起來固然不錯,卻也把自己累了個半死。

釋放火球術是輕松,但也不是一點代價都沒有,一場戰鬥釋放出無數的火球術,沒把他榨幹就不錯了。

狂暴魔熊要是皮再厚一點,恐怕就不是他輕松放風箏幹趴下狂暴魔熊。而是他被狂暴魔熊耗幹魔力,無奈退走。

丹尼爾越想越感覺到自己的不足。知識就是力量這話不假,但你也要把知識轉化成力量再說。

他現在明顯就是擁有豐富的知識儲備,卻還沒有轉化成力量,僅是一個小小的狂暴魔熊,就讓他現了原形。

他當初設想的一力降十會並不假,如果不是他改進巫術,恐怕就要死在這裏,而不是艱難取勝。但要是能夠學會各種法術卻又能贏的非常輕松。

或許對別人來說,學會一系巫術,都已經很困難,更不要說其他的巫術。但對他來說這並不是問題,有著芯片的輔助,他學習巫術的速度非常快,完全可以學習更多的巫術,在需要的情況下,使用需要的巫術。

而不是局限於某個方面。

一人一熊回到穴居人的村落。看到那巨大的狂暴魔熊,穴居人一個個嚇的顫抖不已,縮到角落裏不敢出來。一陣陣哭嚎聲從四周傳來。

丹尼爾哭笑不得,這是被狂暴魔熊嚇成什麽樣。

“都給我出來,這個大家夥已經被我收服,不會再傷害你們。”

聽到丹尼爾變化成的牛頭人祭祀這麽說,穴居人才安下心中忐忑,慢慢走了出來。走到離丹尼爾十多米的距離就不敢向前,一個個跪到地上,磕頭求饒。

還有幾個穴居人顫抖著端上各種美食。比丹尼爾最初吃到的還要好,不用說,為了平息他們的怒火,穴居人已經把能收集到的最好食物全部送上。

丹尼爾聽他們口中的話語,分明是在向著狂暴魔熊磕頭求饒。至於自己不說是被無視,也相差不遠。

這從食物上就能分辨出來,送給狂暴魔熊的數量不但多,而且好,是各種精美的肉食。至於自己的,也就比平時好一點。

氣得他連連搖頭,看來這群家夥是記打不記疼。

他要是隨手來上兩顆火球,保證讓這群家夥嚇破膽。什麽好東西都給往上端。

不過丹尼爾想了一下沒有理會。誰會跟一群畜生生氣。

但狂暴魔熊不同,他路過穴居人部落感到肚子餓了跑來吃點東西。

本來很正常的事,誰想到卻遇到丹尼爾這個煞星,竟然憑借著二級巫術學徒的實力就把它俘虜了,硬是把它變為奴隸。心裏正憋著火呢。

對送食物的穴居人看也不看,一巴掌拍成肉泥,放進嘴裏咀嚼,兇殘氣息暴露無遺。

丹尼爾搖頭苦笑,決定不理會正在氣頭上的狂暴魔熊。給它下達命令,讓它不要再騷擾穴居人。

狂暴魔熊氣的仰天怒吼一聲,我不就吃點食物,這也要管?

在它的心中穴居人就是一種食物,而且是最難吃的一種食物,不但在血液裏散發著惡臭而且肌肉酸澀堅韌。不是餓急了,它都不願意虐待自己的腸胃。

簡直比地精還要難吃。

或許這也是穴居人永遠不會滅絕的原因。

不再理會因為狂暴魔熊的暴虐而嚇的逃散的穴居人,丹尼爾帶著它回到開辟的實驗室。驚訝地發現,海德薇停留在旁邊的樹枝上。

他來到地底世界十幾天時間,本以為海德薇無法找到,沒想到竟然能夠找到他。看來馬克斯韋爾沒有把他傳送到很遠的距離。

從這方面也可以看出貓頭鷹為什麽會成為巫師世界的信使,這麽遠的距離都能找過來,換做其他的動物,誰有這個本事。

這樣正好,丹尼爾正為這次冒險沒有跟別人交代清楚而煩惱。既然見到了海德薇,正好讓它回去送信。

用一張精致的牛皮紙,丹尼爾把這次冒險的事交代清楚。但他是絕對不敢說自己是被馬克斯韋爾導師給扔到地底世界。

只說他由於其他原因匆忙前來冒險。讓弗納爾對他開發的牛頭人繁殖技術不要停,至少也要繁殖出上千頭牛頭人。

如果有什麽事可以去找吉姆跟他商量。最主要的還是交代他們,把娜塔莉幫他購買東西的錢送去。

那家夥趁人之危,以兩倍的價格賣給他東西。丹尼爾要說不生氣,那是不可能的。

奈何誰讓他現在只能聯系到娜塔莉,讓她通過傳送陣把東西送來,為此丹尼爾只能捏著鼻子認。

把一切交代清楚,丹尼爾這才放飛海德薇。

至於跟在後面的胖熊,丹尼爾隨便給他起了個熊大的名字。誰讓他也是一頭熊。

有了熊大這個超級肉盾,丹尼爾在地底世界的安全也有了一定保證。別人在打破熊大的防禦之前,別想傷害到他。

所以丹尼爾準備出去走走。

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正好趁著擁有熊大實現。

丹尼爾準備把實驗室封存起來,等待他以後啟用。他從娜塔莉那裏得到的實驗器材雖然不多,但也不少,至少能裝一輛馬車,他可沒有閑工夫,帶著這些器材四處亂跑。

說起來丹尼爾就氣得奶疼。這些器材可是他花了雙倍的價錢買來的,被人坑的不輕。

只是如何封存實驗室,讓丹尼爾有些頭痛,他初來此地是什麽材料都沒有,拿什麽封閉實驗室。

總不能直接在外面用石塊把道路堵住吧。那樣唯一的結果,就是等他下次回來,看到一個空蕩蕩的土坑。別以為別人都是傻子,他們有的是辦法,尋找到這裏。

正在發愁,丹尼爾忽然聽到旁邊熊大淒慘的哀嚎,不用說這個家夥又想著該如何反抗他,甚至把他扔到嘴裏當食物。從而受到詛咒反噬。

丹尼爾計上心來,掏出小刀過去照著胸大胸口上的白色月牙形皮毛,就是一刀,使上面鮮血橫流。

丹尼爾無視熊大因此憤怒咆哮的眼神,只要還是我的奴隸,只要有獵神咒,你能把我如何。直接找了個罐子,裝了滿滿一罐子血,才幫他止住傷口。

把實驗室裏能用到的東西都拿出來,丹尼爾一個巫術震塌了通道,然後用化泥為石術,把通道裏的泥土變成堅硬的石塊。用熊大的心血在上面刻畫巫陣。

狂暴魔熊作為魔能生物,對於普通人而言,身上散發的高能輻射,如同核輻射,傷害很大。

但對於巫師而言,那就是最好的實驗材料,無論是攜帶有高能輻射的血肉,還是可以作為材料的眼珠、心臟、骨頭還是血液,乃至於渾身上下都是寶物。

像攜帶有高能輻射的血肉,如果長期食用,能夠極大的增進巫師的體能。血液作為一種墨水書寫,能夠千百年不壞,並且帶有神秘的魔能。

就連最最沒用的糞便,也可以提煉其中的威壓,讓其他的生物感到恐懼,從而保護營地的安危。

所以巫師很喜歡狩獵魔能生物,扒皮拆骨把魔能生物最大化利用。

反過來,對於魔能生物而言,巫師同樣是一種很好的食物,能夠極大促進身體的進化。

丹尼爾因此使用熊大的血液,制作巫陣。憑借熊大三級巫師學徒的實力,用它血液刻畫的巫陣,運轉幾年不成問題。

看到丹尼爾如此對付自己,熊大的眼中冒火,卻又無可奈何。誰讓它受制於人,連基本的自由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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